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飞龙也觉得全家人都在干活就自己偷懒不大好,他从初中就开始住宿学习独立,在学校里也都是自己洗衣服打扫卫生,不觉得帮忙做点事有什么问题。
当然了,那也仅限于端端盘子拿拿碗什么的,真要他做什么家务活他也是不愿意的。
十点钟,孟奶奶已经把菜全部烧好,扫帚鲜花和香都准备妥当,孟天雄这才带着孟卓良、孟飞龙去坟上扫墓。
他们一走,孟大姑就哎哟哟说家里还要烧饭先回去了,孟二姑倒是没说什么,但也坐下来松口气,李笑嫣更是跑得没影了。
孟樱觉得和继母相顾无言十分尴尬,就进厨房里去帮孟奶奶做午饭,拿去坟前供奉的菜基本上都会带回来,但还要炒一些素菜,今天孟家人难得聚齐,菜是少不了的。
“你去玩吧,这里我来就行了。”孟奶奶赶她出去休息。
孟樱帮她择菜洗干净,快到十一点了才说:“奶奶,我今天不大适意,先回去了。”她还是不敢直接说想走,只能托病。
孟奶奶关切地问:“怎么了?伤风了?”
“我身上来了。”
孟奶奶立刻就明白了,从柜子里拿了袋红糖给她:“你早点回去吧,泡点红糖水喝。”
孟樱没想到那么顺利,她回家时还带着几分上学时请病假可以不去上学的雀跃:“我回来了。”
“欢迎回来。”霍云松手里端着一只白瓷碗,碗里是饱满青碧的米粒,与寻常米香不同,还融着一股清香自然的味道。
孟樱尤为意外:“你做好啦?”青精饭与青团一样,都是江南一带的风俗,霍云松既然没有吃过青团,她还以为他不会做,本是随口一提而已。
“卿卿所愿,怎敢不从?”霍云松摆好碗筷,又端了一盘“山家三脆”和一碗“碧涧羹”来,所谓“山家三脆”指的是嫩笋、新鲜的小菌菇、枸杞头,将这三者“入盐汤焯熟,同香熟油、胡椒盐各少许,酱油滴醋拌食”即可,而要做的好吃,关键在于枸杞头,不要选择枝条上新发绿叶的苗芽,而要选择在根部枝条的新芽。
而“碧涧羹”其实就是芹菜,因为做羹时清淡又芳香,杜甫有“青芹碧涧羹”的诗句,因此得名。
孟樱就笑:“我发现你很擅长做素菜,是偏爱吃素吗?”
“不是。”
“那是为什么?”
霍云松凝视着她的眼眸,轻笑道:“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孟樱眼中浮现了一丝困惑,但很快她就明白过来,席慕蓉说“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所以霍云松这番话中的涵义便是,我想要遇见你,所以我在佛前吃斋念佛了五百年,如此一来,擅长素斋并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我想和你有缘。
“你…”孟樱瞠目结舌,心慌意乱,她不知道自己理解的对不对,也不知道是不是他随口一说。
霍云松但笑不语,他可不算是说谎,出家的十年里,他吃的最多的就是素斋,青精饭也在其中。
青精饭做法简单,“采枝叶捣汁浸米白好粳米,不拘多少,候一二时,蒸饭曝干,坚而碧色收贮,如用时,先用滚水,量以米数,煮一滚即成饭矣。用水不可多,亦不可少。久服益颜延年”,本是道家修炼养生所用,但到明代时,青精饭成了浴佛节的内容,因此进入了佛家,又叫“阿弥饭”,他前世也没有少吃。
可惜,青精饭再好再养生,若是生无可恋,那也毫无作用,再绵软清香的米粒吃进嘴里也要噎着喉咙。

第11章 香茶饼

霍云松青精饭做得太多,最后吃不完,也没有必要暴晒脱水以后吃,干脆捣烂了做成乌米糕,孟樱也不包馅,直接拌了些糖切成手指长的小糕,当下午茶吃,味道也不赖。
清明第二天,孟樱的弟弟孟飞龙过来了,背着书包,提了一个纸袋,谁知道一进门没看见孟樱反而看见了霍云松:“你是谁?”
“孟飞龙?”霍云松正在旺旺上回复客人,向他指了指旁边的书房,“你姐姐在里面画画。”
孟飞龙上上下下打量着霍云松,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进屋去找孟樱了:“姐,奶奶让我给你带点青团来,大姑说是蓉姐特地去上海买来的。”
孟樱转头一看…她刚买了一箱的蛋黄肉松青团,最近在搞活动,两箱包邮还送个豆沙的。
“我有,你带去学校吃吧。”
“我已经吃腻了。”孟飞龙撇了撇嘴,“淘宝包邮还当我不知道,就哄哄爷爷而已。”他把袋子往地上一放,“姐,反正你吃吧,我要回学校了。”
孟樱放下画笔:“吃过饭了吗,不然你在我这里吃了再走吧。”
“不用,晚上还要上自习。”孟飞龙顿了顿,眼神难掩八卦,“姐,外面那个人是我未来姐夫吗?”
“呸。”孟樱赶紧辟谣,“他是我雇的员工,什么姐夫。”
“他会是来打工的?”孟飞龙打死都不信,“姐,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后面两间房靠得多近,你不想说就算了。”
“真不是。”
“我会替你在爸妈那里保密的。”
孟樱百口莫辩:“真的不是,你想多了。”
“好吧好吧,等你想说了再说。”孟飞龙对她挥挥手,“我走了。”
孟樱送他到门口,又塞钱给他:“拿着自己买点东西。”
孟飞龙缩手躲个不停:“我不要!姐我真不要,我有钱!”他知道家里爷爷最偏心自己,几个姐姐都没他零花钱多,尤其是尤琦秀早就说过,现在的厂是她和孟卓良开的,她不可能允许孟卓良拿家里的钱去贴孟樱,最多孟樱结婚的时候给点算是心意,其他的钱都是孟飞龙的,这个姐姐想都不要想。
孟飞龙小时候不懂事,长大了却觉得有点对不起她,可要他说把钱分给孟樱一半,两人的感情也不到这份上,因为知道做不到,所以更愧疚些,哪里肯要她的钱。
姐弟俩谁也没法说服谁,最后霍云松拿了一个小锦囊出来了:“这个是你姐姐刚做出来的,拿去送女同学玩吧。”
孟飞龙脸上一红:“我不要。”
“围巾的回礼。”霍云松指着他书包里隐隐约约露出来的围巾一角,眨了眨眼睛。
孟飞龙捂着书包倒退了一步,面上惊慌:“你、你怎么知道…”
“都是四月份了,还把围巾一直带着,肯定是很重要的人送的吧。”霍云松把锦囊递给他,“而且看起来就是手织的。”
孟飞龙犹犹豫豫接了过来,又看了孟樱一眼:“姐。”
孟樱这才反应过来弟弟早恋了,她心情复杂:“我不会说的。”
“谢谢姐,我也会替你保密的。”孟飞龙和这个姐姐一向不亲近,但这时却因为有了共同的秘密而多了几分亲密感,说话也自然了起来,“不过老姐,这是什么东西?”
孟樱说:“香茶饼。”她平均每个月都做一些新的东西上架,香茶饼就是这两天的成果,在《金瓶梅》里,兰陵笑笑生屡屡提起过这种似香非香的物品,在茶余饭后咀嚼有清新口气的作用,相当于现代的木糖醇口香糖。
就在孟飞龙来之前,她刚刚写好香茶饼的方子,准备在微博上更新:“甘松、白豆蔻、沉香、檀香、桂枝、白芷各三钱,孩儿茶、细茶、南薄荷各一两,木香、藁本各一钱,共为末。入片脑五分,甘草半斤,细锉。水浸一宿,去渣,熬成膏,和剂。”
但相比于口香糖,香茶饼更带有一股风流香艳的古意,就像是那首词里说的,“莺舌偷传,低语教人嚼”,女子将舌尖的香茶饼用吻递送给醉酒的夫君,该是多么缠绵悱恻的画面。
不过…这个就没有必要告诉孟飞龙了,所以孟樱只是简单地说:“你就当成是特别的口香糖好了,吃完饭含在嘴里会很香。”
孟飞龙对于孟樱所做的东西并不了解,但这并不妨碍他一直认为这家香铺里的东西很有逼格,所以能拿这么特别的“口香糖”去送给女朋友,他也是觉得很有面子的事。
“那谢谢姐了。”孟飞龙把东西装进书包,对孟樱和霍云松挥挥手,“也谢谢姐夫,再见。”
霍云松笑纳了他的称呼:“路上小心。”
孟樱“哎”了一声,刚想叫住孟飞龙说个清楚,没想到这小子一溜烟就跑了,转眼就看不见了踪影。
她一肚子气只能对着霍云松撒:“你乱应什么?”
“什么?”霍云松一如既往地佯装无辜。
但孟樱这回是真的生了气:“你不要总是乱说话。”
“我说了什么?”霍云松满含笑意地看着她,他很想知道孟樱究竟有没有可能把心里话说出来,“你若是不说,我怎么能知道呢?”
孟樱咬了咬嘴唇,神情犹豫,霍云松耐心地等待着她的回应,大概是清明的反叛让孟樱尝到了甜头,她竟然真的鼓起勇气开了口:“你不要那样对我说话了,我觉得很不好…很容易误会,可能你没有别的意思,但是我希望你换一种方式和我说话。”
“会误会什么?”
“就是,就是,”孟樱语结,“就是很不好,我们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不要说这种暧昧的话。”
霍云松忍俊不禁:“阿樱,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他眼中泛起愉悦的光,“心有尘埃,才会见尘埃。”
孟樱一怔,脱口否认:“你胡说!”霍云松的意思是,是她对他有绮念,才会觉得他的每一句话都饱含暗示。
她不信。
不过短短数日,她怎么可能对他心生感情,她不信。
但霍云松真的是胡说吗?孟樱惊慌地想,是不是真的是她有了想法,这才觉得暧昧不适,是她希望他对自己有想法吗?这难道才是她内心深处真正的想法?
霍云松看着她心神慌乱的样子,轻轻叹了口气:“嗯,我是胡说的。”他是胡说的,但也不是。
孟樱觉得他的每句话都别有含义,这自然是他刻意误导的结果,所以,他是胡说的,而之所以那么做的原因,就是为了这一刻她的反应。
如果孟樱真的毫无念头,自然可以底气十足地反驳他,可她却怀疑自己了,这才是真的心有尘埃。
她应该有一点喜欢他的吧。那就好。
他在来之前就考虑过许许多多的问题,譬如如果她喜欢的仍旧是前世的丈夫该怎么办,又或者说,她就是不喜欢他这个样子的,也有可能,她更喜欢无话不谈的陶柏…来之前,他做过种种猜测,想过每一种可能的应对方式,他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可以得偿所愿。
可即便是如此,他还是来了,他决然放弃了一切,来到她身边。
决定是他自己做的,不能怪任何人,可当知道她或许是有一点喜欢他的时候,他怎么能不高兴呢?
有什么比知道她或许有一点喜欢自己更好的事呢?
只要她也是有一点喜欢他的,那他就有信心和她长长久久走下去,无论手段。
既然已经得到了结果,霍云松即刻有了决断,他握着她的手,恳切道:“阿樱,我很抱歉,刚才的话都是我胡说的,一直以来都是我不好,请你千万千万原谅我。”
孟樱被这突如其来的转折弄懵了:“为什么?”她脑子里一团浆糊,他说是胡说的,那她究竟是不是喜欢他?
“因为我喜欢你。”霍云松轻轻笑着说,“我想知道你是不是也喜欢我。”他不等孟樱回答,手臂一收,将她顺势搂入怀中,也不在意她瞬间僵硬的身体,在她耳边轻轻说,“阿樱,你可能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我,不过没关系,我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我可以一直等你到喜欢我为止,所以,不要让我走好吗?”
孟樱气短:“我没说让你走呀。”虽然她刚才是有那么一瞬间想过。
“那就好。”霍云松适可而止,很快松开了怀抱,若无其事地说,“那我去做饭了,你还要画一会儿吗?”
“…啊?哦哦。”孟樱梦游似的回到了桌前,提笔落下,直到画了三朵花瓣才发现自己把花瓣涂成了叶子的绿色。
孟樱不可思议地看着面前的画,她刚才脑子里是在想什么?
“阿樱,吃饭了。”霍云松拉开门,视线一下就落到了她的画上,孟樱的动作比脑子更快,她在宣纸上一抓把画揉成了一团丢进了纸篓里,动作一气呵成。
霍云松:“…”他要不要装作没看见那朵绿色的牡丹?
“那么快就吃饭了吗?”孟樱竭力保持镇定,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站起来,结果起得太急,膝盖顿时磕到了桌角,砰一声撞得霍云松都替她觉得疼。
“当心。”霍云松扶住她的手臂,免得她重心不稳摔倒。
孟樱从没有觉得那么丢脸过,她感觉自己脸庞发烫,窘迫得转过头去:“我没事。”
霍云松半蹲下来看了看她的膝盖:“青了。”他的手指触碰到她的腿,那相触的战栗令孟樱站立不稳,几乎要再摔倒一次。
这一次,霍云松搂住了她的腰:“别动,先坐下来,我把饭给你端过来。”
“不用,就只是撞了一下而已。”孟樱想要再站起来,却被他强硬地摁回了位置上:“阿樱。”
她迷惘地抬头:“嗯?我没事。”
霍云松半蹲下来,握着她的手:“可是你这样,我会心疼的。”
孟樱:“…”总觉得有什么事改变了,但有什么事压根又没变。

第12章 鲥鱼

孟樱被表白后的日子和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每天早晨起来下楼就能看到温着的早餐,豆浆、烧麦、小笼、粽子、豆腐脑、馄饨、面条…霍云松仿佛是每天换着花样给她准备着早饭,每一样都合她的胃口。
接着,她画画,他打扫卫生,准备开店,天井里的花已经抽条,有好几朵都绽开了花苞,平添了几分春天的艳色。
不过,上门的客人依旧寥寥无几,反倒是淘宝的订单提示时常响起,霍云松作为淘宝客服既称职又不称职,他的回答总是寥寥数语,可不知怎么的,隔了山水迢迢,那一头的小姑娘都能感受到他的魅力,锲而不舍地试图调戏他,结果反而被四两拨千斤地挡了回去。
可越是这样,越是让人心痒痒,甚至孟樱在查看后台的时候还发现有个姑娘一口气下了十个一模一样订单,就为了让霍云松写十个快递单!
孟樱很难想象他会有这么大的魅力,这不禁让她想起昨天在微博上转发了她上新预告的朋友,除了称赞香茶饼“风流别致”之外,还特地提起了快递单上的字,“让我最意外的是,香老板家的快递单上的字居然是馆阁体,香老板不是练小楷的吗?”
孟樱的画画得好,字却是中规中矩的小楷,临的是钟绍京的《灵飞经》,而霍云松…她放下画笔走过去拿起单子一看:“你怎么写馆阁体呀?”
“你不喜欢?”霍云松放下了笔,修长的手指压在花花绿绿的快递单上,竟然让人产生错觉,仿佛他写的不是快递单,而是《落花诗帖》。
孟樱侧了侧头:“那倒不是,只是现在很少有人练这个了。”虽然馆阁体整洁大方,但毫无个性,很难相信霍云松写的竟然是这样的字体。
“字如其人,”霍云松对她一笑,“除了你,我不想别人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
孟樱不可避免地被这样一句不是告白但胜似告白的话给击中了,但她并没有说话,只是仔细核实了一遍手里的快递单子,然后点点头:“记得一会儿就寄出去,不然客人要投诉的。”然后恍若无事一般转身回书房继续画画,像是刚才他的话只是春日一阵微风,吹过就散了。
霍云松轻轻一笑,放下快递单回厨房做饭:来日方长,何必着急。
今天的午饭有鲥鱼,袁枚曾说,“鲥鱼用蜜酒蒸食,如治刀鱼之法便佳。或竟用油煎,加清酱、酒酿亦佳”,孟樱喜欢吃清炖的,红烧也曾见过,可现在放置在水晶盘里的鲥鱼颜色不变,形态不变,犹如在水中畅游,栩栩如生,恰似杜甫所说的“水精之盘行素鳞”,实为罕见。
她用筷子浸入汤中一拨,骇笑:“都是油?”
“是。”霍云松也是在京城的时候吃过这样的做法,鲥鱼吃的人不少,但敢油浸的不多,但油浸有油浸的妙处,只有油没有水,只用微火不用大火,是煮是蒸还是煎炸,实难分辨,但这样做出来的鲥鱼鲜嫩无比,能最大程度上保留本色。
“你尝尝看。”
孟樱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果然与之前所吃的大有不同,她十分惊奇:“这做法是谁想出来的,真别致。”
“是一个朋友想的,他是一个很特别的人。”霍云松轻轻说。
孟樱第一次听见他提起自己的朋友:“是好朋友吗?”
好朋友?霍云松哑然失笑,他想了想说:“那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和我不一样。”那个人就是太温柔了,所以到最后才成了伤心人。
可他不一样。
孟樱想起来霍云松的事,不免小心翼翼:“那…你现在还和这些朋友有联系吗?”
霍云松听出了她掩饰下的关怀,他微微笑了笑:“真正的朋友是不会因为身份的改变而疏远你的,是我不想回去而已。”
“你为什么要来这里?”孟樱困惑极了,“你不属于这个县城。”
霍云松唇边笑意更浓:“可这里有你。”
孟樱恼羞成怒:“我是认真地问,你再这样我生气了。”
霍云松这才想起来,按照剧本的设定,他在来这里之前根本不认识孟樱,那怎么能为她而来呢?就算编一个借口说从前见过她,一见钟情,那“为她而来”就成了孟樱身上的负担。
他并不希望她背负起这背后的一切。
“好吧,事实上是我随便上了一辆车,随便买了一张票,随便停在了这里,”霍云松用手背撑着头,笑意盈眉,“然后,我就看到了你的招工,我决定在这里留下来,就是这样。”
孟樱循规蹈矩惯了,从没有想过可以这样选择自己的人生,将信将疑:“这样也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霍云松反问,“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所以也没有办法选择人生的起点,但这一切都是基于这一点而开始,因此,通常我们也很难真正决定自己的人生。”
“就好像你一样,因为你出生在这个家庭,因为你被孟老太太养大,所以你会重新回到这里,根是你成长的源头,也束缚了你。”
这番话并不是霍云松自己说的,而是当年在苦海寺的孟樱亲口所说,那时她已被查出癌症,而丈夫外遇,胎儿流产,亲人反目成仇,她最后取走了自己所有的积蓄,没有留在医院,而是选择到了苦海寺,将所有财产赠予寺院,只求能在寺中了此残生。
是她自己说的,“苦海寺在红尘之外,我不想再和从前的事有任何牵扯,只有现在我才觉得快乐,我是我自己,而不是孟家的女儿,也不是左晨旭的妻子”。
可此时此刻的孟樱从未想过这一切,因为姑奶奶去世,她放弃省城的工作回到家乡,因为生在孟家,她再不喜欢也依旧逆来顺受。
她从没有想过要和过去一刀两断,无根之人如浮萍,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害怕。
“阿樱,拒绝自己不想要的人生并没有那么难。”霍云松勾住了她的手指,将她细嫩白皙的指尖握入掌中,“你不要害怕,你不是一个人。”
孟樱茫然地看着他,迟疑着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和过去一刀两断,你不说,我不会问的。但是,你怎么知道我不想要这样的生活呢,我觉得现在很好啊。”
霍云松沉默了一瞬,轻轻叹了口气:“是挺好的,我陪着你呢。”
如果孟樱愿意跟着他走,那他自然有办法让孟家的人永远找不到她,让这之后的一切都不会发生,可她不愿意,毕竟现在,所有的一切都还没有发生,她凭什么放弃一切跟他走?何况孟樱从不是果断决绝的人,前世若不是人之将死,又怎么能下定决心离开?
可若要他眼睁睁看着她受过那些苦才恍然明白,他宁可她永远不知道人心险诈。
也罢,反正也做好一生一世隐姓埋名在此的决定了,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不过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
孟樱并不知道霍云松的尝试与努力,她只知道自己听见他那样暧昧的话又不免耳朵发烫,赶紧抽出手来:“谁要你陪了,快去寄快递,偷懒就扣你工资了。”
“是是是,我这就去。”霍云松正准备起身,正巧孟樱的手机亮了,来电显示的人名正是左晨旭。
他微微一怔,说曹操曹操到,没想到就是今天。
孟樱接了电话:“喂,晨旭?”
“樱樱吗?”那一头左晨旭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我是晨旭,有没有打扰到你?”
“没有,你怎么打电话给我了?”
“这不是快要五一了么,我打算回家一趟,听说你现在就在家里?有没有兴趣来参加高中同学聚会啊?”
“同学聚会?”
“是啊,大家都毕业四五年了,好久没见了,我就说五一小长假大家在老家聚聚,你觉得呢?”
孟樱恍惚了一下,这才笑:“挺好的。”
“那你来不来?”左晨旭笑眯眯地问,“我挺想见你的,咱们也好几年没见过了吧。”
孟樱想了想,还是答应了:“那好吧,什么时候?”
“5月2号,到时候我去你家接你,对了,你还住在老地方吧?”左晨旭小时候就住在孟樱家隔壁,两个人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县城又是那么大点儿地方,两个人一块儿上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可高三毕业的时候,左晨旭一家就搬到市里去住了。
她去了省城读大学,左晨旭则去了首都,两个人也是好久没有见面了。
“我一直住在那里。”孟樱的声音都放柔和了,“你还记得吧?”
“嘁,住了十几年哪能忘,那就这么说定了。”
霍云松站在门外听完了整段对话,和他想象的不同,原来孟樱和左晨旭的重逢是那么简单,那么欣喜,只听一听就能想象在阳光灿烂的少年时代,他们曾是如何的亲密无间。
也许,在小孟樱摔倒的时候,他也曾扶起过她,也许,在下大雨的时候,两个人曾撑着一把伞回家,也许,作业忘记写的时候,他自然而然地会拿她的作业过来抄,也许,当她被人欺负的时候,他会是第一个站出来保护她的人。
他们肯定有过很美好的时光,毕竟,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所以孟樱最后决定嫁给了他,不是吗?
只可惜,那么美丽的开始,却不曾有个好的结局。
这一生,左晨旭不会再有机会开始这个故事了。
他保证。

第13章 襄王有意

孟樱对这一次同学聚会很重视,这表现在她去许裁缝那里做了一身新裙子,浅青色的丝麻长裙,花纹像极了《捣练图》里仕女所着的襦裙,孟樱十分稀罕,立即买下做了长裙。
许裁缝戴着老花眼镜,笑眯眯地看着她试穿:“我就说这里只有阿樱能把这布穿得好看,你说是不是?”他问的是靠在窗边陪孟樱一起来的霍云松。
他侧头微笑了一下:“是。”
虽然知道孟樱做新裙子不是为了给他看,可当他看到那么鲜活美丽的孟樱时,他觉得其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
“真好看。”他由衷称赞。
孟樱是美人吗?这恐怕很难说是,她不过是县城里的平民姑娘,并没有令人一眼惊艳的美貌,甚至他们初见时,她已经憔悴病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