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衣食住行(出版书)》
作者:黄正建
内容简介:
《唐代衣食住行》是2013年中华书局出版的图书,综合介绍唐代的衣食住行,不仅详细介绍了衣食住行中的一系列具体问题,比如胡饼是什么、半臂是什么,绳床、步辇又是什么等,而且更重要的是此书详细解释了引起衣食住行变化的社会环境,揭示不同阶层和集团在衣食住行方茴的差别、衣食住行所具有的地域性、民族性特征及其互相交流情况,以及衣食住行中所体现出来的礼仪和习俗。
目录
自序
衣
服饰一般
服饰的等级性、地方性和民族性
服饰的消费与礼俗
食
饮食一般
宴会与社会生活
茶、酒与社会生活
住
居住建筑的一般情况
张设与家具
住生活的社会性
行
道路设施与出行工具
馆驿与旅店
出行生活概观
一点余论
参考文献
自序
衣、食、住、行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就一般而言,它可说是“物质生活”或“日常生活”的代名词。研究社会生活是近年来学术界的热门课题,它不仅符合中国现代史学研究发展的趋势,而且也与世界性的社会史研究潮流合拍。在这种研究社会生活的潮流中,无论何种流派,都十分重视社会生活中日常生活史的研究,换句话说,就是重视对衣、食、住、行的研究。法国年鉴学派主将布罗代尔,在20世纪60年代末曾经写过一部《15世纪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这部书被认为是一部“整体史”,也有人将其视为社会史著作。书中第一卷的题目就叫作《日常生活的结构:可能和不可能》。作者在这一卷里研究了人口、饮食、住宅、服装、技术、货币、城市,也就是研究了日常生活方式的现状和变化、以及东西方生活方式的不同等,并把它作为资本主义产生在欧洲的最底层、最长远的一种环境或者原因。与这种“整体史”不同,近邻日本在1987年由岩波书店出版了一套八卷本的《日本社会史》(断代大约从古代直到明治时代),其中第八卷是生活史研究,总标题叫作《生活感觉和社会》,内容一共三部分九章。第一部分研究的是离身体最近的衣、食、住。第二部分研究的是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各种行为,以及有关身心疾病的问题。第三部分研究了居住在日本列岛的人们与自然和神有着怎样的关系。举出这两种著作,是为了说明世界范围内的衣、食、住、行研究,在社会生活史研究、社会史研究乃至在历史研究中的重要性。
衣、食、住、行研究的重要,首先来自衣、食、住、行在历史生活中的重要。这种重要,大致有两方面的意义。第一,衣、食、住、行是人类生活的基本内容。衣、食、住、行(特别是衣、食)消费量的大小和足够与否,直接影响着经济政策乃至政治政策的制定和调整。这是任何一个统治者所不能忽视的。唐朝代宗年间在讨论制定有关钱币的政策时,就有人算过这样的账:“自天宝至今,户九百余万……以中农夫计之,为六千三百万人。少壮相均,人食米二升,日费米百二十六万斛,岁费四万五千三百六十万斛,而衣倍之,吉凶之礼再倍,余三年之储以备水旱凶灾,当米十三万六千八十万斛。”(《新唐书•食货志》)这其中“人食米二升”、“衣倍之”等衣、食消费问题,就构成了提出问题和制定政策的基础。第二,由于衣、食、住、行是日常生活的最基本的方面,因此衣、食、住、行的方式以及贯穿其中的礼俗,就成了影响社会风气、社会秩序乃至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所谓“凡民之事,莫不一出于礼。由之以教其民为孝慈、友悌、忠信、仁义者,常不出于居处、动作、衣服、饮食之间。盖其朝夕从事者,无非乎此也”(《新唐书•礼乐志》),就是要让每天所从事的“衣、食、住、行”都符合“礼”,从而在根本上解决社会的秩序和安定问题。
这样,衣、食、住、行本身的重要,以及国际史学界对其不断加强的重视,推动了中国史学界对衣、食、住、行乃至社会生活史的研究。
受其影响,唐代社会生活史的研究,近年也兴盛起来,有关论文和著作不断涌现,但总的说来,这种研究还处于刚刚起步、比较零散细碎也比较表层化的阶段。就衣、食、住、行而言,近年来从事这方面研究的学者还不多,而且这些学者还大多是考古学者和专门史(如饮食史、服饰史、建筑史)学者。因此,如何将这些零散细碎的研究系统化、深层化,如何从社会史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就成为摆在历史学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了。
从这种考虑出发,本书试图综合研究唐代的衣、食、住、行,不仅要研究衣、食、住、行中的具体问题,比如胡饼是什么,半臂是什么,绳床、步辇又是什么,而且更重要的是研究引起衣、食、住、行变化的社会环境,研究不同阶层、不同集团在衣、食、住、行方面的差别和衣、食、住、行所具有的地域性、民族性及其互相交流,以及衣、食、住、行中体现出来的礼仪和习俗。换句话说,就是少讲或不讲衣、食、住、行的技术性(如烹调技术、缝纫技术、营造法式等)方面,而把着重点放在其社会性方面,突出表现当时人在“社会”中是如何进行衣、食、住、行的,而这些衣、食、住、行对他们的政治经济生活,又有着怎么样的影响。显然,这个目标是太大了,本书也只是在做一个初步的尝试而已。不过我想,努力方向还是明确的,但愿能得到读者朋友的首肯。
需要说明的还有以下几点。
第一,本书虽以“唐代的衣、食、住、行”冠名,但考虑到唐代制度大多沿自隋朝;唐代制度又影响五代,五代各政权的制度基本沿袭唐代;史学界也习惯上将隋唐五代划为一个时期。而且更为重要的是,隋唐五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由前期走向后期的转变过渡期,后期社会各个领域里的各种制度,只是在经过隋唐五代的发展演变之后,到宋代才大致固定下来。因此本书研究的内容实是隋唐五代的衣、食、住、行。第二,将“衣、食、住、行”连称只是我国的习惯,别国并非如此。比如日本就只说“衣、食、住”,他们认为“行”不是日常生活中必需的(这里涉及到各国历史地理环境的不同,此不详论)。或许受其影响,国内在研究衣、食、住、行时,对“衣、食、住”研究的比较多,对“行”的研究则较少。鉴于此,本书以较大的篇幅研究了行生活,特别是研究了前人较少涉及的行生活的制度和礼俗,比如导从和路遇的礼俗等。第三,本书特别重视原始资料的搜集和利用,也注重考古文物资料和域外资料,同时,在写作过程中参考了许多研究成果(特别是涉及专门技术的部分),其中有些已随文注出,其他重要者列入书后《参考文献》栏,并对这些作者表示深深的谢意。第四,本稿完成于1993年,此后虽又作了一些补充,但基本结构未动。从那时起,笔者对唐代衣、食、住、行又有一些新的想法、新的认识,希望以后能陆续将它们写出来,以就教于读者诸君。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的李斌城先生通读了全稿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在此谨表示我最诚挚的感谢。
愿这本小书能为隋唐五代的衣、食、住、行研究作一点微薄的贡献。恳切期望能得到来自读者方面的各种批评和意见。
衣
唐阎立本《步辇图》(局部)中的帝王服饰
服饰一般
隋唐五代的服饰在中国古代服饰中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它将魏晋以来特别是北朝的服饰发展固定下来,形成为法令制度,影响直至宋代并延至明朝。如果拿隋唐五代的服饰与秦汉服饰相比较,我们就会发现二者有着显著不同。这就是说,隋唐五代的服饰在服饰史上具有十分明显的阶段性特点。
一 男子服饰(附军衣)
隋唐五代的男子服饰从大的方面可分为两部分,即礼服和便服。礼服亦称冠服,包括有朝服、公服、祭服等。便服也叫常服,曾称为服和亵服。冠服主要是高冠革履、褒衣博带,常服则由幞头、袍衫、靴带组成。受传统礼仪影响,当时反映在律令上的主要是冠服制度,但常服也逐渐在令式中占有了一定地位。
(一)服饰制度及其演变
我们先看冠服。从总的情况看,隋唐五代的冠服沿袭了汉魏服制而有所减略,虽被详细规定在法律上,但除少数几种场合外一般并不服用。
隋朝初建,隋文帝杨坚舍弃了北周服制,采北齐服制制定了《衣服令》,规定皇帝服饰有衮冕、通天冠、武弁、白纱帽、白帢等数种,皇太子、百官的服饰也各有规定。这一套服制是十分简陋的。到开皇九年(589)平陈以后,杨坚又采用了南朝梁、陈服制重新定令,在皇帝服饰上增加了大裘冕、毳冕、冕等项,但这一套礼制“皆藏御府,弗服用焉”(《隋书•礼仪志》)。到隋炀帝大业元年(605),炀帝杨广命牛弘等人依据古制、参照实际、增删旧令,重新制定了一套服制,定皇帝服饰有大裘冕以下八等,对皇太子、百官服饰也作了整理,废去了前代已有但实际已不服用的“建华、 、鹖冠、委貌、长冠、樊哙、却敌、巧士、术氏、却非”等冠服。这套服饰自大业二年(606)开始实行。
唐朝初年,高祖李渊也下令制定了《衣服令》,武德七年(624)颁行。根据此令,皇帝衣服有大裘之冕、衮冕、 冕、毳冕、绣冕、玄冕、通天冠、武弁、黑介帻、白纱帽、白帢共十二等。其中衮冕最重要,其形制主要是冠上有冕板,板宽八寸、长一尺六寸,垂白珠十二旒,以组为缨;身穿玄衣(深色或即黑色衣) 裳( 为赤和黄色),有十二章纹饰;衣上有日、月、星、龙、山、华虫、火、宗彝等八章,裳有藻、粉米、黼、黻四章;内穿白纱中单;腰束革带、玉钩 ,垂大带、敝膝;佩鹿卢玉具剑;脚穿朱袜、赤舄,舄上加金饰。
唐李重润墓壁画中裹幞头,穿圆领袍衫、乌皮靴的文吏
《武德令》又规定皇太子有衮冕、远游三梁冠、远游冠、乌纱帽、平巾帻共五等;百官有衮冕、冕、毳冕、绣冕、玄冕、爵弁、远游冠、进贤冠、武弁、獬豸冠共十等。不同的冠与朝服(亦称具服)、公服(亦称从省服)相配合,服用于不同场合。按照《武德衣服令》的规定,朝服是头上戴冠(上述各冠之一,主要指远游、进贤、武弁),冠下有帻,冠上有缨、有簪导;外穿绛纱单衣、白裙襦(或裙衫);内穿白纱中单;束革带,垂蔽膝;脚穿袜、舄;佩剑等。公服比朝服要简单,也是冠、帻、缨、簪导、绛纱单衣、白裙襦、革带,但没有白纱中单,没有蔽膝,脚上穿履不穿舄,佩鞶囊等而不佩剑。遇大事如陪祭、朝飨等穿朝服,其余公事穿公服,换句话说就是礼重时穿朝服,礼轻时穿公服。
唐墓出土三彩文官俑
《武德令》颁行以后,虽历经高宗、武后特别是玄宗时期对令文做了些微修改,但冠服制度大体不出武德令范围。不过令文归令文,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这些规定常常是徒有虚名。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武德以后对服制的修订及其在实际生活中的施用。
太宗时曾制定了翼善冠,与常服配合使用于朔、望视朝,到唐玄宗开元十七年(729)废。显庆年间(656—661),高宗听取长孙无忌等修礼官的建议,在皇帝十二等服饰中只保留了大裘冕和衮冕,其他全部废而不用,但令文并不作删改。到开元十一年,玄宗又废除了大裘冕,除个别场合仍使用通天冠外,其余如元正朝会、大祭祀等全用衮冕,但令文仍未作删除。
皇太子服在唐高宗永徽(650—655)以后也只剩下衮冕、具服和公服。如果穿袴褶则戴进德冠,而进德冠的样子有些像幞头,除皇太子戴外,贵臣也戴。
由此可知冠服在这一时期的发展趋势,即一方面趋于简单,如皇帝除衮冕外一般不再服用其他;另一方面则是像翼善冠、进德冠出现所表示的那样,冠服有向常服靠拢的势头。
冠服中还有一种非正统的冠服称“袴褶”。按袴褶服源于胡服,普及于魏、晋,经过几百年的改造和南北服饰的交流,到隋唐时代成为一般朝参时的服饰而被列入令中。据《武德令》,袴褶服主要是这样:头上戴平巾帻,上身穿紫褶(五品以上)或绯褶(六品以下)加 裆,下身穿白袴,束起梁带,脚穿靴。这是武官、卫官陪立大仗时的服饰。如果文官乘马时也可以服,但须去掉裆。此外流外官无官品的人以及品子任杂掌者,在朝集从事时都要服平巾帻、绯衫、大口袴。《武德令》对袴褶的规定主要限于武官,但到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下令百官朔望日上朝都要服袴褶。高宗永徽以后,皇太子若乘马穿袴褶,要戴进德冠。武后文明元年(684)规定,在京的百官每日入朝要穿袴褶服,诸州县长官在公衙也要穿袴褶。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御史大夫李适之建议,冬至、元日大礼时六品以下通服袴褶,后来在开元二十五年《仪制令》中就规定:“诸文武九品以上,应朔望朝参者,十月一日以后二月二十日以前,并服袴褶。”从这一发展过程看,袴褶服似有代替公服、朝服的趋势。但是,由于袴褶服既非传统冠服,又不如常服方便,所以它最终不能逃脱逐渐消亡的命运。唐代宗宝应元年(762)前后,归崇敬“以百官朔望朝服袴褶非古,上疏云:‘按三代典礼、两汉史籍,并无袴褶之制,亦未详所起之由,隋代以来始有服者。事不师古,伏请停罢。’”(《旧唐书•归崇敬传》)归崇敬提出的理由虽是传统的,但他实际顺应了袴褶逐渐消亡的趋势。至此以后,虽有时还偶能见到服袴褶的记载,但一般说来,在实际生活中已没有袴褶的地位了。
李墓出土的铜帽
隋文帝像(明人绘)
冠服而外,自隋朝以来还有常服。这种常服是受北朝影响发展起来的,主要由幞头(也叫折上巾)、袍衫、靴带组成。由于它便于行事,因此普及得很快。隋朝初年,上自皇帝下到庶民,都穿黄袍,不同的是贵臣束九环带,帝王束十三环带。开始时帝王还戴乌纱帽,到后来才“贵贱通服折上巾”(《旧唐书•舆服志》)。到大业六年(610)后,隋炀帝整理服饰制度,才初次在常服中划分等级,规定官员五品以上穿紫袍、六品以下穿绯或绿袍、胥吏穿青袍、庶民穿白袍、屠夫商人穿黑袍、士卒穿黄袍。这次规定,一方面意味着将常服正式纳入律令格式体系,另方面又反映了将北朝贵贱通用的常服等级化。虽然这次对常服等级的划分十分简略,但它却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到唐初,皇帝不让士庶穿赤黄色,自己则以赤黄袍衫、折上头巾、九环带、六合靴为常服。武德四年(621),唐高祖下敕规定:官员三品以上穿紫袍衫、五品以上穿朱、六品以下直至庶民均穿黄袍。幞头和靴仍是贵贱通用。到唐太宗贞观四年(630),更详细规定了常服的服色,即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绯、六品七品服绿、八品九品服青,并仍然允许都穿黄袍。同时唐太宗制定了翼善冠(皇帝用)和进德冠(贵臣用)与常服相配。这二种冠到唐玄宗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