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对她来说,只有爱,才是最大的奢侈品。
如果享受不了,至少还有金钱填补空虚。何乐不为?
毒药追上去,她执意甩开毒药的手,不肯被搀扶。毒药仍然跟上,一把搂过她的肩膀。她嬉笑着,踮着脚,一只胳膊架着毒药,另一只手伸到毒药头上,一边搓揉他的头发,一边假意埋怨:“送姐出门了,也不放鞭炮?”
“有的,”毒药的回答却出乎我的意料,“怎么可能忘?”
说完,他放开她的胳膊,从屋里拖出一个蛇皮袋,又从葡萄架上折了很长一根竹竿,将鞭炮支起,交给一个站在院子边上的胖子手里,粗声粗气地说:“举着!”
说罢,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点上。
噼里啪啦作响的鞭炮瞬间炸开了花,冬夜的空气像被这惊天动地的鞭炮感染了,让人不觉寒意。鞭炮声刚刚响起来,毒药慢慢蹲下身,让夏花到他背上去。
夏花娇笑了一下,身子靠了上去。
我从没见过他这么温柔而严肃,他缓慢地站起身,一步一步安静地迈向门口,如此恭顺地履行着这个仪式——背她的姐姐嫁入别人家。
我看到夏花把头埋在毒药的脖子上,不知道她是在哭还是笑。我想,多半是笑着的吧。只是我自己,怎么越来越看不清楚他们的背影了呢?
他们渐行渐远,往巷口走去,人群跟在他们身后,堵住了我的视线。我低下头,才发现自己原来真的流泪了。
也算是高兴的泪吧,我是真心祝福她。
我相信,如果阿南知道,也会替她高兴的吧?他是那样好的一个好人,纵使自己不能拥有,看着别人幸福也是好的。
我不知道在门边站了多久,毒药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他一个人,低着头,一路只顾着自己的脚尖移动,像一个迷路的小孩。
走到我面前时,他抬头问我:“还记得那条狗吗?”
我点点头。
“前年死了。”他说,“死在夏花怀里,也埋在这里。以后这个院子,就只剩它看家了。”他的表情和语气,真是孤单极了。我心里的那块裂痕又开始疼痛,不由自主地伸手抱住他,像抱住最后一团可以温暖我的火焰。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将我横抱起,一直抱进他的房间。
这里的末世气息我永世难忘。灯光照着我绯红的面颊,他的面目却模糊不清。
我想念黑暗的感觉,很多时候,我甚至想一头深深扎入这昏暗的世界永不抬头。就像在很宽很宽的海面上,抱着一块浮起的木,不管怎么用尽全力拼命挣扎,海水仍然一点一点地弥漫上来,灌进我的鼻子耳朵眼睛,毫无回旋之力。
毒药,毒药。他和他的名字一样,我难以抗拒。
多年前他在这个屋子里把我打得遍体鳞伤,如今我们在这里,我却成了抚慰他伤口的人。还有很多话我来不及问,但已经不再重要。没有什么比拥抱着他更让我有勇气。哪怕他现在掐着我的脖子,要致我于死地,我发誓也不会再有任何挣扎。
这一切只因为,我在他眼里的孤单里看到我自己,这些年,其实我也一直这样孤孤单单的,不是吗?一个人读书,一个人坐地铁,一个人吃盒饭,一个人悲伤,一个人快乐,一个人辛苦考虑自己的将来,一个人远离爱情。
2010-5-1 12:45 回复
_神七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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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楼
“我的。我的。我的。”他在我耳边重复着简短的这两个字。
我不想发出任何声音回应他,这排山倒海的幸福令我恐惧,恐惧这梦境随时会醒来,而那首缠绕我生命的如魔咒一般的离歌,又会无可抗拒地在耳边响起。
我配拥有这样的幸福吗?我配吗?
我只是抓住自己脖子里的护身符,紧紧抓住,不为什么原因。
仅仅这一刻,我真的已经足够。或许我的血液里有她的因子,义无返顾,不懂危险,就算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愿意含笑九泉的吧。
只是他会不会懂呢?
不知道几点,他起身,点了一支烟。我将床头灯打开,头靠在靠垫上看着他。他伸出一个手指,温柔地在我睫毛上捋了捋,叹息说:“你终于是我的了。”
我捏捏他的下巴表示回答。他又叹息说:“她终于嫁了。”
“高兴点吧,”我说,“她这样选择,总有她的原因。”
他搂住我,吸着烟,跟我说故事:“十三岁的时候,我就在地下赌场给人当小弟,其实就是个充场子的。她在一个美容院里做服务员,我没钱了,就去找她要。我那时候被人骗,和人炸金花输了两千块,她就偷了店里老板的钱给我还债,结果被抓了现行,带到警察局里蹲了几天。那老板是个色鬼,自己有老婆,看上了她,非叫她陪他,说这件事就不追究了,她就当众把口水吐在他脸上,后来这事不知道为什么被那时候带我的老大知道了,他不知道想了什么办法把她弄出来,我一不留神,他们就好上了。那应该是她第一个男朋友,那人是个跛子,我亲眼见过他揍她。就用那根拐杖,很粗的。你别看她平时显得多威风呢,在他面前就吓得跟那小耗子差不多。不过多亏那跛子,她才自己租了个小店面,帮人做做美容什么的,挣了点钱养活我们两个。后来我问她,‘他打你,你还和他好?’,她从橱里拿出一个碗,在桌边敲,把那只碗敲破一个口子,说:‘要么呢,你自己跑路去挣大钱,要么,你就拿着这个出去讨钱。’我差不多那个时候才懂事,知道她不容易。”
“为什么又认识于秃子了呢?”我被他的故事吸引,忍不住问下去。
“也是个巧合,”他说,“我偷了于安朵的钱,后来又搞得于安朵自杀,他爸找到我家,要取我的命。她替我求情,结果于秃子看上了她的美貌,开始追求她。我那时候天天闯祸,她那个小的美容院,光替我赔债就不够的。于秃子给了她些甜头,她就老老实实关了美容院,陪他逢场作戏去应酬。她没了生计,于德海就更是吃定她了,要么怎么说他老奸巨猾?当然如果不是有我这个讨债鬼在,她不需要这样出卖自己的。或许找个好人就嫁了,过着太太平平的日子。你看现在,她还年轻漂亮,去嫁了这么一个糟老头子,是我欠她的,这辈子我都还不了。”
说完,他扔掉烟头,用手捂住了他的脸。
我伸手拉开他的手,握住他的掌心。然后我靠近他的脸,主动送上我的唇。他正要回应,电话却响了。他看了一眼他的手机,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他拿着手机走进了洗手间。
其实是多此一举,因为四周太安静,旧房子本来也不隔音,所以我可以很清楚地听到他在洗手间里说话的声音。
“怎么回事?”他仿佛遇到什么令他吃惊的事。
一阵沉默之后又听到他说:“不用接,我自己打个车很快的,你照应好他,我查下明天最早一班飞机,尽快赶回来。”
对着电话那边的那个她,他的声音出奇的平和成熟,完全不同于和我说话时的霸道与无理,好像另外一个人。
我从梦境里迅速跌出来,抱住双腿,浑身冰凉。
他在洗手间呆了一会儿,终于走回床边。跟我说:“对不起。”
“对不起谁?为什么对不起?”我问。
“我得赶回去。”他说,“有点急事。”
“什么事?”
他不肯答,与此同时,他打开了衣橱,把一个黑色的小型皮箱取出来,打开。
我惊讶地看着他做的这一切,继续问:“你专程赶回来参加夏花的婚礼,如今又急匆匆要走,这算什么?”
“真的有急事。”他说着,从皮箱的夹层里取出厚厚一沓人民币,大概有四五万,他把钱放在我手上,说:“这些钱,麻烦你明天替我交给夏花。”
“难道你不该自己给她?”
“我要走了,现在到机场,可以赶上最早一班的飞机。”他的口气变得很严峻,乃至于陌生,以往这时候,我就知道刹车了。可是今天我实在是忍不住,把一打钱向床上扔去,然后我下了床,利索地穿好衣服,走到门边,听到他在我身后说:“马卓,如果你今天走出这个门,就永远不要再回来,我们不会再见。”
我走到院子里,我在那里停留了几秒钟,其实我还是希望他会追出来,从后面抱住我,恳求我不要走。但这不是他的风格,不管是当年那个戴鸭舌帽的桀骜少年,还是今天这个穿英伦西装的英俊男人,都做不到这一点。我很想回头,但我分明听到他房间里传来电话的声音——很明显,他已经在打电话询问最早一班的飞往深圳的航班时间了。
一切不过是画了一个圈,又各走各路。
他还是他,我也还是我。
我们还是不可以在一起。
我打开手机,看到现在的时间是02:39分。院子里冷得我无法再多呆一秒。我从来都不是他最重要的人,至始至终,从来都不是,也不可能是。
我深吸一口气,拉开紧闭的大门,走了出去。
仅仅这一刻,我真的已经足够。或许我的血液里有她的因子,义无返顾,不懂危险,就算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愿意含笑九泉的吧。
只是他会不会懂呢?
不知道几点,他起身,点了一支烟。我将床头灯打开,头靠在靠垫上看着他。他伸出一个手指,温柔地在我睫毛上捋了捋,叹息说:“你终于是我的了。”
我捏捏他的下巴表示回答。他又叹息说:“她终于嫁了。”
“高兴点吧,”我说,“她这样选择,总有她的原因。”
他搂住我,吸着烟,跟我说故事:“十三岁的时候,我就在地下赌场给人当小弟,其实就是个充场子的。她在一个美容院里做服务员,我没钱了,就去找她要。我那时候被人骗,和人炸金花输了两千块,她就偷了店里老板的钱给我还债,结果被抓了现行,带到警察局里蹲了几天。那老板是个色鬼,自己有老婆,看上了她,非叫她陪他,说这件事就不追究了,她就当众把口水吐在他脸上,后来这事不知道为什么被那时候带我的老大知道了,他不知道想了什么办法把她弄出来,我一不留神,他们就好上了。那应该是她第一个男朋友,那人是个跛子,我亲眼见过他揍她。就用那根拐杖,很粗的。你别看她平时显得多威风呢,在他面前就吓得跟那小耗子差不多。不过多亏那跛子,她才自己租了个小店面,帮人做做美容什么的,挣了点钱养活我们两个。后来我问她,‘他打你,你还和他好?’,她从橱里拿出一个碗,在桌边敲,把那只碗敲破一个口子,说:‘要么呢,你自己跑路去挣大钱,要么,你就拿着这个出去讨钱。’我差不多那个时候才懂事,知道她不容易。”
“为什么又认识于秃子了呢?”我被他的故事吸引,忍不住问下去。
“也是个巧合,”他说,“我偷了于安朵的钱,后来又搞得于安朵自杀,他爸找到我家,要取我的命。她替我求情,结果于秃子看上了她的美貌,开始追求她。我那时候天天闯祸,她那个小的美容院,光替我赔债就不够的。于秃子给了她些甜头,她就老老实实关了美容院,陪他逢场作戏去应酬。她没了生计,于德海就更是吃定她了,要么怎么说他老奸巨猾?当然如果不是有我这个讨债鬼在,她不需要这样出卖自己的。或许找个好人就嫁了,过着太太平平的日子。你看现在,她还年轻漂亮,去嫁了这么一个糟老头子,是我欠她的,这辈子我都还不了。”
说完,他扔掉烟头,用手捂住了他的脸。
我伸手拉开他的手,握住他的掌心。然后我靠近他的脸,主动送上我的唇。他正要回应,电话却响了。他看了一眼他的手机,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他拿着手机走进了洗手间。
其实是多此一举,因为四周太安静,旧房子本来也不隔音,所以我可以很清楚地听到他在洗手间里说话的声音。
“怎么回事?”他仿佛遇到什么令他吃惊的事。
一阵沉默之后又听到他说:“不用接,我自己打个车很快的,你照应好他,我查下明天最早一班飞机,尽快赶回来。”
对着电话那边的那个她,他的声音出奇的平和成熟,完全不同于和我说话时的霸道与无理,好像另外一个人。
我从梦境里迅速跌出来,抱住双腿,浑身冰凉。
他在洗手间呆了一会儿,终于走回床边。跟我说:“对不起。”
“对不起谁?为什么对不起?”我问。
“我得赶回去。”他说,“有点急事。”
“什么事?”
他不肯答,与此同时,他打开了衣橱,把一个黑色的小型皮箱取出来,打开。
我惊讶地看着他做的这一切,继续问:“你专程赶回来参加夏花的婚礼,如今又急匆匆要走,这算什么?”
“真的有急事。”他说着,从皮箱的夹层里取出厚厚一沓人民币,大概有四五万,他把钱放在我手上,说:“这些钱,麻烦你明天替我交给夏花。”
“难道你不该自己给她?”
“我要走了,现在到机场,可以赶上最早一班的飞机。”他的口气变得很严峻,乃至于陌生,以往这时候,我就知道刹车了。可是今天我实在是忍不住,把一打钱向床上扔去,然后我下了床,利索地穿好衣服,走到门边,听到他在我身后说:“马卓,如果你今天走出这个门,就永远不要再回来,我们不会再见。”
我走到院子里,我在那里停留了几秒钟,其实我还是希望他会追出来,从后面抱住我,恳求我不要走。但这不是他的风格,不管是当年那个戴鸭舌帽的桀骜少年,还是今天这个穿英伦西装的英俊男人,都做不到这一点。我很想回头,但我分明听到他房间里传来电话的声音——很明显,他已经在打电话询问最早一班的飞往深圳的航班时间了。
一切不过是画了一个圈,又各走各路。
他还是他,我也还是我。
我们还是不可以在一起。
我打开手机,看到现在的时间是02:39分。院子里冷得我无法再多呆一秒。我从来都不是他最重要的人,至始至终,从来都不是,也不可能是。
我深吸一口气,拉开紧闭的大门,走了出去。
2010-5-1 21:06 回复
依如初见a
1位粉丝
700楼
捧着清晨第一束新鲜的玫瑰,我行走在这个我已经不算熟悉的城市。天气不算很好,雾蒙蒙的,好像随时都会下雨。此时如果我往左拐,再步行十分钟,就会到达天中。还记得最后一次去天中是去拿录取通知书,老爽有些不理解地说:“马卓,你的成绩完全可以上清华北大的,为什么要选择政法大学呢?”
我只是微笑。
没有人猜得透我到底在拼些什么,好像我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野心似的。
可是只有我知道,宿命的浩然,就像那个就快要忘掉它叫“雅安”的雨城,一刻不停的在我心里下着雨,提醒我无可逃避的孤独。我必须变得强大一些,以世俗的方式也好。只有自己知道的方式也好,我必须守护好那一指引我离开的人和物,因为那才是我仅有的一切。阿南从没对此发表过评论,现在回想起来,在人生大方向上,他一直放任我迁就我,是我太不懂事,才会在有意无意中伤害到他。
昨晚我回家时,他已经熟睡。早上醒来,他已经给我做好了早饭,是三明治,烤得很香的面包,配上生菜,起司片和火腿。不知道他何时学会做西餐,而且还有模有样。我的球鞋也被他洗干净,放在窗台上晾晒。
他问我:“昨晚你出去过么?鞋上怎么全是泥?”
我咬着面包,“吱唔”了一声,问他:“你要不要买张机票跟我一起去北京呢?”
“什么?”他好似没听清。
“去看看那个房子嘛。”我说,“肖哲说从我们学校过去还算方便的。”
他肯定惊讶我一夜之间的变化,可是他并没有提出任何疑问,而是给我端来一杯红茶,坐在餐桌对面跟我说:“处理完这边的事我就过去,去前给你电话。”
“好的。”我说,“我得出去一趟,中午回来吃饭。你要是能开车送我去机场的话,我们可以下午四点左右出发。”
“当然送你。”他说。
“你该刮胡子了。”我提醒他。
他摸摸下巴,笑了。
下了出租车找花店买玫瑰的时候我的手机短信响了一下,掏出来看,竟是洛丢丢。短信说:“不想死的话,尽快找我。”
看来她还活着,而且活得不错,所以才会有跟我这陌生人继续挑衅的心情。
只是关于这短信,为什么我还是有隐约别的期望,他不会再找我,我也不会再找他。这是我们说好的,不是吗?
那场华丽丽的重逢戏里,我们甚至连电话号码都没来得及互留一个。多么好笑。
城市中心花园的左侧,是市里唯一的一家五星级酒店,也是夏花今天要结婚的地方。昨晚我只睡两小时,一大早爬起来到花店去买上一束玫瑰,店里果然没有黄玫瑰,我只得买一束红的,没想太多,因为答应过她,就一定要送上一份单纯的祝福给她。不管她在不在乎,我只希望她以后能过的幸福,快乐。如同我写在卡上的那四个简简单单的字:从此美满。
我准备把鲜花和卡片留在前台,我的心意,她收到就好。
酒店的大堂里有很醒目的招牌:于德海先生,夏花小姐,永浴爱河。还有很醒目的指示牌,提醒前来参加婚礼的来宾该怎么走。但就是没有新郎新娘的大幅照片,看来这个奢华的婚礼背后,还有某种低调的因素存在。
我走到前台,那里好像出了什么事,一个戴墨镜的女人正在跟前台大声的交涉:“我现在怀疑她的安全,所以我必须要进房间去看一下。”
领班微笑着解释:“客人在睡觉......”
“出了事谁负责?”她喊起来,“快去给我把门打开!”她一面说一面挥手,手一把打在我的花束上,花倒没伤及,倒是她应该是被玫瑰的刺碰到,痛得尖叫起来。
我退后一步,对方已经抢先叫出我的名字:“马卓?!”
竟是于安朵,我完全没听出她的声音来。
几年没见,她出落的越发光彩夺目,长发及腰,高高束起,五官精致的让人不忍细看,深怕一不小心将其看化了一般,她更像一个明星了。乍认出我来,她身子微微前倾,像是要拥抱我一下的感觉,但是这个动作半途而废。她转而低头看着我手里的花说:“千万别告诉我今天你是伴娘。”
2010-5-1 21:06 回复
依如初见a
1位粉丝
701楼
“不是。”我把花拿低一些。“我只是来送束花而已。我今晚的飞机回北京,你呢,是为你爸爸的婚礼专程回来的?”
她皱着眉说:“我都快烦死了。你有时间的话,陪我喝杯咖啡吧。”
我当然不能拒绝。
把花交到前台,跟随于安朵一起来到大堂的咖啡吧,我们找个角落坐下,许久不见,竟然不知道该从何处开始寒暄。记得上次面对面对坐,还是在天中的红楼图书馆里,那时我们都各自守着一份单纯的固执,如临大敌的进行谈判。与那时相比,我们现在的客套和敷衍,简直就快让我不好意思起来。客气的问完彼此的近况后,咖啡正好送到,她低头喝一小口,终于问我:“他回来了是不是?”
“嗯。”我稍犹豫,还是答了实话。
“他还是以前那样?”于安朵笑,“或许我不该问你,其实我已经忘记他很久了,真的。一周前我还在美国,我妈跟我打电话,说她跟我爸离了,我爸要娶夏花。本来这也没什么,我也没打算回来,大人的事随他们去了。但没想到我妈始终想不通,闹着要自杀,还说什么我爸再婚可以,除非把把所有财产转到我名下,不然这婚就别想结,我爸求我回来劝住我妈,机票都给我买好了,我只好回来。可是我帮得了什么忙呢,你看,我妈把自己锁在宾馆房间,理都不愿意理我。其实我知道她不会自杀,就算对自己下手,也会留条后路,他拼了命,也要看到我爸倒霉发臭的那一天才甘心。”
她还是像以前一样,一说起话来,就长篇大论,不给别人插嘴的机会。
看来这家人的事,永远都是那么复杂,连我这个旁观者,都觉得累。
估计她也发现了自己的失态,故作轻松的换个话题:“你恋爱了么?”
我摇摇头。
“他们兄妹俩,都是杀手级别的。还好,我们都算命大福大,躲得快。只有我爸这种脑残的人,才敢伸手去沾。你说夏花这人是不是也脑残,我爸这么大年纪,又是二婚,要结婚悄悄结了不就得了,还非要大张旗鼓的请客,不知道安的是什么心!”
“怎么是夏花要求摆宴的么?”我惊讶。
“她跟我爸说了,要么不嫁,要么就风风光光的嫁。”于安朵摇摇头说。“算了算了,说点开心的,还记得王愉悦么,她也去了美国,比我晚一年吧。刚去没三个月,就认识了个傻小子,两人好的死去活来,后来才知道那傻小子是上亿身家。这下好了,不管怎么说,我以后也算是傍大款的人了。”
说是要说点高兴的,可她的语气听起来,真是惆怅。
我安慰她:“你这么漂亮,以后也一定嫁得不差。”
“没听说过红颜薄命么?”她笑起来,“好久不说中文,很多成语我都忘掉了。好多我以为永远不会忘掉的事情,也都忘掉了,我妈要是死了,我以后就永远都不回国了。所以今天能再见你一面,真是很开心。”
我也被她说惆怅了,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得去看看我妈了,叫醒她把她也带走,免得她闹事。我们母女俩横竖这样了,成全一对幸福的人儿也算是积德。”她说着,挥手叫服务生买单。
我连忙拦住她说我来,说完又觉得不太妥,这样显得很生疏。我和她之间的关系真是很奇怪,曾经是敌人,好像现在刚刚变回朋友就从此相隔两地再不联系。
“也好,”她弯腰向我致谢,“这样我会一直记得马卓请我喝过咖啡呢。”
“快去吧。”我笑着跟她挥手。她走出去两步,我又叫她的名字。
她转身问我:“什么?”
“保重。”我说。
“那是必须的。”她微笑,“你也一样。”
咖啡六十八元。于安朵走后,我买了单,坐着等服务生给我找零钱。他递给我一张报纸,抱歉地说零钱不够了,要到二楼去换了来。反正时间尚早,咖啡还没冷掉。我也有点心思做下来安静看报。报纸是我们当地的晨报,很醒目的地方登着夏花的结婚启示。
还是那一句:于德海先生,夏花小姐,永浴爱河。
看来,她是铁了心要让这个城市所有的人都知道。她要结婚了,她要嫁人了。潜台词或许是:她要开始新的生活。旧人们,都去了吧。
她是要说给他听的么。
如果只是任性,完全不必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或者,这真是好的选择。从此有个安稳的靠山,再也不必担惊受怕,所以,她才需要这么大的声势来维护她的安全感。一定是这样的。
付完帐,我走出酒店大门,一阵冷风吹来,我才发现又降温了。南方的冷和北方的冷完全不同,阴冷,冷风吹入脊骨,让人不由得牙关咬紧。我忽然有种错觉,疑心这似乎是什么电视剧的大结局,该扫尽的扫尽,该开张的开张,该重逢的重逢,只是重逢后又告别,各自上路。或许命中注定,这次回来,就为了将过去未洗干净的牌重新洗过,人生就此翻过一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