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确实在享受,在到伦敦的第一年,她享受了众多男士的服务,最终选定了一个金发的英国男生,成了固定的伴侣,也就是男朋友。到了现在,对于这位金发男生,她依然念念不忘的,是他与她那琴瑟合谐的床上运动。不过她与他的关系,却是与爱情无关,离婚姻更远。两人都没有办法想象,跟自己肤色、人种不同的人结婚,更何况双方的父母也是绝然不能接受的。金发男生出身于英国一个中产家庭,有着严格的传统观念,在选择人生伴侣上,只考虑着同阶层的女性。跟不同阶层的人结婚已属不可能,更不用说与一位东方女人。当潘中华出现在她生活时,她就跟金发男生分了手,非常礼貌的,非常随和的,就象一对老朋友聚餐结束后说再见一般。金发男生轻快地从洁西丝的生活中消失,随之潘中华就急冲冲地进入了她的生活。当然,也进入她的身体,同样急冲冲地。洁西丝说是她终结了潘中华的童男子生涯。那一年洁西丝22岁,潘中华24岁,刚从国内到英国攻读哲学硕士学位。童男子潘中华在床上的第一次表演,与大多数男人的第一次类似,迫不及待,然后一溃千里,弃械投降。但他是个顽强的人,很快重振旗鼓,咬着牙横冲直撞,象只急红了眼的西班牙斗牛。
洁西丝被他撞得咯咯直笑,他被她笑得沮丧不已,停止了所有的动作,一脸茫然看着床上象蛇一样扭动的女人。她是那么妖娆,天生就为男人而生的尤物。潘中华觉得自己的腹腔烧得难受,又开始努力,一定要征服她,他开始了更为狂烈的冲击。这一次洁西丝笑不出来,因为他那么用劲,她觉得痛了。
无奈之下,洁西丝当起了他的老师。潘中华敏而好学,很快就上道了,体会到了销魂蚀骨的肉爱之美。一夜缠绵,他匍匐在她身上,伸着舌头轻轻添着她滑溜的肌肤,喃喃地发誓:“我永远是你的奴隶。”奴隶很快发现自己的女人名气如此的大,跟伦敦的浓雾一样。当他开开心心地提起自己的小女人时,男人们脸似笑非笑,女人们则掩嘴偷笑。他略一打听,就发现原来他可以找到那么多男人来共同讨论洁西丝的床上表现。他暴跳如雷,撕毁了原来的誓言,并发誓永远不理洁西丝。这一回,轮到他觉得受了侮辱。为了报复,在极短的时间内,他勾搭上几个女人,孜孜不倦地洗刷自己的耻辱。但很快,他兴趣索然,他说:“真怀疑是否跟木头在做爱。”
他开始念叨着洁西丝的好,又一次撕毁了誓言,上了她的床。得到满足后,立刻想起了她的名声,又觉得自己受了侮辱,拼命去找其他女人。但没多久,他又厚着脸皮回到她身边,享用她甜美的身体。他就这样反来复去地折磨着自己,也折磨着洁西丝。洁西丝却鬼使神差地爱上了他,真切深刻的爱,为了他,她变成了一个安份守纪的小女人,不再勾引别人,也不再受任何人的勾引。她开始计划着嫁给他,做他妻子,一辈子与他相亲相爱。他一脸鄙视地说:“我的妻子永远不可能是你。”但潘中华的话永远是不可靠的,他最终是娶了她,一脸苦笑地对朋友说:“她离不开我,如果我不娶她,她会自杀的。”他压根儿不在乎她会不会自杀,但他挺在乎她的庞大家产。以他哲学硕士的文凭一辈子别想赚到这些钱。在钱面前,他装作忘记了洁西丝的名气。结婚后,洁西丝很安份地做了一个称职的妻子,洗手帮羹汤,但是潘中华没有来喝。他觉得洁西丝就是他的耻辱,而要洗刷这耻辱,只有不停地勾引其他女人,尽管她们的身体无法带给他肉体上的至美感受,但能平衡他备受折磨的心灵。洁西丝有时候指责他时,他反唇相讥:“一切都拜你所赐。”他认定洁西丝应该忏悔,但洁西丝在这一点绝不妥协。她觉得那是她曾经的生活,那时候,她并不认识潘中华,她无需为任何人忠贞。何况上帝创造身体,人们为何不去感受快乐呢?
潘中华说:“我永远不会忠贞于一个不贞洁的妻子。”他是个自私虚伪的男人,洁西丝看透了这一切,但还是爱他。可是无论她如何努力,这场婚姻最终结束了。洁西丝又变成了放浪形骸的尤物。

桃花泛滥的日子(上)
暮色徐徐下降,一楼游泳池的欢笑声浮了上来。我探头张望了一下,游泳池波光盈动,男人们女人们带着薄薄的醺意,非常晦涩,说不清楚是什么感觉,或者是一些暧昧的东西在空气中流动,也可以说淫荡将要滋生,但还没有滋生。
洁西丝说过,十九世纪的英国上流社会,常常在城堡里举行盛大的聚会,通宵达旦地跳舞玩乐,通奸是其中的一个主题。主人会一早安排好房间,每个镀着泊金边框的门上都有一小孔,插放卡片——上面写着人名,这样子大家就不会走错房间。中国的奸夫和丈夫见面时,犹如斗鸡,恨不得啄得对方头破血流。但英国上流社会的情夫和丈夫见面,彬彬有理地打招呼,拍打着肩膀开着玩笑,甚至一起共进早餐。不过通奸仅在贵族圈里进行,而且各人心照不宣,且三缄其口。所以在其他阶层的人都以为他们是绅士淑女,哪里会想到这些人肚子里装的都是男盗女娼?现在被人指责为道德全无的性PARTY正是源于古老的大不列颠帝国的上流社会。我曾开玩笑地问洁西丝,是否也曾计划过开这么一个性质的party?她大笑,说不想被唾沫淹死。依我来看,今天这种性质的聚会,是非常容易滋生奸情之类的玩意儿。但这并不关我的事,我居高临下地看了他们一会儿,知道自己并不属于这一圈子。温森之所以邀请我,八成是因为我和他在沙滩上一起聊过深圳的热情。因为此后我们的交谈一律是寒喧性质的。
我走到摇椅边坐下,对着落日举起酒杯。Cheers!透过浅绿色的酒水看过去,昏黄的落日也蒙上一层翠意。浅浅地啜一口,然后我漫不经心地晃动着酒杯,冰块相撞,发出清脆的声音,和山风呼应,感觉到天簌正将我包围。我靠在椅子里,眯起眼睛,凝视着天边那抹金黄,风起云涌,它变淡了,天空渐渐地转为铁青色…或者我怔忡失神,或者我是睡着了。一只手带我回到了有知觉的状态。非常温暖的手,按在我的肩膀上。我半扬起脸,看到了温森平静的脸,他看起来有点累,但浅笑如初。我本来就睡的迷糊,竟为这笑容又呆了呆。“怎么?还没清醒。”温森顺手拍拍我的脸颊。这下子我彻底醒了,是被温森的举动给惊醒了。环顾着四周,路灯全亮了,笼罩着一圈微弱的淡黄色光晕,苍翠绿植中零星地亮了几灯,那是住家的灯,这里住的人并不多。
“散了?”我问温森。“是的。”他从摇椅后背绕过来,在我身边坐下。这是一个三人位长摇椅,但他紧挨着我坐着,手也自然地搭在我身后的椅背上。我觉得他的动作有些许过度的亲昵,但是心里也没觉得反感。他很斯文,举止高雅,在他的身上飘浮着哲林的影子。或者确切地说,他们是同一类型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下,他们都淡定自如,绝不畏缩,也绝不张扬。 “飞飞,我想跟你谈谈。”我略为惊讶地偏头看他,他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微弱的光线令他浅棕色的瞳孔颜色加深了。到目前为止,我想象不出,我与他之间会有什么共同话题。难道是他公司产品网络媒体广告?我来了兴致,微微转过身子,正视着他。温森沉索了一会儿才开口:“飞飞,你是个很奇怪的女孩子呀。”我笑了笑,说:“请允许我将这句话理解为赞美。”温森轻笑一声,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那天晚上,你在沙滩上局促不安,第二天,你却在我面前大大方方地秀bra,今天打扮的这么迷人,却又悄悄地躲到露台上。飞飞,你让我迷惑,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只负责迷惑别人,不负责解释哦。”我俏皮地说,有人在思慕我,这种感觉真棒。
温森乐了,说:“我也不需要你的解释,我会自己找到答案的。让我们来重新认识一下吧,叶静飞小姐。”他朝我伸出手。“你好,温森先生。”我伸手与他相握。“请问叶静飞小姐愿意成为我的情人吗?”我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温森眼睛里闪过促狭的笑意,将我的手举到唇边,轻轻一吻。柔软的嘴唇象一片花瓣贴上我的手背,我一阵心悸,飞快地抽回手。“我感觉,飞飞可不是个容易被吓着的人。”
“我只是很意外。”“sorry,是我没将话说清楚,飞飞,我已经结婚了,太太是个地道的英国人,她不愿意随我来中国。”他耸耸肩,笑着说,“我是正常男人,我离不开女人。”我哑然失笑,偏转头遥望远处霓虹灯将天宇染成妖媚的桃红色。我知道温森在等我的回答,但我不想开口,怕一开口,就忍不住大笑了。温森的耐心很好,他也不吱声,等着我。半天没有声息,我忍不住回转头看他,他靠在椅背上,饶有兴致地看着我,眼神沾了一点霓虹的桃红,而且分明潜含着某种念头。我脸上一热,知道他在想什么。我想温森肯定知道我脸红了,因为他笑了,无声无息地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
虽然山风徐徐,我却觉得空气变得闷热,沉默在此时似乎变成一种化学催化剂,将气氛变得暧昧。所以我赶紧开了口,说:“谢谢你看中了我,可惜我这个人没有做情妇的天赋。”
“看来飞飞还是要继续为于哲林先生守身。”从他嘴巴里听到哲林的名字,我非常惊讶,脸色也变了。他有点抱歉地笑了笑,说:“对不起,未经你的许可,我向洁西丝打听了你的情况。”
他的道歉并没有化解我心里的不快,我转动着手中的杯子,不言不语。冰块早已全部融化了,酒也被我喝差不多了。身边传来温森呵咻呵咻的呼吸声,喷散着男性的气息。自从哲林离开我后,我就远离这种气息。我的气息跟他的气息,在空气中一交融,气氛便变得不一样了。我感觉到自己身体里有些东西正静静地被唤醒,那是几年来我一直努力抑制的东西。将杯子放在脚边的地上,我站起身来,说:“我要走了,温森,谢谢你今天的招待。”温森也站了起来。可能是他的动作过大,摇椅后挫后,又迅速地前摆,正好撞在我的腿肚子上。我被撞的一个踉跄,温森忙伸手揽住我。我扶着他的胳膊,正费力地站稳。他的胳膊忽然收紧,我倒在他怀里。“飞飞。”我惊惶地抬头看他,他的眼眸沾染黑夜,黑的出奇。他的一只手托住我的后脑勺,十分娴熟的一个动作。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嘴唇已贴上两片软呼呼的唇。我清楚地记得刚开始我努力地想推开他,但是来自唇间的亲吻和他身上的男人气息开始令我手脚发软,我的意识变得含糊不清,另一种感觉却份外的尖锐:整个人快要燃烧了。
一束刺眼的白光惊扰了迷迷糊糊的我,然后是门的开合声,我半合着眼,正好看到了洁西丝隐没在露台门后的脸,一脸鬼笑。温森也惊醒过来,微微松开我,回过头张望。但洁西丝早退出去了,而且将灯也关掉了。
清凉的空气冲入我的鼻子,我头晕眼花,微微喘气。温森也在微微喘息,但忽然他笑了。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何在笑,而且带着得意之色。他说:“飞飞,你也需要我。”我这才发现自己的手在他的腰上,紧紧地,不是推的动作,而是紧紧地搂住。我尴尬松开了手,又发现自己的游泳衣的带子,不知道何时滑落到胳膊上了,露出大半个洁白莹润的胸部。
我将温森推开,整理好衣服,恼怒地瞪了他一眼,骂了句:“鬼才需要你。”
温森没有生气,只是笑嘻嘻地看着我。我想他多数看出我的恼怒是因为心虚,是为了掩盖内心的羞愧,而并非真的生他气。这更令我难为情,留下他在露台,连再见也没说,我飞快地冲下楼。客厅里,倚在沙发上的洁西丝满含歉意地看着我,说:“我不是故意的,打扰了你们吗?”
我白了她一眼,冲进洗手间换衣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双颊绯红,两眼冒着激情之光,一看就处于发情状态。天哪,真是羞愧!我低低地咆哮了一声,连忙换好衣服。出来时,看到温森也下了楼,坐在沙发上,正跟洁西丝说话。我一厢情愿地认定他们必定在说我,脸上没来由的一阵火烧,赶紧丢了句:“我走了。”飞快地冲出洁西丝的家,冲出了金碧苑。车子转入北环大道,我将天窗打开,猛吸了几口新鲜空气,才平静下来。手机嘟嘟地叫着,是短信,我翻开看了一眼,是温森的:“飞飞,你曾经说过给我一次做小人的机会,我会一直等你的。”
“神经病。”我也不知道究竟在骂谁。现在的我情绪混乱,心里说不出的烦燥。温森错了,我不是需要他,而是需要一个男人。我有着一个正常女人的正常生理需要,因为哲林的离开,我一度忘记了它,或者说压抑了它。但今天,温森将它彻底地唤醒了,它在我身体里张牙舞爪,寻求着宣泄。
车子转入彩田路,开回市区,去“木棉花下”咖啡馆,一杯蓝山咖啡也许能令我起伏的心绪平静下来。

桃花泛滥的日子(下)
果然,当蓝山咖啡的酽纯香味包围住我,那种心灵的宁静又踮着脚尖靠了过来。我埋身在舒服的软椅里,回忆着与哲林初相识的那刻,他挺拔的身影,含笑的眼眸,还有那种淡的不能再淡的口气:“我只是想看看是谁想用牛屎堵住我的嘴?”这才是我迷恋的男人。我忽然有种留言的冲动,从包里翻出笔,又拿过身侧的摄影杂志,随手翻开,是一页苏格兰风景。苏格兰,美丽的苏格兰。有阵子我非常迷恋苏格兰风笛与民歌,继而开始向往那个地方。哲林说,等他有空一起去。这又是一句未实现的诺言。留言的兴致忽然消失了。我黯然地合上摄影杂志,招招手,尖脸圆眼的小姑娘走了过来,听说我要买单,她摇头说:“我们老板交待了,你是贵宾,不收钱。”安澜,对我真是好呀。我收起钱夹,请小姑娘转达我对他的谢意。小姑娘问:“你要走了吗?”我点点头。她带点请求的口气问我:“能不能再待会儿?”我微愣,随即明白过来,安澜肯定在往这里来。我暂时不想见他,于是马上抓起手袋奔门口而去。只是晚了,我推门的时候,安澜正从外面拉开了门。他看着我笑:“是不是听说我要来,所以赶紧跑?”我说:“人家只是想在这里静一静,你不要弄得我以后不敢来了。”他拉着我去角落的一个位置坐着,小姑娘很快给我们端来两杯咖啡,我都怀疑她刚才就煮好的。
“就这么不想见我吗?每次叫你见面,你都拒绝的这么强硬。”“安澜,我有正事要干。”“飞飞,这个世界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在干正事。”我叹气,说:“安澜,是不是因为我没有跟你上床,所以你就惦记了三年?”
安澜有点责怪地看着我:“飞飞,难道我会少上床的女人吗?我也不相信你在床上能颠倒众生…”我被呛着了,很想反驳一句,凭什么我就不能?可是,实际上我自己也认同他这句话,在床上,我一定没有洁西丝那样子颠倒众生,当然也比不上方屏。如果说洁西丝是博士后的话,那方屏也应该在读大学了,而我估计也就是小学毕业水准,并且一直没有机会升初中。“你知道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站在吧台后面,那种笑容漫不经心,仿佛全世界都不放在眼底,整个喧嚣的酒吧都成了你的背景。我当时在想,究竟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会是你在乎的?”
我微微心悸,那个时候,我真的是对全世界都不在乎呀,脸上永远是漫不经心的笑容。
“现在你的脸上再也找不到这种笑容了。”安澜心痛地看着我,“于哲林毁了你,自从你喜欢上他,你整个人都变了,你在拼命地迎合他,你甚至变的不自信了。”我别转眼神,有点讨厌他。安澜不应该是浅薄的吗?他怎么也能看的这么清楚?我当时并不觉得在迎合哲林。我认为一个女人为自己爱的男人改变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哲林那么希望我能成为淑女,能够融入到他的圈子里,我怎么能令他失望呢?可是他的圈子对我来说毕竟是晦涩的,每次聚会我虽然也出席,却无法加入他们的话题。阅历与兴趣都不是一朝一日能完成的。真正令我变得不自信的,不是哲林,而是菊子。我终于见过她,在一次聚会上。聚会在哲林朋友的关外别院里。哲林的这位朋友很有眼光,在深圳关外地价十分便宜的时候从农民手里买了块地,自己建了一个中式小院落,通透明彻,风情十足。院子里植了花草树木,造了假山沟壑,宛若置身于苏州园林。院外还有个大池塘,他每年投鱼苗进去,闲暇时钓鱼为乐。
我与哲林先到的,和往常一样,他们在玩桥牌,我拿着本时尚在看,其他人的妻子们在交流最新的时尚潮流和育儿心经。门铃响了,主人的妻子去开门,欢快地说:“哟,菊子。”我一惊,连忙侧头去看,一个漂亮高挑的女人站在门口,手里拎着LV的包,优雅地笑着,说:“我回来了。”打桥牌的那四个人也停了下来,纷纷与她打招呼。“哟,菊子,还舍得回来了呀?“就是,巴黎有这么好吗?呆了那么久。”菊子款款地走过来,说:“一般般,这不我回来了。”她和所有的人打过招呼后,对一旁的我伸出手:“你一定是哲森的小女友吧?”
小女友?我二十一岁还小吗? 我心里嘀咕,手还是伸了出去,与她轻轻一握。她飞快地缩回手,我也一样。
菊子冲哲林别有深意地笑着:“她很可爱哦,哲林,你可不准欺侮她。”
以前也有人说我可爱,可是为什么她说的可爱听起来那么的刺耳?我心里别扭的纠成一团,实在不喜欢她那种口气,以及表现出来的与哲林之间的亲昵随意。哲林淡淡地笑了笑,什么也没有说。哲林的桥牌搭档冲菊子招着手:“菊子,你要不要来?我配合不好哲林。”
敌家也附和:“对呀,菊子,没有你,哲林这段时间可一直输哦。”菊子笑盈盈看着哲林,问:“真的?”哲林说:“是输了一点。”“好,我来。”菊子腰肢一扭,撇下我,坐到哲林对面的位置上开始玩牌。
我不懂桥牌,但从他们敌家不时的唉声叹气与互相埋怨里,感觉出菊子与哲林确实配合的很好。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很想走到院子里眼不见心为净。可是我毕竟不是那种小家子气的人,也不愿意在哲林的朋友们面前失礼。后来我才知道,菊子与哲林就是在桥牌俱乐部认识的,两人搭档打牌,很有默契,变成了情侣。我还专门去研究过桥牌,知道两人要配合无间,最重要心灵契合,一个眼色,一个动作,对方都能领悟;还要有相似的思维方式、叫牌习惯…总之,一个好的搭档如同一个好的情人一样,是可遇不可求的。牌局结束,菊子与哲林赢了。男士们去钓鱼说晚上烧烤吃,女士们自由活动。我在院子里闲逛,虽然别有匠心,到底是私家别院,不够大,一会儿就逛完了。我在一丛很大的花荫后坐着,阳光温暖着身子,睡思昏沉。
“我还以为是什么样女孩呢?不过如此。”菊子的声音。我悚然一惊,辨明声音正是从花荫的另一边传来,分明是在说我,于是动也不敢动。
“她和你是不同的,但并非你想象的不过如此。” 哲林的声音。我的心都提起来了。“她是我见过的最率性的人,也活的很真实。象你菊子,你研究红酒、证券等等,难道真的因为你喜欢这些东西,你不过是为了迎合大家的品位而已,你害怕别人因为你不懂而看不起。”
菊子不以为然地说:“那是因为她以前没有在乎的东西。我看她很喜欢你,不是也在很努力地融入你的社交圈吗?这就是改变,哲林,她不会永远率性的。”哲林沉默片刻,说:“你说的没错,看来我要注意,不要勉强她参加我们的聚会。”
“哲林,你在说什么?我已经回来了,你与她的事情我不计较,你也不要再跟我赌气了。好了,我承认错了,我们和解吧。”哲林轻笑:“菊子,我们在一起六年,你认为我会是那种为赌气而做出愚蠢事情的人吗?”
菊子的声音有点烦躁:“那到底是为了什么?你怎么可以放弃我?”“因为这一次你走的太远了。” “我不是回来了吗?”菊子的声音里有着委曲。哲林沉默了一会儿,说:“晚了。”“怎么就晚了?”菊子着急了,“以前我们也不是没闹过别扭,何况你也知道,我跟你闹别扭,也不过是想你哄哄我,并不是真的生你气。”“我知道,可是菊子,你磨尽了我的耐心。”“不要这样子,哲林,我以后会改的,我很爱你,你应该知道的。”哲林叹气:“你所谓的爱就是要将我变成你的奴隶,纵容你的小性子,看着你的脸色行事。菊子,这六年我看清楚了,你根本就不懂得爱。”“难道她懂得爱?”“她确实比你更懂得爱一个男人。”“那么,哲林你爱她吗?”沉默,良久的沉默。我的心从胸腔蹿到了嗓子眼。我想菊子也是提着心在等着回答。周围静悄悄的,院外传来摩托车经过的声音,突突突,如此突兀。“瞧,哲林,你都不敢回答。”菊子的声音有着得意,“当年,你可是说过爱我的。”
“菊子,那是当年。”菊子彻底急了:“你敢说,你现在不爱我了吗?”哲林又沉默了。我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哲林,什么都不要说了,我们和解吧。”菊子又得意了。“你去法国之前,我跟你说了什么,菊子,你还记得吗?”“当然记得,你说,如果我走,我们就算是分手了。”菊子说,“可是我以为你在吓唬我。”
“你跟我闹过这么多次的别扭,哪一次我用过分手来吓唬你?”这一次轮到菊子沉默了。“你为什么一定要走呢?我多么希望你在我面前低一次头,那怕一次也好。”哲林感慨地说。
“哲林,以后我会低头的。”菊子泫然欲泣。“我们…没有以后了。”“不,哲林,你不能这样子。没有你,我…我该怎么办?我…怎么办…”菊子哭了,哀哀的。我想她这样的美人哭起来一定更加动人,叫人怜惜。果然,听到哲林叹口气,哭声就变得闷闷的。我扭头,穿过花荫的缝隙,可以看到菊子埋首在哲林的胸前,双肩微微耸动。哲林揽着她,渐渐地收紧双手。一定是要下雨,否则为什么气压这么低?叫我喘不气来。那天晚上菊子提前走了,没有参加烧烤,走时戴着大墨镜,大概是遮住哭肿的眼睛。烧烤时,哲林一直很沉默。此后的几天,他也是情绪低落。而我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在他睡熟后,趴在枕头上,细细地审视着他,这个男人他还爱着菊子吗?即使是爱着菊子也是不奇怪的。菊子她实在是个出色的女人。哲林的交际圈,也就是菊子的交际圈,所以每次我随哲林参加聚会,总是碰到菊子。对我,她既不亲昵也不冷落。光凭这点,可见她实在是个台面人物。她依然是哲林的桥牌搭档,依然赢多输少。无论是证券房产,还是红酒雪茄,她都说的头头是道。每次聚会,她与哲林表现出来方方面面的默契真是叫人触目惊心。我惟一的能做的,就是假装眼睛瞎了。有好事者抱着看好戏地心情对我说:“瞧,哲林与菊子真有默契呀。”我淡淡地挡了回去:“那当然,他们在一起六年呀。”遇到菊子的次数越多,就越体会到她的优雅迷人,也越觉得自己的平凡,自信心就是这么一点点流失的。我自以为掩饰的很好,却原来早被人看穿了,连一向只懂风花雪月的安澜也知道我失去了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