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智慧的。井田制是经济基础,封建制是上层建筑,同时也都是巩固政权的手段。封建制把姬周和异姓、中央及地方捆绑在一起,井田制则把民生和民心、人民及土地捆绑在一起。农民不“离乡背井”,豪酋不“犯上作乱”,闲汉们不“无事生非”,可不就“天下太平”?

何况封建也好,井田也罢,都是秩序。有秩序,就不乱。但光有秩序,还不足以“维稳”,因为秩序可以破坏。那么,周公及其继承人“维护封建秩序,防止社会动乱”的办法还有什么呢?

宗法和礼乐。

 

 

周人创意的新制度和新秩序,是一盘很大的棋。

 

一着不慎,也可能满盘皆输。

 

对士的忽略,就是隐忧。

 

 

第四章

天下为家

 

 

嫡长子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

嫡,就是正妻。妻与夫相匹敌,所以叫嫡。妻生的儿子,就叫嫡子。嫡子当中,第一个生出来的,叫嫡长子。

与嫡相对的叫庶。

庶,有众多(庶众)、渺小(庶几)、庞杂(庶务)、卑微(庶民)等意思。物以稀为贵,多了就不值钱。庶的本义既然是“众多”,那就意味着“卑贱”。

不过,庶子的地位低于嫡子,却并不因为嫡子的人数一定少,而因为庶子的母亲人数多。嫡子的母亲是妻,只能有一个;庶子的母亲是妾,可以有若干。按照西周婚姻制度,贵族男子都可以有妻有妾。最低一等的一妻一妾,中高级贵族一妻多妾。这就叫“一夫一妻多妾制”。

一妻多妾,也是宗法制的内容之一。

那好,妾既然的人数既然众多,当然是“庶”。

事实上,妾这个称谓就带贬义。它的本义,是女奴。[1]最早,是女性战俘。战俘们要保命,只能做奴隶,于是“男为臣,女为妾”。原始的妾,很可能就是被胜利者随便占有的女人,而且仅仅因为她们是俘虏。那时,战俘可是没有什么人权的。

后来的妾,也一样。

依照“一妻多妾制”,妻妾的来历就不同。妻叫娶,妾叫纳。妻,必须门当户对,明媒正娶,才能与夫匹敌,也才能叫嫡。纳妾,则可以偷,可以抢,可以买,可以骗,还可以死缠烂打。因为妾不必有身份和地位。她可以是夫人的陪嫁,父母的丫环,青楼的女子,朋友的歌姬。因此,父母可以赏,朋友可以送,自己可以要,甚至霸王硬上弓。妾既然如此地来路不明,其地位可想而知。

也因此,这样一种制度,只能叫“一妻多妾”,不能叫“一夫多妻”。

结果,是她们的儿子也不平等。

实际上,不但庶子与嫡子不平等,嫡子与嫡子也不平等。地位最高的是“嫡长子”;其次是“次子”,也就是妻的其他儿子;再次是“庶子”,也就是妾的儿子。但他们的父亲却是同一个人,而且是贵族。如果父亲是周王,他们就是王子;父亲是诸侯,他们就是公子。王子和公子,也要分三六九等?

要的。原因,在继承权。

天子、诸侯、大夫,遗产很多。爵位、领地、财产、权力,这些都要有人继承。有权继承的,当然是他的儿子。因为天子的王族,诸侯的公族,大夫的氏族,跟全社会一样,都实行“父家长制”。这也是宗法制的又一个内容。但所有的儿子都来继承,却不行。有些东西比如财产,可以分。爵位和权力,就分不了,只能传给一个儿子。

这就必须立个规矩。

没有规矩,儿子们打起来,可就无法维稳了。

宗法制,就是立规矩的。

周人立的规矩,叫“嫡长子继承制”。说白了,它就是当时的“继承法”,只不过不是“民法”,是“礼法”。这是宗法制的核心和关键。按照这个制度,不但父亲的爵位和权力,就连父系家族的血统,都只能由嫡长子来继承。这就叫“宗法”。为什么叫“宗法”?因为族的第一代叫祖,第二代叫宗。决定谁是第二代(宗)的礼法,当然叫“宗法”。

宗法制规定,祖是什么人,可以不管。但从第二代开始,原则上就只能由嫡长子继承,除非没有。如果是嫡长子传嫡长子,一路传下来,不曾中断,那么,这样的传承就叫“嫡传”,这样的体系就叫“嫡系”,这样的血统就叫“正统”,这样的宗派就叫“正宗”。

这就是宗法三要素——

一、父家长制;

二、一夫一妻多妾制;

三、嫡长子继承制。

但,这跟封建又有什么关系呢?

 

 

好大一个家

 

 

关系就在所有的贵族都是世袭。

世袭,就有继承权的问题。爵位,却只有一个。所以贵族比任何人都重视宗法。依照宗法制,天子、诸侯、大夫,都只能传位于嫡长子。其他儿子,包括其他嫡子,连血统都不能继承。但这些公子王孙,毕竟都是“贵二代”,总不能撒手不管,让他们流离失所吧?

也只有一个办法:分封。

分封也简单。天子的嫡长子做了天子,他嫡出的弟弟和庶出的哥哥,就分出去做诸侯,或者留在王国做公卿。同样,诸侯的嫡长子做了诸侯,他的弟兄们就分出去做大夫。宗法制与封建制,严丝合缝,合二为一了。

结果是什么呢?

天下为家。

这也是必然的。首先,天子是“天”的嫡长子,所以叫“天子”。诸侯则是天子的兄弟,大夫又是诸侯的兄弟。虽有嫡庶之分,却总归是兄弟。大夫和诸侯,跟天子既然是这种关系,岂能不“四海之内皆兄弟”?

当然,这里说的是姬姓诸侯。但天子与异姓诸侯,以及姬姓诸侯和异姓诸侯之间,却有婚姻关系。比如姬姓与姜姓,秦国与晋国,就长期通婚,所以婚姻也叫“秦晋之好”。这样一来,天子、诸侯、大夫,不是兄弟就是叔侄,要不就是翁婿、郎舅、连襟、亲家。说到底,还是“一家子”。

这真是“好大一个家”。子女,就是广大民众;父家长,则是各级君主。因此,他们理所当然地被分别叫做“子民”和“君父”。这种称谓的起源已无从查考,但可以肯定直到明清还在使用,思想源头则在周。

不过,周天下这个“家”,是有层级的。周天子,是皇天上帝的“嫡长子”,也是天下子民的“总爸爸”。诸侯,是“二级爸爸”;大夫,是“三级爸爸”。小民则是“子女”,所以叫“子民”。子女也要“成家立业”。他们成的家,是“家庭”,一夫一妻,无妾。这些家庭也都有祖宗。以祖宗为统绪,家庭构成“家族”,“家族”构成“宗族”。这些宗族,从属和依附于大夫,构成“氏族”,大夫是氏族的族长。氏族从属和依附于诸侯,构成“国族”,诸侯是国族的族长。国族从属和依附于天子,这就构成了“民族”。这个民族在西周叫“夏”,春秋叫“华”,后来合称“华夏”。周天子,就是华夏民族的“总族长”。

 

难怪学术界普遍认为,华夏国家和华夏民族的正式形成是在周,只不过这国家和民族被说成或看成一个“巨型家族”。

同时,它也是“好大一个公司”。

周天下这个公司是“家族型”的,也有总公司和子公司。总公司叫“天下”,总经理是天子,董事长是天。因为天子的治权是天授的,天下的产权也是上天的。子公司叫“国”,董事长是天子,总经理是诸侯。国是天下的子公司,同时又有自己的子公司叫“家”。家这个子公司的子公司,董事长是诸侯,总经理是大夫。因为大夫之“有家”,来自诸侯的授权;诸侯之“有国”,来自天子的授权。上天授权天子,叫“天命”;天子授权诸侯,诸侯授权大夫,则叫“封建”,包括“封邦建国”和“封土立家”。

 

嘿嘿,三级所有,层层转包。

因此从理论上讲,天子有权收回诸侯的封国,诸侯也有权收回大夫的采邑。这也是有文献记载和文物证明的。当然,上天更是有权收回天下。只不过,那事儿可就闹大了。它在历史上,就叫“革命”。

革命,会发生吗?

会。

因为“公司”有问题。

 

 

姬周株式会社

 

 

周天下这家公司,有点像“株式会社”。

日文和韩文所谓“株”,是股权和股份,一股就叫“一株”。所以,株式,就是股份制;株式会社,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显然,株式会社的株,不是守株待兔的株,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把周天下看作一棵“树”。井田,就是叶子;村社,就是花果;庄园,就是枝条;采邑,就是分枝;封国,就是支干;天下,则是主干。

哈哈!有这么一棵树也很好,大树底下好乘凉。

可惜树太大,也麻烦。

比方说,树大招风。

招风也是肯定的。毕竟,周人只是得到了“中国”。周边地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都是“风口”,谁知什么时候“风乍起”?一齐刮起来,更成了“龙卷风”。事实上,后来西周灭亡,平王东迁,就因为“西北风”。

看来,如果树大,那就必须根深。

所以,周代的统治者和思想家,跟日本企业家一样,都主张“和”,只不过中国讲“和谐”,日本讲“和拢”。日本人认为,从老板到员工,都应该把企业看作一个大家庭。为了避免家庭内部发生冲突,每个人都有责任“维稳”,有义务“维和”。这样才能“拢在一起”,长足发展,共同致富。这就叫“和拢经营”。

日本和韩国,是常常被看作“儒家资本主义”之成功范例的。这其实似是而非。没错,中华文明确实影响了日本和韩国,并被成功地应用于企业管理。但真正起到决定作用的,却不是“儒家思想”,而是“资本主义”,包括市场经济、契约精神、法治原则。至少,他们“产权明晰”。株式会社的资本,是股东们一株一株凑起来的。如果不想“血本无归”,那就必须“和衷共济”。

更重要的是,产权明晰,就责任明晰,权利明晰。大家都是公司的股权人,为公司奋斗就是为自己奋斗,谁不努力?

周天下却“产权不清”。

谁都知道,周天子的“资本”,其实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然而按照“君权天授”的理论,却被说成是“天命空降,直接下载”,因此“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样一来,全部股权便都是周王的,只不过分给了大家。分配的结果,是诸侯和大夫得到了“原始股”,士农工商得到了“技术股”。这当然也未尝不可。既然都是股权人,就应该同心同德,才能把自己的股份变成“绩优股”。

可惜这最终只是一厢情愿。

首先,姬周株式会社既不“生产”,更不“分红”。公司总部只知道收“管理费”,生存发展全靠诸侯的国和大夫的家“自力更生”。时间长了,谁干呀?

其次,这家公司也不“上市”。不上市又要分蛋糕,还都想多吃多占,就只有“窝里斗”,结果“外战外行,内战内行”。

更重要的是,你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请问有“授权书”吗?有“产权证”吗?没有。那好,我们打下的地盘,凭什么说是你的资本?我们创造的财富,凭什么说是你的股权?你能从皇天下载,难道我不能?你能把股权人从殷商变成周,难道我不行?不信革一回命试试?

于是到了战国,周天下这家股份有限公司,终于资不抵债彻底破产。

不过在西周初年,却没人想这些。毕竟,公司的破产要到五百年后。周人再有“忧患意识”,也想不到那么远。何况大家都吃了定心丸。嫡长子固然地位无法撼动,次子和庶子也都可以各奔前程。那就“和谐”吧!

但,这里面还是有问题。

什么问题?

天子诸侯的次子庶子可以再分封,大夫的呢?

 

 

重大失误

 

 

做不了大夫的贵族子弟,就做“士”。

士阶层的出现,是宗法制和封建制的必然结果。因为按照宗法制,次子和庶子不能袭爵;按照封建制,封到大夫就不能再封。因此,大夫的儿子如果没有继承权,就只有贵族身份,没有贵族爵位。

于是,这些无爵可袭的大夫之子,也包括家道中落的公子王孙,以及王室和公室的旁支远亲,便构成最低一级的贵族,叫做“士”。

士,在历史上极为重要。

重要性是逐渐显示出来的。如果说西周是王的时代,东周是诸侯的时代,春秋是大夫的时代,那么战国就是士的时代。那时的士,周游列国,朝秦暮楚,拉帮结派,合纵连横,演绎出一幕又一幕惊心动魄的活的戏剧。

秦汉以后,我们民族进入“帝国阶段”,废封建,行郡县,诸侯和大夫这两级贵族都被消灭。除了皇族,所有人都是平民。于是,士便成为平民之首,与其他阶层合称“士农工商”。从汉帝国到清帝国,官僚集团主要由士组成,甚至一度形成所谓“士族”。士,最终成为中国历史的主人,尤其是中国政治史、思想史和文化史的主人。

这并非没有原因。

首先,周代的士,是贵族,也有贵族的权利和待遇。权利包括祭祀权、参政权和从军权,待遇则低于王侯大夫,高于平民。比方说,婚姻,一妻一妾;祭祀,三鼎二簋;乐舞,二佾(读如异),也就是舞女两行。

但作为贵族,士“有权利,无权力”,最重要的是没有治权。因为天子、诸侯、大夫都有领地,比如诸侯有封国,大夫有采邑。这些领地,经过了授土、授民和授爵三大程序,因此领主不但有财权,还有治权。

士就没有领地,只有“食田”,也就是某块田地的赋税归他,但对田里的农民不能统治。而且,还必须担任一定职务,才有食田,食田不是他的私产。拥有“世职”(世袭的职务)和“世田”(世袭的田地)的,是少数。

越来越多的士,都只能“打工”。

这就要有本事。实际上,但凡士,都多少有些能耐。他们或者有武艺,可以做战士、保镖、刺客;或者有文化,可以做史官、智囊、文秘;或者懂经营,可以做管家、会计、经纪人;或者会方术,可以治病、疗伤、看风水、配春药、传授房中术。再不济,也能“鸡鸣狗盗”。

显然,周代的士,就是当时的“知识分子”和“白领阶层”。他们地位不高不低,人数不多不少,能量不大不小,最适合培养为“中产阶级”。苟如此,就能形成巩固各级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

然而周人最大的失误,就在这里。

从西周大封建开始,真正得到实权和实惠的,是诸侯和大夫。最后养肥的,也是这些“中上层贵族”。这对“中央”其实是不利的。因为诸侯和大夫越强大,天子就越虚弱。强枝弱干的结果,是周王室成为“皮包公司”,周天子成为“光杆司令”,最后连“橡皮图章”都当不成。

一并退出历史舞台的,还有“封建秩序”。因为诸侯可能强于天子,大夫也可能强于诸侯。子公司超过总公司,岂能不乱?只不过,春秋是诸侯架空天子,比如“五侯争霸”;战国则是大夫灭了诸侯,比如“三家分晋”。但无论哪一种,士都是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