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楠听到女友夸奖其他男人心里不舒服,倔强地追问:“为什么?”
“你知道的,现在的人心难说。谁也不愿意管闲事生怕得罪人。因此林医生也一样。他自从来到我们医院,一贯的原则是,除非是绝对的急症病人在没人看的情况下他才接手。”
“你们医院真复杂。”蒋楠咕哝。遂之想到自己的工作单位境况较之也差不多,他锁紧眉头半晌只望着林晓生。看得出,这姓林的医生医术不错,一针下去,病人情况得到缓解出汗了。不过他就是直觉地对林晓生没有好感。想想一个入了单位就懂得摆明随波逐流态度的人,应是经历过事而有些城府的。
石青青经蒋楠一提,想起了一件旧事。她眉头轻锁,不敢完全确定。记忆里她仅见过一次林晓生摘掉眼镜。当时是她去外科诊室找他给病人会诊,撞遇他一个人在按摩眼睛的穴位。只一眼,他漂亮的五官确实让她吃惊。而她本身是佛教徒,对于他不经意掉落在毛衣外的砗磲观音挂坠更加感兴趣。早听说过林晓生是基督教徒,怎么挂了个砗磲观音呢?总归医院里的大多数人以为林晓生颇神秘。做好本职工作,准时上下班,林晓生从不参与单位组织的活动,也没人见过他与单位里任何一个人有同事以外的关系。
“一个老古板的男人,没情趣。”一位女同事甚至当着石青青的面如此批判过他。
基本上,人人对于林晓生的黑眼镜望而生畏。
石青青偶尔会想:独来独往,人不会寂寞吗?当然她没有这个闲心去关心林晓生究竟是寂寞不寂寞。据她所知,在这个计较付出与报酬的时代,也不会有人有闲心去关心一个看起来丑丑的且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寂寞不寂寞。
“石医生。”
林晓生一声唤打断了石青青走散的思路。她走到他身边。他低声对她说:“石医生,请把这个病人交给我处理。”
石青青一霎误以为是幻听,继而若有所思看向了江晓君。一个医生会主动要求接手其他医生的病人,尤其是林晓生这种不喜多管闲事的人,这病人必定与他有些关系。她谨慎地点下头:“没问题。本来医嘱就全是你开的,可算是转交给你了。”
“谢谢你。石医生。”林晓生语速放慢,字字咬得很清楚,“病人还有些什么情况,你可以告诉我的吗?”
石青青由此推断这病人对于林晓生而言挺重要的。为此她不敢怠慢,仔细地想了想,说:“症状和体征我都写病历里了,你应是看过了。不过,有一点,病人在雨中淋了四五个钟头,总是让人质疑病人的精神状态。她的朋友又说不清楚病人淋雨的原因,至于她男友歉意很深的样子——”
两人一同望向床旁,朱辰宇深情款款地握着病人的一只手,脸上的焦愁不似是佯装的。
想不透的石青青,离开时又问了蒋楠:“你侄子的女朋友为什么淋雨?”
“我真不知道原因啊。这对于你们治病很重要吗?”蒋楠抓头发,灵光一闪,“对了,问问辰宇的朋友。阿涛——”
阿涛应他的小声传唤跑过来。蒋楠问起江晓君为何淋雨,石青青在旁声明其重要性。磨不过这两人,阿涛漏了口风:“具体我不是很清楚。我们在一次大学里的公开讲座里认识她的。她当时画了一幅画,画里人佩戴的观音像是辰宇戴的那尊。后来也不知怎回事,听辰宇的意思,她来倒追辰宇的。也亏她能牺牲自己淋雨,让辰宇动心了。”
蒋楠听了这段缘故,摸鼻子想:符合江晓君直爽的个性,而那画里的人八成是江晓君之前喜欢的人吧。石青青凭女人的直觉想的更深入:江晓君画的人不会与林晓生有关吧?
这三人意识到事情的复杂性,个个对望了眼,不敢再提这个话题。
林晓生刚迈出门口,恰巧听见了阿涛的话。他不由心惊,回头扫过江晓君的病容,深深地瞅了瞅朱辰宇。之后他径直进了更衣室,打开工衣柜取出手机。他习惯上班关机,避免影响工作。今夜他原本安排是休息的,临时被单位调来顶同事的班,只好带了另一部手机。原手机他交给了露丝,并且交代露丝留意江晓君有无来参加聚会。
犹豫地磨蹭手机摁键,他很自然地回想起了江晓君在超市对他说的话。于是他的另一只手摸住了胸口的衣服,里面心脏的血液在急速地流窜,令他辛苦地呼吸。这是自己所种下的罪恶,他迷糊地想。酒吧那夜的事重现于眼前。露丝批评他不该用假扮女人这种极端手段来应付江晓君,可是露丝并不知道那一晚的江晓君差点就击溃了他对于女人的防线。或许更应该说这一切是上天的安排,他当晚正好穿着一件运动用的紧身胸衣,顿起了扮女装让江晓君死心的念头。计划是成功了,江晓君灰心丧意地走了。报应也来了,他彻底伤害了这个单纯善良的女人的心,不仅自己不得心灵上的安宁,而且最终使得事件走向了他意想不到的结果——她居然为了别人去淋雨把自己给淋病了,偏偏对方是那个男人的儿子…
艰难地在心口划了个十字,他开始念念有词向天父忏悔。几句告解后,他打开手机拨通了露丝的电话。
露丝俨然比他更急,一接电话便说:“晓生,我正想打你医院电话。一个晚上晓君的手机都是没人接听,我真怕她出事。”
“你可以不用打了。她在我这里。”
“你是说,她又去找你了?”露丝惊讶道。
“不。”说到这里他摘掉了眼镜,露出了他忧郁非常的眼睛。
“那是——”
“她到医院看急诊。”林晓生头顶住冰凉的柜门,面对亲友展露出了他软弱的一面,“露丝,你说的没错。我那夜的做法是失策。”
露丝听他的语声痛楚,以为江晓君得了重病,立马安慰他:“晓生,你别急。我和汤姆就过去你的医院。看能不能帮上忙。”
“不需了,我会处理的了。”他道完这句关掉了手机,透过敞开的窗遥望那经过了大雨洗刷的夜。没有半颗星星闪耀的黑暗一如他此刻迷茫的心。
同望着雨夜的还有朱辰宇,今夜发生的事他想一辈子会难以忘怀。一个女人为了他淋雨,乃至淋病了。这种痴情到傻气的女人,问世上有几个?朱辰宇没遇过没见过,他又不是真正冷血心肠的人,能不动了情愫吗?他静静地凝望她苍白的脸,一遍又一遍摸她的额头。见烧退了下来他心头的重石方才落下。江晓君在迷迷糊糊中喊着要喝水。阿涛去办理病人的就诊费用等手续。蒋楠则随了石青青不知去哪。他亲自走了出去寻找饮用水。
他前脚刚走,林晓生悄悄走近了江晓君的病床。江晓君稍微扭了扭头,睁开了眼睛。模糊的视野里有一张人脸对着自己看,凭着直觉她直呼:“晓——”细想不对,陪伴的自己是朱辰宇,连忙改口:“辰宇。”
“我不是辰宇。”
他温雅如水的说话声以至她一下子就辨出来了。惊愣地张大了圆眼,她忽地坐起身。林晓生沉稳地扶住她一边,细声道:“慢点,你烧没全退呢。”
她慢慢偏过头,又惊又疑地看着他那副丑陋不堪的黑框眼镜:“真的是晓生?”
他也不知怎的,每次听到她的话就想笑。忧郁的唇角漫上了笑意,他指指工作牌:“这里写着,如假包换。”
“喔。”她叹出长长一声,脑子里逐渐理清这其中的关系。八成是朱辰宇把她送来了医院急诊,恰撞上了晓生值班。摸摸鼻子,她考虑该不该与他说自己交往的事。他突然凑近她,提及:“你男朋友——”
“喔。”江晓君趁机解释,“前几天才认识,很好的一个人。”说起有时傻傻的朱辰宇,她不禁裂嘴笑。
林晓生看得出她的笑是发自内心的,心想朱辰宇与他父亲应是不同的为人,便松了口气。后考量到其它,又说:“你放心吧,我不会告诉他你认识我。”
“这——”江晓君不解了,“即便告诉他也没什么啊。”
“不。”他唇边的笑意扩大,目光却很深幽,“这点我比你有经验。听我的,不说比较好。”
江晓君是觉得事有蹊跷,然出于对林晓生的信任,她点头:“那好吧。”
他很满意,真心地道了句:“谢谢。”
她抹鼻子笑:“我们本来就是朋友嘛。”
望着她的笑脸,他心中不禁又复杂起来。
两人聊得正欢,旁边蓦地传来声重重的清咳。江晓君和林晓生急忙转头。一旁,蒋楠双手抱胸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们两个,想来也站了有一会了。
第十一章
林晓生脑子里快速转了转,未想到应对的法子。少根筋的江晓君已是“啊”地一声惊呼:“蒋楠你怎么在这?!”
怕是没料到她这般的反应,蒋楠这个守株待兔的反而变得措手不及,张大口“那那那”了好一会儿,才寻回了逻辑:“实不相瞒,辰宇是我侄子。”
江晓君傻住了。后面又走来了朱辰宇、阿涛和石青青。蒋楠把石青青介绍给她认识。江晓君咧着嘴巴笑不出来:这世界可真小。睡了一觉地球一转,所有人全聚一起了。
打了吊针小便也多,她走去卫生间趁机冷静冷静脑袋。伸出手指头一个人一个人地数。今年得以遇上这群人,是从蒋楠开始的。由蒋楠到露丝,到林晓生,到朱辰宇、阿涛。最后她一病,兜回医院,石青青也认识了。她又把伸出来的指头一个个掰回去,回到了开初,与蒋楠相遇是在高志平师兄的小店。而她之所以和高志平重逢,是因为小杨的葬礼。高志平对她说,小杨的死是“命”所致。寻思到此,江晓君的心咯噔咯噔直跳。
在水龙头下掬了把水洒脸,一颗颗圆滚滚的水珠从她额前垂落的发缕落下来,像是雨后的露水带了抹新愁。出了卫生间,走廊那头,朱辰宇等人围着林晓生。林晓生在向他们解释她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她看着他的大眼镜,总是觉得有些异样。
林晓生说:只要她烧退了,来医院打两天吊针消炎,应是没有大碍。
朱辰宇和蒋楠连连点头称谢。林晓生开完医嘱走了,去看望其他病人。江晓君打完吊针离开急诊,没再见到林晓生。
如此折腾了一晚,天渐发白。朱辰宇挽她的腰。江晓君挨在他肩头,嗅了嗅雨后空气里清新的水分,心叹这种感觉真好。有了男朋友,又可以和晓生做回朋友。
朱辰宇送她回到家,兀发觉她住在蒋楠的公寓附近。使劲地咽了口水,他不得承认:“这世界真小。”
江晓君想到这不正是刚才自己所想的,便哈哈大笑,拉着他进屋:“你累了吧?我煮粥,我们一块吃早餐。”
他一步上前,两手圈住她的身子,下巴落在她肩膀热气直吹着她耳畔:“我是饿,但现在不想吃,只想抱着你。”
她摸到他的手,冰凉凉的,心里边有了诸多情愫。想那时候突然起了兴致拉他去吃拉面,也是因他的这双手。昨晚他的彻夜照顾,可见她没有看走眼,这是个值得她去爱的很体贴的男人。于是她鼓足一股气,握起他的手放到嘴口呼呼呼地呵气帮他暖手。
诧异地瞪着她不同常人的动作,朱辰宇只觉她呼出的热气缠绕在他指尖,扰到他的内心底处暖痒痒的。这样的一个女人,要让人不爱上也难。“别吹了。”他情不自禁地将脸贴近她的脸,“你烧刚退,需要休息。早餐我去外面买行了。”
“外面的东西不卫生,自己煮挺快的。”说完她放下他的手,飞快地进了厨房。快得让他以为是一阵风从他手里滑过。抓起空空的掌心,他倚在门边,看着她挽起袖子,淘米开煤气煲粥。她做这些非常熟练,且脸上乐呵呵的很是在享受。她这点与他母亲不同。他母亲林郁芳认为现代的太太不该蹲厨房,会变成黄脸婆的,也看不起那些整天在厨房里忙碌的女人。
在他不觉地思考这些事的时候,她捏握大汤勺搅拌粥锅的背影在他眼睛里驻留了许久许久。
一曲《伤心太平洋》的手机铃声突兀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有点恼它破坏了此刻的安宁。
“辰宇,你不接电话吗?”她回过头,不解地指指他的大衣口袋。
“喔。”他黑着脸走到一边拨开手机盖,“谁?”听是夏莎,他脸色更冰了:“我现在没空,我在哪里也没有必要向你报告。”
江晓君拎起汤勺尝了一小口粥水,问:“辰宇,你有事吗?有事你先走,我没事的。”
“什么事也没有你重要。”他不假思索将心里话脱口而出。
她瞅了他一下,一只手背掩着嘴边笑起来。
他知她是笑他甜言蜜语,哎,这个很傻又很聪慧的女人。呐呐地拨了拨刘海,他故作生气地唬道:“好了,别笑了。你看看你粥都煮糊了。”
“才不会呢。”她笑答,把汤勺搁在一个闲置的空碗,打开冰箱寻找些东西可以放进粥里煮成花粥。将肉剁碎,切了葱,才发现没有姜。想到楼下拐弯口有一家杂货店,可能有姜卖。她对他说:“你帮我看着,我去楼下买点东西。”
他阻住她:“我去。我对厨房是一窍不通。”
瞧他模样想来也是,她指明店铺的位置,随后他下楼。她将炉火旋小,听到客厅传来手机铃声,跑了出去。玻璃台几上放着的是他遗忘了带走的诺基亚手机,她一方踌躇后拿起它:“喂,你好。请问是找辰宇的吗?”
对方听到她的声音立马质问:“你是谁?怎么拿着辰宇的手机?”
“我是辰宇的朋友。”
“你是哪里的女人?又是来纠缠辰宇的吗?”
这电话里的陌生女人口气咄咄逼人,令人不舒服。江晓君想自己如今是朱辰宇的正式女朋友了,遭人如此诽谤,嘴上也不免硬起来:“在你问她人姓名的时候,是不是该先自我介绍,这是最基本的礼貌。”
接到她的针锋相对,对方却是放肆地大笑。这阵熟悉的笑声终是使得江晓君记忆起,那个红跑车里的时髦女郎,陪着辰宇出现在小杨葬礼上的女人。
狂笑了一阵,对方的嗓子一边仍在颤抖一边说:“我叫做夏莎。你呢?”
“江晓君。”
“好。江晓君吗?我记住了。”
咔,对方收线。朱辰宇也从外面回来了,望到她手持他的手机:“有人找我吗?”
“嗯。”她大拇指思索地摸摸手机盖,把手机递回给他,“一个叫做夏莎的人。辰宇,她是你的朋友吗?”
朱辰宇心思不定:自已与夏莎的关系不是一两句就扯得清的。可一见江晓君期盼的眼神,他马上把手机抛进沙发,紧紧拉住她的手:“她是我生意上的一个普通朋友。”
手被握得生痛,使得他的轻描淡写变得无力,江晓君知晓这其中有隐情了。对此她是很想知道是怎么回事的。一触到他双眼里流淌的真挚,她的疑问变成了宽容:“粥应该好了,我去看看。”便从他手里挣脱。
切着姜片,或许是病后体虚,她居然又思量起小杨出车祸的事。后来也不知警察调查清楚没有,究竟是不是有人故意做手脚致人非命。应是不是的吧,若是的话同车的夏莎早被抓起来了…米粥噗噗地泡响,她慌忙收起心思,握起汤勺往粥锅里搅了搅。粥煮好,她端到客厅。这才见着他整个身子陷入沙发里闭着眼,应是累得睡着了。
进房间里抱了床毛毯,她轻手轻脚地给他盖上。自己则坐对面,静静地望着他沉睡的样子。脑子里一笔一划地描绘他的五官,他的每一个梦中的表情。她不自主地傻笑:自己真的是在谈恋爱了。
墙上的电子钟一分一秒地滑过,她病未好,迷迷糊糊靠了靠沙发合眼。当朱辰宇在梦中猝醒,摸到自己身上的毯子而她自个缩在沙发里头打冷战,他心头不免一热。疾步过去搂她入怀,抱她进了房里让她躺好。自己守了会儿,教授来电他不得不走,留了张纸条用笔压在她的电脑台,替她掩上房门锁了屋才离去。
江晓君只觉自己睡了很长的一觉,醒来时没见他。伸伸懒腰,看他留下的纸条,写的全是医生要他嘱咐的注意事项。她甜蜜地心思:男人是不是有时候会像小孩子般可爱?
想打个电话给他,手机就来电了。
露丝在电话里头关心地问:“晓君,好点没有?需不需要我们去看看你,你家在哪里?”
“不用了。我好多了。”江晓君婉拒,一方面觉得这群外国人未免对她太热心了。
“可是——”露丝吞吞吐吐的,“晓生说你肺部有阴影,会烧上几天——”
江晓君醒悟,问候她是林晓生的主意。对于这,她是不明他忌讳什么,不是说好做朋友了吗?翘起嘴角,她指节轻轻地敲桌子,懒洋洋地说:“我好像有点不舒服了。露丝,晓生在吗?”
露丝明了她的意思,很配合地惊呼道:“晓生,怎么办?晓君说她在家里又不舒服了。”
很快,江晓君满意地听到了话筒里沙沙沙响,应是转交进了另一人手里。不过,林晓生比她老辣得多。她只听他温柔又带了点严肃的声音传来:“晓君,你现在有了男朋友,情况不一样了。你明后天记得到医院打吊针,我已经交代了同事会去看你。”说完林晓生直接挂了电话。
江晓君听着电话里的低鸣,愣了半响。
这次轮到客厅里的电话响了。她出去抓起话筒,想这又是谁呢,对方已是爽快地直言:“我是夏莎,在你家楼下,你下来吧。”
拉开窗帘,江晓君伸出脑袋。一辆现代红跑车停在人行道边。半开的车门上立着一名艳妆女郎。如此一幅靓车美人的场景像是时尚杂志的封面,引得来往行人纷纷注目。江晓君衡量:自己与这个女人,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她何必来找自己的茬呢?归因于终,真是辰宇的关系?
夏莎对向她所在的楼层,摘下墨镜招手大喊:“下来吧。不然我就上去找你了。”
江晓君尚不想闹到被左邻右坊说闲话。套了件尼龙外套,她梳了梳头发,整整洁洁才下楼。夏莎打开车门对她说:“上车吧。车上谈。”江晓君拒绝上车。夏莎看她坚定地咬得紧紧的牙关,讥讽地笑道:“我不会吃了你。”
“我不是怕你,我是没有理由上你的车。”江晓君反唇相讥。
夏莎丹凤眼眯得细细的,吐道:“不。有理由。朱辰宇是我看中的男人。”
江晓君的心猛跳了下,果然朱辰宇与她有干系,随之胸口一股丝丝的钻疼很不是滋味。又想可能自己与朱辰宇交往的事夏莎还来不及知道,便说:“有关这个问题,你问辰宇比较好。”
“呵。”夏莎轻笑一声,指甲轻轻抚唇,此等妩媚的姿色就是女人见了也不免心动。江晓君脑子里鸣起了警笛。只听夏莎嗓子沙哑带了一副深厚感情的模样说:“我爱他很多年了,有八九年了吧。你呢?”
江晓君暗地咬牙,对手极不简单,而这种烫手山芋丢回辰宇手中是最合适的。思定便瞅了她一眼,不吱声往回走。
夏莎使劲地摁喇叭,喊:“我知道很多女人喜欢上的只不过是他的样貌。我也听阿涛说了,你和辰宇认识,是因为你画了他。你还狡辩说画的不是辰宇,难道真有另一个男人——”
江晓君这下毛火了。她与晓生清清白白,晓生尚是女的。夏莎这么一说,不仅污蔑了她和她的朋友,连带把朱辰宇与她的感情给抹杀了。返身直走到夏莎面前,她厉声道:“请你收回你的话,辰宇不是你说的那种男人。他心地善良,这才是他真正吸引我的原因。”
一瞬间,两人脸对着脸,彼此急促的呼吸听得一清二楚。接着,江晓君冷静地退了一步,淡然地收了收裙摆便往回走。夏莎脸色发白了。原以为江晓君只是一个外表长得可爱点的女人,朱辰宇纯粹是图新鲜。如今看来,江晓君可不如寻常外显的那般好胡弄。烦躁地一口咬住了墨镜柄,她慢慢地她从江晓君的一身衣裳领悟了什么,嗤嗤地笑了起来:“OK。我和辰宇谈。”
江晓君手搭住楼梯扶手回头看,那红色跑车与美人已飞驰而去。对于夏莎来搅局的小插曲,她并未放在心上。站得稳行得正她何必怕他人诽谤。
夜,朱辰宇接到电告,匆匆忙忙跑到了酒吧与夏莎摊牌。
夏莎两只手指捏着吸管戳三脚酒杯里的冰块,冰撞击杯壁飞转出的一串串泡泡在红色液体里袅袅升起。她想起了安徒生童话里的美人鱼,也是她最爱的童话故事,因为她一直认定自己才是那位与王子长相守的公主。这个故事的结局在哪个时代都不会改变的,美人鱼全心全意一无所求的傻恰是公主必胜的筹码。
“夏莎,你究竟要怎样才肯放手?”朱辰宇说了老半天见对方不答腔,沉不住气了。
她从没见过他这么容易失态,可知江晓君真的进驻了他的内心世界。冷漠地笑了一声,推开了酒杯:“辰宇,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子很不像以前的你?”
“今后也会不同。”他沉声说。
“开玩笑。”她低低地哼,手心把玩挂落于黑毛衣外边的十字架装饰坠子,“你别傻了。不消几天,你我的世界又会恢复原样。”
“不会的。”
“会的!”她抬起下巴,锐利的眼珠子直逼视着他,“她没钱没势没地位,你父母是绝对不同意的。”
“现在是什么社会,我爸妈不是这么迂腐的人。”
“哈哈。”她大笑起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辰宇,你太不了解你父母了。何况,我并不打算阻挠你与她谈恋爱。”
他阴鹜地审视她:“你这话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辰宇,那是因为你没谈过恋爱。”她举起了酒杯,隔着红色酒液恣意地欣赏他漂亮的眼珠子,慢慢地说,“我预先恭祝你,辰宇。当一个男人谈过了一次恋爱,被迫分手,伤过了心,他将会相信这世界没有真正的爱情。这点是男人与女人的不同,也是你最终会回到我身边的结局。”
他被刺激到了,立起身大拍桌台:“不可能!我可以和谁在一起,也绝不会和你在一起。”
“喔。世上没有因为爱而在一起的人,只有因为适合而在一起的人。我愿以你我的生命做为赌注。”她低低地笑,贝齿轻轻磨蹭妖艳的红指甲,细眉下一双美目冷冷地盯视着他。
他仿佛见到了一条美女蛇欲勒向自己的脖颈,禁不住心里打了个冷战。大吸口气拉拢大衣,他掉头就走。
她目视他的背影,将杯里的酒一口饮尽,对调酒师说:“汤姆,你今晚调的这酒叫什么名字?”
英俊潇洒的金发男子正拿着条棉布擦拭三角杯,接到她问话抬头,露出一双温和的绿色眸子答:“今晚这酒你喜欢叫它是什么,就叫什么。”
“汤姆,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狡猾的传教士。”夏莎不满地搅弄空酒杯里的冰块,望了望四周怨道,“要不是朋友告诉我,我还不知你这位清心寡欲的传教士开了一间酒吧。”
“我不算是清心寡欲吧。”他打趣,眉眼弯弯,笑容盈盈。可见这是个平常就显得很幽默风趣的男子。
即便是涉世艰深的她也被逗乐了:“汤姆。说起来我真得谢谢你,你的药很有效,我已经不头痛了。就不知你这个麻醉医生怎么不好好地当医生赚大钱,偏偏要当一个没钱赚的传教士?”
他把擦得晶亮的酒杯放回吧台:“因为医生只能救人一生,而传教士可以救人永生。”
“神吗?”她双目骤然变得凌厉,“我不信神。即使有神,神也不会站在善良人这边,而是会永远站在胜利者这边。你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因为神在你眼里,也是庸俗的。”他狡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