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了自由,就不能想自由时自由,不想自由时不自由了。同样,你也不能想讲
人权时讲人权,不想讲人权时就不讲。这就是限制,也就是代价。
人权不但不是无限的,它也不是无偿的。权利从来就同时意味着义务,没有
相关义务的权利我们还没有听说过(如果有,那才可怕),人权也一样。你要享
有隐私权,你就不能窥探他人的隐私;你要享有言论权,你就不能限制他人的言
论;你要享有思想权,你就不能不准他人思想。而且,当他人的隐私权、思想权
和言论权受到侵犯时,你还有义务为之捍卫。因为你倘若不捍卫他人的这些权利,
你的这那权利也同样得不到保障并无法享有。这就是“付出”,就是“补偿”。所
以,任何人权都是“有偿人权”。
那么,一个刚刚出世的婴儿,什么义务都没有尽,难道就没有人权吗?他的
生命权难道不是“本来就有的”吗?如果说一个婴儿什么都没有付出因此就不享
有人权,就等于说婴儿是可以随便屠杀的了。婴儿也享有生命权、这当然没有问
题。但这并不等于说他的人权是天赋的和无偿的,顶多也就如赵汀阳所言,只能
说是“预付的”。可以预付,是人权的特殊性,而且事实上人权总是预付的,却
也仅仅只是可以预付而已。“预付”并不等于“无偿”,更不等于可以“赖账”,
就像借债必须还钱一样。当他具有了“偿还”能力时,他就必须“付款”。如果
他拒绝尽自己的义务,他就会丧失人权,包括预付的部分。而且,这种丧失,还
要以“自动弃权”论。也如赵汀阳所言,人权几乎是不劳而获的,却决不是不劳
而享的(《有偿人权和做人主义》)。
当然,个人,终身好吃懒做,什么贡献都没有,我们也不能像宰猪样杀了他。
但这同样不意味着他的人权是天赋的和无偿的。我们不能杀了他,是基于这样个
全社会的共同约定:为了尊重和保障我们每个人自己的生命权,必须尊重和保障
任何其他个人的生命权。同时,这个人也必须遵守全社会的共同约定,不能侵犯
和剥夺他人的生命权。说到底,他的人权仍是约定的和有偿的。
十一为谁做人
实际上,没有哪一种权利是天赋的,也没有哪种权利是无条件赋予的。天下
没有免费的午餐。就人权而言,最起码,你得承认你是人类社会的一员,并遵守
人类社会共同约定的一些最基本的“游戏规则”吧?也就是说,必须做人,才能
享有人权。不做人,不但无权享有,也没有必要。不打球,要发球权有什么用?
不做人,要人权于什么?人权,其实也就是“做人的权利”。
所以,人权问题,也就是做人问题。
没有人是天生的。天生的、自然状态的人,只能叫做“人科动物”,不能叫
“人”。我们通常所说的人(即人学意义上的人),都是“做”出来的。中国传统
社会(或者说旧社和旧文化)的错误。做人”也并不在于主张做人,而在于“为
别人做人”。
人,为别人做,还是为自己做,这很重要。
为自己做人,是真实的,也是负责任的。因为这件事不是别人要他做的,而
是他自己要做的。他所做的一切,都出自他的自由意志,是他自由选择的结果,
不由他自己承担后果又该找谁?这当然有风险。万一没做好,怎么办?所有的恶
果,岂非都得自己吞下去?但承担这样一种风险,是值得的,起码可以使我们比
较有责仟心。更重要的是,只有承担这样一种风险,即付出这样一个“代价”,
我们才能真正地享有人权。人权作为一种“做人的权利”,归根结底只属于每个
人自己;而每个人要求获得和享有这种权利,又归根结底是为了让自己活得像个
人,使自己成为真正的人。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事,正如我们不能代替别人
去生活,去死。如果你自己不想活了,别人又怎么能让你活下去?如果你自己都
不想做人,别人又怎么能赋予你人权?一个东西,如果自己存心不要,别人是没
有办法的,何况它原本要靠自己去争取?当然,不是说一个人只要为自己做人,
就会享有人权了。但如果一个社会所有的人都不为自己做人,这个社会就一定不
讲人权。
中国传统社会(旧社会)就是这样。所有的人都在为别人做人,结果所有的
人都没有人权,就连“位极人臣”者甚至皇帝本人都无法例外。当然,不是说每
个人在实际上都活得“猪狗不如”,而是说每个人都无法保证自己不会沦为猪狗。
因此每个人都活得战战兢兢。皇帝害怕失去宝座,臣子害怕失去恩宠,显贵害怕
失去权势,因为一旦失去,他们的境遇未必会比平民百姓好多少。
平民百姓当然更是贱若草芥命如缕蚁。他们被称作“草民”,也就是可以随
便践踏、蹂躏、踩上一脚的意思。“青天大老爷”一声令下,就可以扒了他的裤
子打屁股。如果胆敢抗争、申辩、讲道理,一个耳光就会扇了过来。人权?什么
人权?没听说过。
没有一种制度来保证我们做人的权利,也没有一种制度能对我们的人权负
责。因为我们自己都不对自己负责,谁又能对我们负责?由于长期不负责任,久
而久之,我们就养成了一种习惯:一旦有事,便推诿于他人,比如说是别人要我
们干的,或者是轻信了别人的谣言蛊惑,上当受骗等等。这几乎是中国人在检讨
自己时最常规的方式之一,可谓无论贵贱贤愚鲜有例外。某大学便发生过这样的
事:某教授主编了一本论文集,分稿费时自己先拿走一半。众人不服,告到系里,
该教授竟然辩称:“不是我,是我老婆分的。"的确,中国人在检讨自己时,“从来
不是彻底反省自己的整个所作所为并为之承担责任,而总是把罪过推给外来的偶
然干扰;如果说个人有什么责任的话,也只是由于‘不谨慎’,让外来的尘垢蒙
蔽了纯洁的本心而已。
”(邓晓芒《灵之舞》)这是不可能有什么真正的忏悔的。
前面说过,忏悔有三个前提:有罪,自知有罪,通过自我反省而自知有罪。这三
条我们都很缺乏,尤缺第二条)所以,即便“最具忏悔意识”者,如巴金,得出
的结论也只是自己不该“违心地”干了不该干的事情,或没有及时地“下决心”
不说假话,却无法意识到“我们该忏悔的并不是说了假话,而是真诚地说了假话
”
(邓晓芒《灵之舞》)。而且所谓“违心”,说到底也仍旧是别人的不是,自己顶
多只有一半责任(决心不够)。当然,巴金老人能把话说到“我们自己吃那一套
”
这个份上,已经非常非常了不起了。
但这仍然不够。如果把事情归结为“违心”,那就仍然是把自己视为个无意
识的工具,一个可以任意使唤的“齿轮”或“螺丝钉”。责任仍然是别人的,或
历史的,没自己什么事。然而真正的忏悔却是要把自己的罪行视为自己自由意志
的结果。不是别人要我做和这样做的,而是我自己要做和这样做的。这才需要忏
悔,也才能够忏悔。不过,在中国要做到这一点,很难。
原因就在于我们不是为自己做人,而是为别人做人,而且是专门做给别人看
的。唯其如此,忏悔才变成了标榜,假话才说得真诚。因为无论我们怎样做,怎
样表演,都是为了别人“看”。要看谦虚,就表演谦虚;要看检讨,就表演检讨;
要看自轻自贱,就表演自轻自贱。总之,要看什么,就表演什么。如果自我批评
吃不开了,就改成自我表扬。反正不管怎样,目的都只有一个,即他人的好评。
所以,真诚总是必要的。真诚,说明“态度好”,“有悔改之心”,则先前的过错
便可以既往不咎,天大的罪行也就有了可以减免的理由。相反,如果不真诚,被
人看穿,或视为“弄虚作假”、“装模作样”,则说明“态度恶劣”、“死不改悔”,
不但不能宽恕,反而要罪加一等。至于所说是否真实,则没有人管。
在这种文化环境中,真正的“罪”只有一种,那就是“被逮住”;对他人最
大的伤害也只有一种,那就是“揭短”(陈宣良《死与道德》)。这时,被逮住或
被揭发的,也就只好“违心地”去做检讨。如果能够不“违心”,那么,按照他
的“本意”、是决不愿意做什么“检讨”,在大庭广众之中出丑卖乖的。可见,违
心不违心,并不是最重要的事。
所以中国人也没有忏悔,只有后悔。
后悔什么?后悔“不小心”或者“悔不该酒醉错斩了郑贤弟”。
结果,也就只有“教训”,没有,也不可能有什么“反省”。所谓教训,也就
是下回注意一点,不要“被人看见”,或“露了马脚”。最多,也就是再加上不要
听信谗言、意气用事,或者被人利用当了枪使等等。反省?反省什么?!我又没
有错!
这也是我对某些人的“忏悔”不抱太大指望的原因之一。说到底,忏悔只是
为了我们自己做人,为了我们自己能够心安理得地活在这个世上。如果你自己不
想做人,或自以为问心无愧,我们也拿你没有办法。
但不知为什么,我忽然想起了阿
Q。
十二阿
Q的故事
阿
Q和祥林嫂是两个极端。
祥林嫂死得很悲惨,阿
Q活得很窝囊。
说阿
Q活得很窝囊,不是说他没有金钱、地位,一辈子给人当牛做马,还要
受人欺负等等。阿
Q是受人欺负,但他也欺负别人,比如欺负小
D,这就算扯平
了。某些一贯欺负他的人,比如王胡,阿
Q还找机会报了仇。他曾扬起右手照着
王胡的后颈窝“直劈下去”,且让那家伙“瘟头瘟脑的许多日”,这就不但要算扯
平,简直还有赚头。何况阿
Q还欺负过小尼姑,而且在欺负之后还有人喝采,无
异于人赚了一把。阿
Q并没有吃亏。
阿
Q的生存环境也不比祥林嫂差。他是没有多少钱,也没有什么地位,但也
不是一点都没有。至少曾经有过,满把银的铜的,很让人看了眼红。他又见过世
面,知道城里人管长凳叫条凳,煎鱼用葱丝,连小乌龟子都能把麻将叉得精熟,
让听的人都因此而“掇然”(羞愧而脸红),这就很是风光,也很是体面。及至后
来做了“准革命党”,面子就更大,连赵太爷也怯怯地叫他“老
Q”。虽然这些终
究是过眼烟云,但如以“不求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论,阿
Q并不能算贫,
也不能算乏。
要说缺点什么,也就是缺女人。但他毕竟在小尼姑的脸上摸过了,也曾在戏
台底下拧过一个女人的大腿(虽然隔着一层裤),还向吴妈求过一次爱(虽然并
未成功)。倘不以成败论英雄,也要算恋爱过了。“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阿
Q活得够本。
何况阿
Q并不曾像祥林嫂那样,被视为“不祥之物”和“不洁之人”,“只
值得烦厌和唾弃”,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相反,未庄的人还很喜欢他。忙人喜欢
他,因为他“真能做”;闲人喜欢他,因为可以撩他玩。不管为了什么,喜欢总归
是事实。阿
Q自己也很开心。他很少有烦恼。就算有,也能解脱。即便挨了打,
在“拍拍的响了之后,于他倒似乎完结了一件事,反而觉得轻松些”。就连被杀
头时也很泰然,觉得“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的”,唯未能在
看见吴妈时唱几句戏文,甚觉遗憾。好在后来喊了句“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
博得众人叫好,面子还是保住了。所以阿
Q始终快活。如果说幸福即快活,则我
们还要说阿
Q活得很幸福,怎么会窝囊?
可惜,不会有人想要阿
Q这份“幸福”。
阿
Q的“幸福”怎么就不是幸福呢?
我们不能认同阿
Q的生活态度、生存方式或他的“幸福”,是因为我们多少
还有点自我意识,能够反省自己。这才有幸福不幸福,或窝囊不窝囊的判断。阿
Q却是从来不知道反省自己的。输过无数次钱,还是要去赌;刚刚挨过王胡的打,
又去招惹假洋鬼子。结果自然是再把铜钱输个精光,或再挨次痛打。如此不知反
省,也就无所谓幸福不幸福,窝囊不窝囊,只不过麻木而已。
阿
Q不但不知反省,就连眼前的事他都记不住。吴妈寻死觅活地闹将起来时,
他居然觉得有趣好玩,心想“这小狐媚不知道闹着什么玩意儿了”,还要去看热
闹,去打听,全然想不到这事因他而起,而且他为此还刚刚挨了赵秀才一顿好打。
这样的人,你说还有什么救?
其实,阿
Q也不是一点记性都没有。他记得自己姓赵,记得自己比赵秀才大
二辈,记得先前阔的多了,也记得自己进过城,看过杀革命党,知道城里人煎鱼
放葱丝。总之,但凡体面、荣耀、光彩的事都记得,反之则都不记得,也不许别
人提,比如癫头疮。一旦被提起,则要将其转化为光荣,比如说“你还不配”。
阿
Q不但“记吃不记打”,也“怨人不怨己”——他总是把账算到别人头上,
而且并不管这种算法离不离谱:挨了王胡的打,是因为“皇帝已经停了考,不要
秀才和举人了”;挨了假洋鬼子的打,则是因为后来看见了小尼姑,“我不知道我
今天为什么这样晦气,原来就因为见了你!”倘若无人可以替罪,阿
Q也有说法:
“现在的世界太不成话”。反正都是别人的不是,自己没什么错。
不知反省,没有记性,凡事都赖到别人头上,所以阿
Q便总也没有长进。他
总是停留在此刻,在当下,没有历史,也没有未来。就连做“革命”梦,也没什
么创意。他的“革命”纲领,不过“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他
的“革命”方案,则是把秀才娘子的宁式床搬进土谷祠。“自己是不动手的了,
叫小
D来搬,要搬得快,搬得不快打嘴巴”,连自己搬进秀才家去住都想不到。
甚至还“没有想得十分停当”,便“已经发了鼾声”。总之,他永远是浑浑噩噩,
永远是没头没脑,不知道自己是谁,身在何方,该干什么,为什么话着,直到稀
里糊涂地被拉出去枪毙。
这能说是像人一样活着,或活得像一个人吗?顶多也就是“人模狗样”而已,
——自以为是“人模”,其实是“狗样”。但哪怕一条狗,在挨过多次打以后,也
知道哪些事可做,哪些事不可做,阿
Q却不知道。这可是连“做狗”都做不好的,
还说什么“做人”?
实际上,阿
Q从来就没有想过做人的问题。他做工(割麦、春米、撑船),
甚至偷东西、做强盗,只因为没饭吃;他喝酒、赌钱、打架、看热闹、和人口角,
只因为没事干。他要和吴妈“困觉”,也只因为想女人。而且,打架和想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