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风来,吹得茅屋的门吱呀作响,我转过头,看见了放在桌上的麻衣——也许,现在对我来说,只有这件事情了——就是把这件衣服织完。
我一定要把它织完,无论耗费多少年。
因为,那是我以鬼魂之躯却依旧停留在人间的最深执念。
于是,我走进屋,拿起麻衣继续编织,这些天,在离曦的帮助下,我已经编织完了大半,只剩下最后一只袖子,但是,如今离曦走了,我要独立完成这只袖子,不知道还要多少岁月。
不过也好,执念不散,我就永远不能转入轮回,那样,我就能继续望着庄唯,看他一点点变老,那样也好……
正当我想到庄唯,因离曦离开而颤悸的心好不容易恢复了一点温暖时,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喧嚣。
一个声音道:“就在这里!观主,那只狐妖和那只鬼,就住在这里!”
这声音好生耳熟,麻衣自手间滑落,我无比僵硬地转过头,就看见茅屋外面,黑压压的来了几十名道长,站在最中间的那个,正是刚才我以为已经被离曦吃掉的道士。
原来他没有死??!!!
怎么会这样……
然而,我的大脑已经来不及思考这个问题,因为,当我的目光掠到另一个人身上时,天塌了,地裂了,我的世界轰然崩裂了——
那人坐在轮椅之上,宽袍广袖,玉面高冠,仿若谪仙。
不是别个,正是——庄唯。
八
我啪的撞翻桌子,起身就想跑。一道白光掠来,仿佛一只柔和却强韧无比的手,一下子抓住了我的腰,我顿时不能动弹。
紧跟着,身子被扭转,与庄唯遥遥相对。
我这才看清,原来抓住我的,正是他的拂尘。
“观主!她就是那只鬼,还有只狐狸精,道行要高深些……喂,妖孽,快说,你的同伙去哪了?”先前的道士冲到我面前来,脖子上还留着压印,但是伤口却已经愈合不再流血了。也就是说,离曦并没有真的要吃他,放他走了,而他却回观求助,领着庄唯来捉我们。
庄唯静静地望着我,微微扬眉:“你叫什么名字?”
我望着眼前朝思暮想的男子,惨然一笑——真没想到啊,竟然还是这个结局。
虽然早就知道人鬼殊途,而且他是我的克星,但是,总是抱有期待与侥幸,幻想着自己能够看他平安一生的慢慢变老,就觉得已经足够幸福。
可终归,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事已至此,我反而平静下来,淡淡一笑:“孤魂野鬼,哪来的名字?”
他看了一眼我身后的茅舍:“你这些年来,一直住在这里?”
“嗯。”
“那只狐狸呢?”
“他走了。”
“去哪了?”
“不知道。唯一知道的是,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庄唯沉默。
先前的道士则道:“哼,它知道自己闯了滔天大祸,所以就丢下你独自跑了吧?你为什么不跑?先前山下的沈家村死了三个人,就是你们干的吧?”
我扑哧笑。
他瞪我:“你笑什么?”
“我在这里住了十年,只害死了三个人,真是愧对我的身份啊……所以发笑。”
他的脸顿时涨的通红,恼羞成怒道:“妖孽!死到临头还敢嘲笑咱家?”说着,五指伸开就要朝我的天灵穴拍过来。
一缕白线轻轻地托住了他的手。
原来又是庄唯的拂尘。“子言稍等,我还有事要问。”
叫子言的道士连忙喏声退下。
庄唯的目光,像月光一样从我身上扫过,落到屋子里堆放着的丝麻上:“你为什么要住在这里?”
“我乐意。”
“这些东西哪里来的?”
“为什么要告诉你?”
一旁的子言怒道:“孽障,你敢这样对观主说话!”
庄唯抬起一只手,止住他的话,看向我的目光,一如既往的温文平静:“婆罗山方圆十里之内,不允许有妖物——天一观这条戒律,你可知道?”
知道,我在山上十年,又怎会不知?否则,在离曦首次曝光后,我又怎会那般绝望。
“那么,”他的嘴巴张张合合,仿佛被刻意扩大了、调慢了,一个字一个字,像说了千年那般长久的传入我耳中,“你是要自己走,还是要我杀了你?”
你是要自己走,还是要我杀了你?
你是要自己走,还是要我杀了你……
这句话悠悠回荡,两条路摆在我前面:一条是死路,一条是生不如死。
我分明想哭,但勾起嘴唇,最后却又笑了:“我……我……我走……”
腰上的那束白光立刻收回,我整个人一松,恢复了自由。
庄唯看着我道:“好,现在就走。”
我咬住嘴唇,慢慢地弯下腰捡起先前掉落在地上的那件麻衣,不知是不是错觉,我感觉到庄唯的表情变了一下,而就在那时,一股疾风刮到,风中传来熟悉的气味——
离曦!
我慌忙转头,但见血红色的火光像巨龙一样漫天遍地的朝庄唯扑过去,而在火光之中,飞跃闪耀的,正是毛白如雪的离曦!
他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他居然又攻击庄唯?我连忙叫道:“不要——”
但已经来不及。
庄唯抬手,拂尘啪的一下击中了离曦的身体,原本扑向离曦的火焰顿时翻卷着朝他涌了回去。于是那些白毛顿时着了火,离曦在火中发出嘶鸣,而嘶鸣声如剑、如刀、如一切锋利的东西,穿过我的身体,将我劈裂成片。
我的身体,再次先我意识的朝他扑过去,然后——
用自己的身体,吸收了那些火焰。
“不要!”离曦嘭的化成了人形,抱住我,用我从没见过的急切表情吼道,“你这是做什么?你、你、你……为什么又要救我?”
我的魂魄被那些火焰慢慢地烧淬成灰,一点点的四下飞,意识变得越来越涣散,但我依旧努力睁大眼睛,看着他,惨然地笑:“我也不知道啊……为什么每一次,我都要出来救你呢?明明……明明当年害死我的就是……就是……”
我说不下去。
然而,离曦定定地望着我,说出了答案:“是我娘。当年吃了你的那只狐妖,是我娘。”
我凝望着他,然后眨一眨眼,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化开了,身体开始变得很轻。
他抱住我,死命的抱住,哭了出来:“对不起,虞姬,对不起!我替我娘跟你说对不起,你不要消失,不要消失,我以后都听你的话,永远伺候你,让你高兴,让你笑,让你过的比任何人都要好……”
“傻瓜……”真是个傻孩子啊,“你娘,是因为要生你,所以不得不吃人,而我,只是很不幸的撞上了而已……”
一双手突然从身后伸过来,紧紧扣住我的肩膀,同时响起的,是庄唯无比震惊的声音:“阿虞!是你??!!”
我转过头,入目处,是在记忆里铭刻了多少年的面容啊?
庄唯……庄唯……
其实我看着你,不止十年啊……
“阿虞……”梦魇化成了现实,那个在梦境里始终看不清楚的影子终于现出了他的原型,组合成眼前这个人,是他,却又不像他了。
彼时红烛高烧,盖头轻轻掀起,他穿着吉服红衣,对我凝眸而笑:“娘子,有礼了。”
彼时铜镜清晰,他俯身向我,手持眉笔道:“阿虞,你真美。”
彼时泛舟湖上,水中倒影卿卿,他搂住我腰,感慨道:“愿此生永与阿虞相伴,双双白头。”
彼时彼时,那么多个彼时……彼时的他,是贵胄少年,不顾家人反对,娶了家贫的织娘,与我私奔,不离不弃。
然后直到那一天——我见他衣服破了,上山采麻,结果被因缺乏营养而迟迟难产不下的母狐吞噬。待得他找到我时,只剩一件没有补好的血衣。
他抱着那件血衣上了婆罗山;而我跟着那件血衣滞留人间,不得脱离。
这……就是我们所有故事的由来。
瞧,世事多么讽刺——
庄唯,我的夫君,是为了给我报仇,才加入道教变成了一名道长。
而我,他的妻子,却恰恰变成了鬼魂,要被他驱离。
吞噬我的母狐在诞下幼狐后死去,那只幼狐,却要来找我,偿还母亲造就的罪孽……
这一环一环,如何扣就?又怎么解开?
一如此刻,烧毁了我的魂魄的,是离曦的狐火,还是庄唯的反击?
我笑,摸上离曦的脸道:“不哭,乖。其实……我从来没有真正的讨厌过你。”
我怎么会讨厌他?他是以我的生命为代价而延续下去的生命啊。我的血肉,融入母狐体内,酿就了一个它。它的体内,有一部分我的存在,我怎么可能讨厌自己?所以,当他遇到危险时,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顾一切的去救他。
离曦的眼泪却流的更凶。
我再望向庄唯,手才抬起,就被他紧紧抓住:“阿虞!阿虞!阿虞……我这就救你!我用我所有的法力救你!你坚持一下,一下就好……”
我再笑,用最后的力气将那件袍子递到他面前:“夫君,给你的。”
庄唯颤抖地接过袍子。而袍子离我手的那一瞬,火焰烧到了我的脸,我的脸就碎裂成了水珠,颗颗飞散。
原来,我之所以不能投胎转世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没有补完那件衣服,而是我没有把那件衣服最终交给他的缘故啊……
“阿虞!阿虞……”
“虞姬!虞姬……”
那是我所听见的最后的话。
九
庄唯,世人皆知,通天神技,奇人也。其本帝都侍郎之子,因慕织娘小虞,离家私奔。后虞娘为妖狐所噬,为报妻仇,遂剃度入道。辛子年四月初二,悄然仙逝。
越日,山下沈家村有张、王两氏,比邻而居,同时诞一子一女,子取名守,女取名留。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十
“喂!你为什么要抢我的蝴蝶?那只蝴蝶是我抓住的!快还给我,快还给我!”女童伸长了手臂拼命去抢,奈何男童比她高了一个头有余,无论她怎么跳都够不着。
男童哈哈大笑:“就不给就不给,你能拿我怎么着?”
女童跺脚骂道:“你欺负我,我去告诉张婶!”转身刚要跑,不期然地撞到一个人。
那是个宛如冰雪铸就般的白衣少年,看似冷漠,但望着她时,眼中就溢满了温柔:“你喜欢蝴蝶?”
“嗯。那只蝴蝶,明明是我先抓住的啊……”女童好生委屈。
少年伸出一根手指,男童手里的蝴蝶突然就离了手,飞过去停在他的指间。
男童女童全都瞪大了眼睛。
少年将蝴蝶递给女童:“给你。”
女童又惊又喜,雀跃道:“啊!谢谢!”
男童不满,叫道:“喂,你是谁?为什么要帮她?”
“我是谁?”少年眸光流转,有着世间最美的一双眼睛,然后握住女童的手,直起身来,“我是她的守护者。”
“哈?”男童傻眼。
女童抬头道:“大哥哥,什么是守护者?”
“守护者就是……会一直陪着你,保护你,帮你实现任何愿望,让你永远开开心心的意思。”
“哇,那不是和菩萨一样厉害?”
“是啊。你愿意吗?”
“当然愿意啦!我正想找个帮手,帮我好好教训那个臭小守呢!”
男童瞪眼:“什么?我是臭小守,你还是丑小留呢!”
女童立刻转向少年求助:“大哥哥……”
少年手指一指,男童的帽子就被风吹走了,吓得他连忙跑过去追:“啊,帽子帽子!等等,等一等,那可是娘刚织好的帽子啊……等一等……”
女童扑哧一声笑出来。
少年温柔的望着她:“开心嘛?”
“嗯!”停一停,补充,“大哥哥,你真好。”
少年静静的望着她,最后一笑。
虞姬,你的前世充满不幸。但是,我保证,你的这一世,会过的比世间任何一个女子都要开心得意。
你终会幸福。
与庄唯一起幸福。
“虞姬,对不起!我替我娘跟你说对不起,你不要消失,不要消失,我以后都听你的话,永远伺候你,让你高兴,让你笑,让你过的比任何人都要好……”
阳光照在少年身上,地面上拖出长长的影子,有尾巴轻轻的摇。
那是,最终所谓的幸福。
【完】
七夜谈之六
仙劫
一
“主人,那对夫妇说什么也要见你,拜谢你的收留之恩。”
隔着帷帐,童子慌张来报。
青衣小帽里,露出狗尾草的原型。
真是没用的东西,亏它修炼了五百年,幻化人形时还是漏洞百出。也幸好外头大雪弥天,前厅又篝火昏黄,才没被那几个肉眼凡胎给识破。
我对着铜镜细细勾眉,懒懒搭应:“不都说了我是寡妇,不便见客吗?”
小狗尾显得很为难,“那个……那娘子说一定要谢谢你,要不是主人在这大雪天收留她,她肚子里的孩子肯定就掉了……”
听到这个我就一阵烦躁。
想我堂堂一株碧桃,经过千年修炼,眼见就要修成正果,却莫名其妙的被告知,要想成仙,还需经过一道天命之劫。
于是我眼巴巴地去求钟于,那个混蛋对我瞅了半天,勒索了我无数异草仙丹后才懒洋洋地把指一掐,说我的劫难会在辛子年亥戌月在阴阳关的混沌地降临。
我问他是哪天,他却怎么也不肯说了。
我只好提前来这个阴阳关的混沌地做准备。飞到这里一看,真叫一个荒凉,据说原本曾是森林,但多年前被一场天火烧毁,再也长不出任何植物,又因为道路崎岖,因此人迹罕至。看模样倒像是会遭天劫的地方,于是我便在此扎营。
而我素来不会亏待自己,就用法术变出了一所大宅,仙鹤灵猿若干,奇草丽花无数,再抓来一根已成精的狗尾草当奴仆,在这个荒芜之地硬生生的开辟出了一处乐园。
结果,我还没乐到,冬雪忽降,天地骤寒,连下三天三夜,丝毫没有停歇之兆。这雪给我带来的最大麻烦就是——从那一天起,路过求宿的旅人一拨接一拨。我闭门不见,他们就拍门不止。
太过分了,趁我快成仙时来演这种苦肉计,不是摆明了威胁我么?我若不救,必损功德;可我救了,结果就是这样——麻烦无数。我只想静静的度过天劫,却偏生跑出这么多甲乙丙丁不相关的人来搅局,烦死了烦死了!
小狗尾怯怯地望着我:“那个……主人,其实,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你的劫就在那些人身上……”
“什么意思?”我把眉儿一挑。
他的声音立刻轻了几分,低下头戳手指道:“那个,你看,那妇人大腹便便,眼看就要生了,会不会她腹内的婴儿也许就是主人你?”
我差点暴走:“猪头啊!我是成仙!成仙!不是投胎做人!”被他说的心烦意乱,索性起身,去见那对多事的夫妇。
穿过抄手游廊,心里啧啧赞叹了一番我的法术果然运用的炉火纯青,瞧瞧这上等的红木,瞧瞧这巧夺天工的雕花,便是皇宫大院,奢华也不过如是了。正在自恋,一道人影闯入眼帘,扑地而拜:“谢谢夫人!谢谢夫人!”
我瞄了他两眼:鞋边开线,鬓角过长,这样的人,要不就是懒,要不就是穷。此人既已娶了娘子,那恐怕就是后者了。
那汉子连忙请我进厅,迈进厅内,只见乌压压一帮人围着篝火席地而坐,正在谈天说地,见我进去,全都收了音定睛看过来。
小狗尾跟在我身后介绍道:“这位就是我家主人。”
于是一干人等纷纷起身拜谢,我见其中有个大腹便便的妇人,心想这个大概就是吵着要见我的麻烦精,刚待开口,那妇人已走过来施了个万福:“妾身张氏拜谢夫人救命之恩。”
我心想我收留你是无可奈何,可不是存心施善,但表面上又不好发作,只得笑应道:“哪里,大雪封道,出行不便,正所谓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妾虽是女流,但也知道仗义相助四个字,借宿给各位是应该的……”
正说着些场面话,扑哧一声,有人嗤笑。
我拧起眉头,朝发笑之人望过去,但见白狐裘的毛领,宝蓝色的丝缎,厅内所有人中,当属此人的衣饰最为华贵;而所有人中,也属此人最是下贱!
要说他有多下贱,举一个例子就足够了。
话说某年某月某日,此人突然跑去南山,将那一只盘踞千年的凶狐给咔嚓了,引起三界震惊,人人拍手为快,歌功颂德。
我自然也无比震惊,印象里此人虽是修道真人,却从不以除魔卫道为己任,果然,当我去问时,他回了我三个字——天太冷。
也就是说,他之所以杀那凶狐,纯粹是因为天太冷,而他正好少一件皮裘。
凶狐死后,窝内还留有一只刚出生的小狐,钟于想了想,居然留在身边一直饲养。众人自然又对此举歌功颂德了一番。
可我分明看见他曾一边无比温柔的给那小狐喂食,一边抚摸着小狐的皮毛,笑眯眯道:“多好的毛,再大点,就可以做对皮手套了。”
不知那小狐是否也听懂了他的话,因为没多久就不见了,我问钟于,钟于道:“它逃走了。”再加一句,“现在是夏天,不急。”
……也就是说,等到冬天,他就会去抓它回来了……
综上所述,这个钟于,可以说是我所接触的修真的人类中,最最狡猾无耻损人利己下贱无良的一个,见他出现在这里,我的脑袋顿时变得有两个大——这么关键的时候,他跑来凑什么热闹啊!
一边咒他早死,一边看向妇人的腹部,放下心来。
此胎乃三百年前一枉死女鬼的归宿,与我无关。
心情一好,我便笑的多了几分真诚:“天寒地冻的,枯坐无聊,窖中还有美酒若干,不如取来为诸位助兴。”说着,吩咐小狗尾,“阿草,快去取来。”
他瞪大眼睛呆望了我一阵子,才醒悟过来,转身离去。
我则走到钟于面前,继续微笑:“听闻道长法术高明,我那后宅有些异状,不知可否请道长前往一观?”
钟于抖抖衣袍,柔软的狐毛水般四下溢开,看得我好生羡慕。而他的脸,在毛色的映衬下更见俊美,真真个仙风道骨、超凡脱俗。
长得真是个祸害啊!
“如此,请夫人带路。”他用比我还要真诚的笑容,如此道。
二
我在前面带路,一路就听他笑:“这个宅子变得还真是不错,耗了你许多灵元吧?你果然是从来只会将力气花在最无聊的事情上的。”
我冷哼一声:“姑奶奶我乐意,你管得着么?更何况我就要成仙了,成了仙后要多少灵力就有多少灵力,还在乎现在这点?”
钟于恬着脸凑了过来:“既然如此,打个商量,反正你成仙后什么都不要了,不如就把那条丝带……”
“休想!”我一口拒绝。说起来,我之所以会认识钟于,正是因为一条丝带。
千年前,有对恋人在我的树干下约会,多情的公子对美丽的少女说待他科考高中,就回来娶她,一边发誓一边将腰间的宝蓝色丝带系到了我的枝头上。
于是,公子去后,少女每天来树下等。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丝带被风吹日晒,褪了颜色,残破不堪。但那少女依旧一直痴痴的等。
那时我还是一株普通的桃树,那是我第一次见证人类的无耻与坚贞。我的姐妹们都很喜欢他们,也很向往,但对我来说,人类这种生物实在是太复杂了,复杂到我根本不愿意沾染。
后来有一天,少女没有来。并且此后,再也没有来。我想她大概是死了。因为,真的过了太多太多年。
待我炼化成精后,我就收起了那条丝带,其实对它也并没有多么喜欢,只不过若干年后,当一个美的不像话的人类男子突然来到,问我要那条丝带,却又神神秘秘鬼鬼祟祟时,我就决定不给。
作为精怪妖魔,一旦给人东西,就等于是和人类结了缘。
而立志成仙的我,怎么可能沾染这种麻烦事?
所以,钟于一直缠着我,而我也一直不答应。而且,看着这么一个号称无所不能、只有他骗人坑人害人的家伙独独在我这吃瘪,那感觉还真不是一般的爽。
我这边正在暗爽,耳中听钟于长长一叹道:“真是……本来还打算念着咱俩交情非浅,拼上弄瞎天眼的可能帮你细查一下天劫具体几时降临……”
想用这话激我?没门!“没关系,反正你也说了是这个月发生。我都等了千年,又怎会在乎这区区一个月?”
“也许还能看出具体为何物……”
我弯起眼睛,笑的甜蜜:“没关系。想要成仙,自然要承受考验。那么多前辈都通过考验列位仙班了,我想我也没问题。”
钟于用一双墨般幽黑的眼睛望着我,久久,忽然也笑了:“也好,那我就先祝桃夫人功德圆满,一飞升天了。”
“谢谢。”我刚说完这句话,就见一道白光从天而降,与此同时,耳旁响起一阵巨鸣,我的身体本能的往后跳,一下撞上钟于的胸膛,顾不得疼痛,先自惊唤道:“天雷???”
再扭头细看,只见原来站立的地方,已经被雷砸出了一个大洞,整个地面都凹下了一大块。而我所变出来的走廊也风化成灰,再不存在。
我被这异相惊得无以复加,连忙揪住钟于的衣领问:“难、难道说所谓的天劫,是、是是五雷轰顶???”
钟于笑眯眯地弯起眼睛,学我之前的样子微笑:“没关系的,小桃桃,既然那些成仙了的前辈们能挺得过,你也一定没问题。”
这个说风凉话的混蛋!眼见得天边黑云翻滚,隐透雷光,看样子刚才那记霹雳只是前奏,后面还有更猛烈的,我二话没说,立刻转身往前厅跑了回去。
那里少说也聚了十几个人类,再加上还有尚未出生的婴儿,是阳气最盛生灵最多的地方,即使是所谓天劫,也有限制,就是不能破坏三界的平衡。换句话说,如果这个天劫是专门针对我来,那么,它就不能牵扯其他生灵,此时此刻,还有什么地方比跟人类待在一起更安全?
我一路疾奔,匆匆回到前厅,小狗尾正在为众人斟酒,见我跑的急促,还做了个询问的表情。
而我一脚踏进门槛,立刻感觉到气场截然不同,外面明明云层低压,雷霆将至,但厅里却只剩下了丝丝风声。
“你们……刚才有听见打雷声吗?”我试探的问。
怀孕的妇人连忙接口:“没有啊,打雷了吗?”
我定下心来,看来,刚才那记雷电果然是为我而来,所以,现在藏在这里,是最安全的。一念至此,我从小狗尾手中接过酒碗道:“我一人在后院也挺无聊,长夜漫漫,不如就跟诸位一起围坐取暖,道些生平所见的奇闻异事如何?”
妇人笑道:“我们正在说呢,夫人愿意同听,再好不过。”
我盘腿在火炉旁坐下,身旁另有个人也坐了下来,转头一瞧,原来是钟于。只见他扬扬眉毛,微笑道:“那不如就讲些鬼怪之说吧,也许我还能为大家解答。”
这家伙,又开始炫耀了,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法力高强。不过话说回来,他也的确是数百年来法术最高的人类,驭百鬼,猎凶狐,天生神眼,能见前生后世。便连我,为了得知天劫的时间也要求助于他,现在想来,那条丝带,大概是我唯一能够牵制他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