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俊秀的男人端坐在桌子的对面,听着翻译的话,唇边有一点隐隐约约的笑意。
【抱歉,我不能答应。】
三个人一起失望震惊地看着他,那位翻译想说什么又欲言又止了。
男人不紧不慢地继续在本子上写着:
【刀工最好的人不是我,是我的妹妹沈何夕,她现在的腐国。】
*******
还没有完全清醒的沈何夕打了个喷嚏,惊起了趴在她胸口睡觉的小墨迹,它舔了舔沈何夕的脸,又舔了一下她的鼻尖,终于把它的人叫醒了。
“早安啊,小墨迹。”
花了十秒钟分辨沈何夕才意识到自己昨晚并没有睡在卧室而是仰躺在沙发上将就了一晚,在沙发的周围还散落了几本书,全是关于西餐料理的起源和发展过程。
看看那些厚厚的书,再想想里面食物发展的某些奇葩原因和结果,年轻的女孩儿伸了一个懒腰,叹了一口气。
她为了激励俞正味在厨艺上奋发振作,已经查阅了大量的历史文献,目的就是想找出能够在外国推广普及华夏菜的办法,她想要的“普及”不是人们周末偶尔去餐馆尝尝鲜的普及,而是像这个国家的人们做意呆利面一样,哪怕所有人都知道这个菜是意呆利的,也阻止不了它在腐国走进千家万户,成了无数人重要的果腹佳品。
为什么不能让人们做那种简单方便的家常菜的时候自然想到华夏菜呢?如果真的做到了这一步,那华夏菜辐射范围将会让所有人震惊的。
这个想法一致存在于俞正味的脑海中,现在有沈何夕和他一起去推着他们爱的东西往前走。
为什么不继续往前走呢?
把自己困在过去,俞大厨简直是傻透了。
女孩儿腹诽了一下自己曾经的偶像,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自己的哥哥卖了。
心有不甘(重生美食) 第111章 炮鹅
在没有黑胡椒和番茄之前,西方人吃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沈何夕抱着书出神了很久,依然觉得自己难以想象。
从把食物放在火中这一步开始,人类从茹毛饮血走向了文明,时间将一种生存的手段变成了文化,又把文化扭转升华、繁盛消亡。
现代人无法想象,中世纪之前,西方人食用的猪近似野猪,肉的腥气能够掩盖一切的美好味道,只有大量的来自东方的香料才能拯救它,把它们变得能够入口,也就是说在那个年代人们吃肉除了吃不起之外,更是因为珍惜昂贵的调味品才是美味的代表。
就像现代的人们也不能想象,即使调味材料那么匮乏的封建社会之前,人们也会把几个月大的小猪洗剥干净,先往猪腹中塞入水果和大枣,再小猪的外面以湿泥包裹,用火堆把泥团烤干,去掉干泥取出已经在土团子里肉香四溢的猪肉,这才不过是第一步。
以细白的米粉糊遍涂猪已经输了的猪的全身,把整只猪用油炸透,切成片状,这看似已经精细到让人瞠目的做法也并不是整个烹饪过程的最后一步。
搭配好作佐料,把肉一片一片地码在小鼎里,再把把小鼎又放在大镬鼎中,把大鼎用文火连续炖三天三夜,起锅后用再调味食用——这才是一道能“吃”的“珍馐”。
这道菜就是“周八珍”之一的“炮豚”。
以制订了华夏宴席的基本规制而泽被后世的“周八珍”,几乎已经囊括了华夏菜所有的传统烹饪技法和搭配,光是一道“炮豚”已经能让人想到由填塞之法想到粤菜的鸽吞燕、由抹泥烘制想到浙菜的叫花鸡、由米糊配肉炸能想到东北菜系的锅包肉,隔水煨炖的火候与时间也能让人联想到闽菜的佛跳墙。
华夏菜的绵延发展像是一棵树,有深不可测的根基和枝叶参天的外在,既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又有极强的延续性,这样的华夏菜想要让西方人更好地接受,应该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
女孩儿用笔在本子上写着烹饪的技法,在其中寻找东西方的相通相容之处。
前几天她想要点醒俞正味,何尝不是点醒了自己,很多该做的事情应该去做,谁都不知道错过了这次会不会后悔。
比如曾经的俞正味,在东西菜肴的结合上努力了那么久,再次转向去深入研究华夏的根基脉络,不还是未见成果就死于车祸?
这么一想,他上辈子过的那么悲催,沈何夕又觉得自己揍了俞正味一顿真是揍对了,他现在不就是(在铁拳之下)和自己一样在看书长知识么?比看大胸画报当个颓废男有意义多了。
写完这两页的总结再去背一下刚刚学到的条文,她已经把这份对华夏菜与西方菜的比较与融合纳入了自己平日的学习计划中。虽然这让她过得更辛苦了一些,但是因为越来越感兴趣,她也就不在乎一时的劳累和疲惫了。
也许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夏天之前,沈何夕还觉得自己不过是喜欢那个厨房,喜欢做饭的感觉,那么现在她要想的更多,由沈家、由徐家,甚至由俞老师傅的经历上让她隐约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把那些人们一代代继承的东西留下来,记下来,再去告诉别人,也许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此时的沈何夕只是觉得对这方面有兴趣,她没有那么多的雄心壮志,只有一个喜欢厨艺的老油子骨子里的那么点贪图安逸和通过自己努力获得的奋发向上,她的“往前走”一直还控制在自己“能控制”的范围内,可是一个能被自己“控制”的未来,何尝不是把自己也限定在了可控的“挑战”里?
说白了她其实还是看不透自己,不知道如果给她自己一个广阔的平台,她到底能走到哪一步。
晨光渐渐明亮,这座城市特有的薄雾轻笼着沈何夕的窗台,小墨迹慢腾腾地追了几下自己的尾巴,又蹭过旁边的猫抓柱,费了一会儿力气爬到猫抓柱的顶上用蓝色的眼睛看着与它高度基本平行的人类。
圆滚滚的小脑袋搭在它自己的爪子上,同样圆滚滚的大眼睛随着女孩儿写字的笔轻轻转动着。
又过了一会儿,沈何夕放下手里的东西开始收拾房间,今天几个弟弟妹妹要来这里过周末,明天去首都拍摄“时光厨房”的时候再把他们送回家。
正好有了这么多张嘴,想到最近看到的“炮豚”,女孩儿也想自己试试这种做法的可实现性。
她用的不是乳猪而是鹅。
一只不大也不小的肥嫩的鹅,斩头去爪之后在鹅的颈背部开小口往里面吹气,按照传统的烤鹅做法还要在腹腔内灌入调味的汤汁,一方面是为了让鹅更好的入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汤汁在加热中煮沸,把鹅内部深入的地方煮熟,节省烹饪时间也能让鹅的口感变得富有层次。
沈何夕并不只是单纯地选用了传统的调料来给鹅入味,她把几种调料调匀之后涂抹在鹅的内部,然后在里面填塞了苹果丁,用针线把鹅身上所有开了口的地方都缝合起来。。
抹泥烘烤的做法还缺乏条件,沈何夕站在厨房抱着鹅里想了想,决定采用克莱德先生教给她的焖烤的方法。
焖烤的汤汁是她选的是调味后的米粥,选用米粥是因为它和湿泥一样能祛除掉肉内含有的腥气。
当然,这个搭配非常地奇怪,看见一只生鹅放在凉了的米粥里,沈何夕自己都差点笑了出来。
为什么觉得这只鹅被自己这样炮制,连摆出的动作都让人觉得它真的很无奈呢?
焖烤到鹅的外在已经基本熟透,女孩儿又拿出整只鹅,彻底控干水分,在米粥里被焖烤出来的鹅皮肉滑腻,少了很多的油香气也没有了腥味。
在干了的鹅身上涂抹上调料和用来上色的红曲,再次晾干之后涂抹一层薄薄的米糊,涂好了米糊女孩儿拎着鹅的脖子,从上往下下油锅把整只鹅炸一下,一勺勺的热油从上到下的泼淋和反复,让鹅皮变得颜色艳丽、色泽诱人。任由肉质与热油接触后的迷人香气作为主角,来上演一出让人食指大动的绝佳戏码。
拿着钢刀把炸好的整鹅切成薄片,整齐地码好,外层金黄内里香软还保有汁水的鹅肉散发着一点果香气,更让人觉得值得期待了。
沈何夕带着手套,把鹅肚子里的汤汁和着已经酸甜软糯的苹果丁一并浇在连骨的鹅肉片上,再放入铁盘中盖上锡纸在烤箱里小火焖制。
尽管这样做出来的菜应该不会难吃,但是毕竟是自己根据一个含糊的菜谱摸索着做出来的菜式,沈何夕对这个菜的好吃程度并没有十成十的把握,嗯,九成九还是有的。
所以她就趁着做鹅的间隙,又做了茄汁炸肉段、肉末烧茄子、盐水虾、炒杂菌、还有一锅白色的鱼汤。
炒杂菌刚出锅,鱼汤和炮鹅还在锅里,房门已经被敲响了。
在门外站着似乎又长高了的亚瑟、捧着小礼物的弗雷德、抱着自己新玩具的凯瑟琳…还有一脸正直的(大胸)美男哈维先生。
“中午好,Cici小姐,我正好看见他们从公交车上下来,就把他们带回来了。”
许久不见,哈维先生除了人似乎瘦了一点其余的也没什么变化,就连那个下意识瞟向厨房方向的动作都和他从前来蹭饭的时候如出一辙。
凯瑟琳扑到自己姐姐的身边抱着她的腿,笑容甜甜:“Cici,这是我的维尼二世,我带它一起来找你玩啦!”
沈何夕一把带着玩具抱起自己的妹妹,笑着对哈维先生点头:“要是您不介意就一起来吃吧。”正好来当一个试吃小白鼠。
在弗雷德和亚瑟瞪视的目光中,正直先生一脸正直地欣然接受了邀请。在华夏生活了一段时间的三个小家伙已经能够接受华夏家常菜没有特别明确地前菜、主菜的区分。
套用亚瑟的话来说,只要好吃,那就不用去管它的先好吃还是后好吃,只要好吃那就是正义。
啃着鸡腿说完这句话的“正义亚瑟”当时就被他的姐姐“无比温柔”地顺了一下毛儿。
茄汁炸肉段的酸甜可口、肉末烧茄子的浓香下饭都正和了小孩子们的胃口,还有盐水虾的鲜咸味道紧致口感也让所有人欲罢不能。
至于放了胡椒粉的鱼汤和清油素炒的炒杂菌,哈维先生真是出乎意料地捧场,即使喝汤用的是碗而不是盘子,他也没有丝毫不适应,喝了一小碗又一小碗,喝得凯瑟琳都忍不住要抱着汤锅哭了。
尽管嘴上吃着这样的美味,他们还是看向厨房里。
有奇怪的香气似乎在悄悄地纠缠蔓延,让他们忍不住去猜测里面做的到底是什么。
烤箱里的东西到底要多久才能拿出来呢?
闻起来就让人觉得很期待啊。
那天的最后一道“炮鹅”,让亚瑟他们和哈维先生都毕生难忘。
是嫩,是软,是酥烂?还是浓浓的满口果香一腹融融?
不负所有的期待,又比他们能想象到的美味都要特别,那里面有来自几千年前的东西,也有一个人开始蜕变的前奏。
他们说不清楚自己内心的感觉,但是都默默地记下了。
心有不甘(重生美食) 第112章 回锅肉
一大早,亚瑟·哈特就非常不开心,不光是因为昨天中午的那份奇怪的鹅肉被弗雷德和哈维先生抢走了大半。被哈维先生凭借体格抢走肉还能理解,被弗雷德转移了注意力从而痛失大块鹅肉那就简直是他人生不能承受之痛。
也不光是因为晚饭和苏女神在一起吃的时候她因为自己没吃到那种奇怪的肉似乎想要掐自己的脖子。
再次想到这一点,亚瑟觉得自己的少男心都差点碎了。
#我的女神为了一口肉就想掐死我#
虽然真的已经碎了很多次了,但是这一次,他是真真切切体会到了失恋的感觉。
人不如肉什么的。
让他此刻不开心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的姐姐,他们的大魔王姐姐居然又带着自己出来“锻炼”身体。
上帝啊,凌晨五点啊就把自己叫醒了!到现在他已经跑了不知道有多久了!
而且被这么残酷叫醒的人只有他自己!他被强行拎出门的时候和他睡在一张床上的弗雷德还在盖着毛毯呼呼大睡,至于年纪更小的凯瑟琳,她抱着维尼二世还用着粉色的兔子毛毯就更是不可能被大魔王姐姐抓出来了。
QAQ难道大魔王姐姐只有在面对自己的时候才是大魔王么?
终于意识到这一点的亚瑟觉得自己真的很心塞。
在凉风中奔跑的少年,整颗心似乎都被这风吹着,一点一点地凉透了。
“Cici,我以后再也不向妈妈说你要做什么了。”
一边呼哧呼哧地跑,亚瑟一边向沈何夕认错,他的心里隐约猜测,就是这个大魔王知道了是自己跟妈妈说了她要长期离开的事情,所以才有了一系列的争执和矛盾。
“嗯?” 比他超前一个身位的女孩儿挑眉,难道这金毛小子还告过自己的小状么?
“Cici,我发誓,我以后不叫你大魔王了…呼…呼…”虽然知道大魔王姐姐体力超群,但是这样中速跑跑了一个小时还没有问题,这是超群还是超人啊?就算她是超人,自己也不是啊,这么跑下去自己就要累趴了!
亚瑟暗自腹诽着,觉得自己真的已经四肢无力了。
“原来你叫我大魔王啊。”一直领跑的沈何夕终于停下脚步转过身,一只手扶住了因为突然停下而往前倒的可怜的亚瑟少年。
“啊?”跑到有点昏头的亚瑟喘着粗气看着自己的姐姐,惊恐地发现她露出了非常“温柔可爱”的笑容。
非常、非常、温柔、可爱!
简直宜室宜家圣光普照!
亚瑟哀嚎了一声抱住头:
“Cici,不要打头,我错了!我不是故意去告状的,我没想告状,我也不是故意叫你大魔王的,呜呜呜…”
…三分钟后,女孩儿整理了一下运动服的领子,对着蹲坐在地上的半大男孩儿说:“我只是发现今天难得没有雾气,适合锻炼身体,没想到亚瑟你居然暴露了自己藏着的这么多的小秘密。”
灰头土脸的亚瑟:“…”
难道弗雷德说的是真的?我真的是个自讨苦吃的蠢货?
这真是个不幸的现实,亚瑟少年更加地不开心了。
沈何夕把自己的弟弟从地上拉了起来,拽着他的手臂往回走。
“你呀,说话做事总是冲动,明明智商不低,但是情商比弗雷德差远了。”
看着自己的弟弟难得被自己关(ou)怀(da)得这么乖顺,沈何夕决定自己扮演一把“知心好姐姐”。
男孩儿不愿意跟自己的弟弟比较,他缩了一下自己被抓住的胳膊,用肢体动作表示自己不想听下去了。
“但是亚瑟你也有你的优点啊,善良、直率、重感情,看事情也敏锐有条理,而且关心你的弟弟和妹妹。是个很好的哥哥。”就是比我哥差多了,一个天一个地,没法比。
男孩儿继续拽胳膊,这次是被夸奖的有点害羞。
沈何夕故意不转头去看他,光猜也能猜到亚瑟现在的表情一定是有点小骄傲又有点小羞涩的。真是个给点阳光就会灿烂的少年啊。
“你要好好照顾你的弟弟妹妹,承担起一个当哥哥的责任。这些话我只跟你说一次,你的爸爸妈妈他们的年龄都不小了,你今年十三岁,你父亲都已经四十多了,等到你二十多岁的时候,他们也要退休了,华夏有句话叫三十而立,你三十的时候,弗雷德才二十六,凯瑟才二十二,他们都还不是能够独自肩负起家庭和生活的年龄,可那时你的父母也都已经到了应该享受晚年生活的年纪了。”
少年不再挣扎,他走在自己的身边,任由即将没有自己高的姐姐揽住了自己的肩膀。
“那个时候,或多或少地,你的弟弟和妹妹都需要你的帮助,不是说让你抚养他们,是他们需要你去指引他们,给他们另一个思路或者选择。”
沈何夕又想起了她家的哥哥,从什么时候起就把照顾自己当成了他自己的责任呢?他是出于怎样的心态去笑着面对嫌弃他的自己呢?
与亚瑟他们的相处,让沈何夕不自觉地去想念自己的哥哥,然后发现她的哥哥越来越多的好,所有人都比不上的好。
因为有不省心的弟妹真是的一件很纠结的事情啊。
她面对亚瑟这个熊孩子就觉得自己有时候真的想抓狂了呀。
比如现在——
“Cici你不打算照顾我们么?”
“Cici你别生气,我即使是叫你大魔王我也是爱你的。”
“Cici你不要抛弃我,我知道我不如你的哥哥,但是你哥哥不能让你这样揉头发呀,也不能让你这样欺负呀。”
沈何夕难得去对自己的弟弟进行说教,想要和他聊一聊关于家庭责任感的东西,没想到会遭遇这样猎奇的回应。
完全理解错了重点的亚瑟抱着自己姐姐的胳膊开始撒娇。
在清晨渐有行人的马路上,人们就看着一个纤瘦的东方女孩儿拖着一个比她要健壮的腐国少年一步一步艰辛地走着,艰辛不是因为拖着她弟弟有多累。
而是沈何夕,这个十八岁外表四十岁内心的老女人,对于自己的弟弟是个逗比的这个现实,感觉到了心累。
每天上课,赶论文,还要拿出时间来研究各种菜式和饮食发展的书籍,虽然不用去Panda打工了,但是调戏俞正味还是沈何夕给自己加入的任务之一。
等到某一天女孩儿拿着电话终于长叹了一口气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现在唯二的休闲方式就是逗猫和打电话回国了。
前几次打电话,接电话的都是哥哥,沈何夕比较关注哥哥的声带复健情况,其次是两位老人的身体情况,再次还有裴板凳的学习进度,再再次也有兄妹两人的各种腻歪墨迹互相关心…两个人用他们特有的方式聊天,聊啊聊就让女孩儿把她爷爷辈的那点爱恨情仇抛到脑后去了,也让她的哥哥把会有客人去找她的事情一并忘记了。
有时候,兄妹感情太好了,也挺耽误事儿的。
这次,沈老头可算是有备而来,从吃了午饭就和徐汉生两个坐在饺子馆外面下棋,终于在孙子的前面抢到了接自家孙女电话的机会。
“喂,丫头啊,你在那边吃的还好么?”沈抱石捧着电话,表情一脸得意。
沈何夕的脸上笑意满满:“挺好的呀,有菜有肉有水果,饿着谁也饿不着我这个名厨的孙女呀。”
哎哟哟,孙女这是在夸自己名厨是吧?
一代名厨沈老爷子就为了这一句那叫一个通体舒泰。
“你得好好注意身体啊,天转凉了,别感冒。”老头子殷殷嘱咐着,“我前几天听说国外看病医生都不给开药,实在不行你就熬点葱根水喝着。”
沈何夕心里暖暖的,她知道,如果不是为了自己,就沈老爷子那种性子才不会去关注腐国的生活状况呢,
“没有不给开药的,乱吃药也不好呀。对了,爷爷,您认不认识一个叫黎端清的人?还有一位姓俞的老先生,应该比您还要大一些。”
沈抱石听见这个名字,愣了一下,他看了一眼坐在轮椅上的徐汉生,笑呵呵地对他孙女说:
“认识啊,老朋友了,就是很久没见了,也谈不上什么交情了。哎呀我想起来我锅里还炖着汤呢,我得回去看看。”
话刚说完,沈抱石就破天荒地把电话塞给了在他身后虎视眈眈的沈何朝,扭头推着他的老伙伴出了馆子。
“哎?怎么今天和你孙女打电话这么一会儿就打完了?”
等了半天的电话就说了两句,怎么看也不是这个老家伙的作风啊。
徐汉生淡笑着猜测沈抱石是不是又被他孙女给噎着了。
在他身后,沈抱石的脸色不是很自然:“我们爷孙俩哪有多少话说,让他们小辈叨叨去吧。”
此时树叶依旧繁茂,风却已经凉了,沈抱石推着徐汉生往回走,两个老头还顺便研究着晚饭吃点什么。
可他还是忍不住去想,去想那些自己觉得自己应该忘了的旧事。
那里面是小勺和板板哥都不该知道的秘密。
“回锅肉怎么能放糖不放甜面酱,小刀你会不会炒菜呀?”一脸精明相的半大男孩儿抓住沈抱石的手,不让他往锅里下调料。
十四岁的沈抱石一脸无奈:“有什么区别,放糖也是甜的呀。”
“放糖味道不正!你这是不对的,快点放甜面酱!”
“这是我做菜还是你做菜啊,我放什么我说的算。”沈抱石被男孩儿强硬的态度激起了几分的火气。
“甜面酱!”
“要你管!”
“甜面酱!”
“要你管!”
两个孩子吵得脸红脖子粗,在他们身后站着的徐汉生终于忍不住说:“你们再吵下去,肉就糊了。”
看起来也不过二十五六的一个娃娃脸年轻人笑着走了过来:
“一盘肉而已,小刀你就试试用甜面酱,做完了我还给你们带了酱肉包子。”
三个少年举着包子看着他们年轻的师父,年轻人自己一个人仔仔细细地检查了灶台和柴火堆,拍了一下手:“行了,吃完了你们就可以回家去了。”
…
多少年后,乱事平息,年过五旬的沈抱石再次回到京城,左手是干制的海参,右手是用来泡酒的海马干,他看见了当日跟自己为调味吵闹的少年功如今在京城已经成名就备受称赞。
“小油,俞师父不是和你在一起么,他身体还好么?我给他带了点东西。”
“他死了。”
沈抱石看着他的发小现在一脸的坚毅刚正终于忍不住冷笑:
“是死在了南边,对吧?”
为什么他下场凄惨,被他照顾的你却可以获得如今这一切?
刚刚过去的动荡年代里,是不是你连自己的良心都抛下了?
沈抱石不傻,他看着自己的老友,埋葬了内心所有的质问。
两个月后一场大宴前的选菜,自鲁地而来,在京城名不见经传的沈抱石用一道放了糖的回锅肉和一道一品海参盅打败了黎端清成了大宴的主厨。
一向自诩京城最正宗川菜的黎端清被一个鲁菜厨子用他的拿手菜打败,他顿时成了厨艺界的一个笑话。
“滚回蜀地去。”
这是沈小刀这辈子自以为会对黎小油说的最后一句话。
所以,那个年代被他彻底遗忘,因为所有的曾经美好的记忆都走向了令人痛苦的结局。
心有不甘(重生美食) 第113章 葡萄
放下电话,沈何夕用手指点了点泰勒夫人家的窗台,在她离开的这两个多月里,泰勒夫人自己也养了一只通体雪白的小猫,还给这只猫起名叫伊莎,虽然这只猫是公的。
现在伊莎就站在窗台上用漂亮的眼睛看着她,似乎在熟悉这个人。
隔着窗台的玻璃,沈何夕点了点它粉嫩的小鼻子。
自家的老爷子这样地顾左右而言他、自己刚提了个头儿他就几乎是落荒而逃的架势,正是说明黎端清老先生就是做了什么不能明言的事情。
她家老爷子她还不知道么,也不知道怎么就有那么一点侠气,只要是跟他有那么一点交情的人,如果做了错事必须要接受惩罚,但是绝对不会随便把别人的错事说出去让对方丢脸。
有时候老爷子甚至会亲自出手,想尽办法一切替对方遮掩。
这样“天下大事一肩担”的老爷子虽然让沈何夕为自己爷爷的品格高尚而骄傲,也让经常她觉得无奈。
原因无他,如果沈何夕是个万事不挂心的,那老爷子这样的性子她会安然相处,理所当然地被老爷子庇护于羽翼之下。偏偏她沈何夕也老头儿一样身上有那么一股子劲儿,就是想弄清楚俞正味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就是想试着解开俞正味的心结,就是想知道自己自己尊敬的老先生和自己的偶像之间是不是真的有如此的纠缠。
伊莎抬起小爪子拍了拍窗子上的玻璃,精神头儿十足地“喵”了一声。
沈何夕又点了点它的鼻尖儿:“怎么看还是没我家小墨迹可爱。”
得出了这个结论,女孩儿心满意足地上楼,老头子的嘴想要撬开说难不难说简单不简单。
在别人那里很难,在自己这里…哼。
正在院子里喝着茶水的沈抱石打了个喷嚏,对面的徐老爷子赶紧控着轮椅后退了一点:“你小心点!这可是大红袍,你这一个喷嚏别弄坏了我好十好几块的一杯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