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今惜自知失言,抬眸看着他问道:“你知道奉水珠吗?”
他凝神想了想道:“晚唐五代有个叫冯贽的著有一篇名为《记事珠》的逸闻集,你所说的奉水珠和这个有联系吗?”
余今惜点点头:“传闻唐朝有三大宝珠,避尘珠,上清珠和记事珠,是开元年间西域罽宾国贡献而来,当年喀布尔河流域多宝石,进贡无数,奉水珠本和三大宝珠比肩齐名,却因为机缘巧合,辗转流落民间。”
他不置可否的耸耸肩:“所谓传说,一半都不能考证。你来勉乡,难道就是为找这个也许子虚乌有的东西?”
她低头沉默片刻,再抬头语气却是笃定的:“我来之前,查过我父亲多年来整理的资料,这个东西,真的存在。”
只要存在的东西,就能找到。
只要找到这枚珠子,就能从程琛那里交换到可靠的消息。
这一路荆棘,她不仅要好好活着,也想证明她父亲为此付出的是否是值得。用尽生命去寻找的东西,是不是真的比‘活着’还有价值?
作者有话要说:
独自默默写了这么久,其实软绵绵对敢不敢这文的女主还是挺有爱的,我能说自己因为懒散素来缺少耐心,所以尤其喜欢这样执着劲的人吗?因为喜欢所以笔下满满都是爱,今惜也会渐渐成长,形象慢慢饱满坚毅起来。
为什么女主叫这个名字,也是因为绵绵很想珍惜今天,珍惜这段有文可以写的时光,有一两个相好的同伴相互督促,有一两个读者能从文中获得一些人生感悟。
至于男主,绝对是绵绵真爱那类型,嘴毒心暖有能力。话说写秦风朗的时候,我脑袋里时不时想起的居然是我初中同班一个学霸的形象,那时他从来都是班里第一,而软绵绵母上大人的闺蜜的女儿,是班里第二,软绵绵则是万年老三好吗,有一次终于得了第二名,回家翻看考卷,才发现是老师算错了分,多给了我7分。。。
这么丢脸的事情想起来,居然现在满满都是爱。
那啥,学霸绝对不是绵绵男神,只是突然想起来而已…
17
17诱饵
余今惜没有想到,她和秦风朗说的一句玩笑话,居然一语成谶。
隔天村子里就出了一件大事,刘明远家的小孙女刘绮萌一早出门上学不见了踪影。午饭时没见到人,月华嫂子还以为萌萌去了小伙伴家玩耍,然而到晚饭时依然没回家,这下才急红了眼,跑遍了每一处闺女可能出现的地方,却是踪迹全无。出这件事,余今惜头一个反应就是给程琛打电话。电话滴滴一直在占线,好不容易接通,那边传来嘈杂的声音,只听见‘喂’一声低沉的男声,她就劈头斥责道:“程琛,一周时间还没到,你怎能擅自将萌萌绑架了去!”“你发什么疯?在你眼里,我就卑劣到为了一件东西欺凌妇孺的地步?”他话音刚落就将电话掐断了。余今惜举着电话兀自发怔,这个节骨眼上,不是他还能是谁?但程琛既然不承认,她也没有旁的主意,再一扭头,却看见扶在门框上的刘明远目光深沉的看着自己。她眼皮一跳,心突突乱蹦起来。“刘叔。”她艾艾的叫了一声,也不晓得他听到了多少。他拄着拐杖一步一步挪进来,余今惜伸手想要去搀扶却被一把打开,榆木制成的拐杖敲在手腕上痛的她半条胳膊都麻了。这下她已经确定他什么都听到了。屋内红砖地上,年近花甲的老人颤巍巍的立着,对着她怒目圆睁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为此断了一条腿还不够,现在又把主意打到我孙女头上。你回去告诉他,就算刘家死绝了,这东西也别妄想能染指到手!”说完用拐杖将她桌上放置的行李统统扫落在地。“滚!”寻人未果的月华嫂子正从门口经过,看到此情景,又听到公公的话,也反应过来似的从他身后冲了进来,抓住她的手用力厮打着,“作孽啊!不能放她走,俺就这么一个命根子,把萌萌还给俺!”操持农活的妇人力道大的出奇,三两下就将余今惜打趴在地上,举起小提琴的盒子朝她砸去,她本来借宿目的不纯,都说人本来的羞辱总是隐藏的深沉,只有被发现后才变成耻辱,她因为觉得自己可耻连还手抵抗的欲望都没有,任其厮打,还是刘家老爷子怒喝了一声:“住手!”月华嫂子跌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嘴里兀自念着:“阿爹啊,你就念俺十月怀胎不容易,把那劳什子给他们吧,俺不能没有闺女啊!都怪俺贪一点钱,把狼引来家里,都怪俺啊!”孩子总是父母的心头肉,任什么宝贝也换不来。余今惜垂头看着砖红色的地面,心里像有一把叉子在里面翻转,她抬手将嘴角一抹,不顾干裂的疼痛,勉强爬了起来,看着刘明远,目光坚定的说:“我会把萌萌找回来。”即便程琛说了此事和他无关,但她没有丝毫撇清的意思。刘明远看着她,一言不发,月华嫂子却揪住她的衣服不放:“想往哪里逃?萌萌不会来,你哪也别想去!”转头又向公公哭诉道:“阿爹,俺没有半分对不起你们刘家,俺知道你们一心想要个带把的,可这是俺的错吗?萌萌她爹常年在外打工维持这个家,俺找谁生养去?萌萌在你们眼里虽然是个赔钱货,可却是俺的心头肉,要有个三长两短,俺也不活了!那个破东西终归是个死物,难道比你亲孙女还重要?”刘明远的目光避了开去,嘴里喃喃道:“你不懂的,你怎么会懂…全村上百号人的生计,刘家数代人坚守的承诺…”他的眼神带着无比沉痛的悲愤,盯着余今惜,苍老的脸上没有丝毫的松动,摇头道:“我已经报了警,女娃,你好自为之!”在余今惜心里什么东西也不比不上一条鲜活的生命来的重要,她终究对程琛的话半信半疑,当务之急自然是先去找人,无奈月华嫂子在这里束手束脚,她一时情急,也顾不上这许多,狠狠一挣,顾不上衣服被撕扯开一个大口子,头也不回的朝门外奔去,总归是年轻力盛,月华嫂子拼命一扑却也落了个空。余今惜来了几日对村里的民居分布已了如指掌,村里的小学在东头,她先去村里询问了几个和萌萌年纪相仿的孩子,知道萌萌上完上午的课,因为作业没完成,在教室停了片刻,和她同路的小伙伴急着回家看动画片就没有等她,而到了下午上课的时候就没看见她的踪影。余今惜在学校门口闭上眼睛,仿佛看见一个稚龄的女孩子背着书包在路上踟蹰前行。这个一向乖巧,甚至有些内向见到生人就会躲避的孩子,不会无缘无故的失踪。如果真如同程琛所言,此事完全和他无关,那么正午时分,太阳最毒辣的时候,刘绮萌又到底去了哪里?余今惜沿着回程的路低头仔细走了一番,连主路附近几米开外的草丛也没放过,天色渐渐晚了下来,她更是心急如焚,在这缺少路灯的乡村土路上,一旦夜幕降临,什么线索都会被黑暗吞噬。在离学校半里路的一处墙角拐弯处,她发现了一枚亮晶晶的东西,她连忙弯腰捡起,却发现不过是一枚游戏币,是游戏厅里常见的那种,她正要抬手丢掉,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又摊开手瞧去。游戏币!?勉乡地处偏僻,周围的居民多为留守的老人和妇女儿童,日落而息,这里连个像样的招待所都没有,自然没有游戏厅,起码余今惜四处闲逛的这几日是没有见过的。她心里闪过一丝警惕,又谨慎的低头朝地上瞧去,在发现游戏币不远的地方看到了一道新鲜的车辙印,是摩托车驶过的痕迹。勉乡稍微富裕一点的人家都是有电动车或者摩托车的,一般都是改装过三轮的那种,上县里无论拉人拉货都比较方便,若说是汽车的轮胎印还有些稀奇,这样的摩托车辙印在农村土路上是极为常见的,余今惜心下又黯然起来。福尔摩斯不是谁都能当得,更何况是她这种一窍不通的门外汉。余今惜仔细看了一路再也没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只得快步朝西阳山走去,那里有个比她聪明百倍的男人,也许能给她提供点建议。走着走着,余今惜本来不太灵光的思路此刻更是一团乱麻,游戏币,摩托车,程琛…这些在她脑袋里飞快的旋转,她猛地站住脚步。如果这一切是程琛搞得鬼,他的手下她见识过,绝对不是出入游戏厅的那种混混,再不济也不会骑着摩托来劫持一个小姑娘。但如果不是程琛所作所为,那么小姑娘的危险又成倍的增长,毕竟程琛只是为了求一样东西,不会危及生命,而那未知人士的意图就不一定那么简单…难道还有别人在觊觎刘家的东西?余今惜一路忧心忡忡,眼见要走出村子,却看见村口农家自营的小卖部门前停了一辆破旧的摩托车,车轮上满是泥。她下意识停下脚步,朝里面望去,一个黑面油头的粗壮汉子提着个装满日用品的塑料袋往外走,很眼熟,她愣了下,这不正是那日在县城客运站碰到的拉客的男人?一下子,秦风朗对此人的评判涌上心头。她走进小卖部,买了瓶水,这几日她是常客,倒也和老板娘混了个熟,装作闲聊声音略微低哑的对着老板娘问道:“这人也是勉乡的?看着眼生。”老板娘摇摇道:“邻村的,成日吃喝嫖赌不做好事,婆娘受不了带着娃跑了,现在自作自受到处游荡,也没个像样的家,不知道浪到这里做啥子”,说完又好心的提点道:“你最好离他远点,他风评不好,看见姑娘眼睛都是直的。”余今惜点点头,走了出去,看到那汉子弯腰往摩托车上绑东西,他的裤兜不晓得为何裂开一道口子,随着他俯身,滴溜溜滚出几枚东西来,黄澄澄的。她眼尖瞅见了,正是和她在学校附近发现的同样的,游戏币。余今惜心里通通直跳,有种非常微妙的自觉告诉她,这绝不是偶然。她摸了摸休闲裤的裤腿,里面包裹着秦风朗改装过的那把她从来没有用过的箭弩,她看见男人将游戏币捡起来随意丢进兜里,又将摩托车的支架踢起来,车子突突的发动,马上就要离开…“大哥!”余今惜笑着走了过去。男子先是愣了下,随即抬起头来,有些不太耐烦的问:“啥事?”余今惜目光灼灼的看着他,不想放过他脸上的任何一丝表情。秦风朗说,走的路多了,见得人多了,遇到的事情多了,自然就能观察出一个人心理活动。他显然不记得在哪里见过她。那日在县城车站他看着自己的眼神是直勾勾的让人无端心里生厌的,而今日却一反常态。余今惜咬了咬下唇,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大哥,你路过西阳山不?能捎我一程吗?我有急事,给你双倍车钱。”她边说边从兜里掏出钱包,装作马虎大意的掉在地上,露出里面一叠厚厚的红色钞票来。
她看到汉子瞧见眼睛一亮,但那光芒一闪即逝,他摸了摸鼻子,犹豫道:“这么晚,到那破地方干什么?林子里天黑野兽都出来活动的,危险的紧。”
余今惜垂头丧气的说:“下午我进去写生,在山涧旁洗手把表给落那儿了,男朋友送的,值好几万块呢,我想着这会儿时间不长兴许还能找到,等到明天说不定就被谁捡走了。”
几万块?余今惜看见男人的眼睛闪过一丝贪婪的凶光,金钱和欲望是引诱人犯罪的最基本的两个元素,这下都齐全了。
深山密林里有多处伐木工的棚屋,就算集齐全村子里的人去找,一时半会儿也不一定能找到地方,况且她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萌萌失踪和此人有关,这样以身犯险,不过是凭着一丝直觉和想要找人的那份坚定的决心。
她看见男人举起两根手指,笑眯眯的说:“这个价,我可没多要。”
她连连点头,翻身坐到了他的车后座上。
作者有话要说:
孩子总是父母的心头肉,任什么宝贝也换不来。
可是父母在孩子眼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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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绵家的软妹子要求养一只小狗狗,
绵绵说:狗狗睡哪里啊?
软妹子说:睡床上吧。
绵绵说:那爸爸睡哪里?
软妹子抬手一指,指向客厅因为绵绵写文死掉植物的那个空花盆:爸爸睡坑坑里。
…好替爸爸心碎。
(亲爱的手机看文的亲,绵绵可能下周下了红字榜单乃们就不一定能找到这个文了,喜欢的话,就收了吧,万一真找不到了,绵绵就只能抱着软妹子哭了。。╭(╯3╰)╮)
18
18困
余今惜一直对生命保持一种敬畏之心,这源于她在青春期叛逆时遭遇过的事情。十五岁,在母亲决定回国的时候,她前所未有的抗拒,对屡受排挤却好不容易才逐渐适应的生活,她虽然称不上留恋,但对未知的变动又敏感而恐惧。她的反抗在当时看来似乎极为正常,选择的方式也是当时那个年纪最普遍的:离家出走。在异国他乡,零下二十多度的严冬,她饿过肚子,和流浪者一起挤过地下通道,身体肮脏到自己都无法忍受,街头演出好不容易挣一点果腹的钱也被流氓抢走…连鼓起勇气想从帝国大厦跳下去,都被门口保安以仪容不正拒之门外。生不易,死更难,她明白这点后灰溜溜的回家去。从那时起,她就更想好好活着。西阳山树影婆娑,光线渐渐昏暗下来,摩托车开的很快,风凛冽的将余今惜的短发吹起,她的表情从容平淡,内心却万马奔腾,手一直按着裤管内箭弩的位置。车速因为山路崎岖,渐渐缓了下来。油头汉子显然对这里的地形极为熟悉,西阳山只有一处山涧,余今惜知道秦风朗和艾米就在附近不远的地方,但到了附近,原本显眼的帐篷此刻却不见踪影,只留一堆篝火燃烧殆尽的痕迹。这个神出鬼没的家伙…“妹子,到了,你去找找。”余今惜手微微颤抖,翻身下车,装作四处寻找的样子,将山涧旁的岩石找了个遍,然后摊手垂头丧气的说:“大哥,看来还是晚了一步,不知道被谁捡走了,我再加点钱,你送我下山吧。”只见油头汉子将车子撑好,摸着鼻子,脸上带着狡黠的笑,朝自己走来。“既然来了,不妨到哥哥那里坐坐客。”“你,你想干什么?”余今惜后退一步。他眯着眼睛道:“怕什么,我可是好心好意。”余今惜将钱包掏出来远远丢在地上,“钱都给你,你别伤害我。”油头汉子狠狠朝地上啐了口吐沫,目露凶光道:“你当我是叫花子啊!”嘴里虽然这样说着,却朝钱包的方向走去,余今惜趁着这个空档往密林里飞快的跑去。风在耳边呼呼作响,她跑的不快,也想保留一些体力,目的只想将他和摩托车远离开来,留下一点线索。很快身后就传来脚踩落叶的沙沙声,余今惜这才使出吃奶的力气朝前方飞奔,远点再远一点…女人的力量总是不能和男人相比,尤其是像他这样干过体力活的汉子。没多久,她就被从身后一把揪住衣服,脚步硬生生被拽着停下来,一个踉跄摔倒在地。接着头发被抓起,一个耳光扇在脸上,顿时眼冒金星。“TM的,跑什么跑,害老子白费这么大劲。”他单腿用力将她膝盖压倒,双眼赤红,顺势就要撕扯她的衣服。余今惜哀求道:“我去,我跟你去,不要在这里,求你。”她只求男子的木棚不要离这太远,只求他不回去拿摩托,因为他手头并没有什么可以捆绑的东西,这样她才可以为后面反抗留一点余地。一旦确定萌萌在或不在他手上,她必定会以命相搏,不让他侵犯得逞。可惜她还是太天真了一点。男人面目狰狞的举起拳头,狠狠砸来,余今惜只觉耳朵嗡地一声,眼前一黑,昏了过去。朦胧中她只觉得身体颠婆的厉害,耳边隐约传来摩托车的突突声。她似乎能看见秦风朗嘲笑的对她说:“叫你没本事还瞎装什么圣母,这下好吧,把自己也搭上去了。”然后就陷入一片混沌之中。不知过去多久,再次醒来,余今惜只觉得头痛欲裂,双手双脚被紧紧捆绑着,使不上丝毫力气,周遭光线昏暗,她歪歪斜斜靠在一张粗木制成的板床边上,努力睁大眼睛,逐渐适应昏暗的光线后,她开始仔细打量屋内,隐约看得出来这是一处简陋的木制小屋,堆满了杂物,显然就是黑脸油头汉子的栖居之所了。余今惜扭头又朝床上看去,影影绰绰间,依稀可辨床上蜷缩着一个身影,看着身量分明是个孩童,她心头大喜过望,这皮肉之苦总算没有白费,压低声音叫了声:“萌萌。”床上的孩子显然听到了她的声音,挣扎着动了一下,朝她翻滚过来,看样子也是被捆住手脚的。“姐姐,你怎么也在这里?你也被坏人绑了来吗?”她的声音很是嘶哑,显然哭了很久,还有些抽泣的鼻音。余今惜看到萌萌并无大碍,略微松了口气,她双手用力,无耐绳索捆得极为严实,磨手腕的皮都破了却依旧没法挣脱,顿时心里凉了半截。“姐姐,我们会死吗?”萌萌见她没有站起来,抽泣着问。“不会,我会把你救出去的,别怕。”余今惜安慰道。万幸的是她的手是捆在身前的,她将膝盖弯曲,双手伸向裤管摸索着,东西还在!油头汉子显然没有料到她是有预谋的,随便把她捆起来丢在这里,也没有仔细搜查。“萌萌,你知道他去了哪里吗?”她扭头问。“我刚刚还听到劈柴火的声音,应该就在屋外做饭呢,他说吃饱了再好好收拾我们…姐姐,我们做错了什么事情吗?为什么要收拾我们?”余今惜温柔的说:“乖孩子,我们什么也没做错,做错的是他。”她边说边极力将身子弓起来,顾不上手腕上剧痛,将腿上绑着箭弩的袋子拉开,里面还插了一把瑞士军刀,是那日吃烧烤秦风朗抛给她的,用完洗干净顺手塞进袋子里忘了还给他,不想今日派上用场,甚至可以说是救命的用场。这一番悉悉索索的动作声音有点大,终究还是惊动了门外的人,油头汉子推门走进来,昏暗中看不清他的神情,余今惜闻到一股浓重的酒气。“贱人,到现在还不消停,乱动什么?还想跑?做梦吧!”说完上前劈头就是一巴掌,余今惜觉得嘴角裂开,一股甜腥涌了上来。男人打完却朝萌萌慢声细语道:“丫丫,别怕,爹不会让你妈再把你拐走的,你看,咱们一家三口不是团聚了吗?爹给你买了好多好吃的。”他提起床脚的塑料袋打开将里面的东西抖落了一床。余今惜听到他话里的异常,想起小卖部老板娘的话,说他的婆娘带着娃跑了,此刻心如明镜般清晰起来,兴许是萌萌和他的闺女年纪相仿,甚至样貌也有点相似,这人受刺激后有些神志不清,潜意识里将萌萌当成了他的孩子。她心里紧张万分,借着黑暗,佝偻着身子将小刀用膝盖夹紧,手腕不停地摩擦。麻绳很结实,锋利的小刀没有明确的准头,几次将皮肤割破,但最终还是将一条绳子挑断了。男人嘴里兀自絮叨着朝小姑娘凑过去,萌萌吓得哭的声嘶力竭,边哭边叫:“我不是丫丫,你不是我爹。”余今惜心知不妙,这样否定的话定会将他刺激到,果然,男人开始发起疯来,喊了起来:“你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跟你娘跑了后,连爹都不认了!”喊完举起床脚的废木头就要朝萌萌打去…电光火石间由不得余今惜再做任何考虑,她举起手中的小刀,狠狠朝他扑了去,然而腿脚长时间捆绑血液不循环,她的脚下并不利索,男人虽然酒后神志有些不清,但身体倒是矫健,堪堪躲了开,她手里的刀扎在了床板上。这下,男人的酒醒了三分,发疯了一样反身扼住她的脖子,余今惜被掐的直翻白眼,双手不停地反抗,但他的力道极大,眼见就要窒息过去,下意识间,她摸到那把箭弩,用尽全身力气朝他头上砸去。男人吃疼手略微松了一下,她获得了一丝残喘的时间,大口呼吸着空气,手颤抖着按了箭弩的开关,只听噗嗤一声轻响,男人嗷嗷叫了两声,黑暗中,她不晓得射中哪里,慌乱间,只有一个念头。逃!她拔腿就朝门外跑去,却听见萌萌哭着叫:“姐姐!姐姐!”心终归软了下来,余今惜折回去咬咬牙一狠心将小姑娘抱起来,没有时间给她松绑,脚下还有些虚软,男人这会儿功夫已经扶着床站起来,朝她们扑过来。余今惜拼命往门外跑,怀里的小姑娘越发显得沉重起来,没跑几步就开始气喘吁吁,屋外的密林黑黢黢的,像张大嘴巴吞噬人的怪物,而身后男人的奔跑声越来越近…她踩到一个枯树枝,脚扭了一下,踉跄着跪倒在地,萌萌也被摔出去老远。她爬起来,只觉得男人的脚步已经到了身后,这下万念俱空,她闭上了眼睛。然而奇怪的是,男人却没有进一步动作,余今惜猛地睁开双眼朝他望过去,只见男人睁大了眼睛,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东西,摇着头连连后退道:“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余今惜顺着他的目光朝密林深处看去,影影绰绰间,听到一阵野兽的嘶鸣,紧接着,一只斑斓猛虎出现在面前,它抖了抖身上的毛,引颈对着男人嚎叫了几声,树叶都为之一震,然后越过今惜猛地朝他扑去…
此刻,余今惜心里所有的惴惴不安在看到艾米后全然落地,她手忙脚乱的爬起来,快速跑到萌萌身边,俯身去解捆绑的绳子,黑暗中视力受限,半天也找不到头。
这时,密林另一侧传来一束灯光,随着灯光她看见了熟悉的那个男人。就像一场光影,一场梦。
他走到她身边,蹙眉看着她,也没说什么,只是将手里的灯递给她,他很快就将小姑娘的绳索解了开来,伸手要将小姑娘抱起来,可是一直担心受怕的萌萌却瑟缩着扑倒在余今惜的怀里,怎么也不肯起来。
余今惜只好吃力的将她抱了起来。
“自作自受。”秦风朗看着她,她脸上有斑驳的淤青,他心里气恼她的莽撞和自作主张。
如果不是艾米鼻子尖,嗅到她在岩石附近留下的东西,他也不会知道原以为好好在村子里待着的她会出意外。
追踪胶囊只有十四天的实效,实效已过,所以他没能及时找到她。
余今惜背负着萌萌,心里尤惊未定,也没指望他嘴里能说出什么好话,确实是她一时情急,考虑不周。吃力的将萌萌背起来,拉住他的衣角,朝艾米看去。
那男子显然已经被艾米吓得魂飞魄散,没命的往木屋逃去,却被艾米扑倒在地,一只爪子按在胸前,半分动弹不得。
“我们先走。”秦风朗懒得再看那个男人,害怕再看下去一时冲动打个呼哨就让艾米将它啃成一堆白骨,他嫌脏了艾米的嘴。
“艾米怎么办?”
“它比你聪明。”
“…”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打算昨晚等软妹子睡觉码一点,结果给她数数,数到快五百,自己给睡着了…
再一醒来已经是早上5点半了,挣扎着码了一千字。
下午趁着软妹子睡觉,又挣扎着码了一千字,结果不太满意又修了修…
晚上还做了两顿饭,一顿给软妹子,一顿给出差晚归滴软妹子她亲爹…
结果到晚上写完居然有近四千字,还有遏制不住往下写的趋势…我森森的佩服自己。
周末陪着软妹子被折腾的很惨,求安慰!!!
19
19大义
下山途中,饱受惊吓的萌萌趴在余今惜的背上沉沉睡去,睫毛还是濡湿的,秦风朗皱着眉头将小姑娘接了过来。
余今惜喘着粗气,伸手摸了摸头上豆大的汗珠,身心俱疲。
终于挨到他的车边,打开车门,余今惜随手将他座椅上的衣服叠了个枕头,将萌萌安置在后座。
他哼哼了一声:“你到是会借花献佛。”跟着吃苦受累的明明是他,可她一句褒奖也没有,对一个小丫头却无微不至。
氙气大灯将山路照的雪亮,余今惜那张饱受摧残的小脸越发显得碍眼,秦风朗关上后门,拦住她的去路。
“怎么了?”她有些不解的问。
他脸色不辨喜怒,目光炯炯,嘴角一直紧绷着,凑过去半响说了两个字:“别动。”
余今惜很听话的乖乖的站着,不晓得他要干什么。
看见她真的纹丝不动的秦风朗脸上却闪现一抹异样的表情,说不出来是失望还是什么,只听他凉凉的说:“这会儿这么听话?上车。”这家伙,一路不吭气,到这会儿生什么闷气?难道反射弧和常人不同?余今惜对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十分不解,也懒得去探究,因为实在疲劳困顿,一上车便窝在靠椅上,眼皮像涂了双面胶,不自觉的黏在一起。朦胧中座椅被调整下降,嘴角似乎有什么拂过,她勉强睁开眼睛,却见秦风朗拿着湿巾仔细擦拭着她嘴角干涸的血迹,她吃痛的倒吸一口气。“现在倒知道疼了。”他看着她肿胀的嘴唇,没好气的说。余今惜摊在座椅上像一条被抽筋的鱼,即使不照镜子也知道此刻现在的模样一定糟糕透了,有气无力地说:“我错了还不行?”“错在哪里?”“不顾后果,一时逞强。”秦风朗不说话,用湿巾胡乱将她的脸一揉,见她吃痛的嗷嗷叫了两声也丝毫不解气。这莽撞的家伙压根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她以为他不远千里跟着来西阳山真的是来放老虎的?她错在他在她身边,她却始终以为是孤军奋战。她错在没心没肺,给了他礼物,将他撩拨起来,自己却茫然不知。她错在来势汹汹的亲了他,当他再说‘别动’时,却没了先前的待遇。她错在不知道他为她担心到什么程度…车子飞快的驶向勉乡,昏昏沉沉陷入黑甜梦乡的余今惜不晓得这一路,秦风朗的脸黑的可以比美包大人,偶尔瞅向她一眼,也充满了无比的怨念。勉乡一反常日的宁静,村里灯火通明,车子停在界碑处开不进去,秦风朗才将她叫醒。村口路灯下停了辆陌生的车将道路挡去大半,一个身形挺拔的男人走了下来,看到秦风朗却是一怔,他那样醒目,和周边乡村景色格格不入,秦风朗自然也一眼就瞧见了他,也是一愣。他们都没想到会在此处相遇。后知后觉的余今惜打着呵欠走下车,看到出现在面前的程琛身子一僵,不自觉的挡在秦风朗身前。这个下意识的动作被程琛看在眼里,他眉毛一挑,居然颔首露出笑容:“很好。都说女人的话永远都不要去相信,果然不假。余今惜,看来临走前你对我说的话全都是不作数的,那又何苦眼巴巴的和我做什么交易!”余今惜想起她在电话里对他的误解,心里稍稍有些愧疚,向前迈开了两步,却一把被秦风朗拉了回去。程琛看着秦风朗握在她纤细胳膊上的那只手,觉得无比碍眼,目光渐渐冷了下来。自从接到余今惜的电话后,一股怒意就在他心里滋生开来,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却没想到自己在她眼中卑劣到那种程度。他抛下手头上的事情亲自驱车来到这里,满心想着替无法处理此事的她善后,却看见她和秦风朗那样亲密的站在一起…她把他的话都当成耳旁风了吗?他明明已经警告过她,程琛觉得自己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他一言不发的打开车门迈了进去,启动车子换挡,朝他们的方向狠狠踩下了油门。他们身后是秦风朗那辆越野车,小姑娘萌萌还在车里睡着,余今惜闭上眼睛张开双臂挡在了车前,倒不是她当圣母上瘾了,而是直觉告诉她,程琛虽然现在看上去怒火中烧,但实际上并不会真正伤害自己,她好像也学习到了一点秦风朗那看透人心的本领。然而秦风朗却面色从容的将她推到一边——她到现在还不知悔改以为自己是钢铁侠附身,金刚不坏啊?一刹那,程琛的车子就到了面前,只要他再踩一下油门,所有的怨恨都将消失殆尽…只听到一声刺耳的刹车声,空气中有一股刹车片剧烈摩擦后产生的焦糊味道。余今惜睁开了眼睛,车子在秦风朗身前不足十厘米的地方停了下来,他按住车前盖和车内的程琛对视了一眼,程琛猛地扭转方向盘,他由于惯性身子朝一旁倒去,狼狈的在地上翻滚了几下才将力道卸去。而程琛却将车子开向道路,绝尘而去。还没等余今惜跑过去,他已经爬起来,不以为然的拍了拍身上的土,看着她笑道:“一报还一报,那日我拿C4烧了他的车,估计他也是这样滚下车的。”余今惜心里余悸未定,皱眉道:“你还说我做事不考虑后果,你自己不也一样!”“放心,想要完成他的愿望,此刻他就不能动我,现在心里正气的吐血呢。”他才不是莽撞,他和程琛一同长大,一个眼神都能知道对方心里想的什么。*抱着萌萌走进村子,刘明远家门口挤满了父老相亲,还停了两辆警用摩托车,众人看见萌萌安然无恙的回来才三三两两散去。余今惜将事情的经过讲了个大概,睡醒过的萌萌自然也加油添醋的表扬了这个姐姐,录完口供夜色已经沉沉,月华嫂子去给饿了整日的闺女张罗吃食,堂屋里只留下秦风朗,余今惜和刘明远三人。刘明远拄着拐杖仔细的打量了秦风朗一番,开口道:“就是你想要我家的珠子?”余今惜赶忙摇头,刘明远却叹了口气:“都坐下吧。”清漆圆桌上沉积着岁月的痕迹,两条长凳收拢在桌下,余今惜搬了出来。事已至此,珠子估计是全然无望,就算拿到了,程琛那边能不能守约还是一回事,她虽然已经看开,心里却多少仍旧有些忐忑。“你这女娃,来了这几日,我早就觉得不对劲,这里穷乡僻壤,也没什么好风景,你孤身一人又心事重重,月华贪心那点钱给我买药,唉,不管怎么说,相识也是缘分,更何况你还以身犯险,救了萌萌。”余今惜低头静静地听着老人说话,满脸都是羞愧,她并不觉得救了萌萌有多大功劳,毕竟自己图谋不轨在先。“月华怪我为了个死物不顾亲人性命,这东西害我们一家长久不得安宁,也许在你们眼中,我不过是个冥顽不化的老头子。人都说受人之恩要涌泉相报,女娃你救了我家萌萌,就算答谢这东西本该给了你才是,可是我不能。”老人边说边将手杖靠在桌边,布满青筋的双手撑着桌边站起来,颤颤巍巍的朝余今惜拜了下去。此时她完全懵了,倒是秦风朗看出点苗头,起身将老人搀扶起来。原来关于奉水珠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在刘家流传了数代。唐玄宗时期,四方来朝,作为对奉献纳贡的酬答,进贡国国王及其使臣将会得到一个徒具虚名,但却十分荣耀的官衔。这样就名符其实地成了唐朝天子的封臣,而唐朝政府也会赐予他们丰厚的“俸薪”。从克什米尔进贡的宝珠更是深得玄宗的喜爱,并亲手将其中一枚上清珠戴到儿子李享的身上。刘家先祖是负责接见、款待外国客使的鸿胪寺官员,自然落得了许多好处,其中就有一枚看似不太起眼的被筛选剩下的珠子。这枚珠子颜色洁白,在黑夜中能发出微微荧光,若长时间凝视,会慢慢感到里面有水在流动,颇为奇特,所以才被称为奉水珠。那时的刘家祖先只当此珠能庇佑家宅,又小巧便于保存,倒也一代代传了下来。而后几经战乱,朝代变更,很奇怪的是带着这枚珠子的刘家后人却屡屡逃过大难,因此奉为家传宝物,即便再困苦也嘱咐后人不得变卖。直到刘明远爷爷那辈,避祸逃到勉乡,当时勉乡缺水,村民多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刘明远的爷爷身受重伤,被村民救治过来后便在此处安家落户。说也奇怪,自从他来了之后,勉乡每每干旱之际都会有一场突如其来的雨将田间地头的作物解救过来,几十年间,毫无例外。刘明远的爷爷寻摸着这也许和祖传的奉水珠有着某种联系,做人要知恩图报,他受了勉乡百姓的恩才得以活命,还让刘家有了后代,便叮嘱儿孙务必将珠子留在此处。勉乡水忧一日不解,珠子一日不得离开。“你们说我是老迷信也好,死脑筋也好,这珠子不能动,全村上百号人的生计不能有任何差池。”刘明远将家中的传奇故事娓娓道来,满是皱纹的脸上那双浑浊的眼睛里流露出无奈,执着和些许的骄傲——他为此在勉乡守候了大半生岁月,消耗了似水青春年华。余今惜走过去握住老人的双手,半跪半蹲下身子,她原本以为老人只是惹不得宝贝,在萌萌失踪时对他的态度也很是失望,听完老人的一番话,才知道,这个世界上原来真的有这样舍已为人的事情。蝙蝠侠拯救了黑暗的高谭市,却没人知道真正的英雄是韦恩。而现实生活中,默默无闻的英雄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不知道还有多少,没人为他们喝彩…老人用他的一生默默无闻的诠释了什么是大义,即便勉乡的雨水不一定和奉水珠存在必然的联系,光这份坚守,余今惜也是自叹弗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