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时候最宜读书,或最合适读什么书,也还是有个说道。
古人就有“雪夜闭门读禁书”一说。禁书为什么最宜在雪夜里读呢?首先,
雪夜里造访的人极少。这个时候读禁书,不但相对安全,也能保证读书的连贯性。
禁书毕竟是难得一读的。如果竟被前来下棋聊天的人打断,岂不扫兴?其次,天
寒地冻的,即便读了禁书想干什么“坏事”,怕也不能。因此无妨拿那“诲淫诲
盗”的书来读他一读。再说了,门外大雪纷飞,室内炉火明灭,拥暖裳,伴孤灯,
读那让人面红耳赤心惊肉跳的文字,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和刺激?其实,只要是
夜里,就宜于读书,倒不一定非得是雪夜,也不一定要读禁书。读书本为“谋心”,
而白天却要忙于“谋生”。谋生总是必要的,也是第一位的。但谋生之时纷纷扰
扰,静不下心来,却也是事实。因此最好在那万籁俱静的夜间,抛却功名利禄,
淡忘进退荣辱,平心静气,信马由缰,率性而读。显然,只有在这个时候,我们
才容易进入阅读的状态;也只有在这种状态下,才能有真正的读书。我的一位朋
友李树林说,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靠着床头,沏一杯茶,灯下抱一本喜欢的
书,静静地看,漫漫地思索”。我相信这是许多读书人都会赞同的。不必把盏执
酒,也不必红袖添香,只要夜深人静,有一个纯属个人的独立空间,便可心同书
共神与物游。这正是许多人喜欢夜读甚至只肯夜读的原因;而中央电视台把《读
书时间》节目安排在深夜,看来也不无道理。
不过,虽同为夜读,春夏秋冬,也还是有所不同。我的看法是:春宜读子,
夏宜读史,秋宜读经,冬宜读集。春回大地,万象更新,百花齐放,百鸟齐鸣,
自然最合适读那“百家争鸣”的子书。夏日炎炎,酷暑难熬,那些“讲故事”的
史书,颇能帮我们度此长夏。也不妨在午间小憩后,于北窗下置一竹床,就一杯
冰啤酒读《史记》、《汉书》,便“不作羲皇上人想”。秋日里,雁去叶落,桔红穗
黄,天高云淡,风静潮平。大约只有在此时读经,才沉得下气来。至于寒风凛冽
滴水成冰的冬天,当然最好是赖在床上躲进被窝,去读诗词小说之类的文学作品,
或者如前所说,“雪夜闭门读禁书”了。
如果以人生为序,我的主张是:三十读子,四十读史,五十读经,少年时和
老年人读集。三十岁以前不懂事,读经,读史,读子,只怕是“不读白不读,读
了也白读”,还不如多读点文艺书。一来便于入门,二来也能提高修养,至少将
来读经读史读子时,不会有文字障碍。实际上好的文艺作品,都渗透着作家艺术
家的人生体验和感悟。虽说“少年不识愁滋味”,但毕竟少年是一个易感的年华。
在这个年龄段多读些文艺书,培养出对生活的体验感悟能力,是有好处的。至少
是,有这份体验和感悟能力,在今后的入生道路上,总不至于“一路上的好风景
没仔细琢磨”吧!
老年人则是另一种境况。老年是人生的最后阶段。在此之前,该奋斗的奋斗
了,该抗争的抗争了,该拼搏的拼搏了,该承受的也承受了。此时此刻,或已功
成名就,或已力尽精疲。这时的读书,已全然没有了功利目的,不过是在回味人
生和颐养天年,因此最宜读“集”。不是说经、史、子就读不得,只是没那个必
要,也太劳累,还是免了吧!见多识广阅历丰富的老年人,自己就是一部历史一
本经书,还读它做甚?但有此阅历有此见识,读起文学作品来,自然“别是一番
滋味在心头”。那些“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文学作品,其中滋味,怕是只
有在这时才能参悟得透。当然,“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人到老年,实际上是什
么都能读,读什么都不会白读,也就读什么都无所谓了。
其他年龄段则又不同。
三十而立。而立之年,最宜读子。所谓“子书”,不仅指诸子文章,更不限
于先秦,而是通指那些有个性有争议的思想类著作。一般的说,三十岁是思想观
念的“半生不熟”时期(聪慧早熟的天才例外)。大学早已毕业,实际工作也有
几年,知识和阅历都有了些,缺的是独立的思想。此时读子,不但读得进,读得
懂,读得如饥似渴,而且卓有成效。因为正可用那些“异端邪说”来磨砺自己的
头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并不是说读这些书就是要全盘接受他们的观点。没
这个必要,也没这个可能(诸子观点并不统一)。但毕竟,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而将“璞”琢磨成“玉”,岂非正是“而认”的真义?
四十而不惑。不惑之年宜读史。历史是人类独有的东西。神没有历史,他们
生活在永恒(即不变)之中。动物也没有历史,它们只生活于当下。无法生活在
永恒的人如果忘记了历史,就会变成眼睛只知道盯着食槽的家畜了。因此史书实
在是人人该读的(只是时下可供大多数人阅读的史书太少)。不过少年读史,多
半是看热闹;老年读史,难免是看笑话。唯中年读史,最能看出门道,当真可以
“以史为鉴”。但二十读史略嫌早(阅历不够),五十再读又晚了点(其羊已亡),
故以四十为宜。四十岁的中年人,钉子已碰了不少,苦头已吃了不少,经验教训
也总结了不少。此时读史,还真能有“恍然大悟”之感。
五十而知天命。既已“知天命”,和“先知”们对话,大约,也就不再困难。
因此五十宜读经。当然,我这里说的“经”,已非传统意义上的(儒家经典),而
是指那些代表着人类最高智慧,表现出人类终极关怀的伟大著作。儒家的许多经
典,反倒是不在此列的。掌握这些智慧并不容易,理解这些关怀也不容易。少不
更事的掌握理解不了,七老八十才掌握理解也未免遗憾。“知天命”的五十岁,
岂非正当其时?
这也不过一孔之见,随便说说,当不得真。读书其实是没有、也不该有什么
“时间表”的。比方说我自己就是“知天命”年的人。读经了没有呢?没有。因
此以上所说,诸位最好“只当放屁”。读书,毕竟是每个人自己的事。还是爱什
么时候就什么时候,喜欢谁便是谁吧!
□著述问题
恕不赠书
最近,常有同事、熟人、朋友半开玩笑地对我说:你出了那么多书,也不送
一两本给我们学习学习?
遇到这种情况,每每也只能打哈哈装糊涂而已。我很感谢这些同事、熟人、
朋友。实在的讲,人家向你索书,那是看得起你,至少也是喜欢你,或喜欢你的
书。不喜欢,你白送给他,他也未必看,更不用说“厚着脸皮”来讨了。中国是
个“礼仪之邦”,中国人又特别爱面子,开口言借,已是羞于启齿,而况乎索取?
读书人就更是文质彬彬,哪能像红包礼品收惯了的那些贪官污吏一样伸手就要?
之所以言者,无非因为爱之心切,难以隐忍,也就顾不上许多。
事实上向我索书者,也确实是真喜欢我的书,并不都是拿去装门面的。他们
拿了回去不但自己看,也传给家人看,甚至还要介绍给别的朋友。尽管常常因此
又无端地增加了许多索书者,但私下里往往窃喜,甚至有些“小人得志”的感觉
(说得好听也可以叫“成就感”)。毕竟招人喜欢总比惹人讨厌好吧?何况公然前
来索书者,多半总是有此资格或自认为有此资格的。即便如此,也仍要用一种“半
开玩笑”的口气,免得碰了钉子,大家脸上不好看,可见人家开口,是下了很大
的决心,也是给足了我们面子。倘若拒绝,己非不识抬举?至少也会伤了和气,
伤了感情,给人小气吝啬不会做人的印象。
既然如此,送他一本又何妨?
话不能这么说。
首先,是送不起。就说
2000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那套“中国文化系列
”
(《闲话中国人》、《中国的男人和女人》、《读城记》、《品人录》),虽然也是学术
著作,但因为是“随笔体”的,没有阅读障碍,说的又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
没有专业限制,因此索要者也就特别多,而且往往一要就是一套。但这四本书,
一套七十三块五,十套七百三十五,一百套就是七千三百五。鄙人一生坎坷,闯
荡四方,学问不多熟人不少。当知青时的战友,读大学时的同窗,单位上的新老
同事,街巷里的儿时伙伴,亲朋故旧,瓜藤柳叶,加起来何止百人?单是我现在
服务的那个系,就上百号人了。如果每人都要送他、套,请同志们想想,在下是
不是非得破产不可?
你不是有稿费吗?没错,多少有一点。但那一点点版税,不要说比不上歌星
们的出场费,小姐们的出台费,便是和同为文人的王朔、池莉、余秋雨他们比,
也相去何止以道里计!可怜兮兮的这么一点收人,要养家,要糊口,还要“扩大
再生产”,总不能都拿去买书送人吧?我又从来申请不到什么经费。电脑传真、
图书资料都得自己买,旅差费、电话费也都得自己掏,不省着点,怎么行?
就算是王朔、池莉、余秋雨吧,我也不认为他们就有义务给别人送书。他们
的收人是比咱们高,但那是人家劳动所得,再说也上过税了。他们的书也不是出
版社白送的,同样要用钱买,只不过可以打折。比放在书店里卖的便宜一些而已。
但折扣再高也要花钱,东西再便宜也是商品。不能因为这商品是咱们生产的就自
拿,也不能因为那顾客是熟人就白送。比方说,一个工程师能不能因为厂里的汽
车是自己设计制造的,就把它开回家去呢?不能够吧?同样,我们也不能对一个
商店的朋友说:嗨,哥们,你一家伙进了那么多电脑,咋也不送一两台我们学习
学习?
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向人家要书?
理由也是有的,比方说传统习惯。中国文人之间,原本就有相互赠书的传统。
这是礼数,也是情分,还是尊重,有惺惺相惜的意思。这当然也没有什么不好。
记得我出第一本书时,一口气买了三百本,细细地开列出名单,一一赠送给诸师
友,人家高兴,自己也得意。一个人,有了点成就,总归希望别人知道。这也是
人之常情。鸡婆下了个蛋,也要叫几声么!文人不好意思“咯咯嗒,咯咯嗒”地
乱叫,就干脆拿“蛋”送人。既能晓之于天下,又没有自吹自擂之嫌,还能落个
人情,岂不合算?
受赠者多半也很客气,通常要回信回话.声称“拜读尊著,受益匪浅”。这
同样也是礼数,是人之常情。但不通世故不识抬举如我,有时便不免动了些小人
的心思:这“受益匪浅”云云,究竟是真话呢,还是假话?想来大约也是有真有
假的。如果是假话,那就没有必要再送书给他,反正送了也白送。如果是真话,
则受益者既然是他,凭什么要我掏钱?难道因为书是我写的,就该我去买么?那
么,厨师炒了菜给我吃,他为什么不买单?
事情怪也就怪在这里。没有人会让厨师替顾客买单,也没有人会要求店主拿
货物送人。但向作者索书,却似乎天经地义,可以理直气壮。究其所以,我想就
因为我们长期以来不肯承认精神劳动也要付酬,精神产品也是商品。不是说理论
上、法律上不承认,而是心里面、骨子里不承认〕。在中国人看来,知识产权固
然不能不讲(这是新观念),义,利之辩也不能不论(这是老传统)。比如到银行
贷款,大家都知道要付利息,到图书馆借书,又哪有付息的?可见书不是钱。钱
物是利,书籍是义。既然是义,无偿地提供给大家,也就义不容辞,甚至应该义
无反顾。所以,向人借钱,是很难开口的;借书,却少有心理障碍。
何况“学术者,天下之公器也”。按照中国文化的逻辑,所谓“公”,也就是
人人有份,谁都可以吃上一口的意思(请参看拙著《闲话中国人》),当然不必自
己掏腰包,就像公费旅游公费吃喝可以坦然一样。事实上有些人之所以能将自己
的书慨然相送,就因为他们是公费出书,说句得罪人的话,这些书,往往也是没
多少人要看,想卖也卖不掉的。与其堆在家里长虫子,不如拿去送人。这就养成
了不少人“受之无愧”的心理习惯,别人不送反倒觉得不正常。但我从来就没有
用公费出过书,也就少有这份慷慨。相反,由于我的每本书都是自己掏钱买的(一
般从稿费里扣,有时也得到书店里去买),送人的时候,就不能不盘算盘算。有
时因为却不过情面,硬着头皮送了,背地里还是要犯嘀咕;或者明明没法送,又
磨不开脸,便只好打哈哈。但事过之后,没有一次不骂自己虚伪的。我不想再做
伪君子,倒宁肯做个真小人。因此,我想在这里把话挑明了:图书不是清风明月,
并非无须用钱买。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也是他的一种私有财产,就像他家的冰
箱彩电一样,不可以随便索要或搬走的。他愿意送人,是他的自由;不愿意送人,
也是他的权利,不存在小气不小气,道德不道德,或够不够意思的问题。
我也想借此机会遍告亲朋好友旧雨新知:恕不赠书。当真喜欢,请自己购买。
我将高兴地告诉您哪里有卖,甚至带您到书店去我有优惠卡,可以打折扣的。
索书不如买书
站在作者立场上,我曾说了“恕不赠书”的种种理由(见前文)。但如果以
为所有的著作者都不愿意赠书,则未免大错特错。事实上,许多著作者是很喜欢
赠书的。因为赠书与人,既宣传了自己,又不必掏广告费,还能落下人情,很是
合算。读书人也是人,也有交往、应酬,或有求于人。然而送红包,设豪宴,请
洗桑拿或打高尔夫,囊中羞涩不说,也不大做得来。而寻常的礼品又没人看得上
眼,送了也等于白送。这时,倘若有著作可以送人,就好办了。送书,尤其是送
自己写的书,要不了多少钱,也费不了多少事,但那效果却不很差。你想,登门
造访之际觥筹交错之时,送上一两本自己的著作,岂不比拎两瓶酒一条烟半篮子
“土特产”或塞个红包什么的要体面得多?也断然没有铜臭之味,行贿之嫌。谁
都知道,那叫“以文会友”,也叫“精神文明”。精神文明无价,友谊地久天长,
因此无庸顾虑会有人嫌礼轻。再说了,一本书,无论写得好坏、作者亲自签了名
送去,总归是面子,是情谊。如果对方也是读传人,或附庸风雅者,一般也都要
领情的,哪里还会挑三拣四说长道短?反正“秀才人情纸半张”,咱就这么着了!
这当然也不错,只不过有些不把书当书就是。把书当书,就得考虑对方是个
什么人。俗话说,宝刀赠烈士,货卖与识家。如果对方并不识货,或者压根不是
读书人,那就不叫什么“以文会友”,得叫自己糟贱自己了。尤其是那些收礼收
惯了的,你送他一台冰箱,他都不眨巴眼儿,几本破书,还当回事?扔给收破烂
的还嫌烦哪!你签了名盖了章还屁颠屁颠地送上门去,不是自作多情吗?
就算对方是个读书人吧,人家想不想要你的书,也还两说。除非是收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