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结果呢?结果是她的女儿被残杀了,她自己则疯了。
你能说这样的选择也是幸福吗?
沈石溪的小说《暮色》,写的也是一次同样痛苦、沉重和注定只能以悲剧告
终的选择。在风雪弥漫的朵玛尔草原上苦苦觅食的埃蒂斯红豺群,已经饿了整整
三天。就在整个豺群即将分崩离析甚至会互相吞吃的关键时刻,他们获得了命运
之神恩赐的一次转危为安的机会,然而这一机会却又必须用一匹苦豺的生命去换
取。所谓苦豺,也就是钓饵,其命运当然是九死一生。苦豺依例由豺王指定。但
选择的标准只能是年龄加衰老度,再加上整个豺群的“民意”。按照这个标准,
这个类似于人类社会中炮灰殉葬品敢死队的角色,就几乎注定了只能由豺工索坨
的亲生豺娘霞吐来充当。于是命运之神便在恩赐机会的同时也“恩赐”了难题:
一方面,豺土索坨不能不指定一匹老豺来充当苦豺,因为非如此便不能保证这次
狩猎的成功,从而把整个豺群从饥馑的魔爪上解救出来。他也不能指定别的老豺
去充当苦豺,因为那会激起公愤,激起政变,从而导致整个豺群在饥寒交迫中再
毁于内乱。另一方面,他又实在不忍心亲自宣判豺娘的死刑——尽管她将因此而

死得壮烈死得光荣死得重于日曲卡雪山。豺娘不但生了他,养了他,而且舍生忘
死救过他,并且是为了保住他的豺王地位,豺娘才去和另一匹年轻公豺英勇搏斗
而受伤,而提前衰老的。如果以衰老为理由逼迫霞吐去充当苦豺,那就等于用豺
娘以生命换取的王位和权力要豺娘的命。这太残酷了。无论如何,索坨不能这样
没有良心!
是保豺群,还是救豺娘,这真是“忠孝不能两全”。这种两难选择的尴尬局
面,我们古人大概是早就经历过、想到过了。孟子就曾故意用一种轻松的语气说: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不能得兼,那就舍鱼而取熊掌。孟
子说的“熊掌”,就是义,也就是群体生存这——最高利益。为了群体的生存,
可以舍生取义,也可以大义灭亲,就像舍弃鱼一样,何憾之有呢?
话是说得很轻松,可惜事到临头,谁也轻松不起来。诚然,索坨作为豺王,
为了豺群的生存,也曾决定要“大义灭亲”。他一再硬起心肠催促豺娘去完成这
该死的使命,同时也一再表示无可奈何,希望豺娘能面对现实,认命算了。无奈,
豺娘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被亲生豺儿逼上黄泉的现实,以至于公然发生了豺群社
会中罕见的反叛行为:她猛然回头咬住了代表群体来督促她执行命令的豺王,咬
住了他的耳朵。更糟糕的是,当豺群表示要惩处叛逆时(对于豺群来说,这完全
是正义的行为),索坨竟然忘了他豺王的身份,公然横在豺群和豺娘之间,阻止
豺群对法律尊严的维护。毫无疑问,这不智之举只能激起豺群更大的愤慨,从而
结结实实把自己和豺娘一起推向死路。办法也只有一个,带头扑向豺娘,用豺娘
的血洗净自己身上叛逆的嫌疑。否则便只有和豺娘一起被愤怒的豺群撕成粉碎。
是杀死亲娘,还是和亲娘一起背叛,何去何从,必须当机立断。

索坨面临着最严峻的考验。
如果选择前者,索坨固然能保住他的豺王地位,但今生今世,还逃脱得了良
心的谴责和情感的折磨么?背负着这样沉重的心理负担,他还能当好豺王,还能
重振自己在豺群中的威望么?如果选择后者,索坨固然可以报答母亲的恩情,抚
慰她受伤的心灵,却也和母亲一起成了族类的罪人:何况事实上也于事无补。既
不能救下豺娘,反倒要搭上自己一条性命,还可能贻误拯救豺群的战机,岂非罪
上加罪?看来,无论做何选择,霞吐都难免一死,索坨都必然是罪人。
于是我想起了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同样也曾面临一个只可能是悲剧结局的选择,一个没有绝对正确答
案的问题:他该不该替父亲报仇?不报仇,他是姑息养奸的懦夫,违抗父命的逆
子;报仇,则又是以恶抗恶的坏蛋,杀母弑君的罪人。不报仇是纵恶,报仇是行
恶,左右不是人。那么,下决心做个恶人不行吗?不行。因为他是为了避免恶,
才进行选择的。既不能选择恶,也不能选择善,选择死,行不行?也不行。因为
自杀同样是逃避责任,同样是罪恶。死也死不得,活又活不成,所以哈姆雷特说:
“活,还是不活,这真是个问题。

这样一来,“该不该行动和应该怎样行动”这样一个具体问题,就变成了“该
不该活着和应该怎样活着”这样一个根本性的问题。选择一旦超出了具体问题而
具有了生命本体的形上性质,出路也就只有一个:超越生命,也超越选择。
豺王索坨正是这样做的。

他选择了代替亲娘去做苦豺。
雪野静悄悄。天地间只有死一般的沉寂。整个豺群都被索坨的举动镇住了。
这是豺群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异常行为。哪有一匹年轻力壮的豺王代替年老力衰
的母豺去当炮灰去做苦豺的?但这一行动表现出的凝重情感和超越生死的爱意,
谁也无法指责。是啊,还有什么,能比一个人(或一头豺)宁愿用生命来换取的
更宝贵呢?
古人把死称作“大限”,不是没有道理的。此限一过,一切皆无。什么名誉、
地位、财产,什么贫富、贵贱、荣辱,在死亡面前,都将化为乌有。所以,大限
面前,最见真情;大限面前,也最见风骨。
索坨在大限而前表现出来的这种超越生死的真情和风骨,不仅使埃蒂斯红豺
群中的公豺们羞愧难当,母豺们歇斯底里,也使我们这些自诩为“万物之灵”的
人自惭形秽。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豺也一样。一个人,也许可以做到不要金钱、名誉、地
位,却很难做到不要生命。生命,是一个生命体最不能放弃的一已之私。这是他
最后的“局限”,也是他选择的“底线”。因此,一个人,或一头豺,如果连生死
和选择都能超越,那就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规范他限制他了。不是连大限(死亡)
都限他不住,连大难(选择)都难他不倒么?无私则无畏,无畏则无死,无死则
涅槃。佛家讲“众生皆有佛性”,其实就是说人人都有超越生命的可能。然而生
命何其宝贵。不到万不得已,岂可轻生?!所谓万不得已,就是到了只有献出生命
才能证明生命的意义与价值的时候。

一切生命体都是要死的。在死与不死的问题上,我们其实并无选择。所能选
择的,只是为什么而死,和怎样去死。用小说里的话说就是:“挺起头颅奔赴危
难是死,死得壮烈死得光荣死得重于日曲卡雪山;伛着腰杆畏缩不前也要死,却
死得窝囊死得糊涂死得轻于绿豆雀羽毛。”无论何去何从,都是我们在生死问题
上唯一可以做出的选择,因此没有理由浪费这一权利。
问题只在于,怎样才是“死得其所”?
或者说,做出牺牲,究竟值也不值?
用世俗的眼光看,索坨和霞吐的生命是不等值的。一个风华正茂,前途未可
限量;一个风烛残年,死亡只在旦夕。于理于法于惯例(尽管这惯例是豺群社会
的),都该霞吐去当苦豺。况且,如果每次都让年轻壮豺去牺牲,则豺作为一个
物种还能不能留存,也就成了问题。因此,豺群社会的制度,作为族类生存的需
要,是科学的、合乎逻辑的,故而虽然无情,却有理。由于它世代相传众所公认,
所以也合法。
但是,索坨无理非法的异常之举,为什么不但没有引起公愤,反而受到了普
遍的崇敬呢?这是因为,在科学和逻辑的原则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原则,即道
德和情感的原则。人不同于机器,没有谁为其事先设定程序。所以人生的价值和
意义,就往往表现在其非程序性的行为中。惟其如此,他能选择。因为选择就是
非程序性和超程序性的。如果程序既定,无从更改,那就不必费心选择了。
这就告诉我们,当选择的难题摆在我们面前时,对立双方的合理性和不利性

一定是“二律背反”的。我们的选择,只能超越逻辑和功利,也只能以道德和情
感为原则。索坨正是以此为原则进行最后抉择的。不是背叛豺群,也不是逼死豺
娘,而是代替豺娘去英勇赴难。这个决定,也许不尽合理(科学、逻辑),却维
护了正义,维护了群体,维护了道德,维护了良心,维护了亲情,我们也就不能
不为之赞叹!这一选择的直接结果是:豺娘霞吐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地站到了石
洞口前。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豺娘辉煌得“就像是太阳的一块碎片,就像是天
宇吐出的一团霞光”。道德和情感终于战胜了利害,战死的霞吐和未死的索坨都
获得了永生。因为他们都在生与死的选择面前证明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于是我们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在明明无论怎样都只有悲剧结局时,人们仍不
肯放弃选择的权利,还要在最后关头再选择一次。难道不正是为了通过这最后的
选择,来证明自己无愧于生命,无愧于人生吗?
而这,正是《暮色》给我们的证明。
我还要说,这也是人的证明。

这个和尚成不了佛
慧能的故事,想来大家也都晓得。
慧能又叫惠能,就是禅宗的六祖。之所以叫六祖,是因为前面还有初祖菩提
达摩、二祖慧可、三祖僧璨、四祖道信、五祖弘忍。其实菩提达摩只好算是中国
禅宗的初祖,在西土他排到第二十八位,初祖则是摩诃迦叶(摩诃就是大的意思,
摩诃迦叶也就是大迦叶),始祖当然是释迦牟尼了。据说有一天,释迦牟尼佛祖
在灵鹫山上,拈花示众,众人都不省得,只有迦叶尊者破颜微笑。于是释迦牟尼
佛祖就说:“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
别传,付嘱摩诃迦叶。
”不过这禅宗虽是“道体心传”,却也不是一点凭证都没有。
那凭证,就是一衣一钵。钵就是食钵,衣则是法衣。这两件东西,据说也是从佛
祖那里传下来的。这当然是无稽之谈。钵也许传得了,衣又哪里能传二三十代?
早就烂掉了。但传到慧可手里的那件法衣,也仍然是个稀罕物。那是一件“木绵
袈裟”。此“木绵”并非彼“木棉”,其实就是棉花。当时中国没有棉花,只有丝
麻。把棉花、棉布称作“木绵”,正是为了区别于“丝绵”,也是为了和“棉”相
区别。棉,本指攀枝花(又叫英雄树),落叶乔木,花红色,种子表皮有许多白
色纤维,与丝绵相仿佛,所以叫“棉”。后来,棉花大面积地栽种普及了,鹊巢
鸠占,棉成了棉花的专名,本来叫“棉”的反倒只好改叫“木棉”。
佛家以衣钵传人,被禅师们说得神乎其神。菩提达摩对慧可说:“内传法印,

以契证心;外付袈裟,以定宗旨。”但在我看来,实际上是把饭碗传了下去。人
生在世,吃穿二字。这一衣一钵,正好是解决这两大问题的,至少是,有了衣钵,
吃穿不愁,才好去琢磨那些玄妙的道理。不信,你把那些口若悬河高谈阔论一见
了人就想传经布道的哲学家们饿他三天冻他两夜,看他还有没有哲学讲。
这一衣一钵传到弘忍手里.再传下去,就发生了戏剧性的事情。大抵这衣钵
原本是要传给神秀的。不过要取得“博士学位”,就得先提交“学位论文”。禅宗
的“学位论文”倒不需要洋洋万言,只不过一“偈”而已。偈,读如“记”,是
唱词体的一种文字,四五六七言均可,但通篇只有四句。不过“偈”字数虽少,
要求却高。现在看来,神秀的“学位论文”显然并不合格。他的偈云;“身是菩
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这种时时小心提防,深怕受到
精神感染的思想境界,和禅宗追求的菩提正道般若绝境无上智慧,相去又何止以
道里计?因此弘忍便很失望。没想到慧能这匹黑马却杀了出来。慧能从小就是个
苦孩子,三岁丧父,卖柴为生,文化程度比王朔还低(一字不识),悟性却比王
朔还好。他千里迢迢从广东(新州南海)跑到湖北(蕲州黄梅),要拜弘忍为师。
弘忍问他是哪里人,他说是岭南人。弘忍说岭南人怎么能成佛?他说地有南北,
佛性却没有南北。人与人肉身不同,佛性又有什么两样?说得弘忍暗自心惊,便
让他去舂米,算是进了预备班。所以慧能虽然是弘忍的弟子,却是没有学籍的,
甚至连正式的出家人都不算。
现在想来也真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神秀身为教授师,诸弟子中
地位最高造诣也最高,尚且不敢公开作偈,只能半夜二更偷偷摸摸写在墙上;慧
能连和尚都不是,只不过一个行者,而且大字不识,却公然跳将出来,要和神秀

比个高低。这可真称得上是“无知者无畏”了。慧能的偈很有名,说的是:
菩提本无树
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
何处惹尘埃
和神秀的斤斤计较相比,这才叫透彻了悟。禅宗的衣,已非慧能莫属。
也有不服气或不以为然的。当时有,后来也有。后世有个叫祖印明的禅师,
就写了一首禅诗来和慧能叫板。诗云:
六祖当年不丈夫
请人书壁自糊涂
明明有偈言无物
却受他家一钵盂
这意思是说,你六祖慧能既然已明菩提无树,明镜非台,四大皆空,万法皆
无,为什么还要和那神秀争夺传人衣钵、教主地位,弄得禅林烽烟四起不得安宁?
如此知行不一,骂作糊涂,已是口下留情,且看你如何对答?
祖印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自以为得计,其实蠢得可以。我们也

只要反问一句就够了:你祖印明既然比慧能大师还知道四大皆空,万法皆无,为
什么还要来管当年的闲事?衣钵固然是空无,是非又何尝不是空无?你要真是透
彻了悟,就根本用不着来说嘴。正所谓,“既明万事皆无物,何必管他受钵盂”!
说来说去,还是悟性不够。
悟,是禅的精髓。禅宗也好,别的什么宗派也好,无非都是教人成佛的,但
只有禅宗才抓住了佛学的要害。什么是“佛”?佛就是觉悟。觉悟有三义:自觉、
觉他(使众生觉悟)和觉行圆满。三项齐全,就是觉悟者,也就是“佛”。所以,
佛,从理论上讲,是人人都能成就的,并不是什么神秘的事、释迦牟尼也是人,
不是神。他之所以成佛,无非是因为在菩提树下悟得了“无上正等正觉”。释迦
牟尼做得到的,我们怎么就做不到?大家都是人么!那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
这就叫“众生皆有佛性”,正因为众生皆有佛性,普渡众生才有可能。然而
众生却又难以成佛,因为众生“执迷”。执,就是执著,也就是不开窍,认死理,
非在一棵树上吊死不可。执则迷,迷则不悟,叫做“执迷不悟”。可见“觉悟”
的反面就是“执迷”,而成佛的关键则是“破执”。执,有我执、法执、空执。“我
执”就是执著于“我”,不知“我由法生”。’‘法执”就是执著于“法”,不知“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