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了自由,就不能想自由时自由,不想自由时不自由了。同样,你也不能想讲
人权时讲人权,不想讲人权时就不讲。这就是限制,也就是代价。
人权不但不是无限的,它也不是无偿的。权利从来就同时意味着义务,没有
相关义务的权利我们还没有听说过(如果有,那才可怕),人权也一样。你要享
有隐私权,你就不能窥探他人的隐私;你要享有言论权,你就不能限制他人的言
论;你要享有思想权,你就不能不准他人思想。而且,当他人的隐私权、思想权
和言论权受到侵犯时,你还有义务为之捍卫。因为你倘若不捍卫他人的这些权利,
你的这那权利也同样得不到保障并无法享有。这就是“付出”,就是“补偿”。所
以,任何人权都是“有偿人权”。
那么,一个刚刚出世的婴儿,什么义务都没有尽,难道就没有人权吗?他的
生命权难道不是“本来就有的”吗?如果说一个婴儿什么都没有付出因此就不享
有人权,就等于说婴儿是可以随便屠杀的了。婴儿也享有生命权、这当然没有问
题。但这并不等于说他的人权是天赋的和无偿的,顶多也就如赵汀阳所言,只能

说是“预付的”。可以预付,是人权的特殊性,而且事实上人权总是预付的,却
也仅仅只是可以预付而已。“预付”并不等于“无偿”,更不等于可以“赖账”,
就像借债必须还钱一样。当他具有了“偿还”能力时,他就必须“付款”。如果
他拒绝尽自己的义务,他就会丧失人权,包括预付的部分。而且,这种丧失,还
要以“自动弃权”论。也如赵汀阳所言,人权几乎是不劳而获的,却决不是不劳
而享的(《有偿人权和做人主义》)。
当然,个人,终身好吃懒做,什么贡献都没有,我们也不能像宰猪样杀了他。
但这同样不意味着他的人权是天赋的和无偿的。我们不能杀了他,是基于这样个
全社会的共同约定:为了尊重和保障我们每个人自己的生命权,必须尊重和保障
任何其他个人的生命权。同时,这个人也必须遵守全社会的共同约定,不能侵犯
和剥夺他人的生命权。说到底,他的人权仍是约定的和有偿的。
十一为谁做人
实际上,没有哪一种权利是天赋的,也没有哪种权利是无条件赋予的。天下
没有免费的午餐。就人权而言,最起码,你得承认你是人类社会的一员,并遵守
人类社会共同约定的一些最基本的“游戏规则”吧?也就是说,必须做人,才能
享有人权。不做人,不但无权享有,也没有必要。不打球,要发球权有什么用?
不做人,要人权于什么?人权,其实也就是“做人的权利”。
所以,人权问题,也就是做人问题。

没有人是天生的。天生的、自然状态的人,只能叫做“人科动物”,不能叫
“人”。我们通常所说的人(即人学意义上的人),都是“做”出来的。中国传统
社会(或者说旧社和旧文化)的错误。做人”也并不在于主张做人,而在于“为
别人做人”。
人,为别人做,还是为自己做,这很重要。
为自己做人,是真实的,也是负责任的。因为这件事不是别人要他做的,而
是他自己要做的。他所做的一切,都出自他的自由意志,是他自由选择的结果,
不由他自己承担后果又该找谁?这当然有风险。万一没做好,怎么办?所有的恶
果,岂非都得自己吞下去?但承担这样一种风险,是值得的,起码可以使我们比
较有责仟心。更重要的是,只有承担这样一种风险,即付出这样一个“代价”,
我们才能真正地享有人权。人权作为一种“做人的权利”,归根结底只属于每个
人自己;而每个人要求获得和享有这种权利,又归根结底是为了让自己活得像个
人,使自己成为真正的人。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事,正如我们不能代替别人
去生活,去死。如果你自己不想活了,别人又怎么能让你活下去?如果你自己都
不想做人,别人又怎么能赋予你人权?一个东西,如果自己存心不要,别人是没
有办法的,何况它原本要靠自己去争取?当然,不是说一个人只要为自己做人,
就会享有人权了。但如果一个社会所有的人都不为自己做人,这个社会就一定不
讲人权。
中国传统社会(旧社会)就是这样。所有的人都在为别人做人,结果所有的
人都没有人权,就连“位极人臣”者甚至皇帝本人都无法例外。当然,不是说每

个人在实际上都活得“猪狗不如”,而是说每个人都无法保证自己不会沦为猪狗。
因此每个人都活得战战兢兢。皇帝害怕失去宝座,臣子害怕失去恩宠,显贵害怕
失去权势,因为一旦失去,他们的境遇未必会比平民百姓好多少。
平民百姓当然更是贱若草芥命如缕蚁。他们被称作“草民”,也就是可以随
便践踏、蹂躏、踩上一脚的意思。“青天大老爷”一声令下,就可以扒了他的裤
子打屁股。如果胆敢抗争、申辩、讲道理,一个耳光就会扇了过来。人权?什么
人权?没听说过。
没有一种制度来保证我们做人的权利,也没有一种制度能对我们的人权负
责。因为我们自己都不对自己负责,谁又能对我们负责?由于长期不负责任,久
而久之,我们就养成了一种习惯:一旦有事,便推诿于他人,比如说是别人要我
们干的,或者是轻信了别人的谣言蛊惑,上当受骗等等。这几乎是中国人在检讨
自己时最常规的方式之一,可谓无论贵贱贤愚鲜有例外。某大学便发生过这样的
事:某教授主编了一本论文集,分稿费时自己先拿走一半。众人不服,告到系里,
该教授竟然辩称:“不是我,是我老婆分的。"的确,中国人在检讨自己时,“从来
不是彻底反省自己的整个所作所为并为之承担责任,而总是把罪过推给外来的偶
然干扰;如果说个人有什么责任的话,也只是由于‘不谨慎’,让外来的尘垢蒙
蔽了纯洁的本心而已。
”(邓晓芒《灵之舞》)这是不可能有什么真正的忏悔的。
前面说过,忏悔有三个前提:有罪,自知有罪,通过自我反省而自知有罪。这三
条我们都很缺乏,尤缺第二条)所以,即便“最具忏悔意识”者,如巴金,得出
的结论也只是自己不该“违心地”干了不该干的事情,或没有及时地“下决心”
不说假话,却无法意识到“我们该忏悔的并不是说了假话,而是真诚地说了假话


(邓晓芒《灵之舞》)。而且所谓“违心”,说到底也仍旧是别人的不是,自己顶
多只有一半责任(决心不够)。当然,巴金老人能把话说到“我们自己吃那一套

这个份上,已经非常非常了不起了。
但这仍然不够。如果把事情归结为“违心”,那就仍然是把自己视为个无意
识的工具,一个可以任意使唤的“齿轮”或“螺丝钉”。责任仍然是别人的,或
历史的,没自己什么事。然而真正的忏悔却是要把自己的罪行视为自己自由意志
的结果。不是别人要我做和这样做的,而是我自己要做和这样做的。这才需要忏
悔,也才能够忏悔。不过,在中国要做到这一点,很难。
原因就在于我们不是为自己做人,而是为别人做人,而且是专门做给别人看
的。唯其如此,忏悔才变成了标榜,假话才说得真诚。因为无论我们怎样做,怎
样表演,都是为了别人“看”。要看谦虚,就表演谦虚;要看检讨,就表演检讨;
要看自轻自贱,就表演自轻自贱。总之,要看什么,就表演什么。如果自我批评
吃不开了,就改成自我表扬。反正不管怎样,目的都只有一个,即他人的好评。
所以,真诚总是必要的。真诚,说明“态度好”,“有悔改之心”,则先前的过错
便可以既往不咎,天大的罪行也就有了可以减免的理由。相反,如果不真诚,被
人看穿,或视为“弄虚作假”、“装模作样”,则说明“态度恶劣”、“死不改悔”,
不但不能宽恕,反而要罪加一等。至于所说是否真实,则没有人管。
在这种文化环境中,真正的“罪”只有一种,那就是“被逮住”;对他人最
大的伤害也只有一种,那就是“揭短”(陈宣良《死与道德》)。这时,被逮住或
被揭发的,也就只好“违心地”去做检讨。如果能够不“违心”,那么,按照他

的“本意”、是决不愿意做什么“检讨”,在大庭广众之中出丑卖乖的。可见,违
心不违心,并不是最重要的事。
所以中国人也没有忏悔,只有后悔。
后悔什么?后悔“不小心”或者“悔不该酒醉错斩了郑贤弟”。
结果,也就只有“教训”,没有,也不可能有什么“反省”。所谓教训,也就
是下回注意一点,不要“被人看见”,或“露了马脚”。最多,也就是再加上不要
听信谗言、意气用事,或者被人利用当了枪使等等。反省?反省什么?!我又没
有错!
这也是我对某些人的“忏悔”不抱太大指望的原因之一。说到底,忏悔只是
为了我们自己做人,为了我们自己能够心安理得地活在这个世上。如果你自己不
想做人,或自以为问心无愧,我们也拿你没有办法。
但不知为什么,我忽然想起了阿
Q。
十二阿
Q的故事

Q和祥林嫂是两个极端。
祥林嫂死得很悲惨,阿
Q活得很窝囊。

说阿
Q活得很窝囊,不是说他没有金钱、地位,一辈子给人当牛做马,还要
受人欺负等等。阿
Q是受人欺负,但他也欺负别人,比如欺负小
D,这就算扯平
了。某些一贯欺负他的人,比如王胡,阿
Q还找机会报了仇。他曾扬起右手照着
王胡的后颈窝“直劈下去”,且让那家伙“瘟头瘟脑的许多日”,这就不但要算扯
平,简直还有赚头。何况阿
Q还欺负过小尼姑,而且在欺负之后还有人喝采,无
异于人赚了一把。阿
Q并没有吃亏。

Q的生存环境也不比祥林嫂差。他是没有多少钱,也没有什么地位,但也
不是一点都没有。至少曾经有过,满把银的铜的,很让人看了眼红。他又见过世
面,知道城里人管长凳叫条凳,煎鱼用葱丝,连小乌龟子都能把麻将叉得精熟,
让听的人都因此而“掇然”(羞愧而脸红),这就很是风光,也很是体面。及至后
来做了“准革命党”,面子就更大,连赵太爷也怯怯地叫他“老
Q”。虽然这些终
究是过眼烟云,但如以“不求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论,阿
Q并不能算贫,
也不能算乏。
要说缺点什么,也就是缺女人。但他毕竟在小尼姑的脸上摸过了,也曾在戏
台底下拧过一个女人的大腿(虽然隔着一层裤),还向吴妈求过一次爱(虽然并
未成功)。倘不以成败论英雄,也要算恋爱过了。“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Q活得够本。
何况阿
Q并不曾像祥林嫂那样,被视为“不祥之物”和“不洁之人”,“只
值得烦厌和唾弃”,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相反,未庄的人还很喜欢他。忙人喜欢
他,因为他“真能做”;闲人喜欢他,因为可以撩他玩。不管为了什么,喜欢总归

是事实。阿
Q自己也很开心。他很少有烦恼。就算有,也能解脱。即便挨了打,
在“拍拍的响了之后,于他倒似乎完结了一件事,反而觉得轻松些”。就连被杀
头时也很泰然,觉得“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的”,唯未能在
看见吴妈时唱几句戏文,甚觉遗憾。好在后来喊了句“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
博得众人叫好,面子还是保住了。所以阿
Q始终快活。如果说幸福即快活,则我
们还要说阿
Q活得很幸福,怎么会窝囊?
可惜,不会有人想要阿
Q这份“幸福”。

Q的“幸福”怎么就不是幸福呢?
我们不能认同阿
Q的生活态度、生存方式或他的“幸福”,是因为我们多少
还有点自我意识,能够反省自己。这才有幸福不幸福,或窝囊不窝囊的判断。阿
Q却是从来不知道反省自己的。输过无数次钱,还是要去赌;刚刚挨过王胡的打,
又去招惹假洋鬼子。结果自然是再把铜钱输个精光,或再挨次痛打。如此不知反
省,也就无所谓幸福不幸福,窝囊不窝囊,只不过麻木而已。

Q不但不知反省,就连眼前的事他都记不住。吴妈寻死觅活地闹将起来时,
他居然觉得有趣好玩,心想“这小狐媚不知道闹着什么玩意儿了”,还要去看热
闹,去打听,全然想不到这事因他而起,而且他为此还刚刚挨了赵秀才一顿好打。
这样的人,你说还有什么救?
其实,阿
Q也不是一点记性都没有。他记得自己姓赵,记得自己比赵秀才大
二辈,记得先前阔的多了,也记得自己进过城,看过杀革命党,知道城里人煎鱼

放葱丝。总之,但凡体面、荣耀、光彩的事都记得,反之则都不记得,也不许别
人提,比如癫头疮。一旦被提起,则要将其转化为光荣,比如说“你还不配”。

Q不但“记吃不记打”,也“怨人不怨己”——他总是把账算到别人头上,
而且并不管这种算法离不离谱:挨了王胡的打,是因为“皇帝已经停了考,不要
秀才和举人了”;挨了假洋鬼子的打,则是因为后来看见了小尼姑,“我不知道我
今天为什么这样晦气,原来就因为见了你!”倘若无人可以替罪,阿
Q也有说法:
“现在的世界太不成话”。反正都是别人的不是,自己没什么错。
不知反省,没有记性,凡事都赖到别人头上,所以阿
Q便总也没有长进。他
总是停留在此刻,在当下,没有历史,也没有未来。就连做“革命”梦,也没什
么创意。他的“革命”纲领,不过“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他
的“革命”方案,则是把秀才娘子的宁式床搬进土谷祠。“自己是不动手的了,
叫小
D来搬,要搬得快,搬得不快打嘴巴”,连自己搬进秀才家去住都想不到。
甚至还“没有想得十分停当”,便“已经发了鼾声”。总之,他永远是浑浑噩噩,
永远是没头没脑,不知道自己是谁,身在何方,该干什么,为什么话着,直到稀
里糊涂地被拉出去枪毙。
这能说是像人一样活着,或活得像一个人吗?顶多也就是“人模狗样”而已,
——自以为是“人模”,其实是“狗样”。但哪怕一条狗,在挨过多次打以后,也
知道哪些事可做,哪些事不可做,阿
Q却不知道。这可是连“做狗”都做不好的,

还说什么“做人”?
实际上,阿
Q从来就没有想过做人的问题。他做工(割麦、春米、撑船),
甚至偷东西、做强盗,只因为没饭吃;他喝酒、赌钱、打架、看热闹、和人口角,
只因为没事干。他要和吴妈“困觉”,也只因为想女人。而且,打架和想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