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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端详了霍斯金斯一会儿,不知道是该笑呢,还是该怎么样;此外,要不是对他十分了解,我早就敢断言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恶作剧了。可这家伙实在正经得要命。
“真的,长官,我没开玩笑!他就坐在墙头上。我用手电筒照着他,自然有点儿吃惊——他都那把年纪了,歪戴着帽子不说,还有点醉醺醺的,就像——但我还是大喊了一嗓子:‘喂!你在那上面干啥呢?’然后我瞅了一眼那家伙的眼睛,不得不承认……”
“你也太神经过敏了吧,巡佐。”
“好吧,长官,您大可以嘲笑我,”霍斯金斯黑着脸说道,没好气地点了点头,“可惜您没见到他那个样子。他戴着一副大大的玳瑁框架眼镜,疯了似的怒视着我。那张长脸,那一脸不自然的胡子,还有从墙上垂下来的那双腿,又长又细,跟蜘蛛腿似的……突然,他跳了下来。‘砰’的一声。我还以为他是要跳到我身上呢。长官,您见过传递募捐盘的教堂执事吧?他就是那副样子,唯一的区别就是他疯了。他摔了一个大马趴,但还是站了起来,然后对我说:‘好你个大骗子,你杀了他,会被吊死的。我看到你在那辆马车里。’说完,他张开双手就朝我扑了过来。”
此时的霍斯金斯一没醉(他正冲着我的脸费力地喘气呢,所以一闻就知道),二也没那个想象力,凭空想不出这么个怪物来呀。
“十有八九是山中老人1,”我说,“然后呢?”
霍斯金斯愧疚地说道:“最后,我只好给了他一拳,长官。别看他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他可是个暴脾气,所以没辙呀,我只能来这一招了。为了省点事,我照着他的下巴来了一拳,他就倒下去了。接着我就发现了最奇怪的地方——他的络腮胡是假的。上帝可以作证,长官,此事千真万确。胡子是用某种胶水粘上去的,整个儿脱落了。他的脸长啥样我没能看清楚,因为他想踢我,结果把我的手电筒踢到不知什么鬼地方去了,加上那段街道又有点儿暗。”
霍斯金斯的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了一丝笑容。
“嗯,长官,我当时就想,‘哎呀,只要您喜欢,这就是一件奇案啦!’转而又想,‘我在这儿拿一个称得上相貌堂堂的老家伙束手无策(我当时是这么认为的),这家伙戴着一副假络腮胡,像块门垫似的趴在离蓓尔美尔街不到一百码2的地上!’唉,可以告诉您,这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儿像个傻子。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叫辆警车来。这时我才记起来,我正要去见在蓓尔美尔街巡逻的詹姆森警员。于是我就盘算着,我去打电话的时候,可以让詹姆森来看守这个家伙。对了,长官,我把他从排水沟里扶起来,还把他的头靠在了马路牙子上,这样他就不会火冒三丈,疯得更厉害了。然后我就走开了,顶多才走了几十英尺3远,我就回头看了看——只是想确保他没事……”
“他没事吧?”
“不,长官,有事,”霍斯金斯回答得很严肃,“他不见了。”
“不见了?你是说他爬起来,夺路而逃了?”
“不,长官。他已经不省人事了,这一点我可以吻《圣经》发誓!我的意思是说他消失了。啐!”霍斯金斯很紧张地挥了一下手,绞尽脑汁地说道,“我跟您说的全是实话,都是真的,长官。”他庄重地挺直了身体,显然是有什么伤了他的自尊。“您是才智过人的绅士,长官,我知道您会相信我的。可詹姆森警员呢,他不肯相信不说,还想拿自己的上司来取笑。‘不见了?’他说,‘去哪儿了呢?我猜是叫那些讨厌的小妖精给掳走了吧。’‘假络腮胡!’詹姆森又说,‘屁的假络腮胡,瞎掰!没准儿他还穿着旱冰鞋,打着绿阳伞呢。回局里后,最好还是别说这一套了,哥们儿。’——可我还是说了,因为这是我的职责所在,我向来忠于自己的职责!何况,那家伙能消失到哪儿去呀?”霍斯金斯深呼吸了几下后,把憋在心里的怒火压下去了。“长官,您瞧,那家伙当时就在这儿,可以说是躺在街道中间,离哪扇门都有几英尺远。更重要的是,当时那么安静,只要有人靠近,我肯定听得见,也看得见,因为街上当时并没暗到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而且我发誓,我走了至多也就三十英尺远。可我啥也没看见,啥也没听见,才十秒钟的工夫,那家伙就——啐!如果这都不算是马斯基林4的魔法,长官,那我就不知道什么算了。不见了!他从不可能消失的地方消失了,这一点我可以对着《圣经》起誓。不过唯一让我头疼的是:事情就是这样,我该怎么办?”
我让他回局里冷静冷静,而我则去喝了一杯咖啡。虽然从情理上说,我应该把这一情况当回事,从中找出一些至关重要的东西,助我在伦敦西区一鸣惊人,可要真的认真思考凭空消失的“络腮胡”这个问题,我就会觉得自己是一个比霍斯金斯巡佐还要傻的傻瓜。和霍斯金斯巡佐一样,我究竟该怎么办?从另一方面看,除非霍斯金斯真被一个复杂的恶作剧捉弄了,否则我们就必须承认这件事既滑稽好笑,又有令人不快的古怪。尽管我再三追问,霍斯金斯还是一口咬定,不管用什么办法,谁都甭想在他眼皮子底下一声不响地把那个“络腮胡”抬走;而且他也同样确信那个家伙已经不省人事了。那么眼下只有一事可做了:喝咖啡。
等我喝完咖啡回来,已经出现了新情况,对于这件该死的事会意味着什么,我愈发担忧了。霍斯金斯巡佐在门口遇到了我,他下班了,已经换上了便装。但他逗留了一会儿,压抑着幸灾乐祸的心情,伸出拇指指了指身后一脸阴沉的詹姆森警员。
“运气还不错,长官,”他大声说道,“现在轮到詹姆森去兜圈子,把自己兜得晕头转向了。”
“你的意思是说‘络腮胡’又冒出来了?”
面色阴沉的詹姆森行了个礼,显得心神不安。“不,长官,不是同一个家伙。是巡佐离开不到五分钟后,另一个人就在韦德博物馆大吵大闹起来了。我遇到这个家伙时,他居然还想动手。”詹姆森很是愤愤不平,“我想您可以跟他谈谈。我没有控告他,不过您要是想找个理由拘留他的话,我可以指控他:这个浑蛋,他居然想拿手杖揍我。我只是请他安静下来,移步和您谈一谈。这会儿他就在您办公室。”
“怎么回事?”
“是这样,长官,”詹姆森稍微挪动了一下身子,说道,“巡逻途中——路过那个博物馆时——我看到那个家伙背对着我站在外头,手好像在青铜门上摸来摸去。他是个非常时髦的年轻绅士,身着晚礼服,身材魁梧,很有魅力,看着有点儿像电影演员。我喊了一嗓子,问他在干什么。他答道:‘我想进去,这不是明摆着的吗?’我说:‘我想你知道这是一家博物馆吧,先生?’‘没错,所以我才想进去嘛。这儿应该有门铃的,来帮我找找。’嗯,我跟他说博物馆已经关门了,里面黑灯瞎火的,劝他最好还是回家去算了。他转过身来,火冒三丈地对我说:‘这关你屁事,我是应邀来看一个预展的;我还就赖着不走了呢,你打算怎么着?’我说,那我也许就只好助他一臂之力了。”詹姆森鼓起了腮帮子,“接着他来了一句——这种话以前我只在电影里听见过——他说,‘哼,你这么放肆,我看你是找抽’(差不多就是这样),说完他就抡起手杖,想狠狠地给我一棍……”
“似乎有点儿让人发懵啊,”巡佐摸着胡子,沮丧地说道,“我绝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是真搞不懂,否则我不得好死。您呢,长官?”
“你接着说,詹姆森。”
“我抓住他的手杖,然后不用说,自然是温和地问他是否介意跟我走一趟,到警局回答巡官几个问题。他态度大变,安静下来了。什么方面的问题?——他想搞清楚这一点。我告诉他:‘跟一桩失踪案有关。’我觉得他的神情虽然看上去非常古怪,但却跟我料想的不一样,丝毫看不出紧张和不安。另外,他一路上一个接着一个地问了我好多问题。我啥也没说,长官。这会儿他就在您办公室。”
诸位也知道,詹姆森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自己的职责范围;但整个案子听上去已甚是不可思议,所以我很高兴他管了这闲事。我顺着走廊来到了我的办公室,推开了房门。
今天晚上,关于我们不得不涉及的这些人的性格特点,诸位会听到各种各样的诠释。我呢,只能给诸位说说我个人的一些见解。刚才一直坐在我的转椅上,见了我连忙站起来,仿佛一时之间手足无措的这名男子,本来就够引人注目的了,在我那间昏暗的办公室里则尤为抢眼。有一瞬间,他身上有种东西让我隐约觉得非常熟悉,熟悉到了我敢发誓以前一定与他见过面的程度。这一幽灵般的感觉挥之不去,最后我终于想明白了。我面前这名男子的形象就像无数中短篇小说里典型的主人公。他这个小说里的主人公,却奇迹般成了个大活人,又通过自身小心翼翼的努力而显得收敛又低调,达到了真实可信的境界(这一点,他自己也清楚)。比如说,他个高肩宽,棱角分明,英气逼人,这种长相深得女小说家的青睐;他那乌黑而浓密的短发下是有些乱糟糟的眉毛,下面有一双浅蓝色的眼眸;他甚至,我发誓,还晒出了一身古铜色的皮肤。随便套用一堆陈词滥调,什么完美无瑕的晚礼服啦,曾与猛虎搏斗的气概啦,用这些来形容他都没有问题。不过,最值得一提的还是他的神态。更趋荒唐的是,你几乎可以想象出他手腕一挥,说“嗬,侍从!”的样子——这会让你产生一个尴尬的想法,以为侍从会跳出来“啪”地来个立正。多亏了一种非常真诚的迷人风度,他看起来才不像是一个自命清高之人。然而在这层伪装之下,他似乎压抑着一种爱好吹嘘、活力四射和容易激动的可爱天性。那张棱角分明、晒成古铜色的脸上的浅色眼睛把我仔细打量了一番(他大约二十八岁),让我产生了一种感觉:在生硬的外表下面,他正掂量着什么,而且由于某种强烈的精神兴奋,他的内心正在颤抖。然后他用手杖向我致意,显然决定抱以亲切友好的态度,微笑时还露出了一口整齐的牙齿。
“晚上好,巡官。”他打了个招呼,声音恰如你期待的那样(再来点儿陈词滥调)。他摆出一副轻松的样子,环顾了一下四周。“我得提醒你一句,我以前可是进过警局的,连相当差劲的监狱我也进过几个。但不明不白就到了这种地方,还是头一遭。”
我投桃报李,他什么态度,我也什么态度。“噢,先生,如果您想增长见识的话,我们这儿倒是有一个非常不错的监狱。”我说,“您请坐。抽烟不?”
他又在我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还接了一支香烟。他身子有点前倾,双手叠放在手杖上,乱糟糟的眉毛下面,那双眼睛瞪着我仔细打量,看上去跟个对眼儿似的。不过,他还是又一次露出了笑容,等着我给他划火柴点烟。
“我不禁认为,”我给他划火柴时,他把握十足地继续说道,“你手下的那个警察有点儿昏头了。自然啦,我陪他走了这一趟——你也看见了,我这个人喜欢冒险,好奇心强,想看看会出什么事。”(一种虚张声势的怪癖。)“伦敦是个没劲的地方,巡官。可我还是不清楚自己去过哪里,犯过什么事啊。”他犹豫了一会儿,“罗伯特说是关于一桩‘失踪案’什么的。”
“对。只是一点小事情,您怎么称呼?”
“曼纳林,”他说,“格雷戈里·曼纳林。”
“您的住址,曼纳林先生?”
“贝里街,爱德华大宅。”
“您的职业,曼纳林先生?”
“噢,就说是——雇佣兵吧。”
别看他直来直去,显得满不在乎的同时还有几分魅力,但我认为他的这番回答透着一股浓浓的酸味;不过我未置一词。他继续说道:
“咱们就来把这事彻底讨论清楚吧,巡官。没准儿你能给我个答案,反正我是完全不明白。你听我说,今天下午我收到了一份请柬——一个私人邀请——约我今晚11点到韦德博物馆……”
“我明白。这么说,您认识杰弗里·韦德先生喽?”
“其实,我还从没见过他。不过我想我以后会非常了解他的,因为我正巧是他未来的女婿。米利亚姆·韦德和我……”
“我明白。”
“‘我明白’,你究竟什么意思啊?”他问,语气非常平静。
我也就这么随口一说,不想就让他的两撇眉毛皱成了V字形,他还半斜着眼疑神疑鬼地盯着我的脸看。但他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哈哈一笑说,“不好意思,巡官。我承认我是有点儿气恼。我到了那儿以后,发现那该死的地方一团漆黑,连个人影都没有——但我真不明白米利亚姆怎么会把日期给搞错了呢。她今天下午给我打电话,说要举办一个非常上档次的聚会,出席者包括爱丁堡的伊林沃斯——研究亚洲文化的学者——你也许听说过他,他是一个逢会就发言的牧师……此外,由于我在东方待过一段时间,所以米利亚姆认为——”他的情绪突然变了,“天哪,我干吗要跟你说这些呀?总之,你干吗要问这么一大堆问题?万一你不知道——”
“再回答一个问题,曼纳林先生,就可以把事情理出个头绪来了。”我安慰道,“在博物馆举办这次聚会的目的是什么?”
“这个嘛,我恐怕不能告诉你。博物馆发现了一些东西,私密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打算去盗墓……你相信有鬼吗,巡官?”
这家伙的情绪时好时坏,搞得人晕头转向,现在我们对彼此的态度又友好起来了。
“您这可是给我出了一道难题啊,曼纳林先生。不过今天晚上,我的一名巡佐差一点就要相信有鬼了;说真的,这也是把您请到这里来的原因。鬼会戴假络腮胡吗?”我看了看他,突然想吓他一跳,“这个鬼呀,当时静悄悄地躺着,然后在这名巡佐的眼皮子底下凭空消失了;他让人给弄走了。不过,这个鬼提出了一项指控……”
我瞎扯了一通,竭力掩盖着自己自欺欺人的事实,同时也纳闷曼纳林为什么低下了头,还在我的椅子上往下滑了一点点。他慢慢地低下了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但是椅子嘎吱一声朝后一歪,我看到他的头正有气无力地偏向一边。银头手杖从他指间滑落,被膝盖挡了一下后,“咚”的一声摔在了地上。香烟也跟着掉了。我冲他大喊了一声,由于声音很尖,外面走廊里有人闻声冲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