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酸 by饶雪漫

:Part1 田丁丁
我看见满天花儿都开放,

但我却不是那个歌唱的少女。 

——摘自田丁丁的博客《来不及学坏》

甜酸:Part1 田丁丁(1)
梧桐又黄了,大雁又南飞了,秋天又来了,我们又开学了。

我还记得,那是高二上学期的秋天,语文老师林庚给我们布置最老土的话题作文:理想与现实。我的开头是:我愿成为一个问题少女,然而我却循规蹈矩这么多年。

林庚在我的这句话下面划了一条重重的红杠,并在旁边打了一连串的问号。这些问号飞舞蹁跹,东倒西歪,一个比一个夸张,一个比一个笔迹潦草。我甚至能够想象,他是怎样用两根指头将一支笔高高直立起,漫不经心地在我的作文本上胡乱写意。

可是,除了这些蒙太奇般的问号,他却没有给我任何评价。我知道他是懒得评价,在他看来,一个高中二年级的女中学生有脸写下如此不知所云毫无斗志的作文,实在是孺子不可教也。

我也只是可惜,他竟读不懂我字里行间的真情实意。

当然不怪他,其实不只是林庚,很多人都对我懒得评价,这其中包括我的死党林枳以及我的老妈罗梅梅女士。如果说罗梅梅对我恨铁不成钢是多年以前就有的事,而我的同桌美女林枳则是最近才开始对我失望的,她总是在下课的时候歪着头问我:“田丁丁,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是啊,让你说我什么好呢?

一切的一切只因为,我恋爱了。

更要命的是,我没有爱上Rain没有爱上郭小四没有爱上吴建飞没有爱上飞轮海没有爱上183club,我爱上的是一个年近三十相貌普通喜欢穿一件白色运动背心在操场上打篮球的老男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的语文老师林庚。

准确地说,我没有恋爱,只是暗恋,而已。

爱上自己的语文老师,爱上一个永远表情温和的老男人。敢问,全世界还有比我更土的十七岁的女生吗?

林枳看着我的眼睛,表情忧伤地问我:田丁丁,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我,想,告,诉,他。

“好吧。”林枳低声说,“你最好换了短裙去他家,问他题目。”

她把玩笑开到我的限制级,我的脸红得像蕃茄。她得逞,把头埋在手臂里咕咕地笑。我看到她雪白的脖子,忍不住想伸出手掐一把,看看她是红还是痒。美女就是美女,脖子都美得让人嫉妒到发狂。而田丁丁就是田丁丁,就连恋爱都是这么没有浪漫感。可怜我是真的爱林庚,我迷恋他上课时微带儿话音的普通话,迷恋他手指轻叩黑板提醒我们注意听讲时的神态,迷恋他微笑时眼角细密温顺的纹路,甚至迷恋他高高举起课本时的那双布满青筋的双手。如果他不经意和我的眼神相撞,我就有一颗想要去死的心。

天中的秋天永远充满了变幻莫测的色彩,黄的草红的跑道,男生天蓝色的球衣和少女粉红的球鞋,组成一块巨大的调色盘,等待成为一幅好看的油画。但我是没有色彩的,灰色的我淹没于灰色的教学楼中,唯一庆幸的是我还有林枳,她参与我的喜怒哀乐,知晓并洞悉我的一切,没有她,我猜不到我的生活该有多么单调,就像开水就着白面包。

夜里七点是晚自修的时间,但我忽然想逃课。因为晚自修没有林庚,林庚去了南京,那里有个为期一周的青年教师交流培训班,据说他是做为骨干,被特别招去的。三天没见到林庚,我像是被人抽去了筋,全身软弱无力。更没脸皮的事情是,我给他发了三条短消息,有问好的,有装模作样问问题的,他均没有回我。

不回就不回,他以为他是谁?

只是,我再也无心向学。

林枳说好吧,我就舍命陪君子,今天我们都逃课,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去哪里?

“算了。”林枳说完这两个字,一双大眼睛仿佛被点亮一般,流光溢彩。
我知道“算了”。那是学校附近一个著名的酒吧,那里出过无数的英雄人物,他们的故事在天中流传,经久不息。但是,那绝不是一个普通女生应该去的地方。这一点,我相当相当的清楚。

“不是想做问题少女吗?”林枳用挑衅的眼光看着我说:“怕了?”

“怕…个屁!”我犹豫了一小下,终于说了粗话。

那天我真的穿了短裙,牛仔的。裙子是林枳的,她说她穿太大了,会从腰上滑下去,而我却费了老大的劲儿才把腰上的扣子扭起来。在林枳的指挥下,我还化了淡汝,用她的金粉在眼睛附近狠整了好几下,林枳看了哈哈大笑,终于肯评价我:“像孙悟空。”

孙悟空就孙悟空。谁叫林庚你离我十万八千里,我今晚就要大闹天宫。

我摇着短裙和林枳一起,趁着门卫转身的空档,偷偷溜出校门。如果现在被如来佛罗梅梅女士看见,我一定会被压在五行山下永世不得超生。不过如果是那样,我会不会就会从此不再想念老男人林庚呢?我忍着内心的折磨转头看林枳,这才发现她光记得折腾我了,自己脸上干干净净的,和她比起来,金光闪闪的我简直就像个小丑。

“你为什么不化妆?”我跳到她身前质问她。

“楚暮喜欢我素面朝天。”她优雅地说。

她叫她楚暮。她有权叫得这样亲热。因为周楚暮不是别人,周楚暮是她的男朋友。

boyfriend。俗称BF,或者蝙蝠。

我没有见过周楚暮,但从这学期开始,这三个字就已经在我耳朵边成了茧。林枳喋喋不休的时候我疑心她是在做梦,但林枳这样的美女拥有如此这般的爱情也是完全应该的。他们应该是青梅竹马,小时候在一条街上长大,他弄坏过她的小辫,她撕碎过他的纸飞机。后来他们分开,十几年后重遇,帅哥变成流氓,美女依旧是美女,但是他们顺理成章地相爱。让所有知情者都羡慕不已。

当然在我们学校,我是唯一的知情者。

这是美女兼优等生林枳的天大的秘密。

偶尔逃学,用一个字形容,爽。两个字形容,真爽。几个字形容:真他妈的爽。可是,我却忘了我早该积累下来的一个经验,那就是,每一件想像中很爽的事情总是会在事实中变得很不爽。这不,当我和林枳一同走进“算了”的大门,我就忽然很想打喷嚏。我攥紧拳头,拼命克制。这才忽然想起来,我原来是对酒精过敏的。酒吧里浓重的酒精味着实让我头脑发胀,全身软得冒泡。

就在这混乱的时候我居然清晰地想起往事一桩。爸爸年轻时闲得无聊,有一次喝完酒,对着刚满月的我打了一个酒嗝。我就像中了蛊,一个喷嚏接着一个喷嚏,打得脸白成透明色。罗梅梅以为我快死了,把爸爸暴打一顿,哭着闹着要跟他离婚。而我打了半个小时,却自动恢复正常。

从此爸爸喝酒都是极力回避我。

再再后来,我只是在记忆中回忆爸爸的酒味,因为他在我七岁的时候跟着别的女人走掉了。这是罗梅梅女士毕生最大的痛和耻辱。动不动就吵着要离婚的她却被别人莫名其妙地甩了,不痛苦不耻辱才怪。但奇怪的是,我却没有那么恨他。

也许我是个需要父爱的女孩子,所以才会在林庚的身上找到安慰。当他俯身跟我说试卷上一处错误的时候,我就有种要流泪的冲动。

是不是真的很夸张?

但,我总是无比深情地想,他是懂我的吧,对我的欣赏,他是受用的吧,只是,他为什么要不理我?想到这里,我就又开始想流泪,泪水在我的眼眶里打转,喷薄欲出。我难受得几乎要死掉,而林枳却完全没有发现。她只顾拉着我往里屋走,我脚步散乱地跟着她,而脸上却是泪水涟涟。
林枳推开里间包厢的门,昏暗灯光下,红红眼圈中,我只看到一个脸埋在垫子中的人。他好像睡着了,整个人放松地躺在沙发上一动也不动。林枳忽然松开我的手,轻手轻脚地走向前,我也不由自主地跟着林枳的脚步,探头想看个究竟。可就在林枳的手快要碰到他脸上那个垫子时,他却忽然整个人弹坐起来。

“哈!”他飞快地拿掉垫子,在林枳的脑袋上狠狠打了一下。一只手伸出来拉林枳,林枳轻轻地尖叫一声,娇笑着倒在了他的怀里。

林枳没有骗我,传说中的周楚暮,果然帅得不像话。

在一边傻掉加吓倒的我,忽然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一个喷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我的身体里发出了。

“啊嚏!”

一个惊天动地的喷嚏,外加一张充满泪水充满五颜六色金光闪闪的脸。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周楚暮时发生的一切。

“丁丁,你没事吧?”林枳惊呼起来。我羞得无地自容。此刻田丁丁唯一的念头就是夺过周楚暮的垫子盖到自己头上,再不出来。

“嗯嗯,我有点头晕,低血糖,你知道的。”我心慌意乱地解释着,尽管我自己也不知道打喷嚏与低血糖头晕有什么关系。我只想给自己找个借口,迅速离开“算了”,让刚才的窘态统统算了吧!而且,瞧瞧瞧他们现在的样子,我呆在这里算什么呢,简直太丢人了!就当我用面纸卖力地擦脸,想装作若无其事地离开时,周楚暮叫住了我:“你就是丁丁吗?”

天啊!他知道我的名字。

“你好。”我努力地作出从容的样子,至少不能让林枳丢脸。

“呵,你好。”说着,周楚暮向我伸出了右手。

我不知道他这个“呵”是什么意思,高兴?嘲笑?无所谓?总之,田丁丁小姐对这个含义丰富的“呵”很不高兴,跟男生握手,跟一个帅哥握手,这对田丁丁来说还是第一次。但看在他是林枳“BF”的份上,我还是象征性地伸出手指碰了碰。周楚暮却哈哈大笑着,一把用力捏住了我的手掌。我窘得满脸发烧,烧得通红。林枳也跟着哈哈笑,然后用甜得让我害怕的声音说:“楚暮你别这样,丁丁胆小,你会吓坏她的。” 

谢天谢地。周楚暮终于放开我,坐回到沙发上,大声说:“妹妹们,来来来,陪哥哥坐坐。”

他当他是谁?!

我轻声对林枳说:“我出去一下。”然后,没等她反应过来,我就撒开脚丫子逃离了这个是非之地。

是的,是这样的。田丁丁的问题少女生成计划,从第一步开始,就宣告彻底失败。

然而你一定要相信我,当我捏着沾满鼻涕眼泪的面纸走出“算了”的大门时,我没有一点沮丧。相反,更多的是轻松。我一路踢着小石子,哼着小曲儿走在回学校的路上,盘算着回去看一会儿语文书,把《离骚》再默写一遍。正当我为自己天衣无缝的学习计划满足地笑起来时,手机偏偏“声不逢时”地叫了起来。

我接起电话,里面传来的声音却几乎让我跌倒:“田丁丁,你死翘翘了,居然逃课,老班今天查人头了!”

“哦,”我仍然故作镇定,说:“没事!就他那眼神,也许压根没发现我呢。”

“不幸!”前桌庄悄悄的声音无比悲痛,“他问我你去哪了。我说…”

“说什么?”

“说你拉巴巴去了。”

我顿时松了一口气。没想到,原来庄悄悄成绩比我还差,关键时刻却还是能够急中生智的。可是我马上意识到不对:“那林枳呢?”

“林枳?哼!”她不屑地说,“让她去死!谁帮她谁就是脑子有巴巴!”说罢,她粗鲁地挂了电话。

我有点儿心累。其实我早就料到是这样。除了老师,周楚暮和我,或许还有她父母,这个世界上喜欢林枳的人还真是少之又少。

这叫什么来着,人在高处不胜寒?

为了不让林枳出事,我还是决定告诉她一声。可是,纵是我一遍一遍地拨林枳的号码。传来的声音依然是:

“您所拨打的用户暂时无人接听。”

“您所拨打的用户暂时无人接听。”

“您所拨打的用户暂时无人接听。”

就在我绝望地准备重新杀回“算了”把林枳拖出来时,林妹妹的电话打过来了:“喂,你说出去一下,去哪儿了?”

“没事。”我干巴巴地答,“老班今天查人数了。”

她反应迅速地说:“也就是说,今晚你肚子痛,我送你去医院了?”

“哦…好吧。”我说,“那你好好约会,我先回了。”

她在那边嘻嘻地笑,笑完后说:“好吧,好吧,你不回来也好。”

什么叫“你不回来也好?”

我顶着一塌糊涂的可笑妆容,在华灯闪烁的大街上踽踽独行,滑稽的短裙在夜风中一摆一摆。经过我的人大多忍不住回头捂着嘴看我,偷偷地笑。回味着林枳那句意味深长的话,我想起了林枳和周楚暮。他们现在正在干什么?聊天?唱歌?喝酒?接吻?还是…

我为自己委琐的想法彻底脸红了。

林庚,你能不能告诉我,我离爱情到底有多远?是不是真的十万八千里,我倾尽年少的所有热情也无法和它靠近的距离呢?
甜酸:Part1 田丁丁(2)
我永远记得,刚进天中的田丁丁有多么紧张多么老土多么无所适从。开学第一天,我穿着我初中的校服走进了天中的大门——这是罗梅梅女士的要求。她说,天中不是一所追求虚荣的学校,我一定要穿着朴素才能赢得老师的好感。而且,这身衣服还能保证我被其他进入天中的初中同学认出,罗梅梅说:“多几个朋友总没坏处。”

我看着某保险公司的“中级客户经理”罗梅梅,她眼角的鱼尾纹,因为这段时间发动所有亲朋好友买一只新的保险,又显得密实了很多。

虽然知道她的“朴素论”和“朋友论”都是瞎扯,我还是叹了一口气,穿上了初中的校服。

结果就是这身衣服让我在开学第一天成为全班的异类——如果说不是笑柄的话。

进了天中我才知道,原来重点中学的女生,并不是只读课本的。

她们都很美,各有各的美法。我简直怀疑她们的书桌里都存着大摞的《时尚》、《瑞丽》,教会她们怎么样梳妆打扮。

开学第一天,天中还没来得及发放校服,大概所有高一的女生,都利用了这个最后狂欢般的机会,穿出了她们最得意的衣服,扮演了一场活色生香的秋季游园会。

相形之下,我深蓝色的初中校服,简直土到不可原谅。

农家土布的颜色,轻飘飘的化纤面料,长到遮住小腿肚的裙摆,完全不知所云的剪裁,裹着我有点发育过度的小腹,不用人说,我也知道,每一个从我身边经过的人,都会含义深长地扫我一眼,眼神里只有三个字:土包子!

就像是故意要加深我的自卑,当班主任公布了排坐表,我才发现,我的新同桌,是一名名副其实的超级大美女!

当她穿着一身橙色碎花的淑女屋吊带裙向我款款走来时,我真的以为,自己错误地来到了某电影拍摄现场。

而现场的明星,毫无疑问,就是这位光彩夺目的林枳。

我诚惶诚恐般对她咧嘴大笑,她却好像没看见,从书包里掏出手机,焦躁地看了看时间。

我的笑容僵在脸上。

这出奇不顺利的第一天,让我确信,我在天中的三年高中生活,不会是罗梅梅幻想的鲜花簇拥,而绝对会是,荆棘密布。

果然,第二天中午我在天中食堂吃饭,一个男生端着饭盒在食堂里一路小跑,像一颗失控的彗星般,直直地撞到我身上,哗啦一声,饭盒里的西红柿炒鸡蛋,就平均分配到了我和他的鞋子上!

“你走路没长眼睛啊!”我们同时气急败坏地叫喊。

可是,当我们义愤填膺地揪住对方的时候,却又不约而同地发出惊叫:“原来是你!”

世界上的事情,有时候就是这么诡异,偌大的天中,我没遇上任何一个跟我同班的初中同学,却与幼儿园时期的“青梅竹马”丁力申,以一份西红柿鸡蛋的形式,华丽地相逢了!

当然,我不会和他说话,更不会跟他攀亲叙旧。

不管和谁相遇,田田丁都是寂寞的无人关注的田田丁。

综上所述,开学直至一周,我几乎都还没跟任何人说过话。当然,这也包括我的同桌,超级大美女——林枳。

我穿着我的旧校服和她默默共处一周,我发誓,那些日子我想得最多的就是,如果她是那光芒万丈的太阳,我就是一朵平淡的白云;如果她是皎洁娴静的月亮,我就是旁边一颗暗淡的星星;如果她镁光灯下风情万种的舞者,那我就是她飞扬起的裙裾。

她的长相气质,实在不需我再多做排比。整整一周,她都保持着她淑女的矜持,我也保持着我的傻傻沉默。

直到第二周的周一,体育课考核垫排球。
之前一周的训练时间,我的排球水平已经有目共睹。因为我的动作和荷兰鼠无异,所有人都对我敬而远之——换言之,就是没有人愿意和我一组。

那一天是典型的“秋老虎”天气,大太阳高高悬挂空中。尽管我穿着宽松的大号运动服,汗珠仍然连成串一行一行往下挂。

我把排球重重砸在水泥地面上,一下又一下,算是发泄,发泄我莫名的哀伤情绪。

“吁——”体育老师用力一吹哨子,直指我的鼻尖:“那个矮个子的女同学,不要再虐待你的排球了,请爱护体育器材!”

这下,所有人倒是对我投来同情的目光。

拉倒。

我抱着球坐在场边,低着头看自己的影子,心里盘算着等下该怎样告诉老师:因为没人跟我一组,干脆我就自垫吧?

正这样想着,地上的影子却多了一个。我抬头,看到林枳。

美丽高傲的林枳,对所有人的讨好不屑一顾的林枳,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微笑看着我。

然后她弯腰把球捡起来,送还到我手中。“我来和你一组吧。”她说。

那一刻的她白衣飘飘,在我眼中,简直就是一个仙女。

考试的时候,林枳左推右挡,我的垫球终于达到及格所需的数目。能理解我第一次体育课及格的狂喜心理吗?至于林枳,排球成了她体育各项中得分最低的一项,说来变态,这是她唯一没有拿满分的体育项目。

“谢谢。”我诚恳地对她说,并展示我的双手:是两盆五颜六色的刨冰。我满怀感激,准备把其中的一个分给她。

可是,人家林枳一点接过去的意思都没有。她拢了一把头发对我说:“谢谢你田丁丁,可是夏天我不太爱吃甜食,太腻了。”

说完,她拧开她的矿泉水,喝了一小口,又对我礼貌地笑了。她笑的时候微微眯起眼睛,唇角好像洋溢着春风,连拒绝都让人觉得那么心旷神怡。

那天我吃完两份刨冰,然后和林枳成了好朋友。

确切地说当时的情形是,我鼓起勇气问:“我们可以做好朋友吗?”而林枳大吃一惊:“难道我们不已经是好朋友?”

她惊讶的时候两腮微微鼓起,白里透红的皮肤,说不出的好看。

我的脸红了,内心居然有些颤动。

准确地说,是感动。

因为这一次,我没有被拒绝,没有被人用迟疑的眼神从头看到脚,没有被慢吞吞地答复:“让我考虑…”然后是石沉大海一切如旧。

一年过去了,林枳和我的感情开始慢慢加温。至少在很多人眼里,我跟她成双入对,是绝对的好友。这也让一向平凡的田丁丁在校园里多多少少有了些回头率。我知道林枳并不是亲切的女孩,班上大多数女生都跟她日渐疏远,她很优秀,所以显得很嚣张。全班所有女生里最恨她的就是庄悄悄,因为有一次考地理庄悄悄踢林枳的凳子小声问她看一道选择题的答案,林枳居然举手报告说:“老师,教室里有老鼠!”

然后,她把卷子翻过来,用草稿纸遮住,就昂着头轻快地走出了教室。

那一次考试她的地理得了140分,全年级最高。

因为这件事,我估计庄悄悄要恨她一辈子。

比如,庄悄悄曾经神秘兮兮地提醒过我:“田丁丁!难道你不觉得,她在利用你?”

“利用你个大头!”我正在吃刨冰,牙齿打架含含糊糊地回敬她。

利用?当我第一次听到有人提起这些时,我简直要发笑了:田丁丁有什么值得利用的地方呢?

真的,我想都不去想。对朋友而言,任何跟“利用”有关的词汇都不应该出现,朋友为彼此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不计报酬,心甘情愿。一年以前,当林枳走出队列跟我一起垫球的那一刻起,我世界里的一切冰山都因为她而轰然倒塌,化成一江春水。
朋友就是在你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对你伸出援手的那一个。庄悄悄,为什么当时对我伸出手“利用”一番的人不是你呢?

我把林枳当作最好的朋友,因为她才是那个伸出手拉我一把的,独一无二的人。

最好的朋友还应该没有保留地分享彼此的秘密。在我对林庚发生一些些莫名其妙的想法后,我就很想跟林枳说一说,只是,我一直没找到机会,也不懂得该如何开口才能不被她笑话,直到有一天中午,在空荡荡的操场边,她忽然停下脚步对我说:“丁丁你知道吗,其实我开始谈恋爱啦。”

我简直就快被她的信任点燃起来了,于是我也昏头昏脑地说:“是啊,我也在啊。”

她却好像没听见我的话一样,拉住我的胳膊说:“为了周楚暮,我真的什么都愿意,你相信我吗,丁丁?”

我拼命地点头。

周楚暮是谁?这名字可真像个女的!

我这么一想,就这么说出口了。不过林枳一点儿也不生气,而是甜美地笑了:“我把我和他的故事慢慢讲给你听好吗?你一定要为我做证,就算全世界都误会我,还有你证明我是这样的尽心尽力。”

我有些听不明白她的话,但我还是拼命地点头。

她终于想起来,问我:“你的那个他是谁呢?”

我羞红了脸说:“我是暗恋啦,人家并不喜欢我。”

“谁呢?”

“林庚。”我说。

我以为我报出这个名字,林枳会尖声大叫。我已经做好去捂她嘴的准备。然而让我有点小失望的是,她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哎呀,你真是疯了!”

而且,看她的样子,好像早就对这一切了然于胸,唉,我真是太失败啦。

林枳笑着,弯起食指狠狠地刮了一下我的鼻尖,有点若有所思地说:“丁丁,你也恋爱了。这真奇怪…不过,真好。”

两天后她送给我一小管橙色的Dior唇彩,在我的嘴唇上轻轻地抹了一点,轻声但是鼓舞地说:“很漂亮,丁丁!去追求你的老男人吧,祝你成功!”

我的脸立刻烫得像刚煮熟的鸡蛋,可是,居然也泛起一阵小甜蜜。

在我无望地喜欢林庚的日子,只有林枳能让我偶尔有这么一点幸福感。

我的幸福,甚至和林庚本人无关。

他回来了,我们开始上起和以往一样的语文课,好几次我都想问问他有没有收到我的短信,但终究没问。

他在讲台上跟我们讲《赤壁赋》的时候我走神,我在想我自己到底喜欢他点什么?他其实真的不帅,鼻梁太高,眼睛太小。他个子太高,走路总有点弓着背;他太瘦,怎么打篮球也没有肌肉;他落后时代,鄙视超女鄙视好男儿,最崇拜的却是一个比他还老的老男人,宋朝人,名叫苏轼。

每一次讲到和苏轼有关的课文,就是他最神采飞扬的时候。这一次,他居然跟我们讲起苏轼的爱情,讲起苏轼在侍妾朝云死后不再续娶,还写下“不合时宜,惟有朝云能识我;独弹古调,每逢暮雨倍思卿”这样感伤的诗句。

可惜的是,这些感伤的诗句不能像平时一样让我感伤。

因为林枳偷偷塞给我一张纸条:“今晚我要去见他。帮我想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