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顾丹丹以为她不同意,脸色更红,却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张了张嘴,没再说出话来。
这样子,到叫林校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反握住顾丹丹的手,紧紧地握着,似乎要给她相信的勇气,“就这么说定了,我给你弟当家教,从明天开始吧,嗯?”
那一个“嗯”字稍稍拉长了点,却叫顾丹丹雀跃万分,脸上的笑容显而易见,像是听到了天底下最大的好消息,“那、那明天我等你?”
林校放开她的手,往前面小跑着,手往后挥挥,“嗯,明天等我。”
挣钱,她能挣钱,对,她能挣钱,钱有什么可怕的,她能够挣钱了。
跟上辈子不一样,不一样的,她在心里努力地对自己说,只要她努力,一切都能不一样,一切都能改变,不再跟上辈子似的陷入泥潭里,那种生活,她简直恨透了。
林校回到家里,看着狭小的房子,整个人像是被什么逼着得透不过气来。
林长富已经回来了,正烧菜,红烧鱼。
“这么早回来了,今天不上课?”林长富分神问她,脸上并没有什么笑容,跟别人欠了他百十万一样,打着赤膊,就穿一条短裤,赤着双脚,“把外面的碗洗了。”
房间太小,尽管开着窗,正在烧菜的灶头依旧散着浓烈的热意,跟这夏天的温度挤一块儿,能让已经出汗的人汗流夹背,林校身上的衣服都湿了,下意识地想挤到电风扇前去凉快会——
被这么一指挥,她慢吞吞地去洗碗。
“我姐呢?”她大声问道。
“她去同学家了,”林长富念叨道,“个热天,还要出门,晒不死她。”
林校并不接话,当作没听见,左耳进右耳出,并不打算把自己可能当家教挣钱的事说给他听,也没指望他能变了性子,以前她抱有这样天真的想法,这辈子到是不会了,早些认清总归是件好事。
中午就两个人吃饭,她妈还没回来。
红烧鱼、咸鱼,还有一碗酱油汤,酱油汤上面浮着一点虾皮,还有葱叶。
林校没吃咸鱼。
厌恶透了咸鱼的味道。
吃过太多。
吃过后,碗不是她洗的。
午觉是必须睡的,林长富一贯这样子,到是把电风扇给了林校,他好像并不觉得热。
林校没用电风扇,不敢用。
她怕自己又想起他的好来。
有时候并不全是坏的,错在她被这个假象迷惑了。
宁愿睡得汗淋淋,固执地不愿意接受他的电扇。
她就这么固执着。
夜里睡着有点凉意,两姐妹挤在弹簧床里,小小的床,一动就能发出“咯吱”声,在静寂的夜里特别的重,她睡不着,瞪着眼睛,瞪着黑夜,好像瞪着瞪着白天就能来了——
越睡不着。
她知道好多事,但没钱。
也更知道这小镇会变成什么样子,她还是没钱。
不管干什么,总归得有钱哪,一文钱都能逼死一条英雄好汉,更何况她又不是英雄好汉,双手枕在脑后,她长长地叹口气,想要用力地抓住些什么,偏偏越用力,越抓不住——
她心想,要是能突然间天上就掉钱就好了,上辈子她也是这么没出息的做梦着,没等到天下掉下搂来的钱,一睁眼到是回到初三时候。
大清早地,她难得起来,穿着去上过线的凉鞋,打从上初中后,她一贯起不来,通常都是急急忙忙地跑向学校,这一次,她不同了,早早地起来,吃过现成的泡饭,就要上学去。
“今日这么早上学去?”
她从台阶走下,就碰到往公厕去的小店阿婆。
小店阿婆烫着一小卷头,穿着小碎衣的素色衣裤,笑得眼睛都快眯起来。
“嗯。”林校就那么应一声,往前跑过陈丽家,见到陈丽推着自行车出来,也冲她打了个招呼,“早——”
陈丽的女式自行车颜色苹果绿,跟陈丽的朝气极为相搭,冲林校就是甜甜的一笑,“上车呀,我带你去。”
林校也不跟她客气,直接上了自行车后座。
“我昨天看到你跟顾丹丹一起走呀?”
陈丽往前骑,没一会儿就问起昨天看到的事。
“嗯。”林校揽住陈丽的腰,双腿曲着,漫不经心的,“奇怪,我对她没什么印象来着,你对她有什么印象吗?”
“我也没有耶。”陈丽欢快地说着,不过没一会儿她又说,“听说他们家很有钱,他们家是开冷库的,在我们镇上算是有钱人了。”
“啊?”林校还真没听说过这事,“真的?”
“不知道。”陈丽摇摇头,熟练地转了个弯,“我就听说。”
新班级,新老师,新同学,也有旧同学,跟上辈子一样,班级里还是有七十个人,最开始是一个个的自我介绍,还是跟上辈子一模一样,没有丝毫改变,她从初一到初三都没有怎么长的个子,还是让她被排到了第八桌,呃,后面还有一桌——
趁着课间休息,她去找了顾丹丹,把自己的决定告诉她,晚饭不在她们家吃,她是回家吃饭,一个小时十块钱,她也接受,时间就安排的每天晚上的六点到七点,星期六跟星期天就安排在下午三点到四点。
顾丹丹点头如捣蒜般,没有半点异议。
第007章
跟同学很快地就适应了。
这些都是她以前的同学,张明丽坐的跟她同排,隔了两桌,还有一块儿分到这个班的三个同学,并不同排,教室里坐着七十号人,挤得乌鸦乌鸦,满眼望去全是一张张青春逼人的脸。
补课就补四门主课,早上四节课,下午三节课,几个老师轮着上课,初三的教材还没到,带的都是老书,林校的书就是她姐用过的书,跟她用过的八成新书不一样,她姐的书密密麻麻地记着重点,得益于她的记忆力,眼睛一扫过,慢慢地默念一遍,不止把书上的内容都记住了,就连她姐所记下的重点都记住了。
她心想,这真是比复制粘贴还要容易些,而且一丝不漏。
记住归记住,真理解,其实也有点难度,记住不等于理解,本来就是半桶子水,再上好多年没有面对过这些题目,还真的是有点儿吃力,这一点也让她明白记忆力除了死记硬背的东西之外,别的毫无用处。
这个认知等于是泼了她一盆冷水。
不过,她并不气馁,本来就要打算好好念书,用这毫无瑕疵的记忆力结合书本还有老师的讲解,学得会快些——想一步吃成个大胖子总归是不行,路得一步一步的走,她即使有着想要吞下这个世界的渴望,也不得不接受自己只是个微尘的现实。
蚂蚁撼动不了大象。
她比蚂蚁还微小。
认清这个现实后,她有点蔫,下课时间就趴在桌上一动都不想动,更没有想跟新同桌沟通的欲/望,嗯,跟以前一样,新同桌还是那位结巴的同学,据说是小时候得病留下的后遗症。
她两眼茫然地看着前面,没有焦距,直到前面男同学转过头来,猛然间从脑袋里蹦出一段小小的记忆来,王抗抗,初中后就去英国了,住在新城小区——这年头能去得了英国的人,家里条件肯定挺好。
王抗抗是语文科代表,英语跟语文挺好。
林校跟他不太熟,也就记得好像是张明丽说他去英国了,当时她还好羡慕来着,不由得打量起王抗抗来,瘦个子,穿着竖条纹短袖衬衫,长得挺精神,鼻梁上架着副眼镜,斯斯文文,并不是特别突出的样子。
她是外貌协会,很快地就收回视线,习惯性地翻了翻白眼,年少时的回忆瞬间就涌入脑袋里,比起重点班里稍微齐整些的少年们,普通班里着实有好几个长得帅帅的男生,就连低一年级的女生们都爱往他们那里看——
这年头刚好流行喇叭裤,而且是特别大的那种,全是从旧货市场买来的修身西装,掐得个个男生的腰都细,西裤无一不是大喇叭,走起路来仿佛都掀起风,擦得锃亮的皮鞋,简直能叫年少女生们看花了眼。
她也是。
少女情怀总是诗,她也暗恋过低一年级的男生,迷得不要不要的,还写过缠绵的情书,用席慕蓉的穿插其中,有一段时间她非常自得于自己的文笔,还替好多同学写过情书,同学稍微一说,她就热情洋溢地替人代笔,自得于被需要的美妙氛围里,好像她就是那个惟一被需要的人。
怎么就那么傻了呢?
她的手支着下巴,看着语文老师走进来,又一节课的开始。
学校食堂只对教职工还有中午不方便回家吃饭的学生开放,新城中学并没有住校生,像林校这样的,都是中午回家吃饭,捧着书,她一遍又一遍地看着课本上的内容,脑袋就是吸海绵一样把东西全记住——
要不是张明丽敲她的桌子,她还没注意到四节课都好了,已经可以回家吃饭了。
“你着魔了?”张明丽皱皱鼻子,一脸的嫌弃样,将她的书阖起,满不在乎的说,“不是吧,你真在看书呀,看什么书呀,干什么这么早就用功了?”
林校站了起来,也没否认,“我这不是想用功了嘛。”
“是不是分入重点班,觉得压力太大了?”张明丽一脸她懂的模样,还拍拍林校的肩膀,拉着她走出教室,“有什么可担心的,还不是一样,等明年再努力还来得及。”
“你不想考一中?”林校问得可直白。
张明丽从鼻孔里哼气,拍拍自己的胸脯,“怎么,你觉得我考上不?”
上辈子是没考上。
这话林校也就放在心里头,只说她自己,“我是怕考不上,你去问问胖班长,他有没有把握吧——”
“他有没有把握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他没有把握,我们就没把握了?”张明丽哼哼,反正是不服气写满了明艳且年轻的脸,“不读一中,还能去哪里读?”
“我打算读二中。”林校轻轻地说。
“为什么?”张明丽停了脚步,诧异地望着她。
“我姐也在二中呀,”林校笑笑,“两姐妹在一起不是挺好?”
她没说出口的是分要考得高,要能过一中的分数线,但是读到二中读,因为她知道一件事,分过一中,没到一中读,而到二中读的话,能得一笔奖学金,而且三年的学费能全免——
这才叫人振奋的事。
握着重生的先机,她要把自己的人生尽善尽美,不会再有遗憾。
到校门口,两个人就各自分手,张明丽骑自行车回家,她家并不住在镇中心,而是边上的村庄里,离学校骑自行车十五分钟左右,还算是近,所以并不需要住校。
林校没有自行车,初二时用过她姐留下的凤凰牌自行车,可惜老是出问题要修,她都懒得骑了,校门口并没有碰到陈丽,她只好自己走回去,走路约莫十五分钟,太阳太晒,晒得她全身都是汗,但年轻的身体一点都不知道疲累,越走越来劲。
直到吃过晚饭,咸鱼是必备菜单,咸的非常下饭。
“你先洗澡,还是我先?”林洁问她。
“我先。”林校立即回答,连忙拿着面盆打算去弄水,嘴上还说,“我等会还要有事出去呢,让我先洗。”
林洁一听,就拉住她,盯着她的眼睛,“你不是又跟那些人去玩吧?”
“什么那些人?”林校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还呆呆地问她姐,“姐,你说什么呢,我跟谁去玩?”
“就上塘那边的人,人家没读书的人,你有没有脑袋的,想跟那个黄丰一样?”林洁以为她装傻,恨不得敲她的脑袋,“好端端的,跟那些没读书的人有什么可玩的?”
这会儿,林校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遥远的记忆里好像是有这么一段事儿,年少时头脑发热总是免不了,处于青春萌动期,对于男生特别的好奇,还跟张明丽、陈丽一块儿跟比他们高一年级的男生夜游过——
所谓的夜游,其实就是沿着他们镇上那一条“臭名昭著”的人工河走上一圈,讲些不知所谓的话,又害羞又好奇,又嫉妒——她巴不得自己是最受人欢迎的那一个,可先天的“工程”摆在那里,她又黑又瘦,着实没能如陈丽一样叫人喜欢。
她还喜欢出去玩,看着那些男生秀着他们腰间的bb机,还为自己多了个bb机号码而欣喜,别人叫到她的名字,总说她是念书很好的那个人,她为此还沾沾自喜,沾沾自喜之余还大胆地跟人去跳迪。
她也不会跳。
跳迪那段时间舞厅并不收钱。
去了舞厅,男生们点了菊/花喝,会跳几下的就全去跳了,就她坐在那里喝菊/花茶,觉得喝到嘴里的茶特别的清香——
好像这就是全部的记忆,再多的就没有了。
“姐,你说什么呢,我怎么能他们一块儿玩?”她不可思议地低嚷着,“他们都没有考上高中,我还跟他们一块儿玩做什么,我是要给同学的弟弟当家教去,挣钱呢…”
“乱讲。”林洁压根儿就不相信,瞪着她,非常严厉,“说谎都不眨眼睛的,你还能有多少本事能给人当家教?”
林校不生气,要是以前呀,就算是在说谎时,她姐这么置疑她时,准是要硬着头皮横上一回,横得让人以为她不是在说谎才作罢——但她现在并不需要这么做,因为她讲的都是事实呀,所以反而淡定了多,还欣喜地问她姐,“人家给我一小时十块钱,多吗?”
“是挺多。”林洁下意识地回答,可她眉头皱得死紧,跟个小老太婆似的,就生怕林校有什么坏主意,或者跟人学坏了,“你真是给人当家教?”
也不怨她这么怀疑,实在是林校有太多的黑历史,叫人没法相信她。
“要不你跟我去看看?”林校知道自己的黑历史,比如偷拿钱啦,比如拿了钱还撒谎说自己没拿啦,看到别人家好看的东西总想据为己有啦,不由得有些羞愧,“我同学住在新城小区里,等会我们一起去?”
林洁狐疑。
但她肯定是要去的。
租的房就一间房,厨房跟卧室一体化,别提有什么卫生间了,所以洗澡都是一个人在房间里洗澡,家里人在外面等。
“你不看动画?”林洁在洗澡的时候还怕林校一个人悄悄地走了,出来的时候还看到林校坐在外面等,手里捧着她用过的书在看,稍稍有些吃惊,不是她吃惊,而是她真是让她难以置信,她这个妹妹老是仗着有一点小聪明,从来不看书,“都快六点,不看了?”
平时老说谎,说谎不打草稿的人,实在是信用度太低,也难怪林洁不相信她,都是让她各种铁嘴的谎话给弄怕了。
林校把书放回去,“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嘛,去同学家。”
“那现在走?”林洁慢吞吞的,还想给她个机会,让她别死鸭子嘴硬,还再问了一句,“《灌篮高手》真不看了?”
“不看,”林校应得很干脆,推着林洁往前走,“快走,第一次上人家家里迟到了可不太好,我要早点到——”
林洁脚步快了些,并没有反驳她的话,心里还在想,这谎话还真是说得越来越像了。
结果,真是去新城小区。
新城小区是小镇上兴起来的第一个小区,林洁是知道这地方的,就在她初中学校的对面,那里面都六七层的小楼房,楼与楼之间还种着花草树木,出入都有保安,与她们住的城中村地方完全不一样。
“林校!”
没等林校走到顾丹丹家楼下,就听到顾丹丹的叫声。
她远远地望过去,顾丹丹就小跑了过来,眼里的欣喜掩饰不住地冒了出来,“我在等你呢——”
话才说到这里,她就收了音,小心翼翼地看向跟着林校一块儿走过来的林洁,林洁,她是认识的,比她们高两级,那一届一共有四个人考入一中重点班,还有八个人考入二中重点班,这十二个学生打破了新城中学学生考入一中与二中人数的记录。
“我妹给你弟当家教?”林洁就直接问,并没有给人缓冲的时间。
顾丹丹的脸又红了,夏天的夜晚来得非常晚,能清楚地看到她脸上的红晕,回答得磕磕巴巴,“嗯,嗯,是给、是给我、我弟当、当家教…”
也就一句话,她说了好长时间,脸更红了。
都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顾丹丹的反应很好诠释了这句话,通红的脸更像是为了替林校隐瞒而说谎,——
林洁的手已经去拉林校了,想拽她回家。
“顾丹丹,你哪里找的家教,讲好六点来还没来?”
突兀的,从楼道里跑出来不怎么高的男孩子,冲顾丹丹嚷嚷。
第008章
估计还是小学生,跟顾丹丹有点像,但不是很像。
顾丹丹慌忙回头,“来了来了,人已经来了,你别急。”
“什么是我别急?”小男生几步就过来,视线打量着林校与林洁,仰着头,十分不客气地问道,“你们哪个是林校?”
林洁刚想说话,就被林校给拦了。
她微弯下腰,试图与小男生平视,虽然她身高不算高,相对男生发育时期晚于女生的平均值来讲,初三的她比还是小学生的小男生确实要高点,“我是林校,你叫什么名字?”
“顾景晟。”小男生倨傲地回答,还往后退一步,拉开与她的距离,眼神里的打量没有减少一丝,“你有能耐教我吗?”
顾景晟?
好像有什么突然间滑过林校的脑袋,可惜她没抓住那点灵光,也没多想,急于抓住这个机会,手指抵着自己的下巴,笑着问他,“要不你看看我有没有能耐教你?”
“阿校!”
林洁却想喝止她。
即使是真的,她也不想让她妹留在这里。
但是林校早就打定了主意不为任何人改变她的计划,索性把她姐拉到一边,悄声跟她姐说,“姐,你算算看,一个小时十块钱,一个星期七天,我就能挣七十块钱,一个月呢,你算算?”
林洁眨了眨眼睛,不是不会算,而是突然间觉得林校有些陌生,她下意识地就伸手碰触林校的额头,没有意料之中的烫意,与她自己的额头一对比,并没有特别高,而是不觉的温度——
她还以为林校脑子突然间烧坏了,但明显不是。
可她也知道自己家里的条件,即使林校再不知事儿,好歹也初三了,应该会懂事点?她这么安慰自己,也压低了声音,“你好好教,不懂的可以拿回来问我,去别人家里别跟没见过世面似的,看到好东西别…”
后面的话她没说。
林校却明白。
去别人家,手脚总得干净,林校年少时有一个不得了的毛病,手脚不干净,好像有种瘾,看到好看的,自己又没有的东西,巴不得一下子就到自己手里,林洁这是提醒她呢——
“我晓得,姐,”林校并不生气,那是她的缺点,有缺点总得改正,即使上辈子她一直保留着这种习惯,这辈子,她却是打算全改了,“我不会了,别人的东西是别人的,不是我的——”
她附在林洁耳边说。
林洁还是有点不放心,两姐妹嘛,自然是了解的,就是生怕扯谎跟吃饭一样自然的林校脑袋会拎不清,但她没再说了,拍拍她的手臂,“早点回家。”
“你们说好没?”顾景晟在那里满脸的不耐烦,扬手指指腕间的手表,老精明似的,“是不是要把时间算一起?”
林洁已经走了,林校还庆幸她姐走了,要是她姐听到这个话,肯定不高兴,她到是没有多大的反应,见过的人多了,就是吃过的盐也比顾景晟这个小屁孩子吃过的饭要多,何必逞一时之口快呢。
“当然不是,”林校眼尖地看到顾丹丹站在顾景晟身后,双手放在身前,又局促地想要放开,最后还是放在身前,她似乎能理解顾丹丹的感受,——也脑补出来一个事来,也许这家子重男轻女。“现在不算时间。”
重男轻女这事儿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就比如林长富,在林校生出来时就断了他们家再有第三个孩子的希望,或者是再添个儿子的希望,林长富还生过要把她给扔了的念头——她都是知道的。
村里有几家人都是这么干的,把二女儿送人,或者叫人带,再努力生个儿子,林校还记得是哪几家人,那些被带回家的二女儿永远与家人隔隔不入,她似乎也能一下子就明白顾丹丹的立场。
顾景晟双手附在身后,小小的年纪,偏装出大人的派头,翘着下巴始终不肯低下来,就是看人的眼神,好像是专门学过一样,有些刻薄相,“你算上也没事,我们家也不在乎这点钱。”
财大气粗的口气,听得林校心里直抽抽,到底是心理年龄大那许多,没可能跟他计较,真计较起来家教的活儿估计都干不了,她缺钱呢,钱是好东西呀,“我也不在乎这点钱…”
她笑着,好像真不缺钱似的。
顾景晟斜睨她一眼,并没把她放在眼里,回头瞪向顾丹丹,比看林校的眼神还要更刻薄些,“愣着做什么,跟个木头人似的,还不上去?”
顾丹丹往林校这边看过来一眼,乌黑的眼睛似乎有了隐隐的水意,可她一眨眼,那水意却是跟没了一样,她好像又没看林校,只是那么一个动作,默不作声地转身跟着顾景晟走,高挑的身子,却不站得直直的,驼了背的——却让人觉得楚楚可怜。
对,林校的脑海里就涌上这四字成语——楚楚可怜。
但凡她要是有点同情心,就会喝止顾景晟,可她当作没听见似的,顾景晟的喝斥声从她的左耳进去就从她的右耳溜出来,不给她留下一丁点的影子。
顾丹丹家是典型的三室一厅,人活过一辈子至少是见识过一点儿东西,在这个年头,装修才兴起来,很多人都是白坯房,不像后来那样都追求各式各样的装修风格,简单的布局,门口就有鞋柜,门垫上放着几双拖鞋——
顾丹丹先进门,立马地就将一双比较小的鞋子放得离门边进一点。
林校还在好奇她的动作,就看到双手附在身后的顾景晟踢掉脚上的鞋子换了拖鞋,也没把脱下的鞋子摆正,就这么理所当然地进屋——
看得林校眉头一皱,不太赞同地看着顾丹丹将他的鞋子给摆正,一副受气小媳妇儿的模样——她的嘴唇翕了翕,再一次跟她自己说,这是人家两姐弟的事,别胡乱管,胡乱多管事的后果,她不止一次受过,还是改了吧。
她也换了顾家的拖鞋,这家里空荡荡的没有人,好像只有顾丹丹与顾景晟两个人,如果她没有重来一次,估计是会特别兴奋地打量这房子,而现在她不是,所以她并没有表现得很土。
顾景晟有专门的房间,顾家三间房,两子女一人一间,还有主卧室,分配的特别清晰明了,他的房子朝南,早上就能晒到太阳,而顾丹丹的房间明显朝北,阳光只有下午时候才会光临。
“你想我教你哪门课?”林校看着被推到面前的书,有些不淡定,这书比她念过的八成新书还要新,就跟从来就没有打开过一样,颇有点无处下手的意思,侧头看向坐在旋转椅子里的顾景晟,耐心极好地问,“是语文还是数学,或者是自然科学,还是英语?”
“你看着办,我都没意见。”顾景晟转过来,依旧倨傲,“你能保证我的成绩会好吗?”
林校觉得他完全就是个被宠坏的小男孩,其实也很好理解,重男轻女的家庭会这样子并不奇怪,瞧顾丹丹那样一点儿自信都没有的样子就知道,她将这种想都压在心里,“我不知道你的成绩是不好好念书还是根本不想好好念书——”
保证这种事,她保证了,他就能念好书?重点在他,说话老气横秋的,连带着她也不能装作自己是初三的学生,也跟着一本正经地跟他说话。
“有什么不一样?”他朝她吐吐舌/头。
总算有点这个年纪调皮小男孩的模样,到叫林校稍稍松了口气,下意识地吸口气,很认真地同他讲,“你要是不想学,我教再多都没用,你要是想学,即使是学一点都好,总能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