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冯唐也不理我,只认真的开他的车。当然,我跟冯唐说话,也并不是为了让他回答什么,只是想到以前,觉得心里满满的全是愁思。
到了我家楼下,他问我能不能自己上楼,我觉得他真是太绅士了,笑得有点儿幸灾乐祸,强忍着头晕,说:“能上楼,谢谢你送我回来。”冯唐的脸色终于从僵硬的笑容里苏醒,严厉的看着我说:“今天跟你一起吃饭的人是谁?”
我扒拉着手指把杨邑和顾安然都数了一遍,然后才说:“温琅是我高中同学,足球踢的好,被学校委派留学,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冯唐不大相信的问:“就只是同学?”
我说:“也算是好朋友了!”
冯唐终于不那么纠结了,主动帮我拉开防盗门说:“既然是朋友,改天我也请他吃个饭吧,你要帮我们介绍一番彼此。”
我说:“好啊,温琅喜欢吃厉家私房菜。”
冯唐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行,趁火打劫啊。”
我说:“哪有?刚才明明是你说要请他吃饭嘛。”
温琅一路上给我打电话,手机设了静音,都没接到,到了家给他回电话,他估计也累惨了,强打着精神问我到家没有?我说到了,他才松了口气,嘟嚷着:“赶紧睡觉吧。”
在外面晃了一整天,我也想早点睡,可是半睡半醒间总觉得门铃在响,我眯瞪着下床,光着脚去开门,然后像做梦一样看到了门口站着的常征。这忒不真实了……我揉了揉眼睛,再一次去确认,却还是那个人。
常征并未因为我给他开门而感谢我,而是沉声斥责:“大半夜,你连问都不问一声,就开门?”
我缺乏警惕,我一直没有防患意识,这些我都可以检讨,可是,他这大半夜来按我家门铃,就没一点责任吗?在我的认知里,这个人此时此刻应该在他上海家里睡大觉的。
我们就这样沉默的对峙着,隔着一道无形的门槛互相打量,而后,他终于用沙哑的嗓音说:“静云的护照落在你这里了吧?……她急用,我来帮她拿一趟。”
我梦游一般开始到处找康静云的护照,衣柜,床底下每个角落都翻了一遍,却根本没找到护照的影子,常征自从进门开始,就一直盯着我,他的目光在我家每一件物品上逡巡,最后落在书架上。
我顺手掀起桌布在书架上一搭,盖住了大部门物品,漠然的告诉他:“这里刚才已经翻过了,显然没有。”常征悻悻的点头,问我:“能先帮我倒杯水喝吗?”
我举着双手抗议:“这大半夜的折腾人很好玩儿是吗?要喝水你自己去倒……要找护照你也自己找。”
我气呼呼的又躺回床上,又累又困,却了无睡意,我知道常征就坐在小客厅的沙发上,跟我一样,心绪不宁。
我试着喊了一声他的名字,他静静了“嗯”了一声,也如我一样没有了下文。
我想,先这样凑合一阵吧,估计再过两个小时,天就亮了,天亮以后,常征会给康静云打电话,问她护照到底落在哪里了?或者他不信我找不到,可以自己试着找找看,我还想问问常征,这么急着帮康静云拿回护照是要去干嘛?他们去国外度蜜月吗?
这么胡思乱想着,居然睡着了,而且还做了个色彩艳丽的梦。梦中,常征穿着白色的西装,带着红色领结,拉着我的手,一起穿过玫瑰搭成的花桥……常征回过头冲我笑,那笑容灿若朝阳,然后,常征轻轻的在我唇上印下一吻,那吻柔软的好像花瓣,带着馨香和温润……
我轻轻的用手指碾过脸庞,让自己从睡梦中彻底清醒,不管是刚才的吻,还是半夜常征的来访,我都觉得只是梦。强行用指甲掐着太阳穴让自己静下心来,然后才慢慢睁开眼,既然是梦,那么天亮了总会醒。
默数了三二一,才敢向四周张望,一张熟悉的俊脸出现在视线中,只是这面孔带着几分萧然的寂寥和疲惫,他说:“我们都别再做鸵鸟了,好吗?”我仍找不到常征存在的真实感,只说:“你先出去,我要换衣服。”
我继续赖在床上装死,不敢出卧室,仍幻想着刚才见到的人影只是自己的臆想,常言道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或许人的执念严重了也会出现幻觉。
小客厅里传来阵阵食物的香味,我吞了吞口水,觉得自己饥肠辘辘的厉害。常征在外面敲门,说:“云舒,就算做鸵鸟也要先吃东西才行。”
我觉得他的话十分有道理,于是批了件外套就出来了,然后默默的坐下来吃东西,根本没问面包和煎蛋哪里来的。常征也如我一样,吃自己面前盘子里的东西,两个人都不说话。
吃完相对无言的早餐,我问常征:“要不你先回上海?护照如果我找到了,可以给你快递过去。”常征没吱声,只是环顾左右而言他:“听说温琅回了北京,我见见他再走。”
听起来合情合理,于是,我便追问了一句:“那需要我帮你订宾馆吗?”
常征看了我一眼,意味深长的说:“不用。”当时我想,他可能怕我订的地方不合心意,想自己亲力亲为,于是,也不再多言,心想,让他自己去张罗吧,反正是他自己的事儿。
上午杂志社临时有事儿,我出门的时候跟常征交代,“反正屋子就这么大,如果你确信护照落在我这里,就自己找吧,……走到时候,顺便帮我锁上门。”常征保持着他挺拔的坐姿,低声应了一句,然后嘱咐我路上注意安全。
办完杂志社的事儿,我给康静云打了个电话,只想问问她护照到底有没有夹在行李箱的夹层或者其他地方,谁知电话一接通,还没等我说话,她就哭上了:“也不知道常征哥哥怎么了,一听到你说煮点儿姜糖水就立即下车去买飞机票了,他还发着烧……”我握着手机,心里顿成一片汪洋。
回家的路上路过金象大药房,鬼使神差的进去买了一堆板蓝根和感冒冲剂,导购小姐问我:“还要点儿消炎的头孢之类的吗?”我赶紧点头,“要,还要退烧药和金嗓子喉宝。”
拎着一堆药回家,发现常征早已经不在了,屋里静悄悄的,我站在自己门口,自嘲的想:“这样也好。”然后把那些药一样一样的摆放到药箱里。
冯唐还惦记要请温琅吃饭的事儿,我替温琅婉拒了几句“他实在时间紧,明天还要回去参加比赛,吃饭就免了吧。”,冯唐却仍坚持,且振振有词的说:“这顿饭一定要请,说起来温琅可是你的娘家人……我看这样,反正我今天也请朋友吃饭,不如你们一起来吧?”
他请的朋友我们都不认识,大家坐在一起难免尴尬,我连连推却,可冯唐却不把我的话当回事儿,可劲儿反驳我:“你是我女朋友,我请人吃饭,家属作陪好像是应该的吧,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再说,温琅也算不得外人。”
我忘了,我在跟冯唐谈恋爱。
冯唐请客的地方是锦府盐帮,交通枢纽地带,非常好找,温琅认识路,我们就约了时间在餐厅门口集合。去餐厅的路上,我纠结着要不要给常征打个电话,问问他吃过饭没有,晚上要住哪家宾馆?我自己找借口说,谁让他正病着呢?替康静云都关心他一下,也是情有可原的。可是一路上电话信号都不好,电话始终没打出去,到了餐厅门口反而松了口气,直接把手机塞进背包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 34 章

我从没有觉得如此尴尬过,冯唐握着我的手走进餐厅,对着坐在主位上的人说:“这位是常征,我的好朋友,也是我们公司的大客户。……这是鄙人女朋友梁云舒,……这位是温琅。”
在如此绚烂的灯光下,在奢华的包房里,面对常征灰暗的面色和刹那黯淡的眼眸,我突然觉得全身无力,而冯唐似乎也有些不得解的困扰,愣在我旁边。幸好还有温琅,我扶着他的胳膊,想让自己说点儿什么,可怎么都说不出来,在场唯一能出声的恐怕只有温琅了,他扶着我坐下来,然后对冯唐说:“真巧,我们三个人是高中同学。”
冯唐终于恍然,然后哈哈一笑:“如此,甚好!”
那天的晚餐,冯唐让我们见识了什么叫丰盛,我几次制止他,莫铺张浪费,他都置若罔闻,只一个劲儿的说:“难得大家聚在一起。”
一顿饭在三个男人的推杯换盏中度过,我基本没怎么抬头,一直默默的猛吃,温琅笑话我几时成了饭桶,我才意识到自己连续吃了三碗白米饭。后来,冯唐似乎看出了我的不对劲儿,体贴的凑在我身边问:“要不要给你点个山楂羹?”我摇头,冲他笑笑说:“别担心,等会儿吃完饭,我走路回家。”
可是,那天还真没能走路回去,因为杂志社的值班编辑给我打电话说我们一个摄影师在云南不知所踪,家人一直联系不上,找到杂志社里去了。我跟三位男士报备了一下回杂志社解决点儿工作上的事儿,并拒绝了大家要送我的好意,就打车回单位了。
摄影师的名字叫苏晚晚,我还记得半个月前跟她通过电话,因为我们部门的一个编辑向她约稿。为了表示尊重,我亲自给她打了电话,那是一个特别温柔的女摄影师,我光听了声音,就断定是一名气质美女,有极好的修养,可她的先生显然跟她不同,把我们办公室砸了个稀巴烂,并且冲我们值班编辑吼:“为了给你们拍一组破照片,她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如果出了什么事儿,我让你们整个杂志社陪葬。”值班的小编哆嗦了一下,然后小声对我说:“这个叶先生,一句话就能让咱们整个杂志社倾覆。”
我并不惧怕权贵,只是想我们的摄影师到底出了什么意外?
我尽量安抚这位脾气不怎么好的先生,并且向他保证,明天一定试着找云南的朋友帮忙联系一下苏摄影师,如果还是找不到人,我们杂志社会亲自过去找。
送走叶先生,又把办公室收拾了一番,我才庆幸的想,三碗米饭真没白吃。
从杂志社出来,我拿出手机看时间,发现已经凌晨了,而手机上有好几个未接电话,我深吸了口气,心说太晚了,还是明天再回。幸好杂志社门口还有夜班的出租车,我找了个女司机,跟她说了地点,然后就窝在后座上小憩,这样的夜晚,我一个人开始感到疲惫和恐惧,特别想找个肩膀依靠。
到了小区门口,我迷迷糊糊的从出租车上下来,揉了揉眼睛,觉得路灯下的人影特熟悉,我试着小声喊了句常征,就见那人影迅速的向我移动过来。
果然是常征,他脸上并不见什么的表情,只是黝黑的眼在夜色里依然熠熠有光,定定望着我问:“你都是这么晚下班吗?”
我说:“不是,一般都比较正常,今天单位出了点儿事儿……”我慢慢跟他解释晚归的原因,说了半天才发现自己多此一举。反过来质问他:“大半夜你不休息,跑到我这儿来干嘛?”
常征抿了抿唇,才不自然的说:“我早上把钱包落你家了。”
我知道他这么细心的人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但不想当场揭穿他的谎言,于是,耸耸肩说:“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帮你拿下来。”
常征站在我身后,一把拽住我的胳膊,“不是……我有话对你说。”
于是,我止住脚步,半仰着头看他,昏黄的灯光下,常征脸上好像镀了一层黯淡的金,落寞的只剩下五官的轮廓。
常征似乎咬了咬牙,才低声说:“冯唐不适合你,就像当初的徐图不适合你一样。”他从不知道,我跟徐图除了在书画范围内的惺惺相惜,却是一点额外的感情都没有的。就算对冯唐,我也不敢说自己有多少感情投入在里头,常征说这样的话,明明诛心。
但即使这样,我还是反问了他一句:“那谁适合我?你吗?”
我没料想常征居然面对我这么毫不犹豫的回答:“是的。”他迎视着我挑衅的目光,却坚定的说:“我,会对你好,爱你,尊重你!比对我自己更好,你相信吗?”他的话,我向来就相信。可是,如若中间隔着的那个人不是康静云,我绝对毫不拖泥带水,我只愿意投入到他的怀里,温柔缱绻,圆满自己的旖旎情梦。
可康静云,是我舅舅的女儿。
在常征期待的目光下,我不得不又残忍一次,我笑起来,轻轻的,扯开他的衣袖说:“你今天见到了我男朋友,他的名字叫冯唐,很优秀的一个人。……回去吧,常征,回你自己的世界去,康静云的护照找打了,就在她的行李箱里,你替她所做的一切,她会感激的。”我不敢回望常征的眼睛,只好背对着他,继续说:“好好的爱康静云……”
常征拽着我胳膊的手渐渐垂下去,然后哑声说:“云舒,这么多年,你一点儿都没变。”人的心啊,哪儿是那么容易就能变的呢。
我整了整衣襟,对他说:“常征,再见。”
常征在我面前仰起头,悠悠的叹息,我从没见他那么无可奈何过,看他那样子,我觉得十分心疼,甚至难以呼吸,常征最后说:“云舒,如果你觉得跟冯唐在一起很快乐,我祝福你,但你别那么残忍好不好,把其他人强加给我,让我连凝望你的资格都失去。”
常征在我的目送中走远,连同在我的爱情中走远。
我站在小区门口,突然觉得全身瘫软,再也支撑不住身体,咕嘟一下跌坐在地上。
苏晚晚最后出现的地方是瑞丽,我问了好几个当地的熟人,大家都说没消息,我把这事儿向社长和总编汇报了,社长同意让我亲自去云南找人。
因为事情比较紧急,我都没来得及跟温琅告别就坐上了去云南的航班,只好在机场分别给冯唐、温琅打了电话,告诉他们我需要出差。
到了昆明的机场,得知我爸正在那边开会,于是,先去跟他打了招呼,我爸想留我在他们会务组住一晚,我推说已经跟朋友约好了去玩儿,没时间住了,我没敢告诉他我到云南是为了找一个失踪的摄影师,我不想让他替我担心。
因为赶上旅游高峰,昆明到瑞丽的航班人满为患,我没能买到机票,就只好搭大巴车连夜赶到瑞丽去。大巴车在山路上绕行,颠簸摇晃,我晕车晕的厉害,胃里不停的翻滚,车子中途停下休息的时候,我下车去吐得天翻地覆。后来,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儿递给我半瓶纯净水,用我听不懂的方言说漱漱口。小孩儿是在中途上车的,挨着我坐,穿一件绣花的对襟儿马甲,皮肤很黑,梳着两个小辫子,我给她拿了些玫瑰饼吃,小女孩儿就跟我熟了。小女孩儿一路上都在唱歌,我听不懂她唱的什么,只觉得节奏还比较明快,后来就一直闭着眼养神,小女孩儿的奶奶坐在后面,见我昏昏欲睡,制止了孩子出声。
我漱了口,才觉得胃里稍微舒服了一点儿,在车下问司机,还有多久才能到瑞丽,司机说至少还要两个小时。
杂志社已经安排好导游在瑞丽的车站接我,见到有人举着大牌子喊我的名字,我没由来的觉得亲切,找到组织的感觉真好。
社里安排的导游并不是当地人,但听说已经在瑞丽生活了好些年,对瑞丽算是熟悉,我也就稍稍放心了。
到瑞丽的当天,我先去公安局就摄影师失去联络一事儿报了警,但导游跟我说警察那边就是个形式,还是别指望了。于是,我们就自己安排了一下找人的大致方向,主要是去当地那些未开发的景区,导游去找了一份全市的地图,雇了几个当地的农民按照地图上的标记开始大范围搜索,可是,搜索了两三天,一直没有任何收获。我跟社里汇报了几天来的进展情况,社长的声音里也有很多无奈,说:“小梁,这事儿,社里只有一半责任,咱们尽力了就好。”
我听出来社长的意思,但还是坚持说:“再找找吧,反正我都来了。”
直到我们把瑞丽所有景区和未开发景区都搜索了一遍,还是没找到苏晚晚的下落。中途,倒是发现了一件比较有趣的事儿,有另一帮人,也在跟我们一样,找人。
晚上我们在瑞丽与缅甸交界的地方住下,我在小旅馆外面的院子里给冯唐打电话,冯唐调侃我:“有没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我吐了吐舌头,说:“倒是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冯唐在电话另一头,语气突然严肃起来,问我:“梁云舒,你心里那个人是常征吧?”这句话如晴天霹雳,惊得我没有任何准备,只能哑然顿住,不停的喘息。
听我不语,冯唐叹了口气,说:“没想到真让我猜对了。”
被人突然揭穿了心事,我不得不生出一股恼羞成怒的怨言:“你怎么就确定自己的胡乱猜测一定是对的?”
冯唐的声音居然与常征有几分相似,低沉喑哑起来几乎能蛊惑人心:“真正爱一个人的时候,你总会去关注她那些小动作,她不经意的眼神,她的一颦一笑,她每说一句话的潜台词……你会情不自禁,身不由己的想她,想关于她的一点一滴……”说到后来,他的声音渐渐淡下去,只余袅袅叹息:“梁云舒,你还在听吗?……我跟你说这些又何苦呢?”
我握着发烫的手机,泪流满面,后来,只记得跟冯唐说了句:“对不起。”
原来,心里已经住进一个人的时候,不管你再怎么努力,无论如何都不会再爱上别人。
第二天一早,天气有些阴沉,我拉着导游去边界线附近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去,那是一个喜欢把无数项圈套在脖子上的古老民族,他们用树皮的粉末敷在脸上用来防晒。我们不敢太走进,就隔着一条河远远看着他们载歌载舞。
云南的河鲜少有这么宽阔的,水面上波光粼粼,像极了我家乡鼎城的大溪河,只是水比大溪河更蔚蓝一些,导游告诉我,这里女子都是在河里洗澡和洗衣服的。我们沿着河岸往下游走,一路上,我跟导游四处查找外乡人的踪迹,均一无所获,后来走到一个岔口停下来,看到一个小女孩儿冲我们招手。
小女孩儿正是之前跟我一起坐车的那个,她笑眯眯的看着我叫姐姐,我揉揉她的头发,问她怎么在这里。小女孩儿的方言我听不懂,幸好有导游在,他翻译说小女孩儿家就住附近,她来河边捡水芹,我对小女孩儿笑笑,给了她一大块儿德芙,可能小女孩儿觉得有些“贵重”,便从自己布兜里翻了翻,最后翻出个戒指给了我。戒指像是铂金的,上面有卡地亚的标志,我一向对这些东西辨不出真伪,就觉得可能是小女孩儿从哪儿捡来的赝品,送给我只是为了表达一份心意。
我捏着戒指跟小女孩儿在河岔口说再见,然后跟导游继续往下游去,走着走着突然觉得很不对劲儿,又把小女孩儿送我的戒指看了一遍,戒指是崭新的,显然很少戴,戒指的里面还有一圈小字,我看不清楚,请导游帮忙看,导游说好像是英文字母,得找个放大镜仔细看,我觉得完全不对劲儿了,没有人会费力在一个赝品上刻字的,于是又转回去找那个孩子,可是茫茫河岸,哪里还有孩子的影子?
等回到旅馆,专门请人看了戒指里的刻字,我给社里打了个电话,请他们帮忙联系苏晚晚的先生,结果那个叶先生过了不到两个小时就找到我这里来了,看到我手里的戒指顿时满面悲怆,简直站也站不住了,只低低的念叨:“这是她的,……原来她一直都带在身边。”然后当着我们一众人的面居然痛哭流涕。我有点儿不相信这就是前几天刚把我们办公室砸了的那位先生。
有了这枚戒指,我们至少知道了苏晚晚曾来过附近,至于是什么原因让她把戒指弄丢了,为何机缘巧合这戒指又到了小女孩儿的手里,中间有太多空白情节耐人琢磨。
苏晚晚的爱人当天下午便调集了一群人到民族村去找人,我跟导游与他们分头行动,继续沿着河岸往下走,导游指着对岸告诉我,那边就是缅甸了。
河岸下游对面都是凤尾竹林,非常漂亮,我想如果我是摄影师准会找个不错的角度去拍些特写的,在河岸边站了一会儿,我突发奇想,要是我站在对岸,拍这边的竹林会是怎么一番光景?我甚至能想象出苏晚晚如何把自己的背包放下来,然后找了些塑料袋把相机包好,只身游到对岸去的情形。
我把我的想法跟导游说了一下,他觉得很不可思议。最后,我跟导游说让他回去找那位叶先生帮忙,我留在这里再看看。
导游走后,我开始脱下运动鞋,丢下自己的背包,找了个防水袋把手机套上然后就下到水里了,这边的水不太深,河底也清澈,对从小就熟悉大溪河的我来说,游到对岸去根本不是什么难事儿。
当我用手攀住对岸的圆木时还在庆幸,这里居然有脚印,说明之前的确有人来过。我慢慢撑着身体上岸,然后坐在河边的草丛里回复体力,突然觉得胳膊上一阵刺痛,我腾一下甩开胳膊,然后发现草丛里的蛇尾巴。
枉我还受过丛林训练,居然忽视了最致命的问题,那些消毒的药品和用具都在河对岸的背包里,我估摸着胳膊上疼的程度,断定咬我的一定是条毒性很强的小蛇。
我挤了挤伤口处的血,发现是褐色的,然后赶紧用牙齿把伤口周围都咬破了,把血都挤了出来,做完这一切,已经满头大汗。
我不敢去远处呼救,因为再往前走一点点,就有对方国家的卫兵,我慢慢挪了挪身体,幸好还能动,于是,我拿出手机联系苏晚晚的爱人,那位叶先生听到我的声音似乎很吃惊,他问我到底发现了什么?我没办法跟他形容我当时站在对岸的感受,我也没办法向他保证苏小姐一定在这里,所以,我什么也说不出来,只告诉他等我的消息。
打完电话,我的身体开始觉得麻木,在我还意识清晰的时间里,我觉得我应该给常征打个电话,哪怕听听他的声音也好。可是,他的电话却暂时无法接通,我不知道自己该失落还是该高兴,
我的身体越来越无力,喘息也急促起来,我挣扎着想再试一次拨打常征的电话,可已经觉得力不从心了。只渺渺茫茫的看到舅舅在阳光下朝我微笑,他用宽厚的手掌揉着我的头说:“云舒,别怕……”
作者有话要说:

第 35 章

我当然没有死。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里了。一个长得特别漂亮的女人正站在我床偏着头望我,她抿着嘴的样子非常专注,我试着开口叫了声苏晚晚,她就笑了,用略带广东腔的普通话问我觉得怎么样?我形容不出来自己的感觉,告诉她全身都酸疼,像快要散架子了,而且还饿,抓心挠肺的饿啊。
她就笑起来,柔柔的说:“你睡了三十几个小时了,没吃没喝的,当然会饿了。”
我想自己坐起来,可惜力气不够,苏晚晚就帮我垫了个靠枕,我也不对她客气,靠舒服了就跟她说:“我想吃皮蛋瘦肉粥,你去帮我买些吧。”
苏晚晚冲我眨眨眼,说:“一个人叫常征的小伙子已经去买了。”
“常征?”我的大脑还有点儿眩晕,没明白常征怎么也在这里?当然,心里疑惑嘴上也就说出来了。
苏晚晚依旧笑得妩媚,慢悠悠的说:“你昏迷的时候一直叫这个名字,我觉得应该是对你比较重要的人,后来我在你手机里发现了他的号码,就替你拨过去了……他就来了。”
苏晚晚一边说一边观察我的表情,后来冲我摇了摇头:“他不是你的心上人?难道我打错了电话。”
面对她这种明显打趣的言语,我只能选择沉默。
又跟苏晚晚说了几句话,大致听她说她是怎么游到河对岸去拍照却游不回来的事儿我就想笑,她倒是很坦然,说要不是我去找她,她就做好这辈子在河边当野人的打算了,我问她怎么不去边界线呼救,苏晚晚说,缅甸那边可是实行一夫多妻制度,万一被人掳走了去当小老婆,她可受不了。我又问她,我们是怎么从对岸回来的。
苏晚晚说:“是叶枫啊,你的导游请他来帮忙,他就自己游过去把咱们都带回来了。”虽然她说的简单,但我想未必如形容的那般轻而易举。
我说:“那替我谢谢叶先生吧。”
苏晚晚又笑起来,“他就住在你隔壁,你好了,自己去谢他吧。”
就在我还想问问苏晚晚她去河对岸为什么不带手机,还把手机关了的时候,就听见匆忙的脚步声,我还没来得及做好准备,就见常征风一样卷进来,我定定的望着他,他就站在咫尺外,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弯着眉眼道:“醒了?”
我换了个最舒适的位置,靠在床头,也望着他笑起来,能再看到常征,我觉得生命很完满。
当有些情感面对了生死的考验,也就不会在纠结于一时的义气。人在意志最薄弱的时候,根本不能再隐藏自己最真实的感观,面对常征,我终于敢正视自己,承认我爱这个人。
饿了两天,再吃到食物,我控制不住的要狼吞虎咽,常征在一旁制止我,“这次只能吃小半碗,过两个小时再吃。”说完,把我前面的餐盘收起来,然后给我掩了掩毯子说:“歇一会儿。”我眯着眼睛继续靠在床上。常征收拾好一切,就在窗边站定,我的位置刚好能看到他的侧脸,依然英俊的令人怦然心动。我问他在看什么?他说看外面的风景,而浑然不知,他已经成了别人的风景。
我弱弱的开口唤了声他的名字,他倏然回头,问我:“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我说我只想要只笔,要张白纸,常征对我了然一笑:“等身体好些了再画吧,到时把欠我的那些小相都画给我。”我被他说的有些脸红,便赧然的闭着眼装睡。
在医院休息了两天,我觉得自己身体已经完全好起来了,就给我妈打了个电话,跟她聊了聊家常,当然自己差点儿一命呜呼的事儿没跟她提。我想,经过这次教训,我以后一定要好好爱惜自己,千万不能丢下他们不管,那种痛失所爱的恐惧和悲痛太令人绝望了。
这两天,常征一直陪着我,虽然我们两个人不大说话,但空气里流转的那些情谊是不容质疑的。
我终于有力气下床了,就亲自去隔壁的病房向叶先生道了谢。那天,苏晚晚正在她先生身边,居高临下的俯视躺在病床上的那个人,目光里满是凌厉,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苏晚晚对人怒目,样子有点儿滑稽。
叶枫无奈的对我笑笑,好脾气的招呼我坐下,然后非常正式的感谢我救了她太太一命。我有点儿云里雾里的茫然,还是苏晚晚在一旁提醒我说:“叶枫非要买套房子送你。”
我更是觉得匪夷所思了,连忙说:“房子你敢买我可不敢要,再说了,你不也救了我一命吗?”
这下,苏晚晚就更理直气壮的反对叶枫了:“你看,不是所有人都一定需要物质的回报吧?你那样的思维方式,早应该换换了。”
当着我这个外人的面挨了妻子批评,叶枫的脸色很难看,苏晚晚却不以为然,摆摆手说:“我不是你公司的员工,你没必要摆脸色给我看的。”
叶枫掩着半张脸咳嗽了几声,我觉得夫妻俩好像在闹别扭,就感谢找了个借口转回自己房间了。
叶枫和苏晚晚在我眼里是一对非常奇怪的夫妻,两个人似乎感情有些不合,但大多数时候他们在一起还是挺让人羡慕的。我看到过他们在楼下花园晒太阳的情形,叶枫躺在苏晚晚的腿上,苏晚晚捧着他的脸,两个人安安静静的对视着,眼中只有彼此,很能让人想到岁月静好。
就是这个晒太阳的举动,让常征羡慕的一愣一愣的,回来就跟我说:“咱们哪天也去晒晒太阳吧?”我说,好。
可是,连续两天,外面都是阴雨连连,常征的愿望泡了汤。
直到第四天,天才放晴,那天,难得的凉爽,风也柔和,常征拉着我到楼下的休息区,我们安安静静的并肩坐着,他看看我,我看看他,完全没有苏晚晚夫妻在一起的浪漫和唯美。后来,我忍不住想笑,跟常征说:“我怎么觉得咱们俩似乎很傻帽?”
常征也笑了,说:“看别人浪漫跟自己浪漫感觉还真是不一样。”
后来,我们也不追求浪漫了,只随意的在竹椅上坐着闲聊。
聊着聊着,就变成了常征对我的单向提问,我的工作和生活都问了个遍。
后来,常征好不容易把话题变成他自己,我就认真听着,偶尔还应和他一句,他说:“我已经把公司的重点项目移到北京去了。”我点点头,帮他分析:“北方的市场比南方更广阔,这几年,南方的店子产业已经饱和了。”
他说:“我让静云去北京出差,原本就是想让她替我投石问路的。”
我踢了踢脚下的石子,说:“不是我说她坏话,她在北京的时候除了吃喝玩儿乐,一样正事儿都没干。”常征却笑起来:“她的正事儿就是替我去问问你,能不能接受我?”
我愕然张着嘴不知道该怎么反应。这时候,常征同学却来了个趁虚而入,他拥住我的肩膀,吻上了我的唇,然后在我唇上辗转。
那天的午后,我们也浪漫了一把,只是这浪漫不是复制别人,而是我们原创。
就在他还想进一步攻城略地的时候,苏晚晚在身后喊了声:“梁云舒,原来你们在这里?”我一把推开常征,用手捂着通红的脸颊瞪着苏晚晚,常征的态度比我更糟糕,板着面孔吼她:“你这时候找我们干嘛?”苏晚晚这才意识到自己唐突了,赶紧说:“当然不是我找你,是你男朋友来了,在病房里呢,你不去看看?”
我揉着额头,烦闷不已。病房里的男人果然是冯唐。他打量着我,和我身后的常征,道了句:“好久不见!”
此时此刻,见到这样的冯唐,让我有点儿恍如隔世。
苏晚晚在病房门口不停的观望,似乎对我们这种三角关系颇感兴趣,不过,瞄见隔壁病房的门一开,她又立即闪到别处去了。
我问冯唐怎么突然来这里了,冯唐却挑着眉望着常征,说:“你们前段时间给我打电话说在瑞丽,我本来去瑞丽了,后来问了你们杂志社,才知道你受伤住院了,就是来看看你。”
面对这样的冯唐,我低着头说不出任何话来。
晚上,常征陪冯唐去外面喝酒,我是病人,只能在医院乖乖休息。
米英可能是从常征那里知道了我受伤的事儿,打电话来慰问我,也不知道这姑娘是故意的还是单纯的用词不当,跟我扯了半天“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我只能感叹这个学理科的孩子啊,就算是读到博士也还是缺了点儿“心眼儿”。
苏晚晚本来是照顾她家先生的,可是后来却照顾到我这里来,不停的追问我刚才出去的那俩男人真不会干仗?我说不会吧,毕竟他们都二十好几了,不再是十几岁的青涩少年,知道解决问题的方式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拳头。
我掐着指头数了数,从十几岁,到二十几岁,我跟常征认识也十几年了。而这十几年里,我虽然一直喜欢他,却从没有好好对待过他。
虽然跟冯唐吃晚饭常征板着脸回来的,但见到我他还是微微笑起来,我问他晚饭吃的还行吗?他点点头说:“我跟冯唐谈妥了两家公司合作的事宜,被他趁机提了好几项不平等条约,也不知道回去怎么跟公司另外一个负责人交代呢?不过,能进入北京的市场,我还是很高兴的。”我说:“我也很高兴。”
在昆明呆了一个星期后,常征要回上海了,毕竟他还有很重要的工作要做,常征回去那天,我去机场送他,常征再一次跟我说:“在北京等我吧。”
我点点头,目送到他走了很远,突然追上去说:“常征,下个月我们一起回大溪河看看吧。”常征异常响亮的喊了句:“好。”
从昆明回了北京,杂志社给我安排了两个月病假,说实话,我心里真有点儿忐忑,社长大人却说:“你的勇敢和坚持给社里挽回了不少损失,社里还指望以后从你身上榨取更多剩余价值呢,去吧,回家休养一阵子再来上班。”
冗长的假期我先去厦门看了我爸妈,我妈还是老生常谈,问我有没有对象,我怕我一下说有了,她会接受不了,只能循序渐进的告诉她:“正在处着呢,等确认了关系带回来给你们看。”在厦门住了半个月,我才回了鼎城。
舅妈知道我要回去,早早收拾好了房间,并做了一大桌子我喜欢的菜,我们两个人吃了一次丰盛的大餐。饭后,我见家里的茶几上摆了几份国外大学的简介,问舅妈怎么突然看这个了?谁知我这么一问,舅妈眼睛就红了,叹息着说:“是静云,她想出国去念书。”
康静云终于想要多念点儿书了,可见是真正的成熟了,我安慰舅妈:“念书是好事儿。”
舅妈说:“你舅舅不在了,现在,她也要走……”
我抱着舅妈肩,轻声说:“没事儿,她又不是念书不回来了,况且你还有我呢。”
舅妈擦干了眼泪又笑起来:“是啊,你们都大了……”
是啊,经历过那么多的风风雨雨,我们终于都长大了。
我在鼎城住了一个多月,期间还回了趟奶奶家,我奶奶身体很好,还惦念着曾孙的事儿,催我赶紧找个对象,好让她早日抱上曾孙,我很负责任的对她说,我会的。
五一节前夕,康静云结束了上海的工作,并未随常征他们一起去北京,而是回鼎城办她留学的各种手续,我跟舅妈都被她支使的团团转,一会儿却了这个,一会儿又少了那个,我未免就有些火大,十分严肃且郑重的对她说:“这么丢三落四,等出去了看你一个人怎么过日子?”
她又摆出一副小女儿的可怜样儿,要哭不哭的表情,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儿,“你也别嫌我烦,怎么在一起的日子也没几天了……”我数数指头,还真是,于是莫名的到觉得她啰嗦起来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
康静云出国的前一天晚上,我们俩一起在客厅的沙发上闲聊,聊着聊着,就说起小时候的事儿,康静云幽幽的说:“梁云舒,我小时候特讨厌你,因为你样样都比我好,长得比我漂亮,比我聪明,人缘儿比我好,那时候我老暗地里跟你较劲儿……可是现在想想,你是我姐姐,我跟你较什么劲儿呢?……”我是我第一次打康静云嘴里听到姐姐这个称呼,顿时有些懵懂,但很快又觉得很开心。
我自己心里傻乐了半天,又听到康静云絮絮叨叨的说:“……其实有时候你也挺傻的,明明跟常征互相喜欢,可是因为我,一直都拒绝他。……常征哥哥心里多难过呀,……不过,他活该,谁让他喜欢的人不是我呢?……”康静云的低语声渐渐弱下去,可我心里的幸福和感动却溢满了。
我轻轻推推她的胳膊,发现这丫头已经睡着了,于是拿了空调被给她搭在肚子上。我就坐在她旁边,一边慢慢啜着菊花茶,一边听着她轻微的鼾声。
常征是过了五一节回到鼎城的,没赶上送康静云的飞机,以至于康静云走的那天还非常怨念。非拉着我让我保证等有了时间一定和常征一起去英国看她。
我说:“好的,到时候我们带着舅妈一起去。”我说完这些,她才放心了,转身往安检走,走到半路,回过头来看我们的时候,已经满脸的泪。我怕舅妈伤感,赶紧冲她摆摆手,说:“快点进安检,别误了时间。”
我休假的这段时间,当然没忘了跟常征联系,他几乎每天都在QQ上给我留言,大致说明他目前的工作状态,我知道,他已经开始在北京布局他的事业,他说他一定要在我工作和学习过的地方,开拓出一片属于我们的天空。
过完了整个五月,我的假期也快接近尾声了。这段时间,常征一直在忙他公司的事儿,估计无暇顾及我。六月一日当天,我收拾好行李,准备回北京。就在一出门的时候,突然看到他站在院子里的玉兰树下冲我微笑。
那天,常征开车带我去了云桥渡口,我们一起手牵手走过承载了我们无数年轻记忆和情感的大溪河,河水在微风下涤荡着浅浅波纹,细碎却华丽如锦,后来,我们一起走过云桥索道,常征的唇轻轻落在我的额头上,然后在我耳边悄声说:“这是相思桥。”
我说:“我们高中春游来过这里,路上,你还请我听了席琳迪翁的‘我心永恒’。”
常征笑嘻嘻的望着我,说:“原来,你都记得!”
是啊,我都记得,那些青春永恒的过往。
从云桥索道下来,我在河对岸捡了一些小石子,拼拼凑凑,又堆了一个城堡,只是这次,我把我们的爱情放在了里面。
那天的天也很晴好,常征坐在我身后的沙滩上,指着天边的云彩说:“你看天边,云卷云舒,很美!”
我说,是啊,很美。那天是六月一日,我27岁的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