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场小说上一章:明亡清兴三部曲之03暮鼓晨钟 少年康熙
- 官场小说下一章:孙权传
照我默默的观察看来,依照现代物质文明的快速进步和精神文明相对的衰落,不论是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甚至举世皆醉的工商业竞相发展,不久的将来,人类社会不会再有家庭制度的存在,而且也没有婚姻制度神圣的存在了!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家”,我们大概已经介绍清楚。也许,你们现代一般从开始就先学新时代的文化,或一开始便从西方文化基础学习的人,看来非常奇怪,好像西方的社会文明根本就没有这种情况存在。如果你是这样想,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无论是欧洲方面的英格兰、爱尔兰、法兰西、德意志等民族,乃至由各种民族所拼凑的“美利坚”国民,以及世界上任何地区和各国各地的少数民族等,在它的社会中,也都以拥有“故家”或“世家”“大族”而自豪自傲的观念存在。这是人性的特点,也可说是人性的弱点。举例来说,在现代的美国,对于已故的总统肯尼迪,便有其特别的追慕之情。“肯家”也是美国的“世家”“大族”,在美国本土的人,也经常喜欢讲说或关心“肯家”,以及别的“世家”的许多故事。
(选自《原本大学微言》)
三从四德,并没有轻视女性的意思
人类社会的天下,主要的是男人一半,女人一半,平等!平等!女人并非从男人拿出的一根肋骨变化出来的,所以女人并非永远附属于男人。这都是传统文化很明显平实的基本原理。但是东西方的人类文化,自古以来如“宗教学理”以及“伦理道德”等的学说,甚至都把自然社会观念变成同样的“重男轻女”,变成了以男性社会为中心的现象。
其实,我国的历史传统文化,自有上古的记载开始便很公平,认为远古人类的社会“只知有母,不知有父”。开初原来都是以母性为中心的社会。但因男女天然的生理不同,在女性的生理周期以及最为重要的怀孕和生育时期,乏力再去自谋饮食和其他劳务,很自然地必须男性的帮助和照顾,所以就渐渐形成习惯,建立了男女结合共同生活的家。因为有了“家”的形成,所以又渐渐演变成“男主外、女主内”的初步习俗。然后为了饮食和生活,才自然地知道收藏、储蓄、占有、开发等行为,就初步形成了如后世所谓的“私有财产”或“家庭经济”的基本形态,这正是合于唯物史观发展的原理。但这是没有加入人性心理变化成分的观念,更没有涉及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和“必然”规律。
因此,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远古、上古史,便都有对“母性社会”母系为中心的简单记载,称之为“氏”。我们姑且避开天皇氏、地皇氏、人皇氏来说,存在有巢氏、燧人氏,乃至伏羲氏、神农氏,直到黄帝有熊氏——因其母生“帝”于轩辕之丘(河南新郑),故名“轩辕”;长于姬水,故又以“姬”为姓。但从黄帝以后,仍称颛顼高阳氏、帝喾高辛氏。直到帝尧开始,人类社会的文明渐盛,才改变以母系为中心的习惯,从其封地开始,改称为“唐尧”,乃至“虞舜”。可以说,从尧、舜以后,以男姓为中心的“族姓”风俗,才开始建立。至于认为“氏”即是“姓”的观点,那是汉代儒家们从“重男轻女”的狭隘思想开始,才把母系为中心的“氏”,曲解改变过来的。事实上,中国历代历朝的政府所习用的,都是秉承上古传统文化的习惯而有分别,直到清朝末代还是如此。如男人冠“姓”,女人冠“氏”,男人称“丁”,女人称“口”,后来才统统混合通用,就叫某某“姓氏”的“人丁”或“人口”。其实,这种区分的称呼,不是阶级的观念作用,是适合逻辑的分类而已。
“五四”时,搞妇女运动的人,一听到女子要有“三从”“四德”,就大喊打倒,而且都盲目地归罪到“孔家店”里去。其实这都出于《礼记》《仪礼》上的记载。而且“三从”“四德”的内涵,并没有一点轻视或是压迫女性的意思。所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或谓老来)从子”,就叫“三从”,哪有什么错?你把“从”字换作现在流行的法律术语,变成“负担”或“负责”来想想就通了,那真是对女性的尊重啊!女子在未嫁之前,应该由父母负担生活和教养,有什么不对?结婚出嫁以后,做丈夫的就应该负担起妻子一切的生活及安全,那又有什么不对?难道男人要靠妻子生活才对吗?丈夫死了,妻子自身的父母当然也老了,不靠子女的照应,怎么办?
从现在来说,可以靠政府所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但真是一个男子汉或好儿女,把父母养老的感情和责任完全推之于社会,也未免有点那个吧!尤其在父母子女的情感上说,恐怕不是滋味吧!为别人、为大众争福利的养老是大好事,如果是只为自己,那便不算是“民主”的本意,只能算是个人自由(自私)主义的什么吧!也许我又错了!不过,如从上古的历史社会来设想,三千年前,教育并不普及,尤其女性根本无法受教育。
基本上,上古是全靠人力的古老农业经济社会,女性更没有自由独立谋生的能力,那么在家不从父,又要从谁呢?出嫁,当然也就是要有取得长期饭票的需要,不从夫,又如何呢?至于夫死从子,事实很明显,就不要多说了。但是还要知道,夫死、子小,还要“母兼父职”,抚养子女成人,试想那又是究竟谁从谁呢?如果你把“从”字只当作“服从”“盲从”的意义来解释,那你这个中国人还没有弄通中国字的内涵,还需要再回去在“孔夫子师母”那里多学习学习吧!
说到“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四德”,这是有关妇女人格和人品养成教育的目标,不只适合于女性,男儿也同样需要有这种教养。一个人的品德有了问题,不论是男是女,当然是不受人欢迎的。言语粗暴,或是刻薄贫嘴,或是出言不当,等等,也就是一般人所谓的没有口德,那也当然不行。至于“妇容”一项,更不要误解是在选美。古文简略,它所谓“容”,是指平常的“仪容”整洁,不要故作风骚,给人做笑料。“妇功”一项,过去在有的书上,把“功”字写成“红”字,那是专指刺绣,或裁缝和精工纺织的技能。尤其在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农村社会里,这对于充实家庭经济更为重要。
古老的妇女“四德”中的这一项,我觉得对于现代和将来社会中的女性,更为重要。简单地说,还在二十多年以前,我有一个朋友的女儿,大学毕业了,和一位在外国的华侨青年结婚。他们在出国以前,奉父母之命向我辞行。我就对那位朋友的女儿说:你出国第一件最重要的事,还要去求学。我不是叫你去读一个什么博士或硕士的学位,我希望你去学习一种个人独立谋生的技术,如依一般女性来说,学会计也好。因为时代到了现在,尤其是婚姻制度快要破产了,爱情是抵不过面包和米饭的。所以现代的女性,从小开始必然要学会一项专业独立的谋生专长,才能保障自己和夫妻的关系,这就是“妇功”的重要。这位小姐后来照我的话做了,固然不负所望,也不出所料。
在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古老社会里,虽然不是政府的明文规定,但在自然形成的风俗中,对于幼小男女的教育,尤其是“妇功”方面,早已自成为一种当然的行为。长话短说,我们只举南宋诗人范成大一首《夏日田园杂兴》的诗,便可呈现出一幅江南农村社会教育的真实画面了,诗说:“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
另如清末的名臣曾国藩,当了那么大的官,但是对家中的女儿媳妇,每天要绩多少麻(做布的原料)、织多少布,或者做鞋底,都有很严格的规定。其余的例子不胜枚举,也就不用多说了。
(选自《原本大学微言》)
积阴德与社会福利
过去大家讲做好事有四个字,叫作“阴功积德”。我们小时候受的教育,这个道理灌输得很牢,做人一辈子要做到阴功积德。阴,是暗的,偷偷做了好事别人不知道,这就是阴功。因为真正的阴功才是真正的积德。如果做好人做好事,是为了给人家表扬,为了让人家说我们是好人,这个不算是善事。庄子说:“为善无近名。”中国文化不仅庄子的思想如此,诸子百家都是如此。
老子说:“善行无辙迹。”真正做大善事、行止高洁的人,他所做的好事,完全不着痕迹,你绝看不出他的善行所在。因此,中国文化几千年来,非常重视“阴功积德”。一个有道德的人,为善不欲人知,因为他不求名、不求利,更不望回报;如果做了一点好事,还要人家来宣扬,那就与传统文化的精神差得太多了。所以,真正为善的行为,不像车辆行过道路一样,留下痕迹,如果有了轮印的痕迹,就知道车子经过哪些地方,等于自挂招牌,标明去向或宣扬形迹了。
孔子也说:“不践迹,亦不入于室。”“不践迹”,就是说做一件好事,不必要看出来是善行。为善要不求人知,如果为善而好名,希望成为别人崇敬的榜样,这就有问题。“亦不入于室”,意思是不要为了做好人、做好事,用这种“善”的观念把自己捆起来。不要在人家看见时才做好事,便是阴德。帮忙人家应该的,做就做了,做了以后,别人问起也不一定要承认。这是我们过去道德的标准,“积阴德于子孙”的概念,因此普遍留存在每个人的心中。
我经常提到一本小说《聊斋志异》,因为最近在座满眼看到有许多新来的青年同学,他们也许没有看过这部说鬼的小说;但是很多同学对于这本书也很欣赏,我往往问第一篇是什么?很多人答不出来。《聊斋志异》这部书说鬼怪,说狐狸精,它的宗旨在哪里你就不懂了!现在我给你们做答案,第一篇是《考城隍》。我们台北市到了成都路,不是有一个城隍庙吗?城隍也就是阴间的地方官。这一篇很妙,有一个读书人,做梦梦见接到一个通知,叫他参加一个考试。他莫名其妙,心里想,还没有到联考的时间,也不是普考,为什么要马上去考试?一到那里便看见上面坐的主考官是关公,这个多吓人!我们中国人素来对关公是尊重得不得了,那比包公还威严。
题目发下来,他就作了一篇文章,中间有几句很要紧的话:“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一个人有心去做善事,故意有心的,为了做好人去做善事,说这个人虽然做了好事,也不赏他,因为他有个目的是好名、求名。无心为恶,这个人无意做坏事,譬如说:家里一块破铜烂铁,向窗外一丢,结果伤了人,他是无意的,他无心为恶,虽然做了坏事,不罚。所以关公当场阅卷,拍案叫好,录取了他,要他马上去做城隍。他一听去做城隍,糟糕,那要死了以后才能做的。他说:我还不能死啊!最后只好向关公请求说:我妈妈年纪大,只有我一个儿子,你叫我马上去做阴间的官,我死了,谁孝养我妈妈啊?关公说:你有此心真是好极了,马上叫人看他妈妈还有几年阳寿。判官(秘书)把簿子翻开一查,还有九年。关公说:可以,就等你九年吧!
这个故事就是说明“为善无近名”的道理,表面上看是逃避,但也是教你做善事是要真善,不求神知,不为名利,也不要为了因果报应。我常常碰到许多学宗教的朋友,好像他做了许多好事,已经磕了好多头,拜了好多佛,念了好多经,好像他也天天上教堂做礼拜,为什么他的爸爸妈妈会死掉呢?这个问题我是答不出来的,只好看着他,张开嘴巴,没办法答。这种心理就是伪善。
假使一个人广泛地博施济众,要为整个人类谋福利事业,照现代话来说,团体、社会、政府做的公益事业就叫社会福利。中国古代有没有社会福利思想?假使有研究社会问题的,这个问题要注意,在中国历史文化里,好像找不出社会福利问题的记载。事实上有没有呢?有!社会思想早有了,社会福利思想也早有了,过去都偏重在个人做,以个人立场,做社会福利事情,这是中国人的道德修养。
有钱做做好事,修桥铺路,再不然夏天在路上摆一些茶缸。我很小的时候就看到过。每到夏季,家里忙得很,天天都要烧茶,大锅大锅地烧,多少里一桶,放在那里,不要钱的凉茶,大家尽管喝。很多人家都这样做的,这些都是社会福利。
中国过去的社会当然是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由个人做社会工作,做社会福利,认为这是一种道德,所谓阴功积德。现代的思想,社会的福利工作,已经由政府、由社团做。时代不同,工业时代与农业时代,是两个时代,思想也不一样。
(选自《庄子諵譁》《老子他说》《论语别裁》)
丛林制度的特殊贡献
自魏、晋以后,佛教传入中国以来,信仰佛教中的出家僧众,独坐孤峰,或个别的隐居水边林下,过他隐居专修的生活方式,大概还保有印度当时佛教僧众的形态。在南北朝至隋、唐之间,这种不事生产,以乞食自修的生活方式,不但不受以农立国、以勤俭持家的社会风气所欢迎,甚至引起知识分子与朝野的反感。同时,佛教徒中出家的男女僧尼,愈来愈多,势之所趋,便自然会形成团体生活的趋势。
到了盛唐之际,经禅宗大师马祖道一禅师,及他的得意弟子百丈怀海禅师的创制,不顾原始印度佛教的规范与戒律,毅然决然建立中国式的禅门丛林制度,集体生产,集体从事农耕,以同修互助的团体生活方式,开创禅宗寺院的规模,致使佛教各宗派与佛学,在中国的文化与历史上,永远植下深厚的根基。
宋代开国以后,宋儒理学家们,不但在学术思想上,受到禅宗的影响而建立理学的门庭,而且在讲学的风格、书院的规范与人格教育的规模上,无一不受丛林制度与禅宗精神思想的影响。甚至,唐、宋以来,帝王朝廷的经筵侍讲与侍读等职位的制度,也是受到佛教开堂说法制度的影响。所以禅宗丛林制度,对于中国文化与中国教育的书院制度,以及宋、明以后的教育精神,关系实在太大,而且最为密切。只要详细研究禅宗丛林制度的所有清规,以及详读《禅林宝训》与宋、元以后禅宗高僧的史传,配合比较中国历史上有关文化思想与教育史实的演变,便可了然知其所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