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偶然才知道的。”傅林森的话语中透着很沉重的感伤和无奈,“我从没跟你说过吧,我有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姐,她身体一直不好,那天我去文庙是想帮她烧香拜佛求个平安符,我从不信这些,但她信。要不是那天我碰巧撞上鬼鬼祟祟的苏荷并跟踪她,我也不会知道她跟谭峰在贩毒,我更不会知道她是为了你才铤而走险到这一步。”他盯着我,眼神说不出是怜悯还是愤怒,“卫寻,你欠她的真的太多了。很多次,我都想把一切告诉你,但我知道,那只会让事态更糟。”
“能有多糟,现在还不够糟吗?”我快听不到自己孱弱的声音了。
苏荷跟余雷的关系其实很早就破裂了,自从她的小三身份被余雷的原配黎姐发现后,余雷就迫于压力跟她撇清了关系。因为我们这边和余雷的合作也是苏荷牵线,所以第二天黎姐就一哭二闹三上吊地逼余雷终止了合作。而我当时却以为这是苏荷从中作梗,当我去找苏荷时,她将计就计地承认了,并决定帮我。事已至此我无法再深究她当初为何会这样做,或许在她的世界里,爱情就应该建立在相互需要上。毕竟那是我第一次有求于她,她不想让我失望。可谁也没想到,那一切,会是所有灾难的开始。
她答应帮我,当即去找了余雷,原本余雷已经给了她一笔合理的分手费。但她搬出余雷逃税的事要挟他继续给钱。那次要挟从结果上来说是成功的,过程却非常惨烈。余雷被彻底激怒了,在他们经常见面的那家酒店房间暴打了她一顿,并拿刀子抵住她的下巴威胁她,这绝对是最后一次,若还敢有下次,他一定找人做了她,绝不心慈手软。她拿到那三十万,加上自己之前的钱,一共凑满五十万,几经周转以最保险的方式打到芳姐的账上。她骗年叔说以后跟余雷的合作会转到台面下,全权由她负责,也是为消除我们的疑心。
当时梦航公司一共陷入了长达三个月的艰苦期,而这五十万不过是杯水车薪,顶多帮公司撑一个月。
苏荷自然清楚公司的处境,为了筹到剩下两个月的钱,早已决心不做小三的她,最终想到了贩毒。因为除了抢银行也就是贩毒利润最高,回报最快。她跟哥哥谭峰原本就打过擦边球,在酒吧和各种娱乐场所倒卖摇头丸,手上有买家,也有货源,这行的朋友不少。哥哥谭峰也早就想赚大钱了,两人一拍即合。
两个月后公司靠着苏荷的钱慢慢走出困境。而她跟谭峰的毒品贩卖生意也越做越大,几乎成那一带的毒贩头子,想要随便收手已不可能。
而偏偏那时的傅林森,又碰巧在文庙发现了他们的秘密。傅林森躲在不远处,直到苏荷跟几个毒贩子交接完货后才冲出来,他起初就是想劝苏荷就此收手,但是交涉的过程中彼此情绪都很激烈,谭峰怕傅林森说出去,突然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刺向傅林森,打算杀人灭口。当苏荷反应过来时,傅林森的腹部和肺部分别被插上了一刀。最终苏荷以死相逼,才阻止了谭峰,谭峰无可奈何,情急之下拿着凶器逃走了。
那之后也就有了我们所看到的,傅林森身受重伤不省人事,苏荷守在一旁哭成泪人儿。最终是我跟张雨乔赶到把他送进了医院。傅林森醒来后的第二个夜晚,苏荷独自一人偷偷来找过他。他们很快达成了一个口头协议,傅林森替她保密,条件是她立刻收手,这一切就当没有发生过。
可她并没有收手,至少,没有完全收手。傅林森出院后很快发现了。
“现在,你知道那晚为什么我会跟她躺在一张床上了吧。是她来勾引我的,她不希望我把这事抖出去,并且她也不信任我。所以她想要用身体取悦我,可能对她来说,这招一直很管用,真是个蠢姑娘。”他的嘴角流露出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苦笑,“当晚在她脱掉我的外套时我就该拒绝的。可说来也奇怪,我看着她自以为聪明的样子,听着她那些违心的甜言蜜语,居然一直没拆穿。我当时就想,这个女孩究竟有多爱你啊。就算是她,要做到眼前这一步也很不容易吧。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
“所以你为此答应她,纵容她继续贩毒?”我张大嘴。
“不,我没有。我告诉她,我绝不允许这种事情继续发生。不管她是为了你,为了公司,还是为了自己,都必须停止。她笑着告诉我她不怕我。当我告诉她我要把这事告诉你时,她还是慌了。”
林森继续回忆。
那一晚他们约在了公园的小树林里见面,是苏荷提出来的。傅林森隐约猜到了会发生什么事,还是坦荡荡地赴约了。最后当彼此在这件事情上都不肯让步时,苏荷狗急跳墙了,她从包里抓出一把手枪指着他的头,傅林森并不知道那东西从哪来的,但有一点他清楚,那是真枪。苏荷哭喊着:别逼我,我会杀了你的。我真的会。我什么都干得出来!傅林森却一如既往地镇定,他说:开枪吧。你要想杀,上次我就死了。
“最后在我的坚持下,苏荷还是妥协了。那以后,她安分了不少。直到……”傅林森目光游移,迟疑着要不要说下去。
“直到公司破产,我再一次去找她。”我接话了,我必须面对这个残忍的真相。
“是的。那天我想阻止你,可你没听我的,不仅是你,年叔,小乔,还有很多不知情的老员工都眼巴巴地希望你能去找她。那一刻我才彻底意识到,事已至此我根本没法说出真相了。因为如果我说出来,那么负罪的将是十几个人,你们的双手都会沾上这笔赃款,你们还可能为此被牵连进去,一切都晚了……”林森无力地垂下头,没再说下去。
后面的事情不难猜到,苏荷不但继续贩毒,还诱拐陶子和其他女生去卖淫。她想尽一切办法筹钱,再以另一个“何总”的名义,并且以警方无法查询的方式汇入了公司账上,而其实根本没有什么何总,如今回头再想想确实漏洞百出,有钱又傻的大老板只出现在电视剧里,现实中能赚钱的商人都精明得很,平白无故又没有任何好处,傻子才会砸钱。可苏荷比谁都明白,公司对我而言有多重要,所以她无论如何都要帮公司弄到钱。
真讽刺啊,如今我一身清白,她却万劫不复。
我又不争气地想到了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我抢过她手中那些赃钱,扔得漫天飞舞,而她像个乞丐一样毫无尊严地跪在我面前胡乱地捡着,卑微到了骨子里。做完这一切后我自以为正义地离开,她求我别走,我却还用钱一张一张塞进她的内衣里,再次羞辱她。天啊,卫寻,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你这个自私龌龊的畜生,你这个婊子养的。好好看看,你做了什么?现在你满意了!你他妈满意了吧!我的身体颤栗得更厉害了,整个人却精神恍惚地站起来,不受控制地往前冲。
“去哪?”傅林森跟上来抓住我。
“我、找她……我要去找她……”
“你疯了?!”他的话当头一棒敲醒了我,他谨慎地看了下四周,努力压低声音,却压不住语气里的愤怒,“你找她做什么,感激她做的一切?还是去道歉?眼下这些都没意义了。你以为只有你被请去喝茶?公司里有很多人都去过了,也包括我。你还不明白吗?你曾经跟她走得最近,警方不会放过你这个突破口的,你现在必须冷静。她已经为你走到这一步了,你还想害死她吗?”
力气像是在深海之中嬉戏的鱼群,刚游进我的身体,在一个微小的惊吓后又迅速撤离得干干净净。只因为傅林森的那句“你还想害死她吗”,双腿再次失去行动力,整个人都瘫软下来。我跪倒在地,五脏六腑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涌,血腥味横冲直撞地从喉咙涌出,我想吐,却吐不出来,眼前只剩一片惨烈的白。
站起来啊,卫寻,他妈的给我站起来啊!我朝自己喊。
可是没用。
我慌了,我怕了。今晚的风太冷,我紧紧抱着胳膊,触手冰凉,全身好像一点热度都没有了。

第十六章

人真贱啊,非得挨到不再拥有时,才能明白什么叫真正的失去。就算你不想明白,生活也很乐意反复提醒你这点。刷牙的时候,吃饭的时候,打电话的时候,坐地铁的时候,所有那些稀松平常却又猝不及防的时候,它突然闪现,在你胸口狠狠插上一刀。再扬长而去,留你在原地,痛得无法呼吸。

傅林森说:保持冷静,好好活着,你跟苏荷可能还有机会见面,也可能永远没有。无论如何,你要等。
那晚之后,这句话成为我身上的一道永不愈合的伤口。它让我持续疼痛,保持清醒,钢筋铁骨,绝不倒下。
我照常回到公司,努力融入工作环境,假装一切都欣欣向荣充满干劲。
我每天朝九晚五,和所有同事亲切地打招呼,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一起抱怨楼下的外卖越来越难吃,一起加班时边喝速溶咖啡边泡面。哦,对了,我最爱的事情就是因为突发状况而加班,最好是忙得天昏地暗回到家就能倒头睡。
值得欣慰的是,年叔跟老王两个老校友可谓相逢恨晚,大有好基友抱团走的趁势。两个男人自从有了前两次的愉快会面,之后无论是工作接洽还是私下生活的邀约都变得紧密频繁,相信两个团队公开合作只是时间问题。
我的五月份,也是公司的五月份,就在匆忙奔赶绝不回头中结束了,随之而来的是声势浩大的六月。连续的阴雨天在某个大清早突然被晴空万里所取代,宣告夏天彻底降临。一直以来,星城几乎是没有春天和秋天的,而我早已经从抱怨变为习惯。还能有什么不习惯呢?算一算,我来星城都有五年了。
深切地意识到这点,是在六一儿童节的上午。芳姐自从上次与我那一番交心的倾谈后,彼此关系拉近不少。她不再摆出长辈架子,她变得更像一个体贴知心且不会多问的大姐姐,总是无微不至地关心我这个郁郁寡欢的弟弟,一有什么折腾的事都爱叫上我,就怕我一个人待着胡思乱想。
我坐在游乐园的白色长木椅上,左手拿着一个灰太狼的氢气球,右手拿着一串在骄阳下渐渐走形的棉花糖。这些都是苏姐的儿子贝贝逛公园时沿途缴获的战利品,这会他正在妈妈的监护下玩海盗船,稚嫩的尖叫声飘散在风中,隐约能吹到我耳边。
小乔在一旁笑得特别开心,傅林森也气定神闲地眯起眼,似乎很享受这样的悠闲假日。是的,他们也在。最近他们总是像两个保镖一样一左一右陪同着我,就算我精神萎靡眼神呆滞无心聊天也没关系,他们会自动隔着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远远看上去,就像一对年轻父母正带着他们的大龄弱智儿童在共享天伦之乐。
在他们两个没营养的聊天声中,往事纷至沓来。我记得五年前的这个时候,自己正坐着长途车来到星城。那是我第一次单独一人前往大城市,这跟坐在学校旅游车上或者跟随父母出行截然不同。那时的自己什么都不需要考虑,星城只是一座漂亮繁华的大城市,可当我独自面对时,它却变成了一座随时将我吞噬的冷漠迷宫。
我像所有乡巴佬一样,经历过了刚来大城市的各种挫折。在火车站附近的商店买矿泉水时被调换了一张100块的假钱;开口问路时因为口音太重的普通话而遭人嘲笑;坐公交车时不会看站而坐反了方向。意识到自己坐错车时已经晚上十点,我打电话给白鸟公司的招生负责人,那边是一个娇嗔却特别不耐烦的女声:“哎呀,你怎么跑那么远去啦?现在都没车啦,出租车好贵的要两三百,你要不认路他们还会黑你。这样吧,你先找地方休息一晚,明天再搭地铁过来,我把路线编短信发给你。”
当晚我没有找酒店,我对那种以人为单位隔成一间间牢房的大楼房感到没由来地害怕,我跑去游乐园的长椅上干巴巴地坐了一晚,可能就是在此刻我坐着的这张长椅上也不一定。因为我清楚记得,五年前的那晚我一抬头就能看到那艘巨大的海盗船像钟摆一样停在半空中,还有更远处一点的天边的月亮。也是那一次,我才意识到月亮是有感情的,它像无处不在的旁观者,它慈悲为怀,它唉声叹气,却又对每一个可怜人的遭遇无动于衷。那一整夜,陪伴着我的,只有寂静、孤独和蚊虫的叮咬。
我从来没有跟谁说起过这段往事,我不知从何说起。所以傅林森也无从知道,为什么一个月后当我撞见流浪在街头的他时,会一心软就请他吃了三碗牛肉面,还把他接回了寝室,我只是看到了我自己。如今想来,那应该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正确的感情用事。
我曾以为,朋友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人际关系,在你想起时可以打个电话,约出来吃个饭,再往深点走,也无非是生活失意时一起醉场酒,瞎闹腾一番后大家再拍拍屁股各自走人,消费的不过是廉价的热闹,买单的却是内心更大的空虚。
可傅林森却让我意识到,真正的朋友是一种相濡以沫的羁绊。
我们认识之后几乎每天都待在一块。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不经意地就把他纳入了自己的生活规划,而他也全盘接受。尽管他并不会说一些振奋人心的豪言壮语,也不会在我难过时说戳心戳肺的安慰话。他做得最多的,仅仅是像个兄长一样安静地陪伴着我。但只要他在身旁,一切都会变得特别安全,特别有力量。偶然某一天他不在,我还会感到没由来的落寞。
总之托他的福,漂泊,不再是一把可怕的利刃。
两年后,我们脱离了白鸟公司。这原本也只是我一个人的事。是我幼稚的自尊和可笑的清高,才把傅林森和秦大义拉下了水。
不可思议的是,我之前居然从没为此感到过愧疚。我以为他们是自愿跟我一起走的,却没细想过,那时就算他们不跟我一起走,也可以在白鸟待得很好。他们把我当朋友,为我两肋插刀;而我,不但从不为他们挨刀,连感激的心都没有。
我们就这么辞职,都没钱,离开公司后住进了一间只有三张木板床的毛坯房。地上永远铺着一层灰,与其我们还扫一扫,但后来发现,无论扫了多少次灰尘只是越积越多。后来大家索性不管了,比起大动干戈地改善一个根本改善不了的毛坯房卫生,还不如去夜宵店多端些盘子赚几包烟钱。
那艰苦的小半年里,老王曾打来电话找我们回去,由于可笑的自尊心作祟,我都没让他们俩知道这件事,就直接代表我们三人拒绝了。你看,我多自私啊。自私到我都不觉得我这么做有什么自私。
那之后,我们认识了张雨乔、陶子和刘凯希。
如今再想想,如果当时不是小乔对傅林森一见钟情,或许根本不会有今天吧。原本只是一个工作室老板娘跟三个兼职美工的关系。可小乔并不满足一周只见傅林森一次的频率,谁让她对爱的渴求总是表现得那么直接。她提议组建动漫工作室,其实对于她来说,这根本就是一场吃力不讨好的冒险。她大可带着她手下五六名员工继续开她的广告设计工作室,继续享受她有房有车收入稳定的单身贵族生活,可她统统抛弃了。
创业是一个大坑,我们义无反顾地往里跳,还不断地拉上更多人。
年叔、芳姐。
余雷、苏荷、简凝、张翔。
大家拿着目的地不同的单程票,搭上了这辆越跑越快越行越远的火车。大家在车厢里欢笑、落泪、奋斗、争吵,大家同甘共苦又反目成仇。有些人在这趟旅途中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奋勇直前,比如年叔,比如秦大义;有些人也如愿以偿看到了惊艳的风景,比如张雨乔和刘凯希,只要能跟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每一天都是崭新而激情的一天;也有些人,从不在乎火车开往哪里,会在什么时候停下,他们只是安静地坐在窗前看着手中的书,不慌不忙、怡然自得,比如傅林森和芳姐;自然,也有些人迷失了,比如我。
“想什么呢?”林森试探性地打破沉默,我好半天才回过神他是问我话,强撑起一个笑脸,“追忆似水年华。”
“追你个大头鬼。”今天一大早起,小乔就看不惯我这副蔫相了,抢话道,“敢不敢跟姐去蹦极,那才叫追忆。听说第一次玩那个会有濒死感,让你的回忆像走马灯,一下全跑出来了,当然,还有尿。”
被树叶过滤后的零星光斑随着夏风摆动,不时晃进我的眼中。我回味着小乔耍的嘴皮子,还是笑了,我想,这种时候应该要笑。
那天我真的去蹦极了,因为我想感受下什么叫濒死感。可惜我没再忆起往事,也没有尿出来,我只是无依无靠地不断下坠着,直到胸口被剧烈的窒息包围,然后又被一道力量狠狠拽上去,就像被拽出深陷的泥潭。世界在那一刻温柔而缓慢地颠倒着,一切都变得恍若隔世。
恍然间,有人似乎从背后轻轻抱住了我,她的下巴枕在我肩上,声音透过嗖嗖的风声微弱地飘进我耳里:卫寻,我真的好爱你……
眼泪夺眶而出后,我分不清楚它在往上飘还是往下坠。
晚上回到家后我整个人彻底松懈了。
那晚我没开灯,窝在公寓黑暗的大厅中一瓶接一瓶地喝酒,直到昏昏沉沉地睡去。醒来时头疼欲裂,浑身无力得像给人揍过一顿。
我摇摇晃晃地起床,拖着残破腐朽的身体去了阳台,天空尽头只剩一点垂死挣扎的夕阳余晖,很快就要被夜幕的血盆大口吞没,尚来不及华灯初上的城市寂寥而落寞,像迟暮老人沧桑的脸庞。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睡了一天一夜。
回到漱洗间,拿起牙刷直接塞进嘴里,这才想起,并没有人为我事先挤好牙膏,也没有人为我放洗澡水,没人为我烫平衬衫,没人问我晚饭吃什么,没人为我安排明天要做的有意义的小事,没人吻我,没人拥抱我,没人呼唤我,什么都没有。
顷刻间,心如淬火。
人真贱啊,非得挨到不再拥有时,才能明白什么叫真正的失去。就算你不想明白,生活也很乐意反复提醒你这点。刷牙的时候,吃饭的时候,打电话的时候,坐地铁的时候,所有那些稀松平常却又猝不及防的时候,它突然闪现,在你胸口狠狠插上一刀,再扬长而去,留你在原地,痛得无法呼吸。
门铃响了,我回过神。
门外站着的是刘凯希,他的变化大到让我惊讶,感觉他的脸胖了些,确切说是浮肿,双眼里全是血丝,面色干黄,满脸的胡茬。如果不是身上那件巴宝莉衬衫还能让人看出一点高端品质,他完全跟工地上三十几岁的落魄搬运工人无异。他应该也被我颓废的模样吓到了,我们用诧异的眼神交汇了几秒,彼此无言,空气中泛着让人感伤的惺惺相惜。
“我能进屋吗?”他声音干涩地问了句。
“进来吧。”我点点头,弯腰给他去鞋柜拿出一双拖鞋,他像是没看到,直接精神恍惚地走进来。
我们并排坐在沙发上,白天打量这个不算大的客厅,才发现它真是脏乱得惨不忍睹,然而比起井井有条一览无遗的干净,脏乱反让我更有安全感。
我故意打开电视机,把声音开到足够充塞每一寸空间。
刘凯希显然是想找我来诉苦的,却发现我并不比他好多少。不知情的他犹豫着,还是开口问道:“苏荷呢?最近好像没怎么见到她了。”
光是那两个字,就足够让我胸口处的器官全部错位一次,我大口呼吸,好一阵子才缓过劲来。
“不知道,别问了。”我摇着头,几乎在求他。
“哦,那……简凝呢?我也好久没见了。”
我已经没有翻白眼的力气,只能无力地摇头。幸好他醉翁之意不在酒,象征性地讲了几句后,便说起自己的事。
“我跟陶子……分手了。”他似乎还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说完后整个人泄气了。好不容易强打起来的一点精神随着他一个抱头往后靠的姿势,全部沉陷在沙发里。
“分手了?”我努力让自己看上去惊讶点,可失败了。因为就在上个星期她毫无征兆地离职时,我就隐约猜到了点什么,但当时的我早已无暇顾及。
他语气依然恍惚,“上星期她突然就跟我提分手的,没有理由。”
“怎么可能没有理由。”
“是啊,我也想不通。我为了她,少说也放弃了几十个女人吧?这都算了,我还跟我爸断绝了父子关系,我几乎每天都陪着她,哄她开心,到处跟朋友借钱,连几年没讲过话的酒肉朋友都主动联系上了,现在欠了一屁股烂债,这些我都毫无怨言……”他声音哽咽,“可她却要跟我分手,理由都不肯给一个。你说这不是在耍我吗?当时我就不干了,我拽着她不松手,我说今天你非得说个理由,不然休想走。可你猜她怎么说的?”
不等我问,他继续说,“她这才肯说。她说:刘凯希,你是个好人,但我从一开始就没爱过你。我也没跟汤嘉文分手,我当初是故意接近你,就是为了你的钱,可没想到你却跟你爸断了关系。你现在打我吧,骂我吧,如果你实在恨我,杀了我也行。我当时气得真想杀人,可我什么都没做,放她走了。我还很贱地说:如果你想起我的好,随时回来,我等你……”说到这他嗤笑了一声,肩膀也跟着耸动了一下,“操,真他妈是个婊子。”
“是啊,女人都是婊子。”我跟着附和,只希望他好受点。
“……卫寻。”他叫我名字时,我才发现他的声音一直在颤,之前用愤怒强撑起的虚张声势彻底不见了,“其实我早猜到了,真的,我早有预感。她跟我在一起这段时间里,无论我对她多好她总是一副兴趣缺缺强颜欢笑的样子。我们每次做爱的时候她都坚持要关灯,她说不习惯。其实我知道,她不过是不想看到我的脸,或者她要把我幻想成是她心里的那个男人,才能继续下去……”他的话断断续续,似乎在哭,但我不敢侧头去看他,我怕看到这种丧家犬一样的可悲表情,就像看到自己。
“可偏偏……偏偏她这样,我就更想对她好。我有时真恨不能把自己的命都给她,只希望她能正眼看我一秒。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这么憋屈。我以前总以为,爱情必须是快乐的。如果在一个女人身上厌倦了那么换个女人就是,不停地快乐着,这才是爱情不是吗?现在倒好了,老子第一次试着把爱情放在一个女人身上,得到的却全是痛苦。可他妈凭什么啊,她明明长得一般,身材也不好,要钱没钱,要背景没背景,她哪一点配得上我了啊。你说,她凭什么这样对我啊!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难道以前那个我才是对的,现在的我是错的吗?”
我真没想到刘凯希的改变会是如此巨大,一时之间竟接不上话。两年前刚见他时,他分明还是一个每天泡在女人堆里的花花公子,把“女人如衣服”这句话当成自己的墓志铭。现在却摇身一变成了最苦痴情男,居然能为了一个把自己当白痴一样利用的女孩卑微到骨子里。更讽刺的是,我连同情他的资格都没有。因为真正可悲的人其实是我,刘凯希至少为爱情做了他力所能及的一切,可我呢,从头到尾都是在恬不知耻地索取却从不付出,还打着爱情的名号去践踏和伤害苏荷的牺牲,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耻败类。
“可能……爱情予人痛苦,才教人成长。”我语无伦次,不知从哪找来这么一句僵硬的心灵鸡汤,内心早已被巨大的愧疚和自责击溃得分崩离析。
“我操她妈的痛苦……”他仰头用力闭上眼睛。在靠近我的这一边,我看到有一滴眼泪,从眼角倏忽滑进了鬓角的头发里,“早知如此,一开始就不碰了。”
我艰难地摇摇头——如果早知道爱一个人会痛苦就可以不爱了的话,世上就不会有爱情存在了。
但他没看见。
不知何时,窗外的微弱日光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若隐若现飘忽不定的霓虹灯光。漫漫长夜,孤独的惩罚,苍白的救赎,它们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