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这可咋办呀?难道就让地空着?”
王老实蹲在地头上,看着成熟的高粱穗儿发愁。
“怎么啦,地里有问题吗?”
胜男从魏良家出来,抬眼便看到王老实皱成核桃壳的脸。
“东家好,”王老实听到胜男的声音,忙站起来问好,“今年咱们种的高粱成熟的早,而且颗粒饱满,是最最好的粮食。但现在俺们手里没有小麦的粮种,等高粱收割完,咱们种啥?”
“粮种?”胜男最近没有去巡街,所以并不知到粮种的行情,她皱着眉头:“你们之前的庄稼都舍在了地里,自然没有富裕的粮种。不过,县城的粮店不是也卖粮种吗?”
“回东家的话,”王老实还是满脸愁容,“是有卖粮种的,可也太贵了,如果按那个价钱买了种子,就算是来年大丰收,交完农税和租子,剩下的粮食都不够还债。”
“哦,有这事?”胜男突然明白了,她想了片刻问道:“附近乡镇的粮种全都涨价了?一般都是什么价钱,你给我说说!”
王老实听了她的话,忙掰着手指头解说。为了买到合适的粮种,他们附近的村民和邻居们把整个玫瑰镇和梅水镇都走遍了,无论是粮店、地主还是其他没有受灾的农民家里,粮价都非常高。
“胜男,情况不妙呀,你有什么办法吗?”
魏良出来送胜男,听到王老实的叙述,也感到情况有些紧急。
“恩,我想想,”胜男抱着下巴转了转,手不经意间摸到紫葫芦的时候,灵光一闪:“有了,咱们也来一回买树梢!”
正文 第三十七章 有人劫法场
“买树梢?什么叫买树梢??
魏良听了胜男的话,不太明白,连忙追问道。
旁边躬身站着的王老实也是满脸的问号,他悄悄的竖起耳朵,努力的听着。
可惜,胜男并没有给王老实知道答案的机会,她转头对他说:“王老实,你和周福去附近问问,看看有多少农家想买粮种,把具体的数量统计下。”
“哦,好的。”
很不情愿错过机会,王老实还是答应一声,跑到半山坡的工地上找周福。
见身边没有了其他人,胜男神秘的问道:“看过《乔家大院》没有?”
魏良的表情有点傻,他呆呆的点头:“看过呀,咋啦?”
“呵呵,知道乔致庸的祖宗是怎么发家的吗?”胜男终于逮到给魏良当老师的机会,得意洋洋的说道:“乔致庸的祖先叫乔贵发,是个穷困的孤儿。早年走西口的时候去了包头,先是泡豆芽、卖豆腐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而真正让他发家的则是开草粮铺…”
胜男简单的把这位传奇晋商的生平说了说,然后着重讲了讲“买树梢”的操作过程:“其实,这也是一种赌博,赌的是胆气和眼力。情况嘛就像现在咱们遇到的一样,农民耕种却没有粮种,而那位乔贵发就出钱或者出粮种给农民,当然不是白给,而是提前约定好,接受钱或者粮种的人家,等庄稼成熟后,必须以约定的价格卖给乔贵发,否则就要支付银子或者粮种的高利贷利息——”
说到这里,魏良便明白了,这也算是一种比较原始的期货交易,需要非常大的胆气和老辣的经验,他点头:“我知道了,古代的农民都是靠天吃饭,再加上运输远没有前世便利,粮食的价格也波动很大。像是去年风调雨顺,粮食大丰收,粮价也比较低廉;而今年遭遇了冰雹和大雨,粮食减产,外地的粮食短时间内运不过来,连粮种的价格都上去了,估计明年的粮价也会很高。不过,你用方子换来的粮食不是都给难民了吗,哪里的粮种呀?”
“呵呵,”提到这里,胜男更加得意,双眼里满是烁烁的亮光:“还不是我有先见之明!用方子换了一百六十石粮食,只剩下十石。但这段时间我又从其他的地主那里,分批买了不少种粮哦。再加上老家的粮食也被我弄来了一半,玫瑰作坊的伙计去外地送货的时候,我也让他们带回不少粮食…七七八八的加起来,多了没有,三四百石还是有的。”
魏良听完她的话,佩服不已,直接竖起大拇指:“厉害!”
“哪里哪里,老话不是说了嘛,手里有粮,心里不慌。”胜男也是在难民身上得到的启发,她刚刚见到那些灾民时,一个个面黄肌瘦,满脸菜色,为了一斗粮食,卖儿卖女的也不是没有。
他们所在的不是物质丰富的前世,而是资源匮乏的大明。当天灾来临时,金山银山都比不上一碗饭。而胜男又比别人幸运,她有神仙法器宝葫芦,就算是把粮食囤积上百年,也不会变质,更不会发芽发霉腐烂。
所以,南山的工程结束后,胜男便开始想办法筹集粮食。经过近两个月的积累,她的宝葫芦里小山一样堆积着大批的粮食。
“恩,那你也学乔贵发,把粮种提供给农民,然后来年回收?!”
魏良点点头,这次他疏忽了,等佃户们交了租后,他也要有计划的囤积粮食。
“对呀,今年粮种价格这么高,明年的粮价肯定更高,我也是普通人,该挣的银子绝不会松手。”胜男想起那一百五十石粮食就心疼,她狠狠的说:“这些本来是我留着给家里压仓的保命粮,没道理免费提供给别人吧。再说了,买树梢也是有风险的,如果来年还有冰雹呢,那我不就血本无归啦?”
“好吧,我也想办法多弄些粮食,咱们一起赌!”
魏良觉得他和胜男已经算是半个夫妻,有问题两个人要共同面对。
有了新情况,胜男便取消了回家的打算,和魏良折回小院,等王老实和周福的统计结果,并且起草相关的合同。
附近的村民一听有免费的粮种,纷纷抢着报名,王老实和周福身边围了一圈的人。
周福见场面有些失控,又担心这些农民没有听懂自己的意思,连忙大声把他们应尽的义务说了说。
“哎呀,周大爷,俺们都听明白啦,您放心吧。”
“就是就是,反正粮食种出来也是要卖的,卖给谁不一样呀?”
“可不,咱们不相信别人,也不能不相信魏师爷和李捕头呀!”
人群中,大家七嘴八舌的喊着。
周福伸着耳朵听了听,发现大家真的明白自己的意思,便开始来到树下的石板上,拿着毛笔统计人名。
报了名的农民,满心欢喜的等着明天去南山签合约,嘿嘿,签了合约就能领到粮种啦。趁着节气还没有过,赶紧种地是正事儿。
第二天,胜男和魏良忙了整整一天,才把所有报名的农民打发走。二百多石的粮种,换回来一打按着手印儿的契约,胜男小心的把契约收好,开玩笑,这可都是钱呀。
有了粮种,附近的农田里一派繁忙的景象,大人孩子齐上阵,耕牛也一趟一趟的辛勤劳作,争取在中秋之前把麦子种好。
而胜男这里,忙完了买树梢的事,便恢复了平常的工作。每天点过卯,就开始分配工作,有时在班房坐镇,有时去巡街,忙得不亦乐乎。休假的时候,她也不会闲着,清晨就带着馒头骑着悍马去南山,看看地里的庄稼,然后和魏良聊天。
日子一天天过去,眼瞅着就到了中秋。
“处斩邱老大?”胜男坐在押签房,对面是许久不来县衙的魏良。
“没错,”魏良拿着刑部的批文,“南山的匪首和匪从,除了判处流刑的五个人外,其他的七个人全部处斩,就在三天后。”
“哦,那需要我做什么吗?”
胜男当了捕头后,还是第一次遇到处斩犯人的事,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具体工作。
“你的工作很重要,法场和押运途中的安全问题,都是你来负责,”魏良的手指轻轻敲着桌面,这也是他第一次经手这样的事,多少有些紧张,“当然,押运途中的问题不大,法场的秩序一定要维护好。”
“恩,明白,”胜男点点头,想到电视剧里看到的情节,她有些兴奋的说:“哎,老大,你说有没有人去劫法场呢?!”
正文 第三十八章 丰收的喜悦
“劫法场?”魏良白了胜男一眼。没好气的说:“乌鸦嘴!你以为咱们这是演电视呀,真要是有劫法场的,你和捕快们就要冲在前面拼命!”
“嘿嘿,”胜男也觉得自己兴奋过了头,她挠挠头发傻笑:“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哈。我就是随便一说,不作数的。”
“这还差不多,”魏良摊开一张白纸,开始和胜男商量具体的工作分派,“这些死囚,多是些恶贯满盈的盗匪,附近的百姓颇受其害,等行刑那天,肯定有不少乡亲来围观,届时群情激奋,场面可能会比较混乱。所以,你们捕快们一定要协调好,不要发生任何意外。”
“恩,我明白,”胜男收起调笑的心思,也开始认真的和魏良商量起来。
三天后。胜男亲自带着四个马快去牢房提人犯,并严密监督狱卒们给死囚戴好镣铐和枷锁,然后把尘封很久的囚车拉了出来,将一**囚推上木笼车关好。
何时从牢房出发都是有明确时辰的,胜男见时间到了,便带着捕快和狱卒们一起押着死囚们出了大牢的院子。
等他们来到街道上的时候,宽阔的青石路两边,已经聚集了提前得到通知的百姓们。涌动的人群,让人有种错觉,是不是全城的人们都赶来了。看到这么多人,胜男警戒的握着腰刀,目光不断在道路两边扫来扫去,生怕拥挤的人群中蹿出劫匪。
突然,胜男眼前飞来一个黑影,速度很快,她根本来不及躲闪,被黑影砸了正着。些微的刺痛以后,异物被砸碎了,顿时一股腥臭的味道从脸上蔓延开来,粘稠的汁液顺着脸颊和鼻子缓缓流下。
搞什么?胜男无语的看着手上黄乎乎的东西。自从得到通知后,过去的三天时间里,她和魏良反复假设过刑场上发生的变故,却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会被一只臭鸡蛋击中。没错,刚才的黑影正是从人群中飞出的一只鸡蛋,而且还是馊臭的蛋!
“大家快看呀,这就是匪首邱老大,那个杀人越货的混蛋!”
“砸死他。砸死这个畜生!”
“对对,砸死他!”
“呜呜,小三儿呀,老天有眼,害你的山贼终于要被砍头啦,我替你砸他…”
黑压压的人群中,飞出第一个臭鸡蛋之后,被恶匪欺压多年的百姓们,纷纷抄起早就准备好的烂菜叶子、鸡蛋壳和石块儿,用力的朝囚车砸去。一时间,胜男就见眼前、耳边“嗖嗖”的黑影乱飞,一不留意就被击中。
“奶奶的,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还觉得砸贪官恶棍的场景非常解气,怎么就没有想到,囚车边还有捕快和狱卒呀,”
胜男悄悄的看了看其他的同事,似乎人家对眼前的状况,并不怎么惊讶,只是在砸物飞过来的时候,迅速的躲开。再看看后面的囚车。基本上已经被垃圾淹没了,邱老大消瘦的黑脸上满是黄色、黑色的汁液,草窝一样的乱发上还顶着几个蛋壳,活似孵出小鸟的鸟窝。
周围的百姓们,越砸越勇,他们开始发觉这是自己排解怨气、恨意的有效途径。起初砸的多是家里的烂菜叶和臭鸡蛋,垃圾扔完了还是不解气,干脆又运来成筐的萝卜茄子,也不管好坏,直接丢了过去,隔壁街上的菜市,各种硬质的蔬菜更是被抢购一空。
从大牢到刑场,不过一刻钟的路程,却因为道路拥塞,足足走了半个时辰。胜男和几个捕快狱卒们,也沾了身旁死囚的光,等到了刑场后,原本整洁的官服上,满是鸡蛋汁、青菜叶子。
“这是怎么啦?”魏良接过胜男手中的批条,诧异的从她头发上捻下一根小白菜,再仔细一看,胜男的脸上也亮光光的,仿佛刚刚洗过脸一样。
“没事,还是赶紧把监狱的批条呈给大人吧,”胜男摸摸脸上的蛋汁,忍住想吐的冲动,连忙催促道,“办完正事,我也好尽快回家洗个澡。”
“好。”魏良见时辰不早了,连忙拿着文件来到杨知县面前,恭敬的递给他。
这时,狱卒也押着几个死囚来到行刑台上,刽子手正在用酒水淬着砍刀。
验明正身后,杨知县开始诵读几名死囚的罪状,并大声宣布刑部的批复——斩!
听了杨知县的话,围观的百姓们顿时兴奋的大喊,有的被山匪迫害过的人家,更是将死难家人的灵位放在刑台下,共同见证死仇人头落地的那一刻。
杨知县看了看一侧的漏钟,又对了对时辰,见午时已过三刻,便抽出签子丢在地上,庄严的喊道:“时辰已到,斩!”
“哈哈,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刑台上邱老大挣扎着抬起头,他阴鸷的眸子扫过围观的人群,当他的目光接触到李大头的时候,他突然哈哈大笑,嘶声喊着:“世上最好吃的东西,老子吃过了;世上最烈的酒。老子喝过了;漂亮的女人,老子也睡了,什么福咱也享过了,死了也不屈!哼,脑袋掉了碗大的疤,老子早就够本了!有些人,不要以为那了我的金子我不知道,哈哈,老子就算是变成了鬼,也会找你的!”
“行刑!”
杨知县见邱老大临死之时,还毫无惧色。更无悔意,便大声喝道。
听到命令的刽子手,连忙举起刀:
“噗!噗!”
手起刀落,壮硕的刽子手如切西瓜一般,亮光上下闪着,没过多久七颗血淋淋的人头滚落下来。
胜男闭着眼,心里却被邱老大最后的几句话,搅得七上八下的:自己拿的那些金子,虽然是马老六告诉她的,但也是南山山匪的脏银。邱老大这么说,难道他知道是自己拿了这些钱?!
应该不会吧,马老六开口的时候,只有他们两个人在场,更何况,本来这些金子是马六留给娘和弟弟的,邱老大不可能知道?!
胜男不确定的想着,越想心里越觉得不安,更不敢去看刑台上的尸体和血迹。
“胜男,没事吧?”行完刑,杨知县便退场了,剩下的工作都是由魏良和李正义负责。魏良把工作分派好,来到胜男身边,却发现她还兀自一个人闭着眼傻站着刑台一侧,连忙担心的问道。
“呃?”胜男睁开眼,发现台下的人群早已慢慢散去,她有点疑惑的问道:“结束啦?”
“恩,尸体已经拉到义庄,”魏良探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恩,不热,然后又伸手在胜男眼前晃了晃,发现她的反应还算正常,便松了一口气:“是不是第一次见如此血腥的场面呀,走,我送你回家!”
说着,魏良轻轻推着胜男的肩膀,准备送她回家。
“哦。我没事,没事,”胜男的眼前偷偷的瞥了一眼刑台,发现尸体确实不见了,只有两个杂役正在清理上面的血迹,忙回过神儿摇头,“衙门的事情还挺多的,你先忙正事吧,我回去换身衣服就回来。”
“真的没事?!”
说实话,魏良亲眼看到人头落地的那一刻,心里也是一震,那种血浆喷涌的场面,让他实实在在的明白一件事——这不是演电视,这是真的。
自己一个大男人都有些畏惧,更何况胜男是个女孩儿呢。魏良此刻才有些后悔,既然李正义还在继续为衙门当差,干嘛还要让胜男亲自经历这些呢?!
胜男连连点头,她不过是有些心虚罢了,虽然那些金子她已经变相的送给了附近的百姓和灾民,但自己也从中获得了好处,总有一种不劳而获的感觉。
呼~看来钱还是自己挣得,花起来才心安呀。
有了这一次的经验,胜男对自己的事业也格外关注起来。
处斩了死囚,县衙又恢复了往日的样子,李大头也销假回来上班,除了精神有些萎靡外,对胜男倒也算是尊重,很是安分的按“捕快守则”当差。
这天,南山的高粱终于熟了,胜男和魏良迎来了第一次的秋收。
田地里,一人多高的高粱结结实实的挺立着,顶着如火焰一般的穗子,沉甸甸的穗子不时随风摇摆,宛若一簇簇旺盛的火苗。高粱地旁边补种的菠菜和圣女果,也开始长出翠绿的叶子,估计在冬天到来前,就可以收获。
而最让佃户们惊喜的,便是东家送给他们的玉米也成熟了,看着金灿灿如婴儿胳膊般粗壮的玉米,他们忍不住掰下来,捧到胜男面前。
“东家,您看,这是不是就是您说的玉米?”
王老实满是褶子的脸上,早已绽满了笑意,他激动的把颗粒饱满的玉米递给胜男。
“恩,不错,”胜男接过玉米,然后拨开外面的皮,指着里面的黄色颗粒说道:“呵呵,这才是玉米,外面的叶子不能吃的。”
“哦,知道了,”王老实搓搓手,有些期待的说:“那,东家,咱们开始收割吧?”
胜男抬眼看了看,其他的佃户早就跃跃欲试,脸上也是掩藏不住的欣喜,便点点头:“好,开始!”
随着她一声令下,十几个佃户和他们的家属,纷纷举着镰刀冲进地里,“唰唰唰”的忙活起来。成片的高粱瞬间倒下,妇女们带着孩子跟在后面,把收割好的高粱一捆一捆的堆在地头。而老人们则挎着竹篮,在田地四周的玉米丛里,小心的掰棒子。
胜男蹲在地头,抽了一个高粱穗,捻着红红的高粱,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喜悦之情涌入心田,她满足的叹息:呵~丰收啦!
第三十九章 玉米的诱惑
清澈的溪水边,王老实家的和许大勇家的抬着一口大锅,放在岸边的青石上,然后一人拿着一个柱状的丝瓜瓤子,沾了些清水,仔细的刷着锅。
“王大嫂,这次你们家打了多少粮食呀?”
许大勇的媳妇,三十岁左右的样子,人很白净,说话行事也爽快,和王大嫂很对脾气。两个人忙完地里的活计后,便经常凑在一起洗衣、做饭、聊闲篇儿。
昨天南山忙碌了一整天,家家户户都收割了不少高粱,更有一些她从来也没有见识过的玉米,看着邻居们乐呵呵的往家抬粮食,她们这些留下来的难民,心里说不出有多羡慕。唉,可惜她们来的晚,只得了山外的二十亩沙土地,种西瓜吧,又过了时节。只能种一些地瓜。
但是这个什么地瓜,她们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还不知道冬天能不能有收成呢。虽然王大嫂经常劝她说,东家是大好人,不会任由佃户挨饿,可她们真是饿怕了呀,再也不想过那种饿得想把自己的手吞下去的日子。
“唉,也没有多少,”王大嫂卷着袖子,拿着丝瓜瓤儿“嚓嚓”的刷着锅,“都怪今年夏天那场冰雹,好好的苗子砸死了一半儿还多,要不是东家福大庇护咱们,剩下的估计也活不了。这不,我家租了二十亩地,一共打了七十斗高粱。除去东家十分之一的租子,只能剩下六十多斗,这可要吃到明年夏天呀。幸好还有这些玉米,听东家说,玉米也能当粮食吃!”
“真的吗?”许大嫂还是有些不相信,她和王大嫂相处了几个月,对她的话也颇为相信。不过,她没有亲自见识过的,还是不能确定。当时,他们这些最早来南山的难民,全都放弃了返乡的机会,选择留在这里当佃户。为得就是能有一口饱饭,能过上好日子。
如果东家说的那些作物真的这么神奇,那他们全家人的生活也就有保证了。恩恩,他们家租种了二十亩沙土地,里面种满了地瓜,种的时候东家说啦,这种作物亩产最高的可达十斗咧,二十亩地那就是二百斗呀,她家就三口人,交了租子剩下的口粮也是足足的,没准还能拿出来卖钱呢。
想到这里,许大嫂脸上也开始有了憧憬,手下的动作不自禁的快起来。
“当然是真的,”王大嫂现在对东家,那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呀。前一段时间,自己曾经帮过工的董家,来人收购玫瑰花,听她相熟的管事说,董家正在研制一种玫瑰纯露,方子便是自己东家写的。还有县城里卖得特别火的玫瑰酒,听说也是东家一手研制出来的。
还有这些玉米。当时他们也怀疑过,能不能种、种了有没有收成,结果,这才几个月呀,东家说的话全都应验了。
“呵呵,这不,东家为了教咱们怎么做玉米,还特意现场做给咱们看呢。”
说着,她用丝瓜瓤敲敲厚厚的铁锅,笑呵呵的说道。
“恩,也是,”许大嫂心里大定,反正他们已经留下来了,那就相信东家的话,好好干就成。
魏良的小院里,胜男正腆着脸,笑眯眯的和悍马商量着:
“嘿嘿,悍马,之前回老家的时候,你也看到了,家家户户都是驴拉磨,你看你也是驴,咋就不能帮我推推磨呢?!”
悍马听了她的话,甩了甩小尾巴,两只水汪汪的大眼里满是鄙视,“拉磨?!那是普通的驴子干的活儿,我可是悍马,是千里宝驴,怎么能干这些粗活!”
“切。主人还是捕头呢,她不是自己也干了嘛,你是驴,就应该守着驴的本分!”
馒头蹲在院子里的石磨上,舔着自己的小爪子,幸灾乐祸的帮腔。
“对呀,对呀,”胜男怨恨的看了一眼那个石磨,再次对着悍马赔笑道:“你看我都推了这么多玉米面,你也来试试嘛。”
一圈一圈转得胜男头都晕了,魏良正在用功,她也不好意思指使,只能和自家悍马打商量。
“…”悍马抖动几下耳朵,主人说的倒也没错,可为啥这种出力的活都是它干,而那只懒死的肥猫,却整天吃了喝、喝了睡的当大爷。于是,悍马很是不平的瞪向伸懒腰的馒头。
胜男见状,连忙把馒头抱下石磨,揪起它的前爪放在把手上,可它的两只小肥腿就悬空起来,“你看,馒头个子矮。它够不到呀!”
“就是,谁让你长得驴高马大的,”馒头被主人拎得有些不舒服,连忙挣脱下来,“再说了,这活儿本来就是驴干的,难道你不是驴呀。”
“你倒是猫,我咋没有看到你抓老鼠?”
悍马虽然个头大,但心眼也不缺,它连忙反击道。
“这不是,这不是主人不需要我抓么。如果主人想要老鼠,我立马就去!”
馒头晃动着肥硕的身子来到悍马面前,很是小得意的伸出两只小肥爪子,唰的亮出锋利的指甲,呲着牙说道。
“好啦,别吵了,还是我推吧,”胜男见这一驴一猫,一个比一个懒,只好认命的高举双手,来到磨盘边,继续转圈儿。
“东家,您放着,我来吧!”
正在这时,拎着一筐玉米的狗剩儿来到院子里,见胜男弓腰要干活,连忙放下竹筐,跑来帮忙。
“呵呵,没事没事,你还小呢!”
胜男看了看狗剩儿小身板儿,有些不忍心的说道。
“东家放心,”狗剩捋了捋袖子,从胜男手里抢过把手,“您别看俺年龄小,推磨的活儿,俺在家就经常干呢。您赶紧歇着去吧。”
胜男见狗剩的动作的确利索,推着石磨的姿势也像模像样,也就闪开身子,让他帮忙。随着磨盘缓缓的转动,金黄的玉米面从笨重的石磨中间飘洒下来,细细的落在下面的石板上。
胜男欣喜的捏起一把,放在手心搓了搓,恩,还有些糙,待会儿让木匠老李帮忙做一个筛子,筛出些精细的做窝头吃。
“东家,这个怎么吃呀?”
狗剩儿麻利的推着磨。抬眼看到胜男一脸兴奋的样子,很是好奇。
“吃法可多啦,”胜男把玉米面放回石板上,拍拍手上的碎屑,把前世曾经吃过的玉米做的东西一一道来:“玉米面可以做窝头,摊煎饼,还能做南瓜玉米饼,哦,对了,等冬天地瓜熟了,还能熬地瓜粥。”
“哦,这不和小麦面差不多嘛。”
狗剩儿想想家里的吃食,便随口说道。
“恩,差不多,但是味道不同,而且营养价值也不同,”胜男顿了下,然后接着说,“关键是玉米的种植并不占用良田,你看咱们这些玉米不就是在田地边儿上种的么。其实,也就是今年种子少,要是种子充沛的话,荒山上的坡地也能种,这样不就省了土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