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陈列东方文物的博物馆外,两位不速之客先后造访。其中一位飞扑袭警并摔昏在地,随后突然不知所踪;另一位口袋中掉落的字条上写着:亲爱的G,得搞到一具尸体……苏格兰场巡官当即赶往博物馆,却看到守门人正绕着一方棺椁跳舞。而打开华美的旧式英伦马车,滚落的竟是一具东方男尸。
无异于天方夜谭的事件接连发生,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三位警方精英竭尽全力却逐一受挫,十一名嫌犯中,究竟谁是真凶?
大名鼎鼎的菲尔博士又能否揭开这博物馆之夜的神秘面纱?
作者简介
约翰•迪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1906—1977),美籍推理小说家,曾在英国长期定居。他的作品集欧美古典本格推理之大成,并以“密室谋杀”和“不可能犯罪”的构思见长,有“密室之王”的美誉。1950年和1970年,他先后两次获得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简称MWA)的埃德加•爱伦•坡特别奖。1963年,MWA一致同意向他颁发“终身大师奖”,这是推理界的最高荣誉。
译者简介
覃学岚,土家族,湖北五峰人,文学博士,中国翻译协会专家会员,清华大学外文系副教授,著有《当代译学批判》,代表性译著有《生命的七大精神法则》《亨利六世》(上、中、下)《暮光之城:暮色》《论幸福生活》《莎士比亚传》《双面女间谍的爱情与谎言》及近译《个人印象》。
——
你口动口动就以先知口胡子发誓,
难道故事篓子就口能用胡子给口口
编一口离奇口故事吗?
——《天方夜谭》
口犹豫口一下;
最后终于听口口说得很慢但很清楚口三口字:
“络腮胡!”
说话口口好像有些口气口接下气。
——《巴勒姆1传》
注释
1.理查德·哈里斯·巴勒姆(Richard Harris Barham,1788—1845),笔名托马斯·英戈尔兹比(Thomas Ingoldsby),英国牧师、小说家、幽默诗口,著有《英戈尔兹比传奇故事集》(The Ingoldsby Legends)。本书注释如无特殊说明均为译者注。
楔子
在位于阿德尔菲排房1号的那个大图书馆里,四个男人围坐在一张圆桌边上。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在吊灯下的这张桌子上,曾经摆过一大堆供菲尔博士查验的稀奇古怪、令人咂舌的物证。比如那个会跳舞的发条玩具,这锡制小玩意儿的旋转舞姿曾为韦瑟比庄园案的侦破提供了线索;又比如那六枚让摄政街的波尔顿掉了脑袋的蓝色硬币。不过,这张桌子上还很少像今天晚上这样摆出来这么一批不相协调的物品。这些物品是那桩被称为天方夜谭谋杀案的案子中的物证,共六件,头一件是一本烹饪大全,最后一件是两副假络腮胡。
桌子上方的那盏强光灯颇有点儿聚光灯的效果。房间里已经生了火,以备通宵开会之需。除了这两处光源之外,别无其他亮光。基甸·菲尔博士登上自己最大的宝座,眉开眼笑地坐在上面,威风凛凛地冲着一张堆满雪茄和烈酒的茶几指手画脚。在法国南部待了四个月后,博士活力焕发,健康状况极佳。大家也许还记得,办完了关涉两个英国女孩的吉劳德投毒案这一棘手的案子后,他就去了戛纳。后来他又沿着蔚蓝海岸1闲逛了一阵子,部分原因是为了治疗自己的哮喘,但主要还是想健康、自然地放松一下。如今在灯光的照射下,他的脸色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红润。他戴着一副系着宽宽的黑丝带的眼镜,一双小眼睛在镜片后面闪闪发亮;咯咯一笑,他的双下巴连同他腰上鼓起的那些赘肉就会跟着动起来;他硕大的身躯就像“今日圣诞幽灵”2一样,大有要从房间里溢出之势。他一只手撑在手杖上,另一只手夹着一支烟味很浓的雪茄,指着桌上的那些物证。
“对,我很感兴趣,”他高兴地喘息着承认,“愿意听个一整夜,看是什么样的案子能把一本烹饪大全和两副假络腮胡给扯到一起。我注意到了,胡子一副是白的,另一副是黑的。可我要说的是,哈德利,其他这些物证是咋回事?”他指了指,“看着差不多同样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嘛。那把弯刀我能理解,看上去足以致命。可这些照片呢?这一张看着像一组脚印。而这张嘛——嗯,看着像一张东方货摊或集市的照片,门上方一点点的墙上还溅了一大片黑色污迹。对吧?”
“所言极是,”哈德利警司正色道,“那是某个人拿煤砸墙时砸到的位置。”
菲尔博士停下了往嘴里送雪茄的动作,把头稍稍朝一侧偏了偏,于是他那一头蓬松的花白头发便盖住了一只耳朵。
“拿煤砸墙?”他重复了一遍,“为什么?”
侦缉巡官卡拉瑟斯神情沮丧地插嘴道:“没错,先生。这一点非常重要,除非警司对案情的复原分析全错了。此外,关于这片污迹,还请您注意一下这副黑色的假胡子。您瞧,首先它上面有用来粘假胡子的化妆胶水,更重要的是……”
“闭嘴行吗?”凭借才能已经当上伦敦警察厅助理厅长的杰出实业家赫伯特·阿姆斯特朗爵士大声吼道,“难道你看不出来全让你给说乱套了吗?你们两个,都给我闭嘴,现在听我来解释!菲尔,我们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万不得已,只得有劳你了。此案太离奇,别人都无能为力。”
“过奖了,”菲尔博士说,“继续。”
他环顾桌子,看了看自己的三位客人。尽管他们对这件事的讲述或者看法大相径庭,但他们都从大不列颠的不同地方赶来,聚集到了这张桌子周围。
约翰·卡拉瑟斯,爱尔兰人,是万安街侦缉巡官。他算得上一名新潮警官:年纪至多三十五岁,上大学时在学业和体育方面都是优等生,举止得体,想象力强,有时候甚至有点儿不着边际。不过他很快就学会了抑制这种天马行空的想象,虽然这种抑制往往搞得他有点儿不自然。他身上仅有一个特点不像爱尔兰人,就是有时候他能一眼看透别人的心思,让人感到不太舒服。另外,他生有一张瘦长、忧郁、幽默的脸,嘴角老是叼着一只烟斗,一双爱嘲讽人的眼睛上方,两道乌黑的眉毛连在了一起。
赫伯特·阿姆斯特朗爵士是个高深莫测的英格兰人,早已谢了顶,块头结实粗壮。他没准儿给那个人如其名的公牛博士当过模特。他这个人忠心耿耿、多愁善感、愤世嫉俗、和蔼可亲、喜欢唠叨、性子急躁、倔强固执,讨厌自己的种种优点,对自己五花八门的偏见却引以为豪。他的性情虽说暴躁,却毫不伤人,所以警队中有人(在背地里)戏称他为“唐老鸭”。最后还有一点,他无论何时都会是一个好朋友,这一点,至少天方夜谭谋杀案中的某个人可以作证。
这三人中的第三位,戴维·哈德利警司,来自特威德河3北端。他是菲尔博士最要好的朋友,而且博士对他的了解不逊于任何人;不过,菲尔博士也常常承认,你根本就无从知道自己在哪一点上会跟他站在一起。别看他表面上谨小慎微、稳重沉着、讲究逻辑,其实他也是个时而迟钝,时而机灵,时而处变不惊,时而方寸大乱的主儿。说到他的处变不惊、冷静自若,他曾单枪匹马闯进波普勒以东最臭名昭著的贼窝,用一把仿真枪将迈尔斯和贝利拘捕,然后背对着一个个伺机出击的戴着手指虎的拳头,从容不迫地押解着他们出来,这一经过至今都还为人津津乐道。这种冷静掩盖了一种过分敏感的倾向,有这种倾向的人,哪怕是别人无意间稍有怠慢或冷落,也会立马气不打一处来。他不喜欢丑闻,是一个非常顾家的男人,而且自尊心可能还太强了一点。虽然他会愤然否认,但他的想象力或许比另外两位都要丰富。最后一点,不论是不是自己的朋友,只要是遇上了大麻烦来找他帮忙的人,他一概不会拒绝。
菲尔博士看了看身边的这伙人,寻思起来。
“听我说,”赫伯特·阿姆斯特朗爵士使劲敲了敲桌子,继续说道,“韦德博物馆发生的这个案子必须得破。你肯定四个月没看过英国报纸了,对此案也是一无所知吧?好!这样更好!这是这个案件的所有记录,每一条都一字不差地摆在这儿了。我们这里有三个人全程参与了此案的侦办,大家都得意扬扬,但最后却一败涂地……”
“一败涂地?”哈德利说,“我觉得这么说有点夸张了吧。”
“好吧,但不管怎么说,从法律上说,是失败了。情况是这样的:这桩似乎天底下没有谁能够解释的谋杀案及其案发现场,先是差点儿让在座的卡拉瑟斯疯掉了。然后我就接手了,我们对案发现场有了一个解释,但这个解释对于凶案而言却是驴唇不对马嘴。之后哈德利又接了手,这回我们对凶案有了一个解释,可不论怎么看,它都完全说不通。这该死的案子就是他娘的得一层一层剥开的茧,每剥开一层,都会得到一种解释,剥到底后就仨字‘认栽吧’。煤末儿!”阿姆斯特朗爵士苦涩地说道,“煤末儿!”
菲尔博士显得有点茫然无措了。
“这是在把我们当猴耍啊,”阿姆斯特朗越说越没好气了,跟吃了枪药似的,“但这些胡话,我们还是要从头到尾再说一遍。不管你喜不喜欢,这飞毯都非坐不可。我们每个人都要依次讲一讲自己掌握的案情,而且还要解答一下上一个人的讲述中遗留的问题。听完之后,你得说说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办。说白了,就是你能不能看出什么道道,这个嘛,我还真有点儿怀疑。好了,卡拉瑟斯,开始吧。”
卡拉瑟斯显得有些不自在。他一边伸手去拿哈德利手肘边上的那摞蓝色封面的打印材料,一边用那忧郁而又幽默的目光环视了一下周围的这些人。接着,他叼在嘴里晃来晃去的烟斗后面露出了笑容。
“这案子恐怕叫我给搞砸了,”他说,“不过,先生,我好像也没有为此陷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心情还算轻松。集市上的说书人就是像这样坐着说书的。先生,我建议您把杯子斟满,把帽子戴好,因为我们这就开始了。
“我的头一个预感是肯定发生了什么事……”
注释
1.蔚蓝海岸(Côte d'Azur),一译科特达祖尔,指法国东南沿海一带,自18世纪开始,那里就成为上层人士的度假胜地。
2.今日圣诞幽灵(the Ghost of Christmas Present),狄更斯《圣诞颂歌》(A Christmas Carol)中三个圣诞幽灵里的第二个,另两个分别是“昔日圣诞幽灵”和“来日圣诞幽灵”。
3.特威德河(Tweed R.),一条由苏格兰东南部流经英格兰东北部,最后注入北海的河流。
上 侦办天方夜谭案的爱尔兰人
侦缉巡官约翰·卡拉瑟斯的陈述
第1章 凭空消失的“络腮胡”
我的头一个预感是肯定发生了什么事,让我产生这个预感的是霍斯金斯巡佐——一位身着制服的巡佐,这一点必须记住——尽管如此,当时除了有人在墙上搞了一个荒唐的恶作剧这个情况之外,还难以看出其他任何端倪。还有,虽然我们办过不少万安街喧哗扰民的案子,尤其是在那些系着白领结的男士彻夜狂欢的时候,但为非作歹之徒中蓄着长长的白络腮胡的却很鲜见。
6月14日,星期五,晚上11点15分,我碰到了霍斯金斯。当时我在局里加班到很晚,可工作还是没做完;于是我打算去潘顿街的一个咖啡吧喝点咖啡,吃块三明治,然后再回来工作。我站在路灯下眺望着干草市场街稍作休息时,差点儿跟霍斯金斯撞了个满怀。他是一个老派警察,一向威严,留着一撮拿破仑三世式的八字胡。我从未见过他如此震惊,平日里的沉着一扫而空。
他气喘吁吁,把我拉到了阴暗处,说:“嘿!”
“长官,”霍斯金斯说,“他们称之为恶作剧的,二十五年来我可没少见,可我从没见过这样的恶作剧。那个人脸上还有长长的白络腮胡,即使那是假的!这里!”霍斯金斯恶狠狠地说道,“瞧!”他指了指自己的脖子,我看见领口上面有又长又深的抓痕,“您知道韦德博物馆吧,长官?克利夫兰街上的。”
和大多数人一样,我听说过韦德博物馆。我一直漫不经心地想着,哪天一定要顺便去那里面看看,不过还一次都没去过。不单是韦德本人要求,警方高层也曾三令五申,命令我们分局务必看好该馆。我想诸位肯定听说过杰弗里·韦德的大名,哪怕只知道他是一个有巨额银行存款的大佬。不过,巨额存款满足不了他的胃口。虽然我从没见过他,但我听到过人们对他的描述,说他脾气暴躁、行为怪异,并且是“世上头号爱出风头的人”。此外,我还知道他在圣詹姆斯区拥有一些地产,其中包括蓓尔美尔街的一片公寓楼。
大约十年前,他捐建了一个小型的私人博物馆(向公众开放),自任馆长。我一直听说这是一个具有亚洲或者说东方特色的博物馆,不过我记得在什么地方看到过一篇文章,说里面也展出了一些英国早期四轮大马车——一堆颇讨老头子欢心的大杂烩——还不错。博物馆位于克利夫兰街,广场对面就是圣詹姆斯宫。不过,它坐落在街道东头,隐藏在那些幽暗的小广场和看上去好像自18世纪就没住过人的建筑之间。就是在大白天,你也会发现这一带不是很热闹,没多大生气——回音倒是不绝于耳,简直太多了——到了晚上,你的想象力喜欢赋予它什么古怪的色彩,就可以赋予它什么古怪的色彩。
所以,霍斯金斯一提到这个地方,就激起了我的兴趣。我叫他别像被硫黄呛着了似的,好好喘口气,再告诉我出了什么事。
“当时我正在巡逻,”霍斯金斯打起精神说道,“顺着克利夫兰街往西走。时间大概是11点,长官。我要前往下一个巡逻点——蓓尔美尔街辖区——去跟那儿的警员交接,正好路过韦德博物馆。您见过那地方吧,长官?”
我曾路过那儿几次,而且还有点儿印象,那是一座两层的临街石头房子,两侧均有一堵狭长的高墙。此外,房子还装有高高的青铜门,门上饰有一圈铭文,可能是阿拉伯文,也可能不是,这正是这座房子引人注目之处。我和霍斯金斯都放下架子,不打官腔了,我觉得我们也没办法一直端着。
“所以我就在心里对自个儿说,”霍斯金斯哑着嗓子,以一种谈论机密的口吻继续说道,“我就在心里对自个儿说,我要去推推门,确保巴顿没有丢三落四。还好,长官,门都锁得紧紧的。于是,我想都没想,就拿手电筒四处照了照,您明白的,长官;我往上一照——”他停了停,“吓了一跳,千真万确。因为上面有人,就坐在墙头。一个又高又瘦,头戴高顶礼帽,身穿双排扣长礼服的老头儿。还有,他还留着长长的白络腮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