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完的,我父皇欠你的,我欠你的,殊颜欠你的,流苍那些戳过你脊梁骨的百姓也欠你的······”凤帝苦笑,“······让我还把,我要颁布圣旨昭告天下为你洗冤正名,我若还不完还有太子明若······”
“陛下,人非圣贤,短短几十载磕磕绊绊谁能无过,但求无愧于心便可。”今颜转身就走,“丹青,我都放下了,你也放下吧。”
蒸笼里的糕点还半点都没动,凤帝知道,今颜决定的事情他是无力改变的,从小到大都是这样,便也释然了。
“今颜,你尝尝我做的点心再走吧,就当,再帮我试吃一次,就像以前一样。”
他一怔:“好。”
黑芝麻是事先炒过的,很香,是许久没尝过的家乡的味道。
凤帝微笑望着他:“真想跟你再看一次梨花啊,就像以前一样,你看书,我画画。”
今颜点头:“嗯。”
“那就明年,梨花开的时候,你不去找我,我就来找你。”
他微笑:“好。”
次日,对面的点心铺子就关门了,聒噪的阿福也离开了,映蓝很高兴,急于跟紫离分享,却发现紫离被安素欢叫去试船一直没回来。傍晚时分,太子府传来噩耗。中了毒一直昏迷不醒的太子寻迦不治身亡,指使者六殿下已经被关进了水牢——不过映蓝关心的是紫离一直没有回来。
不几日安家爆出安家公子坐他自己设计的鸳鸯喜船带着他的侍女私奔的消息。都城本是被悲伤淹没着,却又被安公子的行径弄得哭笑不得。
映蓝与美貌的玉老板在鸳鸯楼白吃白喝时,一直在猜想一件事。
“老板啊,你说安素欢什么时候想起来的?解药到底是什么?”
玉今颜磕着烟袋锅子笑眯眯的,“不知道啊。”
“你那么高兴干什么?”
他摇摇头,指着那抱着金算盘努力隐忍着笑容而显得有些扭曲俊俏的云雀老板——“最高兴的应该是他,安家送来订酒席的银子估计够他鸳鸯楼吃半年的了”
【臣答应了一个人,梨花开了,要陪他看花。】
次年春,凤帝病逝,太子明若即位。
转眼便是初夏,宫里的梨花开了,秋湖殿外的梨花开得最盛,微风吹来,漫天好似飞舞着白雪。
这天,小皇帝从太学回到秋湖殿,刚进门就看见回廊的梨树站着一个人,淡金衣秋水瞳,听见脚步声回头看着他,莞尔一笑。
“陛下。”
“······你站在这里做什么?”
“臣答应了一个人,梨花开了,要陪他看花。”
小皇帝端详他半天:“你跟我母后长得像,你是谁?”
“臣叫玉今颜,是陛下的舅舅,以后臣会好好辅佐陛下保护陛下,就像以前保护你的父皇那样。”
小皇帝看了他一会儿,咯咯笑着扑上去抱住舅舅的腿。
满园的梨花雪一直在下。
太后玉殊颜远远望着温柔的弟弟和天真的娇儿,一个明若一个秋湖,殿内的额匾上四个大字,明若秋湖,瞬间淹没在一片缤纷里。
【创作谈】
玉老板在我设定里是个心中有大爱的人,所以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总之,非常过瘾。个人最喜欢安素欢拎着紫离坐船私奔的桥段,也喜欢玉今颜×凤丹青,君臣神马的,实在太有爱了。
赤松六大杀手之瞬间繁花
文/水阡墨
楔子
流苍国军凤丹青因病仙逝后,年仅四岁的太子明若即位。
次年春,被驱逐流放的玉皇后的胞弟玉今颜重回流苍做了丞相,随之而来关于几十年前玉今颜参与谋害先帝的冤屈也一并雪洗。那些曾在玉家朱红大门上吐过口水砸过鸡蛋西红柿的百姓们听了,对自己的作为却没觉得羞愧,也就是摸摸鼻子骂两句当年上头的人冤枉好人,便各自继续过生活去了。
从来都是锦上添花不知雪中送炭,所以玉今颜一直记得那个在他流放病重差点儿没命时,好心救了他的善良娇憨的姑娘。
有时候太有良心不是件好事,就像现在的我利用他对我存留的最后一抹温情,恳求他。他表面上笑靥如花不动声色,握着酒杯发青的指节却宣泄了他的不快。
“为什么是郁绯?”
这世上的男子或善良或温情或貌美,只要不是小七,在我眼中,无非都是一把森森白骨而已。
为什么是他?
有时候我也会这么问自己,为什么十丈软红,过尽千帆,唯有他的双眸像一把利剑刺进我的心里?
我望着玉府梨园累累的硕果,叹口气:“大约是因为那日多看了他一眼吧。”
这强调若是被阿空听去,免不了又要抖上一抖。不过玉今颜不是阿空,只是挑了挑眼皮子,书读得多的人骨子里总带着一股文人的酸腐之气,骨子里都是诗情画意正中下怀。
最后,他拈起一瓣莹白水嫩的梨肉,撇了撇嘴。我曾见过他在铺子里跟人谈生意,就是这种漫不经心似笑非笑的模样,什么都不放在心上似的。
“如果我不同意,你也会像以前那样不择手段,知道把郁绯弄到手上吧?”
“出行前,我去庙里听和尚讲经说法,那老方丈说,苦海无涯回头是岸。”我想了想,认真回答他,“我想我是执念太深,已成了魔障,想要的一定要得到,是苦海还是岸,对我来说已经没什么分别了。”
我想他比任何人都了解这种魔障,因为他心里的魔已经立地成佛,为了誓死追随的君主,他的那些作为怕是比我还要惊天动地些。
我们是同一类人,不过他是疯在面子上,我是疯在里子上,谁也不比谁好到哪里去。
玉今颜笑了笑,这下什么都不再说了,把雪瓷盘里的梨肉推过来与我吃。
后来我才知道,在流苍国的习俗里,与人分食一盘梨,便是割袍断义老死不相往来之意。仔细盘算来,他是这世上最后一个从头至尾都真心待我的人,而终究还是被我推远了。
去雁丘盘石都城的路上,我将这事当笑话讲给阿空听。
沙漠里的风裹着砂砾掀起他青色的衣衫,他干裂发白的嘴唇蠕动几下,最终也没说什么,只是像往常那样顺从地低下头,并不觉得我说得好笑。
其实我这个管家收得很合心意,性子斯文沉稳办事牢靠,长得不错,带出去也很长脸面。我外甥女看上了他,跟我要了两回,那是我从小宠到大的孩子,连撒泼打滚的招数都使出来了,我也没舍得给。
自从小七死后,我喜欢的东西就不肯再让人了。
小七以前很渴望我变成个任性自私的人,现在我变成这个模样,他却连看都不看了。我如今也任性惯了,就算他死了,我也要把他的魂招回来让他看看,顺便问问他,以前对我说的那些话,还算不算?
“小姐,你看那是挽云树,我们已经到了盘石城外了。”
我回过神望着远处与天相接的沙漠边缘,好似有红色的云朵飘在沙漠之上。那是沙漠绿洲边上种的挽云树,花开千朵,娇妍似火,铮铮傲骨直直地要耸进云彩里去。
不知为何,我很想流泪。
那瞬间,我与这繁花都好似三千东流水,化作这天地间的一抹红了。
【世人说,执念太深,终成魔障。】
雁丘国,沙漠之下的隐秘宫殿,夜留宫。
这里是个纸醉金迷声色犬马,令人可在一夜之间散尽家财的销金窟。
每月不定期宫里的金眼先生便会带客人进宫,这一路缚住双眼,双耳除了疾风便是脆生生的驼铃。那铃声好似有种安抚人心的力量,即使双目不能视物,也能安然前行。
那陵飞羽微侧了头,唤那个始终在她右手边不远不近跟着的青衫侍从:“阿空。”
“小姐。”
“······快到了。”
“从何而知?”
“我闻到了坟墓里陪葬的铜臭味。”
在她很小的时候,上一代神女那陵云袖曾带她来过。姨娘在家中地位崇高,除了陛下召见或者祭祀外,她每日都待在她的院子里,很少出门也很少笑。家里的姐妹都怕这个倨傲冷淡的姨娘,每日都按规矩去请安,心里却是不情愿的。可那陵飞羽不怕她,请完安还要赖在那里吃几个汞果。姨娘虽未对她表示出亲热,却也从未表现出厌倦。事实上,姨娘脸上很少出现冷淡以外的表情。
终于有一日,姨娘对她说:飞羽,跟我出趟远门吧。
于是她便跟着来了沙漠,见了传说中那座金雕玉砌的华丽地下宫殿,各色珍馐美食和神奇的戏法,容貌俊美的男女宫人,都让人记忆犹新。除了——这好似坟墓殉葬品的气味,若不是再次来过,她不会记起。
引路的金眼先生闻言侧头打量辇中这对主仆,那名唤作阿空的管家虽然满面疑惑,却抿着唇没再问。那穿着层层叠叠绿罗裙的小姐也没再说下去,只是嘴角微妙地勾起,看不清是在微笑还是在讽刺。
突然那位年轻的管家朝着他的方向侧过头,染上个礼貌的笑意:“这夜留宫每日耗金千两,每位金眼先生更是选仆选客都谨慎精准,所以百年来夜留宫在沙漠之下的位置从未有人知晓。不知这位先生为何接了我们家小姐,却一直无力的审视,是怀疑自己调查客人背景的能力还是······贪恋我们小姐的美貌?”
凭直觉这不是对普通的主仆,那位小姐贵气逼人,管家对视线的敏感度不输于江湖上有名望的高手。可是他们的背景是通过了重重核实的,只要是符合标准的客人,他无法用“直觉”这不讲理的二字将他们拒之门外。
金眼先生收回目光,垂首行礼,眉宇间锁得更沉。
“小姐息怒,是小人冒犯了,进宫后小人会去刑坊领罚。”
夜留宫两位大执事,四位护卫队长,十六位坊主,三十二位执事,七十二位金眼先生,八十四位金牌侍从,在夜留宫自然是地位都不薄。只是稍稍有半点差错,什么地位什么功劳都一捧黄沙——因为十条宫规的第七条:对金主不敬者,按情节严重处以鞭刑或杖毙。
这个年轻管家不轻不重的一句话就能让他莫名其妙地丢了小命。
那陵飞羽笑了:“先生这顿鞭子吃得有些冤枉啊。”
这句话带着几分调笑,可抬辇的宫奴都不自觉替这位金眼先生松了口气,看来这位金主性子还算好,不过是赏了顿鞭子,不至于丢了命。
“多谢小姐不杀之恩。”
那陵飞羽听见这个声音依旧是淡淡的,没什么起伏,好似刚才那命悬一线,与他无关似的。等进了宫,随侍恭恭敬敬地摘掉眼罩,她第一眼看见这个人,素净顺眼的长相,十分规矩地垂着头,极其年轻,却也极其懂得隐忍,好似能融入这地下宫殿十里长明街的灯光里。
很有趣,有故事的男人。
她笑了:“先生怎么称呼?”
他头垂得更低:“宫里的金眼都没有名字,不过小人在七十二位金眼先生中是第十一的位置,夫人可以叫小人金十一。”
“······你会泡茶吗?”
他抿了抿唇:“小人手拙,宫里茶坊的茶博士······”
“那就明日来帮我泡茶吧。”那陵飞羽打断他,拍了拍步辇,“走吧,我也累了。”
那陵飞羽塌下的屋子是从前住过的折梅屋。花厅正中烧着一炉炭火,把整个屋子都烤得暖烘烘的。屏风绣的是踏雪寻梅图,垂下的珠帘也缀着点点红梅,香炉袅袅暗香袭人,颇为雅致。
这屋子还跟以前一模一样,连气息都如出一辙。好似儿时的她卧在软榻上,迷蒙中有一只手把她鬓角些许凌乱的发顺到耳边。手指柔嫩微凉,接着就是一声悠长的叹气。
——飞羽,你现在还小,你不懂,这个女神之位并不如表面看的那么风光。
——姨娘,飞羽明白。
——你若明白,就不会想做了。
——飞羽就是因为明白才想做,姐姐从小就待我好,姐姐已经有了婚约,若她做了神女就不能成亲了,而且三妹年幼,飞羽愿意为她们承担这种沉重的命运。
当时姨娘笑了,却是冷笑。
——那陵飞羽,你真是愚蠢至极!
在世人眼中赤松神女那陵飞羽,曾带兵攻破云国都城,手刃叛国亲弟,九国百姓闻风丧胆。她好比那云朵上翻云覆雨的杀戮之神,所到之处便是一场腥风血雨。
与她相比,上一代神女那陵云袖的生平简史薄的只有寸许,平庸寡淡得像白开水,不过十几年早被善忘的赤松百姓忘得一干二净。在她短暂的三十二年的生命中,没有爱人,没有儿女,也没有朋友,给唯一喜爱的后辈留下的评价只有两个字:愚蠢。
空管家拨了拨炉火,一转头,看见小姐似笑非笑地睁着眼睛。
“小姐不休息一会儿吗?”
“这个屋子我姨娘以前住过。”
“前神女大人?”
“对,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住了两个月,过了花朝节她才带我走。会赤松途径云国水域时被暗杀。你看那窗边挂的那幅字‘夜夜长留’四个字就是姨娘写的,她盼着夜夜长留,却死得那么突然,这么不吉利的屋子,我怎么睡得着?”
“奴才叫人来给小姐换个屋子······”
“不,这个屋子时时刻刻在警醒我,心慈手软是无法活下去的,不去争取幸福的女人是什么下场。”
世人说,执念太深,终成魔障。
若是心里太冷,那就让她的手温暖些。
空管家垂了头,转身又去拨那炉炙热的炭火。
【那是夜留宫永不能走出黄金地狱的宫奴的一个梦,是被人怀念与歌颂的传奇。】
珍珠坊二楼的木窗半支着,窗边坐了一位身穿着蓝白宽袖劲装的公子,穿着极其朴素,头上也只挽了根梨木素簪,面前摆着一壶沧澜酒,而后默默地看着长明街上坐着精致的八人步辇,前呼后拥招摇过市的金主们。
小宫奴去斟酒时偷偷打量这位公子几眼,又静又沉的眉目,紧闭水色的薄唇略薄,左耳扎着个拜珍珠坠子,长长的红色流苏一直垂到锁骨——好似绵绵春雨中一朵染着鲜血在微笑的白海棠花。
她年纪小,也不怎么懂得收敛,细长嘴儿的凤凰酒壶托在手上,竟忘了自己在做什么,只是怔怔出神。那位公子却连看都没看,轻轻弹指,指风逼得壶嘴一扬硬生生地收住,杯中的酒恰好倒满,少一分则缺,多一分则溢。
“下去。”他说,“这里不用伺候。”
小宫奴眸子里顿时一惊吓得瑟瑟发抖,却咬紧牙关,膝盖一软就要跪下去——那公子见这孩子惧怕的模样,便想起那夜留宫的宫规,不许哭,不许求客。原是自己不会说话,吓到她了,便袖风一扫托住她的膝盖。
“别怕,我只是不习惯有人伺候。”他稍稍望向窗外,流苏垂到白皙的锁骨上,垂眼一笑,“若是在这里添酒可以减少你的麻烦的话,那你就尽量地做吧。”
小宫奴惊魂未定地退到一边,不时用眼角瞟着这位奇怪的公子,他就像雪,凉得那么温柔。
之后她添一杯,他就喝一杯。
那位公子只是盯着街面,突然,他送到唇边的明月杯停住。小宫奴顺着他的眼神望去,街北缓缓走过一把油纸伞,伞面上坠着几朵海棠花。那位公子打开窗,足尖一点木围栏,好似脚下乘了风,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朝那朵油纸伞飞奔而去。
伞下的人听见鼓掌叫好声,微笑着抬起头,是那个无情的杀手失态到失魂落魄的脸,分明是相思成灾。
“······我并不是小姐可以随意开玩笑的人。”郁绯声音里夹杂着愤怒,“不要试图惹怒我。”
已经过了很多年,可谁都记得那个总撑着海棠花的油纸伞走过长明街的拍卖坊的坊主夜惜,她总是微笑,她睿智而有勇气,她是郁绯的爱人,可,她已经死了。
那是夜留宫永不能走出黄金地狱的宫奴的一个梦,是被人怀念与歌颂的传奇。
那陵飞羽收起伞,不气不恼,只是冷笑:“若我不学你的惜姑娘这打伞的怪模样,你能出来见我?······郁绯,我同你说过,做人最忌讳的便是有弱点,更不可有死穴,若被捏住了七寸便再唔翻身之地。即使你手握唤魂剑能呼风唤雨又能如何······”她上前一步,轻蔑地盯着他的眼,抬起下巴,“你看,这薄薄的皮肤下便是滚烫的血,你要不要摸摸它是不是冷的?”
那呼吸好似会扎人,郁绯退后一步,半垂着眼,茫然地把头转到一边。
“我也对神女说过,只要人活着便需要有人牵挂也牵挂别人,如果连这种基本的弱点都没有,倒不如死了。”
“你说得对,我牵挂小七只要他回来。等国巫浮雪到了,将小七的魂魄招进你的身子里,我便也有牵挂我的人了。”那陵飞羽将手揣进狐皮护手里,看着两边刮得横七竖八的红灯笼,“能在这里送你去黄泉与你的惜姑娘相会,你应该感激我才是。”
过几天就是花朝节,节日前三日都会将橘黄色的灯笼换成红灯笼,笼身上贴着金字的“花”字。
“好好享乐吧。”
那陵飞羽转身便要走,郁绯有很多话想问,却又觉得问出来又是多余的。因为那陵飞羽就是那么一个人,六大杀手里没有一个是等闲之辈,可几乎每个人都有把柄捏在她手里,紫离和映蓝甚至因此吃了很多苦头。
虽然玉老板总是说,她以前不是这样的。
他根本没兴趣了解她以前是什么样子,只是他有些不明白。
“为什么是我?”郁绯问,“我与那陵朔风长得并不像,为什么是我?”
这话玉今颜也问过她。
她明艳傲居的脸被灯光染出健康的红晕,似笑非笑似真似假地说:“或许只是那日多看了你一眼吧。”
与郁绯相见是在那陵家的府邸,中秋前后都城忙着祭典大礼,每当赤松有盛大的祭祀活动,总会有各国的死士们在大典进行时前仆后继来送死。当然也有险些得手的,只可惜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最后的下场都是被暗卫们悄悄地处理掉。
只是郁绯与其他杀手不同,他来得太早,大半夜连夜行衣都不穿,一身白衣在夜色里十分的显眼,轻功很好,在半空中飘飘然地挡掉暗卫们细雨般密集的毒针,稳当当地落在她的窗前。
“我要跟你谈笔生意。”
她本不是什么好说话的人,睡得迷迷糊糊,正要示意暗卫解决掉,却见他耳边一闪,是颗白珍珠,借着月的光华。她顿了顿,借着那些许的光华打量着他的脸,沉静中带着些许腼腆的一张脸,眼睛更沉,好似能装进去整个乾坤。
“你不是来杀我的?”
“有个人找在下用两千两黄金买神女的项上人头。”
她冷笑:“那还等什么?”
“在下并不想杀神女,所以没收那人的钱。”郁绯平静地好像在谈论天气般,“不过在下请求神女雇我杀了那个人,杀手行当不见银子不见血,无雇主便没有杀人之理。”
“你嫌那两千两黄金少?想玩个黑吃黑?够贪。”
那陵飞羽笑着抬头不经意地拢了拢长发。
郁绯习惯性地半垂眼,声音低低的:“神女只需要给玉老板十两银子,您根本不需要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我并不是来做人情的。若是有一天您的死活不再重要,我也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
她一愣,檐上一直伺机而动的空管家手上的软剑已经缠住了郁绯的颈子,他不躲不闪,剑刃吃进脖颈细嫩的皮肤,血液像小溪流般蜿蜒而下,而那双眼睛依旧沉得下乾坤。
她魔障般上前两步用手指沾了他的血,放到唇边,温热的,甜美的······好似在刑场上小七的血迸溅在唇边时的味道。很有趣。那陵飞羽对他很感兴趣。而她感兴趣的人都是很倒霉的。
“这生意我做,为什么不做?”
那天后她才知道这世上有这么一个人,
而郁绯的身家底细并不好查,尤其是他曾去过那个宫禁森严连蚊子都飞不进去的夜留宫,还有身后的靠山是那个心里雪亮犹如皎皎明月的玉今颜——不过有嘴的地方便有是非,银子是最可爱的东西,它什么都可以买得到,当然也可以买得到郁绯的死穴。
当时年少的郁绯遇见了他心爱的女子,而那个女子为了完成在养父死前对他的承诺,不惜牺牲自己将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弟送出了有进无出的黄金地狱。
那是个非常动人的故事,阿空的声音非常好听,好似溪流深处的细沙缓缓流过,靡靡动人。在她的脑海里,那个在深夜只匆匆一瞥的面孔顿时清晰起来,怎样沉静雅致的眉眼,耳上的白珍珠坠子给他平静无波的脸孔揉进一丝柔情。
如此鲜活,又如此的令人心动。
也只有这样情深不渝的男子肉身足以匹配小七的灵魂。
那陵飞羽心里想,是他,就是他了。
【夜夜长留,人难留。字字缠绵,如泣如诉。】
街上报更的宫奴摇着兽皮鼓走过,已经是四更了。
不过夜留宫没有时辰概念,日夜欢歌,困了便睡醒了便玩乐,也没人会在乎时辰。金眼先生十一来了半晌,正跪在案前煮茶,明明是个男子举手投足却比女茶博士更优雅美貌,双手呈上茶水时,那金黄的茶汤透着清幽的兰香。
那陵飞羽没接,似笑非笑的:“······你不会在茶里下毒吧?”
金十一脸僵了僵,仰头将茶水送入口中。
那陵飞羽忍不住大笑,她本就生得极冷艳,大笑起来毫不做作的模样也不讨厌。只是这番笑让金十一摸不到头脑,便更规矩地跪好,身子伏得极低无比谦卑顺从。
“不过是玩笑,那么认真做什么?”她话音一转,“你昨日刚受了鞭刑,今日便来给我煮茶,能吃得消吗?”
“承小姐惦念,这点小伤算不得什么。”
“夜留宫刑坊的鞭刑可非浪得虚名,背上的肉怕是都烂了吧,还是小伤?”
金十一依旧低伏着身子,纹丝不动。其实那陵飞羽也知道,像他这样人,无论你如何折磨他欺负他,他依旧会对你谦卑礼貌,因为他根本就没放在心上。而往往这样的人是最可怕的,他懂得忍与伪装,若真要什么贪图便是豁出命也要去完成的。
那陵飞羽突然觉得没趣,对阿空摆了摆手,他会意地点头,从厨子里取出小雪瓷瓶。这瓶子里装的是碧芝膏,止血止疼去腐生肌,雁丘皇族药师拿出看家本事做的,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
“这顿鞭子你吃得冤了,这事本不是你的错,去屏风后让阿空帮你擦了。”
他磕了个头:“多谢小姐赏赐。”
明明是个十八九岁的半大孩子,却如此的宠辱不惊,实属难得。她没再为难他,擦了药就让他回去了。
空管家笑了:“小姐今日叫他来泡茶,不会单单为了送药治他的鞭伤吧?”
“你去跟着他,我总觉得这小子知道我们要找的人在哪里。”
“小姐为何这么说。”
“直觉。”她笑,“我总觉得,他好像在等什么人。”
原来是直觉,神女的直觉总是准确得可怕。
阿空敛下长睫:“说不定那个人已经死了,比较夜留宫的铁头宫规,宫奴除了死不得出宫。那孩子蒙混出宫,被抓回来,按照宫规也是个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