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点18分或稍微再晚一点儿时(时间不是很精确),那两个姑娘从馆长室出来,巴特勒正好下楼来要钉子。知道钉子放在哪儿的普鲁恩自告奋勇,主动提出来去取钉子,但米利亚姆·韦德却坚持要亲自去地窖。她去地窖的时候,哈丽雅特·柯克顿和巴特勒一道上楼去了。
米利亚姆从地窖上来的时间大约是在10点25分或再晚一点儿;巴特勒也正好再次从大理石楼梯上下来,想弄清楚是什么事情把她耽搁了。米利亚姆晃荡了几分钟后,进了波斯展厅;然后她又第二次去了地窖,这一次时间非常短。她上来的时间是10点35分,当时伊林沃斯博士正好到了博物馆。接着她就去楼上与霍姆斯、巴特勒和哈丽雅特会合了。
整个这段时间,彭德雷尔都在地窖里。在10点45分之前不久的某一刻,他肯定已经进了煤窖,又从通到街面的煤窖洞口爬到了街上,然后装出一副之前从未来过的样子,出现在了博物馆门口。
这既为我们提供了一张时间表,也提供了一个答案。不过要是按照帕普金斯的法子来做的话,我会在答案上加一条评述。这条评述会很简单:为什么?彭德雷尔为什么要从通到街面的煤窖洞口逃出去并回到博物馆?诸位也许会说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米利亚姆说服了他,让他假装压根儿就不认识她;还说服了他,让他别让人发现他在地窖里见过她,而是要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博物馆,然后装出头一次来参观的样子再回来。对于这一点,我暂不提出异议。
清单上的第二点,也就是以“亲爱的G,得搞到一具尸体”云云开头的那张字条的问题,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解释,可以放到一边,不予考虑。我们接着来看第三点。
3.那个大煤块,就是卡拉瑟斯发现有人莫名其妙地朝东方集市展厅墙上砸的那块,该作何解释?
评述:这一点伊林沃斯博士和其他人都没有提到过,而且扯进来似乎也有点牵强。应该传讯的人有两个:一个是普鲁恩,大厅的情况,他自始至终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另一个是巴克斯特,10点35分(左右),也就是伊林沃斯抵达博物馆的时候,他就在这个展厅。
解答:这一点普鲁恩倒是提到了,但依然与整体情况不吻合,说不通。砸煤块这事放到伊林沃斯博士到达以后的时间表中则说得通。普鲁恩说他在伊林沃斯到达“三五分钟”后听到了撞击声;咱们姑且取个整数,说撞击声出现在10点40分吧。
普鲁恩听到了东方集市展厅传来的响声。问题是,尽管通往该展厅的那扇门始终都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他却没看到一个人进去过——除了巴克斯特之外,他自10点一刻起就一直待在里面。
普鲁恩当即前往该展厅,发现里面根本就没人。他刚进去四下查看,就听见身后外面的大厅里传来了脚步声(他对这些脚步声的形容是“急匆匆的”)。接着他就看到了碎煤块的痕迹。就在他瞅着这些痕迹瞧的时候,巴克斯特从展厅里的摊位或是帐篷间冒了出来。巴克斯特称自己一直待在隔壁的八大天园展厅,对煤的事一无所知。说完,巴克斯特就离开普鲁恩,穿过大厅,进了波斯展厅。
最终,10点45分门铃响时,普鲁恩还在东方集市展厅中寻找蛛丝马迹,接着彭德雷尔就进来了。
10点40分到10点45分之间,其余的人都在哪里?巴克斯特的行踪已经说清楚了,或者说看似说清楚了。就我们所知,霍姆斯、巴特勒、哈丽雅特和米利亚姆一起待在楼上。杰里·韦德和伊林沃斯在一起。
那么煤是谁扔的呢,扔煤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因为:
这一点很重要,那就是,在10点一刻到10点45分之间的这半个小时,整个大厅只有一个时间点没有处于普鲁恩的监视之下,也就是他去调查东方集市展厅里为何发出响声的那一会儿。
所以帕普金斯真是令人钦佩呀,就算他不明白个中奥妙,他也会把每件事都记录到纸上。不过,我还是提醒诸位注意他的完整评述,不要掐头去尾,因为我认为其中包含着解开整个谜团的钥匙。帕普金斯本人显然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他又再接再厉,很有逻辑地详述了他的下一个疑点。
4.那副黑色的假胡子经历了什么样的奇遇?
评述:这副原计划让巴克斯特戴的假胡子,按照霍姆斯的说法,由霍姆斯在当晚稍早的时候,连同那把匕首,一起放在了大厅楼梯上的某个地方。它好像是和那把匕首一道不翼而飞了。后来又被巴克斯特在博物馆的地板上找着了;然后它就不见踪影了,直到卡拉瑟斯在原来放匕首的上锁的展柜里找到了它。这是不是意味着什么呢?传讯在那儿值班的普鲁恩。
解答:传讯过普鲁恩了,而且除了某些关键时间节点外,我们目前几乎已经摸清了这副假胡子的所有动向。霍姆斯那番被伊林沃斯偷听到的说辞已经得到了证实:在大约10点一刻巴克斯特拒绝戴假胡子后,霍姆斯将匕首和假胡子放在了楼梯最下面的台阶上。
这就导向了如下问题:
一、匕首与假胡子是什么时候不翼而飞的?
二、为什么这两样东西都被人偷走了?
巴克斯特似乎已觉察出它们不在了,但我们尚不清楚他最早是什么时候意识到的。他第一次真正提到这副假胡子是在11点之前一点点,当时伊林沃斯已被锁在了电梯里,而且整个地方都乱作了一团。伊林沃斯看见巴克斯特从出游马车附近的地板上捡起了那副假胡子;还听见他问霍姆斯匕首去了哪里。接着,巴克斯特在惊慌失措的状态下,为了摆脱掉假胡子,就将它一把塞进了一个玻璃展柜,然后还用霍姆斯的钥匙把展柜锁了起来。可10点一刻到11点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真的令我们疑窦丛生。
然而,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假定:匕首和假胡子被人偷走的时间不是在彭德雷尔于10点45分到了之后,因为转眼间就发生了命案;因此,它们肯定是在10点一刻到10点45分这半小时的时间内被盗的。
有两种可能:
一种可能是,被盗发生在10点一刻到10点40分之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起盗窃案就必定是在普鲁恩的眼皮子底下发生的,这样一来,普鲁恩就不仅知道行窃的人是谁,而且还故意撒谎了。另一种可能是,盗窃发生在10点40分到10点45分之间,而用煤砸墙则是调虎离山之计,目的是转移普鲁恩的注意力,给凶手行窃扫清障碍。
不过,对于这两样东西为什么会双双失窃,我们依然毫无线索。
在这一点上,咱们的帕普金斯(在我看来)扯得有点太远了,而我自己正在形成一套明确的看法。不过,我还是告诫自己,千万不可急于下结论,因为关于10点45分到11点之间这十五分钟的情况,我连一个嫌犯都还没问过。
自不待言,这对我的案子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十五分钟,不过,我得提醒一下诸位,其重要性并非你们可能以为的那样。按照普鲁恩的说法,从彭德雷尔10点45分进入博物馆那一刻起,到11点巴特勒先于别人发现了他的尸体那一刻为止,这段时间这些人都在什么地方?嗯,按照普鲁恩的说法,彭德雷尔顺着大厅往前走,有人从马车的阴暗处跟他打了声招呼,然后他就不见了踪影。过了一小会儿,普鲁恩不明白出了什么事,加上询问“谁在那儿”也没人回答,心里就开始发毛了。接着他再次听到了那些“急匆匆的”脚步声,他跑到那排马车的另一侧去看了看,但什么也没发现。
他扯开嗓门喊人,霍姆斯立马就从波斯展厅走了出来。两人聊了一番后,霍姆斯去了馆长室,目的是想看看伊林沃斯是不是真演员——不承想门“砰”的一声在他眼前关上了,伊林沃斯突然摇身一变,演起华莱士·比里探长的角色来了。此时,巴克斯特和巴特勒则正在把那口包装箱往楼下搬,跟在他们后边的是米利亚姆和哈丽雅特。
此刻我当然觉察到了,除非另有全体不在场证明,否则楼上的那伙人中谁都有干掉彭德雷尔的机会。楼上有好几个展厅,其中一个展厅里有一座铁制楼梯,可以通往楼下黑灯瞎火的波斯展厅。可能有人从那座梯子下来,进了相邻互通的埃及展厅——也是黑灯瞎火的,记得吧——再从埃及展厅的门里出来,进入大厅,躲在普鲁恩所在位置看不到的地方等候彭德雷尔的到来。这个人是谁呢?
不过,我一直在琢磨帕普金斯所列清单上的三个疑点,因为这三个疑点连同卡拉瑟斯巡官的报告,给了我一些启发,让我发现了对凶手不利的铁证。有兴趣的话,各位可以看一看清单余下的部分,别的疑点已经完全弄清楚了。随着案情的进展,只有一点越发明朗,越发确凿无疑,而这一点赫伯特爵士已经谈到了:其他任何人都有可能是凶手,唯独米利亚姆·韦德肯定不是。
以第五点和第六点,也就是凶案发生后她为什么回到博物馆,以及她为什么以伪装的声音给哈丽雅特打电话这两个疑点为例进行分析。她之所以回到博物馆,是因为别人还没离开的时候她就已经离开了,她真的很心烦,便开车兜了一会儿风,回来把车停在老地方后,她看见博物馆里亮着灯,就以为大家还没走。正如赫伯特爵士指出的那样,她看到尸体后的举止——打电话给哈丽雅特时伪装了自己的声音,是为了便于跟那姑娘单独聊,说说两人之间一个共同的秘密——并非是一个女人杀了人后的做贼心虚。但这两个疑点中隐含着一个重要的事实,其重要性似乎被大家忽略了。菲尔,我不知道你现在看出了这个重要性没有。这个事实就是,她有一把博物馆后门的钥匙。
趁我结束这段插曲之际,请好好想想这一点。幸好我在克罗伊登度过了一个安静的星期日,因为星期一早上,事情就开始不消停了。
9点我一到办公室,就听说哈丽雅特·柯克顿在等我,非要找我谈谈不可。
第19章 偷走匕首的人
天气依然阴冷多雨,所以我办公室里已经生好了火。刷成了棕色的墙面本来就不怎么赏心悦目,加上雨点拍打着窗户,让人心里更不舒服。我让那个姑娘在外面的一张长凳上等一等,等我先把信件看一遍再说。然后我打开了桌子上方的灯,以及另一盏灯,并把旁边的一把椅子转了过来。我这个人,对什么拿光往人家脸上一照,保证他们全都招的胡说八道的理论,从来就不相信,但我倒是相信,让证人坐的椅子比你自己的略矮一点是个高招。这让他们回答你的提问时不得不仰视你,因而往往会产生很好的效果。随后,我吩咐手下把她带了进来。
趁着哈丽雅特·柯克顿试图来一段对话式开场白之际,我把她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了一番。卡拉瑟斯说得很对,她长得像《灵魂的觉醒》2那幅画中的女孩,又仿佛复活节卡片上的天使,但看着一点也不像是那种轻浮的女人。我感觉她是一个通常在小事上轻率,但在大事上却非常精明的姑娘。她的身材苗条,偏运动员类型——你知道一种说法吧:像一条瘦长的赛狗——鼻子周围有一些雀斑,还有一双我见过的最大、最富表现力的蓝眼睛。她身穿一件雨衣,头戴一顶湿毡帽,帽檐下可以看到她金色的发梢;她坐在我桌边,身体前倾,双手颤抖。女人惶恐不安时,说起话来既不会气喘吁吁,也不会结结巴巴;除了东扯西拉时神色紧张、声音有点儿发抖之外,你压根儿察觉不出来。而这姑娘紧张到了极点,所以一开口就直入正题了。她的那双眼睛真可谓明眸善睐,顾盼生辉。
“我得来见见您。”她说。
我用铅笔轻轻拨弄着桌上的记事簿,问道:“怎么了?”
“我是代表米利亚姆来见您的,”她继续说道,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她身体不太好,出不来。哈德利先生——我来是想看您了解了多少情况。请容我把话说完!”她举起手来,尽管其实我啥也没说,“我知道平头百姓不该过问警方的事,但情况特殊,您得告诉我……”
“嗯?”
“是这样的。我知道那——那事还没见报。可是昨天一个叫赖利的讨厌女人打电话到家里来,说她有一些关于‘雷·彭’的非常重要的事情,要跟米利亚姆谈谈。是我接的电话。听她的意思好像是她手上有一些——随身物品,手提箱啦什么的。”说到这里她停了下来。说这些的时候,她的声音压得非常低,语速非常快,两眼望着桌子的一角,但说到“随身物品”这个词时却哽住了,就像被鱼刺卡住嗓子似的。“她还说她已经跟助理厅长谈过了,所以这事他全都知道了。您明白我在说什么吗,哈德利先生?”
“明白,我明白。”
“明白就好,那这事非得捅出来不可吗?”她突然大声喊道,甚至都不肯正眼看我了,“这事非得捅出来不可吗?是不是?喂,看在上帝的份上,别跟我说什么非得揪住我们不放!”
这种事情会让人感到极不舒服。好在她的两颊还有一些如红色胎记般的亮色,否则她的面色就苍白如蜡了。这姑娘需要长胖一点,多睡点觉,少喝点酒,可那天早上她已经喝了几杯威士忌了。
“没人要揪住你们不放,柯克顿小姐,”我说,“听我说,实话跟你说,我们也是人。和你们一样,我们也不喜欢流言蜚语。可是不管喜欢不喜欢,我们都必须把凶手揪出来,而难就难在这儿: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这起谋杀案的直接起因就是韦德小姐——也有可能是你。”
有一小会儿她纹丝未动,连呼吸都很缓慢。
“这么说这事您也知道了?”她看着桌子的一角,与其说是在提问,还不如说是在陈述。
“等一下,柯克顿小姐。你也明白,除非你愿意,否则你什么也不必告诉我……我们也不想公之于众,在结案之前,不管怎么说,搞得人尽皆知只会妨碍我们办案。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没有足够的证据抓人的话,把这事公开就在所难免了。但也别觉得这种可能性会很大。遗憾的是,还要把验尸官也考虑进去。虽然大多数验尸官和我们是一个鼻孔出气,会帮着隐瞒我们不想声张的事情。但有些验尸官却是爱管闲事的蠢驴,他们喜欢站在聚光灯下,把能抖搂出来的全都抖搂出来,哪怕把案子搞砸了也不在乎。而倒霉的是,本案的验尸官威勒顿就是其中之一。提醒你一下这一点才算公平。”
跟这种心境的证人来硬的是愚蠢之举。相反,如果能像给孩子解释某个道理那样轻言细语,则往往能够获取你想知道的东西。这姑娘此时是因为太难过,才有些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