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叔叔也在,在旁边才替他说了一句话就被她狠狠埋怨了,从“你老给孩子安排危险任务”开始,到“要是真出了什么事看你还有什么脸去见老方夫妻俩”,直说得汪叔叔两手高举喊投降,保证这段时间绝对不让他再出任务为止。
但他怎么能留在汪家不出门呢?
方远把勺子递给闻喜,她的嘴唇还是没什么血色,整个人单薄得像一张纸。
他得看着她,到她绝对安全为止。
闻喜没有接勺子,她去找了两只碗,小屋子里什么都有,一定是有人替她准备过了。她回到桌边,把汤倒在两个碗里,又把那几个保温盒也打开。
盒子里菜色丰富,有荤有素,闻喜说:“我去煮点饭,一起吃吧。”
方远没有接勺子,他站在那儿,一直都没有坐下过。
他开口,声音平平地说:“你吃,我还有点事,现在就要下楼去。”
闻喜也站着,与他面对面,隔着一张小小的桌子,手里还拿着白色的瓷勺。
她不说话,方远就垂下了眼,像是不能再多看她一眼。
他的手在桌下握成了拳头,他再开口,声音低了下来。
“小喜,我不能留在这里,你知道……”他停顿了几秒钟,然后抬头,“我得走了。”
闻喜点头,她听到自己的声音,非常平静的。
“是,你说得对,我也这么想。”
4
闻喜住进小屋,很快一个星期就过去了。
方远之后只来过两次,一次是第一天晚上,他上楼来,还没来得及说话闻喜就把洗得干干净净的饭盒和搪瓷杯子交还给他,还说她晚饭也就着这些菜吃过了,正好吃完,请他谢谢海潮妈妈。
他就没说什么了,临走检查了一下门窗,锁门的时候闻喜就站在门里,他和她隔着一扇带着铁锈的防盗门,她的脸在阴影里反而更加清晰。
他张了张嘴,想说“我就在楼下”,但闻喜已经关了门。
方远回到楼下,一夜无眠。
他知道闻喜在回避些什么,那也是他应该回避的,他与她根本就不该再见面。
但他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她那双微微湿润的眼睛,睁开的时候,却又看到海潮。
从他十二岁起海潮就是他的小尾巴,他跑得快一些都要回头看看她是不是跟上来了,他不能这样对她。
至于小喜,小喜值得更好的人。
但他夜不能寐,那种空荡荡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五脏六腑都已经被抽空,只剩下一个皮囊。
第二天早上方远第二次上楼,把吃的送到闻喜屋里,他是一大早开车去采购的,大包小包提上楼去,一次性塞满整个冰箱。
他对闻喜说:“想吃什么打电话给我,我会送上来。”
闻喜合上冰箱门,轻声说:“好的,谢谢,麻烦你了。”
她从没对他这么客气与生分过,这太令人难受了,让他觉得自己平静的表面随时都会在她面前碎裂。
方远没再多停留,转身就走了。
闻喜一个人坐在屋子里,窗前有一块阳光,太阳由东到西,升起又落下,她无意识地随着阳光挪动自己的位置,直到天完全黑下去。
她没有开过冰箱,在厨房角落里,海潮妈妈做的那些菜静静躺在碗里,保持着它们离开盒子时的样子。
她不觉得饿,饥饿成了一个毫无意义的词汇,她也没有睡意,她那可怜的,角落里的,从未见过光的渴望已经没有了,就像一株还未发芽就被连根拔起的植物。
她从未奢求过它能开出花来,她只是想留着那一颗小小的种子,埋在最深最深的泥土里,埋在所有人都看不到的地方。
一直以来,这颗只有她知道的,埋在只属于她的秘密角落里的种子,总能让她在苍白而几乎看不到希望的生活里,感受到一点隐藏的喜悦。
现在一切都没有了。
她知道方远就在楼下,隔着一层薄薄的楼板。
但那是她永远都无法企及的距离。
他什么都知道了,所以他不会再让她靠近自己了。
她简直要恨自己,医生说是乙醚麻醉了她,她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它一定影响了她的脑子,让她无法控制自己,那一刻她已经不顾一切。如果不是海潮敲门,她相信自己已经做出更可怕的事情。
她差一点就伤害了自己的救命恩人,还有海潮。
闻喜捂住脸,她想起海潮在她床前青白的脸,脸上还挂着眼泪。她说“小喜,吓坏我了。”
她是真的关心她,还有小武,郑回,李栋,还有她到这里以后认识的许许多多人,方远救了她,给了她一个栖身之所,这些人就是他的生活,而她差一点毁了它。
她应该消失的,闻喜抬起头来,终于有了答案。
一切都是由她而起的,这就是她所能做的最好的回报。
天已经黑透了,屋子里一点声息都没有,闻喜双脚落地,走向厨房。
闻喜开火,热菜煮饭。
她得吃东西,到开庭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这是她最后的任务了,她答应了方远出庭作证,那就一定要去。
至于然后,她看着煤气灶上幽幽的蓝色火焰想,然后她就该走了,离开这里,无论去哪里。
方远坐在沙发上,看郑回跟头熊一样在他面前晃来晃去。
“不用说了,今天我是不会让你出这道门的,医嘱你听到没有?包着个手还到处跑,你是真想骨裂变骨折,自己给自己找麻烦是不是?”
方远把手放在膝盖上,低头看了一眼。
“哪有那么夸张?我又不用这只手查案。”
郑回气得笑了:“对,你用不着这只手,你用脚就能冲散人家整个场子。”
虽然汪大川在老婆面前保证了不给方远派任务,但这一周方远可没闲着。
陈二把他的老大供出来了,就是蓝天夜总会老板郑泽明的哥哥郑泽山,郑泽山一直在广东活动,手底下黄赌毒都沾,算是道上赫赫有名的人物,这次为了亲弟弟,带着一票亲信从广东过来,亲自出马想要把郑泽明捞出来。律师已经请好了,最顶尖的,据说方方面面都已经打过招呼,闻喜是这个案子唯一的证人,李栋说得没错,他一定会对她下手。
五天的时间,方远带人排查了市里无数个可疑场所,但郑泽山和他的手下就似泥牛入海一样,一点消息都没有。
他越是心急,就越是没有结果,最后还是郑回和李栋看不下去了,押着他到医院去复查,医生一见他就开始批评,说他不遵医嘱,没按时回来换药,还顺带教训了郑回和李栋,问他们没发现他一直在低烧吗?等到CT片出来就更不得了了,医生直接拍着桌子咆哮,说原来的骨裂都快成骨折了,就差没让全院工作人员来参观他这个不重视医嘱不尊重医生的典型案例。
李栋从厨房里出来,手里拿着个热水瓶冲他晃了晃。
“我说大哥,你这礼拜过的是什么日子啊?这瓶里一点水都没有,你这是一天三顿都跟小喜搭伙,连水都不烧了是不是?”
“没有,你们别胡说。”方远立刻说。
他这句话回答得那么快,郑回和李栋忍不住对看了一眼。
李栋抬头看了看天花板,像是要透过天花板看到楼上的闻喜,嘴里说:“怎么回事?小喜没管你吃喝?她不是不出门的吗?”
方远别过头:“我这几天都在外头跑,哪有时间?”
郑回吃惊:“你就把她一个人扔在上头?”
方远沉默,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他不想去看她吗?不,他是不敢。
旧式居民楼的楼板薄得超乎正常人的想象。他能听到楼上她发出来的细碎响动。她走来走去的声音,拉开椅子坐下,失手掉了东西在地上,她的脚步比谁都轻,猫一样,但逃不过他的耳朵。
他也知道她睡得晚,有时候他躺在床上,渐渐夜深,一家一家的杂音次第消失,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楼上的那一点点碎响,等到她的声音终于完全寂灭,他觉得孤独,那孤独是可怕的,就好像全世界只剩了他一个人。
他睡不着,从那天开始,他总是睡不着,有时候他会走到楼上去,在那扇带着铁锈的防盗门外安静地站一会儿,在太阳未升起之前,没有人知道他的煎熬,就连他都不敢相信。
郑回很有些看不下去:“她不是你带回来的吗?你也太忍心了,我去看看她。”说完就推门上楼去了。
李栋没跟去凑热闹,他嘟哝了一句我去烧水,然后在进厨房门以后回过头小心翼翼地看了方远一眼,心想:一个人活成这样,得多难受啊。
5
方远的低烧没两天就好了,手上的绷带也因为不方便行动被他自己拆了,居然五根手指活动自如,以至于队里上下一致地认为他有一具妖怪的身体。
方远本意是要继续排查市里的可疑场所,寻找郑泽山,但令人头疼的是,N市的治安环境像是一夜之间坐了滑滑梯,紧急状况层出不穷,公安局成了消防局,整日里忙着到处扑火,汪大川只能把老婆的严令抛到脑后去,直接取消了方远的病假。
广东警方派专人过来要求带走陈二,他在广东有多项案底,方远要求把陈二留下,他是自己手上唯一能够找到郑泽山的线索,可局长出面了,说他们局一直与他省公安关系良好,希望方远配合工作,陈二就这么被带走了。
寻找郑泽山的行动陷入死胡同,而庭审的日子渐渐临近,方远几乎没有在家的时候。郑回代替方远给闻喜送了几次东西,见了他就说没想到小喜一个人还过得挺好,该吃吃该睡睡,看上去还胖了一点。
方远听完这句话略微安心,随即又觉得有些失落。
而该吃吃该睡睡还胖了一点的闻喜,每一天都计算着日子,想着还有多久她就要继续流浪。
她安静地待在小小的屋子里,尽量让自己多吃一点,她在街头流浪过,知道食物的重要性。
郑回来了几次。郑回是个很热情的人,不用她开口就会滔滔不绝地说话,把最近发生的事情都对她描述一遍,安慰她一切都好,就是局里太忙。
还有李栋,李栋也来看过她,坐着跟她东拉西扯地聊了很久,最后才说了句。
“小喜,你和方大哥……你是怎么想的?”
闻喜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背,她要等一等才能正常地发出声音。
她说:“你放心,我很快就要走了。”
李栋愣了,他没有想到她竟然不否认。
他也没有想到她要走。
他看着她,有些结巴。
“你,你要去哪里?”
闻喜说:“你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她当然考虑过自己的将来,虽然将来对她来说是个模糊的东西,但她一定可以去另一个城市。她是个成年人了,也经了一些事情,没有以前那么单纯而毫无防备,她可以找一份工作,闻喜看自己的双手,至少现在她有厨房里的经验了。
李栋看着她低头,那细长的白色脖子像是不胜负荷,他胸口有一种热热的感觉,那是一种冲动,冲动让他想要走过去抱一抱她,至少给她一点安慰。但他随即被这个冲动吓坏了。
他用力攥紧手,怕它们不受控制,他也试图打破沉默,但他的嘴唇发了抖,声音都变得怪异。
他听到自己说:“如果你需要帮助,我可以……”
闻喜抬起头,摇头,又觉得抱歉那样,对李栋微笑了一下。
李栋永远忘不了那个笑容,他从来没有走得那么狼狈过。
简直是逃走的。
第二天值勤的时候,李栋遇见了海潮。
他现在在交通队工作,任务就是开着摩托车整天在路上寻找违章车辆,划拨给他的片区就在旧公安家属区的边上,整天兜着圈子的,见着谁都不奇怪,否则他也不会时不时就到方远楼上去看一眼小喜。
他想跟海潮打个招呼,但她提着个大大的超市袋子,目不斜视地进了方远家所在的小区。
李栋愣了一下,就没叫出声。
老式居民楼灰扑扑的,每家阳台外头都伸着长长的晾衣铁架子,万国旗般那么晒满了五颜六色的衣服床单,早上天气挺好的,这会儿就有点阴了,他可以看到许多家里有人走到阳台上收衣服,以防一会儿下雨。
他特意多看了一眼闻喜所住的那个楼层,那小小的阳台被房东封闭起来了,窗户紧闭着,一点动静都没有。
海潮是去找方远的吗?
可这个时候方远一定不在家。
或者她是去找小喜的?
李栋的心没来由地跳了两下,他觉得自己应该打一个电话给方远,至少把他看到的告诉他。
但是方远没有接电话,李栋又把电话拨到刑警队,队里说方远出任务去了,估计在蹲点,顾不上接电话。李栋按了手机,在摩托车旁边站了好一会儿,直到对讲机突然响起。
是110台过来的信息,要他立刻到解放东路口处理交通事故,李栋赶紧应了,他开着摩托驶离居民区,开出几百米又回了次头,总觉得心里不安。
汪海潮上楼,在方远的屋子前停住,又从口袋里摸出了钥匙。
这里是方远父母的老房子,多年前他们在世的时候汪家就有备份钥匙,她还记得方远小的时候忘带钥匙,总是跑到她家去拿。
那时候她家也住这个小区,就在前头一栋楼,她从小是和方远一起玩大的,后来方远爸妈因公殉职,方远就住到了她家。她小小年纪也知道没有父母是世上最大的伤心事,只是能和方远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让她实在无法控制自己的兴奋之情,她不停地跑到方远的小房间里跟他说话,从早到晚,爸妈拉都拉不走,妈妈说她不知羞,她还理直气壮,说反正我长大是要和远哥结婚的。
现在想起来,那句话仍旧像在耳朵边上。
汪海潮打开门,走进屋子,方远工作以后才住回这里,小小的两居室一共五十多平方米,一目了然。
她把那一塑料袋东西放在桌上,自己走到卧室门口,门没关,方远一个人住,没有秘密。
她对李栋说自己是来做田螺姑娘,但方远是经受过多年军队式训练的人,屋子里的一切井井有条,床上的被子叠得跟豆腐干一样,边角就像是刀裁出来的。
卧室的窗帘没有拉,阳光照在蓝色的床单上,汪海潮一个人站了一会儿。
方远的父母是在跨省追查嫌犯的时候因公殉职的,他们的车子被嫌犯驾车碰撞,双双从盘山公路上摔下去,尸骨不全。
惨事发生在十三年前,那时候方远才十二岁。她不知道是谁把消息告诉他的,她只记得那天她抓着半根油条冲上楼来找他,就看到他一个人坐在这张床上,一双眼睛空洞地望着窗外,像一具没有生气的雕像。
那一年她才八岁,连恐惧两个字都不知道怎么写,但什么都比不上切身体会,她怕得哇一声大哭起来,一直哭到方远走过来拉起她的手为止。
谁都不知道他是我哭回来的。
汪海潮在心里想,没有那顿号啕大哭,方远一定会变成另一个人,不会是现在这样,他是我的。
汪海潮上楼,手里仍旧拎着那袋东西,整盒整盒的速冻食品有些化开了,隔着塑料袋都是冷得刺骨。她在那扇生锈的铁门前停下,一个人站了几秒钟。
一个星期前的清晨她来过这里,她看到方远默默站在这扇门前,很久。
就连他的背影都写满了渴望。
她知道闻喜就在里面。
她躲开了,蹑手蹑脚地逃走,就像那天在医院,她明明看到他们四唇即将碰在一起,却还要装得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她已经为此煎熬许久了。小喜是方远救回来的,她曾经喜欢她,就像喜欢一只可怜的小动物,但这只可怜的小动物,却要带走她爱的人。
她觉得自己应该给小喜讲几个故事,比如说东郭先生与狼,还有农夫与蛇。
她简简单单地觉得,自己是被背叛了。
双重的。
她原来是可以更早站到小喜面前,质问她为什么的,还有方远,她不知有多少次,想要跳到他身上,打他的肩膀,摇晃他的脖子,号啕大哭直到他向她认错一百遍,保证一万遍为止。
但她已经不是个八岁的孩子了。
她看到方远凝视小喜的眼神,连她都知道这一次不是用哭就能把他拉回来的。
汪海潮吸了口气,按动门铃。
门铃是一个塑料的小盒子,不知道用了多少年了,红色凸起的小圆点按上去都有点黏糊糊的,但仍旧是好用的,她只按了一下就听见门里响起来的铃声,很单调的电子音,“哔”一声,拖得很长。
门里没有动静,她就又按了一下。
来开门的果然是小喜,隔着铁门,她也能看到她突然愣住的面孔。
闻喜让汪海潮进屋,看着她把手里的袋子放在桌上,圆眼睛扫过屋子,最后才看她。
小喜胖了些,汪海潮想,但她以前太瘦了,胖一些更适合她,大概是很久没晒太阳的关系,她站在那里,白得耀眼。
她真美!
汪海潮突然间自惭形秽起来,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体会到这个词,这感觉真差,她要用尽全力才能挤出一个笑容来。
“原来大哥把你藏在这儿。”
闻喜略带不安地看着她,她喜欢海潮,到现在还是,海潮让她想起乐乐,正因为如此,她才更觉得羞愧。
她应该把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贴在床头上,还有农夫与蛇。
闻喜没有回答,汪海潮说完这句话以后,也就不知道再说什么好了。
她到这里来也是鼓足了勇气,但是见到闻喜的一刹那,她那些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勇气,就像肥皂泡沫一样消失了。
她委屈得只想号啕大哭。
闻喜紧张地看着海潮的脸,那张脸上原本的笑容已经消失了,她觉得海潮就要哭了。
她没见过她哭起来的样子,有些人生下来就是该被人疼爱的,就像汪海潮。
闻喜一下子六神无主起来,她对海潮伸出手,又收了回来,她有些不敢碰她,怕她一碰就落了眼泪。
闻喜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汪海潮已经在哽咽了,她两眼泛红地看着她,声音都变了样。
她说:“小喜,你要把大哥抢走了是吗?”
6
闻喜拼命摇头,她在一种急于要证明自己的焦急中张口结舌起来,她可以冷静面对任何人,除了海潮。
她该怎么解释呢?再说一遍我一定会走的?
汪海潮的眼泪一发不可收拾起来,她已经憋了太久了。
“我看到你们在医院里……他喜欢你,我知道,他喜欢你。”激烈的情绪让她语无伦次,她在一个剧烈的抽噎里吐出最后一个破碎的句子,“他想亲你,他到现在都没有亲过我的嘴呢!”
闻喜连嘴唇都白了。
她觉得自己一定得说些什么,但在哭泣的海潮面前,什么都是苍白的。
她怎么还有脸站在这里呢?不需要任何人提醒她都知道,只有一件事情是她该做的,就是彻底消失。
闻喜努力了又努力,终于发出了声音。
她听到自己说:“你回去吧,海潮。”
海潮震惊地抬头,她脸上还挂着亮晶晶的泪痕呢。
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还有比这更冷酷的回答?
海潮用泪眼看过来,闻喜把头别过去,不愿与她对视,她知道海潮震惊,但有些话说出来不如做出来。
闻喜在心里轻轻地补充:但你不会再见到我了,我保证。
汪海潮走了,拍门而去,闻喜站在阳台上,目送她离开。
年轻女孩子的背影都是怒气冲冲的,闻喜可以想象到她的愤怒。
她回到屋子里,海潮带来的那个袋子还在桌上放着,袋子已经倒了,里面有水渗出来,她看到露出来的冷冻食品的一角,还看到几罐啤酒。
这些东西一定不是送给她的,她也没资格享用它们。
闻喜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东西,然后把方远给她的手机找出来。
手机里只有方远的号码,她看着它想一想,又放下了。
她找出纸笔,留了一张纸条在桌上,上面写她会自己找个地方住下,另外她不会食言,开庭那天她一定会到。
她把钥匙留在纸条上面,提着收拾好的行李走出去,走到门口又回头,从脖子上把那块长生牌也扯了下来,和纸条放在一起。
闻喜下楼,手里只有简单的一个小包,里头是简单的几件换洗衣服,还有一个信封,装着五百多块钱。
这就是她全部的财产了。
衣服和钱都是小武收拾好送到医院里给她的,她在小武那儿才待了一个多月,吃住全在店里,但小武一定要给她开工资,她不要还不高兴,说她看不起他。
她想起来,自己已经很久没见到小武了,不知他现在好不好。
但她也不能再去见他了。闻喜走在路上,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清醒地认识过自己。
她过去总觉得,一定是有什么错了,所以自己才会遇到那么多可怕的事情。但现在她知道了,错的一直是她自己。
她的出生就是一个错误,否则她的亲生父母不会放弃她,爸爸妈妈在她与乐乐之间选择了乐乐,那简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然后她把噩运带给了方远。
光是这两个字都让她心脏抽痛,如果没有她,一切都不会发生。她拖累了他,让他陷入险境,她差一点就害死了他!
现在还加上海潮。
他救了她,一次比一次危险,他看顾她,她从未得到过那么温柔的对待,他还给了她那块长生牌。
有一个刹那,她以为她已经与他合二为一了。
但那只是个幻觉。
他对她说:“小喜,我不能留在这里,你知道……”
他还说:“我得走了。”
再也没有比这更对的决定了,她早就该离开,找一个角落安静地生活下去,不再把噩运带给其他人。
闻喜在最近的一个公交站上了最先出现的一辆公车,公车路线很长,摇摇晃晃至少二十多站,她在终点站下车,那是一个她完全陌生的街区,街道很窄,路边有许多面目模糊的小店。
闻喜找到一家很小的招待所,最便宜的单间,一晚上三十块。
招待所问她要身份证,闻喜撒了个谎,说身份证掉了,还在补办,他们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但也没有再追问,只是要她填了张简单的登记表。
填表的时候她几乎没有经过思考,就写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名字。她已经很久不用自己的原名了,所有人都叫她小喜,包括方远。她没有在公安局的表格上填自己的真名,她怕自己会被送回去,然后被视若无睹,或者更糟,被父母再牺牲一次。
而现在,她连小喜这两个字都不想再用了。
上楼的时候,闻喜听到背后的窃窃私语声,她想他们可能是把她当成一个离家出走的傻姑娘。
房间真的非常简陋,地板咯吱咯吱响,走上去黏糊糊的。床板上铺着几乎分辨不出本来颜色的条纹床单,白色的被套已经成了黄色,窄小的厕所里只有一个蹲坑,带着点点可疑的污渍,一根塑料水管接在一个生锈的龙头上,既冲凉又冲厕。
但闻喜并不觉得无法忍受,她去过比这里可怕得多的地方,与那些地方相比,这里已经是个很好的栖身之地。
她坐在床上,仔细算了算自己手里的钱,觉得应该可以待到开庭那一天。
至于那以后,她就可以离开了。
或许她还可以问问周围店家是否需要临时工,她不能靠这五百多块钱过一辈子。
她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自力更生,但她唯一擅长的却跟现实社会实在相距太远。
闻喜低头看自己的双脚。
早知道会有今天,过去这十几年她绝不会把芭蕾当作人生的全部,艺术换不来生存,她没法靠踮起脚尖旋转吃饭。
闻喜放下东西,离开招待所走了一圈。
她问了周围看上去可能需要临时工的所有地方,但结局都令她失望。天很快就黑了下来,她在一家包子铺里买了个菜心的包子,握在手里热腾腾的,切碎的青菜里还有一些被切得很小块的黑色香菇。
她就站在街上一小口一小口把它吃完了,热的东西进了肚子,街上的路灯也同时亮了起来。
她很珍惜地吃完了那个包子,吃晚饭时间了,包子铺生意清淡,老板一直在拿眼睛瞅她,看她吃完了就问:“再来一个不?”
闻喜摇摇头。
包子不贵,才五毛钱,但她要省着每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