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宴会结束之后,仅留下李陵、卫律等人以牛酒和博戏 [17] 来招待汉使。这时,任立政对李陵说:如今朝廷已经大赦天下,老百姓正安享着太平盛世呢。由于新帝年幼,在你的老朋友霍子孟和上官少叔的辅助下治理天下。其实,任立政看出,卫律已经彻底成了胡人了——事实也正是如此——故而不便当着他的面劝李陵归汉。只提出霍光和上官桀的名号来打动李陵的内心。李陵闻听之后,默然不答。他凝视任立政良久,然后摸了一下头上的束发。他头上的发髻已经不是中原式样了。过了一会儿,卫律离席更衣,任立政这才用亲密的口吻呼唤了李陵的字。
“少卿啊,这么多年来,你真是受苦了。霍子孟和上官少叔在向你问好啊。”
李陵也回问了那二人的安好。但他的语气十分冷淡、生分。任立政再次开口道:
“少卿啊,回去吧。富贵何足道?什么也不用多说了,回去吧。”
刚从苏武那里回来的李陵,并非没有被旧友那诚挚的话语所打动。可是,他知道自己是回不去了的,连想都不用想,那是绝不可能的了。
“要回去不难,然而,难道不又是自取其辱吗?何况……”
话说到一半,卫律回席来了。两人全都闭口不言。
宴会终了,作别散去之际,任立政若无其事地走近李陵,再次低声询问他有无归汉之意。李陵摇了摇头,回答说:
“丈夫岂可再次受辱。”
不过,这话说得有气无力,恐怕也不是由于怕卫律听到的缘故吧。
五年后,汉昭帝始元六年夏,原以为就此不为人知地在北海穷困而死的苏武,却十分偶然地得以回归汉朝了。那个汉天子在上林苑射得的大雁脚上缚有苏武的帛书的故事,自然是十分有名的。当然,这无非是为了驳斥匈奴单于那苏武已死的说法而编造出来的托词而已。其实是十九年前跟随苏武一同来到胡地的,一个名叫常惠的人,在遇到汉使后,告诉他们苏武还活着,并教他们说这么一番假话以营救苏武。于是单于立刻遣使飞奔北海,将苏武带至王庭。
此事极大地震动了李陵的内心。当然了,无论归不归汉,苏武同样是伟大的,故而对于李陵而言,苏武永远是一种鞭笞。但是,苏武归汉,也让李陵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苍天有眼!——这才沉重打击了李陵的心灵。原以为老天爷是个瞎子,可事实上它还是什么都看着的。李陵不由得肃然起敬,并感到恐惧。尽管李陵直到此刻仍不觉得自己的过去有什么差错,可眼下就有苏武这么个坚贞之士,不仅用自己的行为让李陵为自己的过去感到羞耻,并且苏武还能将自己苦行坚守的事迹彰显于天下。面对如此境况,李陵的内心又怎能不受震动呢。与此同时,他又感到极度的恐慌。他心想,自己如此七上八下,愁肠九转,该不是出于羡慕吧?
临别之际,李陵为老友设宴饯行。要说的话很多,可无非也就是降胡之时自己其实是有如此这般打算的,可在付诸行动之前,远在故国的家人已被诛戮殆尽,故而无从得归了。可这话说出口来,也就变成发牢骚了。所以他直到最后也只字未提。只是在酒酣耳热,实在按捺不住时,才起身歌舞了一回。歌曰:
径万里兮度沙漠,
为君将兮奋匈奴。
路穷绝兮矢刃摧,
士众灭兮名已隤 [18] 。
老母已死,虽欲报恩将安归。
歌舞时,李陵声音颤抖,泪满双颊。尽管他内心也叱责自己这种小儿女姿态,却也无可奈何。
时隔十九载,苏武终于回到了祖国。
司马迁在获刑之后,一直孜孜矻矻,笔耕不辍。
在放弃了现实世界中的追求之后,他仅作为书中的人物而存活着。他那张在现实生活中不再张开的嘴,却借着鲁仲连的口舌,喷出了熊熊烈火。他时而化为伍子胥,剜出了自己的双眼;时而化为蔺相如,当面怒斥秦王;时而又化为燕太子丹,为荆轲洒泪送别。而在叙述楚大夫屈原的郁愤之时,不惜笔墨,长长地引用了其投身汨罗江之际所留下的遗作《怀沙》赋。司马迁似乎觉得这一篇赋,应该就是他自己的作品。
起稿后十四年,遭受腐刑后八年,当京师兴起巫蛊之狱,发生戾太子悲剧之时,这部父子相传,符合最初构思的通史,已经基本完成了。之后的增补、删减、推敲,又耗费了数年时光。而这部一百三十卷,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的《史记》全部完成之时,已经离汉武帝驾崩之期不远了。
写完《太史公自序》的最后一笔后,司马迁不由得凭几茫然。从他的内心深处,长长地发出了一声叹息。他的眼睛对着院子里一棵茂密的大槐树注视了良久,其实什么都没有看到,耳朵里也是什么都听不进去,可即便如此,他还是静下心来,想捕捉从院子的什么地方传来的蝉鸣之声。按理说,他应该觉得高兴才是,可首先感到的却是虚脱般的茫然、寂寥和不安。
随即他将业已完成的著作呈献官府,并在父亲的墓前加以禀告。做这些事情时,他依旧打起了精神,可在此之后,他立刻就陷入了虚脱状态。就像神灵离身后的巫师一般,身心两方面都萎靡不振了。六十刚出头的他,似乎一下子又老了十岁。武帝驾崩也好,昭帝即位也罢,似乎对于这具曾经的太史令司马迁的躯壳而言,都已经毫无意义了。
上文提到的汉使任立政等人,在胡地寻访过李陵之后,重新回到京城长安时,司马迁已经与世长辞了。
关于李陵,自他与苏武作别之后,除了他于元平元年 [19] 在胡地死去的传说之外,就再也没留下一条可靠的记载。
在此之前,与之交善的狐鹿姑单于已死,其子壶衍鞮单于 [20] 即位。但就在这继嗣问题上,发生了左贤王与右谷蠡王之内乱,他们与阏氏、卫律相对抗。不难想象,就算李陵无意介入,也定会卷入其中的吧。
之后,根据《汉书·匈奴传》记载,李陵在胡地所生的儿子拥立乌籍都尉为单于,与呼韩邪单于相对抗,后遭失败。此为宣帝朝五凤二年之事,也即恰好是李陵死后的第十八年。史籍上只说是李陵的儿子,并没有留下名字。
[1] 公元前134—前74,字少卿,陇西成纪(今甘肃省静宁县西南)人。名将李广的长子李当户之子,李当户早死,李陵为遗腹子。
[2] 当时以三百步为一里,约为405米。
[3] “元狩”和“元鼎”都是汉武帝时代的年号。公元前122年至前111年。
[4] 因杅(yú)为匈奴地名。“因杅将军”为以所征之地的地名而封的将军之号。
[5] 天文,占卜。
[6] 洛阳的古称。
[7] 应为七代:汉高祖刘邦、汉惠帝刘盈、西汉前少帝刘恭、西汉后少帝刘弘、汉文帝刘恒、汉景帝刘启、汉武帝刘彻。其中西汉前少帝刘恭、西汉后少帝刘弘在位时间都只有短短的四年,或许作者因此缘故而未将其计入。
[8] 匈奴王。太初四年(公元前101年)成为单于,在位五年后死去。
[9] 也称呴犁侯。匈奴王。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即位,一年后死去。
[10] 丁灵族是北狄之一,公元前五世纪至公元前三世纪生活在贝加尔湖畔到南西伯利亚一带,是突厥系的游牧民族。
[11] 匈奴的皇太后。
[12] 且鞮侯单于的长子。继位之际,与弟弟左大将之间曾发生矛盾。在位十一年。
[13] 长安附近的墓地。
[14] 且鞮侯单于的弟弟。
[15] 汉武帝的第六子。即汉朝的第八代皇帝,汉昭帝。
[16] 由于“环”与“还”同音,所以“手抚刀环”就是提示李陵回归汉朝之意。
[17] 牛酒,代指馈赠、犒劳的物品。博戏,当时流行的一种以筷子和骰子为工具的博彩游戏。
[18] 败坏。
[19] 即公元前74年。下文的五凤二年即公元前56年。
[20] 狐鹿姑单于之子。在始元年间即位,因年幼缺乏统率力,接受卫律的与汉朝和亲之策,并将苏武等人放回汉朝。


第9章 夫妇
ふうふ
本篇收录于一九四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出版的作品集《南岛谭》之中。南洋题材作品之一。
即便到了今天,在帕劳 [1] 本岛,尤其是从欧基瓦尔到伽拉尔德一带的岛民中,没听说过吉拉·库希桑与他妻子艾碧儿的故事的人,也还一个都没有。
伽克拉欧部落的吉拉·库希桑是个非常老实本分的男人。他的妻子艾碧儿却生性风流,经常会同部落里的张三李四传出些绯闻,令丈夫抬不起头来。由于艾碧儿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根据温带人的逻辑,这儿的接续词应该用“但是”),与此同时,她还是个大号的醋坛子。她以为,由于自己水性杨花,丈夫必定会报以拈花惹草,并为此而深感嫉妒和恐惧。
就拿她丈夫走路来说吧。如果他走在道路的左侧,那么左侧人家的女儿们就会遭到艾碧儿的猜忌。如果他走在道路的右侧,那说明他有意勾搭右侧人家的女眷,就会遭到艾碧儿劈头盖脸的痛骂。因此,为了村里的和平和自身的平安,可怜的吉拉·库希桑即便走在狭窄的小路上,也只得不偏不倚地走在正中间,同时眼睛还不能朝左右两边瞟,只能紧盯着脚下那白得耀眼的砂砾,战战兢兢地迈动步子。
在帕劳这儿,女人之间为了争风吃醋而打架,叫作“海尔里丝”(决斗)。被抢了情人(或以为被抢了情人)的女人,会冲到情敌家去兴师问罪,并发出挑战。决斗则是众目睽睽之下,堂堂正正地公开进行的。任何人都不得下场去劝说调解。事实上大家也乐得兴高采烈地在一旁观战。
所谓决斗自然不会仅是斗斗嘴就了事的,最终还得凭武力来一决胜负。但是,作为基本规则,不得动用刀剑等武器。也就是说,只有两个黝黑的女人在那里叫喊、推搡、抓挠、哭泣、跌倒。不用说,到时候她们身上的衣服——虽说从前她们没有穿衣服的习惯,可最低限度的遮蔽物也是绝对必需的——会被抓得稀巴烂。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衣服被扒光以至于不能站起来走路的一方会被判作失败者。当然,在此之前,双方一般都已经负了三五十处抓伤。最后,能将对手的衣服剥光并将其打倒在地的一方,不仅可以高奏凯歌,还被认为是在此次争风吃醋中拥有正义的一方,会受到刚才还严守中立观战的观众们的祝福。因为他们觉得胜利者总是对的,因而受到众神的庇佑和祝福。
却说吉拉·库希桑的妻子艾碧儿正是此种“海尔里丝”的沙场老将,从黄花闺女到有夫之妇,除了不是女人的女人,她已经向村中所有的女人发出过挑战,而且几乎是每战必胜——将对手抓挠拧踹、拳打脚踢之后,再剥得精光!因为,艾碧儿还是个粗胳膊粗腿、膂力惊人的女汉子。因此,尽管艾碧儿的风流成性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但从结果来看,我们不得不说她的每一场风流韵事都充满正义。因为她有着“海尔里丝”的胜利这一无可动摇的光辉证据,还有什么比这种带有实证的偏见更牢不可破呢?
事实上艾碧儿自己就坚信自己的红杏出墙都是正当的,而丈夫那些被她想象出来的拈花惹草才是不正当的。可怜的吉拉·库希桑,除了时常遭受妻子的辱骂和殴打,在此无可动摇的证据面前,他还受到良心的谴责,疑神疑鬼,觉得或许妻子真的是正当的,而自己反倒是不正当的。因此,倘若不是一次命运的偶然惠顾,或许他真就被日复一日的高压所压垮了。
那时,帕劳群岛上还流行着一种名为“摩裹尔”的习俗。具体来说,就是让一名未婚的女子住进男子公社的公共住宅(称为“阿巴”)里,在为他们做饭之余,也提供性服务。不过,这女子必须来自别的部落。有的是自愿来的,有的则是所在部落战败后被强征来的。
吉拉·库希桑所在的伽克拉欧部落的公共住宅里,恰好来了个果莱帕部落的姑娘做“摩裹尔”,名叫丽美伊,出落得十分漂亮。
吉拉·库希桑在阿巴后面的厨房里第一次看到丽美伊时,就惊呆了。他茫然若失地发着愣,不知如何是好。这姑娘美得就像一尊用紫檀雕就的古神像。他不仅仅是被姑娘的美丽所打动,还从她身上感受到了某种足以改变命运的预感——或许只有这个姑娘才能将自己从老婆的高压下解放出来。这可真是个既可怜,又不乏野心的预感。而他的这种预感,又在姑娘回望他的热情似火的眼神(丽美伊拥有一双眼睫毛长长的、乌黑的大眼睛)中得到了证实。于是,从那天起,吉拉·库希桑与丽美伊就成了一对情侣。
做摩裹尔的姑娘既可以一人接待男子公社里所有的男性成员,也可以仅限于少数几个,甚至单独接待某一个。如何决定,是姑娘的自由,公社方面是不能强迫她的。丽美伊就只选了吉拉·库希桑这么一个有妇之夫。一些自命不凡的小伙子也曾向她频送秋波,灌些甜言蜜语,甚至变着花样来挑逗,可她就是毫不动心。
吉拉·库希桑觉得,整个世界顿时变了样。尽管在家里依旧受到老婆乌云盖顶般的压迫,可只要一到外面就发现阳光是那么地明媚,蓝天白云是那么地美丽,林间小鸟的歌唱是那么地欢快——而这些,他似乎是十年来头一次发现似的。
丈夫脸部表情的变化,自然逃不过艾碧儿那一双慧眼。不仅如此,她还立刻找到了原因。在狠狠痛责了丈夫一夜之后,第二天一早,她就立刻奔赴男子公社的阿巴。她以大章鱼猛扑海星之势闯入阿巴,断然向夺了自己丈夫的可恶的丽美伊发出了一决海尔里丝的挑战。
然而,原以为无非就是只海星的对手,没想到竟然是一条电鳗。张牙舞爪猛扑上去的大章鱼,其触手立刻遭到了猛烈的电击,迫使她不得不稍作后退。随即艾碧儿将刻骨仇恨化作无穷的力量注入右臂,可奋力挥出之后却遭到了两倍力量的反击,想要一把抓破对方小腹的左手也被对方扣住手腕后高高拧起。深感屈辱的艾碧儿已几乎在号啕大哭了。她使出浑身力气撞了过去,却被对方巧妙地侧身闪过,导致她一头撞到了柱子上。就在她头晕目眩堪堪倒地的当儿,对方眨眼间就将她身上的衣物剥了个精光。
艾碧儿被打败了。
过去十年里从未遇到过敌手的女汉子艾碧儿,竟然在最最重要的海尔里丝中吃了个大败仗。面对如此意外,就连雕刻在阿巴每根柱子上的面目古怪的神像,都睁大了眼睛。得知如此怪事后,倒挂在屋顶上的贪睡的蝙蝠们,也都大吃一惊,统统飞了出去。
吉拉·库希桑透过阿巴墙上的缝隙偷看了此次海尔里丝的全过程。看罢,他半是惊讶,半是欣喜,却又惶恐不安,不知所措。因为,一方面那个自己兴许会因丽美伊而获得拯救的预感,似乎快要变成现实了。这无疑是值得庆幸的。可另一方面,曾经百战百胜、所向无敌的艾碧儿遭到了惨败。这也无疑是一个十分严重的事件。对于此事,自己又应作何理解呢?还有,该事件又会对自身产生怎样的影响?为此,他又怎能不感到惶恐不安、不知所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