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时候最宜读书,或最合适读什么书,也还是有个说道。
古人就有“雪夜闭门读禁书”一说。禁书为什么最宜在雪夜里读呢?首先,
雪夜里造访的人极少。这个时候读禁书,不但相对安全,也能保证读书的连贯性。
禁书毕竟是难得一读的。如果竟被前来下棋聊天的人打断,岂不扫兴?其次,天
寒地冻的,即便读了禁书想干什么“坏事”,怕也不能。因此无妨拿那“诲淫诲
盗”的书来读他一读。再说了,门外大雪纷飞,室内炉火明灭,拥暖裳,伴孤灯,
读那让人面红耳赤心惊肉跳的文字,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和刺激?其实,只要是
夜里,就宜于读书,倒不一定非得是雪夜,也不一定要读禁书。读书本为“谋心”,
而白天却要忙于“谋生”。谋生总是必要的,也是第一位的。但谋生之时纷纷扰
扰,静不下心来,却也是事实。因此最好在那万籁俱静的夜间,抛却功名利禄,
淡忘进退荣辱,平心静气,信马由缰,率性而读。显然,只有在这个时候,我们

才容易进入阅读的状态;也只有在这种状态下,才能有真正的读书。我的一位朋
友李树林说,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靠着床头,沏一杯茶,灯下抱一本喜欢的
书,静静地看,漫漫地思索”。我相信这是许多读书人都会赞同的。不必把盏执
酒,也不必红袖添香,只要夜深人静,有一个纯属个人的独立空间,便可心同书
共神与物游。这正是许多人喜欢夜读甚至只肯夜读的原因;而中央电视台把《读
书时间》节目安排在深夜,看来也不无道理。
不过,虽同为夜读,春夏秋冬,也还是有所不同。我的看法是:春宜读子,
夏宜读史,秋宜读经,冬宜读集。春回大地,万象更新,百花齐放,百鸟齐鸣,
自然最合适读那“百家争鸣”的子书。夏日炎炎,酷暑难熬,那些“讲故事”的
史书,颇能帮我们度此长夏。也不妨在午间小憩后,于北窗下置一竹床,就一杯
冰啤酒读《史记》、《汉书》,便“不作羲皇上人想”。秋日里,雁去叶落,桔红穗
黄,天高云淡,风静潮平。大约只有在此时读经,才沉得下气来。至于寒风凛冽
滴水成冰的冬天,当然最好是赖在床上躲进被窝,去读诗词小说之类的文学作品,
或者如前所说,“雪夜闭门读禁书”了。
如果以人生为序,我的主张是:三十读子,四十读史,五十读经,少年时和
老年人读集。三十岁以前不懂事,读经,读史,读子,只怕是“不读白不读,读
了也白读”,还不如多读点文艺书。一来便于入门,二来也能提高修养,至少将
来读经读史读子时,不会有文字障碍。实际上好的文艺作品,都渗透着作家艺术
家的人生体验和感悟。虽说“少年不识愁滋味”,但毕竟少年是一个易感的年华。
在这个年龄段多读些文艺书,培养出对生活的体验感悟能力,是有好处的。至少
是,有这份体验和感悟能力,在今后的入生道路上,总不至于“一路上的好风景

没仔细琢磨”吧!
老年人则是另一种境况。老年是人生的最后阶段。在此之前,该奋斗的奋斗
了,该抗争的抗争了,该拼搏的拼搏了,该承受的也承受了。此时此刻,或已功
成名就,或已力尽精疲。这时的读书,已全然没有了功利目的,不过是在回味人
生和颐养天年,因此最宜读“集”。不是说经、史、子就读不得,只是没那个必
要,也太劳累,还是免了吧!见多识广阅历丰富的老年人,自己就是一部历史一
本经书,还读它做甚?但有此阅历有此见识,读起文学作品来,自然“别是一番
滋味在心头”。那些“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文学作品,其中滋味,怕是只
有在这时才能参悟得透。当然,“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人到老年,实际上是什
么都能读,读什么都不会白读,也就读什么都无所谓了。
其他年龄段则又不同。
三十而立。而立之年,最宜读子。所谓“子书”,不仅指诸子文章,更不限
于先秦,而是通指那些有个性有争议的思想类著作。一般的说,三十岁是思想观
念的“半生不熟”时期(聪慧早熟的天才例外)。大学早已毕业,实际工作也有
几年,知识和阅历都有了些,缺的是独立的思想。此时读子,不但读得进,读得
懂,读得如饥似渴,而且卓有成效。因为正可用那些“异端邪说”来磨砺自己的
头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并不是说读这些书就是要全盘接受他们的观点。没
这个必要,也没这个可能(诸子观点并不统一)。但毕竟,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而将“璞”琢磨成“玉”,岂非正是“而认”的真义?
四十而不惑。不惑之年宜读史。历史是人类独有的东西。神没有历史,他们

生活在永恒(即不变)之中。动物也没有历史,它们只生活于当下。无法生活在
永恒的人如果忘记了历史,就会变成眼睛只知道盯着食槽的家畜了。因此史书实
在是人人该读的(只是时下可供大多数人阅读的史书太少)。不过少年读史,多
半是看热闹;老年读史,难免是看笑话。唯中年读史,最能看出门道,当真可以
“以史为鉴”。但二十读史略嫌早(阅历不够),五十再读又晚了点(其羊已亡),
故以四十为宜。四十岁的中年人,钉子已碰了不少,苦头已吃了不少,经验教训
也总结了不少。此时读史,还真能有“恍然大悟”之感。
五十而知天命。既已“知天命”,和“先知”们对话,大约,也就不再困难。
因此五十宜读经。当然,我这里说的“经”,已非传统意义上的(儒家经典),而
是指那些代表着人类最高智慧,表现出人类终极关怀的伟大著作。儒家的许多经
典,反倒是不在此列的。掌握这些智慧并不容易,理解这些关怀也不容易。少不
更事的掌握理解不了,七老八十才掌握理解也未免遗憾。“知天命”的五十岁,
岂非正当其时?
这也不过一孔之见,随便说说,当不得真。读书其实是没有、也不该有什么
“时间表”的。比方说我自己就是“知天命”年的人。读经了没有呢?没有。因
此以上所说,诸位最好“只当放屁”。读书,毕竟是每个人自己的事。还是爱什
么时候就什么时候,喜欢谁便是谁吧!

□著述问题
恕不赠书
最近,常有同事、熟人、朋友半开玩笑地对我说:你出了那么多书,也不送
一两本给我们学习学习?
遇到这种情况,每每也只能打哈哈装糊涂而已。我很感谢这些同事、熟人、
朋友。实在的讲,人家向你索书,那是看得起你,至少也是喜欢你,或喜欢你的
书。不喜欢,你白送给他,他也未必看,更不用说“厚着脸皮”来讨了。中国是
个“礼仪之邦”,中国人又特别爱面子,开口言借,已是羞于启齿,而况乎索取?
读书人就更是文质彬彬,哪能像红包礼品收惯了的那些贪官污吏一样伸手就要?
之所以言者,无非因为爱之心切,难以隐忍,也就顾不上许多。
事实上向我索书者,也确实是真喜欢我的书,并不都是拿去装门面的。他们
拿了回去不但自己看,也传给家人看,甚至还要介绍给别的朋友。尽管常常因此
又无端地增加了许多索书者,但私下里往往窃喜,甚至有些“小人得志”的感觉
(说得好听也可以叫“成就感”)。毕竟招人喜欢总比惹人讨厌好吧?何况公然前
来索书者,多半总是有此资格或自认为有此资格的。即便如此,也仍要用一种“半
开玩笑”的口气,免得碰了钉子,大家脸上不好看,可见人家开口,是下了很大
的决心,也是给足了我们面子。倘若拒绝,己非不识抬举?至少也会伤了和气,
伤了感情,给人小气吝啬不会做人的印象。

既然如此,送他一本又何妨?
话不能这么说。
首先,是送不起。就说
2000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那套“中国文化系列

(《闲话中国人》、《中国的男人和女人》、《读城记》、《品人录》),虽然也是学术
著作,但因为是“随笔体”的,没有阅读障碍,说的又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
没有专业限制,因此索要者也就特别多,而且往往一要就是一套。但这四本书,
一套七十三块五,十套七百三十五,一百套就是七千三百五。鄙人一生坎坷,闯
荡四方,学问不多熟人不少。当知青时的战友,读大学时的同窗,单位上的新老
同事,街巷里的儿时伙伴,亲朋故旧,瓜藤柳叶,加起来何止百人?单是我现在
服务的那个系,就上百号人了。如果每人都要送他、套,请同志们想想,在下是
不是非得破产不可?
你不是有稿费吗?没错,多少有一点。但那一点点版税,不要说比不上歌星
们的出场费,小姐们的出台费,便是和同为文人的王朔、池莉、余秋雨他们比,
也相去何止以道里计!可怜兮兮的这么一点收人,要养家,要糊口,还要“扩大
再生产”,总不能都拿去买书送人吧?我又从来申请不到什么经费。电脑传真、
图书资料都得自己买,旅差费、电话费也都得自己掏,不省着点,怎么行?
就算是王朔、池莉、余秋雨吧,我也不认为他们就有义务给别人送书。他们
的收人是比咱们高,但那是人家劳动所得,再说也上过税了。他们的书也不是出
版社白送的,同样要用钱买,只不过可以打折。比放在书店里卖的便宜一些而已。
但折扣再高也要花钱,东西再便宜也是商品。不能因为这商品是咱们生产的就自

拿,也不能因为那顾客是熟人就白送。比方说,一个工程师能不能因为厂里的汽
车是自己设计制造的,就把它开回家去呢?不能够吧?同样,我们也不能对一个
商店的朋友说:嗨,哥们,你一家伙进了那么多电脑,咋也不送一两台我们学习
学习?
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向人家要书?
理由也是有的,比方说传统习惯。中国文人之间,原本就有相互赠书的传统。
这是礼数,也是情分,还是尊重,有惺惺相惜的意思。这当然也没有什么不好。
记得我出第一本书时,一口气买了三百本,细细地开列出名单,一一赠送给诸师
友,人家高兴,自己也得意。一个人,有了点成就,总归希望别人知道。这也是
人之常情。鸡婆下了个蛋,也要叫几声么!文人不好意思“咯咯嗒,咯咯嗒”地
乱叫,就干脆拿“蛋”送人。既能晓之于天下,又没有自吹自擂之嫌,还能落个
人情,岂不合算?
受赠者多半也很客气,通常要回信回话.声称“拜读尊著,受益匪浅”。这
同样也是礼数,是人之常情。但不通世故不识抬举如我,有时便不免动了些小人
的心思:这“受益匪浅”云云,究竟是真话呢,还是假话?想来大约也是有真有
假的。如果是假话,那就没有必要再送书给他,反正送了也白送。如果是真话,
则受益者既然是他,凭什么要我掏钱?难道因为书是我写的,就该我去买么?那
么,厨师炒了菜给我吃,他为什么不买单?
事情怪也就怪在这里。没有人会让厨师替顾客买单,也没有人会要求店主拿
货物送人。但向作者索书,却似乎天经地义,可以理直气壮。究其所以,我想就

因为我们长期以来不肯承认精神劳动也要付酬,精神产品也是商品。不是说理论
上、法律上不承认,而是心里面、骨子里不承认〕。在中国人看来,知识产权固
然不能不讲(这是新观念),义,利之辩也不能不论(这是老传统)。比如到银行
贷款,大家都知道要付利息,到图书馆借书,又哪有付息的?可见书不是钱。钱
物是利,书籍是义。既然是义,无偿地提供给大家,也就义不容辞,甚至应该义
无反顾。所以,向人借钱,是很难开口的;借书,却少有心理障碍。
何况“学术者,天下之公器也”。按照中国文化的逻辑,所谓“公”,也就是
人人有份,谁都可以吃上一口的意思(请参看拙著《闲话中国人》),当然不必自
己掏腰包,就像公费旅游公费吃喝可以坦然一样。事实上有些人之所以能将自己
的书慨然相送,就因为他们是公费出书,说句得罪人的话,这些书,往往也是没
多少人要看,想卖也卖不掉的。与其堆在家里长虫子,不如拿去送人。这就养成
了不少人“受之无愧”的心理习惯,别人不送反倒觉得不正常。但我从来就没有
用公费出过书,也就少有这份慷慨。相反,由于我的每本书都是自己掏钱买的(一
般从稿费里扣,有时也得到书店里去买),送人的时候,就不能不盘算盘算。有
时因为却不过情面,硬着头皮送了,背地里还是要犯嘀咕;或者明明没法送,又
磨不开脸,便只好打哈哈。但事过之后,没有一次不骂自己虚伪的。我不想再做
伪君子,倒宁肯做个真小人。因此,我想在这里把话挑明了:图书不是清风明月,
并非无须用钱买。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也是他的一种私有财产,就像他家的冰
箱彩电一样,不可以随便索要或搬走的。他愿意送人,是他的自由;不愿意送人,
也是他的权利,不存在小气不小气,道德不道德,或够不够意思的问题。
我也想借此机会遍告亲朋好友旧雨新知:恕不赠书。当真喜欢,请自己购买。

我将高兴地告诉您哪里有卖,甚至带您到书店去我有优惠卡,可以打折扣的。
索书不如买书
站在作者立场上,我曾说了“恕不赠书”的种种理由(见前文)。但如果以
为所有的著作者都不愿意赠书,则未免大错特错。事实上,许多著作者是很喜欢
赠书的。因为赠书与人,既宣传了自己,又不必掏广告费,还能落下人情,很是
合算。读书人也是人,也有交往、应酬,或有求于人。然而送红包,设豪宴,请
洗桑拿或打高尔夫,囊中羞涩不说,也不大做得来。而寻常的礼品又没人看得上
眼,送了也等于白送。这时,倘若有著作可以送人,就好办了。送书,尤其是送
自己写的书,要不了多少钱,也费不了多少事,但那效果却不很差。你想,登门
造访之际觥筹交错之时,送上一两本自己的著作,岂不比拎两瓶酒一条烟半篮子
“土特产”或塞个红包什么的要体面得多?也断然没有铜臭之味,行贿之嫌。谁
都知道,那叫“以文会友”,也叫“精神文明”。精神文明无价,友谊地久天长,
因此无庸顾虑会有人嫌礼轻。再说了,一本书,无论写得好坏、作者亲自签了名
送去,总归是面子,是情谊。如果对方也是读传人,或附庸风雅者,一般也都要
领情的,哪里还会挑三拣四说长道短?反正“秀才人情纸半张”,咱就这么着了!
这当然也不错,只不过有些不把书当书就是。把书当书,就得考虑对方是个
什么人。俗话说,宝刀赠烈士,货卖与识家。如果对方并不识货,或者压根不是
读书人,那就不叫什么“以文会友”,得叫自己糟贱自己了。尤其是那些收礼收

惯了的,你送他一台冰箱,他都不眨巴眼儿,几本破书,还当回事?扔给收破烂
的还嫌烦哪!你签了名盖了章还屁颠屁颠地送上门去,不是自作多情吗?
就算对方是个读书人吧,人家想不想要你的书,也还两说。除非是收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