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并不介意,而是眼睛看着教室的天花板,用播音员的口吻说了一句话:“马卓,你真牛逼。”

 

 

(4)

 

十岁的时候,我已经早早懂得“宿命”的道理,但我从没放弃过与之的抗争。我不服输,不认命,我一直相信努力会有好的结果。但遗憾的是,一直到后来许多许多年过去之后,我却仍然不懂得,抗争“宿命”原来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

就像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会遇到那个叫“毒药”的男生,他仿佛一直蛰居在那里,等着有一天以迅疾无比的速度径直闯入我的生命,就像一只蚂蟥,在我还没意识到痒的时候,已经被他饱食鲜血,当我想到要对抗他的时候,他却从我的身体里剥离,只把深重的疼痛留给我,这简直让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那天是周末。秋天的阳光像层鸡蛋清,把我的皮肤晒的滑滑的,我的心情出奇的好。颜舒舒依言带着我,去一个叫“华星”的大市场给阿南买鞋。

“两千块的ECCO,我三百块内准搞定!”颜舒舒得意地说,“买好了你拿着到大商场ECCO专柜对一对,保证看不出任何不同。”

我不懂得什么叫ECCO,也不懂两千块和三百块到底哪个更*谱。只要鞋好看,阿南穿着合脚,就一切OK。

出了校门不远就是二十九路公交车,我们快走到公车站的时候,颜舒舒忽然抓着我的手臂轻声尖叫起来:“呀,毒药!毒药!”

我不明白地看着她。

她手搭凉棚张望一阵,附到我耳边来,神秘地说:“看前面那个男生,哦,你看他帅不帅,你看他的帽子,是VD的,你看他的手表,卡地亚,你看他的鞋,GUCCI的,他的裤子,CK的。哦,天啦,全是有品质的!他就在附近的技校读书,我们学校好多女生都迷死他了,难道你不知道吗?”

我当然不知道。

不得不承认,除了课本,我知道的东西实在太有限了,来这里读书快两个月了,我还是第一次上街呢。

颜舒舒的眼神里充满了对他穿着的崇拜,她拉着我,飞快地走上前去,还念叨着:“走,我们研究研究去!”公车还没来,我们和那个叫“毒药”的男生并肩站在了一起。他好像歪过头看了我们一眼,不过他戴着帽子,我并没有看清他的脸。颜舒舒站在我的左边,她一直凑着脸想看清楚他的鞋。不自觉地,我换到了颜舒舒的另一边,可是不知道为何,他却也跟着我移动了过来。也许是错觉吧,我甚至还听到了他轻轻的笑声。

我正在考虑要不要再移动的时候,车来了。我如释重负地抢先上了车,车上已经没有空位,等我终于站定的时候,发现他居然又站在了我身后。

而且,他冲我微笑了一下。流氓。我的心里冒出这个词,自己也吓了一跳。


这回我看清了他帽子下的那张脸。说实话,不得不承认,我从没见过一个男生长成那样,怎么说呢,不仅是好看,也不仅是帅,什么词语都无法形容,总之,很特别很特别。他似乎知道了我在看他,居然把脸凑过来。

我赶紧收回我的目光,看着窗外。

“天啦,真他*的帅!”颜舒舒却在我耳边花痴地嘀咕。

我却感觉身后的他上前了一小步,*我更近了一些。他吹着口哨,不知道是在吹什么歌,调子古怪而飘忽,让人摸不着头脑。他的举动让我多少有些惊慌,我飞速地转过身,他却肩膀*着公车上的柱子,抱着臂,用一种很平静的语气对我说:“同学,你背包的拉链开了。”

果然。

我敢保证,在我出门前,它绝对是拉上的!

“谢谢。”我违心地低声对他说。心里却狐疑:也许就是这个他拉开的呢。

“哎呀,看看有没有丢什么东西?”颜舒舒大声叫起来,引来公车上无数注意的目光。我示意她噤声,并把包重新拉好,背上。

还好,我的钱放在我的裤子口袋里。我悄悄地摸了摸,还在。

“噢,你的手表是不是于安朵送的?”我听到颜舒舒在问他。

不过我没有听到他的回答。

“一定是的。”颜舒舒讨了个没趣,只好凑到我耳边说,“我认得那块表,于安朵磨了我一个多月,后来我进价卖给她的,亏死掉了。”

我知道于安朵,她是我们隔壁班的超级大美女,听说有很多男生下课的时候趴在阳台上一动不动,就是为了能看她一眼。我也觉得她真的美丽,却没想到,她会和这样的“小混混”混在一起。

到了站,颜舒舒拉着我下了车。我眼前的正是“华星”商场。这是一个只有三层楼高的地方,占地面积却很大。与其说是商场,我宁愿认为那是市场。市场前立着一个很大的广告牌:“最流行,最时尚,最便宜。”市场前面人头攒动,有很多穿着奇装异服的女人和男人来来回回。我跟着颜舒舒往商场里走。一跨进大门,就听到震耳欲聋的音乐,仔细一听,居然是一个男人在不停发出亲吻的声音,听得我心里直犯恶心。可颜舒舒却不一样,她一进这里就像鱼儿进了水,拉着我,熟门熟路地穿梭于各店铺之中,还时不时跟店主们点头打招呼。

看来她在学校里卖的那些东西多半都出自于此地吧。

我们到了二楼,颜舒舒带着我到了一个小小的柜台。这里的鞋架高得要命,真不知道那些鞋是怎么放上去的。

颜舒舒她问我:“你爸爸几码?”

“43。”我说。这个我早就了解过了。

“OK。”她麻利地拍拍手,背对着我,指着天高的鞋架,嗲声嗲气地对老板说:“帮我拿一下那个,那个,还有那个,谢谢噢。”

老板拿起一个类似晾衣架的长棍,将她所说的那些鞋一一勾下。

颜舒舒把鞋在地上排了一长串,一边摆一边说:“买鞋要看脚大脚小。适合小脚的款大脚的一定不能买,适合大脚的款小脚穿着肯定不好看。”她专业得像在表演绕口令。

我看着脚下,发现自己开始有点佩服她了,她的眼光的确不俗,选的东西都很别致。特别是在她跟店主讨价还价的时候,简直熟练到让人瞠目结舌。我和她一般年纪,可相比起来,我就是个完全没见过世面的小瘪三。

“你自己挑挑。”颜舒舒对我说。

我刚想蹲下身,忽然被人重重撞了一下,连我的包好像也被谁扯了一下。拉得我差点没摔倒。


我转身,握着被撞得发麻的胳膊,循着那个奔跑的身影看去——天,是他。那个帽子,那双绿色的球鞋,我记得清清楚楚。

“是毒药,原来他也来这里。”颜舒舒朝远处张望了半天,凑过来问我:“你没事吧?”

“没事。”我揉了揉胳膊,把包背背好,对颜舒舒说:“我喜欢黑色那双。”

就在这时,我们面前又飞一般地跑过去几个男生。他们跑得很快,并很快追上了“毒药”,远远看去,我好像看到他们在搜他的身,他只是懒懒地站着,把两只手臂都伸到空中,没有任何反抗的意思。

“我去看看出什么事了。”颜舒舒把手里的鞋一放。

“别去!”我拉住她。

“噢,好吧。”她摇摇头,“我们买了鞋快走,今晚我老妈还要来我学校看我,见我不在,我麻烦大了。”

很快,我买好了鞋,抱着鞋盒,和舒舒一起来到了公车站,准备坐车回学校。

210块钱。如果阿南知道,不知道会不会埋怨我。

可我真的很希望有一天,我是用自己的钱替他买鞋,如果那一天快快来到,该有多好。

“你在想什么?”颜舒舒问我。

“没。”我答。

车子正好在这时候来了。我们随着拥挤的人群走上公交车。在车子快要开之前的一秒,我又看到了那个人影——他在离公车还有将近三米的地方纵身一跃,像一个袋鼠一样跳上了公车,手中的硬币像子弹一样弹进投币箱里。

我立刻感到莫名的紧张,拎着袋子的手指忽然疼痛无比。难道是鞋子太沉了?

我寻找颜舒舒——她已经在后排占到一个座位,招着手让我过去。我奋力从人群中挤过,一直挤到她身边。

这一路,他没跟过来。

谢天谢地。

“哦也,今天跟他真是有缘,要是给那些追她的女生知道了,非嫉妒得疯掉不可。”颜舒舒说,“听说为了见他一面,要在技校门口苦苦等上一周呢。”

有那么夸张吗?

到了学校,颜舒舒拉着我下了公车,却发现他并没走,而是站在那里,像是专门在等我们一样。我低下头想从他身边走过去,他却对我懒懒地伸出一只胳膊。

“同学,等等。”他说。

怎么了?我完全不明白状况。

他却顺势一拢,抱住了我的胳膊。当时我们就在离校门不远的地方,他的动作就好像在迎面抱着我。这严重地让我感到羞愧,我触电般地把他的胳膊狠狠推开,抬头瞪眼看着他。

我的脸却不自觉地红了,我甚至能敏感地感受到这种仿佛赤潮的红色。我一定是因为太羞愧了,那一刻,我羞愧得真想把自己的脸皮撕掉才好。

怎么能和一个男生,这样拉拉扯扯?在马卓的人生中,到目前为止,这都是禁止发生的。绝对禁止。

“你离我远点!”我大声地吼他。

“有事吗?”颜舒舒一定好奇死了,凑前一步问道。

他并不生气,而是伸出一根手指,在我眼前勾了勾,笑着说:“把我的东西还给我。”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近我。我全身的神经都绷紧了,只能用手抓住背包带子,想要摆出一副抵抗的样子,可是还没来得及握紧带子,他已经站在了我身后。我想转身,他却用手按住了我的肩膀。我忽然觉得自己脸上的红色又一瞬间褪去了,只剩下阵阵凉意。


却用手按住了我的肩膀。我忽然觉得自己脸上的红色又一瞬间褪去了,只剩下阵阵凉意。

“别动。”他说。

颜舒舒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大气也不敢出。

他的动作很麻利,转眼就从我背包的侧包里拿出一个白纸包着的东西,满意地亲了它一下,再用左手把它扔向半空中,飞快地转了一个身又接到右手里,哈哈笑着走远了。

“谢啦!”他已经走得老远,却又停下来,转过身来面对着我们,把帽子微微拎起来又放回去,欠了欠身,送过来这两个字。

颜舒舒紧张地抓着我,问我:“他什么时候把那东西放进去的?”

我迟疑地,缓缓地摇摇头。

“天啦。”她苍白着小脸说,“我估计那一定是‘粉’,要是今天被警察抓到,马卓,搞不好我们都得去坐牢。”

她话音刚落,轮到我小脸苍白了。

“粉?”

是电视剧里演的那种东西吗?

我不敢往下想了。突然间,我的脑海里却忽然浮现出公车上,他扔出的那枚亮晶晶的硬币。那个完美的抛物线,它的系数到底是多少呢?

我该如何才能猜透这其中的玄机?

 

(5)

 

天中的月考,终于在开学两个多月后开始。

对于这次考试,我一直都放得很轻松。其实和班上某些苦心孤诣的女生相比,我并不算非常用功,我只是把某些女生用来思考爱情和男明星的时间和课余谈天说地吃零食的时间花在了学习上罢了。

我从不熬夜,也不早起苦读。生活规律,心情平静。

或许这些才是我的致胜法宝——我居然考了全年级第一。

也正因为如此,我这个“第一”让我从班里最普通的一名学生一跃成为众人关注的“明星”,让众人跌破了眼镜后开始用不一样的眼光看我。老爽公布成绩那天,颜舒舒发出一连串的啧啧赞叹:“马卓马卓马卓,能不能告诉我,你的脑子是用什么做的?”

“碰巧吧。”我说。

我虽然开心,但真的没觉得有什么好骄傲的。因为从小学五年级开始,考第一对我而言就早已经是家常便饭。

“死谦虚!”颜舒舒骂我,骂完后又说:“我不管,下次考试的时候我不明白的地方就抄你的,嘿嘿嘿。”

我们正在交谈的时候,坐在前桌的肖哲忽然把头转过来,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看。

我被他看得挺不自在,于是把头埋下了。

颜舒舒快嘴地问:“喂,肖哲同学,你在看什么?你是不是输得很不服气啊?”

没想到肖哲却没理她,而是仍然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说:“马卓,我想请教你一道题。”

说完,肖哲把一大本起码有三百页的练习册摔在我桌上,指着一道被铅笔几乎涂的乌黑的题目问我:“你能想想这道题吗?我一直不是太明白。”

我傻傻地看着那道题,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我把书接过来,有些被动地盯着那个题目看的时候他又发话了:“马卓同学,请问你平时都看什么参考书?”

“没什么呀。”我抬起头,缓缓地回答他。

“马卓同学,你不需要这么保守吧?”他推推鼻梁上的眼镜,一把把他的砖头书抱走,“咣当”摔在自己的座位上,惊得我瞠目结舌。

我早就听颜舒舒说过,肖哲,是天中初中部的四大天才之一。平时沉默寡言,曾因岳飞得到灵感,找到纹身师要求在自己的背部纹上“清华北大”四字而引起全校哗然。这次没有拿到全年级第一的他,好像对我颇有意见。

不过颜舒舒对此却有不同看法——“他看上你了!”她用手指着肖哲的背部,张大嘴巴对我做出这五个字的口型。

“我跟他是初中同学,我用我的人格保证,你是他第一个主动说话的女生。初中三年,跟他说过话的人不超过五个,女生不超过零个。”她振振有辞地总结。

可惜,恋爱这种事,我向来不感冒,而对优秀的男生,我更是不感冒。我的心里除了超过他们,从来都不可能有别的想法。 

月考之后刚过一周,就是放月假的时间。那一天阿南早早站在一辆小面包车前等我。一看到我出来,他就连忙上前,帮我把东西都提过去。

“累不累?”他认真地问,“在学校里待这么久,憋坏了吧?”

“还好啦。”我应他。他知道我不是喜欢到处乱跑的女生,却依然担心我受不惯别处的拘束,我的心里微动。

送他的礼物被我包好放在自己的背包里,被我大大方方背在身后,不必担心他发现。我要给他一个惊喜,一定。

颜舒舒骑着自行车,从学校里冲出来。她一边挥手一边叫我的名字:“马卓!老爸车子来接啊,真幸福!假期愉快哦!”

我也挥手对她道再见,阿南笑着问我:“好朋友?”

我知道,他了解我的性格,难免会担心我离家在外的日子会寂寞。我若有个朋友,他心里会好受许多。

于是我有些违心地点了点头。其实也不是说颜舒舒哪里不够好,她对我已经够好,只是我心里总是对“好朋友”这个词有种莫名的拒绝,我担心这是我永远也无法治疗的顽疾,偶尔也为此伤感。


正当我们上车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喊我的名字:“马卓!”我回头,居然是爽老班。

我连忙介绍:“爸爸,这是我们班主任爽老师。”

“哎呀,马先生你好。”老爽立刻把手伸出来,他对阿南说:“你生了个好闺女!这次考试全年级第一呢!太长你的脸啦。”

“真的?”阿南笑着答应,也用赞许的目光看我。从小到大,已经不止一个老师认为他姓马。他却从来都不辩驳。

“真好,真好。”阿南搓着手对老爽说,“老师什么时候有空,到我家坐坐?”

“好啊!”老爽爽快地答,然后骑上他的自行车远去了。

估计他一定是高兴地忘形了,他看着老爽的背影,竟然冒出一句让我差点晕过去的话:“你们老师挺帅的啊,一定有很多小姑娘喜欢的吧。”

我白他一眼,他嘿嘿笑着替我把车西拎上了车。 

第一次放月假回到家里,我就像个海归的大学生一样受到了空前好的待遇,奶奶和阿南忙了一大桌子菜,不停地让我吃啊吃,就好像我在学校里被饿了整整两个月。

他很高兴,一个人倒了些酒,自斟自饮,连邻居来串门他都忍不住向别人汇报:“我们马卓这次月考,考了天中的全年级第一。是不是很厉害?”

他从来都是一个谦和的人,可是却真心地为我骄傲,从来不去掩饰。

吃完饭,夜幕已经降临,他一边帮奶奶洗碗一边唱着歌。如果不是很高兴,他从来不哼这个曲子。我后来才知道,这是一首叫做《忘不了》的老歌。

“忘不了忘不了
忘不了你的泪
忘不了你的笑
忘不了落叶的惆怅
忘不了那花开的烦恼”

他的嗓音仍然与七年前无异,只加了少许的沧桑。不知他是否还记得,七年前的他唱歌时的心情?

吃完饭,我回到我的小屋。家里一切都没有变,看得出,为了迎接我的归来,奶奶还特意打扫了卫生,我桌上的那面小镜子被她擦得锃亮。我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竟然在眉眼间看出些她的味道。不知为何,我把镜子反过来,扑到了桌面上。

秋天的夜晚已经有些微凉,我从背包里把给阿南的鞋子拿出来,轻轻地拎上,去敲他的门。

他正在算帐,电脑在他身后一闪一闪地亮着。

“马卓,有事?”他打开门,摘下他刚配的新眼镜问我。

我蹲下身,把鞋放在门口。

他惊奇地看着,说:“给我的?”

我点点头,背着手说:“四十岁,生日礼物。”

“哦。”他仰着头想了想,“好像是快到了。”

说完,他埋下身子,用两手把鞋拎起来,回到房间他的摇椅上坐下,仔细端详着那双鞋,笑容在脸上慢慢展开。我跟着走了进去,那一刻我们都没有说话,看到他的笑容,我的心里像是忽然盛了满满一壶水,就要全部倾覆下来。

“你是不是省吃省喝了?”他把鞋放下来,板着脸问。

“没。”我说,“你试试,合不合脚?”

“以后再不要给我买东西了。”他嘀咕了一句,却还是很快地脱下拖鞋,把脚放进去。

“好看。”我说。

他开心地来回踱了几步,还仰天傻笑了几声,却又连忙坐下来,换上了拖鞋。

“为什么不穿着?”我问。

“这么新,留着以后穿。”他把那双鞋慎重的放进鞋盒里,还伸手抚了一下鞋帮。虽然什么灰尘也没有。

“是她叫我买给你的。”我轻轻地说。

他抬起头,惊讶地说:“谁?”


“妈妈。”我说,“有一天晚上,我梦见她了。她说,要我给你买双鞋,你的四十岁生日就要到了。”

“你真的梦到她了?”他问。

我重重地点点头。

“她还是那么漂亮吗?”他轻声问,问完了仿佛忽然发现自己的傻,并不看我。而是把那双刚刚收好的鞋重新放在膝盖上,打开盒盖,手指在上面摩娑着,低着嗓子说:“她在天之灵看到你现在这样有出息,也该放心了。”

说完这句话,他忽然无法自禁,捂住了他的脸,哭了。

七年来,我们第一次又重新谈起她。在这个哀伤的适合回忆的秋天夜晚,喝了酒的阿南,像当年她离我们而去时一样呜呜地哭了起来。

那是相隔七年之后,我第一次看到他哭。我真的知道,他一直一直都没有忘记她。

我走近他,把手放在他的肩头。我想用手心的热量告诉他,她和他的女儿——我,和他永远都会在一起,永远都不会分开。

好久以来,我都不能理解一个男人的心酸,直到很多年以后,当我看那部叫做《胭脂扣》的老电影,听到张国荣幽幽的唱:“只盼相依,哪管见尽遗憾世事;渐老芳华,爱火未减人面变异”时,才忍不住落泪,也才明白他那颗冰封了大半辈子的心。

那晚回到自己房间,我直到半夜才能入睡。我的脑子里像有很多小人在飞舞,搅得我难以合眼。我把开学到现在发生的一切都回想了一遍,却越回想越不是滋味,一种奇怪的躁动在我心里滋长,说不清,也道不明。

我很想知道,我到底怎么了?

难道这就是成长的滋味么,那么酸那么痛却也带着丝丝的甜蜜的醒悟,我该用怎么样的心态,才能好好迎接那些不知道会发生些什么故事的将来的日子呢?

 

(6)

 

回校日很快就到了。那天店里特别的忙,我让阿南别送了,我自己坐公车回校。

好在长途汽车站离我家不远,走路也不过十五分钟。阿南叮嘱了我几句,就跟着一个客户走掉了。我背上我的大书包,决定步行去车站。我还记得,那里有家小面馆里的面相当的好吃,初中时,我常常在那里吃早餐。所以,当我经过它的时候,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 

可我万万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到他。

小面馆生意很好,坐满了人。他坐在外面的一张桌子上,好像还在等面条下好。我真搞不懂,他为什么会到县里来,又为什么会在这个小面馆里出现。我先认出的是他的那顶帽子,那标志性的帽子今天被他反扣在脑袋上。等我明白过来是他的时候我脑袋里“轰”地响了一声,我放弃了吃面的想法,准备从旁边悄悄溜过去。

然而,我的头刚低下去,就被他认出来了了。他在我身后我大声地喊我说:“喂,美女,请留步。”

众目睽睽,我的脚像被胶布粘住了,动弹不得。

他对我笑着,用一种近乎于命令的语气对我说道:“你过来!”
我白他一眼,继续往前走。他伸出手,一把拉住了我的胳膊,懒洋洋地说:“没听见我说什么吗?”

“放开。”我尽量镇定自己,用尽全力瞪着他,努力做出一脸凶相。

“如果我不呢?”他一字一顿地说,还左右摇着脑袋,用一种*诈的眼神看着我:“你是否打算放声尖叫?”

我当然不会叫,我只是想甩开他,不过我压根做不到,好像我越挣扎,他抓得愈发地紧,我觉得我的胳膊都快要被他拉断了。

“放轻松,我只是想请你吃碗面。”他说,“你那天帮了我,我还没有好好谢谢你呢。”

“不用了。”我警告他,“你要再不放开我真叫了。”

“我还真想听你叫。”他的脸凑上来,*近我,欣赏着我内心的愤怒和恐惧,仿佛在强忍着自己喜不自胜的心情。

我放弃了与他的对抗,忽然在他旁边的木椅子上坐了下来。

“很好。”他松开我,满意地说,“我就喜欢女孩子乖乖的。”

可就在他说话的瞬间,我已经跳起来,往另一个方向飞速地逃离。

他并没有追上来抓我,这让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我到车站买好了下一班回市里的车票,去了一趟洗手间,用凉水好好地洗了洗发烫的脸,手臂上被他拉过的地方一直隐隐地痛。我恨死了自己今天的犹犹豫豫,并下定决心,下次要是有人胆敢对我如此无礼,我一定当机立断地抽他一耳光,不然我就不是马卓!这么想着,我心里好受了许多。可是,当我坐到车上去的时候我惊呆了,阴魂不散的他居然也在同一辆车里。而且,他好像早就知道我要上车一样,本来他用帽子盖住脸仿佛睡着了,可我一登上车,他就像亮相似的,忽然把帽子一把从脸上揭下来,一条腿跷到半空中看着我,胸有成竹地笑了。

我看了看我的票上的号,还好,我还没倒霉到那个地步,我们不坐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