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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集上古文化的大成,以孝为一切德行的根本。他的学生曾子,在《大学》上,便以修身、齐家,为内圣外王的枢纽。他的孙子子思,也把明诚之教,归本于孝悌之行。从此拓展出了中国以孝义治天下的特殊文化。
这种文化正像一个十字架,以自己为中心,上孝父母而及于天,下爱子女以垂万世;两旁以兄弟、姊妹、夫妇而及于朋友;这个十字架不是宗教的,而是伦理的,它是中国社会的缩影,是中国文化的象征。
我们讲中国的伦理学,伦理就是人类社会的一个秩序、一个规范。我们中国讲伦理有五伦,就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换句话说,就是人类社会中人际关系的分类。
君臣在古代的,就是长辈与后辈的关系。古代这个“君”字不一定指皇帝哦,“君”字照篆字的写法是个拐棍,下面一个口,代表一个人年纪大了,拿个拐棍,年高德劭,有资格,可以为君,可以做领导人,后来专门用于做皇帝了。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大家都了解。曾经有一个哈佛大学的教授跟我谈过这个事,他说:你们这个《大学》《中庸》,我非常佩服,可是缺乏一个社会问题。后来我告诉他,所谓齐家就是社会,不是现在两夫妻的小家。中国讲家庭,是几代同堂、几百人在一起的大家族,所谓齐家是齐那个家,那就是社会,朋友也就是社会。
《易经》告诉我们,人类的五伦,不是勉强形成的,不是法律规定的,这是人性的本来,人性走正理,自然发生的。有男女,自然有夫妇,有夫妇自然有父子,有了许多夫妇、父子,自然形成社会,有了社会组织,自然有阶级。有的阶级是自然形成的,有所谓君臣就自然分上下,有了上下就产生文化、产生礼仪。
(选自《易经杂说》《论语别裁》《中国文化泛言》《列子臆说》)
家:古代社会的基本结构
祠堂曾是社会安定的基石
我曾经多次提醒大家注意,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齐家”,并非西方小家庭的家,也不是二十世纪后期中国新式的家。古代传统文化的家,其主要是指“宗法社会”和“封建制度”相结合的“大家庭”“大家族”的家。它本身就是“社会”,所以过去中国文化中,再没有什么另一个“社会”名称的产生。如果把“大家族”的“社会”,与另一个家族或其他许多家族的社会联结起来,就是另一个团聚的名称“国”了。因此,由上古以来到后世,便正式成为“国家”名称出现了。
古代所谓的家,是由“高、曾、祖、考、子孙”五代一堂贯串上下的家。但这还是偏向于以男子社会为中心的家。如果再加上由女子外嫁以后,所谓姑表姨亲等关联的家族相连接,构成一幅方圆图案的家族社会,再加上时代的累积,那么岂止五百年前是一家,几乎整个中国本来就是一家人,这是一点都不错的。所以从中国上古的“武学”与军事发展来讲,古代俗话所说的“上阵需要亲兄弟,打仗全靠子弟兵”的这种观念,也都从“宗法社会”的家族传统文化所形成。例如民间小说或旧式戏剧中所推崇的“杨家将”“岳家军”等,也都是由这种“家族”观念所产生的荣誉。如果随随便便说它是落伍的陈旧“封建”意识,应该打倒,才能使社会有新的进步,似乎未必尽然,还须仔细研究,再做定论。
“大家族”的“家族”观念,在中国文化中植根深厚,它影响了东方的亚洲,如朝鲜、日本,乃至东南亚各地。它也是民族主义和民族共和思想的根源。尤其在中国本土,直到现在,如果深入研究各个地方的“祠堂”和“族谱”,那种“慎终追远”的精神,以及旧式“祠堂”家族的“家规”,你就可以了解为什么古代政治制度,从政的官员那么少,社会治安、保安人员等于零,它用什么方法、什么体制,能够管理好那么一个偌大的中国。
我们现在再举一个三百多年前的例子来说,当明末清初时期,满族在东北,一个寡妇孤儿,率领十来万满蒙军队,其中包括少数的汉军,就能轻轻易易地统治中国上亿的人口。他们靠的是什么?并非全靠杀戮,也不是全靠严刑峻法。他们真正了解文化统治的重要。由康熙开始,他已经深深知道儒家学说的“齐家、治国”的重心。因此,他颁发“圣谕”,要民间知识分子的读书人秀才们,每一个月的初一、十五在乡村的祠堂里讲解“圣谕”,极力推行、提倡儒家的孝道,以及把儒学作为戒条式的律令。后来到了雍正手里,又重新扩充了康熙的“圣谕”,成为《圣谕广训》。他们了解“社会教育”的重心,是在形成整个社会的循规蹈矩的道德风气,而达到不言之教、不令而威的效用。
你们年轻人不会知道,我是从小亲眼看见过在偏僻的农村里,如果一个青年有了不规矩的行为,偷了别人家的鸡,或有了男女的奸情,告到族长那里,如果情节重大,大家要求族长打开祠堂门,当着列祖列宗的牌位来评理处置,那就非常严重了。这个子弟如不逃走,也许会被“家法”(祖宗前面的红黑棍子)打死,至少是当众出丑,永远没脸见人。
后来,在对日抗战初期(1937年),我到四川,有一位青年朋友,四川彭县(今彭州市)人,跟我一起做事久了,他常常苦苦要求我为他报仇。你说,他要报什么仇?他要杀人放火,烧掉家乡别家的“祠堂”,要杀掉那一姓的“族长”及有关人士。为了什么呢?因为他与这家的小女私相恋爱,被他们发现了,认为太不要脸,太丢家族的面子了,所以要把他两人抓住活活打死。结果男的逃掉了,后来就是我的朋友。女的被抓住了,由“族长”当众决定,把她活埋了。因此,他日夜想要报仇杀人。后来我总算用别的方法,化解了他的仇恨,使他另外安心成家立业。当然这些例子不多,但由家族制度所发生的流弊也不少。你们也都看过很多现代文学大师的社会小说,也就约略可知旧式“家庭”和“大家族”阴暗面的可厌可恶之处,必须加以改革,但这也是“法久弊深”的必然性,并非全面,也不可“以偏概全”,便认为是毫无价值的事。
“大家族”的宗祠,它不是一种法定的组织,它是自然人血缘关系的“标记”,是“宗法社会”精神的象征,是“宗族”自治民主的意识。有的比较富有,或者宗族中出过有功名、有官职的人,也有购置“学田”“义田”,把收入作为本族(本家)清寒子弟读书上进的补助。祠堂里必要时也会让赤贫的鳏、寡、孤、独的宗亲来住。当然,族里如果出了一个坏族长,也会有贪污、渎职、侵占的事。天下任何事情,有好处就有坏处,不能只从单一方面来看整体。
“社会福利”工作由来已久
从社会学的立场来讲,几千年来的中国文化,似乎缺乏“社会”团体这一门思想学术,甚至孔孟儒家的学说,如《大学》《中庸》,也根本没有提到“社会”的观念,更没有什么“社会福利”思想。当年我在听“社会福利”这一门课,刚由美国输入中国,非常新颖时髦。我一边听课学习,一边就提出不同意见。我说,在传统的中国文化中,有关“社会福利”问题,从我自幼接受的传统教育开始,早已深深种下这一门课的种子。大体来说,如恤老怜贫、敬老尊贤、存孤敬寡等,都是幼少教育的重点。而且在儒、释、道三家的学说中,以及其他诸子百家,统统有从“社会福利”出发的理论和名言。只是大家不懂中国“社会学”历史的发展,没有像西方二十世纪以来的文化,由资本主义的经验,转变成为新时代劳工福利,推广到所有“社会福利”的实验方法而已。
我只听了几堂课以后,那位在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教授,就约我大谈其中国历史上有关“社会学”的知识。后来干脆请我演讲“中国特殊社会史的演变”的专题。“特殊社会”是我当时新创的名词,因为从战国时期的墨子开始,几千年来,都存在这种“社会”。即使如西洋各国也同样存在。渐渐演变,就成为近代史上的“帮会”了。
除了“宗法社会”“大家庭”的精神遗风,演变成为“宗族”的宗祠(祠堂)之外,由南北朝、唐、宋以后,中国社会佛道两家的寺、院、庵、堂、道观等,都是有形无形地兼带着在做“社会福利”工作。韩愈当时反对迎佛骨,接着便写了《原道》等大文章,反对佛、老,更反对一般人去出家做和尚、做道士,认为是不事生产、“无父无君”的不忠不孝。这个观点,从政治文化的立场来说,一点没有错,但从整个“社会”的观点来说,也未必尽然。过去帝王封建时代的中国,并没有专管“社会福利”的机构,如果没有这些寺、院、庵、堂、道观来收容那些鳏、寡、孤、独的人,试问皇帝们、大臣们,包括韩愈老夫子,谁又来照顾他们呢?社会上的人,到了某一环境,的确都有“家何在”的情况啊!
齐家之难
在中国,“宗法社会”和“家族”所形成的“大家庭”观念,有四五千年前的传统,在唐宋时期最为鼎盛。最有名也最有代表性的历史故事,就在唐高宗李治时代。公元六六六年,高宗到山东泰山去,听说有一位九代同居的老人,名叫张公艺,便很好奇,顺道去他家里看看,问他是用什么方法,能够做到九代同居而相安无事的。这位张公艺请求皇帝给他纸笔,要写给皇帝看。结果,他接连写了一百个“忍”字。高宗看了很高兴,就赏赐他许多缣帛。后来就成为历史故事的“张公百忍”。
不知道当时的张公艺是有意对高宗的启示,或是对高宗的警告,无论怎么说,他却无意中帮忙了武则天。同时,也确实是他由衷的心得,说明做一个“大家庭”的家长等于是担任一个政府机构、大公司的主管,也犹如一国家的领导人,自己要具备巨大的忍耐、莫大的包容,才能做到“九代同居”,相安无事。
大家须要明白,我们中国由上古开始,地大人稀,而且历来的经济生产全靠农业为主,土地与人口就是生产经济、累积财富的主要来源。在周秦时期,封建诸侯的政治体制上,也多是重视人口。秦、汉以后,封侯拜相乃至分封宗室功臣,也都以采地及户口为受益的标准。所谓“万户侯”等的封号,都是对文武臣工等最有诱惑力、最要得到的大买卖。因此,人人都以多子多孙是人生最大的福分。当然,户口人丁的众多,是生产力和财富的原动力,不免形成大地主剥削劳动人工、压迫小民的现象。但并不像当时西方的奴隶制度,其中大有差别,不可混为一谈。我不是赞赏那种传统习俗,只是在历史学术上的研究,是非同异必须说明清楚,提醒大家在做学问、求知识方面的注意而已。
同时,说明由于“宗法社会”“家族”的传统,形成后世“大家庭”“大家族”的民情风俗,产生贵重多子多孙的结果。人们要想教育管理好这样的一个“大家庭”,比起管理一个社会团体、一个庞大的工商业集团,甚至比起管理一个国家的政府(朝廷),乃至现代化的政党,还要困难复杂得多。因为治理国家、政党,管理社团,大体上说来,只需要依法办事、依理处事,“虽不中,亦不远矣”。至于公平公正、齐治一个“大家庭”或“大家族”,它的重点在一个“情”,所谓骨肉至亲之情上面,不能完全“用法”,有时也不能完全“论理”,假定本身修养不健全,以致家破人亡、骨肉离散,也是很平常容易的事。
举例来说,在过去的社会里,一对夫妻生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几乎屡见不鲜,是很平常的事。甚至愈是偏僻农村的贫苦人家,愈是生一大群子女,比富有城市人家更会生产人丁。其中原因,并不只是饮食卫生等问题,包括很多内容,一时不及细说。但古代的传统,除了原配的夫妻以外,还准许有三妻四妾,所以稍稍富裕的家庭,以儿女成行来计算,还不止三个五个,或十个来算人口的。
如果只以一夫一妻来说,他们生了五个儿子,讨了五个来自各个教养环境的媳妇,在兄弟媳妇之间,互相称作“妯娌”。每个媳妇的个性脾气、心胸宽窄、慷慨悭吝、多嘴少话,个个自有各的不同。而五个儿子之间,由父母遗传的生性并不是一模一样。假如和父母一样,就叫“肖子”,肖,是完全相像的意思;和父母不一样,则叫“不肖”。人不一定都是“肖子”。所谓“一娘生九子,九子各不同”。也就是说和社会上的人群一样,智、贤、愚不同,良莠不齐。再配上五个不同的媳妇,单从饮食衣着上的分配,甚至彼此之间对待上下的态度等,任何一件小事都有随时随地的是非口舌。如果发生在外面社会上的人群,还可忍让不理,躲开了事。这是昼夜生活在一个屋檐底下的人家,你向哪里去躲?
倘使还有三五个姊妹未出嫁,日夜蹲在家中的大姑、二姑、小姑等,不是父母前的宠女,至少也是娇女,对“妯娌”兄嫂、弟媳之间,对哥哥弟弟之间的好恶、喜怒、是非,乃至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事,可以闹翻了天。还有能干泼辣的姑娘,虽然嫁出去了,碰到夫家是有权有势的家庭,或是贫寒守寡、无所依靠的家庭,也可能回到娘家干涉家务,或是请求救济。总之,说不尽的麻烦,讲不完的苦恼,比起在政府官场中主管老百姓的官,或是当管理国家天下的皇帝,看来还要难上百倍。因为做领导人的糊涂皇帝,或做管理百姓的糊涂官,只要“哼哈”两声,就可以决定一切了。可是 “齐家”内政之道,不是“哼哈”二将就可了事的。“哼哈”二将,只能在佛教寺院门外守山门,不能深入内院去的。
我们这样还只说了父母子女两代。如果五个儿子媳妇,各自再生三五个儿女,那么,一家二十口或三四十口,还不算相帮的僮仆婢女,以及临时外雇,乃至佃户等相关的人丁在内。再过一二十年,第三代的孙子,又结婚,又生儿女,那么,这个所谓兴旺的人家,在四五十年之间,已是“百口之家”了。因为过去的社会,通常是早婚的,不比现在。你们须要了解,在孔子到曾子、子思、孟子的时代,甚至后世如我所讲这种情状的家庭,尤其是“皇室”或“诸侯”王家,所谓数百口之家,那是通常的事,不算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