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怎么禁呢?
答:把所有的思想文化遗产都消灭掉,同时把所有的知识分子读书人也都消灭掉,只留下国家法令和政府官员,谓之“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这不就是“焚书坑儒”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吗?
问:哼!所以说法家思想是“臭鸡蛋”嘛!
答:但是里面也有“骨头”,也有可以抽象继承的东西。
看出“制度比人可靠”是法家的深刻之处
问:法家的思想,有什么可以继承的?
答:这就必须先来看看,他们为什么要主张“苛政”,为什么要设计“两面三刀”。
问:你说为什么?
答:为了保证世袭的君主坐稳江山。韩非他们很清楚,在世袭制的前提下,君主的个人资质是靠不住的。你怎么能保证他们个个都天纵聪明,生性仁德,有如尧舜?不可能。所以,只能把他们当作普通人来看待。
问:君主是普通人,怎么就要行苛政呢?
答:就因为他既比不上先王,又比不上圣人,甚至比不上贤人。先王有丰功伟绩,圣人有高风亮节,贤人有聪明才智,因此都有崇高威望。这就镇得住。普通人没有这些本钱,就得靠别的。靠什么?一靠权势,二靠手段,三靠威胁利诱,四靠严刑峻法。但最根本的,还是要靠体现了这一切要素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即“法家之法”。
问:为什么?
答:因为维持威势,使用权谋,也要有本事。君主如果弱智,就未必学得会。因此,最好的办法,还是把国家体制设计为一架程序自动化、可以自行运转的机器。君主的任务,只是掌控按钮。帝王治天下,只要按一下,这可是再笨的人也能做的。
问:哈!原来法家的制度,是为笨蛋设计的。
答:也是为“聪明蛋”设计的。
问:谁是“聪明蛋”?
答:官员呀!世袭的君主可能是“笨蛋”,非世袭的官员却多半是“聪明蛋”。聪明当然不错,但有才未必有德。如果既缺德又多才,麻烦就大了。至少,那笨蛋管不住吧?
问:就不能德才兼备吗?
答:这当然好,可上哪儿找那么多?韩非说,一个国家,需要的官员成百上千。德才兼备的人呢?掰着手指头,十个都数不出来。如果所有的官员都必须德才兼备,这国就干脆甭治了!
问:那又怎么办?
答:把官员也看作普通人。
问:普通人又怎么样?
答:普通人的共同心理,就是“趋利避害”。这是人性的本能。因此,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高压之下,必有良民。这是屡试不爽的,官员也不例外。
问:又说回来了,这不还是奖惩赏罚那“二柄”吗?
答:但是要有制度保证。也就是说,必须明确规定,一个人,如果做了某种好事,就肯定能得到奖赏,而且肯定会赏得他没齿不忘;如果做了某种坏事,则肯定会受到惩罚,而且肯定会罚得他魂飞魄散。但不论赏与罚,都必须依法办事,始终如一,形成制度,也就是“制度化”。这对于管理官员特别重要。
问:为什么对官员就特别重要呢?
答:因为官员虽然在道德上是“普通人”,在智力上却往往是“聪明蛋”呀!君主的奖惩赏罚如果随心所欲,因人而异,他就会耍心眼、钻空子、投机取巧。相反,如果“制度化”,聪明的他立刻就会明白,只有遵纪守法、克己奉公,才对自己最有利。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君主不就高枕无忧,可以“垂拱而治”了吗?
问:重赏和高压,就那么可靠吗?
答:韩非说可靠。当然,不吃这一套的也有。比如大隐士许由,就收买不了;大侠客盗跖,也恐吓不了。但这是少数人,个别人。治理国家,设计制度,却应该考虑多数人,一般人。韩非说,政治,是针对普通人的(治也者,治常者也);规则,也是针对普通人的(道也者,道常者也)。不针对普通人,则“治国用民之道失矣”。所以,政治家应该“用众而舍寡”,依靠适合普通人的制度,而不是个别人才有的道德,这就叫“不务德而务法”。
问:针对普通人来设计政治制度,就万无一失吗?
答:万无一失谈不上,十有八九吧!所以除了“法”,还得有“术”嘛!不过,相对于权术、权谋,韩非认为制度更根本,也更可靠。因为这制度在设计的时候,就根本没指望官员和老百姓是圣人。韩非说,高明的君主治理国家,决不寄希望于人人自觉行善(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只着眼于他们不干坏事(用其不得为非也)。怎样防止人们干坏事?办法也只有一个,就是通过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制度,让人们不敢作恶,不能作恶,想做也做不了。这就叫“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
问:制度比人可靠?
答:对!看出这一点,正是法家比儒、墨、道三家深刻的地方。但要注意,法家设计的那个制度本身,是有问题的。换句话说,法家设计的专制制度,不能要;主张“制度比人可靠”,很高明。因此,对于法家留下的这笔遗产,我们只能抽象继承。
韩非的“法治三原则”也应该抽象继承
问:法家留下的遗产,还有可以继承的吗?
答:有啊!比如立法公开、执法公正、司法公平,就可以继承,也应该继承。
问:法家也主张公开、公正、公平?
答:主张。韩非所谓“法莫如显”,“使民知之”,就是公开;所谓“法不阿贵,绳不扰曲”,就是公正;所谓“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就是公平。
问:韩非怎么会有这样的主张?
答:恐怕还因为他的方案,是为普通人设计的。普通人治国,不能靠本事,只能靠制度,靠“法”。既然要“以法治国”,立法就得公开,执法就得公正,司法就得公平,否则法就没有威望。法没了威望,那些除了世袭的爵位要啥没啥的君主,还能指望谁呢?所以韩非一再说,赏罚二柄虽然是君权,但行使的依据,却只能是国家的法令,不能是个人的好恶。
问:君掌权,法治国?
答:对!这就非“依法”、“守法”不可。事实上,你要使用某种工具,就得遵循这种工具的规律。而且,你一旦使用了某种工具,就会受到它的制约。所以,法家的“法治”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或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却还是会有法治的某些基本特征。
问:什么特征?
答:铁面无私。法家为什么极力主张“法治”?就因为“人治”靠不住。“法治”为什么比“人治”可靠?则因为“法”不是“人”。法不是人,所以法治的特点,就是无私无情,只认法,不认人。这就意味深长了。
问:意味着什么?
答: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必须人人平等,也只能人人平等。
问:法家是这样认为吗?
答:不但这样认为,而且身体力行。比如商鞅,就连太子的罪都敢治。虽然最后只治了太子的师傅,但按照“打狗欺主”的逻辑,其实就是治太子罪了。可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法家那里并不是空话。甚至就连商鞅的死,也证明了这一点,即法律一旦成立,就对所有的人同等有效,而且必须同等有效,包括立法者本人,比如商鞅自己。
问:韩非也这样做了吗?
答:韩非没有机会实践,但他提出了极为重要的“法治三原则”。
问:哪三个原则?
答:一、固、显。韩非的原话,是“法莫如显”,“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
问:什么意思?
答:一,就是统一,也是惟一。固,就是固定。显,就是公开。也就是说,法,是统一的标准,惟一的标准,固定的标准,公开的标准。
问:那又怎么样?
答:标准统一,就不能因人而异。标准惟一,就不能政出多门。标准固定,就不能朝令夕改。标准公开,就不能暗箱操作。这样一来,任何人想做手脚,都弄不成。这就有可能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实现人与人的平等。当然,只是有可能而已。
问:这可是墨家的理想啊!
答:正是。但墨家有理想,没办法,法家却把这个办法找出来了。人与人,怎样才能实现平等?有法就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嘛!同样,立法公开,执法公正,司法公平,社会也就有了正义。至于墨家留下的问题──平等以后听谁的,法家也解决了。
问:听谁的?
答:听“法”的。法,是统一、惟一、固定、公开的标准嘛!
问:没错,墨家的问题解决了。
答:同样,道家的问题也解决了。道家的问题,是社会不能治理,越治越乱;又不能不治,不治也乱。所以道家的主张,其实是不要人来治,或者人不要治。但这又咋整呢?
问:是啊,人不治,谁来治呢?
答:法家说,法来治呀!所谓“法治”,就是“人不治,法来治;法治国,人无为”嘛!
问:哈!道家的主张,也能实现了。
答:其实就连儒家的希望,也能实现。儒家的希望是什么?天下有道。天下有道是什么状态?秩序井然。那么,法治的结果,又该是什么样子呢?
问:也是秩序井然吧?
答:当然。所以,一个“以法治国”,就把儒家和道家统一起来了,即“无为而有序”。同时,也把儒家和墨家统一起来了,即“有序而平等”。既有序,又平等,还无为,儒家的希望,墨家的理想,道家的主张,岂不都可以实现了吗?
问:咦!看来法家这“臭鸡蛋”里还真有“骨头”呀?
答:事实上,作为我们民族历史上最伟大的思想者,儒、墨、道、法四家都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思想文化遗产,没有谁是一钱不值、一无是处的。甚至就连回顾一下他们对某些问题的争论,都会对我们有所启迪。
问:比方说?
答:人性问题。

  第十七、救人先救心,所以人性是问题
问:咱们不是讨论“救世”吗,怎么说到人性了?
答:很简单,就因为先秦诸子发现,国家和社会之所以有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人心和人性出了问题。所以,要“救世”,就得先“救人”;而要“救人”,又得先“救心”。
问:好像有道理。
答:当然有。就说今天的金融风暴吧,表面上看,是经济出了问题,市场出了问题,但说到底,恐怕还是社会出了问题,人性出了问题。所以,要“救市”,还得先“救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