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我离开的时候了,像于安朵一样,掉头就走,不需要一声再见,因为这是必须的。
然而,就在我准备叫出租车的时候,我看到一辆救护车呼啸而来,它们就停在酒店大门口,车还没停稳,车上的人就纷纷跳了下去,直往酒店冲去。
毫无疑问,出事了。
(12)
我的大学舍友艾咪声称,我有着她见过的最繁复的手纹。
“你的手上全是十字,太可怕了,”她用吃惊的语气说,“而且,最严重的不是这个,你,要不要听真话?”
“说。”
我对手相学说将信将疑,但不妨一听。
“你的婚姻线走向不明。”她说,“不过,事业线倒是很深很正咧。”
大概是回来的这一天经历太多事,临行前,难得的片刻休憩,我坐在家中的藤椅上,一边听着电视机里不断传来电视购物女郎的夸张的声音,一边无聊低看着自己的右手,想着这些漫无边际的事。
人的命运真的可以通过一只手掌开参破?反正我是不信的。
可是为什么偏偏有那么多事,却好像早已经注定,结果早就潜伏在那里,不管你如何努力,也改变不了任何呢?
阿南在洗手间里刮胡子,好像还在哼歌,与昨日相比,他心情好像好了许多。我不能确定他知不知道夏花今天要结婚的事,如同我不能确定于安朵的母亲大人会不会把那场婚礼搅得鸡犬不宁,这个世界,总是有人欢喜有人愁,就算我穷追猛打旁观到底,终究是别人的事,干预了也没意思。我们能做的,或许真的只有各自保重。
“我们早点出发,这些东西要打个包。”阿南招呼我下楼。我这才发现他一个人提两个大袋子,里面装的全是吃的。我本来想婉拒,但最终没有。当没有什么好失去的时候,我再也不想拒绝他的关心了。他走在我后面,我不知道为何,频频回头,他看着我笑:“看什么看,是不是舍不得这房子啊?放心吧,卖掉之前会让你回来,把你的东西好好收拾一下,要的我们就快递到北京,不要的,统统扔掉!”
“你真大方呢。”我说他。
“没办法。”他笑,“人要往前看的嘛。”
下楼后,他把车钥匙交给我:“你装一下行李,我去楼上拿点东西。”我照做之后,上了车等他。他一路小跑下来,手中握着一张邓丽君演唱会的碟,说:“很久不听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放出声音来。”
看样子,他又再度依恋上昨天。
林果果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或许从来都没有谁能真正替代。
周日路上车不多,我们很快疾驰到机场高速上,他加快了速度,《何日君再来》响起的时候,他跟着轻轻唱和。
“今宵离别后 何日君再来?
喝完了这杯 请进点小菜
人生难得几回醉
不欢更何待?”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邓丽君的告别演唱会上,也唱过这首歌,那是她生前最后一次演唱会。邓丽君穿着大露背红色闪亮长裙,跟着舞曲的旋律扭动着腰肢,台下一片惊呼,仿佛见到仙女落尘。那时候他和林果果在成都的家里看过这场演唱会,童年的我对音乐还无任何感觉,对爱情也一无所知,所以最最记得的是那条招摇的裙子。长大后某日无聊,自己在网上招来重温,却不知不觉红了眼眶。
“她唱过这首歌给我听,”阿南开着车,微笑着对我说,“又一次她喝醉了,我去接她,那时候都半夜了,她坐在摩托车上,在我身后大声唱着,就是这首歌。那时候我不听流行歌曲的,土得连邓丽君都不知道。时间过得真快,你看,一眨眼你大学都要毕业了。”
“人是要往前看的。”我重复他的话。这些年重重复复的回忆,我觉得对他而言太伤神了,或许夏花嫁做他人妇,也是跟他赌这一口气吧,谁会愿意跟一个心里头老住着别的女人的男人呆在一起呢,即使那个女人早就不在人世。
反正我是肯定不肯德。如果他已经有了好伴侣,而且她的事对他而言是“最重要的事”,超过夏花的婚礼,超过我们的重逢,我又何必依恋。
“到北京就开始新生活了。”我故作轻松地说,“我看你需要找个漂亮姑娘谈场恋爱,因为爱情使人年轻。”
“不是每段爱情。”他难得郑重地回应我的调侃,而且更深入地说:“有的爱情史,有的爱情不是。有些人让你恨不得自己可以年轻二十岁,有些人却让你明白自己永远无法再年轻。”或许是不小心解剖得太多,他转而笑着劝我:“我已经老了,倒是你,马卓,年轻的时候,一定要多谈几次恋爱,才不会荒废人生。”
“别跟我提肖哲。”我警告他。
他哈哈大笑。
记忆里,好像很久都没有见过他这么放松的笑了。如果说,十八岁之前我唯一愿望,不过就是希望他能真的过得快乐、幸福,那么现在我至少有九分把握,我可以做得到的。而且,我一定得做到。
“其实肖哲不错啊,”他说,“小伙子人聪明,做事又靠谱,最重要的是,我看他是真心喜欢你。”
“你是不是怕我嫁不出去啊?”
“不是不是。”他连忙说,“我只是提点建议。爱情这种事,关键还是要看你自己来不来电。”
瞧他那语气,搞得自己像爱情专家一样的。
算了算了,我就不揭他伤疤了,不然光提一下夏花今天风风光光嫁富豪的事,就够他喝一壶的了。
到了机场,他将车停在出口,替我卸行李。一边卸一边说:“这边我全替你弄好,到了北京就是一个人了,打包的东西要是重,记得拿一个推车。”
“放心吧,我又不是小孩子。”我说着,抢过一个袋子说,“让我来。”
他看着我手中的包,忽然说:“马卓,你带了几个包回来?”
“什么也没带,”我说,“就带了一个随身的小包,你不是知道吗?”
他指着车里一只暗红色的小型行李箱说:“这不是你的?”
“不是,”我说,“我放行李的时候就看到它了,还以为是你的。”
他转过身,疑惑地拎起那只陌生的包包,他显然没料到很重,轻轻一提居然没提得起来。他皱着眉头疑惑地看着它,像是在努力回忆着什么。我二话不说拉开了拉链,打开了箱子盖。就在那一刻,我们俩同时惊呆了——满满一箱的百元大钞码得整整齐齐,像早就等着我们似的。
搞得跟美国大片一模一样!
他环顾四周,急着把箱子盖起来,我连忙让他等等,因为眼尖的我看到了夹在两排钞票之间的一个信封,我抽出它来,迅速地打开了它。
信是夏花写的,不知道是不是时间很紧,字写得很潦草,只短短三行。
阿南哥:
我说过,欠你的,这辈子我一定会还上。
好人一生平安。
我爱你!
夏花
绝笔。
落款上的时间,竟然就是今天!
我把信递给阿南,对他而言,一切来得那么措手不及。他紧闭着唇,愣在那里许久,像被施了什么魔法,一动不动。
那一瞬间我看着傻掉的阿南,想到夏花信中“绝笔”两个字,唯一的感觉就是:“这回真出事了,出大事了!”
我独自把我的行李重新装回车上,盖上后备箱,把钥匙放回他手上,问他:“你知道夏花今天结婚,嫁给于秃子么?”
他沉默。
“算了,先陪你去办登记手续。”他抬头对我说道。
“等我一下。”我站在路边,拨通114,问到了夏花举行婚礼的酒店的电话号码,我看了看手表,六点刚过一刻,如果不出意外,此时此刻,婚礼应该正在热热闹闹的进行中。
还好电话很快有人接,我连忙说:“我想找一下夏花小姐,就是今天在你们那里结婚的那个新娘子,我有急事。”
“不好意思,小姐你不知道吗,于先生和夏小姐的婚礼取消了。”
“啊!”我惊呼,“为什么?”
“我们也不清楚,只知道夏小姐昏倒了,被救护车紧急送往医院。”
“请问是哪家医院?”
“不清楚,”前台小姐的声音很甜,“具体情况我看你还是联系一下她的家人吧。”
挂了电话,我大脑轰然一响,我忽然想起我离开宾馆时那辆呼啸而来的救护车。原来竟是来接夏花的,如果我当时肯回去看一眼…
而事到如今,我实在车子调头,很快驶上了高速公路。
只是这一次,我们再也没有弄不清这到底是一场阴谋还是一场灾祸,看着阿南企盼的眼神,只能告诉他真话,“夏花在婚礼前晕倒,被送进了医院,原因不明。”
“我不送你进去了。”阿南跳上车说:“我得去看看。”
“等等。”我拉开车门坐上车说:“我陪你。”
他惊讶的看着我。
“我陪你。”我把手放在他握着离合器的右手上,坚定的重复着,“我帮你找到她,把事情处理好,我就回去。”
听歌和哼歌的好心情。生死未卜的夏花让我们的心情都坏到了极点。我在车上几乎打遍了所有医院的电话,均没有查到夏花这个人。
“会被带回家了么?”阿南说:“或许也不是什么大病,就是太累了。”
“我知道于秃子的家在哪里。”我说:“我去过。”
“那就去看看。”阿南说:“知道她安全,我就放心了。另外,等找到她,把钱还给她,也转告她,她不欠我任何。过去的事,都过去了。”
“要是找不到呢?”我问他。
他沉默了一下说:“那就找到为止。”
“你们为何分手?”事到如今,我不想再跟他绕弯子。
“说来话长。”他说:“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我相信他说的是真话,也不再逼他。车子在高速公路上飞驰,我忽然想起了毒药,他昨夜留在我身上的余温犹在。明知不能够拥有,却还是有剪不断的贪念。这个不知道为了谁非要赶早班飞机回去的人,如果知道夏花出了事,不知道他会是什么心情?
可是,我们连电话都没来得及留就已经分手。还说永不再见。
一路上,因为各怀心事,我跟阿南几乎都没有什么对话。到了市区,按照我的提醒,他很快把车开到于安朵家门口。几年未见,我对这里几乎没有任何印象了,本想直接奔着小路而去,但却怎么都记不起来那条小路的位置。之得回到院子所在的大门前。这里没有想象中的恢宏和气派可能是天气太冷亦或是缺乏悉心料理,庭院中的树木统统掉光枝叶,不远处的主楼建筑,看上去也似有说不出的委屈和伤悲。
“要是有人在,不要提钱的事。”阿南叮嘱我说:“我把车开远些,在前面等你,你出来走五分钟,就能看到我了。”
我点点头跳下车。
我用我职业律师的头脑来思考这一切,我不肯相信夏花真的“生病”,如果于德海真的像毒药说的那样老奸巨猾,谁知道这一次的婚礼是不是用什么奇怪的条件勒索达到的呢?那一箱子钱,怎么说也有两三百万吧,难道是夏花付出生命的代价,要换的就是这笔钱,用来还她欠阿南的债么?于秃子真就那么傻,还是早就知道夏花的阴谋,只等着她跳进去呢?
无论如何,为了阿南,先找到夏花是最要紧的事。
七八点钟的夜,开始凉意四起,我裹紧了大衣,深吸一口气,按下了门铃。
按了好几次,才看到门铃上方的红灯心不甘情不愿的亮起。
出乎我的意料,门口的传声器竟然传来于安朵熟悉的声音:“哪位?”
我转过头,看着顶部的摄像头,好让她看清楚我的脸。
“马卓?”她似乎不相信那是我,用怀疑的口吻说。随着电子大门缓缓打开,我终于得以走进这个门庭冷清的豪宅。
于安朵探出半个头来,像是怕吵到别人一样,用微弱的嗓音,小心翼翼的对我说:“马卓,有事?”
我点点头,直截了当的说:“我找夏花。”
“进来再说。”他看我一眼,折身往里走。
我跟着她轻手轻脚走进她的家里,竟然看到于德海。他身上穿着一套看上去十分昂贵的西装,脱了鞋,大半个身子陷在沙发里,像是睡着了。
新婚之日,竟然闲卧在家,不知这是哪一出。
于安朵对我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带我进入她的房间。
“说吧,你找她有什么事?”回到房间,她立刻换了一种口吻,与上午不同,我听出了这句话里明显的挑衅和不信任的意味,说完,她走到窗子前,一把拉上了窗帘。气氛一下子变得诡异起来。
我努力观察她的房间,看不出什么异样。我明白夏花如果真的被藏匿了,也绝不会是在这个房间。
“我打电话到酒店,说她进了医院,我不放心,所以来看看。”
她依然维持着矜持:“马卓,夏花已经是我爸的新娘子了。这件事今天为止已经全市都知道了。我们可以保证她的安全,也绝对会保证她的安全。而且,我再说一次,这是于家的事,不是夏家的事,夏家的女儿已经出嫁,你该明白我的意思。”
我说:“我只是不希望她有事,另外,我有些重要的话要告诉她,所以,请让我见她一面,好不好?”
“她不在家。”于安朵说:“我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够了!”于安朵说:“马卓,恕我直言,我认为你和夏花的交情,还没有到这个地步。甚至,我有理由认为,是你和什么人合伙,把她藏了起来。然后跑到这里来闹事…”
“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不会做那么无聊的事。”
“你来这里到底为什么?”她用锐利的目光瞪着我。
“我找夏花。”我说:“我怀疑她出事了。”
“或许你应该去问问他弟弟,这是一个阴谋。”于安朵叹息说:“想不到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这么没出息。”
“你误会他了。”我说。
“谁?”于安朵问。
“毒药。”我坦然的答。
“你们不是分手了么?还是你也参与了这件事情?”于安朵靠近我说:“如果不是,也不想惹麻烦,我劝你现在就走出我的家门当做什么都不知道。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买单,就算你插手,结局也不会改变的。”
“你是说那些钱吗?”我直截了当的说:“如果你让我找到夏花,我保证给你把那些钱找回来。”
于安朵愣了好一会,这才问我说:“你凭什么让我相信你?”
我指着她那张大床说:“我还记得你躺在这里跟我说过,每个人身上都拴着一根死亡线,这头连着一个人,那头连着一个人。你忘了么?我还记得他疯狂揍我的那一夜,是你救了我,把他打晕,让我快走。我们是朋友,这些我都不会忘记。”
“好吧,让我告诉你。”于安朵终于肯对我说实话,“我们也正在找她,她在婚礼前晕倒,我们把她送进了医院,结果她从二楼跳窗跑掉了。”
“这是早有预谋的事,她挪走了我爸二百多万。她本来想在婚后一走了之的,谁知道会在婚礼前就晕倒。”于安朵说:“不过,就算她机关算尽又如何,还不是一样短命!”
“短命?什么意思?”听于安朵这么一说,我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看来在写“绝笔信”时,她早就明白这一切。
“她得了一种病,叫红斑狼疮。”于安朵说:“医生说她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她是趁人不注意,从医院二楼的窗口跳下去的。那里是个小花园,所以没人看见。我只能说,她是要钱不要命。就算拿了那么多钱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要亡命天涯,不知道有没有福气享受!”
刹那间,我脑子里浮现出曾经在夏花脖子上见到的红色的块状的东西。这让我确认于安朵没有撒谎。关于这个病,我只从小说里知道过,那本轰动一时的网络小说,女主角轻舞飞扬得的就是这个病,男主角不过去给她倒了一杯水,她就永远的离开了人世。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念初一吧,对网络的了解少之又少,但是到结尾的时候我肯定哭了,一个人,躲在县城我那个小房间里,哭湿了很多张纸巾。
“你去找她吧。”于安朵说:“如果找到她,我希望你能劝她回来。我爸都五十多岁了,他放弃了很多东西,想要跟她在一起。只要她肯回来,我相信我爸什么都不会计较。不然,事情闹大了,恐怕谁都担待不起。”
我很想说:“她都快没命了,还担待什么?”
但想到其实她心里也很难过,我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点了点头。
昂、很长时间没来了
于安朵面对我,捞起袖子,给我看她曾在自己的胳膊上划得道道伤口留下的痕迹。那一条条肉红色的伤疤,使我回忆起多年前在花蕾剧场她和我的那场谈判。
“还记得吗?我本来可以索性整掉它,但我没有。你猜为什么?”
我没出声,她自己回答:“是要我记住,别再为爱犯傻。爱情啊,爱到最后都是要人命的。我不可以再犯同样的错误。”
我伸出双臂,抱了抱她,完成了她上午面对我时那个未完成的仪式。
“马卓,”她在我耳边说:“我真的不爱他了,你应该为我庆幸。可怜我爸爸为了筹备婚礼的事已经两天没合眼,现在婚结不成,他却累倒了。这么拼命的追求,其实最后还是一场空。相见不如怀念,能见不如不见。这才是爱情的真谛啊。”
其实,她还是在乎他的。只是已经没有了任何可以说爱的理由。这到底是她的幸还是不幸呢?在我的心里,也没有答案。毕竟那些轰轰烈烈爱过的时光,才是我们曾经年轻过最有力的证明,所以,谁真正敢说自己对过去真的再无一点留恋?
二月的北京,像睡着的北极熊,静悄悄的呼吸,怕惊扰到任何人似的。
连续下了好多天的雪,好不容易放晴的一个下午,夏花坐在窗台上,给自己的脚趾一颗一颗耐心的涂上咖啡色的指甲油。
这是她从医院搬到家里来住的第二天。医生说,她的病情恢复的不错,所以特许她回家过年,但是不可以喝酒,不可以熬夜,不可以过度运动,不可以吃辛辣的食物…总之,一连串的不可以。
我难忘我们救她下山的那晚,我们把她安置在县城奶奶家,阿南去请他一个做医生的好朋友了,只有我照顾她。在我的小房间里,我喂她喝水,她一直紧紧握着我的手,手心太烫,像块热石头。那时候的她烧的几近神志不清,胡话成堆——
“有便宜不占的都是王八蛋…占不成便宜你就不会跑?”
“好多钱,用不完的钱…全给你…”
“苏菲…苏菲…你在哪,别躲我,我怕…”我知道她是在喊那只鸵鸟。喊着喊着,她眼角有泪,我替她擦掉。看着她肿的高高的颧骨,我反复想起林果果,想起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脸上的表情,不体面也不安详,我自己的眼泪也留下来。
有人敲门,我以为是阿南带医生回来,打开门却看到奶奶披着外套站在门外,指着里屋一脸狐疑的问我:“是谁?”
“一个朋友。”我说,“她感冒发烧了。”
屋里竟传来夏花低低的歌声:“天黑黑,未落雨,天黑黑黑黑…”看来,她真的是烧糊涂了。
“你朋友还是你爸爸的朋友,这哪是发烧,喝多了吧?”奶奶看上去很不满。
我无从解释,只能抱歉的推她回房间睡觉。
一直等到医生来,替夏花打了针,她才慢慢的退了烧。等她身体恢复了些,阿南就瞒着奶奶,撒了个谎带着她来到了北京。从上飞机的那一刻起,夏花变得很乖,到了医院也非常配合治疗,医生问什么她答什么,吃药挂水眉头都不皱一下,就是离不开阿南,十分钟不见,就要到处寻人。
“不是绝症,但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这是北京的专家对夏花的病所下的定义。
但这个定义,让我们都大大松了一口气。经历生离死别的煎熬,再也没有什么,能比可以继续活下去这件事让我们觉得更有希望了。
阿南在北京买的房子刚拿到,离装修好并住进去还需要一些时间。所以他在医院附近租了一个两室的小居室,24楼。小区不算大,但干净,空气也算清新。比起总是闷在医院里,夏花的心情显好了许多。
我们都在刻意和往事作别,心造不宣。但毫无疑问的是,我们中间夹着一个人,这是我们逃也逃不掉的尴尬。
见我进门,她大声唤我说:“马卓,脱袜子!”
“为啥?”
“涂指甲油嘛,来,看老爹给我买的这个色好不好看?”
她一直唤他老爹,叫起来分外亲热,好像她才是她的女儿一般。比起来,我那一声总是低低的“爸”真是相形见绌。
“他替你买的?”我坐到窗台,她的身边,问她。
“买了好多,面霜,洗面奶,还有唇彩哦,而且全都是全天然的,用了不会过敏。你来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我用不完的呢。”她拖我一直走到房内,床上摊了一堆东西。我也真是服了他,不知道四十多岁的半老头子站在化妆品柜台上挑选这些红红绿绿的瓶瓶罐罐时,到底怀的是什么样的心情。
“得很多钱吧。”夏花说,“不过也不在乎啊,钱就是用来花的,我早就跟老爹说了,钱不要用在给我治病上,要用在生活上,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我骂她:“病不治好怎么生活!”
她嘻嘻笑,笑倒在床上。
阿南不让讲,所以夏花不知道那些钱早就还回了余家。在带她来北京的前一个晚上,是我亲手把这些钱全部交还回于安朵的手里,并简单跟她讲述了阿南和夏花的故事,希望她可以帮忙成全他们。
我知道我的要求过分,所以不敢直视她的眼神,谁知道她答应的异常爽快,拎着那一大箱子人民币,于安朵对我说:“其实你是为你的父亲,我也是为我的父亲。对你父亲而言,她兴许是个宝,但对我父亲而言,她注定是场灾难。所以马卓,说起来,我们这一边,总是输家哦。”
或许她是为了调节气氛吧,但这真是一个很拙劣的笑话,让人实在笑不出来。再说了,如果这些事,非要用“输赢”这个词来盖棺定论的话,结局恐怕还真的是个未知数呢。
夏花把那些东西通通收拾好,塞回袋子里,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问我说:“老爹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我说,“备年货是很麻烦的事吧。我来做饭给你吃,你想吃什么告诉我。”说完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是阿南按照医生嘱咐为她特制的食谱。
我让她自己挑,她却抱住抱枕,蜷缩在床上,用迷迷糊糊的声音对我说:“我要睡了,现在不想吃东西,老爹回来你叫醒我哦。”
也不知道是真睡还是装睡,反正她很快眯上眼睛,不再同我说话。我替她盖上薄被,发现她脖子处隐隐的红色褪下去不少,看来却依然清晰。她的病其实本来不是太危及生命,但因为她太过任性,对身体内脏器官已经有较大伤害,所以医生才会说出如果不好好调养,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之类的话。
关上门出来。客厅里稍许有些乱,我正在收拾,忽然看到夏花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在闪烁。手机是静音,只见光亮,没有声音,我还以为是阿南,凑近了看,上面显示的是:弟弟。
我迟疑了一下,但很快折身进了厨房,甚至没有伸手去碰那个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