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呆呆的看着他,一味的呆看着他……他就由着她看,默默的由着她看……直到,她的眼眶骤然变红,他猛然间把她拉入自己的怀中。
“我回来了,回来了。”他紧紧的拥着她,好像要将她揉碎了,用一种从灵魂深处发出的战栗之声,在她耳边道:“喊我的名字,依希丝,我的天使,我要听你喊我。”
她没有吱声,做梦般的举起手,轻抚上他消瘦的脸颊,从额头、眉眼、鼻子,一路抚至他的双唇。她紧紧的贴着他,以至于必须尽力仰起头才能看见他的脸,缀满宝石的金冠从头上跌落在地,她和他谁也没去看上一眼,但那“叮”的一声却仿佛惊醒了她,她猛然间喘出一口气,将满是泪珠的脸整个埋入他宽阔的胸膛,一迭声的轻喊:“锡安锡安锡安……”
“是我是我是我……”他一声声的应着她,“我回来了,我再也不会离开。”
无数火把燃亮夜色,然而在这一刻,全世界唯一的亮色却仿佛就是那一双在千军万马前深情相拥的男女……
“真美,是不是?”米亚微笑着问身边的一名战士。
“是啊,美得就像一幅画。”
“画?”米亚唇边的笑意更深,喃喃道:“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第四节

登上喜克索斯王位对锡安成就霸业的意义非同一般。
首先:他的兵力得以扩充至四万。在人口远不像现代那样密集的古埃及,这样的兵力已相当惊人。
其次:喜克索斯人崇拜古埃及的拉神以及赛特神,在宗教信仰几乎重于一切的埃及,这使他们远比哈卑路人更容易溶入当地人的生活圈。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喜克索斯早就独立了。也就是说,它是不属于埃及法老的统治而独立存在于埃及的小王国。
因此,在锡安成为喜克索斯王的一个月多后,不仅歌珊,连比东和兰塞两城都名正言顺的脱离了埃及的统治。
其时,埃及的十三、十四王朝正因赫里奥坡里的所有权而打得不可开交,根本顾不上尼罗河三角洲北部的异常变化。锡安的领地,由一个歌珊城,变成包括阿瓦里斯在内的四大城。
这四个下埃及最富庶的城市,源源不绝的为锡安提供资源、金银和人口,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队伍不断壮大再壮大,统治也不断稳固更稳固。
日月如梭,斗转星移,树叶回黄转绿,又是春暖花开的时节,倪叛遵守承诺,为锡安奉上一份他做梦也想不到、这个时代任何人都想不到的大礼——天大的礼。
那天的阳光十分明媚,蔚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当锡安接到倪叛派人传来的口讯,赶到校场时,他并没意识对他而言,这是具有多么重要的带有决定性意义的一天。
校场里除了倪叛外,还有一个扫罗。
看见他,锡安已隐隐有些明白,算算时间,果然已到倪叛所说的两年之期,便拥住她笑道:“可是给我的那份‘天大的礼物’准备好了?”
“嗯嗯!”倪叛大大的点头,“你好不好奇?”
“你说呢?”锡安眨眨眼,“这一年半来,你连一步都不准我踏进南郊,我怎么能不好奇?”
天下间送人礼物者,无不爱听这句话的,倪叛自然也不例外。闻言立刻眉开眼笑,晃着他的手笑道:“本来嘛,送礼最大的乐趣就是保持神秘,早早的被你知道了,就没意思啦!”
“是是是,你说的都对。”锡安微笑。他怎会不知她的心思,何用她说?否则贵为一国之主,有什么地方是他想进却进不去的?这一年半来,他拼命按捺住好奇,为的,不过就是她此刻的笑容罢了。
宠溺的敲敲她的头,他说:“好了,吊我胃口也吊了这么久了,还不快把礼物拿出来!”
倪叛一阵风似的跑到旁边,拿过一个长长的用布裹着的包裹,递给他道:“打开来看看。”
声音里已经满带着紧张和不安。
这傻丫头,明明是她送他礼,却好像比他还期待。锡安朝她笑了笑,一层层打开包裹,心道就算这礼物再普通,也要装出一副惊呆了的模样,绝不能让她失望……
然后,他就惊呆了。
绝非伪装,真的就那样生生惊得无法言语。
在他手中,一把金黄色的弓在深色裹布的衬托下,于阳光中折射出耀眼的光辉。
他从未、从来也没见过这样的弓。
它的弓臂是双曲的,内侧贴着光可鉴人的牛角薄片,外侧似是也贴有某种极具韧性的东西,被漆覆盖住了,看不出来究竟是什么。它的整体长度比他以前用的弓都要长,也厚得多,一层木材绝对达不到这样的厚度,他立刻意识到这是多层木片叠和而成的弓。
这就意味着,它将远比他所见过用过的任何弓都要结实。
单此一点,已足够令任何一个弓箭手欣喜若狂!天知道,他们早已受够了那种动不动就会折断的单体弓。
“扫罗!”他大声喊道,“设靶,我要试弓!”
“早就给你准备好了!”扫罗笑道,“那不是么?”
锡安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草靶立在远处,距离竟比他们平素练习几乎远了一半!
虽略感惊讶,但是他没有迟疑,将裹布扔在一边,正欲拉弓,倪叛却喊住了他。
“戴在大拇指上。”她递给他一个比戒指粗很多的玉石圆圈,淡然道:“你们以前使用的单体弓弹性太差,所以你们总是习惯用多个手指去拉弦,而这种复合弓根本就不需要。从现在开始你得改一下你的拉弦习惯,用你的大拇指……是的,给你扳指就是为了保护它,这是使用复合弓的标志……用大拇指拉弦,食指和中指压住它……对,就是这样……啊!对了,给你,试试这种箭……”
她说着递来一支箭,却见箭头加装了三棱锥状的镞,箭尾则多了羽翼。
毕竟是行家,锡安一眼便瞧出这种箭的穿透力和稳定性都比以前他所使用高很多,毫不犹豫的接了过来,搭上弦,略一用力,长弓顿时圆如满月,从未体验过的弹性和韧性立刻充盈他的双臂,他压制住心头窜起的惊喜,定定神,瞄准草靶,手指一松,“嗖”——箭如闪电般射出,速度之快,肉眼根本不可视。
“天哪……”他不禁发出一声呢喃。
那边,扫罗早已拔腿飞奔向草靶,片刻后又回来了,手上拿着那支箭,似笑非笑的看着锡安道:“知道我在哪找到它的?在草靶后面——你射穿了草靶,锡安!这么远的距离,竟然还能保持这么强的穿透力,简直叫人难以置信!”
锡安一时间似乎还有些反应不及,怔怔的瞧了他一会,转向倪叛道:“你刚才说,这种弓叫什么?”
“复合弓。”
“怎么做的?”
“大致说来,它是由六大部分组成的:干、角、筋、胶、丝、漆。”倪叛解释道,“干,就是木材,用以制作弓臂的主体,这一部分决定整张弓的射距。角,就是牛角,贴于弓臂内侧,增加弓的弹力,使箭射得更快。筋,就是动物的肌腱,贴在弓臂外侧,能让箭射出后,中物更深。胶,这不用我说了吧?用来粘合干材和角筋嘛。把兽皮和动物的肌腔放在水里煮沸,加少量石灰碱,然后过滤、蒸浓就行了。哦,就制弓而言,还是用鱼皮和鱼膘制得的鱼胶最好。至于丝,埃及没有丝,只好用亚麻代替,层层紧缚于弓臂上,使弓更牢固。最后,上漆,可以防止霜露湿气的侵蚀……大致就是这样了。”
“怪不得你叫他们住到河边,伐木、宰牛、捕鱼。”锡安恍然,想了想又道:“虽然这种弓制作起来比较麻烦,但何至于要一年之久?”
“因为这六道工序都得分季进行。”倪叛说,“在冬天剖析弓干,木理才能平滑细密;春天时治角,润泽和柔;夏天治筋,自然不会纠结;秋天合拢诸材,严实紧密;冬天上胶、漆,完全干固以后才能修治外表。再等来年春天装上弦,这才能用。因此,至少两年。”顿了顿,她补充道:“不过,我从一开始想的就是批量生产,扫罗他们进行的是流水作业,各项工作都在交错进行,每年都会有成批的成品,所以你不用担心数量问题。”
锡安沉默。
他实在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他们是在马背上讨生活的战士,弓箭对他们的意义,犹如水对于鱼。这种复合弓,无论是穿透力、射程还是准确性,都不知比单体弓强上多少倍……她为了他,可谓煞费苦心!
如今才知,主把她赐给他,竟远不止让他心灵有归宿,情感有依托这么简单的;
如今才知,得她一人,竟然远胜于得到千军万马!
他深深的瞧着她,目光灼热的似乎要把一生中所有激情和悸动都传递给她,仿佛她是他在雪意深寒的冷冬里唯一的温暖,是他在窅黑幽暗的深夜里唯一的光明,珍贵、宝贵、珍惜、溺爱,太多复杂的情感的流露,使他这一刻看上去竟如大孩子般纯真、热烈。
扫罗,便是在这时离开了校场。
我实在不该来凑这热闹的。他边走边在心里嘀咕:原想看看我们伟大的王会有什么欣喜的表现,谁知道他就只会对着自己的女人发呆!是的,我不该来,不该……他使劲抱怨着,可脸上却不由自主露出了微笑。
“依希丝……”校场里,锡安刚喊了倪叛一声便被她打断了。
“先别说!”她朝她眨眨眼,“礼物还没送完呢,如果你想谢我,等会再说!”
锡安一怔:“还有?”
“嗯,等着!”倪叛飞也似的跑了。
好吧,锡安下意识的摸摸心脏,一个复合弓带来的震撼已经够强烈,竟还有别的礼物!他实在怀疑自己的心脏是否承受的住。
就在这时,倪叛回来了。身边多了一匹马。

第五节

第一眼,锡安甚至没认出那是他的马。
因为,那马的头被一个仅露出双眼的皮革罩子罩住了,背上还顶着个奇形怪状——对他而言奇形怪状的东西。
那是一个类似于枕头的皮革制品,两头翘起,两侧各垂下一条带子,带子底端接有圆环,而圆环又被一块木柄分为两部分……好吧,必须承认,他猜不出来这玩意的用途,当然更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出现在他的马身上。
“何不试试呢?”对于他的疑问,倪叛的回答就是这句话。
锡安只好骑上马去。
他以前用的那个纯布制成的马鞍被倪叛撤了,老实说,他很怀念它的柔软,因为现在这个玩意实在太硬了。
“皮革里面包着什么?”他挑着眉问,“木头?”
“嗯。”
锡安苦笑:“马鞍的作用不就是避免骑士的身体直接跟马接触,从而减少不适么?你居然还往里面加木头……”
“最初的马鞍确实只能起到这种功效。”倪叛淡然打断他道,“因为,最早在马背上讨生活的人大都属于游牧民族,他们通常都出没于稀树草原和沙漠,缺乏木材,只能用布、皮带来制作马鞍,这就是高桥马鞍那么晚才问世的原因……”
“高桥马鞍?”锡安看了看身下两头翘起的东西,“倒是满形象的。不过,和我以前用的马鞍有什么不同?”
“何不试试呢?”倪叛又说了一遍,上前指导他把两脚放进圆环。
因为本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长短位置都正好,圆环里的那块木柄刚好压在他的脚背上。她满意的点点头,说:“好了。去跑一圈,锡安,多做几个急转和急停。快去!”
锡安低喝着打马而去,速度越来越快,不一会儿已消失在远处的梯田后。
倪叛唇边缓缓浮起一抹笑,悠然坐到草地上,衔了根草静静等待。
锡安试骑的时间比她预计的要久很多,这说明他已经体会到妙处了。她微笑着想。并不意外,他本就是骑马的行家,优与鄙,好与坏,一试便知,此刻只怕是在熟悉新事物呢。
真真是新事物啊,再也没有比这更新的了!按历史记载,高桥马鞍和马镫,都要在公元三、四世纪才出现呢!为了他,为了早日成就他的霸业,她竟让它们提前出现了近两千年……上帝啊,但愿她不会因此而遭天谴!
这样想着,她脸上的笑容不由僵硬了一下,勉强挥却心头那份不安,耳中已经传来锡安的呼喊:“依希丝!”
抬眼,阳光下他飞冲下一片山坡,仿佛一瞬间就到了她面前,然后一勒缰绳,马儿倏地停下,前蹄竖起,长嘶一声。
要是换做以前,这样的急停必会将人摔下,骑术精湛如他,也不会例外。
可是现在,他却稳稳的坐于马背之上,待马前蹄落地,才翻身下马,二话不说一把就将她打横抱了起来,双臂灌力,高高的抛起,然后接住,大笑道:“我的女神!难道你真是天神化身?不然怎么会想出这么奇妙的马具!太妙了,真的,依希丝,这太妙了!”
“又发疯了你!”被他的快乐感染,倪叛也笑了起来。什么天谴!管它呢!能让他如此喜悦,她就是被雷轰也认了!“快放我下来啦,跟我说说,对这份大礼还满意么?”
“满意,当然满意!”锡安目不转睛的瞧着她,“这真是一份比天还大的大礼!谢谢你,我的天使……我一直期望能拥有一支具有相当规模的骑兵部队,可惜能把骑术练好的战士太少了,毕竟马是那么的难控制。可现在,你使这一切有了可能!”
他走到马边,抚摸着马鞍两头翘起的部分,赞叹道:“真没想到,仅仅是从平坦转为翘起,就起到了这么好的稳定作用……”
“因为这种马鞍能限制骑手身体的前后滑动趋势嘛。”倪叛说着撇了撇嘴,想起上次和库什人大战,她被这马被摔得那叫一个惨,还差点被踏死,若当时用的是这种马鞍,就不会了。
“不错!”锡安表示赞同,转瞬又指着垂于马腹下方的圆环道,“但是,作用最大最明显的还是这种新的马脚扣……”
“马镫。”倪叛纠正道,“马脚扣只有一边有,就像你们以前用的那种。马镫是一对,区别很大哦!”
准确的说,区别简直是大得惊人。
在马镫出现以前,骑手们只在马的一侧准备一个简单的、状如绳索的布圈或是皮带圈,以辅助上马。很多人以为这就是马镫,但事实上它不是,它是马脚扣。
在马脚扣时代,骑手得靠抓住缰绳、用腿夹紧马腹使自己在马匹飞驰时不致摔落。这种方法无疑是很糟糕的,骑手不仅会因为长时间骑马而觉得疲劳,而且在奔跑的马背上也很难有效的使用弓箭。
因此在那时,骑兵在战场上的作用只是侧翼包抄、骚扰遮断、偷袭追击,并不能成为作战主力。即使到了亚历山大时代,赫赫有名的马其顿骑兵,也是在到达目的地后,下马作为步兵投入战场。
后来,高桥马鞍投入使用了。骑手们在纵向移动上得到了稳定,可以在飞驰时向前方射箭,但由于横向没有支撑,朝左右方向,以及转身射箭时,仍然很容易跌落……可是,马镫的发明弥补了这一不足。
马镫和马脚扣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不仅能辅助骑手上马,而且还能通过固定双脚的方式为骑手提供横向的稳定性。它和高桥马鞍的配合使用,使骑兵在纵向、横向上拥有了双重稳定、平衡,不仅能准确的在马上射箭,还能在近战中随心所欲的使用兵器,而不用担心劈砍刺杀,以及双方兵刃的撞击会使骑手从马上跌落。
听完倪叛的解释,锡安的目中陡然射出炽热的光芒,沉默半晌才一字字道:“若我没料错,这两样东西,使整个世界都为之改变了,是不是?”
倪叛闻言立刻赞赏的一扬眉。
鞍和镫的发明在军事发展史上意义非凡,它们使骑兵在战争中代替了传统步兵的地位,从而改写了世界战争史……这男人毕竟是战士出身,对与战争有关的事物仿佛有着天生的敏感,竟被他预测到了历史的进程!
“你猜得准极了!”她笑着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两样发明如此重要,构造却都很简单,构造如此简单,问世时间却都很晚……”
真的很晚。据记载,中国直到西汉时,还未出现马鞍和马镫。西方则更晚。
英国科技史家怀特就曾指出过:“很少有发明像马镫那样简单,而且很少有发明具有如此重大的历史意义。”
“简单?”锡安淡然一笑道,“有时候,这个词是很难定义的。”
倪叛想了想,喃喃道:“倒也是……筷子的构造再简单不过了,为什么远古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还拿手抓食物呢?”
这个问题就像一加一为什么会等于二一样难搞,她立刻决定放弃。抬眼,却见他又去研究手上那把弓了,细细观摩一番,忽问:“这是什么?”
他指的是刻在弓背上的四个造型奇特、外形很像方块的符号。
“哦,这个啊……”倪叛瞥了一眼,“这是我的民族使用的文字。”
“写的是什么?”
“天封地禅。”倪叛淡然道。
知他听不懂,因又解释说:“在我的祖国,曾有一位古往今来最年轻、战功最显赫的年轻将军,和你一样,十七岁率兵,和你一样,精于骑射。他率骑兵五万——瞧,又和你现在的兵力一样——远赴大漠,北进两千里,越山渡河,与敌军接战,歼敌七万,俘虏敌军首领及将军、相国等八十三人……”
锡安不禁一颔首道:“好手段!”
倪叛笑了笑,接着说:“后来,他乘胜追敌,到了一座名叫‘狼居胥’的山,在那里举行了祭天封礼,又在‘姑衍山’举行了祭地禅礼,将他的赫赫战功宣告天地——此一战,终成就了他的不朽战功、千古英名。”
这番话说完,周遭陷入了一片静谧。
良久良久,不知是他,还是她,先转过脸来,也可能是灵犀一点、不约而同吧,总之他们的目光在半空中相遇了,相遇了,胶着了,胶着了,微笑了……便是在那微笑的瞬间,他们俱都对彼此心中所想透彻明了、洞悉无遗。
为你囤粮积草,助你厉兵秣马,赠你无双利器,惟等你……
惟等我,振臂一呼,改姓河山,反倒乾坤——
天!封!地!禅!

尾声

公元前1680年,占据尼罗河三角洲东北部多年的喜克索斯人挥军南下,以五万雄兵一举攻占都城孟菲斯,古埃及中王国时期最后一个法老政权第十三王朝土崩瓦解,法老亨杰尔在避难底比斯的途中被倒戈的士兵所杀。
喜克索斯人装备精良、军纪严明、骁勇善战,仅耗时两月便占领了整个下埃及,虚弱的十四王朝主动向其称臣纳贡,以求偏安一隅。埃及历史,进入喜克索斯时代。
这一时代的开创者、英明伟大的喜克索斯王基安,是埃及历史上第一个异族法老,也是将新的战争技术如复合弓、马、战车引入埃及的法老。此人文韬武略、卓绝千古,登位后定都孟菲斯、以阿瓦里斯为夏宫,秉以仁政治国,兴利除弊,轻徭薄赋,恢复在战乱中被严重破坏的尼罗河流域灌溉经济发展,修复各条商业通道,上下埃及政通人和,国泰民安。
至岁末,基安王迎娶其心爱的女子依希丝为后,大赦天下、举国欢庆。值此大喜之际,大将米亚提议建造一座方尖碑,以铭刻他们伟大的埃及—喜克索斯—哈卑路三族之王基安,和他那豁达善良、足智多谋、化朽为奇的王后依希丝鼎力同创的不朽功绩。
此议一出,众多将士及百姓纷纷响应,自发筹资措款,集聚大量人力物力,未动国库分毫金银,于三个月内在孟菲斯郊外的神庙入口处,建造起一座重达112吨的方尖碑。
此碑以整块花岗岩雕成,三面均刻有象形文字,一面雕刻着喜克索斯人崇拜的赛特神,一面雕刻哈卑路人崇拜的天主;正面则雕刻着以基安王和依希丝王后为原型的人物雕像:如鹰的男子,如莲的女子,侧身而立,双手相握,目光胶着,身后隐隐似有千军万马……阳刚和阴柔,桀骜和宁静,不羁和素雅,完全完满完美的结合在一起,那样的姿势,那样的神情,一眼望去,竟似看见了天荒地老。
为表示对王后的尊重,在雕刻位于雕像下方的名讳时,工匠们特意请王后以本族的文字描下小样,再由他们镌刻到方尖碑上……
一份本该在五千年后得到的无双荣耀与不朽功名,却因为种种机缘巧合,在五千年前降临。然而,恐怕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这究竟是提前了五千年,还是……
晚了三年。
* * * * * *
公元3320年,欧亚大陆联盟直属管辖的B3空军基地里欢呼声响成一片。
连一向不苟言笑的总指挥官倪双阳都喜形于色、笑颜逐开。
超级立方体的研究工作终于彻底被完善了!在经过了漫长的三年等待之后。
——因为惧怕丑闻,军方再也不愿提供任何试验者,艾林博士只好自己做了试验。
如果是上次试验,他在这么做之前或许会想一想,可这次,问题已被上一个倒霉的试验者找出来了,而他已经把它们修缮了。他对自己很有信心。
所以,当科研小组的成员闪烁其辞的劝他是不是留下点遗言什么的时,他根本不屑一顾。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而他们是杞人忧天!
他现在站在这儿,在这儿接受大家的欢呼和祝贺,而不是迷失在某个时空找不着北……哈哈!
活体试验完满成功的消息传来,倪双阳觉得这三年来一切焦灼的等待都变得物有所值,每一分每一秒都物有所值。
因为,美洲内华达那边,至今还没有任何试验成功的迹象。
而他们,却已经成功,已经!
他们终于还是把这一人类历史上最激动人心的创举抓牢在手,在他们差点失去它之后。
失而复得的滋味,只有品尝过的人才知道那有多美妙。
对艾林博士而言,失而复得的是一座诺贝尔奖。
究竟是物理奖还是数学奖呢,抑或是两者兼得?他一边敷衍着不断来和他庆祝碰杯的同事们,一边想:无论怎么样,我该去准备一下获奖感言了。一千多年前,伟大的爱因斯坦没能凭着相对论而获得诺贝尔,但那里面的历史因素太多了,我不会那么倒霉,当然不会。另外,如果那个倒霉的年轻女孩已经死在她非要去的、见鬼的古埃及,又或是还活着,却找不到她人了,那我就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完成时空穿梭的人了……啊,我的成就将比爱因斯坦还高,最少也能与他齐名。上帝,这是多么宝贵的荣誉!
对实验室另一角的倪双阳来说,失而复得的就不仅仅是荣誉了,还有他的女儿,他唯一仅有的女儿。
在我无从选择的时候,我的女儿,我放弃了你。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我会把你救回来。我知道你还活着,你一向是那么会照顾自己。他一边想着,一边用冷冷的目光打量那边的艾林博士: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这个把我的女儿当成试验品的混蛋!你休想把属于我女儿的荣誉据为己有!我是欧亚大陆联盟的总指挥官,就算要把埃及翻个底朝天,我也要找回我的女儿……等着爸爸来救你,女儿,一定要等!无上的荣誉在等着你,你不能放弃,也无权放弃,那是属于我们整个倪氏家族的荣誉!
他遥遥的朝艾林博士举起杯,露出一个长官应有的、和煦的微笑,然后咽下杯中酒,悄悄的走到一扇门后,接通了无线电话:
“温斯,听着:你立刻去准备,十天之内,我要得到叛儿的确切消息。若她死了,我要见尸,如果她还活着……”他轻抚着冰凉的金属门框,用和它一样冰冷的语气说:“带她回来——不惜任何代价。”
(全书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