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秋天,王艳的遗骸被亲属火化,“3·2
1专案”的侦办工作已在事实上宣告失败。案件被列入公安局“在侦卷宗”中。警方把案情和遇到的困难如实告知了王艳的亲属,亲属的抵触情绪很大,但最终还是表示理解。
起初,王艳的父母会不时来公安局询问一下,女儿的案件有无进展,再往后,就越来越少了。到了2003年,王艳的姐姐调去武汉工作,把父母也带去了,之后便再没来过。
“3·21专案”成了我市公安局的一桩悬案。
5
“案子最后是怎么破的呢?”我继续追问。朱警官笑了笑,说陈志这家伙,也是个有趣的人。
陈志1950年生,个子不高,但很精神,当过几年兵。1973年转业到机械厂后一直在保卫部门工作,虽不是公安科班出身,但常年从事治保工作,经验也很丰富。
陈志做人做事很“江湖”——在厂里大大咧咧,既跟厂领导称兄道弟,又能和普通职工玩到一起,人缘很好。
当然,除了性格外,这也跟陈志的家庭出身有关。陈志父亲退休前曾是市里的一位重要领导,兄弟姐妹也多在政府机关任职,机械厂领导“见人下菜”,陈志自然过得舒服。
陈志一直有个心愿,就是当一名警察——当年转业时他本来想去公安局工作,但他父亲觉得国企也是铁饭碗,还比政府机关多一份企业奖金,因此强行把他转到了机械厂。为了让自己更像公安,陈
志甚至给公安科职工统一配发了“警服”,虽然没有肩章和领花,但乍眼一看,跟派出所民警的“89式”也没什么区别。陈志经常自嘲:“地方公安才是真警察,企业公安科就像‘二鬼子’。”为此他还挨过不少厂领导的骂。
“那时候,国企公安科的执法权限也不明确,说是没有‘刑事侦查权’,只能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处理一些本厂区域内小偷小摸的案子,但有些案子明显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他们还是关起门来自己搞。那时辖区派出所警力不足,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朱警官说。
2002年,我市进行公安机关体制改革,原属各国有单位的公安处、公安科统一由企业公安归并为行政公安,与原单位脱离从属关系。按要求,机械厂公安科改为保卫处,原有人员可以选择离开企业加入公安机关,或是留在原单位保卫处工作。
所有人都以为,一心向往公安工作的陈志肯定会正式加入市公安局,连市公安局也已做好了接收他的人事关系准备。但最后时刻,陈志却出乎意料地选择留在保卫处。
朱警官对陈志的选择表示理解,因为在朱警官看来,当时机械厂属于明星企业,经济效益很好。作为中层干部,陈志除工资以外,每年还能拿到数量可观的奖金。那时,两人早已相熟,朱警官还揶揄过陈志,说他“之前天天说
羡慕地方公安,企业公安科都是‘二鬼子’。现在有机会‘转正’了,自己却舍不得那点奖金了”。陈志听了只是笑,笑完又叹了口气,却也不说别的。
就这样,陈志成为转制后第一任保卫处处长。又过了两年,朱警官也因身体问题从刑警支队调入辖区派出所,正好负责机械厂所在的片区,两人再度成为工作伙伴。
再度相会,陈志在家炒了一桌好菜,专门拿出一瓶好酒款待朱警官。也是那天,朱警官才知道,陈志居然还在关注“3·21专案”,而且还有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
“3·21专案”案发时,陈志一度雄心勃勃:以前自己处理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这次发了大案,终于可以一展身手了。
那段时间,陈志接连半个月不着家,吃住在公安科办公室。其他职工也在他的带领下日日枕戈待旦,恨不得马上把凶手翻出来。但最终仍未能如愿。
警方撤离后,公安科恢复正常工作。陈志沮丧了很长一段时间,经常带着自己的两个“铁杆”陶运来和胡斌借酒消愁。
一次,胡斌在酒桌上跟陈志提起了一个有关赵金柱的细节。胡斌说,抓到赵金柱当晚,赵金柱曾坚称自己是为了“保护王艳”才跟踪她,还说自己看到过尾随王艳的人。当时大家都不信,可案子搞到现在,会不会真的是当初搞错了?
陈志沉默了。其实王艳出事后,
他也想到了赵金柱当时说过的话。
王艳下班回家,要经过机械厂西侧的一条土路,右手边是厂围墙,左手边是城郊高场村的农田,道路尽头是省道延伸出来的一条分支路。王艳回家大概要走25分钟,除了围墙附近的路上有几盏昏暗的路灯,剩余路段皆是一片漆黑,王艳会随身携带一个手电筒照明。
赵金柱“保护”过王艳几次。除去被公安科抓住的那次,有两次确实看到了一个人,身材跟他差不多,在路灯附近看不到,一走到没有路灯的路段,那人就突然出现了。
赵金柱是为了“暗中保护王艳”而不开手电,而那个男人不知为何也不开手电,3人相隔不远,在漆黑的路上行走,赵金柱走在最后。偶尔有车路过,赵金柱通过车灯看到前面的男人穿着一套机械厂的工装,斜背一个帆布包,跟自己的打扮几乎一模一样。
“王艳回家的最后一段路有路灯,但赵金柱说走到那段路时,前面的男人又突然不见了。陈志当时认为赵金柱在‘掰(骗)’他,哪有突然出现又突然不见的人?还跟赵金柱穿一样的衣服?公安科其他人也不信,认定赵金柱在编故事。”朱警官说。
王艳遇害后,陈志起初还很犹豫,要不要跟警察说明这个情况。因为第一次接到王艳举报后,他曾带着陶运来和胡斌二人在王艳下班路上“蹲守”过一段时间,从未发
现赵金柱口中的那个男人。况且赵金柱说这话时,公安科所有人都认为他在撒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假如赵金柱说的是真话,那这个男人就真的很可疑。但问题是,如果真是这样,岂不是公安科一开始就冤枉赵金柱了?胡斌建议陈志再找赵金柱聊聊。陈志也有这个想法,但那时赵金柱已在监狱服刑,陈志与他非亲非故,不可能见到他。
“作为机械厂公安科科长,陈志为何没有在警方调查时告知这一情况,他当时是怎么想的?”听到这里,我打断了朱警官。
“我后来问过陈志,”朱警官解释说,“他当时心里还是很犹豫。那天与胡斌吃完饭后,陈志又找陶运来商量。与胡斌相反,陶运来坚称赵金柱那晚就是‘贼喊捉贼’,赵金柱耍流氓这事已是板上钉钉,现在把‘当初他用来蒙混过关的话’讲给警察,不就是扰乱警方工作吗?”
更何况陈志自己也有私心:虽然赵金柱是因为“流氓罪”被抓进监狱的,但万一最初尾随王艳一事真不是赵金柱干的,那他和机械厂公安科恐怕也逃不过要承担责任。
犹豫再三,陈志当时便隐瞒了这个信息。
“那为什么又给你讲?”
“因为他开始怀疑到一个人身上了。”朱警官说。
6
陈志怀疑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曾经的下属、保卫处消防科科长陶运来。之所以怀疑他,是因为几件事:
大概是1999年10月的一天,机械厂的黄师傅在传达室用煤气炉烧了一壶水,中途出门解手不慎把自己反锁在屋外。传达室装了防盗门,窗户上焊了拇指粗的铁栏杆。黄师傅急得抓耳挠腮,只得去隔壁公安科办公室求助。
那天陈志不在,是陶运来负责值班。后来黄师傅说,陶运来只用了一根铁丝便捅开了传达室的防盗门。可当陈志问起时,陶运来坚持说他只是把手伸进纱网一掏便把锁打开了。
这不是什么大事,陈志没放在心上。直到有一次黄师傅又把钥匙锁在屋里,来找陶运来求助。那天陶运来刚好不在,陈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把锁打开,最后只能说,要不就锯窗棂吧。
黄师傅不愿意,这样干他会被厂里罚款,他一个劲儿地要陈志把陶运来找来帮忙。陈志没搭理他,窗棂还是锯了,黄师傅果真被罚了款。为此,黄师傅有一个月不愿搭理陈志。
陈志找了个机会向黄师傅主动示好,又请他在厂附近的小酒馆喝了顿酒。谈到开锁,黄师傅夸陶运来很有本事,“就是把那根铁丝弯了几弯,伸进锁头里挠了挠,然后‘咔吧’一声,锁就开了……”
陈志说不可能,陶运来跟自己共事快十年,真有这本事自己能不知道?退一步说,真有这本事,他还用在厂里干治保?这是陈志的一句玩笑话,但黄师傅说,陶运来的叔叔是城里
“兴旺开锁”的老板,技术没的说,都是亲戚,陶运来难道就不会跟他叔学点什么?
这句话差不多说服了陈志,但电光石火间,陈志却想到了另外两样东西。那就是“3·21专案”中铁厂武装部靶场和杂物房那两把没有被破坏的锁头。
当年,那两把完好的锁头确实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除了彻查有钥匙的员工及男性家属,案发之初,警方也怀疑过技术开锁,对城里会开锁的人员进行过地毯式普查,其中也包括“兴旺开锁”的老板,但同样一无所获。
“陈志怀疑陶运来还有两重原因,一是陶运来的身形和赵金柱的确差不多,在光线不好的地方穿上工装,从背后看很难分清两人;二是陶运来当年也追求过王艳,但王艳没同意。这事陈志知道,还劝陶运来‘找媳妇目标实际些’。”朱警官说。
2002年胡斌调走,临走前陈志和陶运来请他吃饭,又谈及此事。趁饭后陶运来去买单的工夫,胡斌悄悄跟陈志说,当年案发时,陶运来曾多次嘱咐他不要向外人提自己之前也追求过王艳的事,担心节外生枝。当时陈志酒后脑袋发蒙,加上本就知道,便没把胡斌的话放在心上。
等第二天酒醒后,陈志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打电话问胡斌,为啥要告诉他这件事。胡斌却在一旁打着哈哈,说自己没别的意思,酒喝多了,随口一说。
当年,警方对
所有追求过王艳的机械厂男性职工都进行过普查,但没有查到陶运来的头上。案子挂起来之后,陈志也关注过一些人,但同样没有关注到陶运来。对于这一切,陈志说是他的原因——从一开始,他就根本没考虑过自己身边的人会有嫌疑,况且公安科配合警方查案时,陶运来也一直在忙前忙后。
很快,陈志又想起一个细节。
早在1996年5月王艳第一次举报被人尾随时,陈志曾查过本厂各车间的夜班排班表;1997年1月17日王艳失踪时,他也给警方提供过夜班排班表;后来自己在厂里调查时,也整理过与王艳同上夜班的人员名单。虽然这些名单上的人除了当年的赵金柱外,都被排除了嫌疑,但那时陈志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自己在整理全厂职工夜班时间表时,唯独忘了自己所在的公安科。
他马上去找当年公安科的值班记录,翻到一半才突然想起,陶运来当年是住在公安科值班室的。
此前,陶运来一直住叔叔家。1994年陶运来堂哥结婚后,他向厂里申请单身宿舍,但厂里宿舍不够。后来在陈志协调下公安科腾出一间办公用房,一来解决陶运来的住宿问题,二来相当于给公安科增加一个夜间值班“常备力量”,双方皆大欢喜。
陈志越想越觉得陶运来可疑,可一时也找不到任何可以证明陶
运来与王艳被害一案有关的直接证据。
“那他为什么不趁早把这些怀疑告诉公安机关?他和陶运来是同事,有些话问不出口,但警察不存在这些麻烦呀?”我问。
朱警官叹了口气,说就是因为陈志觉得警察做事单刀直入,陶运来又是他的同事,他不方便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通知警察。的确,陈志后来也承认,他这辈子做错过两件事,一是赵金柱的案子办得太急,二是陶运来的案子想得太多。
“那2004年,陈志又为啥把这件事讲给你?是因为他找到了什么直接证据吗?”
朱警官点了点头。
7
2004年,赵金柱出狱了,但精神上明显出了问题。陈志去看他,想跟他聊当年的事。但赵金柱讲不了几句就“激动”起来,一激动就对陈志喊打喊杀,完全没法正常交流。后来一度发展到只要看到陈志,就会发脾气打人。
陈志觉得赵金柱可能还在记恨自己,希望朱警官能够跟赵金柱谈谈,把之前的事情弄明白。而且,作为此前参与侦办专案的骨干刑警,破掉这起“在侦案件”是朱警官的职责,给本单位遇害职工昭雪也是他作为保卫处处长的责任。
更重要的是,陶运来要辞职了——当时,陶运来因学历问题没有资格转制为行政公安,加上前一年他刚结婚,女方父母在外地做买卖,他便准备辞职去投奔岳父母——陶运来找陈志提辞
职,陈志没有理由拦着,但又担心陶运来走后王艳的案子彻底断了线索,只能来找朱警官商量对策。
那天,朱警官没有给陈志提供“对策”,他建议陈志直接向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汇报。但陈志很犹豫,说一旦刑侦支队介入,免不了要找陶运来了解情况,万一自己搞错了,不好做人。陈志希望先跟朱警官合作,等有了结果再上报不迟。
在陈志的再三劝说下,朱警官无奈同意了。回去想了一夜,朱警官感觉确实有必要查一下陶运来。案子搁置8年了,“挂着也是挂着,不如死马当成活马试一下”。第二天,两人就想出了一个对策。
2004年国庆过后,朱警官来到机械厂保卫处办公室,找陈志聊一些业务上的事情。中午,陈志提议请朱警官吃饭,让陶运来作陪。陶运来推说自己手头有事,但陈志让他一定得去,说朱警官还要交代一些消防方面的事。
酒过三巡,陈志把话题引到了“3·21专案”上,随口问朱警官,那起案子有没有新进展。朱警官故作惊讶地说:“陈处长消息真灵通,案子确实有了些变化,省厅上了新的DNA检测设备,重新检验了当年从王艳身体、衣物及现场发现的其他物品,说是有了新发现,准备重启调查。”
朱警官又压低声音,跟陈志和陶运来说,年后市公安局会组织一轮新的DNA筛查,铁厂和机械
厂都在其中。让二人提前有个准备,把需要筛查的人员名单汇总一下,而且此事一定要保密。
朱警官说了谎。当时省厅更新了法医检测设备,市局也确实申请重新检测当年王艳一案留下的物证,但因为种种原因,最终仍旧一无所获。说话的过程中,朱警官一直用余光观察陶运来,但他似乎没有什么特殊反应。
散席之后,陈志感到既庆幸又失落。庆幸的是陶运来反应正常,之前幸亏没有大张旗鼓调查他;失落的是如果陶运来没有嫌疑,自己之前费尽心思找的那些所谓“线索”,都成了子虚乌有的事。
陈志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朱警官,但朱警官却让他别着急,慢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