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幽幽的字恰好让她想起他猫一样的眼睛。她喝完酒晕乎乎的脑子,还能清晰地算出两国的时差:现在北京是晚八点,正是约会开始的好时光。
她肯定是喝醉了,而他恰好这时候撞上枪口,那就别怪她拿他开涮。她不接,也不想挂断,就那样贪婪地盯着来电显示上他的名字,她倒要看看他多久会挂掉。于是,她幸灾乐祸地听着手机铃声响到停止,之后又响…
七个未接电话,第八个正在响着。
好嘛,好嘛,她邪恶道,有本事你打到十个,我就接。
7
她等,他也真的一个接着一个地打过来。就在她沉浸在整蛊汤毅凡的快感中时,正对面咔嚓一声,之后光线冲入了瞳孔。她痛苦地“喂”了一声,捂住眼睛,闭眼前的一瞬间,她看清了正对面的门牌号,这才知道原来真有鬼魂存在。
对面就是虞雪的房间,而这个房间几周以来一直空着,不可能有人在。
鬼魂开口说话,听起来是因为在酣睡中被铃声吵醒而非常烦躁:“拜托你接一下电话吧,整层楼都要被你吵醒了。”
她响亮地打了个饱嗝,仍然不睁眼。
看来那还是个男鬼魂,讲中国话的男鬼魂。
恰在这时,第十个电话响起。
恭喜你,汤毅凡先生!
她接起来:“汤毅凡,约会还顺利吗?”她听到自己的声音高得出奇,就好像刚才喝的不是一打的龙舌兰,而是半吨的肾上腺素一样。现在,她想小声说话都做不到,只能继续轰隆隆地大叫,“吵醒我睡觉了少爷,你这回国没多久,连时差都忘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一会儿。
“我希望你不是自己一个人在喝酒。”
干吗啊人类们,开心点儿不成吗?她喝多了这是常见的事,所以他就只问她身边是不是有人。
真的,不仅耳朵根这人很怒,就连对面的鬼魂都不打算给她好语气:“如果你一定要在这里接电话,可以麻烦你声音轻一些吗?”
她清醒了点,撑着墙试图站起来,还伴着汤毅凡粉饰太平的答话。他是个特别蹩脚的伪装者,跟她一样:“…这么说有人。不错,这下我对你放心了。小婉儿同学,介意让你男朋友接一下电话吗?”
她直接把电话挂了,于是对方开始打第十一个,不过她死也不接了,管他打多少个。
鬼魂彻底无奈,走过来几步,想扶她站起来,但闻到她身上的气味后,立刻退到了几米以外:“天,这是喝了多少酒…不像话…”
微婉哧哧地冷笑:“你周五晚上没有任何生活,只能待在寝室里睡觉,这可不是我的错,好不好?”
之后她便设法从手包中摸到了钥匙,然后开门上床,头昏脑涨地睡了过去。
睡魔降临的前一秒钟,她尝到了唇间咸咸的味道。
次日上午,微婉被门外锤钉钉子的声音吵醒。这是很久以来,她第一次睡了个安稳觉,居然才睡了七个小时就被打断了。她怒不可遏,翻身下地,拉开了门,果然噪音的来源就在她房间的正对面。
比她还高的木制折叠梯两脚张开,上面有个穿白背心和蓝牛仔裤的年轻男人。他身材修长,肩膀很宽,正对着坏了很久的走廊灯抠抠弄弄。如果不是她头疼得厉害,再除去她的起床气,她还是能看清他有张眉目清秀的脸的。但现在,她只能揉着太阳穴,认为他有张欠揍的脸。
“你在干什么?”这种大小姐专用的无理取闹的口吻,一向是她的姐姐用,她很少用,但她现在就是看他不爽。
“…修灯泡。”对方居然心平气和地回答了。
“我看不出来吗?”她继续发怒,“我的意思是,你就不能找个其他时间修灯泡吗?现在是周末早晨!”但看着廊窗外强得刺眼的阳光,她不得不在话后三思了一下,于是她尴尬地改口,“呃,周末上午…”
陌生人抱了双臂,似笑非笑地看她。她没办法:“好!周末中午!总之,这个时间有人在睡觉,好吗?”
陌生人点了点头,好像很赞同她的话。这时她盯住了他的白背心,真见鬼了,她一直最控穿白上装的男生。
可白背心讽刺地开口了:“我想说的是,你周六早晨没有任何生活,只能待在寝室里睡觉,这可不是我的错,好不好?”
微婉倒吸了一口气。
原来他就是昨晚的那个鬼魂。
居然拿她的话来回她,天,她这辈子都没被人堵得这么郁闷过。
陌生人一步一步地重新爬上了折叠梯顶端,将灯泡不紧不慢地拧上,然后开始“嚣张跋扈”地敲第二轮钉子,那声音撞得她脑门子突突直跳。就在她处心积虑地想如何反驳时,他完成了他手中的工作,下来走开几步按下了开关。
灯啪的亮了。
“修好了。”陌生人掏出手帕擦了擦手,蹲下将锤子钉子装回旁边墙角的工具箱里,然后才抬头看她,“我煮了醒酒汤,你要不要来点?”
这邀约来得太突然了,微婉实在搞不清状况:“呃,我要睡觉。”
陌生人抬腕看表,那一瞬她心揪得厉害,好像这动作什么人做过。他盖上工具箱,起身:“那你继续睡吧,我下午一点出去,在那之前都行。”他拎上箱子,走回房间,临关门前回头朝她露齿一笑。
“对了,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我是你新邻居。”
衣冠不整、蓬头垢面地暴露在任何人面前,都足够让她撞墙自杀,而且她还会留下遗书要求立即焚烧尸体。更何况,这还是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年轻男人,会修灯泡,会煮醒酒汤,说话会抖机灵…嗯,还真挺机灵,她喜欢。如果她是精心梳妆过的,刚才她就会直接与他约会。
想到这里,她将最后一丝睡意甩在脑后。回到房间里,她开始洗脸刷牙,挑选衣服。
一切都收拾妥当的时候,刚好下午一点五分,但约会略微迟到反而更显得女方矜持得体——女孩子都会迟到一点点嘛。在这五分钟内,对方会忐忑不安地思考她不露面的原因。然后在她露面的时候,喜悦之情会增加好几倍。
临出门前,她接了汤毅凡的第十二个电话。她兴高采烈地表示,自己终于找到了医治失恋痛苦的良药——隔壁新搬来一个帅气的陌生人,她对易凡说他如何好玩如何体贴(“醒酒汤哦”)。汤毅凡忍俊不禁地叮嘱她,分手了可别忘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他。Vivien前男友俱乐部现在打牌正好够手,于是就没人在旁边递烟了。
她酒醒之后,世界果然一片大好,连“狗一日”都分外可爱。
微婉美滋滋地出门,轻触隔壁门铃,却没人应。她急躁起来,重敲几下,但门里依然一片沉默。她这才意识到,他人已经走了,他居然连五分钟都没有等她。你准备了一肚子的钓男人上钩的调情语句,完全没处使,这郁闷才真叫大发。
这男人是死脑筋吗?拜托,她只是迟到了五分钟而已。
那种“没人为我而留下”的落寞又袭上心头,她突然很想知道虞雪是到底怎么遣走落寞的。
可能没有那么多男人会在马路上回头看虞雪,但曾有那么一个男人,愿意为她而留下。她值了,夫复何求呢?
微婉噘着嘴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有些不知所措。
那个下午,易微婉窝在阿泰内广场的套房里吃了好几份牛排,不是在她的芭比房里,就是在汤毅凡的套房里。她知道他在这里至少签了一年的合同,这间窗口位置很好的套房,只为他一个人留着。即便他不在,也不会订给别人。于是,她可以随意地霸占。毅凡并没在巴黎置产,他甚至说过他不喜欢法国这地方,软骨头多得紧,叫他看着腻烦,且,她援引他的原话——这是个没有前途的地方。
可是,这里正适合她这种没有前途的人待,于是他话又说回来:“既然您要在这儿长住,那我不来也不是个事。”
于是这几年他频繁地来巴黎,并且择了处酒店——她的酒店。他订下了一个房间,算作他的“长期落脚点”。
安东尼送甜品进来的时候,她正对着蒙田大道美如梦幻的街景发呆。
老人微笑启口:“宝贝,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知道。你在想,‘今天下午过后,这姑娘会胖成熊猫’。”微婉恹恹地搅着碟子中香浓的奶油,“不过我不在乎,说真的,安东尼,漂亮又有什么用呢?”
“不是。我想的是,你现在需要一个最好的朋友。”
两个小时后,易微婉就坐在前往伦敦的班机上了。这是几周以来她头一次全身心地感到喜悦。
刚才,就在她吃完最后一口松露之前,安东尼告诉她,他刚从公司总部得知,伦敦海德公园一号的房子,三天前迎回了主人。如果她愿意,随时可以去拜访。微婉当即就决定,接受安东尼的这个邀约。
“我马上打电话给Yvone,说你日落之前会到骑士桥。宝贝,周末玩得开心。”
你可能认为,客户允许安东尼直呼他的名字,这会让安东尼感到很荣幸。但事实上,该感到荣幸的是该客户。因为能让老安东尼待见的孩子,世界范围内,十根手指就可以数得过来。而如果微婉这时还记得起新邻居的质问的话,那她就该感到解气,因为她在周六的早晨,其实是有事可做的。
只要有一个Yvone Chang在她身边,她的周末上午就不会无聊。
8
蒋怡风,一个打破“单亲家庭孩子不幸福”谣言的最好范例。她是微婉在德微中学的同学,也是她的终极闺蜜。除了出生就见面的汤毅凡外,蒋怡风是她认识年头最久的老伙计了。微婉只读过几个月的女中,之后就回家请了私人老师。她中学唯一美好的记忆,就是交了蒋怡风这个好友。她们的友情由来久矣,说起来,她们的友谊还是从她们十二岁那年的那起欺凌事件而开启的。
起因是,那时一个喜欢易微婉的男生,想要送玩具给她。男生被其他小孩子笑话,说他和养女混在一起。于是男生改换了主意,将玩具送给了另一个女孩。微婉很难过,下课时,她趁女孩不注意,将玩具偷偷地拿了过来。后来东窗事发,女孩恼怒地骂她是下贱的养女,将她推倒。她头撞到了桌脚,流了很多血。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因为,这事被她的姐姐知道了。下课后,姐姐带着她的一帮手下,扣着那个小女孩的双腕,把她拉到了盥洗间里。姐姐按着她的头,要她在微婉面前下跪。小女孩挣扎着不肯跪,还咬了姐姐的手,于是姐姐大怒,叫跟班轮流地掴她耳光,直掴到她双颊都肿得高高的,哭着求饶才停止。
微婉看不下去了,求姐姐停手:“也不至于这样对她吧,我也没怎么样,只是破了皮而已。”
姐姐丝毫不为所动:“可我今天很无聊。”她想了想,“喂,你们有没有人带了剪刀?给我把她的衬衫剪烂。”
有人带了剪刀,还不止一个人。姐姐坐在洗手台上,看着众人七手八脚地扒了女孩的衬衫,大笑着把它剪成碎片,丢进马桶。女孩白皙的皮肤裸露在外面,高声的哭叫变成了低沉哑忍的嘤嘤而泣。她颤抖着环抱住自己,连反抗都不敢了,只是拼命地向后缩。
微婉僵硬地站在原地,双拳攥得紧紧的,她也在颤抖。
姐姐这才一身轻松地从洗手台上跳了下来,蛮横地将衣不蔽体的女孩推倒在地。她还不解气,又踢了她一脚:“你嚣张啊!你再嚣张给我看!你不是很贱,很会勾引男生吗?那以后都不要穿衣服,再去勾引好了!”
骂完这些,姐姐拍了拍巴掌,对跟班和微婉说:“我们走。”
微婉没有听姐姐的话,本来一件很小的事,现在居然让姐姐给弄成了这样,她不懂这是为什么。一股灼烫的气流从她的胸中升起来,将她噎到窒息。那女孩蜷缩在地上痛哭,脸是肿的,衣服也没有了。这都是因为她,都是她造成的。这个女孩叫她养女没有错,她自己也听习惯了,因为每个人都是这样叫她的,她不介意的。更何况,姐姐她自己,在家里面,在爸爸妈妈哥哥听不见的地方,也是这么叫她的啊,也没有人会打姐姐耳光,扒光姐姐的衣服来羞辱她。
为什么汪凌茜可以做想做的事,而别人就不能呢?
还有她的这些跟班,只是为了附和她们的汪女王,就不问原因地打骂别人。为什么这世界上有人可以随意地欺负人,都不感到一点内疚?打人的手,难道自己不会痛吗?
“婉儿,你在做什么?我们走!”汪凌茜不耐烦地说。
“不行。”微婉缓缓转过身,语气很坚定,“不行,不能这样走。”
姐姐诧异:“你在说什么啊?”她一步步地逼近微婉,似笑非笑,“婉儿,你不会是…同情她了吧?她欺负你,你还同情她?”
微婉咬紧唇,但没低头。
汪凌茜翻了个白眼:“天,你还真是懦夫,你活该被欺负。不过呢,现在我命令你跟我走,你是不是不听我的话?”
其实微婉怕得要死,她不敢反抗姐姐,从来不敢。她知道姐姐已经很愤怒了,可她不能丢下一个衣不蔽体的女孩在盥洗室里自己走掉,她不能这么做。
下一秒钟,她开始脱自己的衬衫。脱下之后,她将它递给了女孩。女孩很害怕,根本不敢接。
“你…”姐姐惊愕。她没有想到,婉儿真的敢忤逆她的命令,“好。好吧,随你,我们走。”汪凌茜军团集体走掉,只留微婉和女孩在原地。
微婉知道盥洗室的瓷砖地板冰凉冰凉的,她也怕得想哭,她朝女孩吼,声音凶狠:“喂,你快点把衣服穿上啊!”
女孩好像被她吓傻了,依然没有接。就在这时,几个大人从盥洗室的门口疾步走入。女孩家的保姆没有接到小姐,于是和几名教员一起,在满校园地寻她。这下他们可找到了,原来小姐正在受欺负。后面发生的事看起来都很自然,罪犯被当场抓住,她恶劣到打人还不算,还要脱光人家的衣服,小小年纪,心肠竟这样歹毒。
事情愈演愈烈,没有正常的父母可以容忍女儿被这样地欺辱。他们对校方施压,要求必须开除易微婉。爸爸妈妈的态度倒也一样强硬,他们说婉儿不会做这样的事。做这事的,一定另有其人。爸爸叫她到书房里面,严肃地问她:“婉儿,不要怕,我们不会让人冤枉你。你说出真相,爸爸妈妈都会保护你的。”
微婉在养父面前倔强地沉默了一整晚,不是她多么高尚,不想出卖谁,而是她知道,如果告发了姐姐,她以后的日子就别想过了。那女孩只有在学校里才会面对汪凌茜,而她却是不论上学还是回家,都在姐姐的手掌心里,任她想捏就捏,想抛就抛。所以最终,她什么也没有说。爸爸很失望,对她说,如果你真的欺负了别人,那我们是不会包庇你的。
在整件事中,受害人完全没有提到有另外一帮人对她进行了欺凌。面对所有人将所有罪过都推到易微婉身上的事,女生一言不发。微婉猜想,她递过去的那一件衬衫,并没有让她和姐姐变得不同。她和那帮人一样,都是那么坏。她尝试过,在恶中保留一点善。可这善,并没有给她带来好的结果。
如果她真的就这样被开除,她可能会从此堕落,真会将她最后的一点善也泯灭掉。
幸好,老天将怡风赐给了她。
就在她已经被定罪,一切即将尘埃落定之时,她遇见了怡风。
那天,她在教学楼楼梯的底端,抬头看向宽敞的楼梯和大大的窗户。这所私校的校园很棒,楼梯宽得像大酒店的舞台。她看见透过窗户射进来的光,光海里有个娇小的身影站着,她刚刚从校长办公室里走出来。微婉认出,她是从香港来的转校生,叫作蒋怡风。当时的她们不是很熟,并没有说过话。
怡风沿着光,走下楼梯。逆着光,她的五官渐渐明晰:她有极精致的鼻子,很大的杏仁眼,齐刘海,一头卷发像洋娃娃一般。她说:“我替你作了证。那天我在盥洗室里,我听到了整件事。欺负她的不是你,是汪凌茜和她的奴才们。”她声音软软的,但很有力量。
微婉低了头:“可我没有阻止她们,我坐视所有事情的发生。我想,其实我也很坏,对吧?或许我是应该被开除的。”
“你说得对。”怡风走到她的面前,“那样的话,我也是坏人,我比你还坏。在最后你至少脱下了你的衬衫给她,你做了正确的事。而我则全程躲在里面,连站出来的勇气都没有。如果你该被开除,那我更该被开除。”
微婉摇头,她很想哭,但这次是因为温暖:“不,你现在…就站出来了。”
怡风很义气地拍她的肩:“所以说,想要脱离坏的成为好的,永远都不会晚。无论你几时站出来,最要紧的是,最后你选择站出来,你说对吗?”
后来,姐姐受到了惩罚。姐姐认为,这是因为她那晚在爸爸的书房里告了密,所以在后来的一段时间里,她过得颇为悲惨:全体女生都孤立她;一些男生跟着远离她;另一些男生则恶毒地靠近她,因为他们知道这一个是可以用来随意取乐的,没有人会帮她。只有怡风一直在她身边,与她并肩反抗所有的恶意和敌意。
后来她不得不退学,回到家请私家先生授课。但她想那些自己为此而付出的惨重代价,也都是值得的,因为她得到了一生的知己——怡风。
十八岁来到巴黎后,她也没有和怡风断了联系。事实上,怡风是她唯一一个没有断联系的姐妹淘。其余朋友要么不知道她离开汪家的真实原因,要么是知道了,不愿或不敢再和她联系。只有怡风一个人,知道全部的真相,还始终站在她这一边,挺她到底。
怡风的母亲是个不折不扣的女强人,拥有一家IT公司,该公司市值已超十亿美元。每个女强人的背后都有一个负心的男人,海德公园一号三楼的公寓,就是当年怡风爸爸送给她母亲的分手礼物。怡风念完小学时,离开了出生长大的香港,随母亲来到了上海。父母的离婚手续彻底办完的时候,她又对母亲表示自己没有兴趣跟某个卡塔尔首相做邻居,她想留在中国大陆生活。
所以,海德公园便由此空着了。
这次怡风决定开启这套并无任何幸福回忆的公寓,不知是为了什么原因。
微婉到达肯辛顿商务区时,已经傍晚。天空散发着香槟色的光泽,她的手机适时地响起。
“婉儿你好快!我们直接去吃饭怎么样?我要饿死了!”
听到老朋友声音的感觉着实不错,却也让那些或远或近的过往更加历历在目。微婉摸摸肚子,回望一眼人流攒动的骑士桥地铁口。
“怡风,或者我们只叫个外卖,选部电影看吧…”
电影是她们成长过程中的最爱。Pretty Persuasion,讲的是一个拥有美丽、智慧和野心的十五岁女孩,将世界玩弄于股掌之上,最终却被自己的贪念而反噬的故事。因为实在看过太多遍了,所以微婉和怡风都可以依样背出整部电影的台词。她之所以提议看电影,只因为微婉不想在诉苦时,声音一落就安静得让人起鸡皮疙瘩。
她不止讲了丹尼,还讲了自来巴黎后发生的所有事。
在这个冗长枯燥故事的结尾,怡风只沉了下巴,眼神深深,语气半惋惜半费解。
“这么多年了,你们居然还是没有在一起。”
“…你说谁?”
“你,毅凡,还有谁?你!毅凡!”怡风举起遥控器将电影静音,“易微婉,全世界只有你不知道,他爱了你那么久。”
9
微婉笑了,笑得很真心。
她当然知道,她怎么会不知道?他一直都爱她,她也一样。自记事起,她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就好像从娘胎里走这一遭出来,就为见到他似的。可他对她特别坏,老惹她哭。他喜欢捏她鼻子,长大后还坚持地认为,她鼻梁之所以又高又直,都是他当年捏得好的功劳。她反唇相讥,那你也揪我耳朵来着,都被你揪成招风耳了!
汤毅凡就厚颜无耻地笑:“那可不对,我揪的是你耳垂,所以应该是如来耳。多好,这是福相啊!”
小时候,他还喜欢举着她在他家花园子里,从东头跑到西头,再从西头跑到东头。她长大后有恐高症,肯定也是因为这个。
对这项罪行,汤毅凡也没有否认。他还表示,她应该感到幸运:“你是不知道,那时候我想过,要是我滑行一会儿把你朝前一扔,你会不会像纸飞机一样,就飞起来了。”
他还当她是纸飞机呢。
“反正你就是看我不顺眼,往死里头折腾!”
“这您可冤枉我了!我啊,是长到十岁后才知道,您不是我亲妹妹。”
这是事实。她也是到了好几年之后,才知道他竟然不是她的亲哥哥。这位小爷在发觉这个很软的小姑娘不是他的亲妹子以后,就问心无愧地,彻底地把她当作了自己的玩具。她可不想任他欺负,被捏疼了就歇斯底里地哭。他怕他爸听见,于是就披上羊皮,装作好人。
他亲她一下:“别哭,我爱你。”
她才几岁,觉得他突然变温柔的样子很好玩,于是就不哭了。现在想想,那可真是很没骨气的一件事。
她经常哭,尤其在妈妈死后。但即便妈妈在世,她也从来不理小女儿。她想吸引妈妈的注意力,所以便想通过哭来实现这个愿望。结果妈妈的注意力没吸引来,倒引来一只会说我爱你的大灰狼。后来他们稍微长大一点,他渐渐改了口,但仍是说别哭,只是后面应该说的“我爱你”却没了。她很不满意,决定哭到他说“我爱你”为止,结果就因为这任性的举动,而被他打了屁股。
那时汤毅凡的爸妈老不在家,他家的阿姨保姆又往死里惯他,所以根本没人来管这位混世魔王。她们看见他欺负她,也不帮她,还把嘴一掩咯咯地笑着躲出门去。她抓着阿姨的衣角哭诉,阿姨就说:“婉婉乖,毅凡哥哥不是欺负你,他是喜欢你呀。”
她还想再反驳几句,结果便马上被从后面追过来的汤毅凡一把捞起来,像捧元宝一样地托在胳膊上走了。
再后来,她要离开汤家去上海,汤毅凡当然不喜欢玩具被拿走。在她出发前夜,他把她劫到他的卧室,藏在了衣柜里,然后门死死地关上。他凶神恶煞地叫她不要出声,她在黑暗里坐着,不久就睡着了。
据汤叔叔说,后来他们找到她时,她已经满脸紫青,离窒息而死仅一步之遥。当然事后汤毅凡被狠狠地抽了一顿,但他完全不后悔自己差点谋杀她的这件事。
有人说,家猫会在你睡觉的时候,安静地观察你是否死了。如果它确认主人已死,那它就会开始吃主人的尸体。
易微婉敢肯定,汤毅凡每晚都是这样看着她睡觉的。他这辈子最恨的事,就是当年没能成功地憋死她。
当然,他加诸在她身上的所有暴力,她在更大一点的时候便悉数讨了回来,她踢他踢坏了好几双鞋。
就算不再住在一起,他们还是彼此最亲的人。年岁渐长,他个子高高的,越来越帅气。早晨他把煎蛋切好,放在她的盘子里。她说不吃蛋黄,他却说这个有营养。她才不管,只把蛋黄全都丢回他的盘子里。
自打认识的那一天开始,怡风就对汤毅凡的评价甚高。如果是一般女人,微婉知道原因,无非是他家世实在太显赫,而且人又长得帅,语言幽默,懂得讨女人的欢心,但怡风不是一般的女人。
这个将超高智商和情商集于一身的天才少女对她说:“易微婉,你知道哪种男人最可爱吗?外表花花肠子玩世不恭,但心里却默默地抱着一个女生走到黑。这样呢,就叫作‘纯爷们’了。你的汤毅凡,就是这一型啊,你都不懂得珍惜。”
微婉想,她当然懂,她一直都是懂的,不懂的是外人。
“他当然爱我,我也爱他,但不是那种男女朋友的爱。男女朋友会分手,我和他却绝不会。我们会一辈子都爱彼此,就像爱自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