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啊,我本来是想把你吓晕的,可是没想到你胆子比想象中的要大点,只是恶心了一下很快就适应了,真是没成就感。”
我沉默了一下后说:“你…还挺有幽默感的,说实话最开始你找我时我就没听出来,还以为你人挺阴沉,意外的你蛮活泼的。”
“你也看到我的状况了,性情不开朗一些会有心理疾病的。不过当时我本来想吓吓你的,没有胆量的人可不能来这里,会被怨灵吃掉的。你胆量不错,看来羽织没选错人啊。”他好像做了一个眯起眼微笑的表情,不过可惜我一点也看不出来。
“你是谁?都知道什么?全给我说出来!”我可就是为了知道这些事才冒死跑过来的。
“这个嘛,要解释的东西很多啊,咱们得慢慢来,没关系,时间十分充足,夜晚还很长嘛。而且只要有我在,这些怨灵就不会攻击你的,一看就知道我比你好吃嘛。”敢情这些厉鬼吃过的血食就是他,不过都这样了他还没死,真厉害!
“你生命力挺强的。”我盯着他还在胸腔里有力地跳动着的心脏说道。
“你也不赖啊,全身都被炸毁了还能再重新长出来。”
“彼此彼此。”
“佩服佩服啊!”
“行了!”我怒道,“有完没完了?能说正事了不?”
“咳!”他咳了一下,“好啊,就从你最想知道的开始问起吧,你问,我回答。”
“这个,”我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咬牙问出,“这个身体,羽织,到底多大了?”
“一猜你就要问这个,年龄啊,真的对女人那么重要吗?让我算算啊,一百…二百…三百…”我眼看着他用自己的手指骨数着,很快一只手就数完了,然后他拿起另一手,还在数…
“够了!”我急忙喊道,“我不想知道了。”能不喊吗?他马上就要查脚趾骨了…
“哈哈哈哈哈哈!你别激动,我开玩笑的,太久没人来陪我聊天了,实在是想逗逗你,尤其看到你祸害伊尔迷的头发时的样子,就觉得你太好玩了!”
“你老顽童啊!”合着我的用处就是一玩具啊!
“老?我不老的,你也不老。”他终于停止了玩笑,“放心吧,我们都不老的。”
“我才不信,最开始还以为我自己同席巴差不多,也就四十出头,只不过驻颜有术,所以容貌一直不老,可是后来发现连尼特罗都认识我,还是‘老’朋友,你说我年龄得有多大?”我郁闷地说道。
“你的年龄大?”他轻笑着说道(当然我是从他的声音中听出来的,样子上看不出来),“那我就真的是妖怪了。还没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瑟恩,瑟恩·揍敌客,是这个家族初代建立者的长子。”
我一直是悬浮在空中同他说话的,听了这话险些忘了扇动翅膀,差点从空中掉下来。
“你是这个家族初代建立者的儿子?”我惊叫道,“开什么玩笑?那你到底多大了?”
“谁还记得那种事了,我只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你时是四百年前。”他语不惊人死不休,“喂!你怎么了?别去下面啊?离开我五米后怨灵就要吃你了。”
这回我真掉下去了,天啊,第一次见面是四百年前…
“你回来,记得要扇动翅膀的。对,就这样,左翼用力,再右转,对对,飞回来了。”我在他的指导下终于又回到了顶端。
“现在什么也雷不到我了,有什么你就一次性都说了吧。”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决定接受这可怕的事实。
“你放心吧,你不老的,我也是。我今年二十岁,而你十六岁,我们都风华正茂。”他开心地说道。
“别胡说了,第一次见到我时都是四百年前了,还好意思说自己才二十,你说给周围的鬼听,鬼都不信。”
“我真的没有说谎,我们都很年轻。至于为什么会活这么多年,只不过是因为,我们的时间都停止了。”
“时间停止?什么意思?”
“就是说,你的时间永远停止在了十六岁,不会老,也不会死去。”
“为什么会这样?”我惊讶地问道,不老不死,这只是传说啊!
“这是宿命,是你我身为守墓人,所必须承受的宿命。”

第32章 普罗米修斯X灭族X天亮了

守墓人!听到这个词我不由得想起失美乐湿地里的墓地,那一个个墓碑的立碑人,全都是羽织。
“你想起什么了?”瑟恩问道。
“我是守墓人没错,可是你呢?你守的又是谁的墓?你们揍敌客家似乎不需要你来守墓吧?”我扫去脑中的图像,尽力把自己从那种悲伤的情绪中唤醒,每次只要我一想起那里,就会无比的痛苦。
“你是不是理解错什么了呢?你守的的确是你们银翼一族的墓地,可是我守着的,却是这千千万万怨灵的墓地。”
我没有再问为什么,这厮明摆着就是掉我胃口,每次说话都就说一半。
“喂!你怎么不问为什么我要守着一些不相关的人的墓啊?”果然这个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妖怪开始发问。
“我说这位老人家,我知道您日子过得不舒坦,但是也不带这么玩人的吧?有什么话你一次说清楚了行不?再过一会儿就天亮了,我还要回去折腾雷欧力奥呢。况且他们要是看见我半夜神秘失踪,指不定要怎么想呢。”
“可是我就是希望你呆到天亮啊。”
“为什么?”
“天亮以后我就能以最帅的姿态和你聊天啦,在美女面前总得打扮打扮吧。”瑟恩还是一副皮皮的样子。
天亮以后…
突然我脑中出现一个名字——普罗米修斯。
在古希腊神话中,因庇护人类而被宙斯处罚的普罗米修斯,常年在高加索山上被一只鹰啄食肝脏,但又立刻会长出来。如果不是海格力斯就他出来,他将一直在高加索山上承受永不停止的痛苦。
“该不会这些年你每天天亮时身体就会恢复原状吧?”然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承受着这噬骨的痛苦。
“你很聪明呢,所以说啊,我每天只有那么一会儿是帅气的,你就陪陪我吧,这么多年都没见人了,羽织每次来都会陪我一两天的,不过最后一次见到她还是在二十七年前了。”
太可悲了,普罗米修斯的痛苦也不过持续了三十年就被人救出,然而这个人…
我心中百年难得一见的一酸,不由说道:“好,我陪你就是。”至于小杰他们那边,就先不管了,回去再说吧。
“你也别太为我伤心了,其实这都是我自己选择的。为了揍敌客家的延续,必须有一个人做出牺牲,当时我刚被选为继承人不久,如果没有人来当这个结界的中心,揍敌客家恐怕在那时就消失了,那还有现在这样的繁荣,这也是我身为继承人的责任和义务。”他说得倒是洒脱,丝毫不以眼前的痛苦为意。
“当时发生了什么事,让你不得不做出了这样的选择?”
“有人为了制造守墓人,故意把一群怨灵放来,还教会了我做结界的方法,我当时还对他帮助我们一家千恩万谢,很久以后才想明白自己被骗了。当时我们家是杀了不少人,可是哪有这么厉害的厉鬼,分明是有人刻意训练出来的。”他的话越说越惊人。
“制造…守墓人?”
“没错,制造!”他用故作神秘的声音说道,“不只是我,羽织也是,我们都是某个人为了做某件事而被利用的棋子。我是面临家族危机,而羽织则是…灭族。”
“灭族的意思是…羽织的族人全都死了,只剩下她一个吗?”
“没错!而且她是亲眼看着自己的族人全部死在自己面前!你应该会用她的剑吧?记得剑的能力吗?那是毁灭的力量,也是幼时的羽织所能记住的唯一一样东西——族人的毁灭。为了复仇,她选择了守墓人的道路,甚至与狼为伍,成为了自己敌人的仆人。”
是梦中那个冰冷的声音!刻骨的寒意涌上心头,这人为了什么目的居然可以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
“你们都是怎么变成守墓人的?那个人又为什么这么做?”
“我的后背上有个黑色火焰的印记,啊!忘了已经被吃掉了,没关系,明天就能看见了。那个印记是刻在身体和灵魂上的,它将灵魂锁近身体里,强行将身体状况固定在刻印的那个时段,不会衰老,也不会死亡。至于为什么这么做,我不知道,羽织离那人比较近,知道的东西可能比我要多一些。”
“那个人…是谁?”
“不知道。”他干脆地回答。
“不知道?”一股热血就往我脑袋上冲,我飞上去想揪住他的衣服领子,刚伸手才想起他别说是衣服了,连皮肤都没有,于是我只好放下手,愈发火大地问:“你刚刚还说是他教了你如何做结界,怎么连是什么人都不知道。”
“真不知道啊!”他不好意思地说道:“当时那个人是戴着面具的,我怎么知道他长什么模样啊?”
“连长相都不知道的人说的话你也信?”这人脑残吧?
“没办法,当时情况危机,我只有死马当活马医。”
我决定不理会他脑子是否好用这个问题,换个话题:“你就算了,为什么羽织要选择做守墓人啊?就算是要打入敌人内部,可是对方早就知道她的身份,怎么可能获得信任呢?”
“这个嘛,是有原因的。你难道没有发现银翼一族的墓地里特别干净吗?一个灵魂都没有。一般枉死的人不应该有很强的执念留在现世吗?”
“难道不是在那个人身边吗?一般情况他们应该会去缠着凶手才对吧?”
“的确是在那人那里没错,不过是被囚禁了,为了能够更好地控制羽织。那个人使用各种方法支配守墓人,我们都无法逃离他。”他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上下打量了我一下才接着说,“所以羽织才要冒险从异界召唤你来,因为你在这里毫无牵挂,或许可以不受那人控制。”
“可是为什么会是我呢?任何一个异世的人在这里都没有牵挂吧?”这是我早就想问的问题。
“有两个原因,第一,你在另外一个世界也是没有牵挂的吧?”
我点了点头,没错,游荡于阳间十几没法投胎的孤魂野鬼一只,爹妈都去投胎了,暗恋的人都有孩子了,哪来的牵挂。
“第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和羽织在灵魂上的相似处最多,所以你能够接受她的召唤。而且如果灵魂与身体相互排斥的话,会造成两者皆毁的情况,因此你是最合适的人选。”
“什么叫灵魂上相似处最多?”
“不懂?”他诧异地说,“难道你没有发现到现在为止都没人能看出你不是克莉尔本人吗?你以为是你伪装的好?错!那是因为你的性格根本就是和她很像,所以你就放心地装下去吧,没人会认出来的。”
“你说我跟她很像!你开什么玩笑!”我窝火,克莉尔可是赫赫有名的变态,说我和她像,难道我也是吗?像我这么纯洁善良可爱无私的…
呃…自己都说不下去了,总之我和她一点都不像!
“除了你比她废物一点,笨一点,胆小一点,缺德一点,无耻一点,其余都很像。”敢情我还不如她…
“我可是听说她一笑杀人的,我可没这毛病。”我抵死力争自己的清白。
“她心里苦,又怎么可能真的笑出来。偶尔笑一下,那也是心中难过到极点,不想哭反用笑来掩饰,这时再有一两个没长眼睛的来挑战,你当她不杀人?时间久了,这说法也就传开了。”
“虽然我完全否定你的说法,但是还是要问一下,她叫我过来到底要干嘛?去对付那个人吗?我认为我没这本事。”
“谁也没希望你能有这个本事,况且羽织怎么可能不想亲自手刃仇人。你只需要做三件事就可以,第一,阻止其他人变成守墓人;第二,找到王者的权杖;第…”
“等一下,还有别的守墓人?”
“我知道我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还会有人成为牺牲者,就我个人想法来看,你身边就有一个!”
“酷拉皮卡!”我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他,他的遭遇,和羽织是何其的相像。
“没错!只不过他现在时机还没到,所以那人并没有下手。不过总有一天,酷拉皮卡也会变成守墓人的,你一定要阻止他!”
“怎么阻止?一点头绪都没有。”
“就是不要让他憎恨,这是守墓人共有的特征。”
“你也有?”看不出来啊…
“当然。”他的声音带上了一丝苦涩,让我无法深究下去,不过看来他告诉我的变成守墓人的过程,是有所保留的,不过这是人家的伤疤,我也不好去追问。
“但是让酷拉皮卡不去恨旅团那是不可能的啊。”我郁闷道,难道要让我去做心理医生,咱可没那本事,况且就看酷拉皮卡的恨意,一般心理医生是治不好的。
“是不容易…”瑟恩也有些为难,他想了想才说,“那就别让他杀人!不染血怎能守墓,没杀过人那印记是刻不上的。”
这个稍稍容易点,于公于私,我都不希望酷拉皮卡杀人,尤其是窝金,于是我说:“这个我可以尽力试试。不过王者的权杖到底是什么?怎么找?去哪里找?还有约定之日是哪一天啊?”我一口气问了一连串问题。
“这些我也不知道啊。”他无奈地说。
“你就说你到底知道点什么东西吧!”我怒,敢情这是个一问三不知。
“来年过年时,新旧年交替的那一刻,你去斯古瑞遗迹,那时会出现一些人所不知的东西,在那里你大概可以找到有关王者的权杖的信息。”
“会出现什么?”
“都说是人所不知了,我怎么可能知道。”
“你还能算人吗?”我狠狠地瞪他一眼,人所不知、大概,这厮一个肯定词都没有。
“第三是什么?”
“哦,对了,刚才被你打断了,差点就忘了。”他用仅剩的那只眼睛看了我一下后说,“第三就是,要小心,千万不要死。”
沉默了一下,其实我是知道做这些事是一定要有很大的风险的,可是我也知道,既然已经穿到这个身体上来了,就必须要有所要承担的责任,就算我想躲,恐怕也是躲不开的,不过羽织还算厚道,没让我去对付那个最终的BOSS,这样已经很仁慈了,不过…
“羽织现在人在哪里?如果我做这些事,她族人的灵魂会不会受影响?还有我中途会不会被那个坏人抓回去做坏事?”这些问题一定要问清楚,很重要的。
“这个我不清楚,不过羽织在二十七年前同我商量这个计划时,我曾提到过这些问题,她当时说都没关系,她想到办法解决了,具体怎样她没说,不过应该没关系。”
“你知道的东西可真少。” 我鄙视了他一下,“最后一个问题,别跟我说你不知道,二十七年前羽织来这里究竟做了什么居然让席巴下禁口令?”这事我想问很久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瑟恩居然狂笑起来,笑得全身乱颤,骨头“咯吱”“咯吱”地响。
“别笑了…再笑你就散架子了…”我“好心”劝道。
“哈哈!对不起,我只是一想起当年她做的事就想笑,哈哈!太有趣了。”
“你这辈子就指它活着了吧?”我讽刺道,这小子笑得太过头了。
“差不多了,哈哈…”
“别笑了,快说!”
“我不会告诉你的,你自己慢慢找真相吧。没关系,这事情无伤大雅,只是太有趣了!哈哈…”还在笑!算了,不指望他了,省得他笑死。
他笑了好久终于停下来对我说:“天快亮了,你也要走了。”
“走?你不是说要我陪你,而且羽织每次不都要呆很久吗?你一个人不是寂寞吗?”
“可是你不是羽织啊,她可以凭自己的实力进来,而你进来还需要我特地叫来伊尔迷送你进来。而且天一亮你就会被结界自动传送出去,羽织就不会。”
“对!你不说我差点忘了,为什么是让伊尔迷来,而不是别人呢?”
“因为他实力在小辈里是最强的,在这里活下来的几率最大,而老一辈的人精神力太强,我是无法暗示他们来的。”
正说着,一缕阳关从上空射来,照在瑟恩身上。他的身体在阳光的沐浴下,渐渐恢复起来,不一会儿,一个有着长长银发的男子出现在我面前,他的头发在阳光的照射下竟闪耀着金色的光芒。我盯着他如妖精一样诱人的容貌,灵动的大眼睛,像黄金分割出来的天神一样完美的身材,遭了,吃亏了…
这厮,没衣服…

第33章 昙花X三毛X大门

瑟恩银色的长发无风自动,在阳光下飘动,一闪一闪的,犹如夕阳下的海面,波光粼粼,令人炫目;他如水晶般透彻的眼睛对着我一眨一眨的,眨的我那个小心肝儿啊,是噗通噗通跳个不停,死小子,勾引我…
不看眼睛!我的视线划过他挺立的鼻子、淡粉色的嘴唇——一个男的嘴唇这么好看,我郁闷。再向下看,便瞧见瑟恩光裸的胴体在阳光下竟有种晶莹剔透的感觉。我盯着他那没穿衣服的身体,心里不由想到——糟了,吃亏了,带个照相机来好了…
不要怪我色,在这个世界,男人好找,但美男不好找;美男不好找,不穿衣服的美男更加不好找;不穿衣服的美男更加不好找,而不穿衣服又无法动弹的美男却是究极难找。这样难得一见的机会,我却无法拍下来,心痛啊…
我揪住心口的衣服,一阵的后悔,而瑟恩看见我的动作,轻笑着说:“怎么?看见我绝代的帅气被迷住了?不要迷恋上我哦。”
…我吐血,面对他的自恋,我真不好意思告诉他——兄弟,你是很帅没错,可是在我们那儿,你就是个受!还是个极品小受!而且你就算不是受,就冲你这妖孽的长相,一群狼女也会把你掰歪的。
就在瑟恩自恋地看着我,而我琢磨着怎么把他掰歪的时候,又是一道阳光射在我身上,该走了吗?
瑟恩无奈地笑了笑,对我说:“要说再见了,下一次见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告诉你最后一件事,记忆是可以同时储存在灵魂和身体中的,只要有契机,你会想起很多事情,这样也许会对你有所帮助。”这有点像郁子女王说的记忆是肉体和心灵上的,即使心中的记忆消失了,身体也会记住的。
全身上下有种要被分解的感觉,我无法抵挡这结界的吸力,只好任由它将我传送出去,临走前最后一眼,是一群群怨灵向瑟恩扑上去的景象。闭上双眼,不忍看见这样一个人被分食。
瑟恩·揍敌客,他每天不过能保持这不到一分钟的美丽,像昙花一样,用一世的辛苦捧出这瞬间的光华,然而这仅一现的风采,却足以刻在人心中,久久不能忘怀。
飘在空中,任由结界传送,心中一阵难过。就在我茫然地被传送时,结界的力量突然消失了,我从天空中直直地摔下,迷糊中忘记了扇翅膀,就在我要与地面来个亲密接触时,却感觉自己落在了一个毛绒绒的东西上。低头一看——
好大!好大的一双眼睛在瞪着我!
我赶忙收起翅膀,从那东西上爬下,站在地上仔细看它的全貌,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三毛!
“三毛兄,”我吞了口口水,试探地说道,“虽然我是从天上砸到你的,但是我是从门进来的,我推开了四扇门!”我拼命在它眼前晃着四根手指,好让它明白我的意思。天啊!我不希望被吃掉,瑟恩的模样还在我眼前晃呢!
三毛机器一般的眼球随着我的手指移动了几下,随后它俯下身躯,把长长的鼻子贴在我脸上嗅啊嗅的,它该不会是在看我好不好吃吧?
于是我向后疾退两步,盯着三毛,决定它一动,我就赶忙跑。
三毛的鼻子抽了抽,接着嚎叫一声,机械的双目中充满了恐惧,它重重地趴在地上,双爪向前伸,我被它一连串的动作弄得一愣一愣的,最后一个认知砸进我的脑海里——它该不会是在怕我吧?
意识到这点我觉得全身有力气了,挺直腰板对三毛说:“免礼了。”
听了这话它立刻爬起来,用大大的脸在我身上蹭蹭,那啥,它改不会是在撒娇吧?再仔细看看三毛的眼睛,哪还有当初的木然,我看见的是满眼睛的可怜巴巴,多可爱!就是个头大了点儿,我险些被它的“撒娇”蹭得摔倒,咱喜欢小狗的说…
我把手伸出来,用对我家京巴说话的口气道:“来,三毛,握握手。”
听了我这话三毛立刻把它那硕大无比的爪子拍进我手里,于是我一边紧握三毛的脚趾,一边在他爪子底下喊道:“三毛!你爪子太大了!要压死我了!”
挣扎着从它脚底下爬出来,弄了个灰头土脸。这一晚上我过得多精彩,先是被伊尔迷射掉面具,又为了飞行把斗篷落在结界里,衣服还被翅膀撑破,现在又被三毛压在脚下来了个尘土浴,现在我这副模样跟路边摆摊的要饭的有一拼,估计要是我也去街头蹲会,那要饭的生意兴许还比不上我的。
三毛大眼睛疑惑地看着我,似乎在思考这人为啥比以前差了这么多,未免这第六感极强的动物发现我是一只披着克莉尔壳子的废材,我赶忙说道:“那啥,我就不叨扰了,你该干啥干啥去吧。”说完就往门卫大叔的小木屋跑,不过是悄悄地跑,生怕有哪个人早起看见我这副德行。
一边猫着腰跑,一边想,看来以前羽织把三毛收拾得不轻啊,这么一个只听揍敌客家人的话的家伙,居然会在我面前露出一副随我摆弄的模样,不知道羽织是怎么调教的。
正寻思着呢,突然听见有声音传来——
“克莉尔姐姐还没醒呢,我怎么敲她的房门都没有人开门。”是小杰的声音。
“没醒最好,我还可以多休息一会儿。”雷欧力奥坐在地上说道。
“可是我们要赶快修行啊,不行!我要再去叫她。”小杰说完就往我房间跑去。我赶快绕了个弯,从后窗户爬进房间。
门外小杰敲门的声音很响,我迅速换上备用的衣服,披上斗篷,戴上面具,然后无视他的敲门声,从后窗户又爬了出去。
绕了一大圈,再从前门缓步走回来,走到离门口不远处就听见小杰担忧的声音:“怎么办?克莉尔姐姐一直不开门。”
于是我朗声道:“小杰,我在这里。”
小杰听见我的声音立刻向这里跑来,一边跑还一边说:“克莉尔姐姐,你这么早做什么去了。”
“晨跑,早起锻炼有益身体健康。”
“你骗人!你那么懒,这几天哪天不是我们把你从床上叫醒呢?”雷欧力奥大喊道。
酷拉皮卡再他身旁摇摇头:“雷欧力奥,你又要吃苦了。”
“嗯?什么意思?”雷欧力奥不解地问道。而我在一边摩拳擦掌,说我懒是吧,好,那我就让你体验一下什么叫勤奋。
“为什么每次我都要做这种活?”雷欧力奥双臂平举,每个胳膊上各挂5个水桶,都是加重过的,我要他这样带着水跑十公里,要是水有一滴洒出来,就要回到水井,把10桶水都倒回去,再打上十桶,再跑…如此一来,他已经来来回回跑七次了,每回都还没跑出一百米呢,水就洒了。
“那是因为人品的问题。”酷拉皮卡一手举着一只桶轻松地说道。我只让他和小杰拿两只桶,并且不怕洒水,跑五公里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