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我问。那东西用布层层包着,是我当初把那些宝石包给他时的样子。
“你的东西,我在摘取它们的时候,从它们背面发现了点东西,我估计你可能有点兴趣。”
“哦?”听他这么说,我立刻接过了那包东西,层层翻开,露出一片已经被摘掉了宝石的金片。
“那东西在这里。”从我手上取过金片,他将有宝石凹槽的地方转了个个儿,对准光线比较强的方向:“仔细看看。”
我仔细朝那地方看了看,随即一呆。
那应该是最大一颗首饰的镶嵌凹槽。就在凹槽中间,刻着一个小小的图形,那图形相当眼熟,因为造型很好记。
左边三条S,右边上面一个三角,下面一条蛇。
“知道这是什么吗?”紧接着听见他问我。
我摇头:“还不太清楚,我得下去查下资料。”
“这么说你对它还有点兴趣。”
“有。”我笑笑。
“我想也是,看起来好像是某种纹章,我估计你应该有兴趣…”正说着,小默罕默德忽然从楼下跑了上来,突兀打断了我俩的谈话:“A,”
我将金片塞进了裤袋:“什么事。”
“你最好下去看一下,有点问题。”
我朝他看了一眼,发觉他神色有点异样。
于是回头歉然地朝道尔看了看,他也识趣,点了下头,转身朝外走去:“东西就交给你了,再过几天我会把做好的东西带来。”
“谢谢。”
目送他身影直至离开,我关上门,这才转身重新望向小默罕默德:“怎么了?”
“跟我来。”他朝我抬了抬下巴,转身就朝楼下走。
我忙跟了过去:“到底怎么了,你要我看什么。”
“你看了就知道。”边说,边把地下室那扇已经被他弄坏了的电子门推开,径自走入实验室,站到了密封舱门前。
他朝里努了努嘴。
我循着他的目光朝里看去。
密封舱的门已经被他再次打开了,因此里头的一切一览无遗。我看到那具木乃伊安静地躺在手术台上,边上仪器很正常地维持着运转。
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不解,不知道他到底要我看些什么。
正抬起头想再问个清楚,突然全身一激灵,我迅速朝那具木乃伊看了过去。
然后看到一双眼睛,很清醒地睁开着,目不转睛盯着我的方向。
那是一双海蓝色的眼睛。
轮廓很深,睫毛很长,长在木乃伊干枯的头颅上,衬着周围那些橘皮一样干皱的皮肤,漂亮得有点不伦不类。甚至有点儿妖异,因为…这画面实在是难以形容的诡异。
“他睁眼了…”不知不觉把“它”换成了他,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也许是因为这双眼睛。
这两颗眼睛在这木乃伊枯槁的脸孔上,就好象两颗堕进了地狱的天狼星。

 

第十六章

突然那双蓝宝石似的瞳孔微微一缩,他整个身体徒地朝上仰了起来!
看那阵势竟是朝我的方向要直扑过来,我本能地朝后一退,幸而那些捆绑够结实,他甚至连脖子都没能挺起来,就被迫重新躺回到了手术台上。
失败令他情绪变得激动,因为他开始真正地用力了。一边用那双妖异的眼睛死死盯着我,一边极力地挣扎、扭动,用尽方式试图从那层裹尸布般的束缚里挣脱出去。而每一寸藏在干枯皮肤下的肌肉随着他力量的递增暴张而起,一些皮肤承受不住这种压力开始撕裂,裂开的声响清晰可闻。
这同时边上的检测仪突然疯狂地叫了起来,我匆匆瞥了一眼,那上面不断升高的数字令我吓了一跳。
血压230,心跳210。
“阻止他!默罕!”呆了半晌才想起来叫身边的小默罕默德,他早已几步奔到了木乃伊的身边,几乎将整个上身都压了上去,才将那男人暴躁无比的身体压制住,迅速取出镇静止咬掉套子,一针朝他脖子上猛扎了下去。
药水进到一半,木乃伊男人的眼睛已经没了神采,却仿佛没看够这世界似的不肯将眼睛完全闭上。
“A,他一定是跟你有仇,”拔出针管后小默罕默德朝我看看,一边擦了擦头上的汗:“刚才他一直都很安静,一看到你,就全乱套了。”
“这种反应是正常的,”检测器停止蜂鸣后突然而来的安静令我长出一口气,才发觉手心不知不觉里被自己掐得有点发麻,而小默罕默德此时这样带着点嘲弄的语气令我很不愉快,因此我不屑道:“如果你一觉睡醒,看到自己被绑在一个餐桌上,边上站了一圈外星人,你的反应不会比他温和多少。”
“是么。”耸耸肩,他没再继续调侃我,仪器上显示的数据对他来说显然比我吸引人得多。“他身体比我想象的要结实。按理说,他这种情况应该和植物人的苏醒有点类似,但是植物人在躺了多年以后,身体肌肉因为缺乏锻炼而萎缩了,连站立都很困难,可是他却没有,或者说他的肌肉正迅速在再生,所以他能够在一瞬间爆发出那么大的力量。”
“这么说,如果能掌握他这种复活的技术,那我们是不是都可以长生不老了。”
“没错。不过,也未必是什么好事。”
“为什么这么说?”
“你想,他都木乃伊化了,这样死了几千年,到现在才突然复活,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他不在刚刚死亡后就马上复活,而要等到几千年后的现在?”
我怔了怔。这问题我倒是从来没去想过。的确,既然当初有这么高超的医学能力可以让他死而复生,早在他刚死那会儿,为什么不让他马上活过来?
很令人费解不是么。
“当然,也不排除有一些无法抗拒的原因,比如他不可以在他那个年代复活。”接着小默罕默德又道。
“为什么?”我问他。他耸耸肩:“这我怎么知道,我只不过随便说说,当年发生过什么,他身上到底存在了多少未知的秘密,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那倒也是。”不过,这也就等于意味着这些秘密怕是永远无人知晓了。早在十六世纪,古埃及语就已经从这块土地上完全消失,而按照目前检测出来的这具木乃伊所处的年代——中王朝时期,那时候的语言更是早在图坦卡蒙时期就已经不再使用。不能用语言交流,也不能用文字交流,这样的话无论如何我们也没办法弄清楚当年在他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令他现在出现这样奇迹的了。除非,我们可以奇迹般地教会他使用英文,但就算这样,也未必能起到什么作用,毕竟很多东西,譬如作用在他身上那种令他死而复生的力量,那可是单单用简单的语言所无法概述完全的。
想着,视线掠过那具木乃伊的眼睛,我脑子里忽然有个念头闪了下。“小默罕,你说,中王朝时期埃及人里出现蓝眼睛的白种人可能性多大?”
他正看着那些在不断恢复正常的数据,听我这么问,回头瞥了我一眼,那神情似乎在说我问得有点多余。“你应该比我更清楚这点。不过就我所知,那可能性很小,除非他们的人和当时的赫梯人也就是现在的土耳其人联姻。”
“那你有没有看过他的眼睛?”我指了指他面前昏睡不醒的那具木乃伊。
他循着我指的方向看过去。
一看之下呆了呆,嘴里轻轻啊了一声:“蓝色的眼睛…”
“你果然没有看到。”
“是没有注意到。”被我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他低头推了推眼镜:“我只注意到他醒了,倒是没特别留意看他眼睛的颜色。这么说,现在他身上似乎又多了件有趣的东西。”
“是的。”
“蓝眼睛,”低头用手抬了抬木乃伊的下颚,小默罕默德仔细看了看他的眼睛:“有意思,这应该不是某种疾病造成的色素变异,它们看起来很正常。”
“是的。”
“这么说他可能有土耳其的血统。”
“那个时候同赫梯人通婚而生的混血儿。”
“可能是这样。”
“那么看来,他活着的时候日子可能并不太好过。”
“为什么。”这次,轮到他来问我了。
而我的回答只有四个字:“阶级,异类。”
“阶级和异类?”
“中王朝时期赫梯并不强盛,所以,产生这样的‘通婚’现象,可能只是主人同奴隶或者俘虏间玩的某种小游戏。所以这个人活着的时候,无论父亲的身份地位有多高,他始终是卑微的。”
“那么关于异类?”
“蓝眼睛,又称美杜莎之瞳,这说法来自土耳其,他们对妖之瞳的崇拜。”
“你这么一说我倒有点印象。”
“而对于敌对国家或者侵略者一方来说,这种崇拜就应该称之为亵渎了。因此,可想而知这么一个长着一双美丽而妖冶的美杜莎之瞳的男人生在一群黑色瞳孔的人种之间,他的处境是什么样的。”
“有点糟糕。”
“是的。所以,我说他活着时候日子可能不大好过,这也就是为什么,他有个彰显他高贵地位的坟墓,却连类似身份识别的标记都没有,甚至连棺材都那么简陋。”
“有道理。不过这么一分析,看来它属于王族身份的这个可能几乎就是零了。”
“为什么?”
“古埃及王族对他们血统在乎到用同自己直系亲属的婚姻来维系,这样的一种人,怎么可能让拥有美杜莎之眼的后代混入王室的血统。”
书呆子这么一说倒也有点道理。不过,现在这些对我来说已经无所谓了,反正是不是王族,是不是那位油王想找的法老王,跟这具木乃伊的复活来比,价值那是一个天一个地。而我,总是只考虑钱最多的那一边的。
似乎看出我脑子里在转着什么念头,小默罕默德朝我挑了挑眉,转身又回去关照他的木乃伊去了。他就是个最称职的保姆,虽然木乃伊未必领这情,而我呢,自然在找到最大的卖家前先要安分一些了,免得他觉得我总惦记着钱太不安全,而开始采取某些我不想看到的措施。
这么琢磨着的时候,手机铃突然响了起来。接起一听,竟然是老默罕默德。
这让我一时紧张了一下。
怕他是因为察觉到了什么,关于这具木乃伊的,所以找上门来要搞事了。
所幸没有。
电话里他声音听进来有点迟疑,或者说紧张,似乎是在害怕着什么。
他说:A,还记得我给你看的关于那具木乃伊的坟墓的照片么。
我说,当然记得。
那么明天晚上九点能不能来趟‘榆树街’?我还有些东西想给你看一下,你一定要过来。

 

第十七章

飓风带来的暴雨在埃及境内肆虐了整整两天一夜之后,终于减弱了势头,尽管如此,带来的灾害是显而易见的。飙升的尼罗河水位一口气越过阿斯旺大坝警戒线,大量的洪水冲击了纳塞尔湖,一度令这条久被泥沙淤积的人工湖无法让积水得到正常宣泄。此外,不仅沙漠,包括人口密集的城市也因为暴雨产生的泥沙流而造成交通瘫痪,这种状况比伊西斯女神风暴肆虐的时候更加糟糕。
不过这种糟糕的状况并没有令我因此拒绝老默罕默德的邀请。
事实上,早在他带我到他地下商店看那具木乃伊的时候,我就感觉到这老头肯定瞒了我不少东西——关于那具木乃伊,关于木乃伊所在的那座坟墓,他一定保留了许多他所认为的比木乃伊本身更为重要的信息。
比如照片。
我就不信,他们在挖具到一座几千年前的看起来似乎颇有价值的坟墓后,会只拍了那几张画面模糊的照片。一定有更清晰的、至少能让人看得出一个大致的那种照片在他手里,但出于某些方面的原因,即使他急着把手里的东西清出,仍不肯把那些照片给我看,或者告诉我有关与此的那些主要内容,虽然那些东西很有可能帮助我和他将他的货卖出更高的价钱。
而它们会是什么,为什么老默罕默德要将它们隐瞒住不告诉我,我感到很好奇。
赶到榆树街的时候已经过了预定的时间。
虽然这一整天雨下得并不大,并且有收敛住的趋势,但街道的清理要远比自然界的风雨走势慢上许多,无法在短时间里清理干净的泥沙令交通状况在短时间里无法得到缓解,因此一路过来,我根本无法叫到一辆包括两个轮子在内的交通工具。所以只能靠走,走得很狼狈,到达目的地时已经完全成了个沙人。那些该死的沙浆就像浆糊一样牢牢地被雨水粘在我身上,东一块西一块,每走一步都令我刺痒难忍。
进酒吧后却发现老头并没在约定的位子上等我。
这点倒是在我意料之中。天气如此恶劣,交通状况如此糟糕,老头那么大把年纪能准时出现在这里我才会感到惊讶。因此先脱掉了被水和沙搞得一团糟的外套,我用它把自己从头到脚抹了一遍,然后和往常一样叫了杯沙漠红,坐在那个约定的地方定定心心地开始等他。
受到天气的影响,酒吧里相当冷清,除了我以外可能没有第二个客人。因此没有DJ,也没有穿着暴露热情四溢的招待们,只有酒保一个人在店里守着,给我倒完酒后他继续趴回吧台里打盹,昏暗的光线里有点昏沉的音乐声似有若无地响着,吧台的钢管上没有缠着平时那些蛇一样妖娆的舞女,显得冰冷而安静。
两口酒下肚,有点无聊起来,我抬手看了看表,差不多快要十点了,老默罕默德迟到了一个小时。我琢磨着,但愿他不是按照开车的时间来计算出门的时间,那样的话,我可能得等到明天早上。
于是拿出手机,我想问问他这会儿到哪里了,可是拨过去后,回答我的却是‘该用户不在服务区’。
这是我等人的时候最不喜欢碰到的事情。
对方迟到,想电话找人却找不到人,并且关键在于,我还不能因为这种状况就说走便走。走那么多路,那么狼狈地跑到这里,又等了那么久,我可不愿意就这么一无所获地回去。
可是不在服务区,那老头这会儿是跑到哪里去了?翻着手机盖我思忖着,然后突然想到,该不会是他突然反悔,不想让我看到那些东西,所以找地方躲起来了?
这不是没有可能。
认识老头那么久,他什么样的人我心里有数,这种事情他是做得出来的,然后,会很长一段时间不见他的踪迹,直到某一天因为买卖上的需要不得不冒出来,装作失忆一样跟我打哈哈蒙混过去。
如果真是这样,怎么办。
思忖间,酒吧门咔啷一响,有人推门走了进来。
我精神为此一振,以为是老头守约赶到了,不过很快失望地发现,那不过是几个冒雨过来喝酒的客人。
个子很高大的几个男人,白皮肤,发色很淡,看五官应该是俄罗斯那边的人。他们聚在吧台边说着些什么,我留意听了听,口音的确是那边的。
酒保被他们的声音吵醒,打了个哈欠给他们端上奉送的那份沙漠红。倒酒的时候有两个人朝我这里看了一眼,然后交头接耳说了些什么,片刻,一人拿着一杯酒朝我这里走了过来。
显然是几个被伊西斯风暴以及后来的飓风困在城里而憋坏了的游客,本来大概想在酒吧找点乐子发泄发泄,却发现连这里都空空如也,所以,自然就不会放过跟这地方唯一的女人搭讪的机会。
可是我今天没有心情跟他们叨磕。因此在他们靠近我的时候,我站了起来,一边拿起我的衣服准备结帐,谁知就在这时为首的一个突然将杯子朝我面前一扔,啪的下从衣袖里抖出把枪指住了我。
我后脑勺一阵发凉。
心说坏了,上那老头的当了。
这些人一定是他找来的。前些天我利用他知识上的缺陷和急切想出货的心态骗了他一把,现在,他利用我对木乃伊的好奇心,反甩了我一巴掌。
只是不知道他到底准备怎么处置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跟这种俄国佬搭上的,总之撇开合作关系,他这种人其实就是一典型的亡命徒,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甚至是要我的命。
意识到这点我匆匆朝吧台处看了一眼,只看到那酒保低头擦着吧台,仔仔细细的,一副于己无关什么事都不管的态度。于是任命地叹了口气,我看了看那几个慢慢聚拢过来的男人:“老默罕默德派你们来的?”
没人回答我。
为首那个用枪指了指我,又朝门口抬了抬下巴。我不知道是不是要听他的往外走,稍一迟疑,一个人突然几步上来一把揪住了我的头发,将我朝门的方向用力一推。
我被迫踉跄朝门外走去,而一脚踏出酒吧的大门,我才意识到这次处境有多糟糕。
门外停着辆黑色商务车,车外候着几个人,显然是早就等在那里的。一见到我立刻把车门打开,这同时身后一阵脚步声,一个人快步过来一把抓住了我的脖子就往车那边猛拽。
身体几乎因此无法自由动弹,脑子里却是一片雪亮。我明白一进车门就不知是死是活了,所以,我怎么可以就这样乖乖束手就擒。
眼看着就要被他拽到车门口,没再多想我突然猛一发力,使劲让自己停了下来。
这另身后那人毫无防备间吃了一惊。赶紧换手试图控制住我,而这恰恰是我所期望的。就在他另一只手搭上我的肩膀而原先抓着我脖子的那只手不知不觉稍微松了开来的时候,我身体猛地朝后一仰,趁他匆忙闪避开我后脑勺那个瞬间,再可着劲地朝前用力一挣!
很成功,那一下狠劲让我轻易挣脱了身后人的控制,凭直觉迅速朝地上一滚,果然身后紧跟而来两声枪响,射在我刚才站立的地方。有一颗子弹几乎贴着我的头皮飞过,来不及后怕,我连滚带爬就朝边上那条被泥沙和垃圾几乎封住了口的巷子里窜了进去。
可是才进去就又退了出来,因为那里头早已有人等在那里。
靠!不由得暗骂了一声。
那死老头就为了抓我一个,居然搞来了那么多俄国佬,莫非我这次做的事真的让他气疯了?来不及细想,边上一阵风响,我被结结实实揍了一老拳。
拳头正打在我肋骨下,几乎没把我痛昏过去,当场脱力跌倒在地,翻身试图爬起来的时候被人猛踢了一脚,再次跌倒,我看到一个人举起枪托朝我头上砸了过来。
但没有砸到我,因为一声枪响,那人手里的枪就没了,连同他的手。
飞溅的血洒了我一脸,而没有片刻迟疑,我借着这机会抓住那把随着手掉到我身上的枪从地上一跃而起,一把瞄准了那个被射掉了手的男人。
很多枪同时指住了我。
却也有枪同时指住了这些拿枪的人。
“别在我地盘闹事,”随后一手用P228指着刚才为首的那个俄国佬,另一只手用AK47朝车边那几个人指了指,酒吧门口这个一头银灰色短发的男人对他们道:“放了她,我让他走。”
他身后站着两眼惺忪的酒保,依旧一副于己无关的样子,手里托着把贝内利M4超级90霰弹枪。

 

第十八章

榆树街,场面上的琴色酒吧,场面下的地下军火交易所,专门贩卖各国违禁武器。
这就是为什么我明知道跟老默罕默德的碰面有冒险性,还敢单身过来赴约,因为我知道在这地方要我的命不太容易。
不知道人质和武器占的比重哪个更大一些,总之在安静对峙了几分钟之后,双方很快顺利完成了交易。酒吧门口那几个被挟持为人质的俄国佬回到了他们的人中间,我则回到了酒吧门口。
命是暂时保住了,但我知道这只不过是个开始。既然他们肯那么干脆地就放我离开,证明杀我并不是首选,也不是他们此行的主要目的,而我显然从此就同麻烦结下了关系,并且永远无法预测他们下一步会选什么样的时间什么样的地点找上我。
想到这点不禁让人头痛欲裂。
商务车很快从酒吧门口驶离。
车子开动的时候看了出来,它的轮胎曾经经过军事用途的改良,所以能够在这样恶劣的环境里还能自如行走,因为它的轮胎是用一般市场上买不到的特殊材料制成的。
这不由让我感到有些愕然。
没想到老默罕默德会认识这种人——军事化的人,那其实对于他们这种从事那种勾当的人来说,是把双刃剑,无论是使用时还是使用后。而现在为了对付我,他竟然特意让那种人出面,一瞬间我竟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你麻烦大了。”看我一直在发呆,“AK47”把我打横抱起转身进了酒吧。
你很难想象一个看起来像女人一样漂亮并且纤瘦的男人拿着AK47秒人的样子,我得承认我就是在那时被裴利安给吸引住的,如果说他的美貌令他不像个男人,那么他杀人的时候你完全没办法当他是个人。
裴利安是‘榆树街’的老板,也是我精神上和肉体上都很依赖的一个‘朋友’。
“我还以为你仍在美国。”拈着他左耳上的红宝石耳环我对他道。
刚和他认识的时候,他从我那儿买了这颗拉美西斯二世时期的红宝石耳坠,我觉得这颜色很适合他,他深棕色的眼睛在酒吧灯光的照射下和这宝石几乎没有区别。
“很运气赶在风暴前上的飞机,”他把我放到包间的沙发上,用一条靠垫垫住了我的背。“不然恐怕就得回来替你收尸了。”
“我命大…”话还没说完,他按在我肋骨处的手让我不由自住痛哼了一声。
“居然没把你的肋骨给打断,你的命的确蛮大。”他语气带着嘲弄,而我笑不出来也说不出话来,只能由着他用他那双粗糙的手在我伤口处上上下下抹着药油,一边疼得龇牙咧嘴。“你是怎么跟那种人搞上的。”然后听见他问我。
“什么搞,说得那么难听。”
“难道不是。”手势加重,他扯开了我的上衣,那里自肩膀到胸口有一大片被踢出来的淤肿。“那天晚上那个金头发的男人呢,你也让他搞你了?”
我抬头朝边上那个多嘴的酒保看了一眼,他耸耸肩,丢下我和这个开始变得危险起来的男人一个人回了吧台,就跟刚才把我丢给那些俄国佬时一样若无其事。
我叹了口气。“他们说你不在,而我,刚好有点寂寞。”
“有点寂寞?”他重复。手稍微用了点力,于是我的伤口就疼得让我两眼发黑。可是这种疼不知道为什么让我特别想笑,所以我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在他有些危险的目光下。“你知道要拧断你的脖子有多容易,A,它软弱得就像你那副表子般的心肠。”
“那就来拧断它好了。”我继续笑。于是他真的伸手捏住了我的脖子。
当然并没有将它拧断。
手指静静握在那儿,像是在感觉我的笑从我喉咙里一串串跳出来时刹那间的鼓动,另一只手则在我肿胀的伤口上掐出了一个坑,很深,一种能将血从皮肤里逼出来的压力。而我借着这股痛,从喉咙里叹出声长长的,长长的,长得令我自己也有些心跳加快的呻吟。“啊…”
“SHIT!”他轻轻骂了一句,掐在我伤口上的手指迅速移开,直接滑进了我的裙底。“上辈子你一定是个巫婆。”撕开我的内裤时他对我道,一边不顾我激烈的反抗一下把我压到了他身子底下。
反抗通常就是某种迎合的招数,对于裴利安这样的男人来说,挑起他欲望的东西从来就不叫顺从。这恰恰也是我喜欢他的一个地方。
我喜欢看他像只野兽一样的压倒我,吻我,甚至咬我。把藏在那张美丽脸庞和高级面料的西装下的优雅统统忘记掉。这会让我油然而生一种成就感,虽然小默罕默德常常对我说,那感觉叫作变态。
变态就变态好了,如果没机会享受优雅男人的粗暴和粗暴男人的优雅,那人活着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我用我的腿夹住了裴利安的腰,他现在就好像一头伏在我身上的豹子,有着让人发疯的肩肌和腰线。拉美西斯二世时期的红宝石耳坠随着他的动作在灯光下熠熠发光,漂亮得像团火,火点燃了他的眸子,因此令他的眼睛也像团火一样滚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