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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一切真的已经足够了。惩罚太久也太残忍,大人为此而付出的代价已经足够多了。
陆濛濛用力揉着眼睛,想把里面的水汽全部揉开,好让自己不要显得那么难过。如果没有先生,她早在那个盛夏的雨夜离开了,是他的慷慨给了她后来那么多绚烂而璀璨的时光,虽然不算长久,却已美好到能够让她在看向他时,不由自主地感叹一声不枉此生。
她只是忽然觉得好可惜啊,往后那样多的春秋冬夏、山水风雪,都不能陪他一起去看了。
但,只要喜欢的人能觉得幸福,只要他还能拥有目睹这些美好的机会——那么,山川河海,明月清风,就都是她满怀欢喜的礼物。
(3)
陆濛濛站在萧先生门口,还没来得及敲,他像早已等在后面一般循声打开了门。四目相接,静默半晌,要说的话仿佛完全融在目光中,彼此之间不需要言语就能领会,意思毫无差错。
“对不起。”
连这三个字都是异口同声。
陆濛濛终于忍不住,含着眼泪扑进他怀里。萧先生整颗心都快化了,轻轻揉揉她的后脑勺,用前所未有的温柔嗓音哄她道:“不生气了,好不好?”
怀里的小家伙摇摇头表示不生气了,又怕他误会,赶紧再点点头表示好。萧先生失笑,在她额前的碎发上落下一个轻柔的吻。陆濛濛哽咽着,很突然地蹦来一句:“为了我活下来好不好?”
萧先生一愣,柔声答道:“我一直,都是为了你而活着啊。”
如果不是她,他早了无生意,任由诅咒反噬,死在某个不知名的幻境之中了。
陆濛濛闻言,心中钝痛,哭道:“我知道这个诅咒让你很痛苦,我也觉得这世界真是太不公平了,为什么你这么好,却偏偏要遭受这些……”
“但我现在有你了。你让我觉得我还活着,你让我能够原谅自己。”只有你能解开束缚在我心上的诅咒,你是我千年漫无边际的寂寞中,唯一的慰藉。
陆濛濛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紧紧地捏住萧先生后背的衣服,道:“那我们一起活下去好不好?我都想好了下次约会要去哪里,想好了要穿什么衣服……”
“好啊。”他的语气竟异常轻松,莞尔道,“我们去哪里?”
陆濛濛想了想,抽噎着抬头看他,一双眼睛又红又肿:“去游乐园。小时候爸爸忙,长大了家里又没什么钱,我一直都没去过大型的游乐园。所以我好希望能够有机会和你一起去。”
到时候,你一定要陪在我身边。陪我排好长好长的队伍买票,陪我戴傻里傻气的游乐园头饰,陪我站在各种人形玩偶旁边拍照,在巨大的城堡前看烟火晚会,一起吃热量超高、价格超贵的垃圾食品,在我故意把冰激凌沾到嘴角上的时候,露出一贯嫌弃却又宠溺的表情俯身吻我。
萧先生安静地听完,抱着她的手臂越发用力,喉间阵阵发紧。他说:“好。”
陆濛濛得到了承诺,终于止住了眼泪。把满脸的眼泪鼻涕都蹭到萧先生衣服上,她放开搂住他细腰的手,深呼吸一口再次确定:“那就约定好了哦。就算我七老八十、牙齿都掉光了,你都还要陪我去游乐园玩才行哦。”
萧先生只当她是在撒娇,满是宠溺地应承。陆濛濛这才满意,倒在沙发上休息,指挥萧先生给她倒水来。萧先生难得唯命是从,她捧着杯子一口气灌下大半杯,疑惑道:“我以前怎么没发现白开水能这么甜?”
萧先生笑她傻,拿过杯子要去放好,陆濛濛忽然拉住他,说:“你还记得之前在公交车上我给你听的那折戏吗?我最近又找到一个很好听的版本,你想不想欣赏一下?”
萧先生虽然不明白她的思维怎么这么跳跃,但不忍心扫她的兴,只得点头。掏出耳机让他戴上,按下播放键之前,她伸手和萧先生十指相扣,笑道:“因为年代有点久远了,音质不大好,我开大声点噢。”
萧先生颔首,陆濛濛轻点播放,明快悠扬的曲调随着屏幕上滚动的唱词响起。
回首繁华如梦渺/残生一线付惊涛/
柳暗花明休啼笑/善果心花可自豪/
东角相逢如此报/愧我当初赠木桃……
耳机内声腔吊到最高点时,她快速念完了那句烙印在脑海里无数个日夜的咒语。在感受到手腕的符咒开始发烫的同时,用尽全力握着萧先生的手,在他察觉不对之前翻身抱住他。
对不起啊,因为有了约定,所以无论如何没办法对你说再见。和你告别这件事,实在是太难太难了。
萧先生手里的玻璃杯砸到地毯上,沉闷地响了一声。陆濛濛闭上眼,感受到周遭有刺眼的白光弥散开来,他又慌又痛地喊她的名字,她想应答,安慰他说她不痛也不害怕,却发不出声音,一切的声响却都随着手腕上灼热感的消退而变得越来越远。
神明大人啊,如果世界上真的有神明大人的话。
请让我的先生,永远平安幸福地生活吧。
第十二章
“这便是人间烟火,又暖又明亮。”
(1)
是梦。
陆濛濛很清楚这是个梦,视线朦胧,头脑发昏,她低头看到自己身上破烂的囚服,样式古老,肮脏陈旧,既陌生又熟悉。
一道粗犷的男声火急火燎地催促她:“程千户!殿下已经下了赦令,查证你是家中独苗,允你随队下山入京!”
陆濛濛感觉到自己开口了,说出来的却完全不是她的声音,准确来说,是另一个她在说话。她问:“援兵到了?”
狱中已乱成一锅粥,跟在军狱看守长身后的王大哥与她相熟,压声答道:“没半点消息。太子下令三军苦守,但十一道城门已失了五道,逆贼已经往大本营方向来了。此战若败,按照鸿军历来的作风,难逃一次大屠城啊。”
程千户心中一紧:“城内可已疏散了?”
“殿下早已安排了。只是咱们留守的这十万弟兄的命……”
程千户暗暗握拳,笃定道:“谢将军与殿下乃莫逆之交,将军既已承诺来援,自然必到,我也要留下。”
王大哥吓得几近失声:“你不要命了?”
“上战场诛逆贼,本就是我的抱负。”
“你一个女儿家谈什么抱负?!如今天下大乱,连太子殿下这回都未必能……”
程千户不想听他多说,道:“王大哥,我知道你家中尚有妻儿,要不你顶替我的名位,入京去吧。”说罢不等对方回应,抱拳行男子之礼,趁乱溜出军狱。
她并非不想活着,只是故乡早于年前遭鸿军践踏,现已无家可归。扮男装从军,原是本着杀一个回本,杀两个赚一番的念头,不想却混成了统兵七百的千户弓手,在太子例行的宴会中都挣得了一席之地。
练兵场上空无一人,想来全军已赴前线。她换上兵服,猫着腰往主营帐溜,刚靠近便听见太子殿下的声音,虽带着一丝虚空的病弱感,但低沉且强硬。
他该是在与诸将领议事,一一驳回诸如投降、撤兵退守的献策,坚持等候谢英招援军的计划,义正词严,声色震厉,道:“本宫统军五年,无论时局之艰难,形势之险恶,幸有诸位与我共担。今若逆贼攻破钟山,京城将无险可守,本宫退无可退。诸位若要投降,即可出行,我不阻拦。如若不走,唯有同我一道,报国杀敌,死而不弃!”
程千户听得心中震荡,一腔热血随着几位将领的附议不断沸腾。太子殿下生性寡淡,但待人宽厚,理政深得民心,打仗用兵如神,见识过无数腥风血雨仍可处变不惊,这等人不取天下,她实在不知还有谁人可取。帐内众将领领命告退,殿下亲自送行,举杯道:“诸位,愿此举可荡平鸿贼,立下不朽功业,来日可于安宁盛世相见。”
言毕,痛饮一杯,送诸将领离帐。程千户悄悄撩起军帐后方的纱布偷窥,帐内只剩殿下和他的两位亲兵,他正穿着一身玄色长袍,袍上朱红色的蟒纹栩栩若飞,普天之下,仅有他一人有着此袍的资格。彼时他微咳着,伏案奋笔疾书,兵临城下,不知他还有何可写?
停笔后,他遣退亲兵,似是背后长眼一般,问道:“打算看到什么时候?”
程千户一蒙,胸膛似有擂鼓,殿下回头,她瞧见殿下那惊为天人的面貌,眉宇间掩不住的傲岸清高,略有些单薄的唇比常人少了些血色,清冷而带着漠然的目光如星萦流泄,直直倾入她心中。
他认出她来,是早前在宴席上被他识破女儿身的一位神射千户,约莫姓程。他问:“本宫已赦了你,为何不走?”
程千户顿时失了平日里在其他男子面前的豪爽气概,钻入帐中,伏身行万福礼,道:“回殿下,因为殿下也没走。”
“你是家中独苗,理应好好活下去。”
他从不会像别人那般,以“你是女子”为理由说事。她喜欢他如此,但又害怕他当真如此,从未将她当女子看待。
她答:“殿下也是我朝唯一的皇嫡子。”
他似是叹了口气:“这里是战场,刀剑无眼,血流漂杵。”
“我虽是女子,但出身南境箭法第一的程门,自小习骑射之术,哪怕不能三箭定天山,但做到箭无虚发也不在话下。”
“我并非在与你强调男女之别。我留守于此,是因我位至东宫,任三军之统领,绝无将士在前杀敌,而我落荒出逃之理。何况,太傅早前来信,三十万援军已在路上,只要本宫固守钟山,不过数日,援兵至,必破鸿贼。”
殿下目光炯炯,似成竹在胸,望得程千户失神,顿时忘却了高低之分,她脱口而出道:“殿下为何如此坚定?”
太子目光一闪,却并未责怪她,只握住了拳,笃定地给出理由:“因为他一定会来。”
“若他没来呢?”
殿下深深看向桌前的宝剑,道:“士为知己者死。”
好一句“士为知己者死”。
程千户望着眼前冰凉如水的男子,那种自骨子里透出来的清冷把他隔绝在尘世之外,孤傲得让人不敢生半点向往。
但她认定他了。敢为人之所不敢为,敢当人之所不敢当,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地崩山裂且不移志,如此之人,才是值得她至死追随的统领,是这片土地未来的君王。
于是,她再次伏身叩拜,道:“我知道了。殿下为坚守约定而战,那么我也愿与殿下结下生死之约。”
“什么?”
“我虽命如草芥,愿随殿下左右,效鞍马之劳,至死方休。”
太子殿下有些莫名其妙,他本意是劝她下山入京,怎么适得其反?他说:“你不必……”
“殿下,士为知己者死。”
(2)
程千户后来想,若不是那日大战在即,殿下空城出攻,没剩下几个可保殿下周全之人,她是到死都没机会成为殿下身侧的护卫的。血战一夜,朝阳喷薄而出之际尽染钟山层林,信兵跌跌撞撞来报,最后一道城门失守,鸿贼举军往内营杀来。
败局已定。十万大军毁于一旦,无数文官武将战死,钟山失守在即,京城不堪一击,业朝亡在旦夕。
众护卫纷纷跪求太子撤离,他一言未发,部署完仅剩的兵力,取了战甲,隐入内账之中。程千户被派往东南面迎敌,鸿宁联军多得仿若蝼蚁一般,无论如何都杀不完,战友一一倒下,她想起内营中的殿下,转身往回逃。
殿下正在杀敌。
原本孱弱清瘦的身躯,着了一身御赐金甲,犹如天神降临,立在帐前奋勇抵抗。程千户开弓射倒几个欲将殿下包围的兵卒,直奔到他身边,两人背对而立,她说:“殿下,随我走吧!”
他未答,举剑刺倒敌兵,只给她淡淡两个字:“珍重。”
程千户远远看见坡下有侧击队包抄而上,就近选了一个埋伏点,拉弓杀敌。箭筒很快见底,她回头再看殿下,他浑身负伤,几欲难立,程千户扔弓拿剑想再杀回他身旁,却在三步之外,被一支冷箭穿透了心脏。
古语有言,善用刀剑者,死于刀剑下,诚不欺我。太子没能看到倒在他身后的程千户,如雨的弓箭很快从远处射下,他立在帐前被万箭穿心,仍不肯倒下,直到浑身脱力,僵直地仰跌在成堆的尸骨之上。
时值正午,晴日浮光跃金,天高鸟翔,清晨的茫茫云雾已然散去,这本该是个相当怡人的夏日。
从深宫的风雨到行军路上的孤灯,从万蜀关的刀光剑影到钟山脚下的尸横遍野,他从千军万马中奔驰而出,在最为英姿勃发的年岁里死去。
“士为知己者死。”
敌军在太子的军帐中发现了他的遗书,字字珠玑,力透纸背。
“吾自十六岁披战甲,上战场,杀敌无数,然折兵亦难穷也。军队所过,不遗寸草,白骨露野,千里无鸣。吾心不忍,常自咎之。战乱贪腐乃庙堂之失也,吾位东宫,愿以己身担此罪过。今钟山一战,生,必诛逆贼;死,以身报国。任贼辱尸鞭骨,唯愿勿伤百姓。”
清淮百姓俱已疏散,鸿贼无城可屠。京城陷落不久,东皋军至,不战而胜,业朝国土一分为三,曾受太子庇护的百姓在返回故土后,感念其恩惠,于钟山之顶为其修庙,奉为天神。
只是那年钟山流的血,终究是太多了。十万亡魂,怨念难消,凝集成恶咒,死死缠住那位复生的神明。任他如何英明神武、奇兵绝谋,也万万算不到,这千年咒怨的关键,竟就是那个在最后为他而死的千户,那个假扮男儿身从军的神射手。
天命如此。
(3)
梦境一晃,她再度坠入黑暗之中,耳边似有人在呼唤她,是林令的声音,着急道:“小濛,小濛,快醒醒!”
她没来得及应答,又听见容戈那把满是沧桑的烟嗓,沉沉道:“没道理啊,我不是护住了她的魂魄吗?难道真跟着萧祁润走了不成?欸,守塔人,你怎么又倒下了,喂,你不是刚醒吗……”
走了……
他走了吗?
如坠深渊,脑海中再度呈现出辉煌的景象,是在充满冷峻威压氛围的偌大皇宫正殿内。谢英招一身明黄色龙纹长袍稳坐在金銮龙椅之上,满朝文武朝他深深叩头。棕色的深邃眼眸,飞扬的长眉微挑,举手投足都流露出浑然天成的帝王霸气。
倏忽间,白烟四起,恢宏夺目的登基大典金光尽失,文武百官如幻影般消失无踪。金銮龙椅上的男人惊慌失色,见到阵阵云雾逐渐在大殿中央凝成人形,素白长袍,身躯凛凛,一尘不染。烟海在此时堆起层层细浪,追逐他的脚步上下翻飞着,每行一步脚下都结出一朵皎洁无瑕的莲花。
是神。比这更让帝王觉得惊恐的是,神明那张英气威仪的脸,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太子殿下的脸。
他近乎狼狈地从皇椅上跌落,紫金宝冠猛地一歪,他顾不上扶正,惶惶地伸手去够大殿中央缥缈的仙姿,心胆俱裂地唤了一声:“殿下——”
那是他的殿下,是他忘年而交的诤友,是他曾承诺辅佐其治理天下的储君。他们曾共怀诛杀逆贼、建立太平盛世的大志,可事到如今,斧声烛影之后,他反而成了盗取殿下江山的最大逆贼。
神明很平静,像是来见许久未曾会晤的老友,淡淡道:“千年了。”
帝王没听懂这三个字的含义,惊得毛骨悚然,连声求饶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神明觉得有些不可置信:“杀你?”
“不要,不要!”他朝着神明的方向连连叩拜,方才万人之上的王者气势了无踪迹,他哭道,“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朕现在坐拥天下,巍巍皇权尽在掌中……还是、还是说,你想要这个位置?殿下,我让给你,殿下……”
神明半晌没有言语。
他想要的,从不是那个位置,他想守护的,也并非这浩浩河山,而是生活在河山之上,那些善良而温暖的子民们。这一千年他都在为那些未能完成的豪言壮语赎罪,为那些在战争中无辜死去的子民祭奠,成为那场战争中难以计数的亡魂的守墓人。
谢英招脑中片刻不停地闪过各种想法,却唯独猜不中神明的心思,涕泪涟涟道:“那……那你要我怎么办?你……你还记得我曾允诺过你的海东青吗?我找来了,虽说再也无法亲手献给你……但朕可以下令为你修建陵墓,将海东青葬在墓中伴你西去……殿下,你可能收到?”
神明不答,只久久凝视着眼前这张沧桑的中年男人的脸,雾气把帝王的瞳仁晕染得很是浑浊。曾几何时,这位九五之尊只是他恭敬受教的师长,是他深信不疑的好友,是他忠心赤胆的知己。
眼下却只剩生杀予夺。
神明微不可闻地轻叹,袍袖随着动作微落,遮住那本该印有朱雀神符,现却空无一物的内腕。他说:“我只是来与旧友告别。盛世之志,就此交与你手。此后,生生世世,你我不复相见。”
言毕,转身飘然而去。帝王像是蓦然醒悟,仓皇地爬着追了几步,哭道:“殿下,殿下!您要相信,我当初并非有意失约呀……”
神明微顿,却没回头。帝王以为他仍有话要说,含着泪等了片刻,纤瘦的身影却倏忽隐在烟海中,烟消云散。
林令蓦然惊醒,抬手一摸,满脸泪痕。
陆濛濛的梦却仍未结束。烟雾缭绕中,又回到程千户死去的那个时刻。白衣飒飒的神明从天的那一端缓缓向她走来,脚步之下,花开如海,云绕如浪。
他单膝蹲在她身侧,俯身轻轻在她额间印上一吻。不是萧祁润给程千户的吻,她很清楚,是萧先生给陆濛濛的吻。
她定定地望着,漫天绯色中,白得一尘不染的他。
日光与云雾交缠,神光笼罩,在彻底消散之前,他只留了四个字。
“等我回来。”
(4)
他醒过来了。
在一个叫清淮的城市里,空无一人的私人公寓之中,由房内的落地窗往外一望,包罗万象的大地与江河都尽收眼底。
像经历一场很漫长很漫长的梦境。
他什么都不记得了,看到身份证才知道自己的名字叫江归,把房子翻了个底朝天,才知道自己好像没什么家人,好像学历还不错,又再翻了翻保险柜,才知道自己名下有几家他什么都不用干就能增值的公司,自己竟算得上半个富豪。
他甚至对自己是如何在这世上存在的都毫无概念。没有童年,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好像独立在尘世之外,又好像整个尘世都尽在掌中。更神奇的是,他心里竟丝毫没有对那些空白记忆的在乎感,他没半点想要追寻的想法,那些已经消逝的过往对他而言简直无关痛痒。
不记得就算了,反正他不是为了过去而活的。
他是为了与某个人相遇而来的,他很清楚。仿佛自己曾处在寂灭的边缘,但因为眷恋人间的太阳,眷恋那个笑起来比太阳还要明亮的人,所以才又回来了。
那个人在往后也无数次地出现在他梦中。
高马尾,小酒窝,白皙修长的脖子上挂着一只温润无瑕的羊脂玉雁,总是带着浓浓的笑意“先生”“先生”地叫他。只要有她出现,原本缥缈的梦境都会铺上一层软光柔调的滤镜,美得不像话。
在这人世间,他知道,花开易落,好景不长,人的一生会很苦。
但唯独她,值得所有的甜。
(5)
惊蛰,微雨,春雷,百无聊赖的周末。
大概适应了孑然一身的新生活,他可以自由地行走在人世间了,今天路过地铁口时还差点被一个保险推销员缠住,幸好眼明手快拿过了宣传小册子就走。册子上印着一个保险公司和业皇陵博物馆合作的商业活动,他扫了一眼,蓦然间就有了想去那个博物馆逛逛的兴致。
取票之后,他顺利入馆,周末果然人很多。刚过下午两点,有专门的讲解员配着便携扩音器带队导览,他不喜欢亦步亦趋,正打算挑个人少的展区看看,余光突然瞥见站在玻璃橱窗前低头整理衣领的那个少女。
她穿着讲解员的工作服,正将脖子上的玉雁吊坠往衣领后收。长发高高挽起,溢满笑意的脸上露出两只深深的酒窝。明明很瘦小,站在人群中却像会发光一样,完全没有弱柳扶风之感,反而透出一股朝气蓬勃的生命力。
他的心脏像是被猛地擒住,急忙翻了翻手上的导览简介,在金牌讲解员一栏看到她的照片,是死板的证件照都掩不住的元气可爱。默默记住她的名字,他跟个第一次心动的毛头小子一样,傻乎乎地跟在她的队伍后头,透过人与人的缝隙间悄悄看她,偶尔还能接上她同样扫过来的目光。
只是一眼就能够让他切身体会到什么叫心脏麻痹。
不过可惜,直到讲解结束,他都没想出什么好的法子去搭话,生怕说错只言片语就毁掉了一场本可以很美好的初遇。正暗暗思忖着,队伍解散了,他慌乱地在作鸟兽散的人群中寻找她的身影,却怎么都找不到,在惊慌彻底吞没心头之前,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猛一回头,看到她就站在他身后,笑得眉眼弯弯,道:“先生,你在找什么东西吗?要不要我帮您?”
他被这样的笑容晃了眼,足足怔了两秒才反应过来,脱口而出:“我在找你。”
说完,他猛地一愣,这是句什么话?她要是误会了怎么办?!
却没想到,她像是早已预料到,看他的眼神仿若完全不是初次见面,亮晶晶的瞳仁里波光流转,嫣然笑道:“不用找呀。我一直,都在等你。”
(6)
第一次搭话没能主动成功,他有些耿耿于怀。在交换联系方式的时候,她还掩着嘴偷笑说“看来最后一片净土还是被科技侵蚀了啊”,他没听明白,耳朵却不由自主红到了底。
第一次一起出去总该是由他来主动邀约。综合了博物馆导览手册的讲解员排班时间,他挑好了约她的时间点,却栽在了内容选择上——吃饭?太俗气。看电影?太老套。逛街?太肤浅。
正在他苦思冥想要制造一个清新脱俗的约会时,手机弹出她的来信:“先生,明天有空吗?”
完了,她该不会……
都没来得及想完,又弹出一句:“要不要一起去游乐园?”
果然!
心中已经翻江倒海,但还是高兴比懊恼多得多,他差点就要在床上打起滚来了,反应过来还没回复她呢,赶紧稳住心神,相当自持地回了一个字:“好。”
事已至此,一定要矜持。
陆濛濛很开心地一连回了三个一模一样的表情包,是一只小兔子在叉腰大笑,他望着屏幕上白白软软的小动物,好像能想象到屏幕那头正在傻笑的陆濛濛,目光不自觉地柔软起来。
他略一思索,主动找了个话题,问道:“你在做什么?”
陆濛濛快速打下“在想你”三个字,又快速删掉,回:“在期待明天!”
“我也是。还有呢?”
“什么还有?”
他想了想,解释道:“想听你分享你的生活。”
想知道她在做什么,吃了什么好吃的,走了多少路,遇见了什么人……好像她才是他的生活一样。
陆濛濛回:“可是我的生活很琐碎的……”
“没关系,正是琐碎之间才藏着美好。”
那头安静了一会儿,又发来:“你知道我觉得的美好是什么吗?”
“嗯?”
“是能够好好生活,然后和你相遇。”
后面还跟着一个相当可爱的小表情,江先生呼吸一滞,把已经红成熟番茄的脸埋进枕头里。
看来和她去游乐园之前,他真的要好好学习一下心脏麻痹急救方法了……
(7)
翘首以盼的游乐园出游日,他起了个大早,顶着乌青的双眼开车去接陆濛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