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子有的,就他盖的那条。枕头也有的,两个并排放在床头,特别和谐。
胡慕想不到还能拿什么被子枕头,走到床边抓起自己不常枕的那个抱在怀里,发愣。
他觉得自己是有点怕的。
以往的那些床事不能说完全没有愉悦,但他心底一直都非常抗拒。以恋人的身份去发展这样的关系,他还是头一回。
怕这件事,也怕孔郁会看不起自己。
胡慕之前就觉得很奇怪:孔郁拥抱自己、亲吻自己的时候,难道就没有片刻会想到,面前的这个人也曾经在别人怀里紧张地仰起过头吗?
只要一想到在两人赤.裸相见的时候,孔郁会因为突然想起自己以前那些不光彩的事情,或者做不下去,或者对自己心生厌恶,胡慕就觉得很恐怖。
还、还是不做了。总之只要坚持不做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胡慕攥着枕头胡思乱想。
无性也很好嘛。不是有什么无性婚姻,无性家庭,无性繁殖——不不不,不是这个。
他的担忧无限发散,没边没际。把乱跑的思维抓回来花了他很多注意力,所以胡慕没注意到孔郁走了进来。
孔郁歪着脑袋瞅他。
“想什么?拿个被子枕头那么久?”孔郁笑着从他手里抽走了枕头,“被子呢?”
胡慕指指自己床上那条。
“……我拿了,你睡什么?”
胡慕犹豫片刻,说一起睡吧。
孔郁不说话,看了他一会儿,突然低头在他额上吻了一下。
“我到外面去睡。”他笑着说,“沙发很大,我还可以悄悄看电视,不打扰你。”
“哦!!!”邓廷歌大叫出声,“我知道了!你就这样被他感动了!然后就滚……不对,你们最后还是没滚啊。”
“没滚!”胡慕叫他小点声,“不过我最后还是把他拉到床上躺了。”
胡慕睡不着,孔郁也睡不着。
两个人就你一言我一语地开始聊天。
聊天的内容十分无聊,胡慕不想复述给邓廷歌听。邓廷歌表示我知道这种无聊的内容我也常常和师兄这样讲话,请说重点。
聊到倦意稍稍上来了,孔郁和他都裹在温暖的被里,靠得很近。
胡慕突然间很想问一问他那个心底的问题。
“你……你抱着我,或者亲我的时候,不觉得膈应吗?”他问。
孔郁:“膈应什么?”
胡慕:“想到我以前被别人包养,肯定也会被别人抱过吻过啊。你不觉得,有点点……不舒服?或者,恶心,没有吗?”
他十分紧张。不问很难,问出来也很难。他揪着自己熟悉的被角,手里都出汗了。
孔郁有点疑惑。
“我……我没空想。”他碰碰胡慕的额头,在他茫然的眼神里轻声说,“抱着你的时候很激动,想的是怎么才能亲到你;吻你的时候很开心,想的是怎么才能压倒你。我根本,根本没空去想你刚刚说的那些事情,控制住自己就已经很不容易了,亲爱的。”
胡慕:“…………………………”
孔郁慢吞吞,也小心翼翼地尝试在被窝里抱着他:“不要脸红嘛。我还有很多话你都没听过呢。”
胡慕几乎要发抖了。他将脸埋在掌中,听到孔郁胸膛里发出的沉闷笑声。“你、你、你让我缓一缓,别说。”他小声地开口,“现在别说。”
胡慕说完,看着邓廷歌。
邓廷歌也看着他。
“你,你要不要听听昨天师兄跟我说了什么话?”邓廷歌说,“比孔郁的更甜,真的。”
“我没兴趣。”胡慕说。
邓廷歌:“那你为什么跟我说那么详细!!!你特么是在炫耀好嘛!秀恩爱!妈呀你人性呢!”
两人在座位上扭成一团。
所以到最后,也什么都没做成。胡慕平静下来了,孔郁也冷静下来。两人脸挨着脸睡了一觉,和胡慕想象中的情侣们会做的事情一模一样。
离开的时候确实被狗仔队拍到了。拍到的还是孔郁和他站在楼下等经纪人开车过来的时候,和他悄悄勾着小指头的一幕。
胡慕后来想了想,心生怀疑:自己这种有点糊涂的人也就算了,孔郁那么精明,又那么多躲狗仔队的经验,他不可能不知道那边有镜头。即使不知道,在光天化日之下牵手指什么的,也太过招摇了。
奇妙的是他不怕。孔郁也不怕。
“不怕好啊,说明他这人确实是不错。”邓廷歌与他勾肩搭背,看台上演员练习,“一辈子就那么些年,过得坦荡些,自己也舒畅。”
胡慕看了看他:“你现在怎么样?”
“好很多了。”邓廷歌说,“总会越来越好的嘛。”
胡慕很佩服地叹口气:“你太厉害了。换成是我,肯定撑不过去。”
“说什么蠢话。”邓廷歌道。
几个月之后,话剧终于开始了巡演。邓廷歌也去医院拆掉了腿里的钢钉。
“恢复得很好。”医生用小锤子敲他的膝盖和脚背,“嗯嗯,好好好。”
邓廷歌告别了轮椅,换上了拐杖。他不让罗恒秋处理那台轮椅,决定将它存在杂物房里。
“纪念品啊,怎么能丢?”他说,“见证着我身残志坚的毅力,也见证了我们之间矢志不渝的……”
“来端菜。”罗恒秋说,“别演了。”
邓廷歌:“哦。”
在话剧开始巡演的时候,邓廷歌跟导师说过自己可能有一段时间没办法跟过去。腿正在练习如何在没有任何辅助器具的情况下行走,太久没有使用过的肌肉和神经有点萎缩,关节也僵硬得不像是自己的,它们都需要恢复。
“没关系,你什么时候好了就什么时候过来。”导师说,“但我有一个要求,你必须满足我。”
导师提出了一个愿望:巡演的最后一场在北京,他希望邓廷歌能上台。
“这里面也有你的心血和努力。”导师用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语气劝说,“退一万步讲,你不想站到上面去吗?小邓,你是从这里走出去的,你要回来。”
在没有工作和曝光率的这段时间里,邓廷歌很无聊,也过得很平淡。
他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到现在已经习惯这种生活,花了挺长的时间来调整。他几乎没有犹豫,立刻就答应了下来。
回家之后跟罗恒秋聊起这件事,罗恒秋问他,导师的意思是不是让你先获得曝光率,再重新回到大众的视野里。
“是吧。”邓廷歌坐在床上,让罗恒秋给自己按摩小腿,“不过师兄,我有个想法。”
罗恒秋:“说。”
他特地去拜师学了按摩推拿之类的康复方法,现在是越来越熟门熟路了。
“我挺喜欢演话剧的。要是真比较起来,这种喜欢胜过对着镜头演戏。”邓廷歌说,“我觉得以后要把——不、不要捏那里!”
罗恒秋:“继续说。”
邓廷歌:“……你别乱捏。我以后想做自己更喜欢的工作,减少电视电影拍摄的频率。”
罗恒秋停了手。他看着邓廷歌,发现他是认真的。
“这件事我想了很久。”他说,“其实从导师邀请我加入这个项目开始,我就在考虑了。”

  ☆、第78章 简直是个变态

邓廷歌的这个想法不是一时冒出来的。它扎在他心里已经很久很久,然而直到最近这段时间才有空余时间,将它拿出来仔细打算。
导师邀请他参加这个话剧项目是一个让邓廷歌理清楚自己想法的契机。他坐着轮椅在空荡的舞台上来去,灯光将舞台中央照得发白,映得人眼睛都快眯起来。而台下一片黑暗,没有观众,于是也没有掌声,没有嘘声。那天他正在等待加班的罗恒秋过来接他。在罗恒秋还没到的那段时间里,邓廷歌在舞台上想了很多事情。
他喜欢这里,喜欢站在灯光下,喜欢现场表演。现场表演没有喊“cut”的机会,它是经过无数次排练之后呈现出来的东西,唯一,不可逆转,所见即所得,比在镜头前表现更加充满挑战和刺激。
邓廷歌深爱这种刺激。
他无法忘记第一次上台表演的经历。鲁知夏扮演他的女儿,他扮演一位绝望的父亲。而那处临时搭建的舞台被太过明亮的灯光围拢,质量一般的音箱嗡嗡震动,他拼命压着嗓音,刚刚度过变声期的声音尽力沧桑悲凉。操场上坐着全校的学生,他的师兄在后台陪主持人聊天。
而他,他自己,在简陋的舞台上看到了能令自己为之永远兴奋的一个梦。
听了邓廷歌的想法,正把自己胡子编成小辫子的老人停了手,想起曾和自己学生有过的一次交谈。
“小邓,你是在逃避吗?”他问,“回来演话剧,这是你给自己的退路?这里是你躲避挫折的地方?”
邓廷歌稍稍一愣。他也想起了当时那场谈话。
“老师,我喜欢演戏,但不喜欢做明星。”他说,“而和在镜头前表演相比,我更喜欢舞台表演。这次的意外让我明白一件事,时间不多,而意外太多。我不想给自己留那么多的遗憾,用有限的时间做喜欢的事情。”
“你要放弃拍别的东西?”导师又问。
“不是,但我的工作重心会转移到话剧这边。”邓廷歌指着自己的腿笑道,“你也知道的,跑、跳或者一些危险的动作,我可能都做不了。你就当做我太现实,想找一个稳妥的、自己又不会太辛苦,而且不危险的工作吧。”
导师嗤之以鼻,显然是不相信的。
老头子忖度了半天,慢吞吞开口:“你不要跟我打太极。说老实话,你是不是当老师,当上瘾了?”
邓廷歌心想姜还是老的辣,忍不住有些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有限的时间做喜欢的事情……”罗恒秋听了他的讲述,打量他片刻,“你喜欢在舞台上演戏,也喜欢教人演戏?”
“喜欢。”邓廷歌立刻就承认了,“或者说做了这一段时间的邓老师之后,感觉自己很适合这个工作,而且它也很有意思。”
他悄悄想,还有在有限的时间里,跟自己喜欢的人呆在一起。
他跟罗恒秋细细地列出学院助教的薪资和福利:“五险一金肯定有,还有绩效,做项目或者带学生拍戏也有钱拿。然后我平时演出也有报酬,也就是正职兼职都有了……”
罗恒秋无语:“这个重要吗?你怕没钱买房买车还是看病,我有啊。”
邓廷歌笑嘻嘻地赖在他身上:“不重要,但你也得知道。”
罗恒秋很是无奈。他决定不干涉邓廷歌的这个决定,点了点头:“随你喜欢。有什么跟钟幸那边说不通的我去讲。”
他说完之后又低头按摩,好像刚刚说的不过是明天穿什么衣服出门这样的轻巧话题。
按了一会儿,他发现邓廷歌在看他。
“怎么了?”
“师兄。”邓廷歌笑得神秘莫测,“你很高兴是吧?”
罗恒秋:“???”
邓廷歌:“以后就没那么多曝光率了,你也不用嫉妒我的粉丝了。”
他说着还捏了捏罗恒秋的脸:“嗯哼?”
罗恒秋一把捏着他的手:“……你在说什么?”
“你不想吗?”邓廷歌低声道,“我只是你一个人的,谁都看不到,谁都摸不着。关在家里,锁在房间,除了你我谁都不认识。”
罗恒秋呆呆看着他,连眨眼都忘记了。
他以为邓廷歌是不会知道的。
不知道他心底里的龌蹉事,不知道他那些无法宣之人前的可怕想法,于是自然也无从得知,自己这些不齿的妄想已经在身体里盘桓了多久。
罗恒秋沉默下来。他被突如其来的惊恐击中,狼狈不堪,连指尖都冰凉了。
他确实希望邓廷歌不要被那么多人认识,也千万别被那么多人喜欢,但绝不是以这种方式。若要他选择,他宁可邓廷歌受无数人爱戴倾慕,也不愿意他成为一个拄着双拐行动的人。
他跨过邓廷歌的双腿,坐在他身上,紧紧抱着他。
邓廷歌发现他脸是凉的,手脚也是凉的。拥抱的动作太用力,令他背脊有点难受。他这时才醒悟自己突然说出这些话让罗恒秋吓了一跳,连忙轻声安慰他:“别紧张,我又不会跑。”
“……不怕吗?”罗恒秋深深吸了一口气,嗅闻着他颈脖上干净清爽的沐浴露气味,“我简直是个变态。”
两人很久没有过这样亲密的举止,一时间彼此气息都有些急促。
“有多变态?”邓廷歌粗着嗓子问他,一边还歪着脑袋吻他的脖子,柔软的唇在他的皮肤上移动磨蹭,舌尖探出一点,慢慢抹出一道湿润的痕迹。
罗恒秋痒得笑了一下。
“就像你说的,关在家里,锁在房间里。脱掉衣服,绑着你,或者捆着你。你那里都不能去。”他贴在邓廷歌耳边,声音很轻,很不稳定,“喂你吃饭,帮你洗澡,连上厕所也要和你一起去。你所有敏感的地方我都知道,我会吻你这里,舔你那里,啃……你硬了。”
邓廷歌不得不将他略略推开,不让罗恒秋再故意擦着那处。
“看来你很喜欢这么变态的我。”罗恒秋捏着他下巴,和他交换了一个很深很湿的吻。
在他为自己擦去唇上湿意时,邓廷歌伸舌头碰了碰他的手指。
“喜欢,再变态都喜欢。”他声音嘶哑低沉,“师兄,我是你的。”
罗恒秋捏着他手腕,一点点地舔吻下去。动作很轻,像是小心翼翼,又像是兴奋得发抖。
“做一次吧。”他说,“现在可以了。”
邓廷歌一愣,霎时对自己信心不足。
“不……还不行吧……”
罗恒秋已退到他两腿之间准备扯他裤子,闻言抬头笑了笑:“可以的。”
邓廷歌顿时觉得,室温实在太高了点。
(师兄伸出手,优雅地拉灯千把字。)
后来邓廷歌比较了一下,发现罗恒秋一旦“变态”起来,是非常有趣,非常无耻,非常下流,也非常赞的。

  ☆、第79章 我妈喜欢你

在常欢的安排下,邓廷歌在脱离双拐、只用单拐行走的情况下,去参加了钟幸电影的首映礼。
胡慕演的那个配角让邓廷歌略感惊讶。在他的印象里,胡慕是个更适合演偶像剧的演员,不需要太多的情感起伏和细微表情,他的那张脸就足够吸引别人的视线。但他也想起钟幸曾说过他安排胡慕去重新上了一些表演课程,他说这个演员还是可以的,他对小人物的心态揣摩得非常准。
或许是因为感同身受,屏幕上的胡慕看上去和以往大不一样。当他饰演的那个年轻人蹲在夜晚的桥墩上一边抽烟一边哭时,厮打中被扯破的衣服、青紫的脸庞和手上的伤痕令他看上去非常落魄可怜,但他脸上的眼泪和双目中的不甘心,还有咬着那根香烟时露出的恶狠狠的表情,令这个角色在不多的几个特写镜头里一下子立体了起来。
胡慕坐在台上,看上去有些拘谨。他解释这是因为自己也是第一次看到成片。“我的脸好大”,他说。
片中一直被现实和剧情压制的年轻人终于在片尾奔跑了起来。他朝着一辆公交车奔去,车体上贴着的巨幅广告印着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影院里响起了低低的笑声。这样的奔跑段落应该更为唯美或浪漫,但钟幸处理得很怪异。年轻人追着一辆不断喷出黑色尾气的公车狂奔,那画面像一个尴尬至极的黑色幽默。
年轻人最后停了下来。他站在午间狂烈的日头下,站在热浪蒸腾的桥面上,目送着那僵硬笑着的女孩被乌黑的尾气包裹,渐渐去远了。
邓廷歌被胡慕的那个表情震了一下。
茫然,失落,嘲讽。年轻人的嘴角抽了一下,眼里的热烈情绪渐渐黯淡。汗水从发际淌下来,快滑到他眼睛里了。他伸手抹了一下,转身慢慢往回走。
邓廷歌以为按照钟幸以往拍爱情文艺片的尿性,这里应该给那背影一个镜头的。但钟幸没有。年轻人转身之后画面里面被人流和车流拥堵得严严实实,那个逆流而上的身影立刻就消失于芸芸。
这部电影和钟幸以往拍的风格完全不一样,现场的媒体人和影评家都十分谨慎。但他们都说,这电影很特别,很有意思,很不一样,是一个进步。
只是没人敢开口说“好”。
邓廷歌知道钟幸也不太在意这个。这部电影里穿插了三个年轻人的奋斗和爱情,三个人无一例外地都遭到了挫折,残忍的编剧最后也没有给他们一个足够激昂的结局。邓廷歌心想,哪里会有人喜欢在电影院里看这种片子呢?花钱买票,付出时间,还要选购饮料和爆米花,想舒舒服服度过一个多小时的人仍旧是大多数。
但他自己是很喜欢这个电影的。若是放在之前,他可能还没有这么强烈的认同感。
剧组的采访结束之后,邓廷歌短暂地被记者包围了。
“有复出计划吗?”
“对陈敬和了解吗?他被称为‘小邓廷歌’,你觉得他会威胁到自己的……”
“目前的复原情况能跟关心你的观众分享一下吗?”
“上个月在网络平台上重新播出的《大唐君华》重制版创下了收视纪录,你有什么想说……”
“听说你最近回归话剧舞台?我们什么时候能看到你的作品……”
“不拍戏了吗以后?是和身体的健康状况有关吗?”
问题太多太杂,他挑了一些回答,尽量说明了自己现在的工作意愿和身体状况。邓廷歌记得当时自己还是说了很多的,但第二天、第三天,甚至第四天,钟幸愤怒地举着一堆报纸刊物大发牢骚。
“那么小一点!!!”钟幸暴怒了,“你的消息只有那么一点点!”
常欢喝了口水,很平淡地说:“那是因为这次制片方找的公关公司不靠谱。”
制片方组成人员之一的钟幸不说话了。
他坐下来,认认真真地看着邓廷歌:“还会有别的报道的。”
邓廷歌拿起被他揉皱的报纸扫了几眼。三天过去了,和他有关的报道仍旧很少,即便有也只是很小很小的一块,连配图都没有。
相比之下,他倒是想起昨晚在网上看到的一个帖子更红。帖子是路人发的,配了很多照片,都是他在云南那边住院的时候和罗恒秋在一起的场景。有些照片十分清晰,里面甚至还有他的父母亲。邓廷歌和罗恒秋兴致勃勃地讨论了一阵,觉得拍摄人不是医生护士,就同是病人。两人还对那个楼主的拍照技术和构图作了一番深入浅出的分析。
楼盖得很高,有一段时间还成了水货论坛置顶的热帖。帖子里的话倒是和以前抨击邓廷歌自甘堕落、罗恒秋恃钱行凶的论调不同,许多人都用了诸如“患难见真情”之类的感慨话语。
“好玩。”罗恒秋这样总结。
邓廷歌放下了报纸,又津津有味地品尝起钟幸珍藏的茶。
钟幸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你不生气?”
“啊?”邓廷歌摘下嘴唇上的一片叶子,“不生气。以前不生气,现在就更不生气了。”
这次换成常欢愤怒地扭头:“我生气了!你作决定之前怎么不跟我商量!你这段时间不干活,你知不知道我损失了多少钱!别想逃,继续回来拍戏,我专给你接文戏,一口气念五百字台词位置都不用挪一下的那种!”
“欢姐。”邓廷歌笑嘻嘻地说,“你别骗我,钟幸不是把胡慕挖过来了么?听他说你就是他经纪人,现在他人气又开始恢复了,你数钱都数不过来了吧?”
常欢轻咳一声,优雅地继续喝她的温开水。
这一天罗恒秋照例送邓廷歌去医院复查。
检查的时候邓廷歌接了个电话。医生用小锤子敲来敲去,表示什么问题都没有,敲了半天抬头问他:“能正常勃.起了吗?”
邓廷歌心想幸好挂了电话,然后很平静地点头:“可以了。”
罗恒秋陪他进的诊室,站在一旁笑得脸都扭成一团,连忙装作咳嗽,举起手来挡住脸的下半部。
邓廷歌觉得自己肯定没看错,师兄有点脸红。
两人下楼的时候,他装作不经意间想起似的说道:“刚刚那电话是我爸打的。他让我回家吃饭。”
“好。”罗恒秋走在他身边,闻言掏出手机来看时间,“正好,我现在送你过去。”
他走前几步为邓廷歌挡着从门口走进来的人流。
然后罗恒秋听到邓廷歌在自己身后用毫不掩饰的笑意说:“他让我和你一起回去。”
罗恒秋猛地转过头。
他脑袋转过来了身体还依着惯性往外走,差点撞上一个大妈。
邓廷歌见他一脸震惊,干脆拉着他走到了外头。罗恒秋一下被太强烈的阳光迷了眼:“什、什么?”
“一起回去,我爸说的。”他故意惟妙惟肖地学邓啸讲话的语气,“咳,那个,就你妈,手抖,煮饭煮多了。你叫那个小罗,一起过来吃。”
他说完就开始笑,罗恒秋也笑。
两人笑了一阵,察觉在医院门口笑很是不合适,连忙并肩往停车场走过去。
“我买点东西拿去。”罗恒秋说,很快又开始犹豫,“买什么好?脑白金?还是中式的补品?鲍鱼?燕窝?还是……你爸喜欢什么?”
“只给我爸买?”邓廷歌说,“你够偏心啊,我妈不要了?”
“……我没说不要。”罗恒秋又紧张又慌乱,钥匙在手里翻来覆去,哗啦哗啦地响,“都买都买。那,那阿姨喜欢什么?”
“我妈喜欢你。”邓廷歌说,又开始模仿他妈的口吻,“儿子都不要啦。每次回去吃饭都要问我十八遍小罗来不来,小罗怎么又不来,你是不是欺负小罗了儿子哎你要有良心。”
罗恒秋忍不住又开始笑,边笑边去捏邓廷歌的手。
到邓廷歌家里吃饭的那一次,是罗恒秋二十来岁人生中经历的最艰难的一个饭局。
四个人围着圆桌坐在一起。本来他左边是庞巧云,右边是邓廷歌,两个人令他安心的人都在身旁,应该是很轻松的——问题是他正对着邓啸。
邓啸没什么笑意,脸色平常得令人惊奇。
罗恒秋不敢多说话,怕自己讲得多了引起邓啸不快。庞巧云确实是喜欢他,不停给他夹菜,连自己儿子都不管了。邓廷歌说妈妈你只要他不要我了。庞巧云说是啊谁让你那么闹。说完又转头对罗恒秋笑:“也难为你照顾他那么久。”
邓啸那头没说什么话。一直到快吃完饭了,罗恒秋看到一只手伸过来把自己吃干净的碗拿了过去。邓廷歌仍在扒饭,庞巧云刚放下筷子。三个人都抬头看着平静地舀汤的邓啸。
邓啸将盛了汤的碗推回罗恒秋面前:“不要浪费,喝完。”
罗恒秋眼眶一下发热,连忙端起那碗汤大口大口地喝了,喝完才想起要说句谢谢。
邓啸看着他,点点头:“嗯。”
罗恒秋突然想起,其实邓啸和他是有过一段单独的谈话的。
当时邓廷歌和剧团的人去聚餐了,他自己先回家,在楼下花圃那里看到坐在路灯下的邓啸。邓啸没有罗恒秋家里的钥匙,他临时起意带了点东西来看儿子,手机也忘了带,只好坐在楼下等人。
听说邓廷歌不在,邓啸就不想上去了。他将装着干货的袋子给罗恒秋,却没有立刻走。两人在长椅上坐得很疏远,天也聊得很疏远。
邓啸问罗恒秋累不累,问他公司到底做的什么,问他以后事业上有什么打算。罗恒秋全都规规矩矩地回答了。他看不出邓啸满意不满意,但邓啸脸上一点笑容都没有,甚至也没有任何波动。
路灯光线透过枝枝桠桠落下来,饭毕后散步的人们三三两两地在小区的路上走。邓啸起身要走,罗恒秋想送他回去,邓啸看了看他,说了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