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风俨然准备好了一场辩论,她洗耳恭听想等微婉所有的歪理说完后,向她发动进攻。
可惜她找错了辩论对手,因为微婉完全不是那块料,她在满脑子的糨糊中挑拣了半天,才有这么几句跟哲理贴点边的话。再让她找,抱歉,她真找不到了。她只好从脑海里翻出那本陈年的日记,笨拙地翻开来读。还没翻几页呢,纸就簌簌地成了碎片。
中学时,蒋大哲学家曾经下过一句论断,专门帮助像她这样的无知少女拨开迷雾见彼岸——如果你和一个男生已经很好很亲密,但不确定对他的感情到底是爱情还是友情,那就想象一下和他亲亲抱抱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这论断很在理,爱情和友情的最重要界限,就是性爱。
微婉一直觉得怡风是聪明人那拨的。她跟虞雪不同,虞雪是凡人的聪明,有目标很清醒,懂得努力;而蒋怡风是会说那些听起来就觉得高深,就觉得分外有哲理的话的,比如那句“不喜欢的事便不去做,但要尊重做了的人,因为那是他们的选择”。
怡风说这话时,正是她父母离婚之际,她很轻松地盖章放行,从没责怪过父母。面对好友对父母的宽容,微婉不免想起自己从未见过的父亲和以壮烈的方式自杀,只留女儿一个人孤零零地寄人篱下的母亲。她觉得,自己也该宽容些,无论亲生父母曾做过怎样的选择,那都是他们的选择,她怪不得他们。
因怡风的话,微婉学会不再去恨很多人,这才发现自己的生活快乐了很多。
她一直最信怡风的话,认为她的话中很有智慧,所以她就依了怡风的话,想象和毅凡亲亲抱抱会是什么样的感觉。事实上,关于这一点,这几年来她想得极多,说不定想的频率比来月经的次数都高,而每次都只有同一种的感觉——恶心。
“和毅凡亲热让你觉得恶心?”怡风不知何时神奇地变出了两罐啤酒,拉开一罐正要递她,听到她这两个字,又嗖地抽回去。
微婉抓了个空,无语了。
“易微婉,不仅你是傻的,你的荷尔蒙也是傻的。毅凡人凶是凶,可就连我都会很想和他亲热啊。你有捏过他的手臂吗?他真的是有在健身啊。”
“差不多行了!”微婉果断地抢过属于自己的啤酒,其实她该强制自己戒酒的,但她顾不得那么多了,“你又不知道他在那方面的能力到底怎么样。”
怡风笑:“他那方面呢,我是真的不知道。他是你的人,我也不会幻想他。可我不知道,不幻想,却也会好奇地听别人讲。”
“都谁讲过?”微婉仰脖喝了一大口,打出了一个响嗝。
怡风耸耸肩,故意眼神花花:“很多人咯,Lauri啦,Wingy啦,Joey啦,Sammi啦,你姐汪凌茜啦。其实,你和毅凡呢,的确是太熟了点。但这种事,不到真正做时,谁也不知道究竟情况如何。”她提出了一个最中肯的建议,“我建议你们试一下,说不定会很和谐。”
“胡说!”微婉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那不成乱伦了吗?他就跟我哥似的!”
怡风饮下她的酒,若无其事:“怎样呢?你又不是没和你哥谈过恋爱。如果阿哲都可以,毅凡有什么不可以的。”

微婉被这句话噎得很难过。
“怡风。”她低头盯着双手间的易拉罐,“我没跟我哥谈过恋爱,根本没有…我还以为,你和他们不一样,你是相信我的。我不是为自己辩护,而是,我哥他是个好人,他根本不会做出那种事。”

其实,他们都这样想才最正常。
如果姐姐相信花园中什么也没发生,她就不会跟哥哥吵了那么激烈的一架,砸了那么多的东西。真的,那个阵势,即便以汪凌茜小姐的标准来说,都算是火山大爆发了。姐姐一向觉得哥哥和她不对付,她一朝确定,必然要把先前积攒的所有怨气都发泄出来。
如果养母相信哥哥和她都停在了那一刻,没有逾越最后的大限,她就不会在一月份午夜两点的酷寒中,将只穿一条薄裙的她扔出了家门,锁在了外面,任她哭喊求饶也不理睬。第二天太阳升起,她的睫毛上都结了冰霜,整个人已经被冻得人事不省。那晚之后,每年冬天,她的手脚都会生冻疮。那冻疮,是在提醒她曾经发生过的事。
有些事,真的不是想忘记就能忘记的。
如果养父相信他的儿子没有坏到欺负寄住在他家里的可怜孤女,他就不会让哥哥在他书房里跪了一整晚。
最后,这件事谢场了,台词如下:
汪父:“过两年,她年龄够了,你必须娶她。汪家的男人不会始乱终弃。”
汪母:“什么?我唯一的儿子,怎么可以这样不明不白地被人陷害?”
汪凌茜(尖叫):“这个家我待不下去了!”
至于哥哥,他转身走出家门,再也没有回来。
至于她自己,她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了。

但她还记得汤毅凡那家伙的混账话,她能忘吗?
他几乎是把她打包在行李箱里拖去了北京,借口是快过年了,她又爱吃他们家包的饺子。飞机上,他就着一块儿两成熟还滴血的塔塔牛排,一边对她说,一边笑到不行:“哟,我还真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这么多年来,我一直觉着汪老爷子是把你当童养媳拉扯的。闹了半天,人家根本就没这计划啊。”
她哪里是什么童养媳!
只不过,有些事在计划外发生了。
汤毅凡对这些事显然也有评论要发表,他切一块肉硬塞进她嘴里:“小婉儿同学,你这就十分不厚道了。吃人家的住人家的,还临幸人家儿子。男人有的是,何苦要上你哥呢?”
她恶心地吐掉了那块肉。

不管怎么说,那年的春节,汤家就多了一个整天哭哭啼啼吵着要回家的小姑娘。汤毅凡每天都威胁她,她要再喊回家,下次他去打猎的时候,就拿她套狼。她不敢不当真——这是他的座右铭,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汤毅凡九岁的时候,就用这种勇气换来了摸猎枪的机会。后来汤父才知道,这死孩子事先准备了一只用酒腌过的烧鸡,那狼登时就高了,一下午就在大树旁边转圈跳舞来着。
汤毅凡给她家打了电话,他管这叫先发制人:“伯父,这祸害就先放我家吧。也快过年了,谁家都得有个神兽保平安不是…改天您来喝酒,就这么定了。”
于是就这么定了。
但后来爸爸也没来喝过酒,哥哥汪敬哲也没再进过家门。不久后他回了大陆,在苏州停留了很久,做的是什么,没有人知道。起初的几个星期,她每天都在想办法求爸爸妈妈姐姐让她回家,但后来,很可耻地,她放弃了。
比起从前,她在汤毅凡家里生活得要轻松很多。她是耐不住寂寞的人,眼皮底下的事都想参与。从前,她总想和哥哥姐姐在一起,玩也好,休息也好,她想尽一切办法贴在他们左右。这通常需要通过她撒娇、耍赖、哀求以及最后,被斩钉截铁地拒绝后,仍然臭不要脸地跟在他们的身后来实现。
毅凡就不会要她求他,他去哪里,总是许她跟着,从不用她求。那时汤家只有一老一小两个男人,没有女人。汤爸爸算是她的老朋友,她四岁的时候,就在他的胳膊上荡过秋千,咯咯地笑到岔了气。
汤毅凡那时候的女朋友是个模特,容貌秀丽,身材火辣,难得的是有内涵,性子还特别好,她也很喜欢。两个姑娘通过一个男人认识了,聊聊天发现彼此还挺投缘,于是她们从此一起逛街、购物、做头发、做指甲。遇见记者抓拍,她们拉着手一路高跟鞋狂奔,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逛晚了就去模特家开睡衣派对,互相帮对方化妆,特high的时候连刺青都玩过。后来回来给汤毅凡看,被他大骂一通亲自押着她去消除了。
模特出通告时她当小影迷,拎着便当去探班。而真正目的,则是为了高大帅气的男模。
可惜没多久,汤毅凡这犊子就把模特给甩了。
“陪她、讨好她是我的事,让我家神兽给抢了算是怎么个意思?”闹了半天,这厮是烦人家模特跟她待得时间长了。那属于汤毅凡先生的“狗一日”时段,他那狗脾气一上来她就懒得和他计较。他爱分分,她可不想少个朋友,于是她继续跟美人做shopping密友,天天往外跑。他吹胡子瞪眼睛地拦着,不让她出汤家大门,她都当没看见。
但微婉后来发现,她只是他分手的借口,真实原因是他又看上了另外一个美女。她是北影学戏剧文学的,但她长得比表演系的系花还美。人家那才是真正的才貌双全。他约会的时候,她颠儿颠儿地又想跟着去,于是他怒了。
“这回能不抢我女朋友了吗?”
哎哟喂,他还真往心里去了。
仔细想想,她觉得自己是有那么点过分了。于是为了赔礼道歉,又正好碰上情人节那天,她就买了歌帝梵的巧克力给他,让他拿给他女朋友,就说是他送的。那巧克力是个小雕塑,做得精致无比,她选了好久才选中的。当然了,价钱也很好看。她把身上所有的钱凑在一起,结果竟然不够。于是她就给他模特前女友做了五个星期的片场助理,每天送盒饭,攒下了点钱。最后买下了那个金贵的巧克力雕塑,模特也赞叹她眼光好,说这巧克力搁哪个女人眼前,都肯定喜欢。
他挺高兴,评价她终于懂事了,拎着巧克力就去约会了。
结果晚上睡觉前,她房门被踢开。汤毅凡走进来,一屁股坐在床前的沙发上,脸跟烟熏过一样的黑,往死里瞪她。
“您这回不明抢,改玩阴的了,是吧?”
“怎么了?”
“那巧克力是动物。”
她是真头疼,他泡妞这么多年没培养出一点情商来:“那小猫多可爱啊,笑眯眯的。女人都喜欢被比作猫,小巧乖顺的,还清高有个性,您懂不懂啊?这还是个巧克力做的猫,您可以就势说‘你比它甜’,然后吃完饭直接回家have sex,这还用我教你?”
他眼珠子瞪得都快飞出来了:“那是猫?您这猫减肥呢是吧?”
她怒不可遏,拉开抽屉翻出店里的宣传页想证明给他看,结果定睛一看,她蔫了。
Renard de Paque.
得,她又摆了一乌龙。她讪讪地扭头,不敢说话了。
他冷笑:“装啊,有本事您就装不认识法语。我谈个恋爱,您就送我女朋友一巧克力做的狐狸精,真厉害了您!”

10
“什么狐狸精啊,说话注意点!这是复活节的狐狸好不好…那个,我的初衷是好的,就是挑的时候没看清楚,真的。要不,我再…”
“行了行了,姑奶奶您消停点吧,别害我了。”他站起来,估计是憋着这口气懒得跟她说话。他出门之前回头,威胁似的看她:“要是下回再气跑我一个妞,干脆你就给我…”
“我保证!再有下回,我肯定自觉地卷铺盖走人,不用您轰我!”她痛心疾首地对灯发誓。
然后汤毅凡就被噎住了,那张脸黑白灰,灰白黑地变了好几次。
“不是…睡了!”
哐!他就将门给关了。
她心想,这孩子还真是善良,瞧瞧,他这是愧疚对她发脾气了。

其实她之所以很好意思地从汤毅凡身边撬女人,一则是因为她是没有朋友会死的女人,二则是因为他是不会少女人的男人,各色女人都是直接往他的身上贴的。就在那个难得的空窗期里,他作为远东执行董事以及青年企业家的优秀代表(啊呸!),去上海的几所重点高校做巡回演讲(呸!巡回广告吧!您这董事还出卖色相做男公关去呐),在提问阶段,就有女生直接递纸条求交往。
该执行董事的确挺懂事,回来就将纸条交给她了。她翻来覆去地看:“啧啧,这还有一照片儿,长得不错嘿,要不您考虑考虑?”
“吃什么醋啊你。”他脑袋伸过来,瞄了几眼,“话说回来了,长得还真不错。”
“哎哟哎哟,电话号码都给您留了,现在的小姑娘不得了咯。我看我得约她出来谈谈。”
他本来就拿这事当一笑话讲,所以听到她说这话时,他也乐得特贼。
“您这还真挺有正室的范儿。”
话说回来,那次他死乞白赖地张罗着带她回上海,还颇有几分卓绝而恶趣味的慷慨激昂。
“要不我让公关部的同事们使使劲,给咱俩弄一绯闻出来,把这事给定了?”
“您拿我开什么玩笑。”
你是否也曾有过这样一段关系,你们行走在界限边缘,若有若无地试探着?你以为你知道,可事实上,你又知道什么呢?你什么也不知道。

故事暂且告一段落。
听到这里,怡风扁了扁嘴,分外惋惜:“易微婉,你可以去死一死吗?他都这样讲了,就是表白了啊。”
“这算哪门子表白!说不定,他跟他所有女人都这么说过。”微婉晃着空空如也的啤酒罐子说。
当时,如果他说下去,会怎样?她不知道会怎样,因为他从来没有说下去过,来来回回,他始终没有一次是说下去的。后来她想,在那段时光里,渐渐地,那些跨越了二十年友谊界限的冲动,都流失殆尽了。他们是都坚定了做朋友的决心的。
“如果是认真的,就要直接说出来。暧昧啊、试探啊什么的,都不是认真的。他不是认真的,我又何必要当真?”
男人如果真正爱你,是不会跟你玩暧昧的。
怡风作深思熟虑状:“这就错了。男人哪,比你想的脆弱多了。他们在女人面前,要保留那些可怜的自尊。怕太直接地讲,被女人拒绝。你问问自己,如果他真的要八抬大轿娶你进门,你会说不吗?”
微婉摇摇头:“不知道。”
怡风摊手,权当没听见:“根本不会对不对!你对他是有心的,只是,但凡他的试探,你都当玩笑给挡回去,他又怎么知道你的心呢?挫败许多次了,还被你当成笑话看,他当然不愿再问了。”她说完还不解气,又加了一句,“你真过分!”
微婉才真的是憋气得要命:“是你根本就不明白!”
怡风不明白,毕竟怡风没有像她那样,曾经眼睁睁地看着毅凡一个接一个地换女朋友。她在他家住了那么久,他每天工作之后,都要去陪一个女人用了晚餐后才回家。然后他跟她打个照面,说上几句话。正室范儿…她分明是备胎范儿!女人对他来说,犹如超市里的货品,过了保鲜期就会被他抛弃。在虞雪之前,她从未见过他在任何一个女人身边停留超过半年。
最终,这么多年他和她之所以一直亲密,中间经过一些波折仍打不散,她想正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真正在一起过。
想到你因为向前一步可能要放弃的东西,你就马上没了向前迈出一步的勇气了。

“说起来,那次我真的不知道你们离‘在一起’已经这么、这么近了。”怡风的拇指和食指比画出一段短得出奇的距离。
她懊悔:“早知道,就不该安排你和阿哲见面。可我也想不到,他做的是那个打算。”

毅凡的最后一站是上海闻名遐迩的理工科重点院校,她照例跟着去凑热闹。
其实汤毅凡也是拼死不出北上广的那类大都会的土著,出人意料的是,他甚至土著到坚持在国内读完大学后才出国深造。
他们的所有朋友都早早地踏出国门了,哥哥汪敬哲从剑桥带回了老古板的英国气质,每天早晨起来若不背诵几句莎翁,大抵就如同没有刷牙一般;怡风更是一心向往晦涩与高雅的字眼,又极爱纽约曼哈顿,于是怀着满腔热血去Tisch Art School修了戏剧文学;微婉自己身在巴黎,虽然直接原因要另说,但终究是“正确路线”的一部分;即便是姐姐汪凌茜这类以社交为终身事业的小姐,后来也例行公事地去英国利兹的那所名校读了艺术设计。尽管她拿了高雅且体面的文凭也并没有因此而去找一份高雅且体面的工作,但名媛修养这一点算是有了。所以与他们相比,毅凡的举动就显得分外怪异了。
但话得这么说,人家的高考成绩让他不但轻松迈进了帝都最牛的那所大学,而且还绰绰有余到让他可以随便地挑专业。汤爸爸没有反对——养老可能要去国外,但赚钱还是要在中国的。至于毅凡会不会像许多愤青所诅咒的那样,被中国教育坑了心智健全,老人家则完全不担心。
用老汤先生的话来说,只要他这儿子不去坑了别人的心智健全,他就谢天谢地了。

“不体验一把上铺下铺的兄弟情谊,没抱着吉他在女生宿舍楼底下唱过一回情歌,我觉得这人生就不完整。”
“…你都跟谁唱过情歌?”
林荫道上,汤贼见她自觉抓重点上了钩,乐得特二。
“问这个干什么?”
“不干什么。您爱跟谁唱跟谁唱,我管得着吗?”

溜达着,青年企业家优秀代表就到该去演讲的时间了:“找个地方坐着,别走丢了。”
优秀代表从来不准她去听他演讲,人家说一看到她的脸就紧张。
她进一步逼问,他说不管他表现得怎么样,从讲台上下来,他总会被她各种嘲讽贬斥。不幸的是,他说的是真的,她在模仿他肢体动作和语音语调上特别有一手,还老爱添油加醋。好歹生母是著名的女演员,她基因里头就带着演技。
“放心,我约了怡风,她这就该到了。”
微婉话音刚落,怡风就出现在了小水池的那一端,兴奋地朝她挥着小手。
怡风不是独自来的,她还带来了一个人。
如果用毅凡的原话来回忆那时的她,情景是这样的:
——您就那么呼扇儿呼扇儿地蹦过去了,还一路发出“哥呀哥呀”的声音。
——活像一只刚下完蛋的小母鸡。

去巴黎?
她到上海来并没告诉家里人,她是低调又低调,绝没给任何人拍到。毅凡所谋划的“绯闻”,也在被她当头泼了冷水后无果而终。因此告诉哥哥的人,肯定是怡风。怡风说,你们兄妹两个,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是合是散,大家讲个清楚。却不曾想,哥哥一上来就讲得这么清楚,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如果离开一段时间,爸妈大概会消气的。这看似明摆着的道理,仍不是她想的那样。
“不是离开一段时间,婉儿,我希望的是你永远别再回来。”
“…原来你生我的气,生得这么厉害。”
“不是我生你气,也不是其他任何人生你气。只是,你的人生不能再这样胡闹下去。”哥哥用刻板的语气向她交代了要她去读的那所学校的情况,并给了她安东尼的电话,叮嘱她住在阿泰内广场酒店的芭比套房里。那里有她最喜欢的城市,最喜欢的人,以及最喜欢的房间。
她茫然地翻着那一摞厚重的印刷品,手指逐渐没有了力气。那上面有排列整齐的校舍,光洁象牙白的楼梯,学生们裹着蓝底黑带的针织衫,腋下夹着书本,看起来朴实而聪明的样子。可这上面的任何景象,都不像是会和她有任何的关系。
“为什么要我读商校?经商什么的,我根本不懂。我不要学这个,我又不想做商人!”她惊慌地反问,她知道自己没一根骨头是为读书而生的。
哥哥的喉咙中发出了一个轻到不能再轻的哼声,但在她听来,无异于五雷轰顶。
“那么你想做什么样的人呢?你到底懂些什么呢?你连中学都没有念完,接下来的人生,你就准备每天吃喝玩乐了吗?”
她委屈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低声啜泣:“可是,姐她不也是这样…”
“茜儿和你不同。”哥哥没有停顿,可见他不是刻意狠下心来编造谎言故意激她的,他只是在实话实说,“她姓汪,汪家便有责任养她,供她吃喝玩乐。”
她听懂了:“所以说,其实是家里不愿再养我这个毫无用处的外人了。”
直到这时,哥哥才有了一瞬间的迟疑。
他苦笑。
“婉儿,讲讲理,你已经十八了。”

“哥,对不起,可我不想出去…”她突然觉得哭不出眼泪了,“就让我回家吧,我以后少花钱就是了…我…我不花钱了,只是吃饭睡觉就好,行不行?”
“婉儿,你这样子,简直让我看不起你。”他说,“我们会支付你在巴黎的学费和生活费,只要你停留在我们的视线之内,不要惹事。”
惹事?她从来不惹事!被逼到绝路的人,总会生出莫大的愤怒力量,她就这样地血液沸腾了。她是被戳一千但不能被冤一个的那类人,她或许百无一用,不擅长读书,不醉心求学,但她至少是个听话的孩子,她从来都是服服帖帖地跟在兄姊背后,唯他们马首是瞻,凭什么说她惹事?
汪敬哲见她横眉瞪目,倒好像早等着她这样似的。
“来之前就我知道,不过几个月的时间,你惹的事,你是一定忘光光了。”

她遗忘那些恋情的速度,的确相当快。突然让对方戳穿,她才知道,说她惹事,也不冤枉。她本来空空的目光,这时就像被灌入两缸液化金属似的,轰然坠向地面。这几个月,同是被流放的人,她有汤毅凡陪着,哥哥却是独自一人在外露宿的;她依然吃得好喝得好,却不知道哥哥过的是什么日子。
她从前的确不惹事,一惹就惹了个大的。
“哥,对不起…”
是否在重逢的那一刻,她就该先说这话?她怎么一闭眼,就可以当往事没发生过?可是,究竟发生过什么呢?谈起他们共同惹的事,哥哥淡漠的一如她。她常觉得那时他很好奇她,他想知道为何在家里默不作声的小妹妹,在学校里却有各种不可思议的传闻。他想把她装进万花筒中,转动镜筒,让她简单的身体在不同的视角下反复、叠加、虚幻。
他的意思并不是让她谈那件事,他飞快地打断了她,以示他根本不想谈。
“说来说去都只有对不起,我也不愿听了。婉儿,从现在开始,你好自为之吧。”

11
从任何角度来说,她都不是一笔成功的投资。她臭名昭著的巨星生母没留一点财产给她,留下的倒有传说中的负债累累——钱债和情债;她一无所长,没有考到任何一所世界名校,也不知道自己长大后,除去吃喝玩乐还有什么事可做。她唯一会做的事,大概就是谈恋爱了。男孩子们喜欢她,留她到适婚年龄,大约她会有跟哪家联姻的皮肉价值。但在证明自己的价值之前,她愚蠢到将恋爱谈到了不应该谈的人的头上,还差点逾了大限。虽然他们没走到那一步,但这也已经搞得人家家庭不和,长子出走了。
唯一可安慰自己的是,去巴黎是哥哥的意思。而爸妈、姐姐是否消了气,是否在盼着他们的小微婉回家认错,她并不知道。虽然她是个惹了祸的孩子,但也还不至于遭神憎鬼厌。这时,她惶惶地想抓住这个她依赖长大的“家”,就像被家暴的妻子,却比施暴的丈夫更加惶惶地惧怕离婚一样。
哥哥离开后,她几杯烈酒下肚,依然不够压惊。她慌乱地决定,一定要尽快地证明自己的价值,不能就这么被流放。
当晚回到汤毅凡在上海的栖身地Villa T后,她满楼搜找他。半个小时后,她才在地下游泳池里找到了他。这厮对地下空间有着病态地痴迷,人家都是房子越高越开心,就喜欢站在最高处俯瞰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偏他总想着挖地三尺躲进防空洞里。比如在伦敦,怡风的房子在海德公园1号,毅凡的则在卡多根街23号,他花足心思在地下找寻荫庇。上海这栋别墅,他硬是在地下挖出了个深五米的空间,他说不然会有压抑感。
她扶着白色的楼梯,仔细地看准脚下,不想一跤跌下去。她知道下面是粼粼的水,他就在水中间坐着,采光井引进来的阳光劈头盖脸地砸着他,让他貌似有些不堪重负。他是全国最后一家神级资本运营商的掌门人,每天从他手中流入流出的钱以亿为计量单位。在房市尚不及今天汹涌的那几年,他便让其成为远东的经济支柱。并且,他是她最亲的朋友,她想要什么,他都会答应她。和他在一起,她就会成为最有价值的女人,所以她说:“汤毅凡,要是你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