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警官说,1996年严打,赵金柱就是被陈志带人扭送到派出所的,后来判了7年。从此,赵金柱就记恨上了陈志。
我说赵金柱这明显属于“打击报复”了,为什么不法办他?
朱警官叹了口气,说不是不想法办,而是根本没法“法办”。一来赵金柱已经得了精神病,追打报复属于“病态行为”,按规定只能送医;二来当年赵金柱被判刑的事情,确实有些复杂,“现在看来,很难说是什么性质”。
朱警官话中有话,但更让我不解的是,受害者陈志一直以来的做派——被“打击报复”了十几年,陈志却自始至终对赵金柱照顾有加。不但逢年过节登门看望、送米送油,前几年还给赵金柱谋了一个看大门的差事,甚至连赵金柱的低保,都是陈志一
手帮忙操办的。
不过,赵金柱似乎并不领情,两人在街上相遇,赵金柱轻则朝陈志吐口水;稍受刺激,就大打出手。自打他得知陈志住哪儿后,陈志家的阳台玻璃每年都要换好几次——即便这样,陈志也不怎么跟赵金柱计较,甚至多数时候不会主动报警。
“这陈志以前是不是做过啥对不住赵金柱的事儿啊?不然怎么那么能忍。”我问朱警官。朱警官笑笑,说或许吧,“他俩的事儿啊,外人真不好评价”。
“不会是因为当年抓赵金柱坐牢这事儿吧?”我问。朱警官点点头,说差不多。
“冤假错案?”我脱口而出。朱警官说算不上,当年陈志抓赵金柱没错。法院判赵金柱也没错。
我愈加不解了,“那陈志有啥对不住赵金柱的?”
“此话说来长喽……”朱警官点了一支烟,“听说过‘靶场女尸案’吗?”
“听过,你破的嘛,还拿了奖。”
朱警官又笑,但沉思了一会儿却说:“其实应该算是陈志破的。当年赵金柱也是因为那个死者被判的刑……”
我更糊涂了,在我的再三恳求下,朱警官讲了整个故事的经过。
2
1996年5月下旬的一天,时任机械厂公安科科长的陈志接到本厂女工王艳的举报,称最近自己下夜班的路上多次被人尾随,怀疑是本厂青工赵金柱所为。陈志马上派人找赵金柱了解情况,赵金柱当即否认。
因为仅仅是
“尾随”,且没有证据,陈志只能带着公安科职工在厂西那条王艳下班的必经路上转悠了一周,一无所获,便只当是女职工多心,安慰了几句就作罢。
但没过多久,王艳再次找陈志,说尾随她的人又出现了,就是赵金柱。此外,王艳还说,厂里有人看到赵金柱把她的照片放在内裤里,十分恶心。陈志有些恼火,一边劝王艳不要担心,一边安排人手继续调查。
几天之后的一个深夜,公安科职工现场抓获了尾随王艳的赵金柱。赵金柱被带到公安科,解释说自己是听说王艳最近下班被“流氓”尾随,不放心,所以来“暗中保护”她。
大家都对赵金柱的说辞嗤之以鼻,陈志更是直接开骂,说他“贼喊捉贼”。但赵金柱毫不示弱,与陈志吵了起来。
其实,陈志不想把事情闹大,毕竟都是厂里的职工,说出去对厂子也不好。陈志让赵金柱写份检讨,并上交王艳的照片,此事便可作罢。但赵金柱却一再坚称自己是“暗中保护”王艳的,更没偷过照片。双方话不投机,赵金柱张口就骂……
“赵金柱这家伙,毁就毁在他这张嘴上。”朱警官解释道。
赵金柱时年29岁,在厂里工作10年,绰号“铁脑壳”——在旁人眼里,赵金柱一直有些古怪,平时独来独往,没结婚也没女朋友;下班后哪都不去,就把自己反锁在单身宿舍里;不抽烟、不
喝酒、不打牌、不跟人接近,也不参加任何集体活动。
按理说,赵金柱当时的行为只是有些孤僻,不至于得罪旁人,但他还有个致命的缺点,就是“嘴巴臭”。他轻易不与人交流,却常因一点小事跟人发生口角。无论是领导、同事还是门卫,赵金柱都一视同仁,入厂多年,厂里没被他骂过的人屈指可数。
厂区门卫归公安科管,陈志自然也被赵金柱骂过。那天赵金柱骂得更狠了,陈志一下上了火,不再想“小事化了”,便让陶运来和胡斌立即去赵金柱宿舍找那张照片,找到之后全厂通报。
令陈志失望的是,陶运来和胡斌把赵金柱宿舍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王艳照片。但“意外收获”了一个同样敏感的东西——赵金柱的日记——这与其说是“日记”,不如说是一本“黄色小说”。赵金柱把自己意淫同厂年轻女工的内容全部写进日记本,前后涉及十几人。
“我没看过那本日记,但据传言,里面的内容‘不堪入目’。后来他的日记内容被传开了,那些被日记提到名字的女工羞愤不已,有人找领导告状,有人跑去市公安局报案……”朱警官说。
尤其是王艳,赵金柱在日记里着重提到她,还称她为“老婆”。
赵金柱此前确实追求过王艳,但王艳年轻漂亮,一直是机械厂的“厂花”,根本看不上赵金柱。日记内容泄露后,有人在
王艳背后议论,她既羞又恼,多次找厂领导“讨公道”。
“这事儿也不至于判他7年呀?”我问朱警官。朱警官说确实“不至于”,但之后赵金柱做了一件事,就“至于”了。
3
赵金柱成了厂里的笑料和公敌。男同事笑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女同事则拒绝跟他有任何接触,迎面遇上都要躲开好远。日记中提到的女同事中,有人已婚或有了男朋友,他们也纷纷扬言要好好教训一下赵金柱。一时间,厂里闹闹哄哄的,一度影响了日常工作进度。
为了安抚职工情绪,当时的厂领导专门为此事开了会,但他们也很为难。一方面,他们巴不得开除“刺头”赵金柱;但另一方面,赵金柱的行为又完全够不上违纪,甚至说他本身也是一名受害者——日记内容属于个人隐私,却被公安科泄露出去,厂里是不可能因为“思想龌龊”而开除他的。
“但这件事坏就坏在赵金柱平素风评太差,厂里有很多人看他不顺眼,想借着这件事看他的笑话。”朱警官说。
1996年7月,赵金柱经历了两个月的压抑、愤怒和委屈之后,再也忍耐不住了。7月16日下午,他对一位嘲笑他的同事大打出手,被人拉开后,赵金柱怒气未消,直接跑去隔壁车间找到王艳。
据赵金柱事后交代,那天下午,他去找王艳的目的就是想跟她当面对质。他已听说,就是
王艳举报他“跟踪尾随、图谋不轨”的。
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赵金柱一怒之下要打王艳,虽然被人拉开,但拉扯的过程中,赵金柱扯破了王艳的上衣并喊出了那句最终把他送进监狱的话——“臭婊子,我要当众强奸你!”
现场围观的人都听到了这句怒吼,也看到了王艳被扯开的上衣。事后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至少7人在笔录中证实了这句话的存在。
“如果放到现在,赵金柱的行为很可能就是个‘寻衅滋事’,但那时候不一样,要知道,1996年7月,全国‘严打’正搞得激烈……”朱警官说。
赵金柱打死也没想到,自己的那句话在当时有多要命。后来他说,本以为最多就是被开除而已,没承想,法院直接给他定了一个“流氓罪”,“公共场所强奸妇女未遂”,有期徒刑7年。
收到赵金柱的判决结果时,连陈志都蒙了。但事已至此,陈志也不便多说什么。厂里有人吃惊不已,有人幸灾乐祸,也有人议论纷纷。
陈志私下找朋友问过赵金柱的量刑。“幸亏这次不比1983年严打,否则赵金柱够得上枪毙了。”朋友回答他。
“这就是陈志感觉对不住赵金柱的原因?”
朱警官点点头,说老陈本来只想教育一下赵金柱,一方面给厂里的职工们一个交代,另一方面也治治他的臭脾气,没承想竟然是这个结果。而且,直到
赵金柱入狱后,陈志才第一次了解了赵金柱的家庭状况,更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赵金柱父母早亡,从小就辗转在一个哥哥和两个姐姐之间讨生活。那时哥哥姐姐皆已成家,对赵金柱都不太好。磕磕绊绊读完中专,赵金柱索性借分配招工之机离开武汉,想在这里安身立命。
单论工作能力,赵金柱工作10年,从未出过差错,每年的考评都是“优秀”和“车间骨干”。如果不是性格问题,恐怕早就当上车间领导了。
入狱后,厂里照例要开除赵金柱的公职。办手续时,赵金柱的车间主任呛了陈志几句,他直言道:这件事的罪魁祸首不是赵金柱,而是陈志的人——如果不是他们把赵金柱私人日记里的东西散播出来,哪会有后面的事,他们侵犯了赵金柱隐私,还把人家“逼上梁山”,按理也得坐牢。
陈志吃了瘪,回去越想越气,骂了陶运来和胡斌一顿,还扣了两人半年的奖金,这事儿就算是过去了。原本,陈志还想等赵金柱出狱之后想办法“照顾”他一下,但赵金柱本就性格偏执,心里又气不过,未等服刑期满便出了精神问题。
“赵金柱出狱之后,陈志帮他办了低保,算是解决了他吃饭的问题,又协调了医保方面的事情,算是解决了治病的问题,逢年过节也会送点东西。但赵金柱一直不领他的情,只要犯了病必然要去找他麻烦。
我和陈志打了二十几年交道,有时候也劝他算了吧,但陈志总说是自己对不住赵金柱……”朱警官叹了口气。
于情于理,我还是觉得有点不至于。便问朱警官:“这个‘对不住’到底是啥意思?难道当年不该抓赵金柱吗?尾随王艳、撕扯了她的衣服,还说了那句‘我要当众强奸你’,陈志作为公安科科长,处理赵金柱也是他分内之事,有啥对不住的?难道当年应该坐视不管吗?”
我真心觉得,如果是因为泄露日记那事,陈志确实有领导责任,但罪魁祸首也是陶运来和胡斌。陈志当年没有处置二人,现在却不断说“对不住”赵金柱,的确有些惺惺作态。至于赵金柱入狱后得精神病一事,看似也不是陈志的问题。
听我这么说,朱警官微微点头,但他沉默了片刻转而又说,在“3·21专案”侦破之前,我跟你是相同的看法。
“3·21专案?”我有些不解。
“嗯,就是靶场女尸案。”
4
“靶场女尸案”是我市1997年3月发生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受害者正是第二机械厂女工王艳——此前,我没能把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
1997年1月17日凌晨,24岁的王艳在下夜班之后失联,单位和家属百般寻找未果,遂报了警,警方也没找到王艳。直到3月21日上午,王艳的尸骸在铁厂武装部早已荒废的靶场杂物房内被发现。
这
间杂物房位于废弃靶场西南角的深处,地处偏僻,人迹罕至,里面堆满了单位机关淘汰的废旧家具。那年年初,杂物房塌了,铁厂决定直接用铲车把废墟推平。不料铲车作业时,却意外在瓦砾中发现了一具腐败女尸。后经警方辨认,死者正是失联的机械厂女工王艳。
被发现时,王艳的双手被绑在一个联邦椅上。经法医鉴定,她死于颈部机械性窒息,死亡时间在两个月以上,且从她裸露的下身和被丢在一旁的女士内衣判断,生前可能遭受过性侵。
市局成立了“3·21案”专班,但由于死亡时间长且杂物房已垮塌,案发现场已难以找到对破案有用的线索。虽然在尸骸辨认过程中,痛不欲生的王艳父母向警方提供了一条信息——女儿脖子上一直佩戴的一条黄金项链不见了,但当时这一信息对于破案的帮助极其有限。
“当年不像现在,发了案子调监控,查轨迹,实在不行还能上技侦。当时我们啥也没有,法医也帮不上太多忙,只能寄希望于走访摸排。”那时候,朱警官是市局刑侦支队的骨干民警,全程参与了专案调查。
王艳是本市人,上面还有一个姐姐,父母都是退休职工。一家人既没有仇家,也没有外债。
18岁高中毕业后,王艳在家待业一年。父亲退休后,她接班进入机械厂工作。因为长相姣好,身边有不少追求者,既有
本厂同事,也有外单位职工。王艳的择偶标准较高,一直没有确定关系的男朋友,社会交往关系也很简单,平时她与父母同住,除了跟几个同学、同事有来往,基本没有其他关系了。
警方将“3·21专案”定性重大奸杀案,但凶手究竟是“见色起意”还是预谋已久,却实难判断。王艳的遇害现场与她下夜班走的那条路相距不远,但武装部靶场常年封闭,坍塌的杂物房之前也一直上着锁,民警现场勘查后,发现两处门锁也是完好的——王艳究竟是如何进到杂物间的?
朱警官等人首先将目标指向了铁厂。
警方在铁厂摸排调查了一个多月,对全厂600多名员工进行问话,尤其是负责管理武装部靶场、有机会接触到靶场和杂物房钥匙的职工及其男性亲属,全部被列为“重点对象”。但始终未能找到嫌疑人。
与此同时,警方也在陈志等人的协助下对机械厂职工进行了排查,尤其是追求过或正在追求王艳的男职工们。
“之前赵金柱的事情对王艳刺激不小,那个年代嘛,大家思想都还保守。当时厂里还放了她一周假。回来上班后,王艳精神状态依旧不太好,厂里有小半年时间都没安排她上晚班。1月16日是她的第三个晚班,没想到还是出事了。”朱警官说。
当时,王艳失踪一事在机械厂内引起了很大风波。有人说王艳和市里的某
位领导儿子“私奔了”,有人说王艳被武汉的一个大款“包养了”,还有人信誓旦旦地说,过年时看到王艳挺着大肚子,“未婚先孕在家养胎呢”。
“这女人漂亮了,身上是非也多。王艳失踪后,厂里那几个追求她的男职工隔三岔五去她家晃悠,说是帮着找人,其实一来想打探些消息,二来想给王艳父母留个好印象。但后来王艳死了,一个个生怕被人怀疑,再也不敢去她家了。”
陈志实在想不通,在他的印象中,唯一有可能威胁到王艳的人就是赵金柱了。他向经办此案的民警讲述了此前赵金柱的事,警方还派人专程去监狱核实情况,确定赵金柱一直在服刑。
3个多月过去,警方一无所获,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专案组逐渐把侦查重点移向社会,开始调查一些曾有过流氓前科的人员,其间也传唤甚至抓捕过一些嫌疑人,但后经调查,都排除了杀害王艳的可能。
“该查的都查了,确实破案条件不足。后来我们也灰心了,说句不好听的,就那时我们手里的证据,即便抓到犯罪嫌疑人也很难给他定罪……”朱警官顿了一下又说,“至于王艳父母说的那条金项链,王艳姐姐脖子上有一条一模一样的,当年我们也试图在那上面做些文章,但没有成功,后来案子就只能暂时挂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