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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斌可不愿做那条哀怨的小美人鱼。她睁开一只眼睛,看看沈培又重新闭上。
“过来做什么?不用陪朋友?”完全地顾左右而言它。
“谭斌。”
沈培贴近了叫她,眼睛里是她不熟悉的忧郁。
谭斌的心口无端震荡。
沈培并不是缺根筋,他只是生性平和,万般烦恼皆不上身,这才是大智若愚的真智慧。
“你今天怎么了?怪吓人的。”她想坐起来。
“我一直看着你,知道你不太高兴。谁得罪你?”
谭斌一怔,她的确忘了,画家们最大的特征是敏感,但工作上的事,她实在不想多谈。
“说什么呢?我一直好好的,关别人什么事?”
“你说好就好吧。”沈培叹气,脸色黯淡下来,“我知道你不愿意和我说太多,因为我帮不到你。可是斌斌,你每天都那么端着,累不累?说实话,我一直希望你能天天开心,可我的努力看起来总是很傻。”
也许过于寂静的环境令人恍惚,沈培象是认定了,一定要敞开了和她坦诚相对。
谭斌不出声,沈培只好继续:“我想白了头发,也无法理解你们这种人,赢过了还想赢更多,爬到一个高度还要爬得更高,每天见人三分假笑,私下里却斗得一塌糊涂,到底为什么?很有满足感吗?”
为什么?谭斌答不出来。只知道你可以不斗,职场中也能生存,但注定了永远是垫脚石。
这些年过惯了一惊一乍的日子,每天的心情都象飘忽不定的中国股市,高开低走已是见怪不怪,牛气冲天的时刻,突然砸下一个噩耗全盘崩溃,谭斌经历的,也不是一次两次。
心灰意冷的时候,她也想过,还不如学人做只金丝雀。
可也只是想想而已。这一行人才济济,要求色艺俱佳,不见得就比职场好混。而且放低了姿态讨一个人的欢心,更需要天分。
从五年前的某一日,谭斌把自己破碎的心脏攒在一起,重新填入胸腔,就已经明白,她只能在这条窄窄的路上跋涉。
再没有选择。那样的海誓山盟最终都能变成一个笑话,她再也不能全心全意信任一个人,再也不会轻信旁人给她的承诺。
当下她一本正经地回答:“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教导我们,与人斗其乐无穷。我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当然要听领袖的话。”
沈培闷声笑出来,解开她衬衣胸前的纽扣,把脸深埋进去。
“你知道我最怕什么?”他的声音似从地底传出来。
谭斌取笑他:“红颜不再如花?”
“这几天一直做噩梦,眼睁睁对着画布,一笔也画不出来,有人在耳边不停说,沈培,你江郎才尽了,醒过来一身冷汗。”
类似的梦境,谭斌也经常遭遇。只是版本不一样。
总有一个面目模糊的人,梦里声嘶力竭地对她大喊:“Cherie谭,你丢了一单大合同!”
这情景有点滑稽,两人各有各的心事,彼此间却无能无力,完全冷暖自知。
谭斌心中恻然,洒脱如沈培,也逃不过同样的苦恼。
抚着他脑后柔软的头发,她慢慢说:“真有这一天,小培,我养你。”
“斌斌,谢谢你……”沈培很容易就被感动,紧紧抱住她。
他知道都市中有太多女子,期望男方是台永不枯竭的提款机。
天空白云如帜翻卷疾行,耳畔有风呜呜吹过。
两人都不说话,只觉得这一刻颇有相依为命的荡气回肠。
谭斌身上的香水,被体温蒸出一股诱人的甜香。沈培被撩拨得心猿意马,嘴开始不老实,沿着她的脖颈和锁骨一路下行。
谭斌顿时全身不争气地发软。
很多次她想反攻倒算,尝尝主动的滋味,往往禁不住沈培几下揉搓,就成了一滩泥。
沈培紧紧箍着她的腰,力气大得几乎要把她粉碎。
她透不过气来,揪着他的衣领,昏乱地挣扎:“等等……别在这里……”
沈培把她压在草地上,声音里是掩不住的痛楚和焦灼:“斌斌,斌斌,宝贝,我爱你……”
谭斌终于松开手。
身边大篷的野花开得正盛,金黄璀璨如正午的骄阳,馥郁的清香明媚鲜活,就象她自己一样,绽放在夏季濡湿潮热的空气中。
第12章
回到城里已是周日下午。
沈培送谭斌到公寓楼下,依依不舍地吻她的脸颊。
谭斌一边躲闪一边笑,心不在焉下了车,满心惦记着快快跳进浴缸,好好洗涮一番。
电脑里还有下周的工作计划等着她完成。
她裹着头发走出浴室,倒了杯咖啡,又摸出一支烟点上,这才走到书桌前。
镜子里偶尔瞄一眼,谭斌知道这个形象风尘气过重,活脱脱就是一妈妈桑。
她叹口气,留恋地再深吸一口,然后掐灭了香烟。公司里三十多岁的前辈经常抱怨,说女人三十一大关口,过了那个岁数,所有身体指标都会一路下滑。
算一算自己的日子,离那一关也只剩下三百八十多天了。谭斌不能不心惊。
危害皮肤和健康的事,还是能少做则少做。
她喝口咖啡,打开Outlook的日历页面。
这已是多年的习惯,其实周五加加班也能做完,但她情愿周日下午一个人静静呆着,以便提前进入工作状态。
电脑上QQ的图标一直在闪。文晓慧正在线上找她。
谭斌问:“什么事?”
文晓慧说:“听说你升职,什么时候请老娘吃燕翅鲍?”
谭斌回:“升什么职?没劲。”
文晓慧那头先抛出个诚惶诚恐的小图案,然后说:“矫情。”
谭斌解释:“不是矫情,你想想,一个位置两人争,乌眼鸡一样,赢了姿态也难看。”
“你的能力和业绩在那儿摆着,先TM一脚踩死他,让他再也翻不了身。”
“真狠。”
“当然,无毒不丈夫。”
谭斌郁闷:“我是女的,这辈子不可能是丈夫。”
文晓慧:“那你就做一次小人。”
谭斌敲上一个头晕目眩的小人头。
“你别傻啊,该上就上,这世道资源有限,机会难得。”
文晓慧一向快言快语,极其讨厌办公室里虚与委蛇那一套,谭斌明白跟她讨论不出什么结果,于是转了话题。
谭斌问:“一个男的,要钱有钱,要人有人,三十四岁依然未婚,什么意思?”
“他是Gay?”
“不可能,他对我的身体有反应。”
文晓慧立刻送过来一个瞪大眼睛的小人头,然后是一只笑得满地乱滚的胖企鹅。
谭斌发觉说错话,急忙解释:“我是说,我穿了件低胸衣服,他的眼睛老往那儿瞟。”
文晓慧捶地笑:“也许人家认为你是暴露狂。”
“滚,好奇和好色的区别,我还分得出来。”
又一个满地乱滚的胖企鹅。
谭斌忍无可忍,用力打上四个字:“你去死吧。”
毅然下线。
过一会儿手机嘀嘀响,谭斌拿起来,上面一条短信:亲爱滴,你喜欢他,就放手去追,不然管他去死。
谭斌回过去:你先去死!
她给自己做顿晚饭,打开电视有一搭没一搭地瞄两眼。
想了很久,还是决定给余永麟打电话。这么些年,能面对面说几句真话的,也只有他。
余永麟听完马上说:“恭喜恭喜,以后咱们平起平坐,再见面可就是国共和谈了。”
谭斌察觉其中的言不由衷,她发现自己做了蠢事。
余永麟始终对MPL耿耿于怀,如今又已成为FSK的销售总监,他不再是以前的余永麟。
恍然若失之际,想起自己无数的小习惯,都沿袭自余永麟。
比如必提前几分钟到达约会地点,比如草稿本永远是打印过一面的废纸,比如公共场合绝口不提提任何及与业务有关的话题……
她立刻想打退堂鼓,“Tony,我只是心乱,想找人随便聊聊,你要是不方便,就算了。”
余永麟犹豫一下:“我们家那位的脾气你也知道,我去请假,八点半见面,就在咱们经常临幸的那间酒吧。”
谭斌放了电话,脸埋在手心里坐了很久。方才一霎那,她忽然意识到一个事实,一个她绝不愿意承认的事实。
原来这几年做得风生水起,并不全赖于她的能干。
而是余永麟在照应她。
开始时余永麟对她那点企图,是个人都看得明白。但她一直装傻,他也就知难而退,自去结婚生子,从来没有难为过她。
四年来能维持住还算正常的上下级关系,只是因为她运气好,碰上一个合理的上司。
窗外天色渐渐暗下来,谭斌惊觉,跳起身套件T恤和牛仔裤,胡乱洗把脸出门赴约。
她按时赶到,却没看到余永麟,等着她的,是程睿敏。
谭斌支开带路的服务生,冷眼站在暗处,双臂抱在胸前静静观察了一会儿。
这姿势是她遭遇不可控制的场面时,不自觉进入自卫状态的标志。
程睿敏正安静地靠在吧台前,大概是为了让人找起来方便。
这一次他穿了件浅灰色的V领恤衫,那种柔软如丝的面料,谭斌见过它家的广告,价值不菲。
程睿敏有足够的资格奢侈。他们这批十年左右的老员工,手头都持有公司的股票,年年分红,股价最高的时候,个人资产翻了十倍不止。
他盯着头顶的电视,似乎看得专心,可是明明白白地目无焦点。
看到一个清俊的男人,无意中露出疲倦落寞之色,是件很要命的事。
犹豫很久谭斌才上前招呼:“Ray,怎么是你?”
程睿敏起身为她拉开椅子,“Tony晚会儿才能出来,他怕你等,让我先过来。”
两人都开车,不能喝酒,只好各叫一杯柠檬红茶。
谭斌还未开口,程睿敏已经熟练地接上,“这位小姐的茶不加糖,谢谢。”
连这样颇为矫情的习惯他都一清二楚。
谭斌托着下巴研究他半晌,有心说句俏皮话,觉得造次,张张嘴又闭上了。
程睿敏微笑看着她,“你又想说什么?”
于是谭斌开始问:“请问程先生,您是否出身FBI?”
程睿敏很配合,咳嗽一声,正襟危坐地回答:“坦白地说,罗伯特?米勒局长是我失散多年的兄弟。”
谭斌哗一声笑出来。这个程睿敏还真懂得游戏规则,sales多年的功底并没有丢弃。
她勉强忍住笑,接着发问:“第二个问题,您的眼镜呢?为什么不戴了?”
程睿敏楞一下才明白她说什么,笑笑说:“那回丢了一只隐形眼镜,来不及配,才把旧眼镜找出来。”
另一只则在他的左眼球上呆了三天。
他高烧昏迷的时候,没人留意这个细节。直到他清醒,左眼已经发炎,红得象只兔子。
谭斌惋惜:“你戴眼镜挺好看的,好象谍中谍一里汤姆克鲁斯的造型。”
程睿敏露出迷惑的神色。
谭斌立刻补上:“我说的是MissionImpossible.”
程睿敏恍然。
谭斌心想:假洋鬼子!
程睿敏看着谭斌,笑容促狭,“你心里一准儿在说,假洋鬼子。”
谭斌感觉耳后一点火热顷刻蔓延开来。想起以前的扒皮会,程睿敏的双眼也似探照灯一般,照得人无处遁形。
她端起杯子喝一口,借以掩饰窘态。
程睿敏笑一笑,打算放过她,“你的事,Tony已经告诉我了,听听我的意见?”
“嗯。”谭斌立刻提起精神。
程睿敏喝口茶,直入主题。
“第一,不能争,一点争的意思都不能露,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事。”
这个论调很奇特,一般的职场秘籍,都讲究该出手时就出手。
谭斌有点迷惑:“为什么?”
“有一个词,叫制衡,我想你一定明白它的意思。”
平日看历史,满篇的尔虞我诈,让谭斌明白一件事,即使功勋卓卓,也不能一枝独秀,更不能功高震主,她点点头。
“有人想要平衡的局面,你不能成心破坏。”
“可是……”
“怕被抢了风头?”
“是。”谭斌老老实实承认。
程睿敏转过头,吧台的灯光映进眼睛,他的目光幽深难测,尽头是一个不可知的世界。
他说:“Cherie,永远不要低估上司的智商。无论你做什么,都有人看着。如果你觉得做了很多,却不被赏识,那是因为他有意选择看不见,你明白吗?”
他的话,谭斌要消化一会儿才能完全明白。
她追问:“那第二呢?”
第13章
“工作中真有了分歧,你和那边关上门怎么吵都没关系,但是绝不能当着下属的面争执。”
谭斌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
“你觉得无所谓?”程睿敏语重心长,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这是在逼着他们当场表态。他们选择任何一方,都会担心站错队祸及将来,刻意保持中立,又把你们两个都得罪。一次两次看不出恶果,时间长了就会人心涣散。”
谭斌睁大眼睛,她还真没有想过这么深。
她的处世哲学,向来是就事论事,工作中从不掺杂个人恩怨。
程睿敏的长篇大论还没说完呢,“作为一个Teamleader,你应该尽力保护帮助为你工作的人。做错事并不可怕,最可怕的错误是失去团队的凝聚力。”
谭斌琢磨半天,摊开手说:“我明白了,不就六个字吗?不出头,不出错。”
“Exactly.”程睿敏看上去很欣慰,“藏其心,但不掩其才。你还年轻,再过几年,也许能更明白这句话。”
谭斌摇头,“可也忒委屈了!不照这个规则玩会有什么后果?”
“我问你,一个成熟的公司,最重要的资源是什么?”
“人。”
“对,人。可它不是指Superstar(明星员工),而是高效的团队。任何个体,步伐一乱,都是随时可以抛弃的卒子。”
谭斌悚然心惊,她想问程睿敏:你呢?你是不是那个乱了步伐的弃子?
不过即使有酒壮胆,此刻也不便发问。
因为程睿敏忽然笑了,笑得充满讥诮自嘲。他说:“我跟你说什么呢?我自己就一塌糊涂。用尽心机,蹉跎半生,也不过如此。”
饶是铁石心肠,谭斌也不禁动容,却不知道怎么接话。沉默片刻她说:“您这么年轻,哪里就说得上半生?”
“人生七十古来稀,三十五,难道不是半辈子?”
谭斌认真地点头,以证明程睿敏的算术做得没错,七十的一半,可不就是三十五?
程睿敏则向吧台后的调酒师做了个手势,“GinMartini,谢谢。”他转头问谭斌,“你要不要来点儿?”
谭斌慌忙摇头。平时陪客户是迫不得已,闲暇时间她可不愿再虐待自己可怜的肝脏。
酒精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令人其他肌肉放松,舌后肌肉的功能却空前强大,程睿敏的闲话果然多起来。
“回想这些年,其他记忆一片空白,就是自一个会议室走进另一个会议室,一个城市飞往另一个城市……”
谭斌暗暗叹气,对自己说:看见没有?人不能太闲,闲了就开始思考人生,眼前是个现成的例子。
不过他尚能侃侃而谈,应该还处在低级阶段,未到纠结我是谁谁是我的最高境界。
她提醒程睿敏:“一会儿你还要开车。”
程睿敏侧头看她,扬起一条眉毛:“我当然记得,不过你会送我回家,对吧?”
他属于那种敏感体质,几杯酒下去就春上眉梢,眼眶四周隐隐泛出粉色。
谭斌偏过头,没有任何理由,脸轰一下就红了。
程睿敏的话,亦真亦假,调戏的成份太浓。
其实更过份的风言风语,她尚且应对自如,今晚不知为何频频发挥失常。
程睿敏似乎明白她在想什么,拿起酒杯在她的杯沿上碰了碰,仰头干掉。
过了九点半,酒吧的乐队开始演出,贝斯吉他响成一片,说话要扯开嗓门。
余永麟打电话过来,说夫人身体不爽快,实在出不来了。
谭斌挂了电话有点黯然,愈加在心里检讨自己的过份,余永麟到底过不了这一坎,换作是她,恐怕也难以平心静气地面对曾经的下属。
程睿敏征求谭斌的意见:“我们也走吧,明天你还要上班。”
“好。”谭斌叫过服务生结帐。
“三百八十二。”服务生按照惯例,把帐单递给程睿敏。
谭斌起身去抢:“我来付,今儿是我拉壮丁,怎么能让你出钱?”
程睿敏攥住她的手,眼神暧昧,“我说过,是我的荣幸。”
晦暗的环境和灯光,更借着酒意,愈发显得他眼珠乌黑,波光流转。
谭斌觉得掌心滑腻腻的,顷刻冒了汗。
她想抽回手,程睿敏却握紧不放,颇用了点力气,她放弃努力,近乎哀求地看向他。
程睿敏忽然一笑,若无其事地放手,接过找回的零钱,然后说:“走吧。”
谭斌的车停得很远,两人走过去花了七八分钟。
程睿敏问:“心情好点儿没有?”
谭斌据实回答:“一身冷汗。”
程睿敏仰起头笑,盛夏的晚风带着潮湿的暧昧,将他的恤衫长裤吹得紧紧贴在身上,现出美好的身段。
办公室里中规中矩的西服衬衫,曾把这一切掩盖得完美无缺。
谭斌沉默地发动车子,等着程睿敏上车。
他却关上车门,向她挥挥手。
谭斌摇下车窗:“为什么不上车?”
程睿敏俯低身体,臂肘支在车顶,看着谭斌并不说话。
谭斌只觉得空气里有化不开的粘稠扑面而来。
过一会儿他幽幽地开口:“我不会给自己犯错误的机会。”
这近乎赤裸裸的表白了,谭斌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他却站直了,退后两步,再加一句:“你放心,我不开车,我打车回去。”
谭斌发觉被戏弄,顿时七情上面,露出一个恶狠狠的表情,在他面前一寸寸升起车窗。
程睿敏双手插在裤袋里,只是望着她笑一笑。
谭斌踩下油门,从他身边疾驶而过。
他站在那里不动,静静看着她离去。
后视镜里他的影子越来越小,直到车转过街角,再也看不见。
谭斌一路把车开得飞快,静寂的街道两侧,灯火辉煌的高楼大厦,似水面上漂移的游轮,从身旁一一掠过。
她犹自感觉到背后两道目光,似把她的背部融出两个大洞,烧灼似的炙痛。
完全失去控制,整个晚上她都处于下风,任人调戏,一直没有机会翻身。
谭斌恨得咬牙切齿。
半道手机响个不停,谭斌整整心情,取出蓝牙耳机扣在耳朵上。
“您好,我是Cherie谭,请问您哪位?”
“Cherie吗?你好,我是KennyLau。”
谭斌真正出了一身冷汗。Lau是广东拼音里刘的发音,来电的是大中国区执行董事刘树凡。
刘树凡的声音显得平易近人,“这么晚打扰你,没什么不方便吧?”
谭斌心里说:靠,就算有不方便的事,也已经让你搅黄了。但她嘴头上依旧诚惶诚恐地回答:“没有,我们都是24小时开机,随时待命嘛。”
刘树凡“唔”了一声表示满意,然后说:“明天一上班,你到我办公室来,我们谈谈,好吧?”
他的客气令谭斌浑身不自在,她爽快地答:“好,九点我准时到您办公室。”
“那好,明天见。”不容多说,刘树凡很快挂了电话。
“Damnit!”确认电话确实已经挂断,谭斌这才用力砸一下方向盘。
什么题目也不交待,让她今晚准备些什么?
第14章
周一上班,谭斌提着电脑直接上了十九层。
为了这次谈话,她特意换上浅蓝色细条衬衣和海军蓝的长裤。
据说蓝色能够提升心理暗示的效果,令头脑更清醒。
这是她第一次进入刘树凡的办公室,将近四十平米的空间,二百七十度的落地玻璃窗,大半个北京城尽收眼前。
几件仿红木家具线条疏朗,摆放得错落有致,屋角堆着七八盆绿色植物,似小型的温室花园。
朱门酒肉臭。谭斌不合时宜地想起楼下开放办公区一个挨一个的格子间。
刘树凡五十不到的年纪,个子不高,肤色白净,戴一副金丝半框眼镜,说话慢声细语,每句话的尾音都往上飘,典型的台湾国语。
谭斌第一眼注意到的,是他的领带。
深灰色的西装,浅灰色的衬衣,本来配得无懈可击,偏偏戴着一条深粉色的领带,视觉效果相当突兀。
谭斌相信,肯定不是刘树凡自己的口味。
但是刘树凡的妻子儿女都在美国,那么,只有一种可能。
公司里私下的八卦,说刘树凡有一位秘密情人,就是一年前辞职离开的前董事助理。
“Morning,Cherie!你很准时,这是个好习惯。”刘树凡从办公桌后站起身,向谭斌伸出右手。
谭斌发觉自己有点跑神,立刻把思绪的野马拉回原处,握住他主动伸过来的手。
刘树凡的手心绵软肥厚,手指微凉。谭斌记得相书上说,有这种手相的人,往往热爱播弄权术。
他让谭斌在大班台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谭斌以为刘树凡会坐在办公桌后,他却拖过一把椅子坐在她身边。
谭斌心里微微打了个突,这样刻意的平等关系,让她很不适应。不过平日她也留意到,往往走得越高的人,韬光养晦的水平越高,待人越谦和多礼。
或许这就是精英和普通人的区别,她不太确认。
但她的紧张的确随着他的微笑渐渐消退。
“一直想找你们谈谈,可是抽不出时间。”刘树凡笑容和煦,“Tony走后,是不是有点吃力啊?”
谭斌浑身一凛,这个问题假设得太过险恶。她急忙敛定心神回答:“还好,没感觉太大的区别。”
“哦?”刘树凡轻笑,“为什么呢?”
谭斌避重就轻地回答:“如果个别人离开,一个公司或者一个部门从此崩溃,那只能说明一件事,这个公司的管理,出了大问题。”
“说得很好。”刘树凡露出赞赏的表情,“所以我一直强调,Process是最重要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次的Risk能顺利过渡,就Show出了流程的重要性。”
谭斌挤出一个赞同的笑脸,但没有接话。她知道一件事,刘树凡代表的港台派,和以程睿敏为首的大陆派,多年的分歧就在这里。
大陆派的人,是邓小平思想的追随者,不管黒猫白猫,只要签下合同就是好猫。
他们不太在意那些条条框框,认为束缚过多,在中国这个地方,等于自掘死路。
而港台派的背后,有总部的撑腰,欧洲人一条筋到底的思维方式,令他们至死不能理解所谓的中国特色。他们认为,法律规矩条款既然已经摆在那儿,就是让人遵守的,因此对蓄意破坏规则的人,往往深恶痛绝。
但是中国的业务发展,一直蒸蒸日上,靠的又是这些大陆员工。所以从欧洲本土员工撤退,管理层彻底本地化开始,两派斗管斗,一直相安无事。
直到这次的程睿敏事件。
这时办公室的门被轻轻扣响,刘树凡的助理端着咖啡壶送进来。
“加奶还是加糖?”刘树凡取过纸杯,亲自为她斟出咖啡。
“黒咖啡,谢谢。”谭斌受宠若惊,慌忙双手接过。
“你不要紧张嘛,难得为女士服务一次。”刘树凡欣然一笑。
谭斌轻轻啜了口,味道确实香醇,与之相比,楼下咖啡机里出来的货色简直就是涮锅水。
“Cherie,”刘树凡说,“我一直对你印象不错。”
谭斌欠欠身,“Thankyou,Sir.”
“不瞒你说,以前我非常不看好女孩子做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