女士细瘦如爪的手指抓住了凯蒂的手腕:“不要。我最讨厌大惊小怪了。大惊小怪,兴师动众,真受不了。”她的话音里夹杂着尖锐的吸气声。
“我说的是去找杯水,”凯蒂说,“又不是叫一队救护车来。”
“接着说。说话,说话。我一会儿就好了。告诉我,你的名字真的叫凯登丝吗?真是难为你了。”
“一点都没有啊。其实,大家都叫我凯蒂。也许咱们不该在这儿晒着。”
“你的意思是我不该晒着吧。没事的,我喜欢阳光。这里阳光多,什么都长得跟野草一样快。我只是老了而已。而且——”女士露出笑容,低头看着自己枯瘦手腕上的银质腕表,“——半小时以前我已经叫了出租车。这个城市可真是的,我喜欢这里,但是这里什么都是半睡半醒的。”
河对岸,高速公路反光的白色路面从桥下穿过。这就是河在这座城市的作用:服务交通、仓储、工业。对驳船、平底船、挖泥船来说,河就是一条宽阔的高速路。
女士眯起了眼睛,脑袋侧向一边,就像鸟儿一样——但绝不像鸽子。“如果你把那些破破烂烂的废纸片看得那么重要,我想你肯定记得上面写了些什么吧。你觉得哪几句写得最……深刻呢?”
“那很简单,”凯蒂说道,当然实际上做选择并不简单,她对所有的残页都同样喜爱,“每个人都喜欢第46页上的标志性句子,但是在我看来,第200页上有几句最好。‘到最后,我们能拥有的只是每一个小时,每一天,每一分钟,还有我们熬过这些时间的方式。’”
女士扬起了下巴:“为什么,为什么你最喜欢这一句?”
凯蒂思索着:“应该是因为‘熬’这个字吧。总有些日子让你在早上醒来,却希望还不如别醒,你懂吧?你情愿付出一切代价,也不想面对当天的生活,只想闭上眼睛,翻个身继续睡。英嘉完全理解那是一种什么感觉,但她还是坚持奋斗。她让我们大家都感觉可以坚持奋斗。”
“哦,我的天哪。真够多愁善感的。我一辈子从来没有那种体验。”
随着嘀嘀的喇叭声,一辆黄色出租车开进了车道。司机从车窗探出来挥挥手:“哪位是瑞秋?你叫的车到了。”
女士把手提包挎在臂弯里,站起身朝着出租车走去,步子现在很稳了。凯蒂给她打开后车门,这时女士却停住了,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样。
“那个人说是黑手党干的,他错了。不是黑手党。”
“什么?”
“也没什么要紧。她已经死了好多年了,”接着,女士像小孩子背书一样,把两手握在背后,“凯蒂,给你留个谜语猜猜。你选的那个句子,很巧,也是我最喜欢的。‘到最后,我们能拥有的只是每一个小时,每一天,每一分钟,还有我们熬过这些时间的方式,以及在这尘世间度过的每一秒和那些真正重要的瞬间。’遇见你真是太有意思了。”
女士坐进了车,门关了,出租车做了一个违章的三点掉头,拐过街角消失了。凯蒂坐在水泥地上,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也许是太热了,也许是因为那位陌生的女士,也许是那句引文?肯定不是。那女士一定是弄错了。凯蒂周围的空气绕着她打转,她感到自己的心怦怦地在肋骨内侧跳动。她抓起布袋返身跑上楼梯,冲进大门,经过售票点直奔展览入口。
“嘿,女士,回去排队,讲点素质嘛。”一个保安伸手要拦她。
“我刚从里面出来的。”她全身发着抖回答。
保安一手去拿对讲机,同时问她要票来看看。她翻遍了每个口袋,终于找了出来。
“好吧,”他跷起大拇指指了指她身后,“但是不能带包。存包处在后面。”
她把袋子扔到他脚下,飞跑着穿过人群。当时有一群小学生正围在第200页前面推推搡搡,又笑又闹。有的孩子在往笔记本上画残页的速写,不过她从他们中间或者越过他们的头顶也能看到。就是这里,她的句子,她最喜欢的句子。
她读了一遍。然后又读了一遍。
凯蒂的双腿顿时像灌了铅,但是双手却不由自主地开始摸索,摸遍了牛仔裤的每个口袋。她的东西都在布袋里,扔在外面地板上了。她向某个自己从来不信的神祈祷,千万别让那个句子从她脑海里消失。她转向一个穿着蓝格子校服的雀斑男孩,他正在认真地画速写。
“麻烦你,请借我一支铅笔和一张纸。”
他左右看看想找老师,但还是从速写本上撕了张纸,连同铅笔一起递给了她,并没计较她狂乱的眼神。凯蒂把纸对折,汗湿了的手太过用力,铅笔尖戳穿了纸面。
“拿着。”男孩合上速写本递给她。
男孩的善意出乎她的意料。她接过速写本,一边在心里默读,一边把那位女士念过的句子用大写字母记录下来,一共写了四行。写完以后,她大声念了一遍,拿铅笔挨个儿敲着每一个单词。然后她谢过男孩,把东西还给了他。
他走开了。印本残页还躺在玻璃柜里,仿佛英嘉本人的一部分,蜡封、凝结在时空中,等待有人来唤醒。这人会是谁呢?凯蒂吗?为什么不可以呢?凯蒂懂得等待的真谛。
玻璃柜里的那个句子是这样的:到最后,我们能拥有的只是每一个小时,每一天,每一分钟,还有我们熬过这些时间的方式。
再也没有别的了。
她在哪里都找不到“……以及在这尘世间度过的每一秒和那些真正重要的瞬间”,残页上只剩一块被火烧过、边缘焦黑的缺口。就是那场发生在大约五十年前的大火夺去了英嘉·卡尔森的性命,也吞噬了读者期待已久的、她的第二部小说《日夜与分秒》所有的印本。
[1]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不属于基督信仰各宗派运动的任何一个分支,自成一派,其在信仰内容上与基督教有别,而大众一般更常用摩门教这个非正式的名称。(本书注释均为译者注。)
[2]俄裔美国人,20世纪哲学家、小说家和公共知识分子。她的哲学理论和小说开创了客观主义哲学运动,她还写有《源泉》《阿特拉斯耸耸肩》等小说。
2
1928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阿伦敦城外
在启程离开农场的那个清晨,瑞秋从床上溜下来,在凉爽的黑暗中穿起她最好的格子布罩衫、围裙、白领子、长袜和去教堂时才穿的好鞋子。她伸手到枕头底下,找到那本《努姆仙境》[1],夹在胳膊底下。她的东西都已经打好包,放进了堆在大厅尽头的行李箱里。她保持着安静,因为乔治正在屋子另一头的婴儿床里熟睡。他蜷着腿,膝盖快碰到软软的下巴了,花苞一样的小嘴里含着大拇指,呼出的气带着轻轻的哨音。如果他醒过来,肯定会想跟瑞秋一起去。他从来都愿意黏着瑞秋,迈着白白的、果冻般的小腿摇摇晃晃地跟着她,抱着她的大腿不放。
她来到楼下的大厅,经过那堆颜色阴沉、令人生厌的行李箱。里面年头最久的一个是从纽约带来的,属于她的母亲,她当初嫁给瑞秋父亲的时候带来的。箱子是棕黄色皮革做的,用宽大的皮带和搭扣绑着,锁扣和四角都闪闪发亮。旁边那个箱子要单薄些,有的地方已经磨损,但很结实,上面写着某人姓名首字母的金字已经残缺不全了。这个箱子很可贵,是爷爷老莱勒尔传给父亲的,过几年还要传给乔治。最后两个硬纸板箱子装着瑞秋和乔治的衣服,还有备用的毯子、桌布和毛巾。它们的锁扣已经坏了,没法连接,只能用绳子捆好固定。
穿过厨房的时候,她有好多次都想放弃了。她感觉四面八方都有眼睛在盯着她。她想吐。她知道把脚踩在木地板的哪个地方,手从哪儿用力推开纱门才不会发出嘎吱声。她把书抓得更紧了。
外面,一群蝙蝠像暗影般盘旋在夜空中。她能听到田野那一头的小溪里雨蛙呱呱的叫声。谷仓旁的榆树上有一头猫头鹰,大摇大摆地蹲在秋千的绳子中间。它朝瑞秋转过那张心形脸,瑞秋没有因此停步,而是绕过系晾衣绳的柱子和他们不打算带到城里新家去的钉耙,穿过了小院子。走过了那棵不久就会被生气勃勃的蜜蜂簇拥起来的苹果树,她面前终于出现了一片玉米地,在夜尽之际的月光下闪着光,像波涛摇曳的海洋一般延伸开去。
这是她唯一的机会了。一旦天光初露,那就太迟了。天际已经有一丝黑夜褪去的迹象,她在那片绿色海洋的边缘站了一下,吸了一口气,然后踏了进去。还有点小、但是长势良好的玉米棒子都长在她头顶上方。她闻到被露水打湿的土地还有最后一些玉米花粉的味道。纸卷一样的玉米叶簌簌作响,从头到脚拂过她全身。玉米会想念她的,她知道。玉米也会想念父亲的,还有他侍弄玉米的那一套。父亲通晓种地的秘密,会捧起泥土放到脸前闻味道,也会用指尖捋过柔软的新叶。她得拼命往后仰头才能看到最后几颗星星消失在晨光中,因为朝别的任何方向看,都只能看到紧紧围拢的玉米秆、玉米叶和玉米棒。
走了一小段路之后,她停下来坐到地上,把她的书抱在胸前。玉米秆密密地包围着她。除了她,四野再无人迹。此时她觉得很累。能做的都做了,接下来就看运气了。
醒来的时候,她感到一只瓢虫爬过手背,痒痒的,粗糙的沙土硌着太阳穴。她望了望,头顶上的那一线天空已经是淡淡的蓝色,一群黑色鸟儿飞掠而过。她很渴。一开始她以为是蟋蟀的叫声把她惊醒的,接着她才注意到一阵比那更响的、由远及近的沙沙声。她身边的玉米叶摇动起来,哗哗作响,好像对即将到来的事情已经有了预感。她祈祷那只是从农场后面的森林里走出来的公鹿,但是接着,在还没看见他的时候,她就知道来的是父亲了。
她什么也不说,两只胳膊抱着膝盖,闭上眼睛,想象自己缩得比蟋蟀还要小。但她能感觉到面前的玉米地被分开一条路,周围空气的氛围也变了。然后一切都静止下来。叶子不动了,虫子不鸣了。
“起来。”他说。
她没动。她不能动。只要闭上眼睛就好了吧。闭得紧一些,再紧一些。
“我叫你起来。”
当父亲粗糙的大手抓住她的手腕,一把拽起她来的时候,她睁开了眼睛。换了别人也许会在这么大一片庄稼地里迷路,但父亲熟悉每一株作物,熟悉每一阵微风吹拂在他家传的田地里,荡起的哪怕最轻柔的起伏。他转身大步朝房子走回去,毫不心软,她在后面踉踉跄跄地跟着。他的手指深深箍进她一只胳膊的肉里,她另一只手紧紧地抓着那本书不放。
院子的空地上,德布里斯先生正站在马儿和马车边上。马车上放着他家捆好的家具和那四个行李箱,顶上放着几张床垫。那几匹农场的黑马蹬踏着地面,甩着脑袋。她母亲也在,背上背着不安分的乔治。
“那么多天不选,偏偏在今天早上捣乱,”母亲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再看看你裙子像什么样子。你也差不多十岁了,应该懂点事了。”她让乔治滑到地上,然后抓住瑞秋的另一只手腕,把她从父亲手里拽走,“还让德布里斯先生等了这么久。你爸穿着星期天的好衣服,还要爬到屋顶上去找你。你也不帮忙照看乔治,什么也指不上你。好像嫌我事情不够多,还得为你担惊受怕。那本书是拿来给你拖地的吗?再这样不爱惜,我就要告诉你薇拉姑婆,以后再也不送你书了。”她用手拍打着瑞秋裙子和袖子上的灰,然后往自己袖子上吐了口唾沫,去给瑞秋擦脸。
父亲仍然站在她身边,手放在皮带扣上,阴沉沉地憋着一股气。
母亲抬起头来,好像之前忘了他还站在旁边一样。“瑞秋,去坐到德布里斯先生旁边的位子上去,”她说,“快点,把乔治也带上。我说了,马上去!”
“这姑娘得管教管教。”父亲说。
瑞秋知道这时候最好别动。
“她通常都很乖的。”母亲说。
“通常乖不代表一直乖。”父亲回答。
“好啦!”德布里斯先生开口了。他比父亲年长,也更胖一些,有着浅蓝色的眼睛,有一大群孙子孙女。他的农场在田野的另外一边,现在母牛“黄油”和她的小牛犊已经搬到那里,一起的还有母鸡萝莉、伯蒂、米妮和产蛋箱。“也许人家只是想跟玉米说再见呢,是不是,瑞秋?沃尔特,又没出什么事,没必要这么大惊小怪。”
她父亲站着没动。他身材瘦长,头发金黄,皮肤像干叶子。
“遇到今天这种日子,”德布里斯先生说道,“人人都不好受。”
父亲抓住皮带的一头向后扯:“不记住教训,对她没好处。”
“那过后再说吧,”德布里斯先生说,“我把你们送去之后,还得赶回来呢。”
她的血液在血管里冻结了。
父亲放松了皮带,重新穿进裤子上的皮带扣,然后点了点头:“好吧,过后再说。瑞秋,到后面来跟我一起坐。”
母亲和德布里斯先生对望了一眼。接着,母亲在她身边跪下,给她把帽带在下巴底下系好,然后带着乔治爬上了高高的马车前座,坐在德布里斯先生旁边。
“大马,”乔治在母亲旁边坐好,“这个是罗宾,那个是杜利。”
“小伙子认牲口认得很准嘛,”德布里斯先生说,“别担心,小乔治。城里也有马儿,好多好多马儿呢。”
在马车后面,父亲把她托起来放上去,两个人并排坐着,都耷拉着腿。父亲的长腿穿着黑裤子,她腿上则裹着湿乎乎的脏裙角。书安安稳稳躺在她身边。马车震了一下,开始动了。瑞秋能感觉到马儿的力量,感觉到它们强劲的肌肉和绷紧的颈子。他们经过了房子,他们的老房子,在所有人的印象和记忆中,莱勒尔家一直都住在这里。他们顺着田边的大路行进,玉米轻轻摇曳,跟她挥手。
父亲把头上的帽子往脑后又推了推。“你再敢这样,”他说,“我就要给你松松皮子,让你一星期都坐不下去。”
“知道了,爸爸。”
他把一只手探进口袋,拿出来的时候握成了拳头,在她面前打开。手里是一个小小的、跟他手掌一样长的玉米棒子,裹在纸张一样的外皮里。他一层一层地剥掉外皮,拨开丝线般的玉米穗,直到里面的东西展现在眼前:小小的,金黄色的,很丰满,在早晨的太阳下闪着光。
他啃了一口,然后递给了瑞秋。她握着它,两只小手抓着两头,感觉那种平衡,感受它的分量。她也啃了一口。口感原始、清脆,暖暖的,带着奶味。
“你再也尝不到这样的味道了,”父亲说道,“从自己种的田里现摘的粮食。什么也比不上它。”
在马路尽头,马车转了一个弯,驶到了一条长长的、笔直的大道上。这条大道将带他们前往离父亲新的工作地点比较近的新家,远离这片田野,远离这座老房子,也远离了她的全世界。在较远的地方矗立的小山上,长着两棵橡树,橡树下点缀着白色雏菊花的累累坟墓里,安息着父亲家族所有的血亲。在她胳膊靠近手腕处的雪白皮肤上,父亲手指掐过的印迹很快就会肿成暗紫色。随着马车的摇晃,瑞秋吃掉了余下的玉米粒,品尝着每一口的甘甜和黯淡。
[1]美国作家约翰尼·格鲁的童话作品。
3
1986年,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布里斯班
英嘉·卡尔森是星辰,是光明,是20世纪的航标灯。她长得很美,这一点很重要,毕竟人都不能免俗。她笔下倾泻着对全人类的关怀,那是一种泽被天下、希望举世安好的情操。在奥地利山区那座小小的林间木屋里,她出生三个月就能坐起来,六个月就能握住削尖的铅笔,还不到一岁就会对她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民父母说“我看见了小鸟”。她八岁的时候,全村凑了一笔钱,送她走出大山去上学。她从生下来就注定不一般。天选之子。
凯蒂·沃克既没有什么不一般,也不是天选之子。她现年二十八岁,和英嘉·卡尔森去世的时候一样年纪。每个人都认为凯蒂会去念大学,她确实也去念过一段时间,但后来生活突然分崩离析:父亲生了病,在她二十一岁的时候去世了。自此之后,生活就没有恢复过原样。她原来的女同学们全都已经做了全职妈妈、护士或者老师。每过几年,在河滨城市书店兼职的临时工们就会跑去巴塞罗那、伦敦或者米兰,要么到图书机构实习,要么开西班牙酒吧;同时,更年轻的一拨人又会涌进大门,凯蒂会照样培训他们,包容他们心比天高、虚无缥缈的自大。有时候在街上遇见别的女人——那种穿着西装、蹬着半高跟、提着公文包的职业女性,凯蒂会寻思,有什么是她们知道,而她不知道的。有时候她从梦中醒来,会确信自己回到了老家的房间里,窗户在右手边,粉色粗粒床罩上的突起毛茸茸地拂着她的下巴,似乎如果她紧紧闭上眼睛,她父亲就会走进来拉开百叶窗,然后吻吻她的额头。她每天早上和晚上都要刷牙洗脸。她不怕多做努力,就怕成果不如人意。她很瘦,这也合她的心意:她对柔和、显明、温馨、舒适的东西都存有戒心,好像哪怕选择一回捷径,就会引诱她走向灭亡一般。
她回家的时候已经四点多了。不久,太阳就会变成金红色,沉到库塔山上的几座电视塔后面去。凯蒂身上黏糊糊的,眼睛发涩,两只小臂泛出粉红的印子,一只脚后跟还磨出了一个水泡。回家的公交车上,她不断地打开袋子看,检查那张速写本上撕下来的纸还在不在。
一打开家门,一股浓烈的酸味扑面而来。她朝着客厅大声打了个招呼,普雷蒂和特蕾丝回了一声好。她把鞋子脱在客厅门口,跟其他人的排在一起。
她跟普雷蒂和特蕾丝合租一套房,但这不是所谓的群租房:窗台上种着大麻,硬质垃圾回收日[1]在起居室大捡垃圾,无论什么家什,上面都有被烟头烫的洞,还有那股奇怪的胡椒和意大利面的味道,弥漫在西区、海格特山和达顿公园那一带架在桩子上直晃悠的工人小屋里。他们远离这样的生活好些年了,他们现在住在奥肯弗劳尔区,租了一个基本上不歪歪斜斜的房子。普雷蒂和特蕾丝占了进门左手边的两个小房间,拿一间做卧室,另一间放衣服、运动器材和书桌。
右手边凯蒂的房间大一点,地上铺着宽木板,天花板很高,飘窗俯瞰着花园一角和必不可少的蓝花楹,那种春天会在人行小道上铺满一团紫色的花。靠墙放着的那个厚重的橡木衣柜——面板雕着花纹、中间嵌着镜子——是她父母留给她的。墙角堆的都是书,衣柜对面墙上的双层砖砌书架上也都放着书,不过可能没有你预想的多——她心仪图书馆的优雅气质,愿意去那儿看书。她的床边放着父亲的《世事皆有尽》,还有一本《血字的研究》和《夏洛克·福尔摩斯回忆录》。
作为一个二十多岁姑娘的房间,这里比想象的要整洁一些。梳妆台上堆着好多她收集的奇特小玩意儿,散落在小工具和日用品之间:一些比看上去轻得多的外国硬币,一个她在街上捡来的、很有光泽的黑色骨牌型吊坠,十几块小小的白色骨头,晚上她拿在手里捏着玩可以解压,还有一个完美无瑕的绿色玻璃珠,无论天气如何,摸上去总是冰凉的。
她把布袋丢在床边,从里面拿出那张珍贵的纸,把它钉到了软木记事板上。再过一会儿,她会将它抄写两份,一份抄进她包里随身带着的紫色封皮笔记本,另一份抄在单独一张纸上,然后藏进床头柜抽屉里。
但是现在,她先从布袋里拿出已经认不出是食物的沙拉卷,带着它走过宽敞的、丛林般的大厅,经过那些白色的金属多层架子、底儿朝上的水果箱和生锈的凳子,上面放着密密麻麻的塑料花盆,里面种着火鹤花、蕨草、白鹤芋和虎皮兰。所有植物的叶子都是湿润的,好像刚刚才有人给喷了水。起居室兼餐厅兼厨房是一个狭长、开放的空间,在餐桌的另一头放着台转来转去的电风扇,立在高高的塑料底座上,发出虫鸣般的嗡嗡声,摇着头像在表达一种笼统的不赞成。
普雷蒂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但没有开声音。他仍然穿着打篮球的衣服,瘦骨嶙峋的胸膛从背心的大领口和长袖孔里露出来。凯蒂用屁股去?他的脚,直到他自己挪开为止。
“今天过得不错?”他对她说,眼睛仍然注视着屏幕,“卖了不少书吧?”
“今天休假。”
“真羡慕有些人。”
特蕾丝在厨房里,搅拌着表面坑坑洼洼的铝锅里的东西,那只可能是辣豆汤。她穿着普雷蒂的牛仔裤,用一根过长的皮带系在腰上,上衣像帐篷一样宽松。
“这是我这个月最后一次做晚餐了,你们俩都知道的,对吧?”特蕾丝说,“我手上有个大项目马上就到完工期限了。”
“知道了。”普雷蒂说。
“而且我也不会跟你们凑钱叫比萨。咱们说好了的,要吃蔬菜,这样省钱。是不是,凯蒂?”
但凯蒂已经神游到了美术馆外,听着那位女士——瑞秋——念出残页上的句子。
“地球呼叫凯蒂。”特蕾丝说道。
凯蒂·沃克和特蕾丝·赞西迪的名字,不管是学校列名单、考试还是点名的时候,每次都是最后被叫到的两个。十八年前,从市政厅听完交响音乐会——那也是她们那所课业过于繁忙、资源过于贫乏的公立学校组织的唯一一次音乐教育日活动——回家的时候,她们班的大巴车里,有一排座位的椅面不见了。老师鲍威尔小姐面临两难:要么让全班同学留下来等另一辆车,要么就相信特蕾丝和凯蒂能够乖乖等上一个小时,直到她回来接她们。当然,一个小时以后,两人确实还坐在原地,一点也没挪窝——但特蕾丝的一只脚踝崴了,凯蒂则全身湿透,身上满是青苔和鸽子屎的味道,两人都笑得根本停不下来。她们之间就此建立起一种牢不可破的结义姐妹情,伴随两人经历了异地念高中、交往好几任男朋友、特蕾丝遇见普雷蒂、普雷蒂搬进来一起住等各种事情。特蕾丝的母亲奥林皮娅仍然会邀请凯蒂到家吃圣诞午餐,并且在父亲节筹划些活动,让她们几个都能忙活起来。
“喂,”普雷蒂冲她说,“醒醒,澳大利亚。”
“我刚听见了一些不可能听到的话。”
“你既然听到了,那就是可能的,”特蕾丝说,“这就是‘可能’的定义。”
凯蒂到厨房去,把沙拉卷扔进垃圾桶,然后从冰箱里拿出一玻璃瓶子水,倒了一杯,把水杯在额头上贴了会儿才喝了下去。她走过去开大电扇风力,站在气流前面把头发扬起来甩到脑后,脖子又湿又黏。电扇的嗡嗡声激得她皮下发颤,让她有种见鬼的感觉。
“你疯了吗?别那样弄,脖子会被吹僵的,”特蕾丝提醒她道,用勺子敲着锅边,“还有半小时就好了。”
“里面放了什么?”普雷蒂问。
“什么都放了点。机器人才会只照菜谱做。所以,发生了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啊?”
“我遇到了一个老太太。她背诵了一本从来没人看过的书里面的一句话。当然,20世纪30年代的时候有两个人倒是看过那本书,但他们都已经去世了。这书现在没有一本保存下来,只剩几页烧剩的了。”
“是不是那个英嘉什么的写的,那本有名的失传书?”普雷蒂问,“别一副那种表情,我只是工程师,又不是拉布拉多犬——我们上学的时候读过《世事皆有尽》,还有《杀死一只知更鸟》和《罗密欧与朱丽叶》。我还是能读书的。其实那本书写得不错,而且人人都喜欢精彩的杀人悬案。她的照片还上了昨天的报纸,很有味道,像个吓人的性感修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