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俩谁来尝尝这个?”特蕾丝问,手里的勺子像准备就绪的飞机,等着升空。
普雷蒂摇了摇头:“不想破坏惊喜。”
“不是他们干的。”
“什么不是谁们干的?”
“意大利黑手党。人不是他们杀的,我猜。那老太太是这么说的。还有那个句子。她当时念出那个句子的语气有点刻意,好像她知道说了会把我逼疯一样。”
凯蒂这才意识到,那位女士的面部表情和魔术师把你选的那张牌扣下去之前那几秒钟一模一样。那是一种成竹在胸、一切尽在掌握的微笑。
“小凯,别去想了。有的人就是故意说些话来搅乱你的脑子。”普雷蒂说。
“但是如果她不是这样的呢?她怎么可能知道那个句子?世界上仅有的两个读过那本书的人都已经死了。人人都这么说。但是如果人人都错了呢?”
“小凯,我血液里流淌着紫褐色的血[2],这你是知道的。不过——卡尔森是哪年去世的?是在战前吧?——如果有个老太太20世纪30年代还是什么时候就在美国读过那本书,我想她也决不会跑到布里斯班来定居。”普雷蒂关掉电视,慢慢摸进厨房,步子小心翼翼,脚跟着地,仿佛是在苍耳丛中找路一样。他站到特蕾丝身后,两只胳膊环抱住她,然后接过勺子搅动起来。他身高一米九二,特蕾丝身高一米五八。被他整个裹进怀里的时候,特蕾丝露出了笑容。
凯蒂发现他们两个人的恋爱谈得既令人羡慕,又叫人压抑。
“为什么不会呢?”凯蒂说,“为什么她就不可以到这儿定居呢?”父亲以前经常说,布里斯班这个城市像家人:你自己可以随便吐槽,怎么说他都行,但是外人只要说他一句不好,都是该遭天谴的。
“天哪,你身上哪儿哪儿都臭死了,”特蕾丝高高兴兴地说,“洗澡去。”
普雷蒂做作地朝自己胳肢窝闻闻,在特蕾丝脸上吻了一下,朝客厅另一头走去:“小凯,你那个小老太婆就是在装神弄鬼,一个爱搞恶作剧的老不正经罢了。”
“也许吧。”凯蒂说。
“绝对是。”特蕾丝说。
现在沙发空出来了,凯蒂就伸开身子平躺在上面,把一个靠枕抱在腰间:“我后来又回展厅去了,跟存包处的人和保安都问过,没人记得见过她。”
“你真是一点都不怪异呢。”
“她的名字叫瑞秋。”
“你看太多小说了。那些故事都是虚构的呀。你应该多读些名人传记,或者看看犯罪实录,那也挺好的。不过今天是个去美术馆的好日子,里面凉快。去打篮球的人绝对犯神经病了。我跟丽莎去看电影了。”
这件事的各种可能,数不清的衍生情景,都在凯蒂的脑海里竞相往外冒。
“如果有人发现了一部我们都没听说过的莎士比亚剧本呢?或者如果哈珀·李写了另外一部小说,有人看了,然后记住了里面的话呢?”
“但是她没看过原书啊。”
“但是如果她真的看过呢?想象一下吧。”
“这味道跟我预计的有点不太一样,”特蕾丝说,勺子停在嘴边,“也许我放辣椒的时候应该讲究下分量。”
“在这尘世间度过的每一秒和那些真正重要的瞬间。”凯蒂说。
“一说到书,你就是这样,对吧?”特蕾丝说,“我看,人人都会为点什么事犯傻。”
餐桌上,当凯蒂往喉咙里硬灌那不许不吃的豆子汤的时候,普雷蒂和特蕾丝在讨论当年的州长大选,以及“老乔”约翰内斯·比耶尔克-彼得森能不能稳住(特蕾丝说稳得住;普雷蒂说稳不住),还有澳大利亚有史以来最好的乐队是不是Mental as Anything(特蕾丝说是的;普雷蒂说不是)。他们的谈话声像雾一样飘浮在凯蒂周围。
在普雷蒂洗碗、她擦碗的时候,她的决心萌发出了细小的根须。之后在她洗澡往头发上倒洗发水的时候,决心的根扎得更深了,把根须伸入到她的想象中,牢牢盘踞在脑海里。到了上床睡觉的时候,凯蒂知道自己已经下定了决心。她这辈子从来没对其他任何事情感到如此确定过。
她要找到那位戴围巾的女士。
像这样突然爆发、无比清晰的确定感,在任何人的一生中都是很少见的。她在一百本书里都读过这种“注定要做点儿大事”的故事,如今,在一阵兴奋的战栗中,她意识到,这事轮到她头上了,这个她说不清、道不明却一直在等待的东西。她想象是英嘉·卡尔森本人在敦促她:英嘉·卡尔森,一个被现在还逍遥法外的凶手谋杀的人,一个以父亲的声音向她低语的人,一个对所有人讲话,但会让你感觉她的话只是讲给你听的人。
半夜,凯蒂一个人躺在床上,头顶天花板上的吊扇摇摇晃晃、咔咔作响,顶灯亮得灼热。一关灯,一只蚊子马上开始在她耳边轰鸣;一开灯,它又立刻消失了。
“履行你的职责呀。”她对天花板角落里趴着的壁虎说道。壁虎伸舌头舔舔眼睛。
[1]澳大利亚基层政府对垃圾分类回收制定了较为精细的管理规定,除可回收、不可回收、绿色垃圾等分类之外,大件的硬质垃圾比如电子垃圾、旧家具、电器、瓷器等由市政府定期专门回收。
[2]紫褐色是昆士兰橄榄球队的代表色,“流淌着紫褐色的血”常用于形容对昆士兰及其事物的忠诚和热爱。
4
1933年6月,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阿伦敦
在镇上的那所房子里,瑞秋长到了十岁、十二岁、十四岁。那是一所夹在一排住宅中间的小房子,周围的一切都跟砖墙和公路一样硬邦邦、死板板的,再也没有像微风吹拂的玉米田那样有绿、有黄、摇曳生姿的风景了。到处都是人,瑞秋能听见他们在隔壁呼吸,朝夜壶里撒尿,或是咳嗽。在她家这一边,所有人都睡在一间屋里,包括瑞秋的父母沃尔特和玛丽、瑞秋,还有乔治。他们的债务在卖完农场以后还清了,所以晚上睡得也安稳些了,至少最初一段时间是这样。
母亲会做饼干、豆子和宾夕法尼亚最好的酸醋派,不管住在哪里,他们终究还是丢不下乡下生活的习惯。父亲会带他们去河边野餐,于是瑞秋对河流上上下下都了若指掌,哪里深、哪里浅都知道。父亲还会带他们去参加教堂的歌会。两边住的邻居都在矿上上班,但沃尔特比较幸运:凭着他操作农场机械的技能,找到了一份在丝织厂做修理工的工作,报酬高,也是一大群女工中间不多的几个男人之一。他工作卖力,要求很少,皮带也一度在裤子上的皮带扣里安稳系着没动过了。在一段时间里,瑞秋的父母为她屏蔽了世界的压力。母亲全职在家带乔治和缝缝补补,瑞秋则进了工厂另一边那所拥挤不堪、充斥着脚臭的学校。她的默读和朗读成绩排第三,拼写成绩排第四,但是每次上代数、历史和女红课就几乎睁不开眼睛。走在回家路上,她瞅见什么稀罕的植物——断墙上的爬藤植物啦,人行道裂缝里的宽叶子无名野花啦——总会掐一个枝子回去,种在装满土的鸡蛋壳里。如果能种活的话,再移到垃圾堆里找来的生锈罐头盒里。这些植物在窗台上排了一排,个个都朝着阳光生长。她手掌拂过的时候,它们把她掌心挠得痒痒的。
瑞秋满十五岁了。她多少年没见过农场了,也已经习惯了城市的气味,烧木头的烟味和腐烂的臭味。丝织厂一家接着一家关门大吉,沃尔特保住了工作,但是工资却降到了原来的四分之一。玛丽也必须出门打工了,他们又一次走了运:她在沃尔特上班的丝织厂找到了一份织工的工作。如今半个州的人都失了业,人们都挨着饿。街上出现了各种游行,还发生了“宝宝罢工”——童工们要求减少每周50小时的工作量,保证最低工资,并且取消他们在被雇用之前必须支付的培训费。每个周日,瑞秋都要在房子边的一小溜儿土地上刨地锄草,种萝卜、豌豆、西红柿和土豆。除去到免费图书馆埋头看书的时光,让她最快乐的就是伸手到土地里干活了。她伺候一会儿这棵,抚弄一下那棵,它们都跟她心意相通。
父亲并不帮忙做这些。他只是抽着烟,站着看她跪在土里忙活,好像这辈子从来没种过一棵庄稼一样。
她读了《卡利柯灌木丛》[1],明白麦琪的负担比她的要重得多;读了《大地》[2],很想拥有阿兰那样持之以恒的坚韧和理智清醒的头脑。能在读书和园艺中度日,还有比这更好的生活吗?
后来就到了瑞秋必须退学回家看顾乔治、照管家务的地步。不过,她已经懂得怎样煮衣服,怎样在拖地之前把地扫干净,以及怎样把衣服熨得平平的。她很早以前就知道这些事情怎么做了。
瑞秋快满十八岁的时候,某天被母亲的咳嗽声吵醒了。自母亲到丝织厂工作不久,就有了这毛病,然后越来越严重。数月的不断恶化,把玛丽的头发熬得如死灰一般。她持续的哮喘声也汇入了他们周围日常的噪声大合唱,包括房子后面火车的咣当声,以及邻居家里所有的喊叫和放屁声。那天晚上,咳嗽声持续了好几个小时。瑞秋烧上水,蒸汽散开;沃尔特则来回踱着步子;玛丽的嘴唇边缘泛出蓝色,好像每一次呼吸,都可能是她的最后一次。
“仁慈的上帝,我们的主啊,”沃尔特拿手指甲抓着头皮道,“她可是个好女人哪。”
他们把所有的外套都盖到她身上,给她按摩背、按摩脚,给她泡了紫草茶,但她几乎连啜一口都做不到。沃尔特的酒瓶子里还有些威士忌,那本来是导致夫妻无数次吵架的罪魁祸首,如今他却用它替玛丽润着嘴唇,而她也没有反对的表示。乔治不知怎么居然能在他和瑞秋共享的那张床的一角睡着了,没有经历最艰难的时刻。那种可怕的喘息,好像眼看着一个生命被淹死在空气里。只要母亲能够康复,瑞秋情愿付出任何代价。那一刻,她感觉黎明永远都不会到来了。
但天最终还是亮了。玛丽挨过了这一晚,现在睡着了。她的头发全湿了,呼吸中仍然夹杂着刺耳的杂音,但睡得还是很安稳的。瑞秋和父亲一夜没合眼。
“去换衣服,”他对她说,“穿上出门的衣服。”
她照做了。她先煮了燕麦粥,给母亲和乔治留了些,放在碗里盖好,然后穿上母亲的外套和靴子,和沃尔特一起出门,踏入清冷的晨曦之中。
快到七点的时候,他们到了工厂。一排排的织布机无穷无尽,有的已经在轧轧作响,有的才刚刚开机。操作机器的都是女工,没有一个抬头看他们一眼。瑞秋从未想象过这样的声音,能灌满她脑子内外的每一寸角落的声音。但是这里的窗户很高,整个空间也还算温暖。她想,这些老板是多么体贴呀。直到过了好几天,她才明白,冻僵的手指做工会出错,而只有在明亮的光线下,才能发现丝线的瑕疵。这个工作间里所有的舒适条件,都是为保证丝绸品质而存在的。
父亲拉着她的手腕直奔窗边,工头迪姆利先生在那排织布机的尽头。
“所以这是谁呀?”迪姆利先生隔着几台机器嚷道。他的白衬衫外还穿着一件外套,跟在这时工作的男人不同,他们大多数和父亲一样是修理工。
“这是瑞秋,我的大女儿。她来顶替莱勒尔太太。”父亲的声音让她想起一家人离开农场的那一天。
迪姆利先生往后退了退,上下打量着她:“顶替?这个地方难道是慈善机构吗?在我这排队待聘的女工名单快跟我胳膊一样长了。”
“没有必要招工的。我老婆是个很好的工人。她明天就能回来上工。”
迪姆利先生嘬了嘬牙花子,说:“手。”
瑞秋完全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给迪姆利先生看看你的手,瑞秋,快点。”
她抬起双手伸到迪姆利先生面前。他握住瑞秋的手,翻过来,粗糙的大拇指在她掌心划过,顺着手指捋下去,突然出其不意地用指关节重重地敲在她手指根部柔软的地方,全程目光都盯着她的眼睛没有移开过。她猛地吸了一口气,但没有把手抽回来。他的手很热,很肥厚,手感如同生肉。
“太软了,”他说,“这手没用的。她这辈子一天像样的活儿都没干过。”
“她已经上完学了,保证动作麻利,干净利落。”
“这世道,女孩子上学没有一点用。你送她上学对她一点好处也没有。”
“别的女孩子可能上学没用,但是瑞秋不会。她是个好工人,迪姆利先生,”父亲说,“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嗯,”迪姆利先生说,“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女孩子在我这儿总是有用的。转过身去。”
她慢慢转了一圈。
“跟你说,照十五岁来看,她算长得高了。”他说。
“迪姆利先生,”父亲说,“她母亲的工资是按成年女工算的。瑞秋快十八岁了,马上就满了。”
“多可惜。我只要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来给你老婆代工,不然的话,我就在名单上找个女工来了。问问你家闺女吧,好不?你多大了呀,瑞秋?”
瑞秋看了看她的父亲:“十五岁,先生。”
“看来,上过学毕竟还是有点用的嘛。安妮!”迪姆利先生朝一个年轻些的、头上包着头巾的姑娘喊道。她从机器中间穿过,一手挽着裙子,一手拿着一个空线轴,一路飞奔,弄得满脸通红。她来到他们面前。
“把小瑞秋带去,让她看看你怎么工作的。看仔细了。”
安妮头一扬,说道:“那来吧。”
玛丽第二天并没能回到工厂去。她喘着气走不了几步就会感到天旋地转。她的肋骨架子随着每一次呼吸颤抖、抽紧。所以此后每天早晨,瑞秋都会和其他女工一起步行到工厂去。她们头上戴着发网,围裙装在布袋子里提着。丝绸像脸颊的内壁一样柔软,也像电线一样坚韧。瑞秋一开始做的是线轴搬运工,十二小时轮一班,周六上半天班,全程在机器间穿梭。一根根的丝线变成一缕缕,一缕缕变成一团团,一团团变成一束束,每一束丝绸都洗干净、晾干、染色,然后再运回来,给织成一双双长袜和一匹匹布料。天气一天比一天寒冷,每天回到家里,她泡过脚,吃完饭就睡着了。
“你没跟厂里那些底层女孩子瞎聊天吧?”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玛丽问瑞秋,她说话很慢,特别费劲,“她们找你聊,你就把头转过去不要搭理。她们很快就不会招惹你了。”
“那样的话,她在厂里连两分钟都撑不下去。”父亲说。
“我们可不是地道的工人。”
“我们现在就是地道的工人。”沃尔特说。
玛丽伸手去给瑞秋抚平卷起来的领子:“你爸爸那边的亲戚在这个山谷还有地产呢。你注意别让自己落了俗,以后日子会变好的。”
沃尔特猛地站起来,那股爆发的蛮力把身后的椅子推倒在地板上。他鼻子里冷哼一声,抄起面前吃得干干净净的盘子,朝墙上砸过去。
乔治惊叫一声。盘子碎成了三块,墙皮和石灰像雪花一样往下掉。
“我们就这样了,”他说,“就是工人。再说一个字试试,玛丽。再说一个字试试。别逼我。”
他抓起外套踏出了门。
在工厂里,瑞秋看到的是一个完全不一样的父亲。在农场生活的时候,他总是日出起床,一个人到地里,要么栽种玉米,要么照顾玉米,要么就是开着拖拉机,拉着收割机收玉米。在每天晚餐埋头喝汤之前,他很少能跟孩子们见面。可如今,瑞秋在一排排机器中间跑来跑去运送着没用过的线轴,总能看到他在车间里维护各台机器。她看到,他会故意掉些小零件、小工具在地上,这样某个女孩就会弯腰替他捡起来。他和迪姆利先生隔着整个车间会心地笑,仿佛他们之间说着一种姑娘们不懂的语言。在家里,他一天也蹦不出几个字,但在厂里,他跟每个人都能聊,会讲笑话,带动着整个车间的气氛。对新来的女工,父亲一个人抵得上一辆迎宾花车。“你是克利夫兰来的!哇,我也想去!我的弗兰克舅舅也是克利夫兰人呢!我在那儿待过好久,那地方可不错啊。我打赌你是那儿最好看的姑娘。”
第一周过后,他就不再跟她一起走回家了。他的理由是,多留下来工作会儿,能多赚些钱,所以她得“自个儿快回去”。一天晚上,瑞秋去镇上母亲的朋友那里取补药,经过一家酒馆时,透过窗户看到父亲坐在吧台,两只胳膊摊在桌上,正讲着什么故事。迪姆利先生坐在他旁边,仰着脑袋大声狂笑。她独自走回家,小药瓶紧紧攥在冰冷的拳头里。
那天夜里晚些时候,她被父母在厨房里的争吵声惊醒了。“我跟那女人攀交情,只不过是为了打发白天的时间罢了,”她听见父亲说,“不管你觉得看到了什么。”
[1]美国儿童作家雷切尔·费尔德作品,讲述十二岁的法国女孩玛格丽特一踏上美国土地却沦为女佣,以自己的爱心与勇气,数次为子女众多的主人一家排除危难的故事。下文麦琪即玛格丽特的昵称。
[2]美国女作家赛珍珠作品,以白描笔法着力刻画了勤劳朴实的中国农民的形象,史诗般地诠释了一个中国家族的兴衰,获得了普利策小说奖,改编的同名电影获奥斯卡五项提名。
5
1986年,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布里斯班
周一早晨,凯蒂骑车去河滨城市书店的路上,注意到了沿途明显的变化。昆士兰“民选的”官员们非常渴望自己的小城能进化为大型都市,变得更高、更炫,跻身“世界一流”行列。好多楼房都拆了,取而代之的是停车场、深深的地基坑和裹着反光玻璃的冲天大厦。它们把城市弄得更加炎热,而布里斯班人很快就学会了低头护眼。
20世纪70年代末,差不多矗立了一百年的贝尔维尤旅馆被它的所有人——也就是昆士兰政府——违法推平,它那些精致的铁艺装饰被当废品卖掉了。云境舞厅,这曾迎来巴迪·霍利[1]、约翰尼·奥基夫[2]、午夜灯油乐队[3]和圣徒乐队[4]演出的地方,拥有一座差不多18米高、被许多小灯泡照亮的拱形屋顶,由一条开放式索道和市内相连。四年前的一天,凌晨四点钟,一个拆楼的落锤也砸进了它的墙体。
凯蒂比书店开门时间提前十分钟到达,把自行车扛到后楼梯下面的停车间里放好。她的提包里装着一个保温杯和一个苹果,钥匙则挂在她脖子上。她感觉自己热得像个辐射源——她原想着,沿弥尔顿大道快速骑行比和办公室白领一起挤公交要凉快些,但现在她后悔了。她从办公室的小冰箱里拿出一把不成形的冰块,包在一块茶巾里贴到喉咙上。
在打开灯拿出吸尘器之前,凯蒂站在两张放“特价图书”的桌子中间,闭着眼睛,张开了两只胳膊。她右边的墙上排列着小说,左边则是人物传记和旅游类图书。所有这些故事,有真实的,也有幻想出来的。如果能再多读一些书就好了,她想。书是迷幻剂,能带你穿越时间和空间,也能改变你的心智。书能熔铸灵魂、洞察内心,回响着前世的智慧。怎么会有人站在这里却感受不到这份魔力呢?她简直无法理解。
前门滑开,克里斯汀两手拎着大包小包、丁零咣啷的钥匙串和一个午餐饭盒走了进来。她穿着粗花呢短裙(这是她无论天气如何必穿的)、T恤和棉质开衫,脸上带着并无恶意的愠怒。凯蒂从未见过克里斯汀到户外运动,但她却拥有典型的昆士兰式胸口:非常独特,潮红的皮肤底子上都是重重叠叠的白色、棕色斑点,整个看起来就像一条干涸河流的航拍图。
克里斯汀看到了胳膊侧平举、手心向上的凯蒂:“你看起来好像马上要指挥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似的。”
“我在跟自然交流,”凯蒂对她说,“稍等。”
从十五岁起,凯蒂就开始断断续续地为克里斯汀工作。那时候,克里斯汀就七十多岁了。现在凯蒂长大了,克里斯汀却好像回到了五十岁。她有许多副度数不一样的阅读眼镜,根据眼睛的疲劳程度来决定戴哪一副。她成天就着盒子吃“红色郁金香”牌清口薄荷糖,然后把皱巴巴的包装纸扔得到处都是,来的人一个不注意就会踩到。凯蒂为父亲的去世伤心那会儿,克里斯汀保持着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不动声色,那种不施怜悯的态度让她心里好受了很多。凯蒂刚认识克里斯汀的时候,坚信克里斯汀一定读过世界上出版过的所有的英文书,但现在她对这事的认识理智多了,最多也就百分之九十吧。
凯蒂把胳膊放下来,结束了交流。克里斯汀走到她背后,把她上衣领子里露出的商标塞回去。
“怎么样?”克里斯汀说,“残页符合你的期待吗?”
“还有余呢。”
凯蒂打开日光灯,它们吱吱作响,闪烁不定,跟克里斯汀讲了看展的奇遇。这回这个故事听起来感觉更不着调了。
“谁能想到呢,”克里斯汀说道,“书上都看不到这种事。”
克里斯汀坐在柜台后面的凳子上,接待零星几个来得很早的顾客:有些是常客,来拿特别预订的书;有的只是看看不买,打发去看牙医之前的时间。凯蒂疑心上周五下午送来的货还没人拆,于是到后面的储藏室看看,果然东西还在那儿,一个叠一个地待在角落等着。她不介意干这活儿。她独自在一堆箱子里待着很开心。这屋里有一把坐垫凹陷的扶手椅和一个水槽,有好些杯口朝上,里面混着茶叶、洗碗水和勺子的马克杯,有式样不一、来源成谜的茶巾,还有一大堆订单等着签发。她有很多事要去考虑。
中午的时候,她再也受不了了。
“今天下午你需要我吗?”
“你早该度个长周末的。我会打电话让丹来,他需要额外的工时。”克里斯汀说着,手已经放在了电话上。
“你真的不介意吗?”
“别傻了。你在这儿当班的时间比我还多呢。我只希望你是要去约会。我看,人总是没法事事如愿啊。”
凯蒂曾有一次燃起过爱情的火焰,但那已经是陈年旧事了。如今,她只会间或漫不经心地朝约会这方面努把力,比如偶尔和好心的朋友介绍的朋友象征性地吃顿晚餐。六个月前,她勉强忍耐着和一个高中就认识的男生度过了糟糕透顶的一夜,那男生现在皮肤光滑些了,衣服也穿得好了些,但还是那个目中无人的样子。她还没满三十岁,已经感觉自己的生活浓缩成了不变的平淡日常,而且明白她一直在自己筑起的安全笼中徘徊。她需要跟人产生碰撞,需要有人搅动她的世界。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这她很清楚。她必须解决渴望和恐惧之间的矛盾。
但不是现在。现在,她有别的事要操心。凯蒂抓起自己的包。外面的天空灰暗而高远,她步行往城市另一头的昆士兰科技大学走去,尽可能挑着阴凉的地方走。
图书馆人不多。她擅长找书,所以很快就在参考书区的《简明美国文学指南》里发现了想找的东西。
英嘉·卡尔森(1910年生于奥地利普赖特内格,1939年卒于美国纽约):美国作家,作品有《世事皆有尽》(1935,普利策奖获奖作品)和已失传的《日夜与分秒》(1939)。卡尔森的作品擅长探讨宽容、不公和平等主题。她现存的小说讲述了在欧洲极权主义势力渐成规模的时代,奥地利裔美国姑娘凯登丝·威尔斯必须保护父亲远离过往阴影的故事。一部分学者认为卡尔森的第二部作品(现已失传)是第一部的续集或者前传,理由是在经过透彻研究的残存书页,也就是所谓的“印本残页”上面,出现了“凯——”的字样。正如米罗·哈洛兰教授撰文所写,“‘凯——’显然是指的凯登丝·威尔斯”(如需了解与他相反的观点,可参阅莫里·科林克教授所著的《创造性试炼:英嘉·卡尔森文学成就新论》一文)。《日夜与分秒》确切的主题究竟是什么,很可能再也无从知晓。1939年2月,鉴于公众兴趣过于浓厚,加之有人意欲盗窃小说印刷胶版未遂,安保措施被进一步加强。唯二读过印本的人——英嘉·卡尔森本人和她的出版商兼编辑查尔斯·克莱伯恩——皆在一起仓库恶意纵火案中不幸遇难,令人扼腕。这场大火烧毁了小说的所有印本以及装着印刷胶版的保险柜。虽然对于克莱伯恩本人在这次事故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存在种种猜测,但警方的调查最后并未得出确切的结论。在卡尔森研究者中,有一部分另辟蹊径,开始研究起火的原因〔可参阅《英嘉·卡尔森谋杀案:法证科学的发现》(维吉尼亚·克莱著)、《一个美国传奇的消逝》(华莱士·费里皮著)以及《黑手党的暗杀:联邦调查局未还肯尼迪和英嘉·卡尔森公道》(斯基普·约翰逊著)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