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钦回过头来看着我说,傻孩子,不要把别人想象得对你很忠诚。
这句话我印象极其深刻。我心里明白,我依赖她,胜过我喜欢她。
即使没有画画的时候我也去画室。很多时候撬掉学校的无聊课程,在画室里看苏钦给那些大孩子上课。在最后一排躲在高大的画架后面等待。晚上在画室里用CD机放些老鹰乐队的老歌。关掉所有的灯,在画室黑黢黢的角落里堆积着躯干,头像,手,脚……看起来恐怖至极。我们在画室里互相恐吓,疯打。累了就坐在窗台上分抽一包烟。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打一个电话,她都会出来陪我在街上晃。寒假父母都走了,家里一个人都没有。我不想回去,和同学们在咖啡厅玩儿到很晚。然后各自回家。我一个人在沉睡的城市中逡巡,路过一个电话亭,用自动售卡机买一张卡,给她打电话过去,煲到卡上只剩最后一块钱。电话亭的地上丢满了烟头。我看见外面大寒时节冰冷的冻雨扎在电话亭的玻璃上。除了路灯憔悴的光线之外,一片漆黑。下雨了。
我对苏钦说,我冷死了。她说,你在哪里。
苏钦凌晨一点的时候赶到我面前来。给我披上一件大衣。看见满地烟蒂狼藉的电话亭,说,你不要命啊你,少给我这样!
我赖皮地看着她,我知道她不会生我的气。那夜我们像往常一样在空无一人的深夜街道上散步,走累了就在大商厦门前的阶梯上坐下,捧着一杯咖啡沉默。
有时候我一言不发,有时候会不停地说话,说道难忍之处我一头扎在她肩膀上决堤一样地哭。她镇定至极。没有说一个字。只伸手揽我的肩膀。
天亮的时候,苏钦说,小七,这些事,你不要再对别人提起了。忘了它吧,你还这么小,心事这么重,真叫人心疼。
那个时候我剪短了头发,苏钦总是喜欢摸着我的脑袋。像摸她的宠物那样。我额前的头发常常遮住眼睛。喜欢穿白色的衬衣。黑色的长裤。苏钦说,小七,你怎么不爱笑。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她见我陡然脸红起来,便放肆地笑,继续看着我说,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对你只有一个感觉。
是什么。
野。野孩子。
然后轮到我放肆地笑。我想起小时候母亲耐心教我怎样执筷子,怎样保持优雅的坐姿,怎样吃饭不弄出声音来,怎样在饭局上敬酒,告诉我餐巾叠成某种花状表示东家,而上宾只坐朝北的座位……可至今我仍然还是吃相很难看,走路不抬头,盯着自己的脚尖。
若这样想起来,好像我的一生,都只是个关于辜负的故事。一直,在让人失望。
但苏钦一定不这样想。她在修改我的水粉作品的时候总是说,你对色彩的感觉,非常独特。七,你是有才华的人。要走好自己的路。
4
初中三年,我明白我是很喜欢苏钦的。毕业时我将离开家去别的城市上高中,临走的时候苏钦送我她的油画处女作。尚是在她十八岁的时候随家庭教师学习的练习作品。画面只是简单的静物,笔触稚嫩却有才气流露。我格外珍惜。
那天晚上我在一页速写纸上写,我想去相信某个人,非常想。
以至于物是人非的现在,某日我忽然见到同桌的文字里出现了这句话,熟稔的记忆几乎要分裂我的心脏,我在人声鼎沸的教师里潸然泪下。
我想去相信某个人,非常想。
而且一直这么相信着。
比如故城,比如苏钦,还比如我自己。
5
我曾经以为我会在离家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艰难地想念故城和苏钦。但事实上,她们竟很快就沉没了下去,我并无刻骨的牵挂。
我发现了人的不可信任。
人总是会分开,为着我们不可妥协的前途,和所谓的明媚希望。匆忙地在新的校园里穿行,觉得自己再也不能依靠。只能冷暖自知,再自知,再自知,自知到灵魂的深处去孑然独立,在着漫长的路途中一直跑下去,跑向无谓的投奔。
6
高一那段时间我不停地给故城写信,像一个人对着镜子说话一般,不知不觉,便感到心酸。故城的回信里,一封封说起她身边不停更换的男朋友们。
我知道故城想来是受异性追捧的。
记不清楚是哪日凌晨,我刚睡下不久,手机响。是故城的短信。我盯着屏幕上熟悉的名字,犹豫片刻,打开来看。故城说,今天凌晨,我把自己给他了。
我内心一阵怆然,不知为何竟难过起来,眼泪几乎快掉下来。
末了,她又说,七,我想你。
我反反复复翻动这两条短信,盯着手机屏,不知如何答复她。
那夜我失眠至凌晨,似乎还落了泪。泪只两滴,擦掉便干涸。我想起一些事,关于年少时光,关于承诺,想念,以及一些爱的代价。
7
《新约·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之事,不求自己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是包容,凡是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8
我们从不打电话。只是不断收到故城的信件。她向我诉说她现在的生活,其中总是沉沉的忧郁和失望。信里她对我说她和男朋友分手。说自己会轻易爱上许多的男孩子,说现在的生活只是画画,听歌,努力做题,疲惫,回忆。
我从她欲言又止的叙述中,几乎能看到她脸上感情流逝之后的灰烬。
我发现我渐渐不知道该怎么回复她的信。于是总是默默看完,把它们折好放回信封,一封封码起来收藏好。
在信中故城向我提起以前课间的时候,我们站在走廊俯身望下面踢球的男孩子的情景。她在里面寻找喜欢的男孩子的身影。时而微笑时而流泪。尖锐的上课铃声拉响,她就谈谈地说,走,回去了。
我看不到她的脸,却能遥遥相望她内心的落寞伤感。如同我每次看到信纸上覆有灵魂的叙述的时候,便会知晓这样一处暗淡的光。
我于这每日每夜的独立生活中,渐渐有种落水一般的无力挣扎。晚上十二点准时上床,回想每天一模一样的日子,心生寂寥。
像一条漫长的征途,一旦开始,便没有人再知道归期。
以至于重新面对和审视自己生活的时候,感到幻觉般的甜蜜。一切是一个失去的过程。彼时时光沉沉地静止在深处。留下无限空旷。似记忆的沉香。
我们在梦境。我们在现在。
9
很久很久没有苏钦的消息。后来某一天收到了她的一封信,说她已经换了工作,不再做美院的老师,做平面广告设计。朝九晚五。说她一再寻求生活的突破口,不甘心过千篇一律的生活。这是我喜欢的。只是再也没有机会和她一起坐在空旷的画室里安静地画静物写生,看她眯着眼睛捕捉线条的明暗,喜欢叼着铅笔。
生命原是这样一场沉迷的游戏,每个人自知。因为总有别离。故城走了。苏钦走了。只剩我,站在原地看着她们渐行渐远。
后来放假的时候回了家,非常碰巧地在百货商场里碰到苏钦。我在背后看她良久,她黑色的长发随意地编成辫子垂至腰际。依然那样瘦。披一件黑色的长风衣,里面是简单的白衬衣。黑色长靴。有熟稔的温婉气息。让我感到她对生活充满原谅和默许姿态。但旁边有位男子拎着购物袋,耐心看着她挑选商品。我走过去轻轻拍她的肩膀。她回过头来的眼神煞是惊喜,我轻轻拥抱她,像以往那样。闻到她身上不沾香水味道的植物辛香。她说,天啊,你长这么高了。
几句寒暄之后,她叫我一起吃饭。我注意到旁边男子的错愕又加以掩饰的神情。觉得很尴尬。于是说不了。你们慢慢逛,我还得先回家。再见。
我笑笑便走了。
其实每次对她说再见,心中都有无限落寂。我记得。记得以前最糟糕的日子里,晚上十一点,还在街心花园里聊天。那座花园里有一株高大的橡树。在南方的气候里终年青翠,非常美。我说到难过之处,胸口感到有静默激烈的血液奔涌。强大至极的力量。眼睛灼热,眼泪流下来。双手捂面。她轻轻叹息,良久,伸出手来意欲揽我入怀,我暗自挣扎抵抗。
苏钦说,不要这样,到我这里来。语气坚决而温柔。然后将我的头抱过来,手指轻轻梳理我凌乱的头发。沉默不语。
这是年少时印象颇为深刻的场景。这样温情的关怀,一生会有几次。这是记忆之中深刻的灼印,被有温度的触觉所提醒,会时时散发出经久的感怀,醇香。令人沉醉却不经悲喜,只落一地滚烫的烟烬。
此时我知道她已经被人群所掩埋。我即便回头,也不会看见她的背影。
我想象他们即将拥有的生活,就像他们现在一样,甚至会像我今后一样,身边有一个熟悉似自己一般的人,日日夜夜,过着叫人无望的平凡一生。购物。做饭。洗完。按揭买房。闲来或许会画画,出去旅行。但这未尝不是好事。
我只是希望她一切都好,再也没有其他。
那天我独自从闹市区走回家。路过那座长有高大橡树的花园的时候,发现那张长木椅还在那里,上面仿佛留着我与苏钦的影子。突然感觉自己站在前世记忆的离岸。如此的遥远。
其实那天是我生日,但我完全忘记了。独自走一大圈,回到家里,桌上有新鲜的饭菜。客厅里的电视在没有开灯的房间里闪着变幻不定的荧光。一个接一个的广告。妈妈刚从楼顶上下来,她刚刚浇完花。她轻轻说,来吃饭吧。
她从厨房里端出一个漂亮的圆形纸盒。里面是生日蛋糕。剪掉红色的塑带,揭开纸盖,闻到香甜四溢的奶油气味。颜色鲜亮诱人。上面用樱汁酱写着,生日快乐。很贵的一个蛋糕,妈妈说她提前订好的,下午刚刚取回来。我看到她的脸,细细的皱纹旁绕在额上。有平淡简单的愉悦。
那一刻我从来没有这么难过。已经不记得有多少年,不曾认真对待过自己的生日。就像这个家的感觉一样,只有在独立生活想家的时候才感觉得到。我切下一块蛋糕,给她,然后自己也切下一块,安静地吃。
我略一抬头,见到母亲白发隐现的发际,以及咀嚼事物时慢而用力的下颌,一时心酸,竟当即落泪。
吃了晚餐,我帮她洗好碗,扫了地,上楼看春天的夜景。用铲子疏通花圃的排水洞。站在栏杆边俯瞰城市华灯初上。下楼回书房看了几篇散文。清理了一下画具,丢掉几管干瘪的颜料。掀开琴盖,用天鹅绒布仔细擦拭每一处灰尘。看到键盘因为受潮而略有不平。试弹了几组音阶,音尚且还准。坐在琴凳上默默看着自己映在琴板清漆上的木讷表情。闭上眼睛,弹奏自己最喜欢的一曲德彪西。发现自己手指因为生疏而麻木。洗完澡,将衣服丢进洗衣机。和妈妈道晚安。进卧室,钻进被窝。
手机上有灯在闪,打开来看见故城的短信,生日快乐。
过了一会儿,又有苏钦的。苏钦说,下午在咖啡厅,听见放钢琴小品。竟然是你弹过的。生日快乐。
我轻轻呼吸,听了张大提琴的CD.熄掉灯。陷入沉睡。
10
我知道自己有过无限馥郁繁盛的生活。那是指尖流过的风。剧烈并且永不回复。就如同我和故城在奔跑之后留在高草地上的脚印,被那些植物匆忙掩埋。留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咏叹之中,最终渐渐暗淡下去,沉没进时光深处,陷入窒息。
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十四、昨天
(此文缺)
十五、城事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头,这是愚蠢的年头;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我们面前什么都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都在直奔天堂,我们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
——查尔斯·狄更斯《双城记》
1
张艺谋为成都拍了城市宣传片的那年,每次离开成都,都会在双流机场的入口处无一例外地,被迫从低矮的车窗仰视路边那块巨大的广告招牌,花图色样早就不复记忆,唯记得上面写着:“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
那招牌气势不凡,一句“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显然是折中众多锦囊妙语而来,但我总觉差强人意:它道的不过是一个过客的恭维,却没有精妙地说出那股道道地地的成都风味。也罢,这等丰富微妙的风味,千人千面,亦不是一句话能够概括。
李白咏,九天开出一成都,万户千门入画图。草树云山如锦绣,秦川得及此间无。
杜甫叹,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刘禹锡记,濯锦江边两岸花,春风吹浪正淘沙。女郎剪下鸳鸯锦,将向中流匹晚霞。
杨雄赋,都门二九,四百余闾,两江珥其市,九桥带其流。
这些都是幼年时反复咀嚼的诗句。一笔“窗含西岭千秋雪”,而今品味起来仍觉意犹未尽,妙不可言。这笔墨下的写意之象,俨然一座昌明隆盛之城,诗礼簪缨之邦。雕栏画栋,佩玉鸣銮,人烟阜盛,街市繁华。府河作青绉,锦江作绿绦,连肌肤都是润的。一梦千年,流到现世的手里,旧蕴变迁,唯在某条幽苔深深的老巷尽头,在风轻雨澌的濡湿季候里,在成都人柔绵如云的口音里,辨得旧日依稀残迹。
2
自幼年起不知在成都进进出出多少次,中学时代亦在那里度过。它于我,只有家乡的幻影,却到底不是我的家乡。我印记它,是因了它给过我的印记。
人总是不能置身度外地回忆它的家乡,而回述一旦被记忆所篡改,失却的是时光的尊严。幸而这里不是我的家乡,因此我忖度自己不会因对它感情充沛而陷入迷局,混淆沧田之变之间的昼与日。我记认的成都,不会是它冗赘繁琐的街巷之名,不会是它无可媲美的食艺,不会是茶馆里昼夜不停的谈笑,不会是俯拾即是的富人和美女,也不会是那遍街多得叫人发愁的小时尚……这是属于成都人应该印记的东西,不是我记认的。
但我也只能告诉你,我记得的不是什么,却不能说出我记得了些什么。
这天地富足闲逸,生出了一片节奏舒缓的花花现世。它终究是不可印记的。
3
我的高中在成都度过。而写了这些年的字,回头一看,它也总是无处不在地渗透在我每一篇东西里面,一些小事反复提及,叫我感叹自己过得苍白。当年的朋友们,除了少数几个仍然坚守大陆之外,其他的孩子们全都四散天涯。曲和,区区,小范,小青,小白,火烈鸟,YOYO……这些温暖的名字,好像若不是放在纸面上,已经叫不出口了。用以描述旧日时光的那些字眼,诸如高三,诸如青春,诸如离别,诸如忧伤喜悦……都是个人感情色彩过于浓重的陈词滥调。一岁岁长大,那些越年轻的事,越变得经不起重拾。
正所谓一种无处安放的拿捏不定。
但至今仍然相信,那时遇到的你们,是一道照进我生命里的光线。
因为相遇之前,离别之后,我都未曾见到比你们更加优秀的人。那个时候的我们,都是快马平剑的傲气少年,并不因方向模糊而失去前进的激情,也正是在这样的横冲直撞中渐渐劈出一条妥当的路来。所以无论是与你们朝夕相处的岁月,还是而后各奔天涯的日子,我都一直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为自己能与你们曾是朋友而骄傲。
回想那些年生,由于学校封闭式管理的缘故,我其实很少出校。高一时的周末,曾经几次逃出来住在火烈鸟家里,周五晚上在离校回家的路上绕到人民南路中段的一家音像店去淘X-Japan的碟。夜里火烈鸟的妈妈总催促我们早点睡觉,于是我们只能暗度陈仓,在狭小房间里关了灯,盘腿坐在床上一张张听CD,黑暗中断断续续地说话,耳机里一段段悲伤的歌声像潮水扑岸一般淹没言语,我们便就此沉默下去。谁也看不清谁的脸,但知道身边也并不孤单。偶尔我们还会在周六去会展中心看cosplay,,周日一起去动漫绘画班。她画画,我就带几张CD塞着耳机在旁边安静地坐一个下午。
这些场景都像极了岩井俊二的电影里那些平铺直叙的镜头。
火烈鸟住在玉林小区,成都很有意思的一个地方。聚集着一些动漫店、电影碟片店,以及白夜、小酒馆。前者是一家以电影为主题的酒吧,区区她们就是在那里找到了传说中的Lube的CD,翻刻了一张送给我。后者是所谓的成都地下摇滚音乐腹地,曲和在高三时都还不时会去那里看乐队演出。
那是一段可爱的日子,所谓的伪愤青伪小资的年代。
彼时心浮气躁,也不懂事,心中总有堕落的冲动,中规中矩的表象下,内心却躁动得一点诱惑都抵抗不住。有一次和火烈鸟从画画班回来的时候碰到另一同学,他正好说他郁闷想找人一起去买醉,我便毫不犹豫地和他走了。那晚他喝了太多,直到酒吧打烊,我们不得不走出来另寻去处,十分狼狈。大约是凌晨三点钟,我们横穿春熙路。这条白昼里沸腾喧嚣的商业街道,在夜深人静时分竟这样萧索阴森。我们相互扶着不知走了多远,他坚持不住倒在地上,由着心事,哭了出来。我站在旁边无动于衷地看着他躺在地上流泪。
长长的一条黑暗阒静的街道,就只有我们这样两个孤魂一般的身影。好像是被扔在了整个世界的后面,再也回不到人间。我印象非常深刻。
高一寒假的时候也逗留在成都,住在Kathy家里。我迷恋上会展中心的溜冰场,每天下午都和她去溜冰。头一次穿冰刀鞋,上手竟然也很顺利,不爽之处是场上人多,我一旦滑快便会撞到别人。溜完冰就经常跑到天府广场毛主席像后面的那家鲢鱼火锅店去吃饭,因为是同学的老爸开的,所以蹭饭也成了习惯。晚上迟迟不回家,像个城市潜行者一样在喧哗的都市深处散步,都不说话,快快地走。有一次走了很远,走到了九眼桥那块儿,家就快到了,她不愿回家,于是停下来点了烟站在路灯下夸张地抽,扮野到无可救药。但我仍旧暗自喜欢看她点烟的动作。
4
高二的时候看到搞笑短信说,即使上高三(刀山),下火海,我也一样爱你。
那个时候很轻松地就笑出来了。而到了高三,这句话才有些许别样的意义。那些起早贪黑的日子,逼近枯燥的极限。六点半,就被那个喜欢在自以为没人时嚎一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的生活老师(曲和心中的漂亮姐姐)叫醒,昏昏沉沉起床,洗漱,五分钟之内就下楼,顺路去食堂买面包鸡蛋,到了教室就用饮水机的热水冲一杯奶粉,坐到座位上一边看书做题一边吃早点,一抬头,刚刚还安静无人的教室,就已经陆陆续续坐满了人。此时通常是七点不到。接下来的是一整日密密麻麻的上课和考试,看书和做题,一直要到夜里十二点。而又要一直这样暗无天日到周六才有一次暂停和轮回。
期间如果某个中午我们能够找到借口溜出学校,去隔壁大学旁的“小春熙路”去吃一顿冒菜和牛肉香饼,顺便淘几本电影杂志来补充下精神食粮,就简直是无上的奢侈了。
高三那年妈妈来看望我的次数更加频繁。每次她来学校于我而言都是一个难得的放风机会。妈妈总是开车带我到陕西街的贾家楼去吃饭。成都餐厅多如牛毛,蜀人做川菜手艺大都不错,甚得滋味。银杏或黃城老妈等吃排场的地方我是不够档次去的,最喜欢的就是陕西街的钟老鸭和贾家楼,还有对面的兰州拉面,可作早餐。犹记得贾家楼的果味芦荟和清蒸鲈鱼鲜美异常,我每次必点,且不论其他菜色如何,我一个人就可以吃完两份芦荟和整条鲈鱼。母亲坐在对面眼神爱怜地看着我吃饭,自己却不怎么动筷子,只是不停地夹菜给我。沉默无话的背后,又似有千言万语的叮咛。抬眼若目光相撞,便各自心里都会酸涩难过起来。我害怕那样的感觉,所以只低头吃饭。
不知为何,而今回想起来的时候,是时的枯燥生活变得抽象而模糊,反倒是些许微小的快乐,清晰得毫发毕现。那时班里几个官僚主义分子组建了国务院,可是后来主席曲和保送了,总理被北外要了,剩下小秘还坐在我的前面。那个一身青铜器臭味的历史狂一心想考川大的历史系,忠心耿耿地要在大学继续做主席的幕僚,尽管事实证明她仍然投奔了资本主义,在香港的大学混得有模有样。过去在她的淫威之下,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她的宠物,经常一下课,她就摆出令人发指的傲慢姿态对我说,走,跟主人出去遛遛。
高三同桌小青是数学老师Mr.Snake的小妾,班长小白是他的正室,两人皆是数学老师的爱妾,正所谓“青白双蛇”一对。小白习惯秋波到处抛,估计体检老师要是不领情就要判斜视的那种,虽然她和我左一声阿姊,右一声壳壳地叫得亲热,但是我还是没有得到她们的数学真传。姑且就让她俩姐妹争完北大争清华吧。
至于曲和,据说经常在网上被误认为是个学识渊博才华横溢玉树临风的美男子,而这种猜测实在说明政治课上的口号“要善于从现象认识本质”并非无用。我曾为小青对她的一句形容佩服得五体投地:“单看她那一双脚,纯粹就是一个馒头上插了五颗胡豆。”
如此一只真人版机器猫,总是不费吹灰之力便疯狂激发出所有女老师的母性。过去我跟她在知性美女生物老师面前争宠的时候,她只要一摆出那副幼儿园小孩想吃冰糕的欠扁模样,我就知道我又一次注定全军覆没。她的嘴皮之利索,官僚意识之浓厚,以至于高三的某天晚自习之前,雨过天晴,我对她说,看,窗外的晚霞好漂亮!她嬉皮笑脸地回我一句,怎么着,党的光辉吗?——我真想拿圆规给她戳下去。
还有区区,过去曾经被我叫做翠翠,因为她在学完语文课本上节选的《边城》之后,便数次念叨她喜欢沈从文。我索性赐女主角之名“翠翠”于她,顿时众人欢呼。高二以来的日子,我们每天一起吃饭。今天你帮我提书包,我去冲饭(即冲锋食堂排队买饭),明日我帮你提书包,你去冲饭。常常是别人还没有找到座位坐下来,我们便吃完午饭回宿舍了;而晚饭吃完,我们都会去散步,绕着学校一圈又一圈,一圈又一圈,还是不想回教室,总是拖到晚自习铃响,才你拽我我拽你地上楼。如此的后果就是,两年过去,我们两人的吃饭速度已经快到他人无法容忍的地步,以至于毕业之后,我在大学食堂再也找不到人吃饭,因为没有人能够忍受自己筷子还没有动几下,对方就已经吃完,然后恶狠狠地盯着你叫你快点。
所以我总是一个人吃饭。而每次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我总是这样地想她。
高三的尾声,身边的朋友保送的保送,出国的出国,走了不少。那时兵荒马乱,并肩作战的死党却渐渐变少。好像大家一夜间就疲倦而沉默了下来。曲和被保送了之后,就堂而皇之离开学校开始远途旅行、养猫,总在我为万恶的数学题生不如死的时候,发来短信,说她正在平遥的酒吧邂逅某某,或者正在广西乡下的河边坐着洗脚。
小青被北大保送了之后,仍然十分恪尽职守地留在我身边做同桌,习惯性地用右手食指推推眼镜,一本正经地提醒我,不准咬手指甲,要奔清华。
区区已经通过了中戏的专业考试,意味着高考不需要数学成绩,每日优哉游哉,拿着就算100分制来看也不及格的数学试卷面不改色地从Mr.Snake面前走过去,气得他够呛。
5
两年之前写这些回忆,可以写得滔滔不绝字字若泪,一年之前再写这样的回忆,就已经不再动容,生怕写成了矫情。而今再写这样的回忆,只剩下经过层层过滤之后印记深刻的很少一些人事了。
忘记。如果没有忘,何以记。
忘记晚自习之前为了复习单词准备听写而不去吃饭的日子,忘记因为二诊考飚而削发明志的孩子,忘记打满了凌乱草稿的本子,忘记做也做不完的卷子,忘记放在课桌上残留着咖啡的杯子,忘记我们坐在一起度过一个又一个晚自习的桌子椅子。