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呀,”狗剩年纪小,但是天天长在地里,很了解农事,连连点头。
院子外面,几个佃户搬着几块大石头,按照环形的样子摆放在溪水边的空地上,然后抱来刚刚收割晒着的玉米、高粱秸秆,等王大嫂两个人把刷好的大锅抬过来后,便取了溪水倒进锅里,用秸秆点上火。
其他的农妇则抬着一筐包着叶子的玉米,连须子也没有清理,只是用清水把叶子表面的泥土洗了洗,等锅里的水滚开后,便按照东家的交代,把玉米放进热水里。
一刻钟后,偌大的铁锅里,开始冒出股股的清香,引得几个孩子围着大锅,咬着手指流口水。
“好香,这玉米闻着都这么香,要是吃到嘴里,那又该多好吃呀!”
“可不,以前咱哪见过这种好东西呀?!还是东家有本事,也没有占用多少耕地,这些玉米就长成了。”
“娘,啥时候能吃呀,俺饿了!”
南山的佃户们,忙完昨天的秋收后,便都闲了下来。今天听说东家煮玉米,都围过来帮忙,顺便尝尝鲜。
“哟,这么香呀!”
胜男和狗剩把磨好的玉米面放进布口袋里,和读完书的魏良一起来到外面。一出门,一股浓郁的玉米香味扑面而来。魏良吸了吸鼻子,然后开心的赞叹道。
“东家,已经开锅了,现在能吃了么?”
王大嫂扎着围裙,手里拎着一个笊篱,见胜男出来忙问道。
“恩,我看看,”胜男走到近前,看到热气腾腾的大锅里,几十个玉米棒子嘟嘟的冒着水汽,周围的热水也滚开了花儿,她从许大嫂手里拿过一双竹筷子插了插最上面的玉米粒,然后点点头:“可以了,许大嫂,你先用大盆接一盆凉水,然后王大嫂把玉米捞出来放到凉水里冷一冷。”
“嗳!”
两个农妇答应一声,分头行动。
等大盆里的玉米变温了以后,胜男先捞出一个,扒掉外面的青叶子,撕掉须子,把一尺长的玉米掰成两半,递给魏良一块,自己留一块,她轻轻咬了一口,满意的点头:“行啦,大家都尝尝吧,注意温度哈,别烫着孩子!”
胜男的话音刚落,十几只手迅速的伸进大盆里,几十个玉米顷刻间被大人孩子消灭一空。
“继续煮,把这两筐都煮上!”
胜男见大家意犹未尽的样子,便笑着指指院子里的两大筐玉米说道。
众人一听,嘴里连连道谢,手上也没有闲着,几个青壮的汉子利索的把竹筐提过来,然后照着刚才的程序开始煮。其他人则是守着大锅,咽着口水等着。
“哎,胜男,煮个玉米干嘛弄这么大的动静呀?”
比起佃户们的热衷,魏良就淡定了许多。前世他也不是很喜欢吃玉米,这次不过是回味一下过去的味道,吃了半个,他就不再想吃了。
“呵呵,秘密!”
胜男用手掐了几个玉米粒丢进嘴里,有点Q的嚼劲儿萦绕齿间,她笑得有点像只小狐狸。
随着一锅又一锅的水煮玉米,浓浓的玉米特有的清香开始蔓延开来,南山外面的集市上,小贩们和路人们纷纷吸着鼻子:咦,这是什么味道呀,真香!
正文 第四十章 亲戚找上门
循着香味儿,人们来到南山的空地上。只见眼前一群人,男男女女、有老有小的围着成一个圆圈,正对着中间位置不时的说着什么。
好奇的人们仔细闻了闻,发现刚刚闻到的奇异的清香正是从人群中传出来的,而旁边的几个小娃子手里攥着从来没有见过的嫩黄嫩黄的东西,拼命往嘴里填着,瞧着他们一脸满足的样子,凑过来的人也忍不住只咽口水。
“哎呀,四哥,你们这是干啥咧?”
跟过来的人中有些王家庙的村民,他们在人群中发现了以前的邻居,正围着大锅眉飞色舞的说着什么,连忙挤过去问个究竟。
“呵呵,煮玉米呢!”
被问的那个王四哥转头一看是自己从前的邻居,过去在一起住着的时候,仗着家里壮劳力多,打得粮食也多,这小子没少在自己面前显摆。他听到邻居的话,脸上的笑意更浓,满脸自豪的说道:“来,七弟呀。瞧瞧吧,嘿嘿,这可是新鲜玩意儿,别说济南府,就是大明朝也是独一份儿!”
“玉米?!”王七弟笼着袖子,抻着脖子往热气腾腾的锅里看。别说,刚才离得远,香味淡了不少,如今凑过来再一闻,这香味直钻鼻子,他喉头上下滚动几下,“四哥,这玉米是啥东西呀,等当饭吃?”
“咋不能呀,”王四哥拍拍肚子,自己今天光顾着嘴啦,也没数吃了几个,被人一问,还真有些饱了,“呃~~,不但能管饱,关键是味道好呀!”
“哎,开锅啦,开锅啦!”
这时,守在大锅边的王大嫂,连忙挥着笊篱,让大家让开。而许大嫂也仿佛不累一样,连忙把清水端过来。
没一会儿,冒着热气的大玉米被盛到了水盆里,而好奇的人们也凑了过去,“嘶嘶”的只吸鼻子。
“七弟,给,尝尝吧!”
王四哥见旧邻也馋得直吧嗒嘴,把自己抢到的玉米掰成两段,略小的那块儿递给了七弟,很是大方的说道。
“嗳,谢谢四哥啦!”
王七弟也没有挑大小,连忙伸手接过来,张嘴就是一大口,一种从来没有吃过的甜香滋味,顿时袭上舌尖,黄色的小颗粒嫩得可以嚼出水来,但却嚼劲儿十足。恩,真好吃!
南山的佃户们,很少在乡亲们面前有如此露脸的机会。东家也发了话,这玉米是好东西,有人来问就让人家都尝尝。想当初他们舍弃老东家。舍弃已经半熟的粮食来到南山,不知村里有多少人骂他们傻咧,后来见南山发展起来了,东家为人又和气,那些酸话才消停了一些。
可像今天这样,能这么豪气、大方的招待原来的邻居,而邻居们也满眼的羡慕和嫉妒,这种种感觉都是佃户们从来没有体验过的,于是,莫名的优越感油然而生——嘿,俺们是南山的佃户!
看着往日的邻居们意气风发的样子,很多过来凑热闹的村民,心里很是别扭:嘁,得意啥呀,还不是你得了好东家,要不是人家李捕头有本事,你家以前过得还不如俺家呢。但手上的动作并没有停,继续卖力的啃着鲜嫩的玉米。
而同来的一些小贩,品尝到玉米的美味后,眼睛顿时一亮,连忙找到相熟的佃户要求购买玉米。但佃户们现在还不知道东家是不是有计划,不敢贸然答应,便纷纷把小贩们支到负责的南山管事周福那里。
话说这些肯来南山发展的小贩,商业头脑不是一般的灵活,总是能在一些细节中发现商机。玉米他们从来没有见识过,就像刚才佃户们显摆的那样:大明朝独一份儿。再加上味道又格外的好,简直就是摇钱树。要是能独家收购这些玉米,那自己,哦不。是东家还不赚翻了。而发现这种商机的自己,更是大功一件呀。
“东家,咱们外面集市上的几个商铺,想收购咱们的玉米,问什么价钱卖。”
周福乐颠颠的跑到魏良的院子,对正在喝茶的两个人说的。
“哦,还真有上道的呀,”胜男抱着胖胖的茶盅,在袅袅的水汽中,她轻轻笑道。
“呵呵,这就是你的目的?”
魏良也不笨,听到周福的话,他顿时就明白了胜男支大锅煮玉米的目的。
“嗯哼,”胜男微微点头,她转身对周福说:“告诉这些商户,我手里不但有玉米,还有烹制玉米的方子,谁购买了我家的玉米,本捕头免费送一个方子。至于价格嘛,呵呵,当然是要面谈滴。”
“那,您和商户们谈?”周福答应一声,躬身问道。
“没错。”胜男放下茶盅,慢慢的说:“这样吧,你和他们说,三日后午时在县城的十香斋,本捕头会亲自和商户们洽谈玉米的收购事宜。不过,要让他们的东家去,呵呵,这些小贩都是办事儿的,做不了主!”
“好的,”周福刚要转身,想起外面的情况。有些犹豫的说道:“还有,东家,也有不少人拉着佃户们要买玉米,您看?”
“哦,那佃户们都是什么态度呀?”
胜男也想探探这些佃户们的底,如果大家能同患难,却不能共享福的话,那她以后对这些佃户也会另眼相待了。
“佃户们都没有答应,”周福连忙替大家辩解,急急的说道:“他们都说,这玉米是东家免费提供他们粮种种出来的,怎么处理也要由东家发话。就是因为这样,小贩们才找小的问话。”
胜男嘴角微微勾起,显然对佃户们的反应很满意,她淡淡的说道:“很好,你去告诉佃户们,就说我说的,玉米的事情,我会统一处理。卖的钱,他们该得多少,我一分钱都不会少。当然,谁要是私自卖出,我也不会为难她,而且以后他家的租子该多少还是多少,本捕头绝对会按规矩办事。”
“该多少是多少?!”
周福听了这话楞一下,等他转身向佃户们传达的时候,才猛然发觉这句话的含义。而佃户们倒没有这么多想头儿,本来这种子就是东家给的,就算是全收回去,他们也不敢有怨言。既然东家愿意出面帮他们卖,他们更乐得省心呢。
虽然有些小贩担心拼不过大商户,私下找了不少人,又是许银子又是许耕牛的,条件说了一大车,想收购佃户们手里刚刚收割的玉米。
但大多数佃户们断然拒绝了,做人要讲良心,东家对他们这么好。他们要是连东家的话都不听,以后那还咋有脸在南山呆呀。
当然,也有极个别被优厚条件打动的人,大家都是穷苦人家出身,做梦都想攒银子,自己置房买地。不过大家都不同意,他们也不敢轻易出头,便悄悄的跑去问王老实、许大勇这些佃户里比较有威望的人,想知道他们的真实想法。
结果,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两个大嫂一通说教,羞得那几个有私心的人,连忙找到小贩推辞。
南山的玉米全部收割完毕,胜男教佃户们把玉米粒搓好后,留足来年的种子,便把其他的玉米棒子全部收到宝葫芦里,然后回城准备把玉米卖个好价钱。
其实,比起卖高价,她更想把这种好东西推广开来。不过魏良的话也有道理,只有让农民、地主们见识到了玉米创造的价值,他们才会真心的去耕种。
今年就先挣一笔吧,也帮佃户们弥补下夏天的损失。胜男一个人抱着馒头,骑在悍马身上,入神的想着。
来到家门前,胜男先从宝葫芦里摸出二十个玉米,随后才喊着人进了门。
“哟,小五回来啦,”苏氏在厨房里察看菜色,听到女儿的大嗓门,便笑着迎出来:“这是啥呀,好大的个头?”
“呵呵,南山种的玉米,”胜男把东西拎到厨房,然后告诉婆子和丽娘怎么料理。很简单嘛,就是开水煮就成,婆子一听便明白的直点头,当下取烧了大锅,开始煮。
中午,一家人一人抱着一个大棒子啃着,丽娘也在厨房和婆子努力的吃着。
“恩,真不错,”李正义放下一根光秃秃的棒子,满意的点点头:“小五呀,这次收成如何呀?”
“还行吧,”胜男点点头,把棒子粒磕干净,“高粱减产了,玉米也没有预期的多,不过,冬天的地瓜可能会丰收一些。”
“这些粮食你打算怎么处理?”
李正义知道女儿是个有主见的,他们家也不缺粮食,老家种着十几顷的地,仓房里的粮食都堆成山了。所以,他也不会惦记女儿这点家产。
“呵呵,争取借玉米的势,把粮食统统卖个好价钱!”
胜男把玉米啃完,然后喝了一大口汤,两眼发光的说道。
“好,你拿好主意就成!”
李正义点点头,他就知道自己的女儿不是吃亏的主儿。之前南山舍了这么多粮食,连老头子都心疼的来了好几封信,都被他压住了。结果如何,还不是他想得透,呵呵,百十石粮食换了个好女婿,怎么算都大赚。
苏氏见他们父女两个说的这么开心,忍了半天,招姐儿求她的话,到底没有好意思开口。
她没好意思开口,并不意味着招姐儿就此罢休。
第二天,胜男巡完街回来,刚进家门,就听到院子里有女子大声的说话,她悄悄的溜进门,摸到厨房里,小声的问丽娘:“谁在里面呀,是大姐吗?”
“不是,”丽娘闷闷的说道,“好像是你外公家的亲戚,来要玉米!”
外公家?胜男挠挠头,怎么大姐没有上门,这些亲戚却找来了呢?!
正文 第四十一章 合作十香斋
话说胜男来到明朝后。很少见过苏氏娘家的亲戚。当然,她曾经有五年的时间不在家,这次回来在家里的时间也不常,而这个时代的人,并不像前世,女人嫁了人之后,可以经常和娘家的亲人来往。(李家大姐儿是例外,谁让人家执着呢!)
所以,胜男几乎没有见过外公家的人,也很正常。屋里的女人似乎和苏氏关系很好,两个人聊得非常开心,在院子里都能听到她们嘻嘻哈哈的说笑声。
胜男整了整衣服,又捋了捋头发,见衣冠还算整齐,便抬脚进了正屋。
“娘,我回来啦!”
这个习惯是前世养成的,想当初她上学那会儿,放学一进家门就大喊“妈,我回来啦”,然后一份早就准备好的甜饮或者点心,便被妈妈端出来。有了这种美好的回忆。胜男也抱着把李氏夫妻当成自家父母的想法,每次回家也大声喊着。
起初苏氏很不适应,自己生了五个女儿,加上丽娘生的儿子,她名下有六个儿女,除了胜男,还真没有哪个孩子这么做过。不过,那声亲热的叫喊,听着心里很烫贴,她每次听到女儿的脚步声,再听到她开心的叫声,自己也忍不住高兴。
“小五呀,点完卯啦,赶紧进屋吧,家里有客人,”苏氏推开东屋的窗子,探出半个脑袋,一脸慈爱的对胜男说道。
“嗳!”
胜男答应一声,几步来到东侧的卧室,一进门,看到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子,正亲热的坐在炕上,和苏氏头挨着头,嘁嘁喳喳的说着什么。
“来,小五,见过你大姨妈!”
苏氏见胜男有些茫然的看着苏家大姐,忙起身拉着胜男的手。对着方姨妈说道:“姐姐,这是我家五姐儿,老爷子取名叫胜男。”
方姨妈慢慢的坐起身子,目光上下打量着胜男,当她看到胜男身上的缁衣时,眉头轻轻皱了下,富态的脸上露出一抹温柔的笑,“怎么,不认识大姨妈了,呵呵,你个臭丫头,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说着,方姨妈伸手拉过胜男的小手,手指摩挲着胜男长着粗茧子的小手。
“胜男见过姨妈,姨妈一向可好呀!”
胜男忍着笑意,忙侧身给长辈行礼。心里却被这个称呼,雷得外焦里嫩,大姨妈?!卖糕的,这也太强悍了吧?!
“好,好着呢,”方姨妈自然不知道胜男脑子里的想法。她亲热的把胜男拉进怀里,细细的打量着她。看了一会儿,发现胜男脸上一点胭脂水粉都没有,素净的小脸儿也是很健康的小麦色,便沉着脸对苏氏:“小妹,你也是,李家的祖业重要,那也不能耽误孩子呀。你看小五,浑身哪有一点女孩子的样子。脚不缠也就罢了,怎么连点儿脂粉都不给孩子准备?”
“姐姐,我…”苏氏一向敬畏这位大姐,听了她的斥责,呐呐的说:“我也劝过,可志哥儿年纪太小,我们大爷也渐渐上了岁数。小五不当差,李家的基业就断送了,我也心疼呢。”
胜男见苏氏的眼泪马上就要下来,连忙转过头,急急的对方姨妈说:“姨妈,这事不怪我娘。真的,是我自己不喜欢那些脂粉的。还有,当捕头,也是我自个儿乐意的!真的!”
说完这话,又担心她不相信,胜男还用力的点点头。
“这孩子——”方姨妈默默的叹口气,她轻轻抚摸着胜男的头发,幽幽的说道:“哪有女儿不爱花儿呀,唉。小妹,听说小五也定亲了?”
“恩恩。杨知县保媒,定的是玫瑰镇的魏家!”
苏氏抽出手帕在眼角按了按,连忙回答姐姐的话。
“有了婆家就好呀,”方姨妈抬起头,正色的对苏氏说:“既然小五为李家牺牲了这么多,你可不能亏待了她,知道吗?”
胜男见方姨妈似乎还有话要对老娘说,再者,她刚才这些话,自己在场听着也不合适,便抬头小声的对方姨妈说:“姨妈,您还有话要和娘说吧?!要不我先回房间换件衣服,再来听您说话?”
方姨妈看了看胜男,见她清澈的眸子里没有一丝的杂念,满意的点点头:“好孩子,去吧!”
胜男又把头转向苏氏,得到她的点头同意后,这才从正屋出来,回东厢自己的房间。转过正屋窗户的时候,她隐隐的听到:
“别人不知道你,我还不知道?挡不住人家三两句好话,就什么都应承。小五弄出那个玉米,肯定招人眼。大姐儿求你帮忙,你就应该先压住。你可倒好,还没有问过小五的意思,就直接答应了大姐儿…”
“姐,手心手背都是肉,我也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就想自己的五个丫头都过得好好的,这才——”
“行啦,你家大姐儿过得够好啦,家里那么多的良田,你又白送一个铺子。她躺着吃可够!再说,她那个性子,她那个算计,根本就不用你操心。”
“大姐儿一直很乖的呀,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呢?”
苏氏很心痛,大姐一向耿直,她不会冤枉招姐儿的,可苏氏想不通呀,陷害自家妹子,对招姐儿有什么好处?
“还不是你们两口子惯得!”
方姨妈有点恨铁不成钢的看着妹子,在娘家的时候,她是长姐,几乎是看着弟弟妹妹长大的。长大后,她担心父亲酸腐不懂经营、又担心弟妹年幼无人照顾,便没有远嫁,而是嫁到梅水镇的一个小农庄。
正好她有个婆家亲戚嫁到了王家庙,前几天她去走亲戚,街坊家的大嫂大婶们也来串门,对方不知道她和王家娘子的关系,便开始说起李家姐俩的笑话。
方姨妈一听说的是自己外甥女,气得脸色顿时难看起来,后来连婆家亲戚也这么说,她又仔细打听了打听,这才知道妹妹口中听话懂事的大女儿,竟然是个连亲妹子都算计的人,真是太可恶了。
回到家里,方姨妈越想越心烦,好容易等家里的农活忙完,便急急的套了牛车来到妹妹家。
她这里还没有问大姐儿的事,妹妹便开始絮絮叨叨的说什么,小五种出玉米啦,大姐儿也想种,可不敢直接问小五要。
“我刚才也看了,小五是个好孩子,肯定会照顾姐姐们的。不过,也不能总想着让妹妹照顾姐姐吧,哪有这个道理?!大姐儿整天想着要这个人的东西。要那个人的铺子,她咋就不想想,她是李家的长女,应该照顾父母、提携妹妹,可她是怎么做的?你呀,唉,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好!”
胜男听了一会儿,这才明白了事情的原委。这位大姨妈哪里是来要玉米的呀,分明是来帮自己打抱不平的,想到这里,胜男心里暖暖的。
等她换了家常的衣服,回到正屋的时候,方姨妈和苏氏已经恢复了正常的摸样,两个人好姐妹般的有说有笑。胜男和方姨妈聊了聊,便去厨房,用玉米做了道玉米排骨汤、玉米南瓜饼。
方姨妈尝了后也是称赞不已,随口好奇的问了问玉米的事情。但,令胜男意外的是,这位大姨妈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过一句想要玉米种子的话,胜男可是听丽娘说过,大姨**夫家也是个小地主,家里种着七八十亩地呢。
下午,吃了午饭的方姨妈也没有久留,尽管苏氏极力的挽留,但人家还是套了车,什么也没有带的回了家。
看着远去的牛车,胜男的心情有些复杂:或许,不是每一个亲戚都想算计自己!
第三天,胜男把衙门工作安排完,便来到和商户们约好的十香斋。现在离午时还早,商户们还都没有到,胜男先自己点了一壶茶喝了起来。
这时,十香斋的掌柜的,接到小伙计的报信后,连忙从楼上下来,一溜小跑的来到胜男面前。
“李捕头,好久不见呀!”
“哟,孔掌柜呀,真是好久不见!”
胜男眼中闪过诧异,这位十香斋的大掌柜很少见客的,平时就连魏师爷来了,他也不见得给面子。自己就一小捕头,什么时候入了这位大掌柜的眼了?!
“李捕头约了人?”孔掌柜是个商人,但身上的气势十足,根本不想粗鄙的商户,反而像是一位饱读诗书的乡间先生,他轻轻笑着问道。
“恩,对呀,”胜男点点头,“孔掌柜亲来,是不是有什么事吩咐在下呀?”
“呵呵,不敢不敢,”孔掌柜说着不敢的话,但脸上的神色并没有任何的变化,“我看您的客人还没有到,不知李捕头可否楼上说话呀,在下有点事想您商量!”
胜男疑惑的看向他的脸,温文儒雅的白瘦脸颊,挂着牲畜无害的笑,看不出任何的企图。她瞄了眼时辰,恩,离午时还早,便点点头,“好呀,既然孔掌柜这么看得起胜男,胜男又怎么会拂了您的面子,走吧!”
正好,她也想探探这位孔掌柜的底,早就听说这十香斋的后台硬,但一直不知道究竟是何方神圣,借着今天的机会,胜男决定好好和人家谈谈。
有了这种想法,胜男跟着孔掌柜来到二楼,走进一间布置的非常别致的雅间。
“什么,你说你们想和我合作?怎么合作?”
刚刚落座的胜男,听到孔掌柜直奔主题的话,有些失态的问道。
正文 第四十二章 决定权在我
胜男喊完这句话。迎上孔掌柜含笑的双眸,发觉自己有些失态——奇怪,自己也不是第一次与人合作,怎么这一次听到他的话,她却如此的不镇定呢?!
“呵呵,李捕头没有听错,”孔掌柜优雅的抹着茶杯盖,轻轻的吹拂着水面上的茶叶梗,笑着说:“孔某听闻,李捕头的南山大丰收呀,除了普通的粮食外,还收获了一种叫做玉米的作物。李捕头您也知道,小店主营的便是吃食,又以新、奇、鲜为招牌菜,而小店的伙计也曾经有幸品尝到了玉米的美味,回来后赞不绝口呀。所以,孔某才贸然提出这个请求,不知道李捕头意下如何呀?”
胜男为了平复心中的烦躁,端起茶杯喝了两口,温热的茶水顺着肠道滑入胃袋,腹中暖暖的感觉有效的安抚了慌乱的心情。她抬起头。认真的问:“那不知孔掌柜怎么个合作法呢?”
听了这话,孔掌柜放下茶杯,从袖子里抽出丝帕在嘴边沾了沾,慢慢的说:“李捕头今天来小店,应该是与其他商户约好了,共同谈如何收购玉米的事宜吧?”
话是问句,但口气甚是笃定。孔掌柜对胜男的安排如此了解,倒也不是很奇怪的事。本来胜男就想多找几个商家来,便让周福把今日之约散布出去,而作为商谈的会址十香斋,他们知道这件事更是正常。
见对方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而是引出这个话题,胜男也没有回避,她点头:“没错,正如孔掌柜所言,在下正是为了卖玉米,才来贵店和众商户商谈。刚才您说,您要和在下合作,孔掌柜还没有说,您想如何合作呢?”
“呵呵,李捕头不要着急嘛,”孔掌柜把丝帕小心的塞进袖子里,“您约商户来,无非就是想把玉米卖个高价。但恕我直言,李捕头此举并不太高明哦!”
“哦,怎么说?”
胜男微挑双眉,不解的问道。
“玉米之所以能引来诸多关注。无非就是大明朝从来没有生产过这种作物。物以稀为贵,李捕头今日邀来众商家,商人重利,定会纷纷出高价收购,而李捕头自然也能大赚一笔。不过不知李捕头想过没有,商人高价买到玉米后,并不会悉数卖掉。以商人的狡诈,定会将一部分玉米当做粮种,分给相熟的农户进行试种。如此一来,待明年,玉米便不是只有南山出产;再过三年,济南府周围的村落便会遍地是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