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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反正要下台,亚当斯就不想再窝囊。于是,亚当斯利用马上就要“过期作废”的权力,很做了一些事情。与本案有关的,主要有两件,一是任命了新的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二是任命了四十二名联邦党人担任哥伦比亚特区的治安法官。原来担任首席大法官的,是埃尔斯沃思。老艾是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上的重要人物,美国政府称为“联邦政府”,美国国会称为“联邦议会”(原本叫作“全国政府”和“全国议会”),就是他的提议。打破会议僵局,使制宪工作柳暗花明的,也主要是他。1800年时他虽然只有五十五岁,但身体不好。杰斐逊原本指望他能在自己上台以后辞职,这样就可以任命一个“自己人”。谁知埃尔斯沃思不早不晚,偏偏在新总统还没上任、老总统还在台上的时候提交了辞呈(有人说是故意的)。这就给了亚当斯一个大好机会,立马任命自己的首席大法官,接替因病辞职的埃尔斯沃思。这件事的意义何在呢?一说大家就明白──国务卿是要跟着老总统下台的,大法官却是终身制。这样,亚当斯就等于在新总统的身边,埋了一颗拔不掉的“钉子”。
第一件事虽然麻烦一点(大法官的任命需经参议院同意),但总算搞定了,新的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于1801年2月4日到任。他同时也还代理亚当斯政府的国务卿,只是不领国务卿的薪水。此人在本案中关系重大,我们马上就会讲到。第二件事就有些手忙脚乱,因为亚当斯对这四十二名治安法官的提名获得参议院批准,已是他担任总统的最后一天(1801年3月3日)。按照规定,这些任命还必须由国务卿副署。于是,亚当斯便和他的国务卿坐在办公室里连夜签署委任状,签署一批发出一批。这些被深夜任命的人,后来就被称作“午夜法官”。状告麦迪逊的马伯里,便正是“午夜法官”中的一名。不幸的是,他的任命是在最后一批。国务卿签完最后十二份文件,就下班离任了。
这样一来,发送委任状的工作,就只能留给新任国务卿;而这位新国务卿不是别人,正是麦迪逊。杰斐逊当选总统后,就让麦迪逊当他的国务卿。杰斐逊当了八年总统,麦迪逊也当了八年国务卿。杰斐逊离任后,麦迪逊顺利接班,也当选总统,而且也一当就是两任八年。八年后麦迪逊衣锦还乡,接班的当选总统正是他自己的国务卿门罗,又是两任八年。杰斐逊、麦迪逊、门罗这三位民主共和党人,比亚当斯他们(联邦党人)是厉害多了。这二三十年间,联邦党人推出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在竞选中都一败涂地,只有亚当斯下台前任命的首席大法官在最高法院苦心经营,干得有声有色。
话说新国务卿麦迪逊第二天来上班,看见桌上的这些文件,当然不会规规矩矩地把它们发出去。“午夜法官”接不到委任状,自然也无法走马上任。不过这事并没有多少人知道,因此倒也就风平浪静。但到了年底,马伯里不知怎么就知道了,便一状把麦迪逊告到了联邦最高法院,要求麦迪逊把前任总统签署的任命交给他。马伯里告的虽然是麦迪逊,但不是告麦迪逊这个人,而是告现任国务卿,实际上是告政府;而马伯里的任命是合法的,虽然没能上任,在理论上也是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官。所以这个案子,也可以说是法官告政府。
联邦最高法院受理了马伯里的诉讼请求,而接手这个案子的首席大法官,便正是连夜签字任命马伯里为联邦地区法官的前任国务卿──约翰·马歇尔(johnmarshall)。
这下子可就有好戏看了。
法官马歇尔
马歇尔在美国的司法和政治两界,也都是知名人物。
马歇尔是弗吉尼亚人,也是华盛顿的崇拜者,曾在华盛顿麾下当一名低级军官(副军法官,军衔上尉),还为华盛顿写过一本传记。1781年,他退役到威廉和玛丽学院学习法律,后来当了律师,办了一些轰动一时的案子,成为当时的名律师。马歇尔虽然和杰斐逊、麦迪逊是老乡,又都参加了美国革命,但他们志同而道不合。马歇尔并不支持杰斐逊的民主共和党,而支持联邦党的政治主张。民主共和党主张维护“州权”(各州独立自主),同情法国革命。联邦党则主张加强“国权”(联邦政府权力),反对法国革命。马歇尔的观点也如此,所以成为亚当斯的得力助手。1798年,亚当斯总统派他和埃尔布里奇·格里、查尔斯·科茨沃思·平克尼(这两位都是1787年制宪会议代表)赴法国谈判,三人断然拒绝法方的无理要求,捍卫了国家尊严,也使本来声望平平的亚当斯总统成为民族英雄。所以,马歇尔回国后,就当选为联邦众议员(时间是1799年12月)。不久,亚当斯又让他接任国务卿。
前面说过,亚当斯这个总统是当得比较窝囊的。他接的是华盛顿的班。华盛顿的人,他一个也不敢动,国务卿是皮克林,陆军部长则是麦克亨利(也是制宪会议代表)。这两个人都听汉密尔顿的,不听亚当斯的。汉密尔顿是一个精明强干又雄心勃勃的人。只因为他出生在外国,所以与美国总统的宝座无缘。问题是汉密尔顿又不甘寂寞。他虽然因为嫌薪水低,辞职不当财政部长,但政府的事却总要插一脚。所以不但民主共和党人杰斐逊和他搞不来,同为联邦党人的亚当斯也讨厌他,尤其讨厌他在幕后操纵自己的内阁。亚当斯甚至在和麦克·亨利谈话时称汉密尔顿为王八蛋。他说他宁肯在杰斐逊手下做副总统,也决不依靠汉密尔顿这样的王八蛋来当总统。最后,亚当斯忍无可忍,让麦克·亨利辞职,换上德克斯特;让皮克林滚蛋,换上马歇尔。
马歇尔担任亚当斯的国务卿,是在1800年7月。这时,亚当斯的任期已经快满。果然,马歇尔这个国务卿没当多久,亚当斯就落选了。照理说,他也只有跟着卷铺盖走人,哪里想到还会有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任命。前面说过,这可是终身制,新总统解雇不了的。老法官自己不辞职,谁都别想顶上来。马歇尔占住这个位子,就可以为联邦党人守住一块阵地,所以任命通过后亚当斯和马歇尔都很兴奋。马歇尔甚至恨不得立即告别国务院,亚当斯却让他少安毋躁,帮着把那四十二名下级法院法官的任命搞完。可惜马歇尔加班加点,忙到深夜,也还有十二份任命书没来得及发出,被麦迪逊扣下。结果,这十二名“午夜法官”就倒了霉,甚至连煮熟的鸭子又飞了都不知道。马伯里,就是这十二个倒霉蛋中的一个。
现在,马伯里把麦迪逊告了,按照我们的理解,马歇尔应该兴高采烈,至少也应该幸灾乐祸。堂堂国务卿被一个小法官告上了法庭,总归是没有面子的事。何况麦迪逊的做法确实欠妥,确实理亏。马歇尔完全可以大做文章,让麦迪逊和杰斐逊都下不了台,狠狠地报总统大选时那一箭之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