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点头,示意有在认真听。
他又舔了舔嘴唇,“首先你要知道,其实很多人都有多重人格的倾向,就像童年孤单的小孩总爱跟着一些玩具娃娃讲话,自己同时会扮演着爸爸、妈妈,还有孩子。但慢慢地,随着年龄和智力的增长,这些倾向会慢慢消失。但双重人格患者就不会了,她们会习惯性地自我催眠。简凝就是很棘手的患者,她坚信自己有个双胞胎妹妹,叫陆笙南。”
“等等……”我糊涂了,“我高中时就认识陆笙南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他耐心地压着手势示意我继续听,“其实她父母一开始给她的名字也是陆笙南。按理说陆笙南的人格才是她的原始人格。但是,我跟我妈所认识的那个女孩却是简凝。这五年里,我几乎没见过几次陆笙南,就连我妈见得也不多。所以你现在可以这样理解,五年前,陆笙南的原始人格占主导权,并跟你相识。但那之后,由于一些毁灭性的刺激,简凝的人格被彻底地激发出来,显然更合适如今的她。”
“刺激……什么刺激?”
“这个回头再说。”阿华有意地避开话题,“总之,那之后简凝出现了,且长期占据人格的主导权。所以我们认识的是简凝。我知道你的疑问,照常理来说,我们应该赶走简凝这个人格,恢复她原来的陆笙南的人格。”
我没说话。
“可是很遗憾,我们别无选择。这得根据患者自己的意识来决定。在简凝和陆笙南这两种人格里,姐姐最有希望治愈。因为她的人格是坚强、成熟的,还随着年龄成长。可陆笙南的人格却永远停留在十八岁,而且她一点也不清楚自己患有多重人格,可以说她对此一无所知,极不稳定。简凝就不同了,她对自己患病一事很清楚,且愿意积极接受治疗。我们还曾提出建议让她纹身,都是些简凝喜欢的图案,这其实也是为了帮助她在人格混乱时可以通过看到纹身加强简凝人格的暗示……”
“等等……所以你们就决定把陆笙南的人格扼杀掉?”我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声音却还是因为愤怒而颤抖着。
“我说过,这个我们别无选择。”他颇为无奈,“反倒是你,你的出现加剧了她病情的好转。”
“什么意思?”我懵了。
“简凝喜欢上了你。”他像宣布结论一样宣布这件事。
“简凝?”我想确定自己没听错。
“是的,不是陆笙南,是简凝。这加剧了简凝想要‘活下来’的欲望。这种欲望是本能的,简凝自己也控制不了。最终结果就是,这导致简凝的人格越来越强烈,陆笙南的人格就越来越薄弱;而从医学角度上来讲,患者的完全治愈不可能是让两种人格合二为一。”他认真地看着我,“所以,只有让其中的一种人格尘封,另一种才能正常活下去。”
我头疼欲裂,“简凝曾问过我,如果她跟她妹妹之间必须死一个,我会选谁?那时我只觉得她的问题很莫名其妙……”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只是你选不了,简凝也选不了。是患者本身的选择,是她最终想让陆简凝‘活着’,让陆笙南‘死去’。”阿华轻轻叹了口气,眼神突然变得严肃,“我认识简凝五年了,她是个好女孩,这一路走来她都非常辛苦,精神病患者受到的折磨不是你能想象的,她不能有正常生活,不能有正常感情,每天都要提心吊胆自己会随时消失,同时又要承受扼杀自己亲妹妹的巨大负罪感。如今她总算能战胜自我,我真心为她高兴。”
我一言不发地起身,他喊住我:“卫寻,我今天跟你坦白这些,其实是想求你一件事。你们之间的事我多少听过一些,但是无论如何,我都不希望你再去找简凝了,最好可以跟她彻底断绝来往。她如今能基本治愈已是奇迹,她绝对不可以再接触任何可能诱发她病情的人,尤其是你。”
“好……我知道了。”我目光失焦地回头,突然想到什么,“你之前说,陆笙南受过毁灭性的刺激,是指什么?”
他端起桌上的冷却的茶,习惯性地舔着嘴唇,似乎并不是很想说。
我们就这么静静地对峙着,过了好一会,他妥协了。
“她十八岁生日那晚,遭到了轮奸。”
傅林森接通电话时,我待在街边一个小型的林木园中,颓坐在木长椅上。电话那边觥筹交错,他应该正在陪年叔跟秦大义和老王他们喝酒。此时此刻,我真想对梦航二代工作室的绝处逢生感到欣慰,却无论如何也开心不起来。
“喂?”傅林森的直觉总是很敏锐,他的声音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
“关于陆笙南的事,你知道多少?”我冷冷地问。
“什么事?”他装糊涂。
“苏荷曾告诉我,她叫人把陆笙南轮奸了。我一直以为她在骗我……可今天我才知道,她说的都是真的。”
“卫寻!”我能想象,电话那段的傅林森是以什么表情在辩白,“不是她,真的不是她。”
“呵,不是苏荷还能是谁……”
“是小央。”傅林森斩钉截铁地打断,这个名字让心头一紧,“你想想,高中那几年,苏荷从没见过你,却为何能了解到你的那么多事?”
“是因为……”我有些恍神,“她私下认识我的一个同班同学,她常常跟苏荷说我的事,但苏荷并没告诉我那个人是谁。”
“是小央。”
我呆住了。
“小央一直恨陆笙南,因为你。陆笙南生日的那个深夜,苏荷察觉到了小央的一些动作,以为她是要伤害你。当她半夜赶过去阻止时,才发现受害人是陆笙南,那些收了小央钱的混混早把她给糟蹋了。这些都是她亲口告诉我的,而我之所以不告诉你是因为我觉得这事会伤害到你,不如让它过去。”
仔细想想,这确实才是最合理的真相。当年小央在班上人缘极差,女生们都排挤她,但并不包括陆笙南。我跟陆笙南谈恋爱之前,她是个特别热情的女孩,一群人有什么活动她也总是不忘叫上小央。这样想来,她们当时的关系确实算不错。后来小央又跟我暧昧,所以想要得知我跟陆笙南之间的事情并策划一场报复可说轻而易举。
我接受了这个最合理也最讽刺的真相。
可就算这样,我依然无法不恨苏荷。
“傅林森,你为什么信她?”我冷笑。
“什么?”他有些错愕。
我握着手机,痛苦地摇着头,“为什么你会那么相信苏荷,为什么她说什么你就信什么?”
“因为她并没骗我……”
“不!那是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她都做了些什么,你,还有你们,通通都不知道!但我知道,全他妈知道。我一次又一次地相信她,可她却一次又一次地伤害我,把我当个傻逼一样玩弄!”我控制不住地吼出来,电话那边安静了几秒,他察觉到我已在崩溃边缘,“卫寻?你没事吧……你在哪?我这就过来找你。”
我挂了电话。
沮丧、绝望、痛苦、悔恨,所有糟糕的情绪一并袭来,千军万马摧枯拉朽。我行尸走肉地呆坐着,呼吸的时候我甚至感觉自己的心脏在迅速石化,龟裂的表层一层层剥落。我真想就这么死了。
时间失去了意义,我忘记那样待了多久。
一个略显老气的黑色手提包放在了我身旁的座椅上,我下意识地转头,芳姐坐了过来。她没看我,出神地望着马路对面的幼儿园。她还是一如既往的贤淑,头发往后梳,在一枚红色发卡的辅助下井井有条地披在后背,成熟的白色高领毛衣,蓝色牛仔裤,坡跟鞋,还化了一点遮瑕的淡妆。其实她算得上眉目清秀,却总是刻意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成熟端庄毫无情趣的持家妇女,仿佛一层保护色,自动跟年轻人拉开了距离。
“大家都挺担心你的,没想到你居然在这。”她笑,语调没有了以往在公司里那种微微压人的长辈气息。
我一言不发。她也不尴尬,浅浅一笑,自顾自地絮叨:“幼儿园阿姨说我家贝贝胆子太小,动不动就哭,女生都可以欺负他。今年夏天他就上小学了,老实说我挺担心的。我表姐家的孩子,他们班上有个男生就用打火机把同桌的脸给烧毁容了。你说现在城市里的小孩,心肠怎么就这么坏啊。我最近一直想,干脆把贝贝送回他外婆家好了,乡下的孩子反而比较淳朴,可能更适合贝贝。等上完小学,我再接回来……”
“芳姐……”我突兀地打断,“你是怎么过来的。”
“啊?”芳姐一时没太反应过来,“走路过来的呀,我家离这不远。”
“不,我是说,你是怎么就过到了今天的生活?有爱人,有孩子,有家庭,每天都有事可做,生活幸福美满。在来到这一天之前,你难道没经历过特别难熬的时候吗?那种恨不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恨不能把自己揉碎了塞回娘胎重造的时候,没有过吗?”
“当然有。”她居然欢欣地笑了。
“那你是怎么熬过来的?”我没力气再掩饰自己脸上的茫然和困惑。
“没诀窍,自然而然就过来了。”
“我不信。”
“信不信都没关系,反正你迟早会过来的。”她温柔微笑,换了一只腿跷着,双手放在膝盖上,微微眯眼时双眼皮显得更深了,“要不跟你说说我的故事吧。不过,估计没你的精彩。”
“好。”我麻烦地点头。
“我从小就很内向,在同学眼中就是个成绩好的书呆子,整天只知道考试复习做试卷,然后中考、高考、上大学……但很多事只有我自己清楚,谁的青春会真的风平浪静呢,你说对不对?我很晚熟,大一才有真正喜欢的人,在那之前只是很模糊地暗恋过一个男生。当时刚军训完,我去开水房打开水,一个女生插队,还很粗鲁地挤了我一把,害我差点被开水烫到。他大我一届,是风纪委的主席,当场就义正词严地批评了那个女生,并坚持帮我把开水提到宿舍楼下。就这样,我没出息地爱上了他,一爱就是很多年。那会我跟你们老板年叔是同班同学,他跟年叔经常一起打篮球,我就总是借机去找他,什么也不做,就那么远远地看着。可能是我表现得太明显吧,慢慢地,我喜欢他这件事就变得人尽皆知。大二那年的元旦晚会上他演唱了一首歌,当时小虎队红遍大江南北,他唱了一首他们的《爱》。唱完后,他就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跟我表白了。那时的大学可不比如今开放,顶多跟现在的高中差不多。反正,很疯狂的啦。不害臊地说,就算现在我早已嫁做人妇孩子也几岁了,有时午夜梦回,还会想念那个晚上,他跟我表白的时候,咧嘴朝我笑。想着想着都能哭出来。”
“他是你现在的老公吗?”我好奇。
“怎么可能啊。”她吃惊地笑了,却看不出失落,“后来我们确实有在一起,他对我还算不错吧。可他是个很要强的人,很大男子主义,太有野心。大四毕业后,他在大学本城工作了一年,一是为了积攒经验,二是为了等我。但这却让我很有压力,我本以为我只需要考个初级会计师证,找个安稳工作,再跟他结婚生子。但他听完我对未来的规划后表示不屑和不理解。他明确表态,必须出国。差一点,我就决定什么都不管跟他走了。但后来,你猜是谁让我打消了这个想法。”
“谁?”
“小年。”
“年叔?”
“就是他。怎么说呢,能跟他在一起我确实是开心的,却也非常累。相爱的那三年里他从没给过我任何承诺,毫无安全感的一段感情是折磨人的,有时候半夜做梦都会吓醒。我必须非常努力和拼命才能跟上他的步伐。很多时候我觉得我更像他的搭档,而不是爱人。他最常对我说的也是‘我需要你’,而不是‘我爱你’。”
芳姐叹了口气,回忆至此走向沉重,“他是我的初恋,我把什么都给了他,我爱他,我从没想过自己能真地割舍下他。可小年这个旁观者看得很清楚,他告诉我,我现在面临两个选择。一是继续坚持,而我可能得到什么呢?我依然爱他,他却依然没有非我不可。我继续奋斗,考中级会计师证,再考高级,再考acca,但绝口不提结婚生娃。我每天心惊胆颤,一刻也不敢怠慢地追逐他的脚步。我永远只能遥望他的背影,而他眼中看到的全是他的宏图伟业,偶尔累了才会回头看我一眼。第二个选择,退一步海阔天空,我接受那个从大一开始默默喜欢我的男生,留在星城过稳定舒适的生活。”说到这,她总算侧过头,目光清澈地看向我,“换你,你会怎么选?”
“不清楚。”我垂下头。
“可我清楚,我是女人,女人最需要的还是安全感和归宿感。所以,我放弃了自己最爱的人。”
这个结局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我想知道的是另一个问题,“你……后悔吗?”
“不后悔,他对我很好,我爱现在的老公,或许你觉得那不叫爱,至少不是纯粹的爱。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就算不够纯粹,也丝毫不影响我现在的幸福和安定。我不敢说我的选择有多对,但至少不坏。”芳姐意味深长地看着我,“其实嘛,人生的分岔路口远没有咱们年轻时以为的那么重要。因为无论你怎么选,都会有遗憾的。”
“这我懂。”
“懂就好。”芳姐露出了欣慰的神色,“虽然我不清楚你最近经历了什么,但一切都会过去的。”
我感激地点点头,迟疑了一会,还是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芳姐,塞林格的《破碎故事之心》里,男主角对女主角说: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菜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芳姐静静听完,温柔地眨了眨眼,“你想说,这就是你的爱情?”
“我不知道。”我抓住头发,再次陷入了痛苦,“很奇怪,每次当我想靠近时,只会逃得更远,我无法不去计较爱情中的得失和伤害。他们说,如果在爱情里始终太在意自尊,只说明还是太自私。我想,我就是那个自私的人吧,我不配爱她……”
“爱就是自私的啊。”芳姐无奈地叹了口气,“你仔细想想呀,不管你选择爱谁,用什么方式去爱,最终还不都是为了让自己能多快乐点少难受一点吗?不要被这些爱情名言或者什么条条框框的真理给束缚了,一千个哈姆雷特还有一千种爱情呢。跟随自己的心走吧,准没错。”芳姐挺直了背坐起来,“这可不是我说的,是你们的年叔当年开导我的原话。”
不等我回答,她脸上突然绽放出明媚的笑容,迫不及待地起身了。马路对面的幼儿园放学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小胖子背着灰太狼的书包,娇气地跑向芳姐。她一把将他抱起,往他的肥嘟嘟的脸上响亮地亲了一口。我见过小胖子,是芳姐的儿子贝贝。
芳姐抱着贝贝转身朝我招手:“来,跟叔叔说再见。”贝贝的眼神里透着小女生才会有的羞怯,挥了下手,立刻别过了头。
我愣在原地,望着两母子的背影久久地出神。芳姐不会知道,比起自己之前那番苦口婆心的开导,此刻给我留下的这个温馨素净的背影,才真正具备了可怕的说服力。多幸福啊,虽然每条路都有遗憾,但她选择的无疑是遗憾最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那条。她选对了不是吗?而我呢,依然傻站在人生的分岔路口迷茫无措。
“请问你是卫寻先生吗?”突然间,一道陌生的男人声音从背后传来。我转身,是一个微微秃顶目光锐利的中年男人,穿着短皮衣夹克,黑色牛仔裤。他很礼貌地看着我,尽管笑容可掬,却一点也亲切不起来。
我愣了老半天,才缓缓开口:“……是我。什么事?”
“可能的话,得麻烦你跟我去趟警局。”
“我犯法了?”我感到好笑多过无措,“是因为刚才没把烟头扔进垃圾桶吗?”
“按照《环境保护法》,那顶多罚你几十块钱。”他居然有心情跟我开玩笑,“总之,还请你配合下调查。”
我完全不明白,“调查什么?”
他皱了下眉,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相片,“你认识他吧?”
“我认识,他怎么了?”我很诧异,照片上的人是小歪。
“他死了。”他说。
真奇怪,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并不是震惊。
我迅速回想起两年前他来面试的那天,穿着闷骚的粉红色衬衫,稀少柔软的黄色头发卷成一碗意大利面,推开办公室门后他微笑得有些紧张,小心翼翼地打量了大家一圈,最终把目光停留在我脸上,指了指身旁的位置,“那个,我可以坐吗?”“当然。”我点头。他又笑了笑,放下了肩上的棕黄色帆布背包。而我最后一次见他是在两个月前的火车站,他当时也背着那个帆布背包,瘦弱的身板在大风中就像一株发育不良的小树苗。他露出一口不太整齐的洁白牙齿,信誓旦旦地对我说:“寻哥,等我戒毒了,我还要回来。”他在说出那句话时,应该是真心的吧。我清楚记得,当时他的左手很用力地抓着那根柔软而陈旧的背包带。

走出警局已是凌晨。
还是第一次,我扎实地领教了什么叫警察办案时的严谨和苛刻。一个问题反复问上十遍算很客气了,他们通常还希望你能像一台具备随时随地记录信息功能的精密仪器,可以一字不差地汇报很多天前的自己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见过什么人说过什么话又是什么心情,最终因为我的毫无时间观念,记性奇差,逻辑混乱,颠三倒四,录口供的警察也崩溃了。几小时下来,当他尽了最大努力却还是一无收获后,他放我走了。走之前还不忘象征性地让我登记一下手机号码跟具体联系方式,还包括我的家庭背景和父母联系方式,说是方便以后联系。但我想,这些他们早知道了吧。
而其实,面对警察的盘问,我确实撒谎了,且不止一个。
实在太饿,饿得都没力气思考了。走出警局后我就近在麦当劳买了一个鸡排汉堡,我没有在那停留,边吃边出了店门。没啃几口,一只有力的手突然从左侧挟住我的肩,手中的汉堡跌落在人行道的臭水沟。我甚至不用侧目就知道是傅林森,他身上总有一股独属于植物的清新气味。他一言不发地拽着我的手臂,暗暗地促使我加快脚步。
我们就那么沉默地走了很久,来到一个立交桥底下的路段时,已经是半小时后。
寒冷的夜风像刀子割在脸颊。头顶上汽车呼啸而过,轰鸣声一阵阵,震得桥下的人心里发慌。确认这里没有第三个人,傅林森松开手,直勾勾地看向我,他刚想开口,我一拳打向他的脸,一米八六的大个子猝不及防地歪倒在地上。很快他一声不吭地站起来,随意地抹了下嘴角的血,继续盯着我。
“你都知道了?”他问。
“是!”我盯着傅林森,真希望眼睛里能冒出火来把他给点着,“我什么都知道了,我只恨我知道得这么晚!今天如果不是这事捅出来了,你们是不是还打算瞒我到死?!傅林森,你当初口口声声让我相信你,让我什么也别问,我照做了。可你看看现在,这就是你给我的答复吗,我真他妈瞎……”
一只拳头勾向我的下巴时,我甚至没看清他挥拳的动作。钝重的疼痛伴随着大片蜂鸣声把我整个人掀飞起来,再重重跌落在地。我知道,他这一拳没留任何余地,我知道,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可能都只能一边忍受着补牙的痛苦一边喝粥了。我在地上缩成了一团,捂着下巴毫无尊严地哀号。
“既然你知道了,我没理由不给你这拳。这一拳不是为我自己,而是苏荷,这是你欠她的。”傅林森的声音平静地传过来,不知为何我感受不到他话里的愤怒,反而是如释重负后的解脱。
“操你……”我缓缓爬起来,刚想说话一口血呛了出来,两颗被打落的牙齿混杂着唾液和黏稠血浆,以一种狰狞的形状散布在我眼前的灰色水泥地上,让我直犯恶心。我听到自己含糊不清地叫嚣着,“操你妈,傅林森我操你妈……”
我哭了。
小歪离开梦航公司后,并没回老家。当天下午我跟秦大义去火车站送他,他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假装离开,不过是怕我们把他送去戒毒所。他的毒瘾早已入膏肓,根本不是单靠自己的意志能够克制住的。他没脸回家,偷偷留在星城,自暴自弃地跟一群瘾君子鬼混在一起,每天醉生梦死自甘堕落,没钱了就去偷去抢。因为长期的针管注射,他的手臂和小腿的血管都萎缩坏死,只能注射颈脖的静脉,最终,他死于一次吸毒过量。
他的尸体被抛在郊区的荒地上,三天后才被人发现。这件事之所以没上新闻,是因为跟警方正在侦破的一个大型贩毒案有关,于是低调处理了。没多久警方顺利捣毁了两个毒窝,抓了很多吸毒贩,并顺藤摸瓜揪出了不少对社会危害严重的贩毒分子。
审问我的警察是个棱角分明的方脸男人,鹰钩鼻,冷漠老成。他拿出照片给我看,是一个额头上有刀疤的消瘦男人,我一眼就认出是谭峰,却摇头假装不认识。警察又掏出了另一张照片,并将它放到了冰冷的桌案上,我瞳孔随之急剧放大,我知道自己无法再撒谎了。
当我说出苏荷的名字时,警察满意地点头:“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
我告诉他,她表面的身份是我们公司一位重要合作商的助理,私下跟我是男女朋友关系,但我并不知道她在贩毒,我现在更加不清楚她人在哪。我说我们前段时间因为一些事情吵架分手了,她都好多天没出现了。
在昏暗光线的衬托下,录口供的警察眼神深邃地沉默着。我急忙辩解:“她平时就很花心,老爱去酒吧跟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乱搞,我们就是因为这件事才闹分手的。但她不会贩毒的,她哪懂什么贩毒啊,不可能的……”为了让自己的话显得更可信,我摆出一副难以置信的僵硬表情,指着照片上的谭峰一口咬定,“她肯定是被这个男人利用了,绝对是这样的。这男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可是根据我们最新掌握的消息……”他语气单调地打断我,“他只是从犯,她才是主犯。”说完,他没有温度地笑了笑,我不堪一击的演技顷刻间土崩瓦解。虽然我不懂法律,从小到大连一部像样点的刑侦电视剧都没看完过,但我至少还有基本的常识,贩毒走私都是重罪,按照《刑法》规定贩毒50g以上就可以判处死刑。
那之后警察还说了很多,大概内容是警方前几天其实偷偷对我进行跟踪和调查,发现我并没吸毒,也跟这件事没有关系——我确实毫不知情。所以决定跟我摊牌,指望我力所能及地提供苏荷的线索,协助他们早日破案,同时也奉劝我不要有任何企图袒护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否则按从犯追究刑事责任。
“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啊……”我视线模糊,双腿发软,跪在地上怎么也站不起来,只听到自己还在叫嚣着推卸着责任。
傅林森深深地叹息了一声,宣告我们之间的停战。他蹲下身想扶我,可我还是头晕目眩站不起来,他只好陪我一起坐在马路边。他先掏出我的手机,利索地把电板抠出来,接着又检查了下我的外衣口袋,应该是在找有没有什么微型窃听器。最终他拿出我的烟,点上一根,递到我嘴边。
接过烟时我手还在抖,抽了两口后,情绪才稍微稳定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