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的一声,朝夕把灯打开了,她盘腿坐在沙发上,满脸泪痕。原来她一直没有睡。她久久凝视着他,目光闪闪地迸着火花:“你只需要告诉我爱还是不爱就可以了,哪怕,哪怕只是曾经一点点的爱,或者…偶尔的一下下有爱过都可以。有吗?你跟我说实话,你有爱过我吗?不要用喜欢这样的字眼来搪塞,喜欢不是爱,我不是小女孩了,我想我可以承受打击。”
连波从来没想过会在这种状况下被她问到这个问题,他叹口气:“很晚了,睡吧,这个问题以后我们再讨论。”
“我现在就想知道答案。”
“朝夕,不是我不想回答你,而是我们目前这种状况,说什么都没有意义,我们心里都憋着气,所以这日子一直就过得很别扭。你现在突然问我这个问题,你不觉得别扭吗?等我们把各自心态调整好了,我再跟你推心置腹地谈,什么都可以谈,只是现在,朝夕,我觉得很难受,就是不知道怎么会这么难受,其实我也看得出来你心里不好过,为什么不好过呢?有问过原因吗?”
“你始终不肯回答我,是怕打击我,让我更不好过吗?只是一个回答而已,有那么难吗?”朝夕咄咄逼人。
“不是难的问题,而是神圣的问题,到我觉得我们的感情配得上那三个字的时候,我自然会说的。”
“明白了,你觉得我不配那三个字是吗?”朝夕仰起面孔,下巴可怜地抖着,泪水汹涌而泄。够了,她不想再听更多的了。不听则已,一听便绝望无边寒心彻骨。
她抱紧双肩倚着沙发靠背,因为厌恶和灰心抽搐着身体,又一次失去了方向,这意味着她终于对他失去了最后的信心,她不能指望他什么了,将来如何也已经不重要了,就当自己已经死去。其实这样也好,可以让自己彻底死心,不带任何希望不带任何救赎,就此活生生地让自己闭目吧,茫茫宇宙,再没人给她希望了。
“你睡吧,明天还要上班。”
她说着就躺下缩进了被子,翻身背对着他,盖住了自己的头。
樊疏桐断没想到,刀疤会自己找上门。
刀疤的本名叫侯勇,原先只是老雕手下的一个小喽啰,樊疏桐在老雕身边做事的时候,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小喽啰,但是在一次抢地盘打群架的时候,侯勇拿着刀连捅了四五个人,一下子名声大噪。当时他自己也身中数刀,头也被人砍得血淋淋的,脸上留下了一条很深的疤痕,刀疤因此得名。但是老雕一直不太重用刀疤,觉得他这人太狠,混江湖当然是要狠,但是不能没有人性,更不能没有仁义,否则指不定哪天会被他反咬一口,所以老雕一直防着刀疤,不分派给他太重要的任务。
刀疤对此一直是不服气的,但有老雕坐镇,他也不敢太冒头,只是很嫉妒同样混码头出身却受到老雕重用的樊疏桐,经常挑拨是非,排挤樊疏桐。老雕当时把樊疏桐调派到聿市来,也是为了避免刀疤找他的麻烦,以闹得内部不和。樊疏桐回聿市后,跟刀疤没有了直接的利益冲突,一年也难得见一两回,似乎是相安无事了。但是刀疤野心勃勃,听闻老雕和樊疏桐有意退出江湖的风声,收买了不少兄弟,樊疏桐退出后,刀疤立即主动请缨要来接管樊疏桐的码头。那阵子老雕身体很不好,很多事情根本力不从心,就应允了他,当时老雕就提醒樊疏桐要防着刀疤,除非万不得已不要跟他有冲突,因为樊疏桐虽然转行做起了正当生意,但他做贸易终究离不开码头,老雕要樊疏桐遇事能避就避,能忍就忍,退一步海阔天空。
她如愿把自己埋了(13)
不久,老雕也金盆洗手,定居美国颐养天年去了,从此不问江湖事。老雕走时遣散了手下的兄弟,每人都发放了一大笔遣散费,希望他们从此走正道,不要再过这种打打杀杀担惊受怕的日子。但是刀疤不吃这一套,老雕一走,他就抢占地盘,凭借其心狠手辣很快聚拢了自己的势力,并大肆扩张,现在他手下的人比老雕那会儿还多,但不同于老雕的低调和收敛,刀疤这人格外张扬,胆子也大,老雕当初还多少有正当生意做掩护,而且一直也很节制,做事适可而止,也干净利落,很少有把柄落人手里,所以即便被警方盯了几年也没有出事。但刀疤当上老大后有恃无恐,甚至到了穷凶极恶的地步,樊疏桐不时听到他的种种劣迹,黄赌毒样样沾,听说有两桩命案也跟他有牵连,樊疏桐料定他早晚会出事,果不其然,刀疤被警方盯上了,
常英那天来找樊疏桐打听老雕的消息的时候,樊疏桐就觉得刀疤这人太不厚道,老雕已经退出江湖数年,以前待他也不薄,居然把老雕抬出来当挡箭牌,用以转移警方的视线,好让自己脱身。樊疏桐愈发厌憎这个人,不想跟他有任何交集。
所以当刀疤来找他,提出借他的仓库存批货的时候,樊疏桐断然拒绝,因为他知道刀疤所谓的“货”绝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不想蹚这趟浑水,给自己找麻烦。刀疤料到樊疏桐会拒绝,也没有勉强的意思,坐在樊疏桐的办公室扯东扯西,尽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并且刻意渲染他过往的辉煌“功绩”,说他凭借侠肝义胆闯出这片天地,道上是人是鬼都让他三分,他又是如何如何的讲义气,一向罩着手下兄弟,对朋友也是两肋插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云云。
其实刀疤外表并没有江湖上传说的那样凶悍,相反他长得颇有点小家子气,个头才一米六几,又瘦又小,如果不是他脸上那道让他引以为荣的疤痕,怎么看都不像是道上的人,没有做老大的气场。不像过去的老雕,背着手往码头上一站,一身唐装,衣角飘飘,不怒自威。刀疤想学老雕,可连皮毛都没学到,就知道摆派头,脖子上的金链粗得跟个狗链子似的,手上也戴得金晃晃得,镶钻的伯爵名表明显尺寸大了,戴在他手腕上松垮垮的,好像随时都会滑下来。偏他还学老雕抽雪茄,坐没个坐相,歪在椅子上自顾讲得唾沫横飞,一笑就露出满口黄牙,隔着宽大的办公桌,樊疏桐都闻到了他恶心的口臭,就觉得他像个十足的地痞流氓,如果不是老雕提醒过避免跟他发生冲突,樊疏桐早就开赶了,甚至都不会让他进办公室的门。
樊疏桐耐着性子听着刀疤胡侃海侃,就是不接茬,大不了多陪他耗点时间就是。他冷冷地打量刀疤,只觉这小子当上老大后的自我感觉未免太好了,都被警方盯上了,还这么不收敛,居然想到把货往他这塞,想以此躲避警方的封锁。如果樊疏桐答应,等于就是搬了颗炸弹到仓库,他就算脑子开了三次颅,也不至于干这等蠢事,何况他和刀疤素来井水不犯河水,以前在老雕手下做事的时候也谈不上什么交情,现在偶尔在码头上碰上,也就点个头,他连招呼都懒得打,绕道走,但这并不表示他怕刀疤,他只是不屑跟这种人打交道而已。
“刀疤,还有什么事吗?没什么事我可能要先行一步了,约了朋友吃饭,不好意思啊,时间都差不多了。”樊疏桐抬腕看看表,终于忍无可忍,下逐客令。
她如愿把自己埋了(14)
刀疤眼见说服无望,还是不死心:“疏桐,我们兄弟一场,我刀疤不是不讲义气的人,就是借你的仓库用一下嘛,我付租金好不好?双倍?十倍?”
“刀疤,你明知道这不是租金的问题。我说退出就退出了,道上的事我沾都不会沾,请恕我无能为力。”
刀疤还在摆谱,不时抬腕晃下那镶钻的伯爵表,皮笑肉不笑地说:“疏桐,说句不太中听的话,江湖上不是说退出了就干净了的,就说老雕,也退了几年吧,现在警方还不是盯上他了,到处挖他的底。我可是交待了手下的,任何人不得把老雕供出来,否则割他的舌头,因为我刀疤断不会做这种过河拆桥的事。”
这话再明显不过,意思是老雕都不干净,他樊疏桐肯定也干净不到哪里去,别指望退出了就能洗清,人只要不犯事,犯了事就会洗不清。
“刀疤,你在老雕手下也待过几年,老雕如果这么容易被供出来,他能做得了这么多年的老大吗?”樊疏桐转动着皮椅,一点都不买他的账,“何况,老雕的为人素来被道上的人敬仰,人不在余威犹存,余威懂吗?就是他在美国打个喷嚏,这边的人也会朝那个方向点个头,这余威怎么建立起来的?老雕混码头混了二十年积累起来的,除非是被龌龊小人出卖,否则没人会供出他,因为供出他就等于是自断后路,名声坏了,迟早被道上的人唾弃,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樊疏桐说着起身,拿起西装外套穿上,摆明了不想继续再谈,但还是好言相劝:“刀疤,我知道我们过去做过的那些事的确见不了光,你说得对,退出了并不等于就干净了,可以说我一辈子都洗不干净,这正是我此生最后悔的事!年轻的时候不懂事,逞一时的威风,结果后悔都来不及,我不想再做这种后悔的事,不能说我身上沾了污点,就往臭水潭子里跳吧,我想明智的人都会洁身自好。当然,如果警方真的挖到确切的证据,我会接受惩罚,自己做的事自己就要承担责任,我绝不推脱,更不会为了保自己而出卖老雕,出卖兄弟。”
“疏桐,这么说你是一点面子都不给啰?”
刀疤也站起身,眉毛拧起,颇有点凶相的样子露出来了。
樊疏桐道:“面子不是靠别人给的,是靠自己的品行积的,多积点德总没坏处,刀疤,好自为之,告辞了。”说着头也不回地走出办公室,到门口了还不忘客气地提醒刀疤,“出来的时候麻烦把门带上,我先行一步了,抱歉。”
樊疏桐倒没有扯谎,他的确是约了林染秋吃饭,顺便把寇海和细毛他们叫上,唐三是不用打电话的,他肯定会跟着林染秋过来,林染秋来聿市就是住在唐三的别墅里。樊疏桐跟林染秋打交道并不多,但他对林染秋的印象一直很好,可能跟朝夕过去在他手下做事,他将朝夕照顾得很好有关,和朝夕这样的漂亮女孩子相处三年而不越雷池,非君子所能为也。樊疏桐就觉得林染秋很君子,得知他来聿市,理当尽地主之谊好好款待他,因为樊疏桐每次去北京,林染秋也是非常盛情招待他的。
地点选在聿市最豪华的恺撒俱乐部,这是聿市有名的销金窝,其前身就是喀秋莎饭店,老板正是聿市新生资本家细毛。细毛现在可不是伪资本家了,经过多年商场的摸爬滚打,积累了相当的人脉,虽然两年前二毛去世,何夕年未能和朴家结成姻缘,但是细毛现在的妻子何琼英是何夕年的堂妹,这等于还是和何氏家族攀上了亲。据说是何琼英倒追的细毛,细毛原本对这位从小生长在海外的千金小姐没那意思,他当时已经有个处得不错准备结婚的女友。岂料何琼英在国外出生长大,性格非常豪放,为了追求细毛她毅然放弃国外的优越生活回国定居,还主动要求到堂兄何夕年的公司做事,因为这样就跟细毛近水楼台了。
她如愿把自己埋了(15)
细毛那阵子很抽风,何琼英不仅对他紧追不放,还大肆收买他身边的人,其中就包括寇海的妹妹常英姑娘,大约是两个人的名字里都有个“英”字,两人格外惺惺相惜,据说何琼英拿下细毛还是常英出的注意,借着细毛醉酒把他给办了,生米煮成熟饭,细毛只得认栽。这事一时沦为死党们的笑柄,到现在都还被笑话,细毛见着寇海就跟他抱怨,说他被常英给卖了,还提醒寇海,“你小子小心点,早晚你也会被你妹妹卖了的。”
但是娶了何琼英,细毛倒并不后悔,因为何琼英出身商业世家,本身是英国名牌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很有商业头脑,结婚后一直帮忙打理细毛的事业,已经成为细毛事业上的得力助手。恺撒俱乐部当初就是在何琼英的筹划下兴建的,不仅把原来的喀秋莎饭店拆除,还买了周边的地,俱乐部一建起来就成为聿市顶级的高消费场所,日进斗金,夫妇俩赚得盆满钵满,现在已是亿万身家了。
樊疏桐在俱乐部一直保留着一间独享的VIP包房,专门用来招待重要客户,闲时也用来和朋友们聚会。他到俱乐部的时候,寇海和黑皮已经到了,寇海抱怨说:“做东的姗姗来迟,客人不见踪影,倒是我们两个陪客先来给你撑场面。”
樊疏桐因为被刀疤缠了一下午,心情不佳,冷着脸说:“既然是陪客的就要有陪客的样子,瞧你们两个,东倒西歪,坐没个坐相,把这当自个家了吧?”
黑皮道:“我家要有这么气派,我还用得着去赚死人的钱?哎哟喂,这死人的钱也不好赚啊,今天报上就登了,箩筐大的标题,说什么死人跟活人争地,聿市上百万贫困居民没有住房,死人的墓地却越修越豪华,他娘的,谁这么缺德写这新闻啊,明天我办公室都去不了了,一准有媒体堵在门口…”
寇海忍俊不禁:“恭喜啊,黑皮,你终于成为聿市的名人了,上报了,不容易不容易,你爹妈这回该让你进门了吧?”
“进门个屁!”黑皮一说起这事就来气,“我爸今天电话都打到了办公室,骂我赚死人的钱,有损阴德,这辈子都不让我进门了。”
黑皮的事业的确出现了转机,两年前唐三公子履行了自己的承诺,以收购的形式买下了永安园,让黑皮做了总经理,全权管理和开发永安园,唐三是最大的股东,不干涉经营,只负责投资,享受分红。唐三果然是财大气粗,一口气就买下了数百亩山林,将永安园的规模扩大到了原来的三倍,方寸大的一块墓地也要三五万,最贵的墓地据说要价上百万,还供不应求。结果树大招风,引来了媒体的追踪,媒体列举了永安园的三大罪状,称其助长奢靡,侵占农地,砍伐树木,这股歪风不杀下去,有违聿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宗旨云云。
樊疏桐问:“哪个报社写的?”
“聿市晚报,就是连波以前工作的那家报社。”
“问问唐三,他会有办法的。”
说曹操,曹操到,唐三和林染秋,还有细毛刚好一起推门进来。樊疏桐忙起身跟林染秋握手:“不好意思,最近事忙,没好好招待你。”
“瞧你说的,我在聿市吃得好玩得好,还要怎么招待,我都舍不得走了。”林染秋拍拍樊疏桐的肩膀说,“自己人就不要这么客气了,朝夕是你的妹妹,我也一直当朝夕是妹妹,咱哥俩有缘分!”
唐三在一边吃吃地笑,煽风点火:“我说染秋啊,你说话也不怕脸红,你是把朝夕当妹妹了吗?阮老爷子大寿那天,你是怎么忽悠老爷子的啊?”
她如愿把自己埋了(16)
“都两年了,你还记着呢?告诉你,这事我早跟疏桐解释了的,你就别在这里挑拨离间,居心叵测的家伙!”
樊疏桐朗声大笑:“这我绝对相信染秋,因为我比他更了解朝夕,我追朝夕追得命都快没了,人家还是没看上我,我跟染秋是同病相怜…”
“嗯,没错,我们拜倒在同一个女人的石榴裙下,这更是前世修来的缘分了,不过呢,今天我不妨跟各位报个喜,我马上要结婚了!”林染秋突然宣布婚讯,把大家都吓一跳。他的确是快做新郎官了,未婚妻跟他还是校友,两人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认识的,发展迅速,相恋半年就谈婚论嫁了。
“哎哟,这可是件大喜事!”黑皮连忙道贺。
“是啊,恭喜恭喜!”
“什么时候办酒啊,一定要发帖子的。”
“一定,一定…”林染秋连声附和,一脸的喜气洋洋。
大家说说笑笑,气氛非常热烈。酒足饭饱之后,大家又相邀着去打台球,樊疏桐有意跟林染秋私下谈话,把他叫到一边,问起朝夕的事来。其实很早的时候,林染秋就跟樊疏桐提起朝夕的精神状况,樊疏桐当时没有太在意,但是这次在电影院朝夕失控的样子让樊疏桐心悸不已,他问林染秋:“她以前经常失控吗?”
“那倒没有,她性格蛮好的,待人接物都很有分寸,只是我一直感觉她过得不开心,将自己封闭得很死。而人的承受力毕竟是有限的,两年前朝夕可能压力到了临界,爆发了一次,把一个客户都打伤了,随后就辞职,我一直很担心她,因为我知道她在偷偷吃药,还看心理医生。”
樊疏桐说:“她现在的状况也不太好,跟我弟弟的关系时好时坏,经常吵架,我也是很担心,又不知道怎么帮她,你知道的,我毕竟跟她有过一段,不太方便。”
“夫妻间的事情外人是插不了手的,你多让连波留意下她的精神状况,尽量少刺激她就行了,只要保持心情愉快,我想没什么大问题的。”林染秋宽慰樊疏桐,不免又问他,“你还爱她是吧?”
樊疏桐猛吸一口烟,吐出来,叹道:“爱又怎样呢?我已经死心了,只要他们两口子好好过日子,我就没啥说的了,否则我会觉得自己的退出很不值。”
林染秋拍拍他的肩膀:“人这辈子总有些不甘心的事情,想开点。”
“是啊,不甘心,真的不甘心…”樊疏桐夹着烟,烦躁地摇摇头,“唉,不想了,一想就失眠就头疼。对了,我要你帮我打听的事怎么样了,我老头子当初在云南那边认识的那个女的有下落了吗?”
“只怕已经不在人世了。不过我倒是打听到了一个重要线索,你爸待过的那个镇叫善舞镇,那里有个女人的经历跟你所讲的情况很符合,她年轻的时候当过女民兵,长得很漂亮,也是违反纪律跟一个解放军生了孩子,结果‘*’的时候孩子丢了,但那个解放军是不是你爸,目前还没法证明,我只知道那女人隐姓埋名终身未嫁,八十年代初就去世了。”
“那孩子呢,有消息吗?”
“哪有什么消息,多少年了,很多线索都断了。”
“那女的叫什么名字?”
“这个,让我想想,叫…哦,想起来了,叫阿栗。”
“阿栗?”
“没错,就是阿栗!”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1)
早上,朝夕照例准备便当带到店里去,中午她一般不回来吃饭,连波也不回来,两人各自在外面解决午饭。连波比她先出门,朝夕准备好便当,看时间还早,又洗了个头,待收拾妥当正准备出门,邮局送包裹的来了。是连波的。连波的包裹和快件很多,一般都是他自己签收,朝夕从不过问。朝夕这次原本也没留心,但是她拿着那盒子的时候,还是瞟了下寄件栏,字写得歪歪扭扭,寄件人是杨霞,朝夕一看这地址就明白了,是杨校长的女儿阿霞寄过来的。
朝夕纳闷,连波和阿霞还有往来?
也许是直觉,也许是多心了,她忽然觉得手中的盒子有些异样,再一看贴在盒面上的寄件单,发现上面写的是“鞋子”。
鞋子?朝夕脑子里顿时电石火花,连波的布鞋!连波一直以来穿的布鞋,原来是阿霞纳的!这样的鞋子家里有很多,连波每穿旧一双,就会有新的换上。朝夕从来没留意过他的鞋子是从哪里来的,想都没想到阿霞的身上去,是她太疏忽,还是他掩饰得太好?朝夕只觉心里腾起一股无名火,心绪翻腾起来…
毫无疑问,他就是在掩饰!他从不当她的面拆包裹,也从不在她面前提起过去在G省教书的事情,他这么忌讳干什么?最蹊跷的是,有一次朝夕在洗衣机里还发现过一张汇款单的回执,当时她也只是瞟了一眼,好像就是寄往G省的。他给杨霞那边寄钱?朝夕不想则以,一想就心里就乱成一团,连店里都不想去了。
她迟疑了会儿,终于还是决定进书房看看。平素除了做清洁,她很少进连波的书房,而连波只要在家,除了卧室,待的最多的地方就是书房,不是看书,就是写字画画,那是他一个人独处的世界,朝夕很少进去打扰。
虽然两人当初就有口头协议,未经对方允许,不得碰对方的东西。但是朝夕认为,连波本身就没有履行协议,没换房子前就经常赖到她的床上睡,搬了新房子后干脆只买了一张床,他不遵守协议,她为什么要傻乎乎地遵守?有了这个理由,朝夕就有底气多了,连波的抽屉都没上锁,大约是知道朝夕不会乱翻他的东西,很放心。朝夕拉开一看,也都是一些零零星星的纸和笔,她随意翻了下,就发现在一个记事本里夹了好些张汇款单的回执,收款人都是杨霞,金额从几百到上千不等,时间间隔多为一个月到三个月。两年了,他一直给杨霞寄钱?他并没有欠她什么,为什么给她寄钱?
上午花店的生意一般都很忙,朝夕比平常迟了一个多小时才去,小美早已忙得团团转,见了她就嚷嚷连早饭都没吃,嘴巴翘得老高。朝夕一向惯着小美,并没有把她当店员看,很多时候把她当妹妹了。所以小美在朝夕的面前有点任性,但小丫头嘴巴甜,一天到晚姐呀姐地喊,朝夕即便有气都生不起来。这会儿朝夕把一份打包的馄饨放到她面前,敲了下她的头:“难道我还把你饿死不成?臭丫头!”
“哎呀,馄饨!我最喜欢吃了!”小美顿时喜笑颜开,刚才还噘着嘴巴的,这会儿又抹了蜜了,“姐,还是你对我最好!”
“行了行了,快吃吧,吃完了还要干活呢!”朝夕没理她,自顾忙起来了。可是,她总觉得心神不宁,胸口就像是堵着什么似的,心气不顺。她竭力不让自己去想早上的事,越不想心里越不顺,做事也毛毛躁躁的了,不是找错钱,就是拿错了花,连小美都看出她情绪反常。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2)
小美很乖巧,稍微空闲点的时候,忙倒杯水给她:“姐,你没事吧?要是不舒服就歇着吧,我一个人忙得过来。”
“没事,我就是怀疑自己更年期到了。”朝夕自嘲地笑。
“瞎说什么啊!”小美被逗乐了。
正说笑着,门帘一响,又进来了客人。只见那人一身浅灰色便装,儒雅斯文,往门口一站,自有种奇特的气场,抑或是磁场,很自然地吸引着周遭的目光。立即有选花的客人打量他,一向花痴的小美瞬时眼睛发亮,忙笑着打招呼:“您好,欢迎光临!”
男子嘴角含笑,目光径直望向朝夕:“你好,请问有白玫瑰吗?”朝夕愣了下,认出来了:“是你呀!你好,白玫瑰有的,还是一打吗?”
“是的。”
“小美,去挑一打白玫瑰,早上刚到的那桶。”朝夕一边吩咐小美,一边站着跟那男子说话,“上次的花,您女朋友还喜欢吗?”
男子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异样,微笑道:“她会喜欢的。”他看着朝夕,非常感激,“上次真是很谢谢你,没想到一回来就碰到好人。”
朝夕浅笑道:“先生言重了,一束花而已。”
“不,让我觉得感激的不仅仅是那束花,你的笑容也打动了我,一个人身心疲惫地飞回来,就有幸见到这么真诚的笑容,让我很感动。”男子说话的声音很好听,自胸腔内发出来有着美好的共鸣,只是神情难掩落寞,眼神有种奇妙的力量,似能触动人内心最隐忍的忧伤。
“您是从很远的地方回来的吗?”朝夕被他的目光触动。
“是的,我之前在加拿大,算算有两年没回来了。”
“那这次可要长住哦。”朝夕对他露出最由衷的笑,不知为什么,她觉得这个人很有亲和力,一上午的阴霾顿时烟消云散,“以后还请多照顾小店的生意。”
“那是一定的。”
这时候小美已经挑好了花,朝夕亲自打包,低着头包得很认真,纤纤细手仿佛舞动的蝶,让人看着就心情愉悦。这次朝夕附送的花是一支勿忘我,小心地插进白玫瑰中,递给那人:“希望这次您女朋友也能喜欢。”
“谢谢,她会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