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得很快,傅林森坐在我斜对面,视线正对着旋转门,应该是继余总之后第一个看到那位传说中的漂亮助理,他手中的咖啡杯悬在半空,游移的目光瞬间定住了。我心想就连一度被大家咬定绝对是食草男的傅林森,也能露出这种赤裸裸地被勾了魂的表情,可见这位二奶绝对是鹤立鸡群的奶中奶啊!身为一个正常男性我不甘落后地侧目过去……然后我口中的咖啡还是没能幸免地喷了出来,我赶忙低头装作是呛到了拼命咳嗽。
“你认识她?”傅林森递纸巾给我时轻声问。
“化成灰也认识……”
我这人没什么优点,就是特记仇。凡是伤害过我——好吧,这么说未免太矫情,其实眼前这女人完全没构成伤害我的程度,她不过是在很多年前骗走了我的纯真和两千块钱。当然一定要说,比起那迟早被狗吃掉的纯真我更在乎那两千块,要知道,那会我才初一啊,两千块对我可真真是笔巨款啊,为此我痛心疾首了一个月。
对了,这骗子还有个特文艺的名字——苏荷。

第三章

她脸红了,说完飞快地掉头跑走了。我就那么愣在原地,胸口是莫名的温柔和感动。我甚至觉得,自己好像有一点喜欢上这个女孩了,期待着明天见到她,跟她在学校的林荫道上默契地擦肩而过,与她在升旗仪式的操场上隔着攒动的人群捕捉彼此的微笑。
可是,真遗憾,故事并没有按照我设想的情节发展下去。事实上,绝大多数故事都不会按照谁的想象延续。这才是生活。

虽然一眼就认出苏荷,但负责任地说我记不太清她的模样了。毕竟这之间相隔太久,八年?九年?或者更长,不回家翻翻万年历我真没法确定。幸好有些特征始终没变,比如她那黑色瞳仁里飘忽不定的狡黠,以及嘴角若隐若现的梨窝。
如今她不再是那个干瘦苍白的小女孩了,也不再需要靠楚楚可怜的面具来伪装自己。她长大了,不再那么瘦弱,也懂得如何用成熟的装扮来彰显自己的女人味了。栗色的浓密头发梳了个大中分,慵懒地垂落在脸颊两侧,皮肤细嫩得似乎能捏出水来。她画了绝大多数妖艳美女都会采用的烈焰红唇妆,肩上的白色香奈儿链条包在明亮的水晶灯下晃得我眼晕。
她自信地走向大家,目光落在我的脸上时却瞬间凝固了。她的表情飞速变化,看来对于这次突兀的狭路相逢毫无准备。当然,我也一样。
两秒后,她转身疾走。
正当所有人都疑惑不解时,她又在门口停下。
那个挣扎很短暂,然后她转身回来了。“您就是何总吧?我是余总的助理,您叫我苏荷就行。”她机敏地认出了年叔,热情握住他的手,并为之前的失态解释,“刚才不好意思喔,我以为手机忘车上了,回去拿时才想起在自己包里。”
“没关系。余总说让你来负责跟我们谈合作。”年叔微微局促地伸出手,话里透着急切。
“我吗?”苏荷一脸受宠若惊。
“对。”余总宠溺地伸手揽住苏荷的腰,下巴快要抵到她的胸口,“帮我好好谈,你们年轻人的事啊我不拿手。”
“哎呀,没问题的。”苏荷侧过身,轻巧地避开余总露骨的动作,“能给我简单介绍下你们公司目前的情况吗?”
“当然,卫寻你来说明一下。”年叔看我一眼。
“啊,喔好……”我状况外地应了声,赶紧从公文包里掏出iPad,打开上午做好的PPT生硬地递上去。
苏荷朝我礼貌地微笑,把“初次见面”伪装得天衣无缝。老实说,如果不是几分钟前她见到我后扭头就跑,我完全相信她已经忘了我,毕竟怎么看我都只是她行骗生涯中非常微不足道的一个受害者。
“你觉得……”她花了十分钟听完我的简述,口吻突然变得专业,“你们公司目前能最快并最大实现盈利的是哪方面?”
“推出自己的动画作品,让其成为一种具备持久影响力的品牌,再通过开发周边产品来盈利。目前国内的《喜羊羊与灰太狼》就是很成功的范例。”我并不想拿这部动画片来讨论的,但我怀疑余总是否还听过其他国产动画片。苏荷目光流转着,我继续生硬地补充,“不过我们公司不打算走儿童市场,这块已经饱和,近几年国内青少年的动漫氛围很好,中学生这一块前景更为广阔。”
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侧身在余总耳边轻语了几句,余总听完开怀大笑,那放浪形骸的模样与其说是在听报告更像是听到什么荤段子。
之后我退下,轮到年叔跟小乔上阵。
余总是个倾吐欲和显摆欲非常旺盛的人,总是喜欢跑题晒自己的名车名表和巴黎定制的西装,一顿饭下来没少跟他斗智斗勇。无耻的是最后这个死胖子依然也没给出爽快话,他说他得回去问问自己儿子,再作答复。整半天一桌人败给了他十几岁的儿子,但愿他儿子喜欢的是《海贼王》而不是什么《东京热》。
走出西餐厅后余总揽住年叔,非缠着让他再陪自己去打几杆高尔夫。
年叔盛情难却,别有用心地喊上小乔和陶子,估计这两位姑娘现场作用就是花枝招展地大声助兴,必要时还得奉献出自己的大腿和臀部满足某人的咸猪手。突然间我有些同情她们了,如今这社会,想做个经济独立自强不息的女人真不容易。秦大义显然比我更担忧,上车后就问我,“她们两个姑娘家的,跟过去真的可以吗?”
“放心,年叔靠谱,不会让她们吃亏的。再说小乔,她一人顶三个中南海保镖。”
傅林森没参与我们的对话,默默发动了汽车。车窗外突然传来敲击声,傅林森急忙停下,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刹车甩了个狗吃屎,正脸杵在副驾驶的靠背上,刚要骂娘,一抬头已看到车窗外苏荷嬉笑的脸,跟刚才那个干练精明高高在上的助理判若两人。
我很惊讶,要知道之前饭局上我没第一时间踢翻桌子让她还钱已经很仁慈了,没想到这会她还敢主动找上来。
但很快我发现自己误会了,她是冲着傅林森来的,“嗨,这位帅哥,时间还早,陪我去喝两杯怎么样?”
“我吗?”傅林森一脸状况外。
“对,就是你。”
“不太合适吧。”
“余总可是很听我的话呢,想清楚再回答喔。”她微微扬起下巴,迷人地笑了,完美演绎了什么叫威胁中带着挑逗。
“想必也是,跟干爹谈条件效率一定很高。”我发誓我有必要马上羞辱她,否则难平心中怒火。傅林森却赶在之前干咳了两声,朝我露出一个“尽管放心”的微笑,并将车钥匙塞给了我。
“你跟秦大义先回家吧。”他说。
“什么?”我以为听错了,“喂,你……”
“回见。”
车门关上后我久久没反应过来——等等,不对啊!为什么会这样?跟苏荷冤家路窄的人不是我吗?我才是那个应该好好跟她叙下旧的人啊,为什么她可以理直气壮地无视我?这就算了,还当着我的面调戏我兄弟!该死的是,还轻易就成功了?!
眼看傅林森那傻帽跟着苏荷上了现代酷派,秦大义眼睛都直了,“我说卫寻,这该不会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
“没准是。”我翻身跳进驾驶座,考虑着要不要追上去。很快我放弃了,这很蠢。
“他们是去约会?”秦大义又问。
“十二点之前回家才叫约会。”
“之后呢?”
“约炮。”我愤恨地一脚踩下油门,后视镜中的秦大义“啊呀”一声给掀翻了。

凌晨一点,傅林森回家了。
我起床上厕所时,他刚淋浴完,腰上裹着浴巾,赤裸着上半身,细小的水珠从他湿漉漉的头发上滴落,晶莹的光点顺着他性感的肩线往下流,在灯光下,皮肤是麦色而质感的,再加上一张英俊的侧脸,真像某品牌内裤的性感男模。
他正在对着镜子漱口,而镜子中他身后的我,则是一脸生物钟紊乱的疲倦相——满脸黄气、皮肤干燥、胡子拉碴,连我一直以来引以为傲的小辫子这会都显得特别乱特别蠢——总的来说,区别大得让人沮丧。不过我还是打起精神,故作惊讶,“靠,一回来就急着漱口,信息量略大呀。”
“没有,她就找我单独谈了点事,想从我这里套点公司真正的情况。”他分辨玩笑的天分向来很差,正经地解释着。
“真的?”
“真的。”他含上一口水,仰头利用喉咙的蠕动来清洗着口腔,故意不看我。有时真觉得他像个孩子,一点也不会撒谎。我决定单刀直入。
“林森,你听我说。作为好兄弟呢,你终于遇见感兴趣的女人我很开心。我的意思是,这几年来每天睡在你上铺我一直压力很大,生怕哪天就后庭失守菊花不保,以后总算能放心了……”他弯腰吐掉口中的水想抢话,我没给他机会,“先听我说完。但是苏荷这个女人,且不论她跟余总是什么关系,不过我猜你也很清楚他们是什么关系。重点是,我曾跟这个女人打过交道,她远不是你看到的那么简单,你玩不过她的,所以我劝你最好离她远点。”
“你想多了,我跟她真没什么。”他无辜地看着我。
“行,那最好。”
我不相信傅林森,准确说是我不相信今晚的傅林森。我这人为数不多的优点就是对一切我所质疑的事物都会坚定地质疑下去,直到找出疑点将其解决或者同归于尽。趁他不注意我拿走了他放在梳洗台上的手机。
我去了三楼的阳台,并关上了门窗。
很快我就在手机通讯录中找到了苏荷的名字。几乎没有犹豫,我拨了过去。单调的提示音让人恍惚,我可以想象着信号正像蜉蝣般飘过整座城市的上空,轻盈地避开那些浮华喧嚣的吵闹声和热气流,寻找着接通信号的末梢,然后“滴”一声,通了。
“嗨,卫寻。”
我一愣,“你怎么知道是我?”
“我就猜到你会打来的。”那边的声音透着迫不及待的兴奋,还带着些许的撒娇,“我在向阳东路那家甜品店等你。我跟你说哦,这家店的芒果蛋糕特好吃。”
“少跟我来这套。”
“嘻嘻,你出来嘛,咱们聊聊呗。”
“笑话,我为什么要来?”
“你最好还是来。”她咯咯笑了。

苏荷所说的是一家叫“Night小屋”的甜品店,晚上七点后营业到早上七点,店主养了二十多只加菲猫,据说是星城养猫最多的一家餐饮店,这事还上过电视。那时我还在白鸟公司培训,一群人慕名光顾过两次,店里有普通座位,也设置通宵娱乐的包厢和卡座,大家通常点些吃的,再围着一张大桌子玩三国杀到天亮。
苏荷选了一个靠窗的双人座,桌上已经摆放了不少甜品,她这次换上了普通的纯棉白T恤,带着大大的黑框眼镜,光脚盘坐在沙发上。我推开店门时她正在专心地吃蛋糕,嘴角还沾着奶油。见到我后她激动地挥舞着手中的塑料叉,愉快的模样像个正在等待恋人的中学生。
对此我丝毫不惊讶,天知道这个狡猾的女人有多少张面具。不过起码有一点我很清楚,无论多少张面具她都能运用自如,就像杀手黑色风衣之下的千百种武器,样样致命。
我点了杯咖啡,满怀戒心地坐下。
这次她没化妆,黑眼圈有点重,人却很精神。她不急着说话,歪头盯着我看,我被看得浑身不自在,点上了一根烟。如果没记错,这家店是可以抽烟的。
终于,她说:“卫寻,好久不见。”
“是挺久了。”我冷言冷语。
“话说刚见你时我都不敢相信,没想到真是你。卫寻,这些年你变了不少呢!”她很自然地伸手过来要摸我的脸。
“咱俩还没这么熟吧。”我反感地挡开。
她的笑容轻微地凝结了两秒,随即又融化了,眼睛笑得眯起来,很巧妙地缓解了僵持的气氛,“喂,我说你不是吧,还在生气呀?”
“什么气?我生什么气呀!”
“我骗你钱那事呗。”
“哎哟,亏您老还记得啊,我以为您早忘了呢!”我夸张地叫着,冷嘲热讽。可是我真蠢啊,我的愤怒刺伤不了她,或许对她而言反而是最好的褒奖。想到这,我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
既然命运安排我们再次相逢,那么我想,是时候跟她算算这笔旧账了。
我认识苏荷是在初一,有八九年了吧,可能更长,反正自走出校园后我对年月早已没有概念。不过我还清楚记得,那年我就是个愣头愣脑的青少年,最普通的那种,朝气蓬勃,精力充沛,无知无畏,对未来满怀憧憬,有三两个关系不错的同学一起放学回家,唯一的烦恼是这次月考成绩不佳穿不了最新款的耐克球鞋了。
如果非要找出一个亮点,那就是我爸。他是市美术协会的副主席,现在他依然是,也可能升上了主席,我不是很清楚,我实在有些年没听闻他的消息了。总之他画得一手好画,其中又以中国画最见长,如果你是外行,那么将他和齐白石的作品摆一块,你绝对分辨不出来。
我从小就以我爸为榜样,如今想想可算为望子成龙的他省了不少心。小学三年级我欣然接受他的安排去市里的文化宫学彩笔画,一心盼着初中考进重点美术班。很快我如愿以偿,但我爸对我们班上的素描老师很不满意,初一寒假他专门为我找了一位素描老师补课,是他的一个老朋友。
失去寒假我并不难过,反而认为这是我爸对我寄予厚望,也是我与身边同龄人正式拉开距离的第一步。我认为自己以后将大有作为,我将倾倒众生,我将改写中国美术史,我将掀起新一轮的文艺复兴——总之,跟那些每天意淫自己将征服全宇宙以及幻想自己要穿越成为某国公主的少男少女没有任何不同。
这股虚妄又汹涌的热情支撑着我在寒假的每一天下午都风雨无阻地搭车去老师家补课。过小年的前一天,我记得那天下大雪,交通堵塞,全世界的人仿佛都挤在我那趟车上,我遭遇了人生中的第一次被偷窃,而小偷就是苏荷。
现在想想,如果那天我出门前穿的是另一件衣服,说不定都被她偷窃成功了。因为那天特别冷,出门前我妈非让我在羽绒服外面还罩一件套头羽绒背心,那件背心左右都有口袋,而且口袋里面是相通的。我一手抓住扶手一手放在口袋里,耳朵上还塞着耳机听歌,是周杰伦的专辑《叶惠美》。很突然地,一只冰凉的手便触到我的手指,再迅速弹开。事后想想,手大概是从另一边口袋里伸过来的,原本想要拿走我的钱包。
苏荷同样穿着厚实的羽绒服,灰黑色的,显得有些脏,宽大的帽子罩住大半边苍白的脸,偷窃失败的她仓皇地往后车厢挤,并频频回头看我,似乎很害怕我会当场揭穿她。拥挤狭小的公交车像一个漂浮着水草的大鱼缸,而她就是那条游动自如的金鱼,公交车靠站停下后,一眨眼她就不见了。
半分钟后,当车再次开动时,她又出现在站牌下面。成功逃脱的她不再害怕,大方地拉下连衣帽让我看清了她的脸,同时她也望向车窗内的我。那天,我一直没理解她微微勾起嘴角的微妙的笑,像无声的感激,又或者别的什么。
我们相互凝望,直到彼此在对方的视线中消失。
第二次见面是两个月后,我甚至不太确定前后就是同一个人。
她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我叫苏荷。我成绩不好,脑子也有些笨,希望不会拖大家的后腿,我还希望能跟大家成为好朋友。”
这个脸色苍白得像是营养不良的转学生羞怯地低着头,轻声细语,赢得了班里绝大多数人的好感;而如果不是曾与她在公车上撞见过,我大概也毫不犹豫地相信她了吧,相信她的内向和自卑,羞涩跟笨拙,以及那张脸上写满的不可伪造的纯良无害。
可惜几天后,学习委员刚收齐的两千多块班费就不翼而飞了。
这事很快上报了教务处,当时马上要放学了,教导主任当机立断地扣留了全班同学,上厕所都不准,一个接一个领去办公室单独搜身。紧张又刺激的搜查行动进行了半个多小时才结束。
当天晚上并没有公布什么搜查结果,只是在回家的路上,我不断想到苏荷,她在公交车上,伸进我口袋里的那只手,手指冰凉。
果然,第二天,班主任脸色凝重地告诉大家小偷昨天抓到了。她拿出两千块,并把苏荷喊上讲台,宣布她就是偷班费的小偷,要求她当着全班的面做深刻检讨。班上一片哗然。
苏荷委屈地辩解着:“老师,钱真不是我偷的,那两千块确实是我自己的钱。”
“你一个初中生哪来那么多钱?”班主任厉声质问。
“那是我爸给我的生活费,他在深圳打工,隔几个月才给我打一次,我昨天刚去银行取的。”
“还敢狡辩!小小年纪就谎话连篇,长大了还得了!”班主任态度冷酷,像在逼问犯人,“那你告诉我你爸的电话,我亲自找他。”
“我爸、我爸没有电话,每次都是他主动打长途给我的。”
“那你妈呢?”
苏荷犹豫了一下,“我四岁那年……她就死了。”
原本怒不可遏的班主任显然愣了愣,不过很快又接着问:“你还有亲人吗?”
“没有,我现在一个人住……”那一刻她瘦小的身躯仿佛随时会被眼前莫大的屈辱给冲溃,“老师,我真的没有偷。您要怎么样才相信我啊!我真的没有……”
谈话进行到这,班主任颇感满意,因为一切都证明她在狡辩。
“以你就是无法证明钱是你的。哪会有那么巧的事,班费丢了,同样数目的钱就正好在你书包里。”
“老师那您也没有证据证明就是她偷的啊,您这是在逼供。我相信她没偷。”反应过来时我已经站了起来。
奇怪,我为什么要站起来?
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她不是小偷,尤其在经历过公交车事件之后。可不知为何,我就是愿意相信她。我想若非迫不得已,谁又想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承认自己的妈妈死了,承认自己的爸爸是一年只能回家一次连手机都买不起的民工。无论真相如何,对眼前这个孱弱的女孩而言都早已造成巨大的不公,我无法漠视。
班主任不可思议地盯着我,没想到自己向来宠爱的好学生会为一个来路不明的转校生与她公然为敌。她失神了几秒,组织着语言,这时第二个同学也站了起来:“老师,我相信她没有偷。”
“我相信她。”第三个同学。
“我也相信她。”第四个同学。
……
可能班主任盛气凌人的态度激怒了我们,又或者是苏荷楚楚可怜的形象激起了大家的保护欲。同学们像雨后春笋般争先恐后地站起来,原本肃静的教室沸腾成一锅滚烫的开水。逆转的局面让苏荷“哇”的一声哭了,她瘦弱的肩膀激动地抖动,无助得像只迷途小鹿。
直到现在我都没能忘掉那一幕,我不再迫于老师的威严,而是遵循满腔热血,去试着相信世间的美好。那种感觉很奇妙,仿佛体内注入一股全新且未知的能量,或者说它一直深藏在体内,经过漫长而单调的年月后才被名为勇气的火苗给点燃了。
最终,迫于压力班主任放弃了对苏荷的追究,班费大家决定再交一次,偷窃事件不了了之。出乎意料的是,那场胜利为我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荣耀,我的事迹在学校广为流传。如今回想,那大概是我人生中最辉煌也最愚蠢的一段时间,无论走在哪,我都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大家敬佩的注视,忘了说,平均每周还能收到两封情书。
直到一个月后,我的钱包丢了。
并没有多少钱,但里面夹着一张照片,是我从楼道间的教师值日栏上撕下来的。照片上的人名叫陈曦,隔壁班的水彩画老师。班主任因为急性肠胃炎住院,她曾给我们代过一个星期的课。那时我们学校的教师有统一制服,跟如今移动营业厅的员工制服有些相似,不过是灰蓝色的,而她是唯一穿出了古板老气以外感觉的女教师,怎么说呢,带着点民国风情,就像那个动荡时代里优雅而聪颖的乱世佳人。
那天她走上讲台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朝大家回眸一笑,牵动着飘逸的黑色长发,那是个丝毫不做作的笑,特别美丽。
“大家好,我名叫陈曦,我爸在我出生前一个星期因白血病去世。我出生后妈妈给我取了这个名字,谐音正好是晨曦,早晨的阳光,意味着希望。从此以后我就成为了我妈妈的希望,直到现在,我仍为此努力着。但愿在座的每位同学都要好好努力,今后成为你们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的希望。”
据说那堂课后班上有一半男同学和个别女同学爱上了她,可我觉得自己是不同的,跟那些下课后偷偷画她的裸体漫画开她龌龊玩笑的男生不同。
我想成为她的希望。
说来可笑,我并没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我只是在她代课结束后天天巴望着班主任什么时候能死掉,这样,陈曦老师就能一直给我们代课了。后来我做了有生以来第一件可耻的事情——偷了她的教师证件照,然后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拿出来亲上好几遍,再投入到激烈的意淫中,直到入睡。
负责地说,在这个钱包丢失之前,我起码在幻想中跟她举行过上百次的婚礼,有时是在美国小镇的某间教堂,有时是在撒哈拉沙漠的某个土著部落的篝火晚会上,更多时候是在学校操场上,在全校师生嫉妒的见证下。总之我不能让人知道我的钱包里有她的照片,仿佛这会暴露我以上所有羞耻龌龊的思想。
可如今,钱包不翼而飞了。
我发狂地把课桌、书包,还有自己的储物间翻了个底朝天,依旧没找到。放学后我心急如焚地跑去操场,心想或许钱包是下午上体育课时弄丢了,它一定还在操场的某个角落安静地等我寻回。我自欺欺人地在操场上徘徊,直到天边的晚霞隐退得只剩一丁点残余,却依然一无所获。
然后我看见了苏荷。她背着朴素的双肩包,上面印有《魔卡少女樱》的卡通图,单薄的身影被夕阳拉得斜长,一直延伸到我脚下,依旧是那副看似单纯又无限复杂的神色。她眨了眨眼:“你在找东西吗?我帮你吧。”
我点点头,任她跟在身后。
那个煎熬的过程中我几度想开口问她,钱包是不是她偷的。如果是她偷的,钱我不要,还我陈曦老师的照片。我真希望她就是小偷啊,如果是,至少我还能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尽管这种想法很可笑。
苏荷似乎看穿我的猜疑,过了两分钟她突然开口问我:“卫寻,你在怀疑我吗?”
我哑口无言。
她眼眶瞬间红了,泪水大颗滚下来。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坏了,忙上前喊她别哭,她生气地推开我,我只好笨拙地道歉,最终她一头扎进我的怀里哭得更凶了。我手足无措地假装抱住她,拍着她的背脊希望这算得上安慰。
那晚我们没有按时回家,逗留在学校附近的广场上。我跟她推心置腹地聊起来,我说到了我引以为荣的父亲,我暗恋的陈曦老师,我的梦想,我的烦恼。但我分不清楚这是出于对她的信任,还是我只是单纯想找个人倾吐。
苏荷的烦恼则比我要沉重得多,她说她现在唯一的亲人是重病在床的父亲,她想打工但没人要,所以才被迫偷窃。
“卫寻,对不起,其实班费真的是我偷的,我撒了谎,我爸没有在外地打工。可我没有办法,他治病需要很多钱,爸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不想看他在我面前死掉我却无能为力……但是你的钱包真的不是我偷的,我之前一直想找时间跟你说声谢谢,可是我想你肯定看不起我这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