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想在今天能好好表现,他昨夜临时抱佛脚看了好多部偶像剧,眼下最怕的就是自己一开口时说出的都是那些霸道总裁范儿的台词……
幸好,在远远看见等在路边的她时,所有莫名其妙的烦恼全都一键清零了,只剩下看到她接过花束的惊喜神情时,填满心脏的满足。她钻进副驾驶,笑道:“真是没想到,会有坐在先生副驾驶座上的一天啊。”
他随意接话:“你如果想,可以每天都坐。”
“真的?把副驾驶座拆了送给我?”她故意耍宝,他忍俊不禁,道:“整辆车送你都没问题。”
“那不行,我还没考驾照呢。”
“那正好。连司机也送你吧。”
气氛骤然升温成粉红色,陆濛濛的脸红得一塌糊涂,他抿嘴暗笑,心道,昨晚还真没白熬。
逐渐驶近游乐园,陆濛濛捧着一大束鲜花,问他:“对了,这束花有什么特别含义吗?”
他略一思索,本是想送他最喜欢的芍药,但到了花店之后,看到老板贴在墙上的花语大全,忽然就改了心意选了这一束。
他说:“因为花语是‘重逢’。”
入园的第一件事,自然是要去纪念品商店买各种衍生的小玩具。他一进门就被强烈的镁光和各色卡通周边晃得眼晕,皱眉道:“这是小孩子才会喜欢的东西吧……”
话音未落,他身侧那个叫陆濛濛的小孩子就蹿了出去,捞回来一个相当可爱的动物发箍,往脑袋上一套,笑道:“这是我最喜欢的电影周边!这个是女主角的,耳朵上有个水晶蝴蝶结……”边说边环视了周围一圈,又拿回来一个一模一样却没有蝴蝶结的,“这是男主角的!”
他安静看着,完全没领悟陆濛濛眼里闪亮亮的期待是什么意思,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正想说那我两个都买给你吧,她来了一句:“凑在一起就是情侣款啦!”
他几乎没半秒钟犹豫,拿过男主角的发箍往头上一戴:“那我要这个。”
陆濛濛没想到他态度转变来得这么快,讶异道:“你也看过这部电影呀?”
“没有。”
“那你怎么会喜欢这种,‘小孩子才会喜欢的东西’?”
像被撞破了心事,他假装没事人一般轻咳一声:“偶尔返老还童一下也是可以的嘛……”
陆濛濛看着整个人变成粉色的他,心中微暖,用低不可闻的声音笑道:“真是一点都没变呢。”
逛到商店最中央,果然见到鼎鼎大名的游乐园联名公主皇冠,设计奢华富丽,宝石熠熠生辉,静置在水晶制成的旋转展示柜中,宛如星辰落地。
陆濛濛靠过去围观了一会儿,他问:“你喜欢?”
她笑眯眯地答道:“没有女孩子能拒绝公主皇冠吧?”
“像灰姑娘那样?”
陆濛濛摊摊手,自黑道:“我比灰姑娘惨多了。我可没办法在受了委屈之后,坐在家门口的喷泉旁边哭啊,我家连瓶农夫山泉都没有。”
他果然被逗笑:“那也不妨碍你喜欢王子殿下啊。”
陆濛濛起身,甚至都没看一眼标价,继续微笑道:“我不喜欢王子殿下,我喜欢无所不能的神明。”她侧目看向他,仿若他就是她话中的神明,“他可以守护我,为我下雪,也可以陪我改论文,每天送我上班。”
他静静地站着,完全不明白她在说什么,但心里就是笃信,她话里的温柔全都与他有关。
出了商店,自然就开始排队玩项目了。因为是周末,又是大晴天,游客多得过分,每玩一个项目都要花比平时多几倍的时间排队,不知不觉天便黑了。他全程对这些项目无感,陆濛濛也真是浑身是胆,他们俩凑在一块简直就成了游乐园里最淡定的风景线,连进鬼屋都是并排着一脸冷漠地进去,再一脸冷漠地出来。
夜幕初临,他已经感觉有些累了。陆濛濛却像身体里有用不完的能量一般,还兴致勃勃地拉他去看城堡夜景,说:“待会儿还有烟火晚会呢!在城堡前看烟火多浪漫啊……”
他无奈地笑,任由她折腾。他低头看了一眼时间,正盘算着要不要去买点吃的给她填填肚子,再一抬头,夜色里除了攒动的人头,再没有那个让他心心念念的娇小身影。
人呢?
(8)
他火急火燎地找了一会儿,才想起有手机这回事儿。城堡前聚集的游客越来越多,他摁亮屏幕时第一眼看到崩溃掉的信号格,心里最后一点理智也随之彻底崩塌。
烟火晚会在此刻开始,耳边响起阵阵震耳的轰鸣声,他却完全没心情欣赏。当务之急还是赶紧找个有信号的地方,他环顾四周,匆匆往人少的高处跑去。
在瞭望台前发现同样举着手机在找信号的陆濛濛时,他已经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小傻子完全没发现他,站在围栏前踮着脚想试试高海拔信号如何,他生怕她站不稳,远远便唤了一句:“我在这里。”
陆濛濛回眸,看见夜色中如松挺立的他,鼻腔一阵泛酸,二话没说奔过来,一头扎进他怀里。
他整个人蒙了,刚巧烟火从城堡边升起,云幕幽暗,烟火独明。怀里的小家伙不知为何带了点儿哭腔,喃喃道:“吓死我了,我以为你又消失了,我以为这一切又是我在做梦……”
心脏跟着她的声音泛起密密麻麻的疼痛,他抬手紧紧回拥她,烟火的光影在脸畔交错,他轻声安慰道:“烟火会消失,但我不会。我还想和你一起看更美的烟火呢,在往后很长很长的日子里。”
怀里的小哭包愣愣地抬头,鼻尖红通通的,问道:“什么?”
他抬手轻轻拭掉她的泪痕,刮刮她的鼻子,笑道:“我啊,虽然不是什么王子殿下,也不是什么无所不能的神明,我无法为你下雪,但还是想尽我所有来守护你。我可以做那个下雪时,为你撑伞,接你回家的男人。”
我可以做那个,春天时陪你品茶赏花,夏天时和你一起吹空调吃西瓜,把中间最甜的那勺留给你的男人;可以做那个秋天时陪你去看钟山铺天盖地的红枫叶,冬天时开车穿过半个城市接你下班,在回家的路上给你买最大最暖那根烤红薯的男人。
烟火从眼底升起,烟火在眼中坠落,遍天罗绮,火树银花,编织成一幅带着巨响的绸罗锦缎。
这便是人间烟火啊,又暖又明亮。
他轻轻俯身靠近,气息温热而缱绻,她没有拒绝,唇瓣最终贴在陆濛濛睫毛微颤的右眼上。
是比她的手心还要灼热的体温,是值得她孑然等待一生都不觉得困苦的爱人。
再也不想放手了。
他说:“我希望你能知道,这不是什么失而复得的梦,也不是一时兴起的告白,我……”
“我也喜欢你。”
往后不论是星河滚烫,或是皓月清凉,都要与心中所往之人,分享这世间所有的细碎与明亮。


第十三章 番外一
生当复来归
(1)
程千户第一次见到太子殿下,是在戎轩关的驿站里,那年她十五岁。
程门被灭,她在鸿军屠城前出逃,流浪至戎轩关。驿站老板宅心仁厚,又误以为她是男子,便将她收留至店内做小二。她话本就不多,手脚勤快,很快得到了信任,虽远比不上从前的富贵日子,但起码混到了一口饭吃。
太子殿下率军南下,驻扎于此,她早已听说过消息。原以为有济世之才名的储君该是一副气逾霄汉的王者气度,却不曾想,殿下几乎是被抬进来的。那天夜里,殿下房中烛火通明,大夫鱼贯而入,却全都叹息着走出,他的咳嗽声断断续续地响了一夜。天刚亮鱼肚白,程千户照例早起给各客房添水,走进殿下房间时,只隐隐看见帷帐中半倚半卧的身影。
他不在乎来者是谁,既然侍卫放得进来,便知道无甚威胁?气若游丝地喊了一声:“水。”
她本不想应答,却发觉四周无人,装死不应反而要被怪罪。她赶紧端了茶盅去,小心翼翼地掀起帷帐的一个角,按礼数她是不允许直视殿下的,只能毕恭毕敬地呈了上去。手上一轻,茶盅倒是被接过去了,殿下的手却抖得厉害,似是连端茶的力气都没有,茶杯在盏托上发抖的声响听得她一颗心都发紧。
她生怕出了什么闪失,大着胆子去瞧殿下的动作。果不其然,殿下是喝不着那杯茶的,手腕一软便整杯洒下,她抢在热茶倾洒出来之前徒手将茶杯往外一捞,热水尽数落在厚重的被子上。
好在没有伤到他。
殿下一惊,慌忙帮她将沾了热水的衣袖掀起,却见着一段与刻意晒黑的双手截然不同的藕臂。
白皙,细嫩,线条优美。他虽没见过多少女子的手,但成年男子的臂膀可瞧得多了,眼前这双玉臂一看就知道绝非村夫野老之手。
“你不是男子?”
她大惊失色,退了几步拜倒在床下,情急之中出声辩解道:“殿下误会,我不过是驿站一个普通小二,故乡失守,只为讨口饭吃……”
本想说自己是男儿身的话尽数咽了回去,她自幼习武、满手老茧,长得也偏英气,故意扮黑便与其他俊秀些的南境男子无异,但最难粉饰的就是这副嗓音,一开口便是一派江南女子的温软绵密。
门外的侍卫听到了声响,破门而入。正当她以为自己就此万劫不复之际,殿下撩起帷帐,她看到如画的一张脸,仿若从画中走出的仙人,凤表龙姿,不怒自威,让人无法不臣服而恭敬地朝他俯身称臣。
他喝住侍卫,对她说道:“老实交代。”
她颤颤巍巍地说出自己的身世,如一叶浮萍,在乱世的风雨之中飘摇。她不知殿下会如何处置她,但直觉想要继续在驿站过些安生日子是不可能了。满眼是泪之际,殿下叹了一口气,道:“鸿贼一日不灭,百姓一日难安。”
说罢,他示意侍卫将她放开,又道:“退下吧。方才之事,本宫权当未发生过。”
殿下就这样放过她了,甚至允诺会帮她保守秘密。她惊魂未定地抱着木桶回到后厨,人人都在忙碌手头上的事,瘦小不起眼的她站在角落,忽地整个人瘫软下去。
她不过平民布衣,在一国储君面前,渺小得犹如一捏即死的蝼蚁。他却偏生没有责难她,反而因她喟然长叹,怜她命途艰苦。
殿下所言不虚。鸿贼一日不灭,百姓一日难安。眼下即便她能保得驿站小二的位置,苟且偷生,他日鸿贼杀到,照样难逃一死。
军队出发前夜,她毅然应了征兵令,立志捐躯从戎。
(2)
在枕戈待旦的战场中屡次战胜并得晋千户之位,是她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事情。在众多瘦骨嶙峋的南境弟兄当中,她已经是最矮小不起眼的那一个,又因为不敢出声几乎没说过话,从没有人想过这样的小哑巴竟然能拿下那样多的鸿贼人头,得升千户。
好在,从没有人怀疑过她是女子。因为那时候没有任何人会相信,在体格瘦弱、整日只会吟诗作画的南境人中,还会有女子敢上战场。
她再次见到殿下,一切已恍若隔世。那夜,她带弟兄们在山脚下搭军帐,她仗着身子轻爬上树去挂旗,一回头就看见殿下站在树下望着她,脚下一滑,整个人摔下来。
殿下自然是救不了她的,那时的殿下恶疾缠身,虚弱得几乎朝他多吹口气就会倒。程千户龇牙咧嘴地在他脚边打了个滚,他的眼神淡漠如水,兴许是全然不记得她了。
如此也好,她也并不敢奢望殿下能够记得。
殿下身后的副将喝她:“干什么吃的?!挂个旗都能摔下来,惊着殿下你可担得起?!”
她一个骨碌翻身要叩头谢罪,殿下勾唇浅笑,声音清柔如水:“本宫倒不至于胆小至此。”
这回轮到那副将跪下来谢罪了,结结巴巴地说着些有关勇猛胆小的论调,想为自己的失言开脱。殿下淡淡地拂手表示免礼,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像是在答那副将,又像是对她说话:“适逢战乱,民生困苦,胆敢从军出战者,皆是勇士。”说着转身要离开,深邃如墨的目光却定定锁在她身上,她心惊更甚,殿下缓缓吐出最后几个字,“无论巾帼须眉。”
她仿若整个人坠入深水之中,不知如何呼吸。
殿下又一次帮她保守了这个秘密,直到万蜀关最后一战失守,她随军退守清淮郡。那是一次殿下每季例行的慰问宴席,那时程千户的百步穿杨之能在军中已是尽人皆知,有个随太子南下的将领喝高了,吵着要她露一手。
于是,她搭弓拉弦,冷箭顺着将领所指的木柱破空而去,刺断了维系篷顶的麻绳,巨大的篷布霎时倾倒下来。原以为只是弟兄们所在的外帐有事,她冷冷扫了一眼,却发现那木柱竟同时维系着周遭五顶军帐,眼看主帐的棚顶也有些摇摇欲坠,她望向正低头品酒、浑然不觉的殿下,深知冲过去肯定是来不及了,情急之中吼了一句:“殿下小心!棚顶要塌了!”
此话一出,甜腻的女音先是惊住在场所有人,而后殿下身侧的亲兵急忙扶殿下撤出主帐。一箭射倒了五顶军帐,她都还没来得及从殿下身上收回视线,便被身侧的一位千户两招锁喉,扭送到殿下面前。
“殿下,假扮男子从军,可是欺上的大罪!”
殿下冷冷扫了那千户一眼,语气威严:“不得如此蛮横。”
在场人发觉殿下的态度不对,生怕她被赦免,纷纷下跪献言。在那世间,女子本就该养在深闺,克己复礼,对他人唯命是从。刀光剑影的战场不仅是男人的义务,更是男人树立绝对威严的圣地。
女人上战场,女人杀敌立功,甚至当上千户,置他们于何地?
在战场上无半点雄风,此时倒都滔滔不绝起来了。南境的男子本就秀气,不习惯动粗,全部功夫都在嘴皮子上,骂人的功力可谓登峰造极。引经据典、唾沫横飞,居心叵测又偏偏言辞优美,起初太子殿下还能黑着脸回驳几句,但架不住群情激昂,很快只剩一个扶额静听的份儿了。
程千户昂首挺胸地跪在殿下前听完,最后说一句:“殿下,你若觉得我有罪,即可杀我,我绝无怨言。”
殿下闻言,表情沉默,仿若一尊雕塑。他皱眉道:“若判你无罪,你往后又如何在军中立足?人之多言,亦可畏也。何况在战场上,刀剑无眼,暗箭难防。”
程千户无言,原本紧绷的心弦渐趋从容。她知道殿下能够明了,便足矣。
“以毁坏军资之罪,判她入军狱思过罢。”
(3)
很多年后,萧先生仍记得那一年的大雪。
千里冰封,漫山银色。欧副官下山买了些蜜橘,回来时站在门口不停抖雪,还念叨道:“山脚的村子请了个戏班子,今日开唱,但看这天气,估摸是没人去看了。”
萧先生半卧在椅中,懒懒抬眼:“戏台可搭成了?”
“自然。”
萧先生忽然就有了兴致,道:“既然没人会在,我倒想去瞧瞧。”
俗话本说“八方听客,一方凡人,七方鬼神”,这戏台子一旦搭成了,无论观众多少,角儿都要唱完,这是人间的规矩。
他倒很想知道会不会遇上什么鬼神。
于是,他掐准了开场的时辰,穿过符阵到了山下。
万木凋敝,北风长鸣,果真渺无人烟,只有摇摇欲坠的戏台子上,粉墨登场的几位优伶。他静坐着听了半晌,因着没有观众的原因演员大都心不在焉,只有一位小旦尤其卖力,身段婀娜,声动梁尘,无论是扮相还是唱腔都尤其打眼,对戏的空当中眼神还不住地往他坐的方向瞟来。
萧先生预感不妙,无奈锣鼓声实在太大,他听不清台上人心中的声音。久留无益,他勾了符咒,遁回神庙。
他不知道的是,那位小旦确实能够见着他。也明白这个雪日当中,孑然一身坐在席中的那个身影,绝非凡人。
他也不知,正是台上那个唱得柔肠百转的小旦,在百年之后,再度为人,成了一个如向日葵般明亮温暖的小姑娘,亲手将他拉入红尘之中。
(4)
陆濛濛很小的时候,曾歪打正着地召唤过一次神明。
那时她才六岁,在小镇上的春田花花幼儿园读大班,婴儿肥都还没退,肉乎乎的小脸蛋儿笑起来缀着两只小酒窝,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想“吧唧”亲上一大口。
那日是清明,雾暗云深。小镇上住得近的人们常会约在一起去扫墓,陆濛濛跟在爸爸后面,糊里糊涂地就来到了钟山墓园。那时的她还不知悲伤为何物,在墓园前见到一大群熟悉的小伙伴,高兴得就只剩下傻乐的份儿了。大人们怕他们太过吵闹,不敢带他们进墓园里去,就嘱托几个年长些的哥哥姐姐在墓园门口看着他们。只不过哥哥姐姐也有自己的手机要玩,连眼神都懒得多分给他们一个,小朋友们百无聊赖,便自发玩起了公主与恶龙的游戏。
这可是幼儿园里最受欢迎的玩耍项目。这天陆濛濛运气不错,抽到了公主,虽说要被恶龙小朋友掳到林子里去躲一会儿,但只要想到自己今天可是最漂亮的公主殿下,就开心得像是天上都能有小花洒下来一样。
但她运气糟糕的设定并没有因为一张公主签而改变。在小濛濛蹲在林子后面喜滋滋地等着小王子林令来救她的时候,一回身,发现大家好像都不见了。
她忽然害怕起来,惊慌失措地往林子里跑了几步,仍没见着人影不说,连回去的路都认不得了。她顿时无助地大哭起来,响亮的哭声回荡在林子里,只有窸窸窣窣的怪响和偶尔的鸟鸣给予她回应。
她蓦地想起姥姥说来唬她快点睡觉的那些故事,里面的海妖就是在听到小朋友的哭声之后,会立马穿过大海和丛林扑过来,一口将她吞下。小小的心脏更加战栗了,她双手交叠地蹲在地上,把脸埋进膝盖中克制住眼泪,不敢再哭出声。
但也同样在此刻,她想起姥姥的故事里,唯一能降服海妖的神明。小小的她不知道的是,彼时钟山上的那位神正喝了几口去年酿下的清明酒,醉醺醺地卧在凉亭中,沐着温暖的春风昏昏欲睡。她这一召唤,没能召来神明的肉身,只来了神志不清、以为自己在梦中游荡的神魂。
他双眼迷蒙地扫了一眼蹲在地上哭成一团的小女孩,心道,是迷路了?
略一感知,五米开外就有个跟她差不多大的小男孩儿在乱窜。眼花耳热中,他略施法术将小男孩引了过来,轻拍正在啜泣的小女生,好让她一回头就能见到正跑过来的小王子。
所以,天命其实早有定数。
她心中的白月光,应当是那位立在林中、白衣飘飘的神明才对。
番外二
寄余生
陆濛濛下班回到家,已经是晚上近十点。拖着快要散架的身子坐电梯、输密码,公寓门应声而开时,她一眼望见气呼呼地抱臂坐在阳台上的背影。原本已经跟漏气的氢气球一般软趴趴的心像见着了阳光,瞬间放晴,她踢开鞋子扔下包,飞奔过去从后面拥住她的先生,两个人的心跳在此刻重叠在一起。
他似乎等了很久,暖而宽大的手轻轻捏住她环在自己腰际的小手臂,闷闷道:“你迟到了。”
陆濛濛后知后觉地“啊”了一声,这才看见他手边精心布置的鲜花和酒桶,迟疑道:“今天又是什么纪念日吗?”
他气得语塞,跟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一样,嗔道:“陆濛濛!你是不是根本就不在乎我?心里就只有你的工作?”
“不是不是,我这忙了一天头都快晕了,你让我想想……”陆濛濛赶紧开始在脑海里检索:相遇纪念?牵手纪念?恋爱纪念?他老是花样百出地制造惊喜给她过各种纪念日,浪漫是很浪漫,但凭她的脑容量哪儿记得住那么多个日子啊。
盯着她的一双清目逐渐变得幽怨,他威胁道:“你要是想不起来,我可就真生气了啊。”
陆濛濛急了:“不行,不许生气!”
“那你还不快哄我!”
陆濛濛失笑,忙不迭踮脚勾住先生的脖子,浅笑亲吻上去。耳鬓厮磨之际,她趁着先生眼神迷离的当口抓紧时机认错:“不生气了好不好?我保证下次一定不会忘记的。”
先生香玉满怀,早就没了脾气,但还是不甘心就这么放过她,噘了嘴怨怨道:“你上次也是这么说的……”
陆濛濛在他鼻尖补上一个吻,道:“没办法嘛,最近馆里打算提我当副部长呢,这几天在熟悉业务,难免有些忙的。”
“我当然是不会反对你为自己喜欢的事业打拼……”他将下巴磕在陆濛濛脑袋上,“但你这样拼得太过,我很心疼。”
陆濛濛靠在他胸膛前,像是整个人都软进他怀中,巨大的安全感将她紧紧包围。
她确实觉得有些疲倦了,原意本是找份工作能够养活自己就好,但经历过追债公司伤害林令那件事之后,她深深意识到,自己是永远躲不掉父亲留下的债务的。那些躲在暗处的债主们时时刻刻都在盯着她的财产,那些永远不会过期的记仇心就像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无时无刻悬在她头顶之上,不知何时就掉落下来,完全斩断她现有生活中苦心经营出来的所有美好。
如果她是孤身一人,自然没什么可害怕的。但是现在她身边有他,是无论风晴雨雪都陪在她身边的恋人。他们的世界里已经没有可以起死回生的神明了,她和他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凡人,会生病,会受伤,会老,会死。
她想做的,就是倾己所能,努力守护这些对自己而言无比重要的人和事。
陆濛濛笑道:“没关系的,只要有你在,我就不会觉得累。”
他果然受用,语气里的不满烟消云散,只还是很傲娇地咕哝:“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别的小姑娘巴不得点个外卖都要男朋友付钱呢,你倒好,满脑子都是自己赚钱,还恨不得能多给我缴一份房租。”
她在他怀中抬头,眯着眼睛笑:“房子是你的嘛。”
“可我是你的啊。”
“那我给你的房租不也还是我的吗?”
“诡辩!”他抬手轻敲陆濛濛的脑袋,微顿,又道,“反正,我是不想再什么都跟你算个明白账了。”
“啊?”
他放开陆濛濛,俯身拿起酒桶旁的礼盒,陆濛濛接过打开,里面是一大沓借据和文件。陆濛濛一头雾水地翻看着,他得意地抱臂道:“债我都还上了,这些是赎回来的借据。现在你欠我的钱可多到算不清了。”
陆濛濛简直要怀疑自己神经错乱了,她知道她的先生是个隐形小富豪,但从没想到……
“你让我说什么好。”
他耸耸肩:“说爱我啊。”
她难以置信地抬眸:“一句爱你值这么多钱吗?”那她真想每天说个八百回。
“当然值啊。如果你觉得不够的话,也可以还给我。”他话锋一转,仔细算起账来,“按照你目前的工资水平来算,大概还个一百年,到你正常死亡的时候就差不多了,剩余的零头我就不跟你算了。”
陆濛濛怔了:“你认真的?”
“当然啊,我可是商人,不做亏本买卖的。”
“我是说——你想和我一起走到正常死亡的事。”
这回轮到他呆住了,耳朵慢慢、慢慢地变红。右手悄悄往口袋里摸,他的眼睛仍深深地望着眼前目光清亮的女孩儿,笃定答道:“嗯,我确信我可以。”不说决心,而是确信。因为决心有可能会破灭,但一个人确信的事情,是坚定存在于本能中的东西,不会被改变。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宝蓝色的丝绒方盒,打开,里面是一款精致华贵的钻戒,在阳台里略昏暗的灯光中都流淌出星辰般闪烁的光辉。
他拿出戒指,握住陆濛濛左手的无名指,那连通心脏的地方。
“我有时候会想来生,但总觉得那些对我们来说都太遥远了,在这样隆重的时刻不适合说那种缥缈无边的承诺。濛濛,对我来说,生而为人,能够与你相爱,是值得感恩一生的事。我并非无所不能,但是只要张开双臂,我们就能互相守护着,共度余生,一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你愿意吗?”
经历过漫长的不老之后,为了与你共死而来。
她双目含泪,酒窝深深,答:“我愿意。”
良缘永结。愿瓜瓞绵绵,尔昌尔织,百年之后,合于一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