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准备下床找电源,就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打开门,是哭得一脸憔悴的瑾萱,她说:“阿基和阿峰出事了!”
等赶到医院,见到的是两具冰冷的尸体,车被撞完了形,两个人血肉模糊。
依依不相信躺在那里的人是阿峰,他今天出去还好好的,怎么会是他?
她伸手*他的脸颊、鼻子和眼眶,是那个熟悉的线条,可是,他怎么能死呢,不会的,一定是弄错了。
警察把从死者身上搜到的东西拿给依依辩认,他的钱夹里始终放着那张照片,两张青春稚气的脸,笑得没有任何杂质,清澈得如同清泉一般。
他本来就没什么钱,所以钱夹瘪瘪的,只有几张零钞,她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抽出来一看,是一张崭新的银行卡,她敢断定,这东西不是阿峰的,阿峰只有一张卡,交在她那里保管。
瑾萱抱着阿基不肯松手,哭泣声让听见的人都忍不住悲伤欲绝,依依哭不出来,她觉得自己应该是在梦境里,等梦一醒来,一切就会恢复原状。
警察勘察了现场,经过仔细分析比对,出事的车子并没有发现异常,但有目击者称,车子在笔直的公路上一直都是缓速行驶,在没有任何征兆下就撞断护栏,冲到了山坡下面,到底当时车里发生了什么,警察还要进一步勘察。
凌昭是在第三天上午,公司车队送上来的事故报告上得知阿基出了事,看着上面的时间,正是他送阿峰回去的时候,阿基死了,不知道阿峰怎么了?
他打电话去交警那里询问之后,得知当事人全都死亡,震惊无异于晴天霹雳,那依依呢,她要怎么办?
打听到她一直在医院,他立即赶了过去,在太平间的门口,他看到了瑾萱,瑾萱趴那里,哭哑了声音,却不肯离开,凌昭扶着她到一边坐下,安抚着说:“人死不能复生,别急坏了身子,阿基也不会愿意看到你这样伤心,他是工作期间出了意外,公司会补偿一笔抚恤金,你要好好生活下去,才不会辜负他的心。”
他又问:“依依在这里吗?”
瑾萱说:“她在病房里,你去照顾一下她吧。”
问了好几个护士,才找到依依所在的病房,推开门,看见她呆呆的坐在床上,垂着头,医生正在给她输液。
等医生走到门口,他问:“她怎么了?”
“你是?”
“我是她朋友。”
医生摇摇头说:“她这两天不吃不喝也不说话,有点脱水,我给她输了点营养液,她是因为伤心过度,精神有些恍惚,你们多安慰安慰她,让她想开点。”
凌昭轻声走到床边蹲下,才看清她枯瘦的面容,仿佛变了一个人,虚弱得让人害怕,他轻轻的叫她:“依依!”
连着叫了好多声,她都没有回应,他忍不住抓住她的双肩,用力的摇了摇,她抬起头来,眼睛空洞无光,没有任何影像,她呆呆的问:“你是谁?”
正文 阿峰之死(四)
凌昭不可思异的用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她仍是无动于衷的神情,他赶紧去找医生,医生检查之后,说:“她哭得太久,眼角膜发炎影响了视力,不用太担心,这种失明是暂时的。”
凌昭又急又懊恼,守着依依,寸步不离,看着她干枯发白的唇瓣,他只好用嘴将水送进她口里。
一触到干裂的唇,他的心就疼,经过水的滋润,很快柔软了起来,他开始动情的吻她,好多天都没有吻过她,那甜美的味道让他不能自拨。
依依,醒过来吧,看看我!
嘴里的空气在被渐渐掠夺,依依惊恐的推开他,“不要,你是谁,不要碰我!”
她的双手在空中挥动:“阿峰,你在哪里,你说要保护我的,不要走,不要走!”
凌昭抓住她舞动的手,紧紧的搂住她,“他走了,不会再回来了,让我来保护你,他让我来保护你。”
她没有动,靠在他的肩头上睡着了,她好累,只是那么一瞬,熟悉的温暖融化了她崩溃的神经,她知道,这个温暖能让她平静。
第二天早上警察来了,出示了警察证之后,说:“我们想请你协助调查一起事故。”
原来阿峰跟阿基的尸检报告出来了,在出事前的半小时左右,他们俩都喝过咖啡,而且查验出的咖啡中含有迷幻药,现在警察怀疑阿基是因为药发,产生幻觉,才将车撞出护栏,造成死亡。
据知情人透露,在车祸的半小时前,他们接触的最后一个人就是凌昭,而且还是在咖啡店里。
瑾萱得知经过后,疯了一样冲进来拉住凌昭,问:“为什么,为什么你要杀他,他跟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害他。”
警察把情绪失控的瑾萱拉走了,然后说:“凌先生,请吧!”
问询室里,凌昭不停的在抽烟,并不是因为紧张,而诧异,谁在借他的手对阿峰和阿基下手,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是想嫁祸给他,置他于死地?
询问之后,找不到的确切的证明,等律师来了之后,凌昭出就离开了警察局,他立即赶回医院打算把依依接走。
依依还是呆呆的坐在病床上,他走过去,说:“依依,跟我回家吧。”
她不说话,他只好伸手去揽她,一碰到她的手,她就像触电一样的避开了,她说:“你走,我不想见到你。”
她空洞的睁着大眼睛,泪水不停的下坠,凌昭伸手去给她擦,她的角膜在发炎,如果继续哭,有可能会永久失明的。
他的手再次被她推开,她的声音干哑发涩:“是因为我和他在一起,所以你杀了他吗,但阿基有什么错,你为什么这么残忍。”
她摸索着从口袋里拿出那张崭新的银行卡,扔给他,“这是你给阿峰的吧,还给你,拿着你的臭钱,滚!”
凌昭愤怒得伸手就给她一巴掌,要把她打醒,他说:“我做事从来都是顶天立地,敢作敢当,我要是想杀他,他早死一百次了,别人可以冤枉我,但至少你应该相信我。你还记得当初在北京,我父亲的事情,别人都猜测你,但我始终都相信你,那是因为我了解你,现在换作我被人算计,你相信别人都不肯相信我,你令我太失望!”
凌昭一说完,怒气冲天的带着律师走了,这个不知好歹的女人,她竟然不相信他,就让她自生自灭吧!
等走到车库,他就后悔了,急匆匆的往回赶,把她一个人留在这里,阿峰死了,她就真的孤苦无依了,如果他不照顾她,遇到了坏了人怎么办?
走回病房,依依已经不见了,他焦急的询问护士,都说没看见,他在偌大的住院部来来回回找了几圈也没找着人,只好给至诚打电话:“派些人过来帮我找人!”
依依只能跟着直觉,在喧闹的人群中穿梭,羞愧的她只想逃避,凌昭说得没错,他虽然玩世不恭,但人品却是正直不阿,决不会暗地的算计人,但是阿峰,她又该去何处替枉死的他申冤,到底是她害了他,让他遗憾痛苦的死去,现在唯有一死,到地狱里去向他赎罪。
依依听到前方有急促的车鸣声,她咬紧牙,朝着那急驰而过的车流奔了过去…
***
“老大!老大!”付权抱着晕过去的依依跑进了欧易扬的办公室,欧易扬正和一个身材惹火的女人在沙发上缠/绵欢/爱,对于付权的突然到来,女人吓得尖叫一声,赶紧抓过衣服将自己赤/裸的身体挡住。
欧易扬吼着:“你没长眼睛吗,进来的时候也不敲门!”
看到付权怀里侧着脸的女人,他问:“这是谁?”
付权被欧易扬呵斥的语气吓得结巴起来:“是…肖…小姐!”
欧易扬起身穿好裤子,走过去一看,竟然是依依,他问:“她这是怎么了?”
付权说:“我开车正从聿哥那里回来,肖小姐突然从路边冲出来撞到了车上。”
欧易扬惊慌起来:“你干嘛不送她去医院,她现在怎么样了?”
他从付权手里接过依依,对着沙发上坐着的女人说:“你先出去。”
付权赶紧解释:“我没真撞*,她只是晕过去了。”
把依依抱到里间的床上,欧易扬说:“快找个医生过来!”
医生检查之后说是脱水和饥饿造成的昏厥,建设醒来之后,先喂些清淡的白粥,现逐渐恢复饮食。
脱水?饥饿?她是发生了什么,有人不给她饭吃吗?
这一连串的疑问,只有等她醒了,才能知道。
依依没有穿鞋子,脚底已经血肉模糊,医生给她仔细的清洗了伤口,上药包扎,疼痛让她惊醒过来,她倦缩起来,嘴里不断的说着:“不要碰我,不要碰我。”
欧易扬伸手过去拉她,说:“依依,别害怕,你脚底有伤,不包扎好会溃烂的。”
她推开他的手:“你是谁?”
“我是易扬。”他发现依依的眼神有些涣散,恍惚着找不到方向,她看不见吗,他不敢确定,等他抬手在她眼前晃动时,她竟然真的一点反应也没有,她失明了!
医生不知道该如果继续,欧易扬挥了挥手,示意让他先下去。
付权乐颠颠的送了白粥上来,欧易扬端起白粥,送到依依的面前,让她闻到雾腾腾的热气,他说:“这是粥,你尝尝看。”
他舀了一勺送到她嘴边,却被她挥手推开,她仍旧在说:“不要碰我,我不认识你,我不认识你。”
付权突然想起一件事,走到欧易扬耳边低语了几句,让他恍然大悟,依依这个样子,肯定是受了刺激,他放下粥碗,嘴角闪过一丝诡异的笑容,过去将她抱住,他说:“阿峰死了,以后就让我来照顾你。”
“你放开,不要碰我!”依依挣扎了几下,因为太过虚弱,用尽了力气,又晕厥了过去。
付权问:“老大,你打算怎么办?”
欧易扬说:“看来这是天意,她注定会是我的,你尽快去找处偏僻的房子,环境一定要好,再找两个佣人,好好打扫干净,我到要看看,这次凌昭要怎么找!”
欧易扬弯下/身在依依的脸颊上亲了亲:“小美人,我也没有办法,谁叫我怎么也忘不掉你呢!”
正文 陌路(一)
欧易扬站市中的帝都大厦顶层,眺望天际,俯视苍生,这四年来,他做得风声水起,不再是混际于夜场的流氓头子,摇身变成了本市著名的民营企业家,房地产界的富豪。
人前再繁华,心也有疲惫倦归的时候,他给秘书打去电话:“今天下午的会议全部取消。”
乘着观光电梯径直而下,然后直奔车库,他有半个月没回去了,突然很想她。
开车到半山别墅的足足花了三个小时,这里是太远了,来一趟很浪费时间,以前总觉得时间太多,现在却不够花,看来他是该考虑把她带回市区,他打听到凌昭2年前已经回了北京,再没人会来打扰他和依依了。
一进门,常嫂就笑着迎出来:“老板,您回来得正好,可以开饭了吗?”
欧易扬问:“太太呢?”
“太太已经睡着了。”
欧易扬看看表,才7点不到,她怎么睡得这么早,他说:“你把饭菜送到房间来,我先上去看她。”
推开卧室的木门,室内暖光朦朦,中间的圆床上鼓起小小一团,欧易扬笑着起过去,只见被褥里露出几缕乌黑柔顺的发丝,他呢喃着:“怎么把自己蒙起来睡?”
他轻轻的褪下盖在她头上的被子,露出那张纯美白静的脸蛋,此刻,她正秀眉轻蹙,檀口微张,吐出的气息,微熏得让人陶醉,欧易扬只觉得下腹一紧,*急升。
他给常嫂拨了电话:“饭不要送上了,我在上面陪太太,如果没什么事就不要上来打扰。”
他有些迫不及待,快半个月没有碰过她了,心里直痒痒,非常迅速的解开自己的衬衫和西裤,他将依依抱起来,轻拍她的脸颊:“依依,快醒醒!”
好梦被人打扰,依依非常不情愿的皱起眉头,扭动两*子,依旧闭着眼睛,不想醒过来。
欧易扬叹着气,她现在已经不是正常的人,心智也就等于个六七岁的孩子,期待她的配合,估计很难。
他松开她,让她继续平躺着酣睡,随即大手一扯,她睡衣上四颗扣子全都蹦开了,翻身覆在她的身上,贪/婪的吸/纳着她的身体。
依依还是被剧/烈的撞/击惊醒,身上的人又重又沉,压得她喘/不/过/气来,下/身紧/崩干/涩,疼痛难耐,她用惊恐的眼神看着他,发出嘶/吼一样的叫声。
等欧易扬做完,她的嗓子都叫哑了,而他,却早已经习惯。
去了卫生间冲凉,穿了舒适的家居服,欧易扬叫常嫂把夜宵送了上来,有依依喜欢吃的皮蛋瘦肉粥,他拿起粥碗,走到床边,哄着她:“这是你最喜欢的,我来喂你。”
依依裹着被子趴在那里,像一个受了委屈倔强孩子,脸上挂着泪珠,撅着小嘴不理他。
他怅然无措,轻轻拍了拍她的肩头,柔声说:“别生气了,算是我不好。”
对她发火无济于事,只能耐着性子又哄又骗才肯听话,对着她,他的性子也静下来许多,要是换作从前,他的脾气早上来了。
哄来哄去,一口也没有吃,最后疲倦的睡了过去。
欧易扬躺在她的身边,心里空落落的,他实实在在的拥抱着她的身体,可为什么还是不满足,不快乐,最珍贵的东西,她将它藏在哪里了,为什么找不回来?
一夜无眠,他起得很早,吩咐常婶:“收拾一下东西,我们要搬去市区。”
去到书房,他恐惧的看着书桌上那一张张写着‘凌昭’的纸,大声的吼着:“常嫂,你过来。”
这个老板的脾气喜怒无常,声调一高,常婶就吓得战战兢兢,来到书房,她问:“老板,怎么了?”
“这些字是谁写的?”
“是太太写的。”
欧易扬的脸瞬间苍白起来,心乱如麻,难道她想起什么来了?
看到老板情绪异常,常婶又问:“老板,怎么了?”
“没什么,我是想问太太为什么最近瘦了这么多?”
“老板,她的饮食起居都是按你吩嘱办的,我可没有克扣半点。”
“我不是说这个,我是想问她最近有什么反常的行为没有。”
这倒把常婶给问住了,太太的举动于一个常人来说,都反常,她想了想说:“太太这两天偶尔会叫一个人的名字,我听着好像是什么凌昭?”
为什么是他,她的都神志不清了,为什么还不肯放过她!
他让常婶继续去收拾东西,然后从书房的暗格里拿出一个白色药瓶,倒出一颗药丸,回到卧室,将还在睡觉的依依弄醒,温柔的说:“快起来,我们今天搬家。”
依依揉了揉眼睛,嘟着嘴说咕隆了一声,欧易扬也听不清在说什么,医生说她的智力正在下降,一点简单的句子说起来也比较吃力。
他把手摊开,递给她药丸:“来,这个很好吃,快把它吃了。”
依依抬起头,朦胧惺松的看着他,趁她发呆,他强行将药丸塞进她的嘴里。
“快起来,我让常婶来给你打扮一下,我今天带你去吃西餐。”
依依穿了一条白色的雪纺长裙,再配上一件天蓝色的针织开衫,青春又可人,一头乌黑的长,越发的白皙清秀,星眸璀璨,欧易扬非常的喜欢,他开车载着依依先走,等会让搬家公司过来搬东西。
黑色的敞蓬跑车在笔直的公路上飞驰,呼啸而过的风吹起依依的长发,抚在欧易扬的心里,却发丝千结,为了这一刻的美好,不论他做了什么,只希望她能原谅他!
‘英伦庄园’应该算是C市最好的西餐厅,这里的小牛排非常的地道,他订了靠床的位子,可以一边吃饭,一边欣赏江景,他隐忍了四年,终于可以无忧的带她出游,尽情的享受两人的时光。
服务生将牛排端上来,欧易扬先将牛排切好,再送到依依的面前,她只会有筷子,夹起来,吃得津津有味。
她无论做什么事都少有表情,漠然懵懂,冰冰冷冷,更多时候表现出来的是害怕和恐惧,她笑得很好看,这四年来,只有那么几次,她展露出一瞬甜美安祥的笑容,他多想以后时常能看到她的笑容,只为他一个而笑。
他擦了擦手,起身来说:“我去一下洗手间,你就在这里乖乖的吃,千万别乱跑。”
欧易扬拧开水龙头,抬头看到镜子里自己的脸,曾经的年少轻狂早已褪去,多了几分成熟与稳重,他坚信,只在自己强大了,才能保护和挽留住心爱的女人,他已经有了足够的自信,依依已经是他法律上和实质上的妻子,谁也抢不走,谁也不敢来抢。
等到回到座位上,却发现依依不见了,他询问旁边的服务生,都说没注意,糟了,她肯定是跑丢了!
西厅餐的员工都帮忙出来找,他冲进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左顾右盼,搜寻她的身影,大叫着她的名字,却被淹没在了街市的喧嚣中。
正文 陌路(二)
凌昭又喝得酩酊大醉,步伐蹒跚的回到家里,踢开房间的门,也不开灯,朝着床的方向走过去,轻身的倒在一侧。
慕珍开了灯,虽有三分怒意,也不敢发作,只是说:“下次少喝点。”
他没有任何回应,她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对她视若无睹,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她平和住埋怨的心,轻轻的推了推他:“我们要个孩子吧,有了孩子,爸会很开心的。”
都说孩子能够栓住丈夫的心,他天天在外寻欢作乐,夫妻相处的时间屈指可数,她不能再被动的等下去了,幸福本来就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她把手伸进凌昭的裤/子里,轻轻拨/弄,娇嗔的叫着:“老公!”
凌昭将她的手拉出来,侧过身去背对着她:“我很累!”
她也有骄傲,既然娶了她,就要把她当妻子一样对待,现在她完全成了个摆设,被他这样不冷不热不温不冰的搁着,她再也按捺不住,抛开被子将他拉起来,说:“你还要想她是不是,所以你一直都不接受我,哪怕我们做了夫妻,你宁愿把我这样凉着,也要想她。”
凌昭懒懒的说:“随你怎么想,我没功夫跟你吵,请注意你的修养,好歹你也算是名门之后。”
慕珍抹了一下眼角的泪水,是的,她不能发火,也不能抱怨,这是她好不容易得来的婚姻,和他撕破脸,就什么都完了,什么都白费了!
她柔声下来:“昭,对不起,是我说错话了,我不该怀疑你,因为你现在是我的丈夫。”
重新躺回床上,关了台灯,屋里又陷入黑暗之后,安静得连呼吸声都听不到。慕珍轻轻的挪到他的身边,将头搭在他的肩头上,用力的感受着他的温暖,虽然这温暖夹杂着浓烈的酒味,但她知道,这桀骜不羁,甚至*形骸的外表下,有颗强烈灼热的心,她在等待,等待岁月能将那个女人从这颗心里剥离出来,然后装进她。
早上起来,慕珍主动给他找好衣服,又放好热水给他洗澡,昨天邋遢一身,也该整理整理,下楼被父亲看见,又免不得一顿骂。
凌昭轻轻一笑:“谢谢!”
“这是妻子应该做的,谢我做什么,我帮你擦背吧!”
“不用,我习惯自己洗。”凌昭进到卫生间就关上了门,落下慕珍尴尬的站在那里。
进去不过两分钟,凌昭就风一样的从里面冲出来,皱瘪瘪的衬衫和裤子都还没来得及脱下来,就抓起风衣套在外面,迅速的下楼去了。客厅里凌振华正在用早餐,佣人帮他盛了碗热腾腾的白粥,桌子上,香笋小包、霜糖油条和几碟小菜,凌希在看报纸,一目十行,漫不经心的喝着豆汁。
见到凌昭下楼,凌振华颇有微词,现在越来越没个样子,早出晚归,烂醉如泥,沾花惹草,好不容易让他跟慕珍结了婚,以为可以收敛一下,却没想到越来越放肆。
凌昭下楼来径直就对凌希说:“把你的私人飞机借给我!”
凌希愣了一下,问:“去哪里?”
“C市。”
“你去C市做什么?”凌振华先发了话,那是个不详之地,他是反对凌昭跟那边再有联系。
“私事!”
凌昭说完就出门了,开着车直奔机场,慕珍收拾完下楼,凌振华问:“他这是去干什么?”
他的事她知道得很少,慕珍只好圆场:“至诚那边出了点事。”
去机场的路上,凌昭一脸的忏悔,早知道昨天晚上就不去喝酒了,早点回家给手机充电,他就不会漏接了至诚的电话,至诚告诉他,昨天他们公司做慈善,准备扩建*,在视察的时候,他看到*里有个女孩子长得跟依依一模一样,让他过去看看。
他马不停蹄,只花了四个小时就到了C市*,至诚已经将那个女孩单独安排在一个小房间里,进去之前,他深吸了口气,紧张得有些颤抖,他多希望,开门的那一刹那,迎接他的是久违的拥抱和思念。
推开门,里面的人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轻轻的走过去,心仿佛要跳出胸口,虽然她是半趴着的,可是从那身形和轮廓,他知道,他终于找到她了。
他蹲下/身轻抚着她的头发,额头,鼻尖和脸蛋,是她,真的是她,他高兴的叫着:“依依!”
亲/昵的抚/摸让依依惊醒过来,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尖叫着挥开他的手,从沙发上滚下来,摸索着爬到墙角,抱紧双臂,将自己保护起来。
她的反应让凌昭无法接受,她是怎么了,难道过了这么久,她还在恨他。他走过去想抱她,她尖叫得更厉害,着了魔似的拼命反抗。
听到依依的叫声,林至诚走了进来,他问:“怎么了?”
凌昭疑惑:“她好像不认识我?”
林至诚说:“她是昨天才被送来的,谁都不让靠近,工作人员说她可能心智有问题。所以我让你亲自来看看,她到底是不是依依。”
墙角的女人瞪着惊恐的眼睛,完全把他们当成了毒蛇猛兽,但她的模样真的是依依,比起以前,她稍稍胖了一点。
他说:“依依左胸上方有颗很大的红色朱砂痣,我看看就知道能确定。”
林至诚拦了他一下,说:“你不可能真扒人家女孩子的衣服吧,如果不是,你毁人家名节。”
“我就是没看,也敢确定她就是依依。”
他走过去,强行扯开她的外套,不顾她的惊声尖叫,把她抵在墙上,就在上衣被解开之后,里面的低胸连衣裙也没遮住那些血红的朱砂,他高兴的流下泪来:“依依,我终于找到你了。”
面前的女人在抗拒,在挣扎,他还是不管不顾,用了蛮力,将她紧紧的搂在怀里。
他转过头对林至诚说:“我想带她去医院检查一下。”
依依坐在医院的办公室里,对于陌生的环境,除了恐惧,还是恐惧,她倦缩在白色的沙发上,用惊慌失措的眼神看着周围的每天个人,凌昭正和几个专家讨论她的病情,神经科、脑科,心理辅导师齐聚一堂,整整一个下午,凌昭都心里凝重,外加愤怒悔恨。
医生说她是心因全盘性失忆症,因为从未治疗过,所以影响了她的大脑神经,她的智力正在减退,而且还有某种药物在加速这种减退。
离开的路上,凌昭恨得捶胸顿足牙痒痒,是哪个该死的,明知道她生病却不给她治疗,把她弄成像白痴一样。不过从依依身上穿的价值不菲的夏奈儿白裙,这个人,他已经猜着七分。
医生已经制定了一套治疗方案,虽然治愈的机率不大,但他一定要试试。
他在C市的两套房子已经很久没有住过,灰尘漫天,先去酒店住一晚,明天叫人打扫了再搬回去住。
他给慕珍打了电话,说:“我要在C市住一段时间!”
慕珍问:“要住多久?”
“我也不知道,只是给你说一声。”
忽略慕珍的焦急询问,他挂断了电话,去到‘皇家酒店’要了个套间。
他承认,他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她,四年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念她,想念她的笑,相信她的唇,想念她的身体,想念她在他身下娇/喘吁吁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