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看到居住房间的分配,邓廷歌就有点木了。
他和胡慕一个房间。
吃饭的时候胡慕也坐在他身边,看到邓廷歌走过来,还自来熟地喊他坐在自己身边。
邓廷歌和老刘一起坐了,没过去。胡慕脸上有些尴尬,很快又继续和其他人笑谈起来。
住的条件也不好,都是村民自己的房子改造成的农家乐。邓廷歌拎着行李走进去的时候看到胡慕正在铺床,他转头一看,自己的那张已经铺好了,整齐干净。
邓廷歌:“?”
胡慕:“本来铺了那张,后来发现墙外面的树林太潮湿。我关节不好,所以又换到这张来了。”
邓廷歌客气地向他道谢,随即收拾自己的行李。
他觉得胡慕似乎有意地在讨好自己。或者这是他表达歉意的一种方式?邓廷歌不太清楚他的想法,只把胡慕当做一个普通的共戏演员看待。两人都累了一天,随便聊了一会儿,都觉得无话可说,干脆熄灯睡觉。
第二天醒来,充满电的手机里塞了几条信息,都是罗恒秋的。
罗恒秋已经知道包嘉树调换邓廷歌和自己新欢位置的消息,非常生气,语气很不好地在短信里说“给他些厉害瞧瞧”。
除了短信还有几通未接来电,只是手机调了静音,邓廷歌没接到。他趁着早起洗脸刷牙的机会给罗恒秋回电话,好声好气地安慰他,告诉他自己什么事都没有。
罗恒秋也是刚醒,声音还带着点迷糊,一听到包嘉树的名字就立刻彪了。
“不是……你别生气,我都不生气呀。”邓廷歌说,“这改来改去的成什么样子。今天就要开始拍了,别整那么多事情。”
罗恒秋被他气得几乎发笑:“邓廷歌,你……你得生气啊。知道钟幸怎么说你吗?他说你最缺少的就是竞争意识。你不争怎么出头?你难道不知道这个圈子竞争多激烈?明里暗里,多的是别人想把你挤下去!”
他说话声音太大,邓廷歌干脆拿着手机走到了窗边,离正在穿衣服的胡慕远一些。
“你觉得我这样就没办法出头了?”邓廷歌平稳地说,“师兄,就是这样我才更要稳住。我不靠你,我不靠钟幸,即便别人带资进组,我也能在戏里把他压下去。”
“……你真是理想主义。”罗恒秋实在无奈,呻.吟着说,“你拧什么?没有靠山,我就是你的靠山;没有依恃,我就是你的依恃。这不是更好走的路吗?”
邓廷歌温和地对他说,这对我不是好走的路,是走不下去的路。
“我又不想要什么一夜成名。”他说。
罗恒秋哼了一声:“那你想玩什么?厚积薄发?忍辱负重?”
邓廷歌笑了几下,没接话。罗恒秋知道他在这一点上确实固执,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劝了。
“我知道你想帮我,不过这次先让我自己来试试行么?”邓廷歌十分耐心,“不行的话……”
“不行。”罗恒秋咬牙道,“你一个演戏的,哪里懂这后面商业操作的事情?你可以继续演你的,但我这边不可能让包嘉树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干。”
这已经是他作出的艰难让步。邓廷歌只好答应了。
“……好好演!”罗恒秋怒道,“把那个什么压下去!”
“遵命,师兄。”邓廷歌笑。
放下电话转身,胡慕满口牙膏泡沫站在他身后。
“你那位啊?”胡慕笑着问,“我听说你靠山也很厉害。”
邓廷歌顿时想解释,但立刻想起罗恒秋曾因为自己的事情跟包嘉树提过自己。也许胡慕是从包嘉树那里听来的消息,他把手机放进了兜里,不承认也不否认,冲胡慕笑笑,回到房间换衣服了。
当然是个厉害的靠山。邓廷歌心想,还跟自己有商有量地讨论怎么搞你的金主呢。
他的心情确实没受多大影响,甚至有点想念罗恒秋。
罗恒秋果真给包嘉树施加了一些压力。之后的拍摄剧本时不时就会有所改动,原本放在胡慕这个角色身上的台词会在第二天突然转移到傻强这里。进驻剧组的编剧苦不堪言,每每见到邓廷歌和胡慕就没有好脸色。邓廷歌知道她也是被包嘉树坑的人之一,同病相怜之下,对她刀一般的眼神也就不在意了。
邓廷歌演得很顺利,夏秋季节的戏份很快就拍完了。山里的落叶乔木开始渐渐变色,清晨爬上山腰,可以看到层峦之中一点点冒出来的火红和金黄,非常好看。
傻强在这样的山里生活了许多年,很快就要进入城市里了。
邓廷歌在山里呆了一个多月,活脱脱变成了一个山民,还跟老刘学了一口的当地土话,已经到达能够逗笑熊孩子的地步。
胡慕的角色在山里的戏份并不特别多。他饰演的是傻强的好友,但家境比傻强好太多。这个富有同情心的角色在进了城之后也牵挂着自己又憨又呆的好友,终于为傻强找到了他的远方亲戚,成了傻强离开山村走进城市的一个关键原因。胡慕和邓廷歌相处久了,发现这个人对自己分薄他一部分戏份的事情好像没什么太激烈的反应,而且邓廷歌一旦展开亲和气场,确实很讨人喜欢,于是跟他也渐渐熟悉起来。
有时候两人会一起爬山晨练。胡慕有些兜不住话。偶尔包嘉树进组来“检查工作”,那几个晚上胡慕就不会回去睡。他没事的时候还跟邓廷歌说起包嘉树喜欢一边做一边让自己喊他“爸爸”,说这话的时候满脸厌恶。
邓廷歌确实从没想过胡慕会主动跟自己分享这些事情。
“你那位怎么样?变态吗?”胡慕站在晨风中,倚着根竹子问他。
好看的人怎么样都是好看,邓廷歌心想。他为了傻强这个角色牺牲很大,但胡慕的角色不需要剃头发也不需要往脸上糊灰尘,一直都是干干净净的。
他一点都不想跟胡慕分享任何关于罗恒秋的事情,更何况是这么私密的问题。
见邓廷歌没反应,胡慕有些好笑。
“也不比我高贵多少吧。”他望着云雾蒸腾的山坳,“都是傍的金主,你那么清高做什么?好好交流一下,以后有资源还可以互通有无,对吧?”
“不行。”邓廷歌折了根草茎衔在嘴里嚼,“我很喜欢他的,不想跟任何人通有无。”
胡慕一愣:“他给了你多少钱?”
邓廷歌想了又想:“没给过我钱吧,去外面吃饭常常是我刷脸付钱。”
说到这个他突然有点想念辉煌街的黄鳝粥。
胡慕:“……你,你不是被人坑了吧?你就是被坑了啊傻强。如果不是被坑,你怎么可能被我抢走那么多戏。”
邓廷歌:“可能哦。”
他嘿嘿地笑,觉得胡慕这人也挺好玩的。
转战城里戏份的间隙,邓廷歌终于获得了几天的假期。他立刻奔回学校参加毕业大戏的排练。毕业演出的日子越来越近,参与演出的人也越来越不舍。
和罗恒秋见面已经是回城的两三天之后。邓廷歌拿着毕业演出的券跑到他家里给他,罗恒秋收好了那张纸,在他脸上重重捏了几把:“怎么那么黑?”
“疼疼疼……别掐,这里还有个小伤口。”邓廷歌指给他看,“山里拍戏太辛苦。晒的。”
罗恒秋哦了一声,慢悠悠站起来解领带。
他其实也刚回家没多久,一身齐整的衬衣裤子都没换,此时站在邓廷歌面前脱领带解扣子,有种说不出的性感。
邓廷歌笑着说:“这么着急呀?我晚饭都没吃。”
“别吃了。”罗恒秋将领带扔在沙发上,“先让我检验一下你还早不早泄。”
邓廷歌被他的话吓了一跳,脸腾地红了。
罗恒秋:“钟幸跟我打赌,说我们这次肯定又得吵架。”
邓廷歌拉着他解开衣扣的手:“没吵呀。”
罗恒秋笑了:“是呀,没吵。我们都进步了对么?嗯,验不验?”
邓廷歌想起那天自己坐在窗台一边抽罗恒秋的烟一边想他的事情。沉在记忆里从未被意识到的细小碎片被他慢慢打捞起来,他想知道罗恒秋喜欢自己多久了。
碎片越完整,他就越心惊。
哪里还舍得跟他吵呢?
“遵命,师兄。”他慢吞吞地说,抱紧了面前人。

  ☆、第36章 古道热肠

(拉灯一章向来追求精准的作者( ̄▽ ̄”))
这一次做得畅快淋漓。
两人从沙发上做到了床上,滚了好几次。罗恒秋靠在床头抽事后烟的时候,手都是抖的。
邓廷歌取走了他的烟吸了一口,学他当时的样子凑过去亲吻。敏感而湿润的皮肤仿佛带着黏性,他的手放上去就没办法挪开。罗恒秋没力气推开他,任他吻得越来越深,手臂紧紧揽着邓廷歌肩膀,腿缠在他腰上。稀薄的烟气从唇舌间溢出来,消失在湿热的空气里。
“二手烟……”罗恒秋声音有些嘶哑,带着几分慵懒的笑意。
“还来么?”邓廷歌问他。
罗恒秋抓抓他湿透了的头发,懒洋洋地说不来了。“教你点床上礼仪。腿酸,腰疼,按摩。”
两人洗了澡,邓廷歌乖乖地给他按摩。
罗恒秋浑身发软,脑子里还有点晕。邓廷歌给他按大腿和腰侧的时候他忍不住颤了几下。邓廷歌俯身冲他笑:“检验结果打几分?”
结果换来一个白眼。
罗恒秋告诉他包嘉树那边他施加了压力。
“他已经知道我罩着你了。”说这话的时候他还特意看了看邓廷歌,但邓廷歌很平静,没有不满和生气的表情,“他和华天向来都有合作,这次做的是过了一点,我已经跟他沟通了几次。”
色令智昏。包嘉树第一次碰男人,捧得有点过火了。再加上他不确定邓廷歌是罗恒秋的人,自然就不太看得起。
“谢谢师兄。”邓廷歌说。
罗恒秋很不满他的客气口吻:“谢什么谢。你好好拍就是了。包嘉树这部片是要评奖的,不管最后拍出什么样的东西,明年的白玉兰肯定有《古道热肠》一份。”
“好……”邓廷歌被太阳晒得发软,舒服地趴在窗台下的桌上,扭头看罗恒秋,“师兄说什么就是什么。”
罗恒秋想了想,觉得他今天的表现不是很正常。邓廷歌一直笑嘻嘻看他,他根本无法安心看文件,抬腿踢了他一脚。
“别看我,我会分心。你去玩游戏。”
邓廷歌不肯走,挪过去和他坐在一起问:“要校庆了,你回去吗?”
“嗯。可能要捐点钱吧。”罗恒秋歪歪脑袋躲开邓廷歌,“不知道他们想要十万还是二十万。”
邓廷歌:“……你也有邀请函?”
罗恒秋:“有的。你没有?”
邓廷歌:“嗯。”
罗恒秋有些无语:“……那我帮你拿一张。”
想了一会儿之后邓廷歌精神了:“不,不用拿。我晚上翻墙进去就行。你记得在墙脚接我,就是食堂后面,以前我们经常翻墙的那个地方。”
罗恒秋抽抽嘴角,只当他在放屁。
《古道热肠》的拍摄工作依旧在正常进行。工作间隙,常欢带着邓廷歌去拍了一些写真,效果一般,就是照片修得连庞巧云都不认识了。她逢人就亮出手机骄傲地给人看并且不停解释:这我儿子。没整容没整容……帅呀,真的,就是歌仔啊,以前天天在你家门口流鼻涕偷看电视那个呀。
羞得邓廷歌回家的时候偷偷把他发给庞巧云的彩信都删掉了。
照片当然也会给罗恒秋,邓廷歌挑了最帅的几张,原图发过去。
罗恒秋给的回复是:【什么时候有空,我带你再拍过。】
邓廷歌郁闷不已,回头就跟常欢散布负能量:“欢姐,你带我拍的这些照片没人喜欢,我也不太喜欢。”
常欢冷冷一笑:“你懂个鸟。新人刚出道不要拍太炫酷的写真,要青涩,要留下对比的空间。你现在拍得是一般,等《久远》和《古道热肠》开播了,你红了,再拍几套上档次的,一对比,你知道展示出来的是什么效果吗?”
邓廷歌:“不造。”
常欢一拍方向盘:“成长!”
邓廷歌:“哦……”
他想信你才有鬼,明明是审美出了问题。
毕业演出和《古道热肠》挤占了邓廷歌绝大部分的时间。他每天不是泡在剧组就是泡在礼堂,人都折腾得有些憔悴了。
这段时间偏偏又是《古道热肠》几个戏内小*的关键点,他和胡慕天天在镜头前吵来吵去打来打去,心累。
胡慕一直以为邓廷歌是和自己一样,这一个主角位置是睡出来的。甚至连包嘉树也是这样的想法,连同剧组里的几个主创人员。
然而在拍摄傻强被姑母赶出家门的一场戏时,邓廷歌的表现让所有的人都吓了一跳。
傻强到城里来投奔的正是自己的姑母。姑母一个人住,儿女都不在身边,她一开始是很喜欢傻强的。但傻强惹来的麻烦事情太多太杂,加上她儿女对这个憨傻男人的意见,姑母渐渐也不太乐意傻强呆在家里了。
累积的矛盾终于爆发,傻强又带着个离家出走的女孩儿回家的时候,姑母终于忍不住了。
导演和编剧都认为这场戏的关键是傻强和姑母争吵的部分,但邓廷歌却认为虽然争吵很激烈,但真正有意思的部分其实是争吵之后傻强跟姑母道歉的那一段。
他带回那个离家出走的女孩子只是想给她一顿饭吃,吃完就带她回家。姑母不愿意听他的辩解,只想让他立刻离开,恼怒之下冲傻强吼了句“你还真是个傻子”。
饰演姑母的女演员演得投入又用力,唾沫星子喷了邓廷歌一脸。
邓廷歌愣愣站在门口,一脸震惊地看着愤怒的姑母。然而很快,这种震惊就转变成了羞愧。
别人喊他傻子他能捋起袖子冲上去揍人一顿,而当他唯一的亲人也这样说他的时候,惊愕在瞬间转变成了令他悲伤的自卑和羞愧。
导演和包嘉树等人都吃惊于邓廷歌在极短时间内转变的情绪。
邓廷歌眼里已经浮出泪水。他低头擦擦眼睛,小声尴尬地笑了,说姑母对不起。他拼命点头鞠躬,学电视里那些人一样说对不起对不起。转头看到那个被自己带回来的少女害怕地缩在一边,他又赶快对着她说:对不起对不起。
剧本里傻强说了十一次对不起。邓廷歌精彩万分地将每一句对不起里蕴含的感情都分析和表现了出来:自卑、羞愧、歉意,傻强最后捂着自己眼睛,连头都抬不起来,只不断模糊地哭着说对不起。
拍完这一段之后胡慕拿着水送到邓廷歌面前。
“你演得太好了。”他真心实意地说,“最后那几个对不起特别棒。”
他絮絮叨叨地说,自己看现场都能明白,傻强是自卑到为了自己活在世上这件事情跟人不断道歉。“你怎么想出来的,太厉害了。”
邓廷歌歪歪脑袋:“一开始就分析出来了。剧本讨论会你也参加了不是么?”
胡慕隐约想起,不好意思地说:“我没注意听。你是专业的,毕竟厉害一些。”
邓廷歌不置可否地笑了。胡慕又和他聊了一会儿,问他有没有时间去参加一场派对。邓廷歌问了他时间,很抱歉地表示不行:“那天晚上是我的毕业演出。”
“你还有票么?”胡慕说,“我也想去看看。”
邓廷歌手里还剩一张票,随手就给了胡慕。
“你那位会去吗?”胡慕突然笑着问。
邓廷歌没仔细想胡慕问这句话的意思,随口回答:“会的,这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他一想到毕业演出,心里又惆怅又紧张。他的父母会来,师兄也会来。他将站在舞台上,隆重地告别自己的大学时代。

  ☆、第37章 胡慕

演出之前罗恒秋问他可不可以送花。邓廷歌无语片刻,告诉他不可以。
罗恒秋连连叹气,很失望的样子,邓廷歌差一点就心软了。
他主动开车去载邓廷歌的父母,三人一起来到了邓廷歌的学校。邓啸一副不太乐意的神情。他下车的时候扯了扯身上的衣服,抬头挺胸,像个领导似的检阅着自己儿子的学校。
庞巧云不好意思地向罗恒秋解释,邓啸因为不高兴邓廷歌学表演,除了送他来报到时进过学校,其余四年间竟然一次也没来过。
罗恒秋来的次数总比两夫妇多,眼看时间还早,就带着他们俩在学校里闲逛。临近毕业,学校里的气氛总是有些不一样,邓啸和庞巧云看到穿着学士服的学生从身边走过,会回头注意地盯上几眼。
“这衣服不太好看呀。”庞巧云说,“那么宽,怎么还有个大帽子?”
“中国人,毕业就该穿中山装。”邓啸哼了一声,“假洋鬼子。”
罗恒秋在脑内想了想邓廷歌穿学士服的样子,又想了想他穿中山装的模样。都很好看,他都喜欢。想罢他很愉悦地笑了。
邓廷歌在后台一边跟人闲聊一边化妆。大家都十分轻松。刘昊君虽然没有演出任务,但也跑到后台来帮忙和捣乱。
“这是我演的最轻松的一场戏。”有人说。
“是啊,没有返场,一次就结束的戏。”有人接话,“一辈子就这么一次……”
说了大实话的那家伙被众人按在地上揍。邓廷歌拿着手机蹦来蹦去地拍照,没提防身后撞上了一个人。
胡慕捂着自己鼻子,疼得弯腰:“我的天……邓廷歌你的背怎么那么硬!”
邓廷歌把胡慕介绍给自己的同学。胡慕小有名气,走一圈下来连续签了好几个名。
“你什么时候出场?”胡慕问他。
‘邓廷歌就跟他简单讲了讲这次演出的剧情和自己的角色。胡慕听得心不在焉,眼睛一直在后台里扫来扫去。
邓廷歌:“你看什么?”
胡慕:“你不是说你的那位要来?是哪一个?”
半天等不到回答,他转头看邓廷歌,发现邓廷歌眯眼盯着自己,无声地笑。
“你想做什么?”邓廷歌问。
胡慕很坦然:“认识认识呗。多个朋友好走路。我听包嘉树说,你那位年轻有为,又帅又有钱,但是不怎么露脸。介绍介绍?”
邓廷歌把他拉出了后台:“不介绍。你别动这些脑筋,没用的。”
他和胡慕拍戏一段时间,知道这个人心地不坏,但花花肠子特别多,所以也就直接讲了。
胡慕笑笑,并不在意,朝他挥挥手让他好好演。
邓廷歌不太高兴地回了后台,正往脑袋上套假发,突然想起自己的那几张票都是连在一起的,胡慕和师兄还有自己爹妈,正要排排坐。
“第三排啊。”庞巧云很惊讶,“这票要不要钱的到底?位置那么好。”
“不要的,这是学生的赠票,位置是专门留给家长的。”罗恒秋说。
邓啸已经坐下了,见自己老婆和罗恒秋还站着说话,拉扯着两人:“坐坐坐,小罗也坐,站着说话不累?”
庞巧云于是坐了下来,左右看看,冲罗恒秋说:“你是邓廷歌师兄,今天就升个级,做家长了啊。”
罗恒秋笑得差点破功:“好啊。”
这时他身旁坐下个人,笑嘻嘻地开口:“这么巧啊?你们都是邓廷歌家里人?”
罗恒秋转头,看到身边是一个年轻英俊的青年。青年很有礼貌地冲他伸出手:“你好,我是胡慕,小邓常常跟我提起你。”
他笑得极有技巧,眼角眉梢都是隐约的情意,嘴角有点歪,但更显出脸颊上那个若隐若现的酒窝极其可爱。
罗恒秋打量他几眼,伸手握了握。胡慕的手指很有分寸地捏了捏他的手心。
舞台是个特别有趣的地方,灯光就是魔术师。有它没它,舞台是两副不同的样子。
平时它是潦草简陋的。没有灯光的加成,即便上面放了道具、站着盛装的演出者,它都还是个灰不溜秋的场子。然而灯光一来,立刻就不一样了。
混合光和白光交替将舞台点亮。少女坐在镜前,母亲一边为她梳头一边问她是否有意中人。巨大的屏风反射着柔和的暖光,将两人笼在温柔宁静的氛围之中。
邓廷歌走上舞台的时候,虽然前一刻仍很想看看观众席上注视着自己的那几个人,但下一瞬就立刻投入在演出里。
彩排的时候并没有这么完善的舞美,他在舞台上激情四溢地说话,台下几百个位置都空空如也,像无表情的观众,冷淡地注视着他。然而当他站在被灯光充盈的舞台上,台下的观众就变得不再重要了。
他看不到他们,这种被灯光和舞台庇佑的感觉令邓廷歌生出一种安全感。
同伴们跪在地上,他却挺直脊背,与面前人互相不客气地瞪着。冷冽的灯光打在屏风上,落在地面上,舞台气氛也随之一变。
“那是……邓廷歌吗?”庞巧云很吃惊,迟疑地问。
罗恒秋看到邓啸显然也竖起耳朵,装作不经意地听。他侧过身,小声为两人解释剧情和邓廷歌的角色,说完了还不忘加上一句:“小邓演得非常好,你看他把男主角的风头都盖过去了。”
前排坐着男主角的家里人,有人立刻转头瞪着罗恒秋。罗恒秋浑不在意地笑笑。
他还可以不重样地用各种句子夸邓廷歌至少一百遍。罗恒秋冷静地想,罢了,今天就不炫技了,等回去和他面对面可以再慢慢说。
舞台上演出正酣,立场不同的两方正在争执。罗恒秋看得入迷,但全程都只盯着邓廷歌,连剧情都不太在意。
他的手突然一动,有水滴在了上面。
罗恒秋扭头看胡慕。
在娱乐圈里混的人,有些成熟得很晚。他们知道世界上有些不会落在纸上但存在于任何地方的规则,也熟悉这些规则的运作方式,但心里还存着一点天真的希望,因而被改造得很缓慢。有些人则被改造得很迅速:他们熟谙并利用规则,为了目标可以降低自己的底线,甚至主动献媚。
罗恒秋知道邓廷歌是前者,而前者往往混得很糟糕。后者会获得更多的机会和资源,然后这些机会和资源全都进入了潜规则的世界,不断循环。
胡慕肯定是后者。
他意识到罗恒秋的目光之后,带点歉意笑了笑:“不好意思,我太投入了没注意。”说着掏出块手帕覆在罗恒秋手上。
罗恒秋顿时一阵恶寒。他想是不是邓廷歌跟胡慕说过什么,或者胡慕从包嘉树那里听过了什么,总之他必定误会了。
他把手帕还给胡慕,自己抽了纸巾擦水。
“没关系。”
看演出时也仍旧能感受到胡慕热切的目光投在自己身上。罗恒秋见过许多这样的目光,他甚至还在心里比较了下,孔郁和胡慕,谁的眼神更热烈一些。
但胡慕确实让他不舒服了。
“放开。”在胡慕把手搁到他膝盖上的时候,罗恒秋终于忍不住出声了,“别做得太过了。”
胡慕也不恼,悠悠然收回手,嘴角带着点笑意说:“你怎么称呼?我跟邓廷歌关系挺好的,改天大家一起出去吃个饭?”
“……你最好小心一点。”罗恒秋低声说,“包嘉树心眼小脾气不好,小心整死你。”
“我和他快结束了。”胡慕说,“不用担心。”
罗恒秋:“……”
他不擅长对付脸皮厚的人,于是不说话了。
舞台上的剧情终于到了高.潮部分。
即便是第一次观看这种演出的庞巧云和邓啸也被感染。邓廷歌并不是主角,一开始两人在看到邓廷歌出场的时候会比较认真,后来随着故事的进行,渐渐也投入进去了。
邓廷歌事实上并没有掩盖男主角的风头。男主角的表演大开大合,虽然还带点脱不去的稚气,但情感充沛热烈,和角色非常契合。年轻热情的人,演澎湃汪洋的戏,一切都那么自然和合适。
主角有主角的派头,配角也个个出彩。邓廷歌演得适合得体,和其余人一样,是融在这个舞台和故事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