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里四处拉着横幅,不同专业的露天小舞台也布置的各有特色,别具匠心。余今惜已经有一阵子没有回学校了,但这次的音乐祭不同,她就算再忙也得回来参加——如果她还想顺利毕业的话。
走在校园林荫道上的她拿着小提琴,背着包,穿一条背带牛仔裤和白色打底T恤,看上去和其他学生没什么区别。若说漂亮,艺术院校里美丽的女孩子一抓一大把,或妩媚或妖娆,她是一点边也沾不上,但她胜在清爽可爱,干脆利落,微笑的时候唇边有两个小小的梨涡,眼睛炯炯有神像两颗黑葡萄,更衬的皮肤白皙。她和擦肩而过相识的校友打着招呼,客套有礼,看上去和从前一样,谁也不知道她这些日子经历的纠葛。她总认为人生是一本不停翻阅的书,虽然不知道下一章会说什么故事,但当前的这一章总要好好把握。她把握了十几年的就是音乐,所以万万不会错过这次毕业前的最后演出。只是知道这一点的除了她,还有另外一个人。程琛站在教学大楼的校长室的落地窗前,俯瞰校园,不太耐烦的听着那个老头罗里吧嗦说着感谢的话,他公司旗下的慈善基金每年给这个学校提供不少助学金,他却从来没有参加过该校著名的音乐祭,这是头遭,校长自然十分热情,滔滔不绝的将学校各种著名的事情一一介绍开来,讲了足有一个小时。手机‘叮’的一声轻响,提示他目标已经到达,他转头打断了校长的长篇大论,看似温文尔雅的微笑道:“听说音乐祭管弦乐的表演一向是贵校的博睛之处,我虽粗鄙,也想让耳朵享享福,能不能前去观赏?”学校的舞台的规模和商业演出的舞台自然相去甚远,程琛阻止了校长殷勤的为他准备的座位,站在离舞台有些距离的右下角林荫处。他事先看过节目单,对余今惜何时登台了如指掌。他即便站在十分不起眼的位置,也有女生频频回首,他倒丝毫不在意,目光聚焦在舞台上,像等待猎物出场的猛兽,眼中是冷酷的光芒。余今惜拿着心爱的提琴在幕布后面往缝隙处朝外瞧去,虽不是人山人海,倒也有许多观众将舞台围成半圆,她吸了一口气缓解压力,和一同参演的三位同学相视一笑,她们的节目弦乐四重奏是整场演出的压轴之作,表演的自然是系里的佼佼者。古筝和大提琴在前台早就支好,带着小提琴的余今惜和带着琵琶的另一女生最后手挽手登场。伴随着热烈的掌声,余今惜将提琴架在肩膀上开始前奏,修长的手指在琴弦上翻飞,琴弓拉扯下的乐声悠扬绵长,紧接着大提琴加入进来,低沉浑厚与激情高扬的前奏结合的浑然一体,而中式乐器的清幽淡雅也配合的相得益彰。程琛听过无数场音乐会,都是大师级别,这样的中西合璧对他也毫无什么吸引力,他只是默默看着余今惜,看着她兴高采烈的时刻,不知道当她的喜悦扼杀在他的手中时,她会是什么表情?恐惧?哀求?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这场演奏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般平淡无奇,在曲子渐进高潮的时候,余今惜突然将小提琴翻转过来,琴头指地,调皮的吐了下舌头,利用空弦演奏起来,然后是大提琴撤去琴弓,乐手右手拨弦宛若弹奏吉他,古筝女孩却把大提琴的弓拿了过来在琴弦上拉响,最后琵琶女孩下腰将乐器平放在地上按着弦,余今惜则用她的手在琵琶上撩拨起来,四个年轻的女孩洋溢着青春的笑容,将平常中规中矩的演奏方式全然打破,每一种乐器都在她们手中发挥了新的生命力。她们玩的开心,笑的灿烂,观众也报以最热烈的掌声。她的笑容,那样刺眼。程琛的目光愈发冰冷起来,他来就是要记住她此刻的笑,那样,她的痛楚才会更加醒目。“按计划行事。”他转身拨通电话,再也不去看她,那笑容已经牢记在他心里,只是该死的,为什么她的笑和当年程瑜毕业演奏钢琴时的笑容那么相像…余今惜是在舞台后面的狭小换衣室被人绑走的。两个头戴棒球帽的男人一左一右将她夹在中间,其中一人压低声音说道:“放聪明点,别出声,跟我们走一趟。”语毕就拿麻醉枪抵在她腰间,余今惜没有反抗,她知道凭着自己的力气反抗也是徒劳,只怕马上就会挨上一枪麻醉药,到时候连发生什么都不知道,所以她十分配合的举起双手,只哀求道:“让我把包拿上吧,我的证件什么的都在包里,不能丢。”但是男人不由分说的将她拉出来,力道极大。余今惜只得闭嘴,包里装着秦风朗改装后的折叠箭弩,本来她是随身绑在小腿上的,可是因为这次演出统一换了短裙就…她被推进一辆普通的黑色轿车里。这两个男人看上去身材样貌无一不起眼,可是夹住她的手臂坚硬的像钢铁,脊柱笔直,底盘扎实,声音没有辨识度,手里还有麻醉枪,绝对是受过专门训练的,她既然挣脱不了也就不去自讨苦吃。她平素和人无冤无仇,来者这样肆无忌惮不是程琛指派的又会是谁!她心里已经了然,该来的始终躲不过去,她经历过这么多波折,现在胆量早已磨练出来,神色倒是异常平静。她连艾米都不怕了,又有何畏惧?但是让她无法想到的是,人性的黑暗有事是野兽的万万不敌的…轿车开的平稳,半个小时后驶出市区,郊外柳条新绿,杨树发芽,到处都是郁郁葱葱,但无人欣赏风景,最终车子在一处略显破旧的郊外小屋停了下来,她被推搡着下了车。屋子里光线昏暗,客厅里没什么摆设,只有一张脏兮兮的床,窗户前背对着他们站着一个男人,听见有人进来,缓缓转过身来,果然是程琛。他的目光将她上下打量了一下,见她神志清醒衣着整齐便知道她不曾反抗,于是冷笑道:“这么乖?”门口被两个男人一站堵得严严实实,余今惜只好往屋里走了两步,也不说话只是冷冷看着程琛。“你不是曾经那么努力的想要接近我?现在我派人将你请来,倒是一副不情愿的样子,你认识了秦风朗,转变还真快!”他见她不语,不由出言讥笑。换做以前,余今惜可能都已经瑟瑟发抖了,可是在经历了为秦风朗捧硝化甘油,摸老虎腿,躲在尸体下藏身,误按箭弩的种种风波后,她的胆量不知不觉在他的磨练下大了起来,为此,她由衷的感激秦风朗,她喜欢现在这个不畏头畏尾的自己。她居然能开口笑道:“我还是头一次知道程先生这种绑架的方式原来是邀请。”在她的眼中,他没有看到想象中的畏惧和害怕,那个在山顶停车场哀求他的女孩去了哪里?“你也有亲人,你也有爱人,你也会和我一样为了他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他看着她,将她那日说的话原封不动的讲了出来,余今惜楞了一下。他看着她,目光里似乎有些她看不懂的情绪,像是愤怒又像是悲哀,这样的眼神让他看上去不再冷酷却又说不出来的可怖。“我很喜欢你这句话。”他慢慢朝她走近,“所以我也很想接受你的建议——为了他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但是,你知道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我始终是个强者吗?强者从来不需要赴汤蹈火,那是傻瓜才会干的事情。”他伸手将她的下颌紧紧捏住,他的手指力道极大,她的骨头生生作痛,他将她的脸偏向房间里的那张破烂不堪的架子床,就在这里,程瑜遭受的痛苦,他也想让她尝尝,一报还一报,很公平,不是吗?然而出乎他的意料,在她的眼中,始终没有出现他希冀的那种目光,她的眼神该死的平静,就像他无比憎恶的秦风朗一样。她忍住痛楚开口道:“你会留我一条命吗?”他眉毛一挑道:“怎么?终于害怕了?”她却摇摇头:“只要你让我父亲平安回来,我这条命,你随便拿去!”他的手从她的颌下松了开来,他料不到她要说的居然是这样一句话。他不由得问:“为什么?”她极冷淡的看着他:“我的命本来就是父亲给的,为他赴汤蹈火做个傻瓜也无妨,你若无法让他回来,就留我一命,我没什么对不起你的,所以我的命不可能属于你,你今天就算取走,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在他听来这应该是威胁里最无用最可笑的,偏偏她正儿八经的说出来,却带着说不出来的震撼。这辈子,除了钱财买来的,从来也不曾真正有人为他赴汤蹈火过,从来不曾有人为他这么傻过,他的父亲没有当过一天正经的父亲,没有对家庭和自己负过一点责任,他的妹妹经受不起半点打击,最后自杀也是为了秦风朗,不曾为他考虑过半分,而他自己,从母亲和妹妹早逝之后,对任何人都再无半点牵挂…原来,不曾赴汤蹈火过和不曾被人赴汤蹈火过,都是那么让人觉得,孤寂。
原来,他连一个傻瓜也不如!而面前这个傻瓜目光灼灼的看着自己,对一个死毫不在乎的人进行任何折磨,又有什么快感可言?
“你走吧,在我没有反悔之前。”他的目光平静下来,像一弯波澜不惊的湖水,他从没有一而再,再而三的放过一个招惹他的人,余今惜,果真是个异数。
然而这个异数却摇摇头,她似乎下了什么决心,坚定地对他说:“你想如何伤害我,我都会配合,但请你把我父亲的下落告诉我。”
作者有话要说:
看在女主已经开始卖命滴份上,给点收藏和评论吧~
点一点,不吃亏,写一写,有爱心~

 

12
12承受
虽是五月,天气却热得早,中午时分艳阳高照,整个世界都显得那么刺目。李翊打开研究室的门,对面盆栽的万年青因为干渴无力的耷拉着叶子,旁边红漆长凳上坐了一个人垂头打着盹,李翊定眼一看,吓了一跳,居然是秦风朗。
李翊连忙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秦风朗睁开睡眼惺忪的双眸,眼神似乎还有点迷离,这家伙居然在什么场合都能睡着…
“你怎么会在这里?”从来没有主动找过他的人蓦地出现在眼前,李翊一时还有点接受无能。
秦风朗揉了揉眼睛清醒过来,好梦被打扰的他口气总是会有那么一点不好,他没好气的回道:”我当然是为了在你门口长凳上享受让人无比舒适的睡眠才来的。”这还需要问吗?如果不是因为有事,他放着艾米软呼呼的肚子不枕,跑来这里坐什么冷板凳!
李翊知道他是说笑,也懒得计较,问道:“你来前怎么不打电话给我?既然来了为什么不直接进来?”自己愿意坐冷板凳倒把怨气撒在他身上,这个人的想法他永远捉摸不透。秦风朗回答的很诚实:“我没记你的电话,也不想打扰你工作。”李翊来他家时没有干扰他做模型,他也会遵循相应的礼节。李翊完全被他打败,转身刷卡后拉开研究室的门,“有什么事进来说吧。”屋里已经开了冷气,温度怡人,整排资料柜挨墙摆放,里面装满密密麻麻的档案,一张会议桌占了大半空间,李翊并没在这停留,而是进了里面的套间。套间布置的却是和外间迥异的温馨,完全不像是工作室,一张躺椅放在最舒服的位置,旁边的圆几上放着一只长颈水晶瓶,斜斜的插了数只怒放的马蹄莲,秦风朗也不客气,直接在躺椅上坐了下来,还打了一个呵欠。李翊去饮水机旁倒了一本水递给他,“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到底是什么要紧事?”秦风朗环顾了一下四周笑道:“原来三宝殿是这个样子,今天总算见识了。你难得聪明一回,我也不和你客气,你以前说过高明的催眠师可以在人的潜意识里下催眠指令,我想问问,受这个指令暗示的人会在某种特别的情境里做出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吗?能达到这种程度的催眠师数量多吗?”李翊此刻正拿了另一个杯子给自己倒水,听见秦风朗闲谈似得请教,他转过头,脸上带着笑:“你什么时候对这个开始感兴趣了?想抢我的饭碗吗?”秦风朗不理会他的打趣,“你过来专心点给我解释。”李翊端着杯子在他斜对面的靠背椅上坐下,喝了一口水后转身放在桌子上,他说:“催眠是利用人的心理暗示来安抚情绪,使人们放松的,大多数情况是不能违背人的意志的,像你所说的情况也不是没可能,只要精通催眠的人大多都可以做到。”秦风朗的视线紧紧盯着他,接着问了一句:“你能做到吗?”李翊的脸上似乎带着一丝自得:“我当然能做到,但必须受暗示者主动配合才行。”秦风朗仔细观察着他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他接着问道:“和程家关系近的催眠师,你知道都有谁吗?”李翊哈哈笑道:“这不是就在你面前吗?我妈妈是他的小姨,这关系够近吧?”秦风朗眉头微微皱起,问道:“那程琛有没有找你干什么奇怪的事?比如,给一个女孩子做催眠?”余今惜的事情初一发生,他立刻想到的人就是李翊,能用他的话给她下催眠指令的人必定对他相当了解,而了解他的人又实在太少,所以他来找李翊并非毫无根据的质疑。“你知道的,我和你走的比较近,他和我连话都不说一句,怎么可能找我帮忙!”李翊摊摊手,表情十分真挚,他陈述的都是事实,自从程瑜的事情发生后,程琛确实很少和他联系。“那如果一个人接受过催眠指令,你可以清除吗?”李翊想了想道:“你把人带来让我先看看,这事情不好说。”
秦风朗此刻对李翊的怀疑已经大打折扣,他想若是程琛拜托李翊帮做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李翊对自己的请求应该不会这么爽快的答应,他再探究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便站起身来,从裤兜里掏出一张卡丢给李翊。“这是什么?”李翊接过来问道。“你们局门卫非说没有通行证不能进,外面太阳那么晒,我可不想自讨苦吃,复制个门禁卡还不是分分钟的事,你留着备用吧。”秦风朗说。李翊对他的所作所为表示很头疼,他知道秦风朗想进的地方,鲜少有进不去的,但善后却还是要自己来处理。虽然对这个表弟美特斯邦威不走寻常路的行径再次用深刻的眼神表示鄙视,但他依然出言挽留,想要略尽地主之谊。“一起吃个午饭吧。”然而秦风朗却摇摇头:“我就不破坏你的约会了。”“我哪里有什么约会。”“想要蒙我还早的很。”秦风朗从他桌子上拿了张名片随手塞进裤兜里,分析道:“我进来的这十分钟,你已经看了三次表。”说着低头朝他脚下看去,“刚才临出门前还特意擦了鞋,要不是佳人有约,难道还是领导约你谈话不成?”李翊笑着打趣道:“还真是什么都瞒不过你的火眼金晴,要不你考虑一下来我们局犯罪心理科得了,测谎仪的钱都可以省了。”秦风朗摆摆手:“免谈,我可不给自己找罪受。”李翊想了想还是实言相告:“中午梁缘可约了我一起吃饭,你来了她更高兴。”秦风朗连忙摇头:“算了,这年头狗仔队比你们局的缉拿科还可怕,我先走了,下次来先打电话给你。”临走到门口他又啰嗦了一句:“对了,你给你妹说一声,让她把王子易盯紧点,别四处留情。”李翊笑道:“你什么时候也开始管开闲事了!”秦风朗对着他挥了挥手,头也不回的消失在了门口。....此刻余今惜站在阴森破旧的屋里,手心因为紧张而汗湿,用力攥在一起。她知道自己在经历人生最重要的一场豪赌,她赌得不是程琛这个骄傲男人的恻隐之心,她知道这种东西他不会有,她赌得是一种同心境。余今惜从秦风朗那里了解到程琛完全会为了唯一的妹妹赴汤蹈火,但很可惜,他没有这个机会,而自己所作所为也许会唤起他的认同,在某种情况下,他和她其实是一类人,她在完成他没有完成的事情。屋里由于长期没人居住,散发着一股潮湿的霉味,窗户上的蛛网被微风吹得轻轻打着荡,有几只蚊虫在他们身旁震着翅膀飞舞,像是寻找难得一见的美餐…程琛看着她许久没有说话,突然一只虫子落在她的胳膊上,他眼尖看见了,下意识伸手过去一抓,她的胳膊有些冰凉,虫子被他抓在手里,捏个粉碎,摊开来看,是米粒一点大的血迹。他想起了那个初夏的夜晚,想起了程瑜那张绝望的脸,和眼前这张年轻的鲜活的面孔似乎重叠到一起,他的眼神有些恍惚,抬起手摸了摸她的脸,这触觉那样真实。
他有很多想说的话从没有机会说出口,母亲临终唯一的遗愿就是照顾好妹妹,而这仅有的一点他都没有做到。他痛恨秦风朗,更痛恨他自己。
余今惜没有躲避,只是双眸微闭,长长的睫毛掩盖住她的心思。
她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所有的遭遇都不比一条人命重要,她能承受的起,也势必要承受起。
他走近自己,他的身量很高,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须后水的味道,和秦风朗那种硝烟味截然不同,他似乎全身松懈下来,他的凌厉冷酷统统不见了踪影,余今惜在他身上感觉到浓浓的悲伤。
他低头在她耳边轻轻说道:“为什么她不像你这样勇敢?”
只要坚持过一天两天,一月两月,一年两年…总有一天伤痕会慢慢变淡,大家不都是这样活着吗?只有她那么自私,不肯妥协。
他抬起头再看着她的眼睛时,目光已恢复清明,他说:“我绝对不能原谅秦风朗,也不会放过在他身边的任何一个女人。你是个聪明人,若想脱身,就永远不要再接近他。”余今惜咬了咬下唇,终于开口:“你们之间的恩怨和我无关,我只想知道我父亲的下落,他失踪前曾在圣亚大厦你的公寓给我发了一封电邮。”“余思达从没有到过我的公寓,自然也不可能在我那里发什么电邮,同样,我也不会假借他的名义给你发什么电邮。”程琛将她放开,朝着堵住门口的男人说道:“三根,有人盗用圣亚大厦我公寓的IP,你去查查是何人所为,有什么目的。”
说完再次将目光转向她,“你父亲确实是帮我去虞山寻找一样东西的,但他的失踪却和我没有什么关系。三个月前他给我打过电话,说东西没找到,擅自解除了雇佣关系,我也一直在找他。”
余今惜仔细看着他的神情,他看上去不像是在撒谎,便问道:“为什么开始我问你的时候,你不回答我?”
“你刻意接近我,谁知道到底是什么目的?如果每个接近我的人的问题我都要一一作答,那我岂不是要累死!”他本身的性子也万难做到和人解释什么。
“你到底让我父亲在虞山找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自从重新开始写文,家里的植物没人管了,乌龟也处于放养状态,经常翻山越岭,不知所踪。作息也颠倒了,半夜睡起来想起一个情节像打了鸡血一样激动,可惜大脑缺氧,第二天醒了死活想不起来肿么破?
这一切都是自找,为了某个人的喜欢,一句有爱的鼓励,因为疲惫亏空的血条马上就能满血复活,为了某个人的支持,能独守空城,不觉寂寞。
我想,我的坚持就是为了此刻能在屏幕面前看到这段肉麻话的你们。
言归正传,加油写文,欢迎鞭策。


13
13离别

风将蒲公英的种子吹向远方,种子就能在离家乡很远的地方扎根发芽生长。
余今惜看着远处夕阳照耀下波光粼粼的江面,觉得自己也是一粒蒲公英种子,而脚下这艘坚实的渡轮就是带走她的风,只是她不是去远方安身立命,而是寻找生下她的那个根。
她的行囊极其简单,一个背包一把提琴,不像是出门办事,倒像是四处流浪的乐手,微风将她栗色的短发带起飘散在额前,遮挡住视线,她伸手挽在耳后,江上独有的咸腥的湿气扑面而来,被开始发威的夕阳一蒸,整个身体都觉得闷热。
甲板上摆着几排白漆长椅,固定的倒是牢靠,然而因为没有配备遮光伞,倒没有几个人愿意坐,余今惜抱着胳膊从船的围栏边离开,找了一处坐下,眼睛迎着光微微闭起,一片血红的朦胧,准备离开的那几日的情景便又在记忆里回想了起来…“你到底让我父亲在虞山找什么?”她这么问绝对不是因为好奇,因为这件事情也许和亲人的命息息相关,但是程琛却没有给她答案,他的态度还是那样坚决。“有些不该管的事情你一个女孩子家还是不要操心为妙。”他这样回答她,“你已经报过警,我这边也在派人寻找,有什么消息自然会通知你。你要做的就是回到你自己的生活轨迹里,安安心心毕业,离秦风朗远一点,做一个普通人。”余今惜看着程琛,他说完这番话便不再看她,转身朝屋外走去,她心里知道他说的话都是对的,自己若是理智也早该这样选择,可当他踏出第一步时,她的理智却已随着绷紧的心弦越拉越细,最终崩裂。三个月的时间已经过去,若有消息她又何必自讨苦吃?所谓等待,不过是弱者的自欺欺人,她既然敢堵上命也要寻求一个答案,就不会再束手旁观的等待,她的性格里有些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的决绝。“你站住!”她叫了起来。他偏过头逆着光看了她一眼,她飞快的走上前拉住他的衣服下摆。“到底什么事是该管,什么是不该管?”她有些激动,声音略微提高:“父亲失踪这种事情女儿不该管,那我岂不是连禽兽都不如?”想着这些日子没头苍蝇般四处碰壁,胆战心惊,她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程琛,我真的只想做个普通人,可是命运不给我这个机会!只要你告诉我他帮你寻找什么,我只要这样一个线索而已。他没有帮你找到的东西我会帮你完成,我会踏着他的路线,上天入地,我会找到他,也会找到你要的。”等待是世界上最无辜的一种苦楚,她不需要,所以拼了命,她也要求一个结果,是生是死的结果!她死死的扣住他的衣摆,指节用力的发白。程琛站住身形,眉头微蹙瞥了一眼她的手,质地精良的衬衫下摆在她的手下皱了起来,她以为他在嫌恶自己弄皱了他的衣服,但又生怕他就这样拂袖而去,兀自不肯松开,目光执着。她知道自己在他面前不啻于一只绵羊,而他是凶猛的狼,羊能战胜狼扭转狼的心思只有童话和动画片里才可能发生,她在狼嘴边过了几遭没被吞噬下去已经是天大的运气,却还贪心的想要更多…这样僵持了几秒钟的时间,对余今惜却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然后她看见他的眉头舒展开,嘴角向上微微一抿,神情像是讥笑,嘴里揶揄道:“余今惜,你要不自量力到什么程度?说你这是勇气呢还是真傻呢?你父亲那样心思缜密成熟老练还不是没个结果,我要怎么才能相信这辈子只会拉小提琴的你有这样的能力?别再说拿你的命担保,它真的,不值钱。”即使被这样嘲笑,余今惜依然没有松手,她用另一只手把眼泪狠狠擦去,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道:“对你不值钱的东西对我却弥足珍贵,你相不相信无所谓,阿基米德不是说过,给他一个支点,他就能推动地球,同样,你也不要小觑我这双只会拉小提琴的手,我能花两万个小时只专心做一件事,同样,这份毅力也能支撑我干任何事。”“给我一个机会。”所谓命运其实永远都存在于人的手中,根据不同选择,走上不同的路,然后将其结果辐射到他人身上。余今惜知道,她已经做出选择。“好,我给你一周时间,泗水周县,我有一样东西最近想要得到,你若能给我拿来,我便给你想要的答案。”…秦风朗找来的时候,这件小屋早已人去屋空,悄然无声。傍晚的夕阳在门前高耸的杨树下洒满金色的斑驳,临近的土路上有新压的车辙印,尚且清晰。门没锁,他走上前推开,吱呀一声轻响,屋内发霉的空气便扑了出来,满是灰尘的水泥地面上留了几处脚印,有大有小。秦风朗提着黑色的背包站了一小会儿,包是他从音乐学院舞台后的换衣间凳子底下找到的,里面有余今惜的手机,一些女孩子的随身物品,还有那把他改装过的箭弩,折叠着装在黑色的保护套里,看上去就像普通的化妆包。东西都在,主人却没有踪影。屋内虽然破败,然而并没有厮打过的痕迹,秦风朗皱着眉走到床边,伸手在床板上摸了一下,都是浮灰。他也不嫌脏,拍拍手坐了下来,从自己的裤兜里掏出手机,连按几下打开一个地图样的界面,两指放大,图上有个红色的小点一闪一闪,秦风朗看看移动的方位,却是朝市区方向。看来自己的担心是多此一举,秦风朗想,余今惜就算自这里被程琛带走,也必定不会再有什么危险,毕竟在众目睽睽下,做什么事情都要掂量几分,既然这里都不曾发生什么,聪明如程琛,自然不会舍近求远,多此一举。也或许,余今惜根本就是程琛派来接近他的一颗棋子,他又在这里操哪门子的闲心?秦风朗站起身来,将手机塞进口袋,他不是没有防备,早在余今惜第一次在他家昏迷,他就将新研制的胶囊追踪器神不知鬼不觉的让她吞下去,所以他才能那么‘凑巧’出现在圣亚大厦…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是他恪守的行为准则,但若程琛把算盘打到他头上,他也丝毫不畏惧什么。回城的路上,秦风朗接到李翊的电话,问他何时把人带来瞧瞧,热忱的说自己明天上午就有时间,秦风朗却思量了一下敷衍了几句把约定推后。如果事情不在掌握之中,那么他就做最聪明的选择:静观其变。…夕阳晒得余今惜有点口渴,渡轮乘风破浪,汽笛轰鸣,她用手拍了拍发烫的脸颊,自长椅上站起来朝船舱走去,步伐因为波浪的起伏有些不稳,船舱空气不流通,又坐满了乘客,显得十分嘈杂,余今惜也不太在意,找到自己的位置重新坐了下来,邻座有个五六岁的小姑娘好奇的摸了摸她靠在她脚边的琴包,冲她问道:“姐姐,这是小提琴吗?”余今惜笑着点点头。小姑娘旁边坐着她的母亲,将她一把拉进自己的怀里,低声数落道:“别人的东西不要随便碰,万一弄坏了,谁都说不清。”这个社会,人的防备之心这样重,余今惜便没再说什么,母亲大多数都是为了孩子好,她其实还蛮羡慕有这样一个能够唠叨自己的人。她的母亲永远是淡淡的,三言两语做决定,她只需要遵从,在和这个小姑娘差不多年纪的时候,她就随着母亲远渡重洋,母亲是搞研究的,在异国他乡生活了十年,她本来以为就一直待在那里了,谁知因为工作的原因,母亲又带她回到了国内…这一晃,又是五年。她在任何地方都没有找到自己的归属感,父母工作都很忙,她更多的时间是在各种寄宿学校度过的,始终陪伴她的唯有这把小提琴。她其实很爱他们,他们更爱的却不是她。她做决定寻找余思达,母亲自然是极力反驳的,她清楚母亲抵触的原因倒不是因为离异后的相互怨怼,事实上父母始终相处的很和平——就像一个研究室工作的同事,而不是有感情的夫妻。她从来没见过他们争吵,一次也没有,有时她甚至以为所有的夫妻都是这样平淡如水的相处,但成长却告诉她不是。母亲阻拦的手段是直接有效地:终止任何经济上的给予。可是她却早已不是那个五六岁任人摆布的孩子,她有了反抗的能力。她回去收拾东西的时候,母亲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冷冷看着她,余今惜觉得心里有一根小小的刺,扎的她很酸很痛。她想过去抱抱母亲,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迈开步子。她去学校办了休学,还有几个月就要毕业了,老师自然极力劝阻,可她下定了决心。有些事情等到要去做了,才发现真难…她知道自己有一天也许会后悔,为这不确定结果的选择,可有些事情,一旦踏出第一步,就无法勉强自己回头。她就是这样的人,哪怕后悔,再来一次,她依然会这么做。就像六岁时母亲砸坏了她第一把小提琴,她三天不吃不喝,这份坚持,一晃就是十五年。所以后来即便肩膀肿了,手指磨出血泡她也从没掉过一滴眼泪,因为她知道,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做了选择,就义无反顾。这是她这辈子,唯一值得骄傲的优点了。学校舞台旁的更衣室里,她没有找到自己的包,打电话也是关机,她在失物招领处找了一圈,也没有见到踪影,不晓得被谁顺手牵羊了去。万幸的是身份证并不在包里,只是可惜了那把秦风朗送给她防身用的折叠箭弩,小巧精致,她还一次都没派上过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